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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620(瑞和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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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620 ST瑞和 更新日期:2025-07-3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7-30 00:00 │ST瑞和(002620):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 ├─────────┼──────────────────────────────────────────────┤ │2025-07-30 00:00 │ST瑞和(002620):2025年第二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简报 │ ├─────────┼──────────────────────────────────────────────┤ │2025-07-25 19:07 │ST瑞和(002620):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的公告 │ ├─────────┼──────────────────────────────────────────────┤ │2025-07-18 18:22 │ST瑞和(002620):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 ├─────────┼──────────────────────────────────────────────┤ │2025-07-18 18:17 │ST瑞和(002620):关于收到启动预重整及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 │ ├─────────┼──────────────────────────────────────────────┤ │2025-07-14 16:43 │ST瑞和(002620):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 │2025-07-08 16:57 │ST瑞和(002620):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 ├─────────┼──────────────────────────────────────────────┤ │2025-06-26 16:22 │ST瑞和(002620):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 ├─────────┼──────────────────────────────────────────────┤ │2025-06-11 16:42 │ST瑞和(002620):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 ├─────────┼──────────────────────────────────────────────┤ │2025-06-02 15:35 │ST瑞和(002620):关于公司银团授信的进展性公告 │ └─────────┴──────────────────────────────────────────────┘ ─────────┬──────────────────────────────────────────────── 2025-07-30 00:00│ST瑞和(002620):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 续十二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应当采取累计计算的原则,截 至目前,除历次已专项、累计披露过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案件共计 14 件 ,涉案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 1,038.85 万元(其中 2025年 7 月 29 日星期二当日统计归档 1 个案件材料,金额为 58.56 万元),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重大 诉讼、仲裁事项。 二、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案件处于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出具判决结果或判决结果尚未生效等阶段,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按照规则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四、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说明 除历次已专项、累计披露过的诉讼、仲裁案件外,本次公告不涉及单个涉案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以上的案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0/312ff778-7553-4374-934b-ef22408d7611.PDF ─────────┬──────────────────────────────────────────────── 2025-07-30 00:00│ST瑞和(002620):2025年第二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简报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号——行业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深圳 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5年第二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公告如下: 一、按业务类型分类订单汇总表 单位:万元 业务 2025 年第二季度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累计 2025 年第二季度已中 类型 新签订单金额 已签约未完工的合同金额 标尚未签约订单金额 (不含已完工部分)注 公共 633.39 27,461.67 2,469.65 装修 住宅 0.00 92,541.09 0.00 装修 其他 0.00 9,485.97 0.00 装修 设计 3.82 18,464.82 0.00 业务 合计 637.21 147,953.55 2,469.65 注:根据最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号——行业信息披露》等相关规 定,上市公司应当披露公司“上一季度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已签约未完工的合同金额(不含已完工部分)”,区分于公司以往披露的装 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简报中“上一季度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已签约未完工的合同金额(含已完工部分)”。敬请投资者注意区分, 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9/d0db7e2c-7237-4846-b83c-27640de5bcd5.PDF ─────────┬──────────────────────────────────────────────── 2025-07-25 19:07│ST瑞和(002620):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2025 年 2 月 17 日,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和股份”)收到债权人深圳市环亚石材供 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发来的《重整及预重整申请通知书》,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于 2025 年 2 月 17 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 预重整程序。 2、2025 年 7 月 18 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2025)粤 03破申 661 号《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深圳中 院决定对被申请人瑞和股份进行预重整,并指定佛山市贝思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瑞和股份预重整管理人,负责人为文国龙( 下称“管理人”)。请各债权人于 2025 年 9 月 8 日(含当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3、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法院同意公司预重整,不代表法院最终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后续是否 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 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的要 求,管理人就瑞 和股份预重整债权申报事项发出债权申报通知,现将债权申报通知的相关 内容公告如下: 一、债权申报期间及内容 请各债权人于 2025年 9月 8日(含当日)前,向预重整管理人申报债 权,书面说明债权形成的原因、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 债权等,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申报债权是债权人在预重整程序中得以行 使各项权利的前提及基础,请债权人尽早申报债权,以便管理人尽快进行 审查,避免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而承担额外费用、影响债权的认 定等,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债权申报方式及联系方式 债权人以采用邮寄或现场申报的方式向预重整案件的管理人申报债权。具体方式如下: (一)邮寄申报 债权人应于 2025年 9月 8日(含当日)前向预重整案件的管理人申报 (含当日,以邮件寄出时间为准)。债权人邮寄申报的,请在邮寄单或者 邮寄登记信息上注明“瑞和股份预重整债权申报”字样,并保留邮件寄送 底单、邮寄登记信息。债权人以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的,应自行承担邮寄费 用,预重整管理人不接受以到付方式邮寄的债权申报。邮寄申报的,预重 整管理人实际签收邮件后方为债权申报材料妥投,请债权人在邮寄后及时 与预重整管理人联系确认邮件妥投情况。 联系方式如下: 收件人及联系电话:王先生 13302802043、崔先生 18929930573(可选填)收件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3038-1号 合作金融大厦 11层 11号 电子邮箱:rhgfglr@163.com 邮政编码:518001 (二)现场申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王先生 13302802043、崔先生 18929930573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3038-1号合作金融大厦 11 层 11号 电子邮箱:rhgfglr@163.com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 特别提示: 无论以何种形式申报,债权人均须在申报前将债权申报材料原件按照先后顺序彩色扫描为一个 PDF 文件(电子版债权申报材料 应与实际提交材 料文件内容保持一致,否则预重整管理人将以实际提交的材料为准开展债 权登记审查工作)后发送至预重整管理人电子邮箱:rhgfglr@163.com,电 子版债权申报材料文件以及邮件发送标题命名方式均为“瑞和股份-债权人名称-债权申报材料-债权申报日期”(例:瑞和股份- XX公司-债权申报材料-XXXX 年 XX 月 XX 日)。如债权人仅将电子版债权申报材料发送至预重 整管理人邮箱,而未通过线下邮寄申报或现场申报方式申报债权的,视为 未向预重整管理人申报该笔债权。 三、特别说明 目前深圳中院决定对瑞和股份进行“预重整”,是否受理瑞和股份的破产重整将由深圳中院依法审查决定。因此,瑞和股份是否 能进入破产重 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如后续瑞和股份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的,债权人在 预重整阶段的债权申报继续有效,无需再进行申报;预重整期间,预重整管理人、申报人对法律关系成立与否、债权性质、债权 本金、利息(若有)等的审查和确认在正式破产重整程序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最后以深圳 中院的裁定确认为准)。附利息的债权,利息暂计至深圳中院决定预重整之日(2025年 7 月 16日),如未来深圳中院裁定受理 瑞和股份破产重整,对 于附利息的债权,管理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追加计算利息至破产重整申请受理日之 前一日,并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编制债权表提交 给债权人会议及债务人核查。债权人对瑞和股份享有的债权金额及债权性 质最终以深圳中院裁定确认为准。 瑞和股份预重整期间是否召开债权人会议,将视本案实际情况另行决定和通知。 若债权人选择不在瑞和股份预重整期间申报债权,可以在重整程序深圳中院依法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但不得以债权 人身份参与瑞 和股份预重整并行使相关权利。 本公告不构成对无效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已过诉讼时效、除斥期间、申请执行期间等)的重新有效确认。债权申报公告的最终解 释权归瑞和股 份管理人所有。 四、风险提示 1、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虽然深圳中院裁定公司进入预重整程序并通过摇珠选定预重整管理 人,但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 序,公司预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依 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 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 3、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持续经营能力,推动公 司健康、可持 续的发展;但即使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 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 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 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5/dd4634b3-4f9a-4aea-9011-1a0428269c81.PDF ─────────┬──────────────────────────────────────────────── 2025-07-18 18:22│ST瑞和(002620):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 续十二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应当采取累计计算的原则,截 至目前,除历次已专项、累计披露过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案件共计 12 件 ,涉案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 1,309.83 万元(其中 2025年 7 月 18 日星期五当日统计归档 3 个案件材料,金额为 1,044.03 万元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重大 诉讼、仲裁事项。 二、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案件处于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出具判决结果或判决结果尚未生效等阶段,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按照规则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四、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说明 除历次已专项、累计披露过的诉讼、仲裁案件外,本次公告不涉及单个涉案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以上的案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9/54c9ac64-1a52-4af9-b740-b4a8fdfd5133.PDF ─────────┬──────────────────────────────────────────────── 2025-07-18 18:17│ST瑞和(002620):关于收到启动预重整及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2025年 7月 18日,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和”或“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 简称“深圳中院”或“法院”)送达的(2025)粤 03破申 661 号《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决定书表示:“经债务人 同意,本院决定对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预重整。”,“本院通过摇珠随机指定佛山市贝思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负责人为文国龙”(下称“管理人”)。 2、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法院同意公司预重整,不代表法院最终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后续是否 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公司因下述原因,自 2025 年 4 月 30日复牌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由 “瑞和股份”变更为“ST瑞和”。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七)款规定:“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 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 (2)因“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六)项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4、公司 2024 年全年度亏损和 2025 年半年度预亏。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 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的 要求,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法院决定启动预重整的概述 2025年 2月 17 日,瑞和股份收到债权人深圳市环亚石材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发来的《重整及预重整申请通 知书》,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于 2025年 2月17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以下简称“深圳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2月 1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2025-008)。 2025年 7月 18 日,瑞和股份收到(2025)粤 03破申 661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决定书表示:“经债务人同意, 本院决定对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预重整。”,深圳中院通过摇珠随机指定佛山市贝思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瑞 和股份预重整期间的管理人。 预重整期间,公司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配合管理人调查,根据询问如实回答并提交材料; (二)勤勉经营管理,妥善维护资产价值; (三)及时向管理人报告经营中的重大事项; (四)不得对外清偿债务,但维系基本生产必要的开支除外; (五)未经允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六)积极与出资人、债权人、意向投资人协商,制作重整方案; (七)完成与预重整相关的其他工作。 二、法院指定预重整期间管理人的基本情况 根据(2025)粤 03破申 661号《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决定书表示:“经债务人同意,本院决定对深圳瑞和建 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预重整。”,深圳中院通过摇珠随机指定佛山市贝思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管理人,负责人为文 国龙,在预重整期间开展相关工作。预重整期间,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履行下列职责: (一)调查债务人的基本情况、资产及负债情况; (二)推动债务人与其出资人、债权人、意向投资人等利害关系人进行协商,引导各方就重整方案达成共识; (三)债务人继续经营的,监督债务人的经营。 三、启动预重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进入预重整程序,有利于提前启动债权申报与审查、资产调查与评估等工作,有利于公司与债权人、意向重整投资人等进行 沟通和征询意见,协商研究重整方案,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效率。 预重整为深圳中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不代表深圳中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且面临前述特别风险提示中 有关风险,公司后续能否进入正式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预重整期间,公司将积极主动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工作,依法履 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在平等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积极与各方共同论证解决公司债务问题和未来经营发展问题的方案,推进 公司重整工作进展;同时,公司将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四、风险提示 1、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虽然深圳中院裁定公司进入预重整程序并通过摇珠选定预重整管理 人,但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 序,公司预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依 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 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 3、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持续经营能力,推动公 司健康、可持 续的发展;但即使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 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 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4、公司 2024年全年度亏损和 2025年半年度预亏: (1)2025年 4 月 29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经审计,2024年全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 78,273.72万元,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586.4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5,503.89万元。 (2)2025年 7 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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