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620 ST瑞和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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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1:35 │瑞和股份(002620):瑞和股份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的专项核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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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1:35 │瑞和股份(002620):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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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1:35 │瑞和股份(002620):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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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1:35 │瑞和股份(002620):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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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1:35 │瑞和股份(002620):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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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1:35 │瑞和股份(002620):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带有解释性说明有关事项的│
│ │专项说明》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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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1:34 │瑞和股份(002620):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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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1:34 │瑞和股份(002620):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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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1:32 │瑞和股份(002620):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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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1:32 │瑞和股份(002620):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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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1:35│瑞和股份(002620):瑞和股份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的专项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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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和股份公司”)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的
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简
称“2024年度财务报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
业收入扣除表”)进行了专项核查。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规定,编制和披露营
业收入扣除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核查证据,是瑞和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
入扣除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核查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计划和执行核查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核查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
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核查工作为发表核查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基于我们的核查,我们没有发现后附的《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与我们在审计瑞和股
份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时所检查的会计资料,以及 2024年度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瑞和股份公司 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以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的情况,后附营业收入扣除表应当与已审的
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核查报告仅供瑞和股份公司 2024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e8f51337-78cb-4d29-a69b-378dd95cd3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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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1:35│瑞和股份(002620):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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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和股份(002620):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62fdaa78-bd44-45f0-bace-9e5c0698e1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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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1:35│瑞和股份(002620):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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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和股份(002620):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70097d83-fc06-4a97-b9a1-69b740c7f8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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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1:35│瑞和股份(002620):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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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瑞和股份公司”)2024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 瑞和股份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瑞和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瑞和股份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eb71f270-8067-45c4-a718-e6498bf3a8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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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1:35│瑞和股份(002620):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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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于 2025年 4月 27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3027号瑞和大
厦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5 年 4月 17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映
莉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名,实到监事 3名,达到法定人数。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三、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
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六、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4年度监事的薪酬发放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执行,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的规定。
七、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资产减值计提,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资产状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八、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统筹考虑,公司拟定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
股本。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该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各大银行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为经营活动储备需要,公司拟向各大银行申请 2025 年度综合授信,业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汇
票等业务。在人民币 25 亿以下额度内,期限三年以内,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签署有关协议,财务中心具体经办相关业
务。授权期限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实际授信额度、期限以及采用的方式等
以各大银行最终批复为准。
十、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变更。详见《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于 2025 年 4月 29日刊登于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十一、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2024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带有解释性说明有关事项的专项
说明》的议案;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尤尼泰振青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出具了《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带有解释性说明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的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带有解释性说明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进行了认真地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带有解释性说明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此事项所做的说明,并充分发挥监事会本职功能,严格监
督和督促董事会、管理层将制定的涉及事项具体措施切实落地,提升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547a1668-1918-4e0d-a5de-5bfdb67db5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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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1:35│瑞和股份(002620):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带有解释性说明有关事项的专项
│说明》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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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和股份(002620):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带有解释性说明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公
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8/30462bce-4793-45ec-9a01-0fc110dc93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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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1:34│瑞和股份(002620):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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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5年第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4月 27日召开,会议决议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5月 23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23 日(星期五),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5月 23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
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
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东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5年 5月 19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5 月 19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
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现场会议地点为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3027 号瑞和大厦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
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4年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00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
6.00 《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 √
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7.00 《关于确认公司 2024 年度监事薪 √
酬的议案》
8.00 《关于公司向各大银行申请 2025 √
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
9.00 《关于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 √
备的议案》
10.00 《关于确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 √
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11.00 《关于拟注销部分下属公司的议 √
案》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
25 年 4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决议公
告。
所有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①上市公司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议案4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登记时间:2025 年 5月 20日(星期二,上午 9:00~11:30,下午 2:00~5:00)。
5、登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3027 号瑞和大厦四楼会议室(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
6、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远飞
联系电话:0755-33526666 转 8922
联系传真:0755-33526666 转 8922
电子邮箱:zqb@sz-ruihe.com
邮 编:518001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
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李远飞
联系电话:0755-33526666 转 8922
联系传真:0755-33526666 转 8922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
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 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 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564b81d5-fdbd-4cca-869d-9e2c313bc2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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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1:34│瑞和股份(002620):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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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和股份(002620):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d98e084f-4d7a-4c58-a124-ea4fe927d7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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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1:32│瑞和股份(002620):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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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主要内容为“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和“强调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七)款规定:“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
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资产为 4,062.39 万元,期末共计 161 个银
行账户被冻结或部分冻结,合计被冻结金额 14,925.03 万元。经慎重判断,公司基于谨慎原则认为,上述情形属于“公司主要银行
账户被冻结”的情形,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六)项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
3、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和股份”或“公司”)股票将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开市时起停牌一天,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开市时起复牌,复牌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4、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简称由“瑞和股份”变为“ST 瑞和”,公司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2620”,公司股
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10%变为 5%。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股票代码、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起始日以及日涨跌幅限制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股;
2、股票简称:由“瑞和股份”变更为“ST 瑞和”;
3、股票代码仍为“002620”;
4、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5年 4月 30日;
5、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2025 年 4 月 29 日开市起停牌,2025 年 4 月30日开市起复牌;
6、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
二、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1、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102,157,573.36 元、-447,086,046.73 元
、-255,038,932.57 元。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主要内容为“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和“强调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
(七)款规定:“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
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截至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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