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620 *ST瑞和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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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7:28 │*ST瑞和(002620):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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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6:32 │*ST瑞和(002620):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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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7:03 │*ST瑞和(002620):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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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7:02 │*ST瑞和(002620):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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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6:32 │*ST瑞和(002620):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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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6:02 │*ST瑞和(002620):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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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5:52 │*ST瑞和(002620):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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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6:33 │*ST瑞和(002620):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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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7:17 │*ST瑞和(002620):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解除冻结及被司法再冻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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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4 15:33 │*ST瑞和(002620):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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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7:28│*ST瑞和(002620):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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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6月 30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5,500 ~ -3,800 -2,320.18
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 137.05% ~ 63.7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5,634.65 ~ -3,934.65 -3,125.26
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 80.29% ~ 25.90%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5 ~ -0.1 -0.06
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就本期业绩预告已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期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因受公司所在行业宏观大环境影响,市场竞争激烈,导致本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半年度业绩出现亏损。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
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不适用
六、备查文件
不适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c27fa618-1438-4e41-90c0-583194970f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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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6:32│*ST瑞和(002620):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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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
续十二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应当采取累计计算的原则,截
至目前,除历次已专项、累计披露过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案件共计 3 件,
涉案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 3,128.77 万元(其中 2026年 7月 7日星期二当日统计归档 2个案件材料,金额为 3,028.04 万元),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
二、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案件处于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出具判决结果或判决结果尚未生效等阶段,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按照规则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四、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说明
除历次已专项、累计披露过的诉讼、仲裁案件外,本次公告单个涉案金额人民币 1,000 万元以上案件仅 1个,说明如下:
公司收到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相关司法文书,周小刚为原告,诉公司及其他两名被告,案件为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
,涉案金额约 2,934.04 万元。
除历次已专项、累计披露过的诉讼、仲裁案件及上述案件外,最近十二个月内其他诉讼、仲裁案件共 2件,合计涉案金额约为人
民币 194.73 万元,均为人民币 1,000 万元以下案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d01d1138-9a67-48be-badb-da6ab11750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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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7:03│*ST瑞和(002620):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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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1、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
公司 2025 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开市时起停牌一天,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开市时起复牌,复牌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2、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法院同意公司预重整,不代表法院最终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后续
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公司和管理人分别与重整产业投资人、重整财务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关于重整投资协议,可能存在因重整投资人
筹措资金不到位等无法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投资义务的风险。虽然《重整投资协议》已经签署,但仍可能存在协议被终止、解除、撤销
、认定为未生效、无效或不能履行等风险。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名称:ST瑞和;证券代码:002620)于 2026 年 7 月 1 日、
7 月 2 日连续二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
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 2025 年 7月 19 日对外披露了《关于收到启动预重整及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公司于 2025 年 7月 18 日收到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或“法院”)送达的(2025)粤 03 破申 661 号《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决定书》,决定书表示:“经债务人同意,本院决定对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预重整。”,“本院通过摇珠随机指定佛
山市贝思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负责人为文国龙”(下称“管理人”)。
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法院同意公司预重整,不代表法院最终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后续是否
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4、公司 2026 年 5月 15 日对外披露了《关于本次预重整与重整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司和管理人分别与重
整产业投资人、重整财务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
关于重整投资协议,可能存在因重整投资人筹措资金不到位等无法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投资义务的风险。虽然《重整投资协议》已
经签署,但仍可能存在协议被终止、解除、撤销、认定为未生效、无效或不能履行等风险。
5、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6、经核实,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
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
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因下述原因,自 2026 年 4月 30 日复牌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由“ST 瑞和”变更为“*ST 瑞和”。
2.1 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经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期末归母净资产为负,已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6 年修订)》第 9.3.1条第一款第二项,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规定的对股票交易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在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股票简称前冠以*ST 字样)。
2.2 公司股票被继续叠加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4月 30 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原因是(1)“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
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2)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日,公司期末共计 161
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合计被冻结金额 14,925.03 万元,触及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
截止 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为负,且 2
025 年度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主要内容为“与持续经营相关
的重大不确定性”和“强调事项”,2025 年期末共计180 个银行账户被冻结,被冻结金额 10,554.63 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第 9.8.1 条第(六)、(七)款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仍未消除,公司
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公司 2026 年 5月 15 日对外披露了《关于本次预重整与重整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司和管理人分别与重
整产业投资人、重整财务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
关于重整投资协议,可能存在因重整投资人筹措资金不到位等无法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投资义务的风险。虽然《重整投资协议》已
经签署,但仍可能存在协议被终止、解除、撤销、认定为未生效、无效或不能履行等风险。
4、公司2026年6月3日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解除冻结及被司法再冻结的公告》。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
计被司法再冻结股份数量为134,856,000股,占公司控股股东李介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瑞展实业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89.86%,占公
司总股本的35.72%。上述被司法再冻结事项目前暂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
响。若该被司法再冻结事项后续未得到妥善解决,有可能存在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的风险。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6、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84e69963-6a7b-445c-9f4c-5317488d0d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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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7:02│*ST瑞和(002620):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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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
续十二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应当采取累计计算的原则,截
至目前,除历次已专项、累计披露过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案件共计 6件,
涉案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 1,954.93万元(其中 2026年7月 2日星期四当日统计归档 2个案件材料,金额为 1,071.05万元),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
二、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案件处于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出具判决结果或判决结果尚未生效等阶段,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按照规则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四、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说明
除历次已专项、累计披露过的诉讼、仲裁案件外,本次公告单个涉案金额人民币 1,000万元以上案件仅 1个,说明如下:
公司收到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反诉状,南京浦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反诉原告,公司为反诉被告,案由为建筑装
饰装修合同纠纷,涉案金额约 1,067.67 万元。
除历次已专项、累计披露过的诉讼、仲裁案件及上述案件外,最近十二个月内其他诉讼、仲裁案件共 5 件,合计涉案金额约为
人民币 887.26 万元,均为人民币 1,000万元以下案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3ab229f0-c14b-4c9d-8995-c434645e31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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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6:32│*ST瑞和(002620):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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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1、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
公司 2025 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开市时起停牌一天,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开市时起复牌,复牌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2、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法院同意公司预重整,不代表法院最终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后续
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公司和管理人分别与重整产业投资人、重整财务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关于重整投资协议,可能存在因重整投资人
筹措资金不到位等无法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投资义务的风险。虽然《重整投资协议》已经签署,但仍可能存在协议被终止、解除、撤销
、认定为未生效、无效或不能履行等风险。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名称:ST瑞和;证券代码:002620)于 2026 年 6月 17 日、
6月 18 日、6 月 22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 2025 年 7月 19 日对外披露了《关于收到启动预重整及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公司于 2025 年 7月 18 日收到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或“法院”)送达的(2025)粤 03 破申 661 号《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决定书》,决定书表示:“经债务人同意,本院决定对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预重整。”,“本院通过摇珠随机指定佛
山市贝思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负责人为文国龙”(下称“管理人”)。
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法院同意公司预重整,不代表法院最终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后续是否
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4、公司 2026 年 5月 15 日对外披露了《关于本次预重整与重整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司和管理人分别与重
整产业投资人、重整财务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
关于重整投资协议,可能存在因重整投资人筹措资金不到位等无法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投资义务的风险。虽然《重整投资协议》已
经签署,但仍可能存在协议被终止、解除、撤销、认定为未生效、无效或不能履行等风险。
5、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6、经核实,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
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
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因下述原因,自 2026 年 4月 30 日复牌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由“ST 瑞和”变更为“*ST 瑞和”。
2.1 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经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期末归母净资产为负,已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6 年修订)》第 9.3.1条第一款第二项,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规定的对股票交易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在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股票简称前冠以*ST 字样)。
2.2 公司股票被继续叠加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4月 30 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原因是(1)“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
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2)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日,公司期末共计 161
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合计被冻结金额 14,925.03 万元,触及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
截止 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为负,且 2
025 年度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主要内容为“与持续经营相关
的重大不确定性”和“强调事项”,2025 年期末共计180 个银行账户被冻结,被冻结金额 10,554.63 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第 9.8.1 条第(六)、(七)款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仍未消除,公司
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公司 2026 年 5月 15 日对外披露了《关于本次预重整与重整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司和管理人分别与重
整产业投资人、重整财务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
关于重整投资协议,可能存在因重整投资人筹措资金不到位等无法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投资义务的风险。虽然《重整投资协议》已
经签署,但仍可能存在协议被终止、解除、撤销、认定为未生效、无效或不能履行等风险。
4、公司2026年6月3日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解除冻结及被司法再冻结的公告》。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
计被司法再冻结股份数量为134,856,000股,占公司控股股东李介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瑞展实业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89.86%,占公
司总股本的35.72%。上述被司法再冻结事项目前暂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
响。若该被司法再冻结事项后续未得到妥善解决,有可能存在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的风险。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6、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0002f8c1-42c4-4514-9169-d9fe1ee8b9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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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6:02│*ST瑞和(002620):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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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
续十二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应当采取累计计算的原则,截
至目前,除历次已专项、累计披露过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案件共计 8件,
涉案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 2,383.62万元(其中 2026年6月 11 日星期四当日统计归档 5 个案件材料,金额为 2,357.08 万元),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
二、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案件处于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出具判决结果或判决结果尚未生效等阶段,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按照规则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四、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说明
除历次已专项、累计披露过的诉讼、仲裁案件外,本次公告单个涉案金额人民币 1,000万元以上案件仅 1个,说明如下:
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传票,深圳市振业百瑞纪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为原告,公司为被告,案由为建设工程施工合
同纠纷,涉案金额约 2,298.99万元。
除历次已专项、累计披露过的诉讼、仲裁案件及上述案件外,最近十二个月内其他诉讼、仲裁案件共 7件,合计涉案金额约为人
民币 84.63万元,均为人民币 1,000万元以下案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8eca8571-8eab-4214-b1f5-d5ff0eaa9b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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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5:52│*ST瑞和(002620):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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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
续十二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应当采取累计计算的原则,截
至目前,除历次已专项、累计披露过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案件共计 18 件
,涉案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 2,105.05 万元(其中 2026年 6月 5日星期五当日统计归档 3个案件材料,金额为 1,385.19万元),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
二、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案件处于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出具判决结果或判决结果尚未生效等阶段,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按照规则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四、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说明
除历次已专项、累计披露过的诉讼、仲裁案件外,本次公告单个涉案金额人民币 1,000万元以上案件仅 1个,说明如下:
公司收到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传票,王永峥为原告,公司为被告,案由为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涉案金额约 1,367.85万元。
除历次已专项、累计披露过的诉讼、仲裁案件及上述案件外,最近十二个月内其他诉讼、仲裁案件共 17件,合计涉案金额约为
人民币 737.20万元,均为人民币 1,000万元以下案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fe4e0b8c-a403-4011-89fe-c0533cbc03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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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6:33│*ST瑞和(002620):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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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1、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
公司 2025 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开市时起停牌一天,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开市时起复牌,复牌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2、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法院同意公司预重整,不代表法院最终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后续
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公司和管理人分别与重整产业投资人、重整财务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关于重整投资协议,可能存在因重整投资人
筹措资金不到位等无法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投资义务的风险。虽然《重整投资协议》已经签署,但仍可能存在协议被终止、解除、撤销
、认定为未生效、无效或不能履行等风险。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名称:ST瑞和;证券代码:002620)于 2026 年 6月 2日、6
月 3日、6月 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
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 2025 年 7月 19 日对外披露了《关于收到启动预重整及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公司于 2025 年 7月 18 日收到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或“法院”)送达的(2025)粤 03 破申 661 号《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决定书》,决定书表示:“经债务人同意,本院决定对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预重整。”,“本院通过摇珠随机指定佛
山市贝思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负责人为文国龙”(下称“管理人”)。
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法院同意公司预重整,不代表法院最终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后续是否
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4、公司 2026 年 5月 15 日对外披露了《关于本次预重整与重整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司和管理人分别与重
整产业投资人、重整财务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
关于重整投资协议,可能存在因重整投资人筹措资金不到位等无法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投资义务的风险。虽然《重整投资协议》已
经签署,但仍可能存在协议被终止、解除、撤销、认定为未生效、无效或不能履行等风险。
5、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6、经核实,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
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
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因下述原因,自 2026 年 4月 30 日复牌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由“ST 瑞和”变更为“*ST 瑞和”。
2.1 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经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期末归母净资产为负,已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6 年修订)》第 9.3.1条第一款第二项,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规定的对股票交易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在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股票简称前冠以*ST 字样)。
2.2 公司股票被继续叠加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4月 30 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原因是(1)“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
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2)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日,公司期末共计 161
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合计被冻结金额 14,925.03 万元,触及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
截止 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为负,且 2
025 年度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主要内容为“与持续经营相关
的重大不确定性”和“强调事项”,2025 年期末共计180 个银行账户被冻结,被冻结金额 10,554.63 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第 9.8.1 条第(六)、(七)款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仍未消除,公司
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公司 2026 年 5月 15 日对外披露了《关于本次预重整与重整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司和管理人分别与重
整产业投资人、重整财务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
关于重整投资协议,可能存在因重整投资人筹措资金不到位等无法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投资义务的风险。虽然《重整投资协议》已
经签署,但仍可能存在协议被终止、解除、撤销、认定为未生效、无效或不能履行等风险。
4、公司2026年6月3日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解除冻结及被司法再冻结的公告》。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
计被司法再冻结股份数量为134,856,000股,占公司控股股东李介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瑞展实业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89.86%,占公
司总股本的35.72%。上述被司法再冻结事项目前暂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
响。若该被司法再冻结事项后续未得到妥善解决,有可能存在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的风险。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6、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adf4eaf9-ce23-47b4-9823-bca741d0c9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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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7:17│*ST瑞和(002620):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解除冻结及被司法再冻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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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控股股东李介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瑞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展实业”)累计被司法再
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已超过 8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和股份”)于2026 年 6月 2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下发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获悉,控股股东李介平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解除冻结及被司法再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解除冻结及被司法再冻结情况
表一: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 本次解除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是否为限 原因
股股东或 冻结股份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售股及限
第一大股 数量(股) 售类型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
李介平 是 76,305,925 100% 20.21% 否 期限到期
解除冻结
表二: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 本次冻结股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是否 起始日 到期日 司法 原因
股股东或 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为限 冻结
第一大股 售股 执行
东及其一 及限 人名
致行动人 售类 称
型
李介平 是 76,305,900 99.99997% 20.21% 否 2026 年 2029 年 深圳 司法再冻结
6月1日 5 月 31 市福
日 田区
人民
法院
李介平 是 25 0.00003% - 否 2026 年 2029 年 深圳 司法再冻结
6月1日 5 月 31 市中
日 级人
民法
院
合计 -- 76,305,925 100% 20.21% -- -- -- -- --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分项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被司法再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李介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76,305,9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21%。其一致行动人瑞展实
业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73,770,0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54%。
李介平先生本次被司法再冻结股份数量为76,305,925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控股股东李介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
瑞展实业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50.84%,占公司总股本的20.2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瑞展实业被司法再冻结股份数量为58,550,075股(详见往期公告),控股股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被司法再冻结股份数量为134,856,000股,占公司控股股东李介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瑞展实业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的89.86%,占公司总股本的35.72%。
三、其他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正在积极处理上述被司法再冻结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被司法再冻结事项目前暂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
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若该被司法再冻结事项后续未得到妥善解决,有可能存在影响公司控制
权稳定性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再冻结情况,根据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
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c842adaa-9507-4096-8768-608bebfb70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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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4 15:33│*ST瑞和(002620):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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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1、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
公司 2025 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开市时起停牌一天,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开市时起复牌,复牌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2、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法院同意公司预重整,不代表法院最终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后续
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公司和管理人分别与重整产业投资人、重整财务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关于重整投资协议,可能存在因重整投资人
筹措资金不到位等无法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投资义务的风险。虽然《重整投资协议》已经签署,但仍可能存在协议被终止、解除、撤销
、认定为未生效、无效或不能履行等风险。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名称:ST瑞和;证券代码:002620)于 2026 年 5月 20 日、
5月 21 日、5 月 22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 2025 年 7月 19 日对外披露了《关于收到启动预重整及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公司于 2025 年 7月 18 日收到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或“法院”)送达的(2025)粤 03 破申 661 号《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决定书》,决定书表示:“经债务人同意,本院决定对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预重整。”,“本院通过摇珠随机指定佛
山市贝思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负责人为文国龙”(下称“管理人”)。
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法院同意公司预重整,不代表法院最终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后续是否
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4、公司 2026 年 5月 15 日对外披露了《关于本次预重整与重整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司和管理人分别与重
整产业投资人、重整财务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
关于重整投资协议,可能存在因重整投资人筹措资金不到位等无法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投资义务的风险。虽然《重整投资协议》已
经签署,但仍可能存在协议被终止、解除、撤销、认定为未生效、无效或不能履行等风险。
5、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6、经核实,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
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
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因下述原因,自 2026 年 4月 30 日复牌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由“ST 瑞和”变更为“*ST 瑞和”。
2.1 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经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期末归母净资产为负,已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6 年修订)》第 9.3.1条第一款第二项,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规定的对股票交易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在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股票简称前冠以*ST 字样)。
2.2 公司股票被继续叠加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4月 30 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原因是(1)“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
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2)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日,公司期末共计 161
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合计被冻结金额 14,925.03 万元,触及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
截止 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为负,且 2
025 年度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主要内容为“与持续经营相关
的重大不确定性”和“强调事项”,2025 年期末共计180 个银行账户被冻结,被冻结金额 10,554.63 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第 9.8.1 条第(六)、(七)款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仍未消除,公司
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公司 2026 年 5月 15 日对外披露了《关于本次预重整与重整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司和管理人分别与重
整产业投资人、重整财务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
关于重整投资协议,可能存在因重整投资人筹措资金不到位等无法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投资义务的风险。虽然《重整投资协议》已
经签署,但仍可能存在协议被终止、解除、撤销、认定为未生效、无效或不能履行等风险。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5、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5/c5c5a969-d233-43d7-b955-e33c0de894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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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21:28│*ST瑞和(002620):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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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3、本次股东会所有议案对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 。
4、本次股东会议案五《关于 2025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部分参会股东投票反
对而未获通过。
5、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集人: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22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4、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 月 22 日(星期五),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2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3027 号瑞和大厦四楼会议室;
6、会议召开的通知及相关文件全文刊登在 2026 年 4月 29 日的《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8、会议主持人:董事陈如刚先生;
9、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列席了会议。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60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76,245,112 股,约占公司总股份的
46.688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2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53,807,604 股,约占公司总股份的 40.744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8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2,437,508股,约占公司总股份的 5.9438%。
中小股东出席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9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4,098,457 股,约占公司总股份约 6.3838
%。(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
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2025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55,576,0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2725%;反对20,626,358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032%;弃权42,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2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29,3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308%;反对20,626,358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5.5920%;弃权4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或委托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72%。
2、审议通过《2025 年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155,396,35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1706%;反对 20,788,958 股,占出席
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955%;弃权 59,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49,69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851%;反对 20,788,958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86.2668%;弃权 59,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或委
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81%。
3、审议通过《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155,395,10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1699%;反对 20,801,808 股,占出席
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028%;弃权 48,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48,44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800%;反对 20,801,808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86.3201%;弃权 48,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或委
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同意 155,506,80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2333%;反对 20,690,108 股,占出席
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394%;弃权 48,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60,14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9434%;反对 20,690,108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85.8566%;弃权 48,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或委
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0%。
5、审议未通过《关于 2025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 4,170,89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665%;反对 20,719,858 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563%;回避 151,311,65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8530%。弃权 42,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35,89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428%;反对 20,719,858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85.98%;弃权 4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或委托
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72%。
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本议案未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各大银行申请 2026 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 155,546,30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2557%;反对 20,584,00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
792%;弃权 114,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99,64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073%;反对 20,584,008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85.4163%;弃权 114,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或委
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64%。
7、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 158,387,50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8677%;反对 17,742,808 股,占出席
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671%;弃权 114,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40,84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8973%;反对 17,742,808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73.6263%;弃权 114,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或委
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64%。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罗超、张春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2、《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ef9db4cd-38fb-4058-ad9d-78c8c9d460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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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21:28│*ST瑞和(002620):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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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
议”)。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
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
贵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 4月 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开发布了《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为“会议通知”),会议通知载明了会议类型和届次、会议召集人、投票方式、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召开方式、会议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
经查验,会议通知的内容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22日 14:30 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3027 号瑞和大厦四楼会议室如期召开。本次会议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2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
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提供的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证
券信息有限公司反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8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606人,代表股份176,245,112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882%。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
他人员。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
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表决通过了《2025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55,576,05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2725%;反对 20,626,358 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032%;弃权 42,7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2
%。
(二)表决通过了《2025 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55,396,35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1706%;反对 20,788,958 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955%;弃权 59,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9
%。
(三)表决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5,395,10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1699%;反对 20,801,808 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028%;弃权 48,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3
%。
(四)表决通过了《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155,506,80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2333%;反对 20,690,108 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394%;弃权 48,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3
%。
(五)表决未通过《关于 2025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170,89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665%;反对 20,719,858 股,占出席本
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563%;回避 151,311,65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
8530%。弃权 42,7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2%。
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本议案未审议通过。
(六)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各大银行申请 2026 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5,546,30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2557%;反对 20,584,008 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792%;弃权 114,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
1%。
(七)表决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8,387,50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8677%;反对 17,742,808 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671%;弃权 114,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
1%。
本所律师与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
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经查验,上述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六项至第七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
审议通过;第三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第五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
,未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69df2b6c-5689-4c36-a98f-4c44ed2ef8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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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ST瑞和(002620):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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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1、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
公司 2025 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开市时起停牌一天,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开市时起复牌,复牌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2、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法院同意公司预重整,不代表法院最终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后续
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公司和管理人分别与重整产业投资人、重整财务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关于重整投资协议,可能存在因重整投资人
筹措资金不到位等无法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投资义务的风险。虽然《重整投资协议》已经签署,但仍可能存在协议被终止、解除、撤销
、认定为未生效、无效或不能履行等风险。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名称:ST瑞和;证券代码:002620)于 2026 年 5月 15 日、
5月 18 日、5 月 19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 2025 年 7月 19 日对外披露了《关于收到启动预重整及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公司于 2025 年 7月 18 日收到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或“法院”)送达的(2025)粤 03 破申 661 号《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决定书》,决定书表示:“经债务人同意,本院决定对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预重整。”,“本院通过摇珠随机指定佛
山市贝思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负责人为文国龙”(下称“管理人”)。
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法院同意公司预重整,不代表法院最终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后续是否
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4、公司 2026 年 5月 15 日对外披露了《关于本次预重整与重整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司和管理人分别与重
整产业投资人、重整财务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
关于重整投资协议,可能存在因重整投资人筹措资金不到位等无法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投资义务的风险。虽然《重整投资协议》已
经签署,但仍可能存在协议被终止、解除、撤销、认定为未生效、无效或不能履行等风险。
5、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6、经核实,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
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
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因下述原因,自 2026 年 4月 30 日复牌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由“ST 瑞和”变更为“*ST 瑞和”。
2.1 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经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期末归母净资产为负,已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6 年修订)》第 9.3.1条第一款第二项,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规定的对股票交易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在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股票简称前冠以*ST 字样)。
2.2 公司股票被继续叠加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4月 30 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原因是(1)“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
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2)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日,公司期末共计 161
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合计被冻结金额 14,925.03 万元,触及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
截止 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为负,且 2
025 年度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主要内容为“与持续经营相关
的重大不确定性”和“强调事项”,2025 年期末共计180 个银行账户被冻结,被冻结金额 10,554.63 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第 9.8.1 条第(六)、(七)款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仍未消除,公司
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公司 2026 年 5月 15 日对外披露了《关于本次预重整与重整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司和管理人分别与重
整产业投资人、重整财务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
关于重整投资协议,可能存在因重整投资人筹措资金不到位等无法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投资义务的风险。虽然《重整投资协议》已
经签署,但仍可能存在协议被终止、解除、撤销、认定为未生效、无效或不能履行等风险。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5、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7ab2ccc9-2bfa-4e91-b7ac-4c351a592c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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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20:32│*ST瑞和(002620):关于本次预重整与重整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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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瑞和(002620):关于本次预重整与重整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f50c6663-e01b-4d89-9514-b82598ffaa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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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7:58│*ST瑞和(002620):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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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1、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
公司 2025 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开市时起停牌一天,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开市时起复牌,复牌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2、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法院同意公司预重整,不代表法院最终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后续
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名称:ST瑞和;证券代码:002620)于 2026 年 5月 12 日、
5月 13 日、5 月 14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 2025 年 7月 19 日对外披露了《关于收到启动预重整及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公司于 2025 年 7月 18 日收到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或“法院”)送达的(2025)粤 03 破申 661 号《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决定书》,决定书表示:“经债务人同意,本院决定对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预重整。”,“本院通过摇珠随机指定佛
山市贝思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负责人为文国龙”(下称“管理人”)。
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法院同意公司预重整,不代表法院最终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后续是否
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4、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经核实,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
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
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因下述原因,自 2026 年 4月 30 日复牌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由“ST 瑞和”变更为“*ST 瑞和”。
2.1 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经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期末归母净资产为负,已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6 年修订)》第 9.3.1条第一款第二项,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规定的对股票交易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在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股票简称前冠以*ST 字样)。
2.2 公司股票被继续叠加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4月 30 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原因是(1)“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
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2)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日,公司期末共计 161
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合计被冻结金额 14,925.03 万元,触及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
截止 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为负,且 2
025 年度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主要内容为“与持续经营相关
的重大不确定性”和“强调事项”,2025 年期末共计180 个银行账户被冻结,被冻结金额 10,554.63 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第 9.8.1 条第(六)、(七)款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仍未消除,公司
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公司 2026 年 4月 28 日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进展情况暨风险提示的公告》。截至招募公告规定的
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截止时间(2026 年 4月 23 日 17 时),共有 1家意向投资人提交了符合要求的《重整投资方案》(详见公
司披露的该公告全文)。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5、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fab01afb-dba6-449f-b9b2-5257b157d1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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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7:08│*ST瑞和(002620):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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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1、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
公司 2025 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开市时起停牌一天,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开市时起复牌,复牌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2、公司 2026 年 4月 28 日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进展情况暨风险提示的公告》。截至招募公告规定的
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截止时间(2026 年 4 月 23 日 17 时),共有 1 家意向投资人提交了符合要求的《重整投资方案》(详见
公司披露的该公告全文)。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公司与重整投资人能否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尚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重整投资协议的具体条款、款项支付安排等均尚未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法院同意公司预重整,不代表法院最终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后续
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名称:ST瑞和;证券代码:002620)于 2026 年 4月 30 日、
5月 6日连续二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 2025 年 7月 19 日对外披露了《关于收到启动预重整及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公司于 2025 年 7月 18 日收到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或“法院”)送达的(2025)粤 03 破申 661 号《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决定书》,决定书表示:“经债务人同意,本院决定对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预重整。”,“本院通过摇珠随机指定佛
山市贝思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负责人为文国龙”(下称“管理人”)。
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法院同意公司预重整,不代表法院最终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后续是否
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4、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经核实,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
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
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因下述原因,自 2026 年 4月 30 日复牌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由“ST 瑞和”变更为“*ST 瑞和”。
2.1 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经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期末归母净资产为负,已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6 年修订)》第 9.3.1条第一款第二项,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规定的对股票交易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在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股票简称前冠以*ST 字样)。
2.2 公司股票被继续叠加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4月 30 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原因是(1)“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
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2)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日,公司期末共计 161
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合计被冻结金额 14,925.03 万元,触及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
截止 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为负,且 2
025 年度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主要内容为“与持续经营相关
的重大不确定性”和“强调事项”,2025 年期末共计180 个银行账户被冻结,被冻结金额 10,554.63 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第 9.8.1 条第(六)、(七)款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仍未消除,公司
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公司 2026 年 4月 28 日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进展情况暨风险提示的公告》。截至招募公告规定的
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截止时间(2026 年 4月 23 日 17 时),共有 1家意向投资人提交了符合要求的《重整投资方案》(详见公
司披露的该公告全文)。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公司与重整投资人能否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尚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重整投资协议的具体条款、款项支付安排等均尚未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5、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845541bf-21ca-4c3b-960a-c728bf3933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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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5 17:02│*ST瑞和(002620):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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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
续十二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应当采取累计计算的原则,截
至目前,除历次已专项、累计披露过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案件共计 7件,
涉案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 4,026.56万元(其中 2026年4月 29 日星期三当日统计归档 1 个案件材料,金额为 3,070.38 万元),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
二、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案件处于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出具判决结果或判决结果尚未生效等阶段,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按照规则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四、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说明
除历次已专项、累计披露过的诉讼、仲裁案件外,本次公告单个涉案金额人民币 1,000万元以上案件仅 1个,说明如下:
公司收到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传票。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关于原告邓维军与被告恒大地产集团鹿泉有限公司建设工程
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涉案金额 3,070.38万元。
除历次已专项、累计披露过的诉讼、仲裁案件及上述案件外,最近十二个月内其他诉讼、仲裁案件共 6 件,合计涉案金额约为
人民币 956.18 万元,均为人民币 1,000万元以下案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f34e232c-d525-4792-a6f5-66b42d6e7d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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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7│ST瑞和(002620):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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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瑞和股份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 瑞和股份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瑞和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瑞和股份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ee2dacf-a277-4c51-a8aa-96675df0ca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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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7│ST瑞和(002620):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的专项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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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和股份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的
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简
称“2025 年度财务报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
业收入扣除表”)进行了专项核查。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的规定,编制和披露营业收入扣除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核查证据,是瑞和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
在执行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核查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计划和执行核查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核查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
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核查工作为发表核查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基于我们的核查,我们没有发现后附的《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与我们在审计瑞和股
份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检查的会计资料,以及 2025 年度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瑞和股份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以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的情况,后附营业收入扣除表应当与已审的
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核查报告仅供瑞和股份公司 2025 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b7c0e1f-4170-42f6-a4d7-d816d2f240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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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6│ST瑞和(002620):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庆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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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瑞和(002620):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庆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8b1d236-6117-4bbb-8226-a2246e8b24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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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6│ST瑞和(002620):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高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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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瑞和(002620):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高刚)。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20afa8f-c048-4edd-a087-eb2270e96e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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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4│ST瑞和(002620):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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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会议决议
于 2026年 5月 22日召开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 2025 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22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05 月 22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5月 22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8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5月 18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
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现场会议地点为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3027号瑞和大厦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1.00 《2025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2.00 《2025 年财务决算报告》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3.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4.00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5.00 《关于 2025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确认 非累积投 √
及 2026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 票提案
案》
6.00 《关于公司向各大银行申请 2026 年度 非累积投 √
综合授信的议案》 票提案
7.00 《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非累积投 √
议案》 票提案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决议公告。
所有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①上市公司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议案3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议案5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20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2:00~5:00)。
5、登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3027 号瑞和大厦四楼会议室(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
6、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远飞
联系电话:0755-33526666 转 8922
联系传真:0755-33526666 转 8922
电子邮箱:zqb@sz-ruihe.com
邮 编:518001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李远飞
联系电话:0755-33526666 转 8922
联系传真:0755-33526666 转 8922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
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eb6ecca-b418-4a17-a360-368865a800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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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4│ST瑞和(002620):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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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瑞和(002620):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小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899bb00-10e6-4cc6-a381-e1fa535ed5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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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3│ST瑞和(00262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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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依据财政部 2025 年 12 月 5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通知》(财会[2025]32 号)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时间
财政部于 2025 年 12 月 5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通知》(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19 号
解释”),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
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
”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自 2026 年 1月 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 19 号解释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
政部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根据《19 号解释》的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
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出售方与购买方可能作出合同约定,针对被购买方某些或有事项,或者特定资产或负债的某些不确
定性结果,出售方给予购买方补偿,购买方因此获得补偿性资产。例如,出售方针对被购买方某或有事项产生的负债或该负债超过约
定金额而引致的损失,给予购买方补偿等。
1.会计处理
(1)购买方合并财务报表层面补偿性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购买方在其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被补偿项目的同时,应当确认补偿性资产,以与被补偿项目相同的基础计量。在后续每个资产负
债表日,购买方应当按照与被补偿项目相同的基础并考虑合同对补偿金额的限制,对补偿性资产进行后续计量;被补偿项目账面价值
发生变动的,相应调整补偿性资产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投资收益。对于未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的补偿性资产,还应单独再考虑管
理层对补偿性资产可收回性的估计,将预期无法收回的金额计入投资收益。购买方收回、出售或以其他方式丧失对补偿性资产的权利
时,应当终止确认该资产,所得价款等与补偿性资产账面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应当计入投资收益。
(2)购买方个别财务报表层面补偿性资产的确认和计量。购买方获得补偿性资产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
有事项》和本解释的规定,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补偿性资产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方在符合或有资产确认为资产的条件(即企业基本确
定能够收到且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补偿性资产,同时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借记“补偿性资产”科目,贷记
“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在后续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购买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和本解释的规定,对
补偿性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同时考虑合同对补偿金额的限制和管理层对补偿性资产可收回性的估计,将预期无法收回的金额计入投资
收益。购买方收回、出售或以其他方式丧失对补偿性资产的权利时,应当终止确认该资产,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补偿性
资产”科目,所得价款等与补偿性资产账面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2.新旧衔接
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内容时,对于本解释施行日存在的补偿性资产,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
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对于本解释施行日前已经收回、出售或以其他方式丧失对补偿性资
产权利的,不再进行追溯调整。
(二)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
1.会计处理
企业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时,无论交易对手方是企业的关联方还是非关联方,原合并日因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差额调整的资本公积,在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中不得转出至当期损益或留存
收益。
2.新旧衔接
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内容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作为会
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企业进行上述调整的,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三)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会计处理
企业采用电子支付系统以现金结算一项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仅当企业已启动付款指令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可选择在
结算日之前将其终止确认:①企业没有实际能力撤回、停止或取消付款指令;②企业没有实际能力支取因付款指令而将用于结算的现
金;③与电子支付系统相关的结算风险不重大。例如,电子支付系统是按照标准管理流程完成付款指令,且从满足前述两项条件至向
交易对手交付现金之间的时间间隔很短。如果付款指令的执行取决于企业在结算日能否交付现金,则与电子支付系统相关的结算风险
不可视为不重大。
2.新旧衔接
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内容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进行追
溯调整,累积影响数调整2026 年 1 月 1 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无需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四)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
1.会计处理
(1)关于利息的构成要素。
企业在评估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与基本借贷安排一致时,可能需考虑利息的不同构成要素。利息的评估应当聚焦于企业
基于什么获得了补偿,而非获得补偿的金额,尽管后者可能表明企业获得了对除基本借贷风险和成本以外的其他要素的补偿。如果合
同现金流量与非基本借贷风险或成本的变量(如权益工具的价值或商品的价格)挂钩,或者合同现金流量代表债务人收入或利润的一
部分,则该合同现金流量与基本借贷安排不一致。
(2)关于或有特征引起的合同现金流量变动。
或有特征引起的合同现金流量在合同现金流量变动(不管现金流量变动可能性的大小)前后均与基本借贷安排一致的,企业仍需
评估或有事项的性质。如果或有事项的性质与基本借贷风险和成本的变动直接相关,且合同现金流量的变动方向与基本借贷风险和成
本的变动方向相同,则相关金融资产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如果或有事项的性质与基本借贷风险和成本的变动不直接相关(如利率随企业达到合同约定的碳减排量而下调约定基点的贷款)
,则仅当在所有可能的合同情景下,其合同现金流量与具有相同合同条款、但不包含该或有特征的金融工具所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不
存在显著差异时,相关金融资产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2.新旧衔接
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内容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进行追
溯调整,累积影响数调整2026 年 1 月 1 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无需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五)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
企业应当至少按类别披露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在报告期末的公允价值,以及其在报
告期内的公允价值变动,可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按项目等作进一步披露。其中,与报告期内终止确认的投资有关的
变动额和与报告期末持有的投资有关的变动额应当分别披露。企业还应披露与报告期内终止确认的投资有关的计入权益的累计利得或
损失的转出情况。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 19 号解释的相关规定,自上述规定之日起执行并按规定编制 2026年 1月 1日以后的公司财务报表,并对以前年度会
计数据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3053709-cd2d-47c5-baf3-2ce4e1fb7d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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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3│ST瑞和(002620):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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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将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的要求,且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 202
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了
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可能性、固定资产的可变性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对可能
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存货、固定资产、应收款项等,进
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5 年度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867.02 万元,明细如下表:
资产名称 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万元)
应收款项 -1,183.28
其他非流动资产 316.26
合计 -867.02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867.02 万元,将增加公司 2025 年度利润总额 867.02 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一)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收款项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末账面余额、可回收金额及计提坏账准备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名称 账面余额 可回收金额 计提坏账准备余额
应收款项 490,799.37 211,621.41 279,177.96
据上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末,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余额合计为 279,177.96 万元,本期拟计提应收款
项坏账准备-1,183.28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名称:应收款项账面余额:490,799.37 万元;资产可收回金额:211,621.41 万元;计提坏账准备余额:279
,177.96 万元。本期共计提坏账准备-1,183.28 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1、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当单项应收票据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
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应收票据组合1 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 商业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
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应收款项
对于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
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1 建筑装饰、幕墙装饰、园林绿化等工程业务应收款
组合2 光伏发电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整个存续
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其中应收账款组合采用逾期天数分析法,以项目竣工验收和工程结算作为判定逾期的
节点。本公司对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关联方的客户应收款项统一归属于 1年以内(含 1年)的账龄组合中,按 5%计提坏账准备。
(二)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其他非流动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
减值测试。本期共计提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316.26 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公司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
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合理性。
五、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公司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企
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
值及经营成果。
六、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0cb6755-b4e6-44b7-bfb3-4666786348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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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3│ST瑞和(002620):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带有解释性说明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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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聘请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尤尼泰振青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主要内容为“与持续经营相关的
重大不确定性”和“强调事项”。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 号——非
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专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内容
1、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瑞和股份公司 2023 年-2025 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7,259.33
万元、-18,586.48 万元、-8,931.73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瑞和股份公司归母所有者权益为-5,599.13 万元;期末共
计 180 个银行账户被冻结或部分冻结,被冻结金额10,554.63 万元。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瑞和股份公司持续经营能
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2、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一)所述,瑞和股份公司收到债权人深圳市环亚石材供应链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申请人”)发来的《重整及预重整申请通知书》,于2025年4月10日接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
发来的(2025)粤03破申661号《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2025年7月16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
圳中院”)作出(2025)粤03破申661号《决定书》,决定对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和股份”或“债务人”)进行
预重整。 截至报告日,瑞和股份公司已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董事会对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按照审慎性原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主要内容为“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和“强调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充分揭示了公司的潜在风险。公司董事会
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消除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以保证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切实有效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
益。
三、董事会针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具体措施
我司目前正通过采取如下措施,改善经营状况:
(1)积极寻求突破,拓宽业务来源,扩展业务模式;
(2)大力拓展政府、央企、国企等优质客户业务;
(3)多管齐下,化解诉讼案件;
(4)积极沟通协调,推动催收款项进展;
(5)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利用率;
(6)积极配合法院开展破产预重整工作,在平等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谋求与债权人通过破产重整方式化解债务问题。
如后续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最大程度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高公司
经营能力,推动公司早日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
目前公司处于预重整阶段,但预重整能否成功,以及后续法院能否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尚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上述改善措施将有助于公司维持持续经营能力,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前提编制财务报表是恰当的。但如果上述改善措施不能成功实
施,则公司可能存在持续经营的风险,故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003728c-141f-4a98-a537-a4f641b7c3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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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3│ST瑞和(002620):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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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瑞和(002620):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f5ef82f-91be-4e85-af55-748dd26de0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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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3│ST瑞和(00262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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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瑞和(00262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4639663-76d0-49d2-8e3b-063e0065ef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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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2│ST瑞和(002620):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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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瑞和股份”)于 2026年 4月 27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度瑞和股份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为 -87,840,739.95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瑞和股份母公司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1,711,838,026.10 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分红制度,鉴于
公司 2025 年度亏损,公司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综合考虑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经
营实际情况,为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定 2025 年利润分配预案为
: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的方式回报投资者,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
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89,317,317.00 -185,864,848.19 -372,593,261.90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750,907,503.90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1,711,838,026.10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215,925,142.363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是 ?否
则》第 9.8.1 条第(九)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
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 5000 万元。”公司 2025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润为负值,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
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基于公司目前经营和未来发展的需要,从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出发
,公司拟定 2025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同时该预案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11a69b5-e021-41e0-885c-cd5da649fc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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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2│ST瑞和(002620):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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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
高刚先生、杨小磊先生、赵庆祥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高刚先生、杨小磊先生、赵庆祥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
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49b691e-f911-4083-b49a-6f51de1286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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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2│ST瑞和(002620):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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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年度审计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
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IAPA 执业会计师国际联盟成员所。前身为由青岛市国家税务局于 1994 组建的振
青会计师事务所,1999 年底脱钩改制为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7 年整合尤尼泰税务集团会计资源,更名为尤尼泰振青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20 年经财政部和国家市场管理总局审核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23 年事务所总部迁
址至深圳。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听海大道 5059 号前海鸿 荣源中心 A座 801,首席合伙人为顾旭芬女士。
截至 2025 年末,尤尼泰振青拥有合伙人 53 名、注册会计师 228 名、从业人员总数 518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 49 名。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3291.98 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900 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2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1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8次、自律监管措施 0次和纪律处分 4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后该议案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经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均不存在异议。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聘任的标准、方式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尤尼泰振青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 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
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
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
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
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
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尤尼泰振青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
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6 年 4月 1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
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
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
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
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
晰、及时。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4928c81-60da-465b-a2fc-00f15a6da2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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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2│ST瑞和(002620):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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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或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 年 12月 31日(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
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
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全部
控股子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占公司合计占公司合
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企业文化、发展战略、人力资源、采购、内部监
督、项目实施、竣工决算、研发、固定资产管理、货币资金管理、对外投资、筹资管理、印章使用、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信息系统
与沟通、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信息披露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关键岗位人才管理、项目施工过程及质量管理、采购价
格及成本的管理与控制、安全风险防范控制、资产及资金控制、舞弊风险控制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定量标准以利润总额、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1)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利润总额衡量,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
准如下:
公司层级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包含漏报)
重大缺陷 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 5%
重要缺陷 利润总额的 3%≤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 5%
一般缺陷 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 3%
(2)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总额相关的,以资产总额衡量,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
标准如下:
公司层级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包含漏报)
重大缺陷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 3%
重要缺陷 资产总额的 1%≤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 3%
一般缺陷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 1%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发生以下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认定为财务报告重大缺陷:
①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②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③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年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④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监督无效。(2)出现以下情形的(包括但不限于),认定为“重要缺陷”,以及存在“重大缺陷”的强烈迹象:
①未依照企业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3)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或造成直接财产损失达到或超过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该缺陷为重大缺陷。直接或潜在负面影
响或造成直接财产损失达到或超过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1%且不超过 3%,该缺陷为重要缺陷。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或造成直
接财产损失不超过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1%,该缺陷为一般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以下情形的,可认定为重大缺陷,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1)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决策程序不科学,出现重大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2)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3)缺乏重要的业务管理制度或制度运行系统性失效;
(4)公司的重大或重要内控缺陷不能得到及时整改;
(5)公司持续或大量出现重要内控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也不存在上年度末未
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也不存在上年度
末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9ad2125-ff34-4da8-be96-2ffc3629f5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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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2│ST瑞和(002620):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继续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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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1、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
公司 2025 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第 9.3.1 条
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2、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原因是(1)“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
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2)截至 2024 年 12月 31日,公司期末共计
161 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合计被冻结金额 14,925.03 万元,触及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
截止至公告日,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为负,且 2025 年度尤尼泰
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主要内容为“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和“强调事项”,2025 年期末共计 180个银行账户被冻结,被冻结金额 10,554.63 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6 年修订)》第 9.8.1 条第(六)、(七)款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仍未消除,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
券交易所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公司股票将于 2026 年 4月 29日开市时起停牌一天,于 2026 年 4 月 30日开市时起复牌,复牌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并继续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4、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简称由“ST 瑞和”变为“*ST 瑞和”,公司证券代码
不变,仍为“002620”。
5、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比例限制为 5%。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股票代码、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起始日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股;
2、股票简称:由“ST 瑞和”变更为“*ST 瑞和”;
3、股票代码仍为“002620”;
4、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6 年 4月 30日;
5、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2026 年 4月 29日开市起停牌,2026 年 4月 30日开市起复牌;
6、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
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1、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经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期末归母净资产为负,已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6 年修订)》第 9.3.1条第一款第二项,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规定的对股票交易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在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股票简称前冠以*ST 字样)。
2、公司股票被继续叠加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4月 30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原因是(1)“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
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2)截至 2024 年 12月 31日,公司期末共计 161 个
银行账户被冻结,合计被冻结金额 14,925.03 万元,触及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
截止至公告日,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为负,且 2025 年度尤尼泰
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主要内容为“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和“强调事项”,2025 年期末共计 180 个银行账户被冻结,被冻结金额 10,554.63 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6年修订)》第 9.8.1 条第(六)、(七)款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仍未消除,公司股票将被深圳
证券交易所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公司将积极采取相应的措施,努力消除审计报告中涉及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
,公司已采取及将要采取的主要措施如下:
1、公司正积极配合法院、临时管理人及其他各方开展公司预重整相关工作,密切配合专业机构依法合规高效推进重整工作,化
解债务压力,稳定生产经营,依法履行债务人法定义务。
在平等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积极与各方共同论证解决债务问题和未来经营发展问题的方案。如后续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
的重整申请且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最大程度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高公司经营能力,推动公司早日回归健
康、可持续发展轨道。
目前公司处于预重整阶段,公司预重整工作正在推进中,但预重整能否成功,以及后续法院能否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尚存在重大
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2、努力强化和完善内控管理,加强成本、费用管控。同时,将进一步加大对应收款项的催收力度,缩短回款周期,提高公司资
金周转效率,维持业务开展的资金流动性。
四、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若公司 2026 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第9.3.12 中关于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相关情形,
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1、联系电话:0755-33526666 转 8922
2、传真号码:0755-33526666 转 8922
3、电子邮箱:zqb@sz-ruihe.com
4、邮政编码:518001
5、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3027 号瑞和大厦
公司将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要求,对后续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
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
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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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2│ST瑞和(002620):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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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会计师事
务所 2025 年年度审计履职进行了评估,现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IAPA 执业会计师国际联盟成员所。前身为由青岛市国家税务局于 1994 组建的振
青会计师事务所,1999 年底脱钩改制为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7 年整合尤尼泰税务集团会计资源,更名为尤尼泰振青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20 年经财政部和国家市场管理总局审核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23 年事务所总部迁
址至深圳。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听海大道 5059 号前海鸿 荣源中心 A座 801,首席合伙人为顾旭芬女士。
截至 2025 年末,尤尼泰振青拥有合伙人 53 名、注册会计师 228 名、从业人员总数 518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 49 名。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3291.98 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900 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2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1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8次、自律监管措施 0次和纪律处分 4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后该议案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经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均不存在异议。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聘任的标准、方式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尤尼泰振青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 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
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
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
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 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d6b07dd-263c-4068-a776-864ab758d4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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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2│ST瑞和(002620):2026年第一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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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号——行业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深圳瑞
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6 年第一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公告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 2026 年第一季度新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累计已 2026 年第一季度已中标尚
类型 签订单金额 签约未完工的合同金额(不含 未签约订单金额
已完工部分)注
公共 0.00 21,304.88 0.00
装修
住宅 23,319.12 111,274.29 0.00
装修
其他 0.00 4,979.19 0.00
装修
设计 189.79 16,501.33 0.00
业务
合计 23,508.91 154,059.69 0.00
注:根据最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等相关
规定,上市公司应当披露公司“上一季度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已签约未完工的合同金额(不含已完工部分)”,区分于公司以往披露的
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简报中“上一季度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已签约未完工的合同金额(含已完工部分)”。
敬请投资者注意区分,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af1a1a0-932b-4179-aa3b-3201b0bc72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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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1│ST瑞和(002620):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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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瑞和(002620):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126731f-c936-4504-a63e-8a71fc395c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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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1│ST瑞和(002620):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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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7日以现场方式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302
7 号瑞和大厦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
事长李介平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名,实到董事 9名,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9 票同意、0 票回避、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25 年年度报告》中相关章节。公司独立董事高刚先生、赵庆祥先生、杨小磊先生向董事
会提交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述职。《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 2026 年 4月 2
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9 票同意、0 票回避、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三、9 票同意、0票回避、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
同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9 票同意、0票回避、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 2025 年度股
东会审议;
五、9 票同意、0 票回避、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
六、3 票同意、6票回避、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关于 2025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
议案》,本议案需提交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的薪酬发放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执行,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的规定。该议案已经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七、9 票同意、0票回避、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执行,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的规定。
八、9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
会审议;
《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于 2026 年 4月 29 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9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各大银行申请 2026 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为经营活动储备需要,公司拟向各大银行申请 2026 年度综合授信,业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汇
票等业务。在人民币 25 亿以下额度内,期限三年以内,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签署有关协议,财务中心具体经办相关业
务。授权期限自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实际授信额度、期限以及采用的方式等以各大
银行最终批复为准。
十、9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5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于2026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9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 2025 年
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结合正常运营的资金需求,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经营发展实际,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不派发现金红
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关于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于 2026 年 4月 29 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9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于 2026 年 4月 29 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9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2025 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带有解释性说明有关事
项的专项说明》;
《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带有解释性说明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全文于2026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 》 《 证 券 日 报 》 和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
com.cn)。
十四、9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时30分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号瑞和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全文于2026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c9bef74-d4cc-4922-b681-9d9184aa2e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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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0│ST瑞和(002620):2025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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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
我们接受委托,对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和股份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6年
4月 27日出具了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尤振审字[2026]第 0437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1、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如审计报告中“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部分所述:
瑞和股份公司 2023年-2025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7,259.33万元、-18,586.48万元、-8,931.73万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
瑞和股份公司归母所有者权益为-5,599.13万元,期末共计 180个银行账户被冻结或部分冻结,合计被冻结金额 10,554.63万元。这
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瑞和股份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2、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一)所述,瑞和股份公司收到债权人深圳市环亚石材供应链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申请人”)发来的《重整及预重整申请通知书》,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接到深圳中院发来的(2025)粤 03 破申 661
号《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2025年 7月 16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作出(2025)粤 03
破申 661号《决定书》,决定对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和股份”或“债务人”)进行预重整。截至报告日,瑞
和股份公司已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发表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1、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理由和依据
瑞和股份公司管理层已利用所有可获得的信息评价了持续经营能力,认为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公司财务报表是合理的,但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管理层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二)持续经营中充分披露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
疑虑的主要事项或情况,以及针对这些事项或情况的应对计划,已充分披露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规定,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
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一)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本准则第十八条所述事项的披露;(二)说
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
见。
基于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我们认为管理层编制财务报表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该
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了充分披露。因此,我们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提醒财
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披露,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
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以及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2、带强调事项段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3 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第九条规定,如果认为有必要提醒财
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中列报或披露,且根据执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事项,在同时满足下
列条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
(1)该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发表非
无保留意见;
(2)当《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4 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适用时,该事项未被确定为将要在审计报
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关于破产重整事项,瑞和股份公司己在附注十二、(一)进行了充分披露,我们认为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
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因此,我们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通过明确提供补充信息的方式,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
已在财务报表中披露的该事项。
上述专项说明仅供瑞和股份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与 2025 年年度报告同时披露之用,不得作其他用途使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7f2c664-2bea-41e0-8d3d-f813a38c41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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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0│ST瑞和(002620):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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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和股份公司”)2025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资产
负债表,2025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
后附的《上市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专项审核。按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编制和披露汇
总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证据是瑞和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
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
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
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为了更好地理解瑞和股份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审核报告仅供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441e18b-ec9b-4d90-922d-e8b50b3bb7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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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0│ST瑞和(00262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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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瑞和(00262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5fe4371-5317-4444-8751-d5591b028c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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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47│ST瑞和(002620):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进展情况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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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瑞和(002620):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进展情况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338ddc8-9d23-4edd-908a-9296058962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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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38│ST瑞和(002620):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三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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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5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03)。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 2025 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净利润为负值。 如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在 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2、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法院同意公司预重整,不代表法院最终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后续
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
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一、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公司于 2026 年 1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03)。经公
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5 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净利润为负值。 根据该预告,其中公司 2025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预计为-12,500 万元至-6,500 万元,公司 2025 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预计为-8,200 万元至-4,200 万元。如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在
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3.3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预计将出现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
的,应当在相应的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年度报告前至少
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已于 2026 年 1月 30 日、2026 年 3月 25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关于公司
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本公告为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二、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仍在推进当中,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的 2025 年年度报告为
准。如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将在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的公告。公司股票将于公告后停牌一个交易日,自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
以“*ST”字样)。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1c5b86c2-dbe8-418c-ab28-0466916b80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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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38│ST瑞和(002620):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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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5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03)。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 2025 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净利润为负值。 如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在 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2、公司 2026 年 3月 25 日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存在报名期内未能招募到合格重整投资人、重整投资人未按期签订投资协议等可能。
3、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法院同意公司预重整,不代表法院最终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后续
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
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名称:ST瑞和;证券代码:002620)于 2026 年 4月 20 日、
4月 21 日、4 月 22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 2025 年 7月 19 日对外披露了《关于收到启动预重整及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公司于 2025 年 7月 18 日收到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或“法院”)送达的(2025)粤 03 破申 661 号《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决定书》,决定书表示:“经债务人同意,本院决定对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预重整。”,“本院通过摇珠随机指定佛
山市贝思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负责人为文国龙”(下称“管理人”)。
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法院同意公司预重整,不代表法院最终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后续是否
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4、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经核实,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
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
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因下述原因,自 2025 年 4月 30 日复牌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由
“瑞和股份”变更为“ST 瑞和”。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七)款规定:“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
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
(2)因“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六)项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5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03)。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 2025 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净利润为负值。 根据该预告,其中公司2025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12,500 万元至-6,500 万元,公司2025 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预计为-8,200 万元至-4,200 万元。如公
司2025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 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在
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 2026 年 3月 25 日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存在报名期内未能招募到合格重整投资人、重整投资人未按期签订投资协议等可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6、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af3bad5c-8d50-4d69-b5e0-621f39a22f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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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7:07│ST瑞和(002620):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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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
续十二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应当采取累计计算的原则,截
至目前,除历次已专项、累计披露过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案件共计 17 件
,涉案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 2,096.13 万元(其中 2026年 4月 14日星期二当日统计归档 3个案件材料,金额为 1,601.58 万元),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
二、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案件处于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出具判决结果或判决结果尚未生效等阶段,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按照规则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四、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说明
除历次已专项、累计披露过的诉讼、仲裁案件外,本次公告单个涉案金额人民币 1,000万元以上案件仅 1个,说明如下:
公司收到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传票。公司为原告起诉南京浦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涉案工程款 1,538
.51万元。
除历次已专项、累计披露过的诉讼、仲裁案件及上述案件外,最近十二个月内其他诉讼、仲裁案件共 16件,合计涉案金额约为
人民币 557.62万元,均为人民币 1,000万元以下案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1a7e4418-847c-4b98-bf47-1ea7f5a029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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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00:00│ST瑞和(002620):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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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瑞和(002620):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0/9c8ed499-9e50-4862-ae2e-468f939802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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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20:29│ST瑞和(002620):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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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瑞和(002620):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72f0a4ef-9437-46b7-b9e0-2c565ac297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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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19:23│ST瑞和(002620):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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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5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03)。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 2025 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净利润为负值。 如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在 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2、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法院同意公司预重整,不代表法院最终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后续
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
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一、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公司于 2026 年 1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03)。经公
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5 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净利润为负值。 根据该预告,其中公司 2025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预计为-12,500 万元至-6,500 万元,公司 2025 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预计为-8,200 万元至-4,200 万元。如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在 2
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3.3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预计将出现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
的,应当在相应的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年度报告前至少
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已于 2026 年 1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本公告为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为充分提示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第 9.3.3 条第一款之规定,公司将在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二、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仍在推进当中,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的 2025 年年度报告为
准。如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将在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的公告。公司股票将于公告后停牌一个交易日,自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2c476fec-7c9c-4e67-bcaa-b2a167d33c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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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19:23│ST瑞和(002620):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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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5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03)。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 2025 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净利润为负值。 如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在 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2、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法院同意公司预重整,不代表法院最终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后续
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
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名称:ST瑞和;证券代码:002620)于 2026 年 3 月 23 日
、3 月 24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
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 2025 年 7月 19 日对外披露了《关于收到启动预重整及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公司于 2025 年 7月 18 日收到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或“法院”)送达的(2025)粤 03 破申 661 号《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决定书》,决定书表示:“经债务人同意,本院决定对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预重整。”,“本院通过摇珠随机指定佛
山市贝思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负责人为文国龙”(下称“管理人”)。
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法院同意公司预重整,不代表法院最终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后续是否
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4、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经核实,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
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
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因下述原因,自 2025 年 4月 30 日复牌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由
“瑞和股份”变更为“ST 瑞和”。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七)款规定:“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
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
(2)因“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六)项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03)。经公司
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5 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净利润为负值。 根据该预告,其中公司 2025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预计为-12,500 万元至-6,500 万元,公司 2025 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预计为-8,200 万元至-4,200 万元。如公司 20
25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在 202
5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5、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c64965ea-1538-4c45-ad4b-3e6f63eecd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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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1 16:07│ST瑞和(002620):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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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
续十二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应当采取累计计算的原则,截
至目前,除历次已专项、累计披露过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案件共计 21 件
,涉案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 1,013.15 万元(其中 2026年 3月 11日星期三当日统计归档 1个案件材料,金额为 29.70 万元),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
二、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案件处于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出具判决结果或判决结果尚未生效等阶段,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按照规则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四、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说明
除历次已专项、累计披露过的诉讼、仲裁案件外,本次公告不涉及单个涉案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万元以上的案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2/fcb3df21-f385-415c-a770-eeb9a83c1c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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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6 16:05│ST瑞和(002620):关于公司银团授信的进展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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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和股份”或“公司”)于2022 年 12 月 27日公开披露向银团申请授信额度,用
于借新还旧及日常生产经营周转,详细内容请参阅当日《关于公司向银团申请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2)。2025 年 3 月
,公司因流动资金紧张,出现前述银团贷款还款逾期的情形,详细内容请参阅 2025 年 3月 26 日公开披露的《关于公司银团贷款逾
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2025 年 5 月末,公司因未依照合同约定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和支付利息,出现前述银团贷款提
前到期的情形,详细内容请参阅 2025 年 6月 3日公开披露的《关于公司银团授信的进展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为:因申请人(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牵头共十
一家银行组成的项目银团)与被申请人借款合同纠纷事宜,法院认为,“被申请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有保全财产的必
要。”,裁定:查封、冻结、扣押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担保人的财产(以人民币 890957852.18 元及迟延履行期间
的债务利息等为限)。本裁定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
执行。
公司将持续与银团及相关各方协商,争取得到银行的谅解,下一步继续加强应收账款催收工作和资金回笼力度,妥善处理本事项
,积极采取相关合法合理措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公司因本执行裁定面临资产查封、冻结、扣押及处置等相关风险。敬请广大
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7/af67c176-f3f7-4e9b-82aa-ed3663cbcd64.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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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ST瑞和: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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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ST瑞和: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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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519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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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ST瑞和: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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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516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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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ST瑞和: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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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941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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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瑞和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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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瑞和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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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809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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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瑞和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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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700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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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1│瑞和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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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1/12210852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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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瑞和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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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27119.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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