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623 亚玛顿 更新日期:2026-01-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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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17:22 │亚玛顿(002623):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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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17:52 │亚玛顿(002623):关于增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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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17:51 │亚玛顿(002623):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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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17:49 │亚玛顿(002623):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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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17:49 │亚玛顿(002623):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6年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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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17:49 │亚玛顿(002623):总经理工作细则(2026年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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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17:49 │亚玛顿(002623):董事会秘书制度(2026年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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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17:49 │亚玛顿(002623):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6年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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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17:49 │亚玛顿(002623):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6年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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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17:49 │亚玛顿(00262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度(2026年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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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17:22│亚玛顿(002623):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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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玛顿(002623):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4/8148852f-7b8b-49e4-9f7b-3a26699525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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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17:52│亚玛顿(002623):关于增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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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加董事会人数的情况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8名调整为9名
,新增1名非独立董事,并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
本次增选的非独立董事当选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新增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提名林垦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林垦先生的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林垦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兼总经理林金锡先生之子,并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凤阳硅谷智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凤阳硅谷”)担任总经理。鉴于凤阳硅谷与公司在阿联酋投资建设“年产50万吨光伏玻璃生产线项目”可能存在一定的业务重合
,从而导致同业竞争。为此,林垦先生将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自本承诺函生效之日起5年内,结合
企业实际情况、所处行业特点及发展状况、监管部门要求等,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业务调整、资产重组等措施,解决本次项目建成后与
凤阳硅谷的光伏玻璃业务存在的同业竞争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3/f7cadfa3-a1a4-4389-b5e4-8ec0b82a7d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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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17:51│亚玛顿(002623):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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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1月 4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的形
式发出,并于 2026 年 1月12 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 616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
长林金锡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8名,实到董事 8名。其中 6名董事现场出席会议,赵东平先生、夏小清女士以通讯方式表决。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
《公司章程》和部分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公司董事会对本议案的子议案逐一投票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0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以上事项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
1.0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7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8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9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7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8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9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中 1.01、1.02 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其中 1.01 项议案需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生效。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
豁免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提名并选举林垦先生为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增选的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已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 2026 年 2月 6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3/2a5d78e2-66b5-4b37-9918-a684b5eefb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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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17:49│亚玛顿(002623):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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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6 年 1 月 12 日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2月 6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2月 6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2月 6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
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
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
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1月 30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1 月 3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股东可亲自出席股东会,也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 616 号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
数(2)
1.0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2 关于修订《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增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1月13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议案 1.01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4、议案 1.01 表决通过是议案 2.00 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条件。
5、议案 2.00 增选非独立董事一名,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6、根据《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
,本次股东会审议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
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
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办理
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6 年 2 月 4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5:30(异地股东可用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 616 号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
会”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子杰
联系电话:(0519)88880019
联系传真:(0519)88880017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 616 号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6、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3/989bccd4-6da4-425d-9f36-91794e5261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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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17:49│亚玛顿(002623):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6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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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玛顿(002623):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6年1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3/489eba32-ce4b-43ab-aa91-b56a89e460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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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17:49│亚玛顿(002623):总经理工作细则(2026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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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玛顿(002623):总经理工作细则(2026年1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3/144853eb-f302-43db-b1d4-2849a16057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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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17:49│亚玛顿(002623):董事会秘书制度(2026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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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现行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四条 公司设立证券事务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证券事务部应当配备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职的专职人员。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具备履行职责所
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四)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
(五)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规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履行如下职责: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
遵守信息披露有关规定;
(二)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
沟通;
(三)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
(四)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时,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五)关注有关公司的传闻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等有关主体及时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
(六)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要求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
的职责;
(七)督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在知悉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或者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当予以提醒并立即如实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八)负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的管理事务等;
(九)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支持、配合
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
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相关监管部门报告。
第四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免
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聘任之日起,至董事会任期届满止;可以连
续聘任。
第九条 公司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还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
由证券事务代表行使其权利并履行其职责,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所负有的责任。第十条 公司董
事会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后,应当及时公告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下列资料:
(一)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聘任书或者相关董事会决议、聘任说明文件,包括符合《上市规则》任职条件、职务、工作表
现及个人品德等;
(二)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复印件;
(三)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通讯方式,包括办公电话、移动电话、传真、通信地址及专用电子邮件信箱地址等。
上述有关通讯方式的资料发生变更时,公司应当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提交变更后的资料。
第十一条 董事会秘书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在一个月内解聘董事会秘书:
(一)出现本制度第五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
(三)在履行职务时出现重大错误或疏漏,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四)违反国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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