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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625(光启技术)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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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625 光启技术 更新日期:2024-04-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02 00:00│光启技术(00262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6 个月内实施前 述用途,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1.52 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67)、《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69)。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 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 4,896,710 股,占公司目 前总股本的 0.23%;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 14.0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 12.3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62,991,728 .2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 21.52 元/股。本次 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1/93973308-16bb-4c80-a176-1d0612e787db.PDF ─────────┬──────────────────────────────────────────────── 2024-04-01 00:00│光启技术(00262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说明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光启技术,证券代码:002625)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至 2024 年 3 月 29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 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6、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本公司股票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3 日披露了《2023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003),预计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 51,500.00 万元-63,000.00 万元,同比增长 36.74%-67.27%。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需要修正或调整 2023 年 度业绩预告的情况。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 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9/81a8f10f-e024-4f6a-a688-ef409b33ebad.PDF ─────────┬──────────────────────────────────────────────── 2024-03-18 00:00│光启技术(002625):关于签订超材料航空结构产品重大销售合同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采购商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为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超材料航空结构产品的供货合同 ,合同含税金额为66,029.5万元人民币。 2. 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履行期限截至2024年12月31日; 3.本次合同的签订和履行预计对公司在履约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本次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 会因为履行本次合同对相关客户形成依赖。 4. 本次合同的履行不存在法律法规、履约能力、技术等方面的不确定性和风险,但相关执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风险,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近日收到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光启尖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启尖端”)的通知,光启尖端于2024年3月15日 与某客户签署了《采购商务合同》,将向该客户提供超材料结构件产品,合同含税金额为66,029.5万元人民币。除此项合同外,光启 尖端近期还与相关客户签订了合计5,979.63万元的超材料产品批产合同。光启尖端近期累计与相关客户签订了合计72,009.13万元的 超材料产品批产合同。本次合同相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合同签署概况 双方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签署《采购商务合同》,后续光启尖端将根据合同项下的采购订单向某客户批量交付上述超材料结 构件产品,合同期限截至 2024年 12 月 31 日,合同含税金额为 66,029.5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 含汽车零部件业务)的 56.55%,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超材料业务营业收入的 75.6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事项构成需要披露的日常交易。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豁免披露该客户相关信息。该客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公司与该客户发生类似交 易情况如下: 年度 销售金额(万元) 占年度营业收入比例 2020 年 8,726.08 13.71% 2021 年 42,032.39 48.91% 2022 年 64,681.03 55.39% 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该客户为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资产规模和交易信誉优良,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合同交付内容:超材料航空功能结构产品 合同含税金额:660,295,000.00 元人民币(大写:陆亿陆仟零贰拾玖万伍仟元整) 合同履行期限: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具体交货进度按照合同规定或客户的交货计划执行; 合同条款已对产品交付、产品价格、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包装标准、验收标准、结算方式与期限、违约责任、解决合同纠纷的 方式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涉及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要求等信息,公司按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豁免披露。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的合同为公司超材料航空结构产品取得的供货合同。公司将继续投入超材料的研发、生产、测试建设,增强新一代超材 料航空结构等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巩固公司在超材料尖端装备领域的市场竞争地位。 公司深耕超材料尖端装备行业多年,率先完成了“从 0 到 1”的超材料工业体系构建,积累了丰富的超材料尖端装备产品的研 发及批量化生产经验,并建立了从底层研究到产品产业化应用的完整工业化体系。公司近年来大力投入超材料的研发、生产、测试建 设。公司募投项目 709 基地一期已于 2021 年提前竣工投产,为满足不断增加的产品交付需求,2022 年,709 基地一期开展扩产建 设,扩建完成后可以满足上述产品的生产交付需求。公司拥有华南地区规模最大、功能最全的超材料电磁测试暗室,为高质量交付上 述超材料航空结构产品提供有效保障。因此,公司当前具备超材料尖端装备产品的稳定规模化批产的能力,资金、人员、技术和产能 均能够保证订单的顺利履行。随着尖端装备市场需求的不断增加,709 基地一期产能将不能满足公司中长期交付需求,公司于 2023 年中启动709 基地二期建设,投产后将极大提升交付能力和生产效率。 该客户是国内相关领域的主要企业,其资产规模和交易信誉优良,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本次合同的签订和履行预计对公司 2024 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本次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 为履行本次合同对相关客户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由于光启尖端交货进度主要受客户及其业务最终用户的计划影响,可能存在因交货时间分布不均,进而导致收入及经营业绩 在各报告期间出现一定波动的风险; 2、合同履行期间可能遇到外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突发意外事件,以及其他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计的因素,可能对合同的履 行造成影响,因此存在一定履约风险和不确定性。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7/ec769316-77e0-4498-905e-5bfa2998263c.PDF ─────────┬──────────────────────────────────────────────── 2024-03-02 00:00│光启技术(00262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6 个月内实施前 述用途,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1.52 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67)、《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69)。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 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 4,896,710 股,占公司目 前总股本的 0.23%;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 14.0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 12.3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62,991,728 .2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 21.52 元/股。本次 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1/0bb7abb7-f6ef-4fba-9b46-fa7d31a8c32b.PDF ─────────┬──────────────────────────────────────────────── 2024-02-02 00:00│光启技术(00262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光启技术(00262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1/244aef70-d9b9-4d66-8dc7-6f1b5c8959d9.PDF ─────────┬──────────────────────────────────────────────── 2024-01-23 00:00│光启技术(002625):2023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 51,500.00万元-63,000.00万元 盈利:37,662.85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36.74%-67.27%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45,500.00万元-57,000.00万元 盈利:37,365.91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21.77%-52.55%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24元/股-0.29元/股 盈利:0.17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预计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2022年度有较大幅度增长,主要系公司超 材料产品竞争优势凸显,批产收入有较大幅度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强化生产过程的精细化管理,顺利完成了既定的交付任务,超材 料尖端装备产品收入同比增长超过50%,占总收入的比重预计达到80%,带动整体的盈利水平较大幅度提升。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 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22/a995213b-4470-48e6-9bcf-43ce53f36088.PDF ─────────┬──────────────────────────────────────────────── 2024-01-08 00:00│光启技术(002625):2024-002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6 个月内实施前 述用途,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1.52 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67)、《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69)。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 购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4 年 1 月 5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427,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 2%,最高成交价为 14.0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3.97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5,990,308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符合《回购指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交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08/41120f7d-917c-42da-b52d-0fbdb7fb8d6c.PDF ─────────┬──────────────────────────────────────────────── 2024-01-03 00:00│光启技术(00262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6 个月内实施前 述用途,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1.52 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67)、《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69)。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 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暂未实施股份回购。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02/3516b5a1-e2ac-457e-adc3-0876429dd3b5.PDF ─────────┬──────────────────────────────────────────────── 2023-12-27 00:00│光启技术(002625):回购报告书 ─────────┴──────────────────────────────────────────────── 光启技术(002625):回购报告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2-26/8d51e6ba-5e7c-4de9-9c50-a546bff8b794.PDF ─────────┬──────────────────────────────────────────────── 2023-12-22 00:00│光启技术(002625):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21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2 月 2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2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21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 9 号软件大厦三层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总经理栾琳女士 6、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同时见证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1 名,代表公司 838,908,882 股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9359%。其中:(1)出席 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 人,代表公司 820,355,312 股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0748%,其中中小股东共 0 名;(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 19 人,代表公司18,553,570 股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11%,其中中 小股东共 19名,代表公司 18,553,570 股股份。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838,545,7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67%;反对 36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1%;弃权 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8,190,4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8.0430%;反对 361,3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9473%;弃权 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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