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627 三峡旅游 更新日期:2026-03-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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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4 17:57 │三峡旅游(002627):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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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 17:42 │三峡旅游(002627):关于业绩补偿所涉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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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6:12 │三峡旅游(002627):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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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6:10 │三峡旅游(002627):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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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00:00 │三峡旅游(002627):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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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16:28 │三峡旅游(002627):2025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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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19:17 │三峡旅游(002627):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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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16:44 │三峡旅游(002627):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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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16:42 │三峡旅游(002627):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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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16:41 │三峡旅游(002627):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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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4 17:57│三峡旅游(002627):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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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旅游(002627):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5/74318240-1d86-4991-85d2-d2ce09988c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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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 17:42│三峡旅游(002627):关于业绩补偿所涉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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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已受理宜昌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审查
2.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一审原告(反诉被告)、二审上诉人(被上诉人)、再审被申请人、检察监督其他当事人
3. 涉案的金额:业绩承诺方按业绩补偿协议约定履行补偿义务,应补偿三峡旅游股份 7,260,655 股,应返还现金分红 790,130
.10 元;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用及财产保全的担保费用、律师费。
4.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已决定受理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对该民事诉讼的提请抗诉审查,最终审查
结果尚不确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暂不确定。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2 年 6月,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峡旅游”)以宜昌道行文旅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道行文旅”)及裴道兵未履行协议约定的股份补偿和现金分红返还义务为由,向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伍家
区法院”)提起诉讼,并收到《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22)鄂0503 民初 1794 号)。2022 年 7 月,公
司收到伍家区法院发来的《民事反诉状》《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上述案件被告裴道兵针对公司提出的要求其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义
务的相关诉讼提起反诉。2023 年 4月,公司收到伍家区法院发来的《民事判决书》,判决道行文旅及裴道兵按《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之补充协议》约定的 40%进行补偿。因不服伍家区法院一审判决,公司及裴道兵均于 2023 年 4 月向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民
事上诉状》。2023 年 12 月,公司收到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民事判决书》,判决撤销原一审判决,改判道行文旅及裴道兵
按《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的 100%进行补偿。2024 年 6 月,公司收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来的《民事裁定书》,
驳回裴道兵的再审申请。2024 年 6 月,公司向伍家区法院提交《执行申请书》,并收到《执行裁定书》((2024)鄂 0503 执1236
号)。2024 年 7 月,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受理裴道兵关于 2021年业绩补偿诉讼的监督申请。2024 年 10 月,裴道兵的应补偿
股份3,557,721 股经伍家区法院强制执行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已完成上述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的注销手续。2024 年 11 月,公司收到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发来的《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检察院中止审查决定书》,决定中止裴道兵
关于 2021 年业绩补偿诉讼的审查。2025 年 10 月,公司收到伍家区法院发来的《执行裁定书》((2025)鄂 0503 执恢 74 之一
),因被执行人名下暂无其他财产可供处置,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26 年 1 月,公司收到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发来的《宜昌市人
民检察院通知书》(鄂宜检民监〔2024〕80 号),决定恢复裴道兵关于 2021 年业绩补偿诉讼的审查。《关于业绩补偿事项提起诉
讼的公告》《关于业绩补偿所涉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关于部分业绩承诺补偿股份执行过户完成暨业绩承诺补偿所涉诉讼事项的进
展公告》《关于部分业绩承诺补偿股份注销完成的公告》等相关内容详见 2022 年 6月 13 日、2022 年 7月 27日、2023 年 4月 21
日、2023 年 5月 6日、2023 年 5 月 11日、2024年 1月 2 日、2024 年 6 月 8日、2024 年 6月 27 日、2024 年 7月 17日、202
4 年 10月 18 日、2024 年 10 月 24 日、2024 年 11月 21 日、2025 年 10 月 24 日 、 2026 年 1 月 8 日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51、2022
-062、2023-021、2023-039、2023-043、2024-001、2024-045、2024-047、2024-059、2024-083、2024-090、2024-097、2025-054、
2026-001)。
二、业绩补偿所涉诉讼的进展情况
宜昌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提请抗诉,并已报请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审查。近日,公司收到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发来的《湖北省人
民检察院通知书》(鄂检民监〔2026〕18 号),主要内容如下:
关于裴道兵与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宜昌道行文旅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决定受理。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已在定期报告诉讼事项章节中具体披露公司当期及往期涉及的诉讼及应诉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尚未披露的重
大诉讼、仲裁事项,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目前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已决定受理宜昌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的审查,最终审查结果尚不确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暂
不确定。
本案已经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并生效,业绩补偿义务人宜昌道行文旅开发有限公司已完成 2019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全部业绩补偿义务;因裴道兵未履行判决,公司已向伍家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完成该终审判决所涉股份的
回购注销手续,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到伍家区法院扣划的裴道兵执行款 134,612.59元,终审判决应返还的剩余现金分红尚未收回。
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依法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案文件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通知书》(鄂检民监〔2026〕18 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3/b946d88b-ff06-4579-873a-33e46771f6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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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6:12│三峡旅游(002627):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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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月 1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召开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2025 年
5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公司于近日收到立信
发来的《关于变更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字会计师的函》,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会计师变更的情况
本次变更前,立信指派崔松先生及黄芬女士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鉴于原签字注册会计师黄芬女士工作调整,立信现指派陈刚先
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接替黄芬女士完成相关审计工作。本次变更后,公司2025 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崔松先生、陈刚
先生。
二、变更后签字会计师基本情况
陈刚先生,2017 年 3 月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9 年获得中
国注册会计师资质,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陈刚先生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等情况,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
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立信出具的《关于变更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字会计师的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1/94638890-62a2-4763-ad60-75fa526154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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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6:10│三峡旅游(002627):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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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2025年12月,根据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江三峡省际度假型游轮旅游项目”实施计划,公司
控股子公司宜昌交运长江游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游轮”)就第二批长江三峡省际度假型游轮船舶建造项目,在秭归县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确定宜昌鑫汇船舶修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汇船舶”)为本项目中标人,中标金额为36,931.09万元
。
鑫汇船舶为控股股东湖北三峡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宜昌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股东宜昌城发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
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涉及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1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近日,长江游轮与鑫汇船舶签订了《船舶建造合同书》,主要内容如下:
发包方(甲方):宜昌交运长江游轮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宜昌鑫汇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1.船舶名称、数量及规格
(1)名称:第二批省际度假游轮项目船舶建造。
(2)数量:1艘+1艘。合同生效后,甲方确认建造后向乙方提供生效确认文件,乙方在收到甲方确认文件后方可开工;第二艘开
工时间与第一艘开工时间间隔小于5个月。
(3)主要规格:总长:149.79m;型宽:22.6m;型深:4.6m;设计吃水:3m。(最终以设计图纸资料为准)。
(4)本船舶图纸审核、建造检验和入级检验单位:中国船级社。
(5)本项目船舶设计单位:武汉长江船舶设计院有限公司。
2.建造依据、质量要求
(1)乙方在船舶建造开工前必须取得中国船级社客船建造许可。
(2)符合船舶检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以及合同业主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标准、规程和规范,确保通过船舶检验单位验
收。
(3)须符合设计单位提供的该船全套图纸、技术文件及补充图、修改图及说明书等。
(4)船舶建造质量必须满足:①《钢质内河船舶入级与建造规范》
②《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
③《中国国家标准》(GB)
④《中国造船工业标准》(CB)
⑤《中国造船质量标准》(CSQS)
⑥其它船舶建造检验有关的规范、法规、规则和标准
⑦上述所有规范、法规、规则和标准按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最新政策则按最新政策执行
⑧经船检认可的船舶图纸及资料
3.项目款管理
(1)本项目单艘船舶建造项目含税金额¥184,655,447.97元(大写:壹亿捌仟肆佰陆拾伍万伍仟肆佰肆拾柒元玖角柒分),两艘
船舶建造项目含税总金额¥369,310,895.94元(大写:叁亿陆仟玖佰叁拾壹万零捌佰玖拾伍元玖角肆分)。
(2)适用价格调整条款: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调整。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3)船舶建造付款管理:
①为保障造船资金专款专用和供应商的售后服务,甲方支付给乙方与本船相关的所有资金,由乙方设立专门专户,甲乙双方共同
监管账户资金的使用。乙方自有资金用于本项目的由乙方另行安排。
②船舶建造过程中发生的变更项目,由乙方据实申报并经甲方审核签字确认后,在船舶建造完工即完成船检证书办理前支付不超
过甲方审核金额的80%。
③造船专项费用根据造船的项目进度,由乙方提供详细的项目进度证明,经甲方驻厂代表核实认可后,报甲方审核按实际进度承
付。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应付款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遇国家调整企业发票税率合同金额不予调整。
4.项目质量管理
本项目所有的设备和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的应按照设计图纸规定的相关参数,选用投标文件标明厂商的产品。所有设备和材料
均须有质量检查证书,提供满足中国船级社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主要材料和机电设备的产地、规格、型号、技术要求严格按照国家
有关船舶建造设计及施工规范和用户要求订购和施工。
5.保险、安全责任
(1)船舶建造保险由乙方承保,单船保险金额按2.5亿元进行投保,投保金额应涵盖船舶建造价值、甲供设备价值及装饰装修价
值等,保单有效期截止至船舶交付至宜昌港。
(2)施工安全责任:船舶建造期间(船舶交付至宜昌港前)的安全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3)安全事故处理:施工现场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乙方除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外,应立即将事故情
况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所受的全部损失。
6.船舶交接
(1)交船时间
①每艘船舶至甲方向乙方提供第一批具备开工条件的退审图纸(指主船体结构图纸退审封闭)之日起720日历天内交船。
②若因甲方及设计单位原因造成的重大返工而影响建造周期时或因不可抗力影响建造周期时,工期可由双方协商后相应顺延。
(2)完成下列步骤方能交船:
①按规范要求及设计图纸、合同规定,完成全部施工及试验。
②解决试验中暴露的各种问题。
③所有设备、仪器、仪表、管路、线路均工作正常,达到规范及设计的技术指标和技术要求。
④申请并领取船检部门颁发的正式船舶检验证书、附加标识证书。
⑤按甲方的要求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文件。
(3)交船地点:宜昌(甲方指定码头)。
7.船舶保修期
船舶建造项目质保期为两年,质保期以船舶交付至甲方指定码头之日起计算。
8.双方责任
(1)乙方应严格按图纸要求施工,完工后达不到性能要求,凡属设计原因,由设计单位负责修改设计,乙方负责施工;凡属施
工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2)在合同履行期内合同双方因技术问题而引起的争议,应以船检部门处理意见为准。
(3)在合同履行期,合同双方如发生纠纷,可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诉请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解决。
9.违约责任
(1)乙方在船舶建造合同签订后20天内未取得中国船级社客船建造许可,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未能通过
中国船级社客船建造许可而导致船舶无法按期开工建造的,属于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责任,乙方应赔偿对甲方
造成的损失。
(2)除无法预测且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未按照第六条商定的建造周期交船,应偿付违约金,每延误一天其违约金按30,000.00
元付给甲方(甲方有权在合同余款中扣除)。
(3)船舶建造项目质量达到国家、行业、地方现行规定的标准、规程和规范,取得船舶检验证书标准,质量达不到上述标准时
,乙方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使船舶质量达标、赔偿甲方直接损失,并支付给甲方合同总价的3%的违约金。
(4)船舶建造期间所有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若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乙方须支付给甲方合同总价的2%的违约金。
(5)合同生效后,乙方单方取消合同或转包(劳务分包除外)。除退还所有付款外,另按本合同造价的10%赔偿给甲方。
(6)合同生效后,因甲方自身原因单方取消合同,所付给乙方的金额不再退还甲方。
10.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提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合同生效和失效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质保期结束且双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均已履行完毕后终止。
三、备查文件
经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的《船舶建造合同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1/64e09a4e-3077-4c04-85f2-1bec47e03a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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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00:00│三峡旅游(002627):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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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宜昌交运集团客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客运公司”)
原持股20%股东宜昌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城发”)与原持股 10%股东湖北三峡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湖北三峡文旅”)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宜昌城发将其持有的 20%股权有偿转让给湖北三峡文旅。
本次交易完成后,宜昌城发不再持有客运公司股权,湖北三峡文旅持有的客运公司股权由 10%增至 30%。本次交易不涉及上市公
司持有的客运公司的股权变动。
近日,客运公司已完成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变更及备案事项如下表:
变更(备案)事项 变更(备案)前内容 变更(备案)后内容
章程备案 章程备案
投资人变更(包括出 股东名称:湖北三峡文化旅 股东名称:湖北三峡文化旅游
资额、出资方式、出 游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资日期、投资人名称 额:1,000 万,币种:人民币, 额:3,000 万,币种:人民币,
等) 认缴出资方式:货币,认缴 认缴出资方式:货币,认缴出
出资时间:2029-07-31; 资时间:2029-07-31;
股东名称:宜昌城市发展投 股东名称:湖北三峡旅游集团
资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额:2,000 万,币种:人民币, 额:7,000 万,币种:人民币,
认缴出资方式:货币,认缴 认缴出资方式:股权,认缴出
出资时间:2029-07-31; 资时间:2029-07-31;
股东名称:湖北三峡旅游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额:7,000 万,币种:人民币,
认缴出资方式:货币,认缴
出资时间:2029-07-31。
除上述变更之外,客运公司《营业执照》的其他登记信息未发生变化。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30051be6-29a0-40bc-b828-2ede66b002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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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16:28│三峡旅游(002627):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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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 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 预计的经营业绩:e 亏损 e 扭亏为盈 e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 盈利:5,600 万元至 7,200 万元 盈利:11,759.24 万元
公司股东的 比上年同期下降:
净利润 38.77% 至 52.38%
扣除非经常 盈利:6,700 万元至 8,700 万元 盈利:9,628.96 万元
性损益后的 比上年同期下降:
净利润 9.65% 至 30.42%
基本 盈利:0.0773 元/股至 0.0994 元/股 盈利:0.1603 元/股
每股收益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
在本期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具体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5 年公司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主要原因如下:
1.控股子公司补缴税款影响。2025 年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宜昌长江三峡游轮中心开发公司补缴税款及滞纳金 5,494.04 万元,
上述补缴税款计入公司 2025 年当期损益,预计影响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 4,433.21 万元。
2.资产减值损失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九凤谷景区因区域市场竞争态势加剧,经营业绩出现持续亏损,且未见收窄,景区资产存
在减值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基于初步测试结果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损失,导致本期资产减值损
失金额增加,对当期净利润构成影响。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 2025 年度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5 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
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9/59de7880-6f2a-4bce-a076-21ab3ad43b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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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19:17│三峡旅游(002627):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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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旅游(002627):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4/8cce099c-291c-458b-8e68-e07f9f3d3e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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