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628 成都路桥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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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7:42 │成都路桥(002628):工程中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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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7:28 │成都路桥(002628):2026年第二季度经营情况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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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7:27 │成都路桥(002628):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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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9:00 │成都路桥(002628):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四川道诚建设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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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58 │成都路桥(002628):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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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 │成都路桥(002628):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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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7:05 │成都路桥(002628):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成都蜀都高级路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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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成都路桥(002628):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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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20:54 │成都路桥(00262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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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20:54 │成都路桥(002628):成都路桥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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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7:42│成都路桥(002628):工程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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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标通知书主要内容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月 19日收到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发出的《中选通知书》,
确定公司为 G0611线川主寺至汶川段高速公路 C1总承包 TJ-2标段川主寺隧道、松潘 1#隧道、松潘 2#隧道专业分包工程(以下简称
“项目”或“本项目”)的中选单位。具体内容如下:
1、中标项目名称:G0611 线川主寺至汶川段高速公路 C1总承包 TJ-2标段川主寺隧道、松潘 1#隧道、松潘 2#隧道专业分包工
程
2、项目招标人: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3、中标人: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4、中标金额:722,194,047.27元(含税)
5、建设内容:松潘 1#隧道左线起止桩号为 ZK23+731~ZK27+827,长度4096m;右线起止桩号为 K23+735~K27+836,长度 4101
m。松潘 2#隧道左线起止桩号为 ZK27+923~ZK31+251,长度 3328m;右线起止桩号为 K27+921~K31+274,长度 3353m(右线剩余 3
187m)。
6、建设模式:施工专业分包
7、工期:48个月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招标人,公司与上述单位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项目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中标金额约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80.37%。若公司能最终顺利实施该项目,预计将对公司相关建设年度的
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四、项目履行的风险提示
公司尚未与发包人签订正式合同,合同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项目的最终金额、履行期限等以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f95fed9e-39fe-4256-8bd8-9922e34672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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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7:28│成都路桥(002628):2026年第二季度经营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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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号—行业信息披露》(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现将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二季度经营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6 年第二季度订单情况
第二季度新中标及新签约订单 截至第二季度末累计 截至第二季度末累计
已签约未完工订单 已中标未签约订单
数量 金额(万元) 数量 金额(亿元) 数量 金额(万元)
4 1,110.76 14 13.18 3 710.76
二、重大项目履约情况
项目名称 合同金 业务 工 施工进 累计确认收 累计结算金 累计收款金
额 模式 期 度 入(万元) 额(万元) 额(万元)
鞍山至台 30,245. 施工 701 93.04% 25,649.82 24,159.73 25,645.96
安高速公 19万元 总承 天
路施工第 1 包
标段项目
三亚市榕 约 3亿 施工 450 94.58% 40,524.15 40,524.15 22,639.60
根社区棚 元整 总承 天
户区改造 包
项目
新疆别迭 61,963. 施工 100 41.93% 23,146.33 16,934.65 24,599.23
里口岸公 64万元 总承 4天
路建设项 包
目
经开区南 14,150. 施工 18 53.71% 6,739.02 4,608.16 4,465.72
湖路跨石 83万元 总承 个
亭江大桥 包 月
建设工程 (540
天)
注:合同金额、累计收款金额为含税金额;累计确认收入、累计价款结算为不含税金额。
三、特别提示
上述数据仅为公司工程部门统计的阶段性数据,未经审计,可能会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仅供投资者参考,敬请注意
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9fc61241-7fec-403c-b74d-c8d86b9b2a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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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7:27│成都路桥(002628):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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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四川东君泰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君泰达”)的一致
行动人四川宏义嘉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义嘉华”)持有的 52,997,030股公司股份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
/sf.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本次被司法拍卖的股份占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股份总额的 34.05%,占公司总股本
的 7.00%。本次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公司前期已于 2025年 10月 24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
号:2025-055),后因当事人对司法拍卖行为产生争议,法院裁定中止拍卖,公司于 2025 年 11月 22 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的一
致行动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中止司法拍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本次为上述司法拍卖事项重新启动,鉴于本次司法拍卖
尚处于公示阶段,根据相关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
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7月 15日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院”)送达的《拍卖通知》,成都中院将于 2026
年 8 月 14 日 14:00 时至 2026年 8月 15 日 14:00 时止(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宏义嘉华持
有的 52,997,030股公司股份。本次拍卖系成都中院依据(2025)川 01执恢 123号之一《拍卖通知》启动的司法拍卖,具体情况如下
:
股东名 是否为控股股 本次拍卖股 占其 占公司 是否 起始日 到期日 拍卖人 原因
称 东或第一大股 份 所 总 为
东及其一致行 数量 持股 股本比 限售
动人 (股) 份 例 股
比例 及限
售
类型
宏义嘉 是(控股股东 52,997,030 45% 7.00% 否 2026年 8月 2026年 8月 成都中院 司法执行
华 的 14日 14:00 15日 14:00
一致行动人) 时 时
本次司法拍卖的其他信息详见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相关公告。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宏义嘉华持有公司股份 117,767,7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5.56%;累计被司法冻结 117,767,762股
,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为100%,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5.56%。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拍卖的情况
2022年 12月 6日,宏义嘉华持有的 37,859,716股公司股份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由东君泰达以最高应价胜
出,拍卖成交价格为人民币137,913,591.72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12月 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
2-096)。
四、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东君泰达及其一致行动人宏义嘉华合计持有公司 155,627,4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0.5
6%,若本次司法拍卖被公司控股股东东君泰达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第三方取得并完成过户,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
持股比例降低至 13.56%,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与控股股东东君泰达及其一致行动人宏义嘉华均为独立主体,双方在资产、业务、财务、机构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本次
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控股股东东君泰达及其一致行动人宏义嘉华不存在应收账款、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
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4、司法拍卖竞买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五条第二款等规
则的相关规定,其本次所受让的股份在完成过户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
5、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司法拍卖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刊登
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成都中院《拍卖通知》(2025)川 01执恢 123号之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59559556-eebf-4e5b-b1e6-29a91b1fbc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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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9:00│成都路桥(002628):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四川道诚建设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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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
6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6 年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
保、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含新参股的公司)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
超过 10亿元(该预计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并于 2026年 5月 14日获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以上担保额度自公司 2025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有效,并经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符合规定的被担
保方之间进行调剂分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6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道诚建设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道诚检测”)日常经营所需,落实公司资金计划安排,
公司为道诚检测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成华支行申请1,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最高债权额为1,300万元
人民币,担保方式为本息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本担保事项的担保额度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单独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
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四川道诚建设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点:成都市郫都区智慧科技园天台寺路1688号
4、成立时间:2009年12月16日
5、法定代表人:冉浩
6、注册资本:1,1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建筑劳务分包;室内环境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市政设施管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工
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
环境保护监测;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产权及控制关系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100%
四川道诚建设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9、与担保人关系:公司持有道诚检测100%的股权,道诚检测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0、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道诚检测资产总额为5,274.28万元,负债总额为3,537.8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7.08%,净资产1,736.42万
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3,363.90万元,利润总额27.19万元,净利润为91.88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6年3月31日,道诚检测资产总额为4,791.25万元,负债总额为3,169.87万元,资产负债率66.16%,净资产1,621.38万元
。2026年1-3月,营业收入为554.67万元,利润总额-165.48万元,净利润-115.03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经核查,道诚检测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成华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流借字第 2026030025-1号),主要内
容如下:
1、保证人: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成华支行
3、债务人:四川道诚建设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4、担保最高额:人民币壹仟叁佰万元整
5、保证额度有效期:2026年 7月 9日至 2027年 7月 9日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壹仟万元整的债权本金以及利息(含罚息、复利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加
倍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公证费等)。
8、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道诚检测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控制。本次道诚检测向金融机构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是为了
满足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加快项目的实施进度,提高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审批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余额为13.2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
的 47.15%;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无逾期担保事项,未发生涉及诉讼的担保
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成华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流借字第 2026030025-1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78bb8c81-bcc6-4257-9687-f6160f00fd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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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58│成都路桥(002628):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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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
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6月 30日
2、 业 绩 预 告 情 况 :
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亏损:2,920万元–4,210万元 亏损:2,264.06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加亏损:
28.97%-85.9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亏损:2,902万元–4,192万元 亏损:2,880.66万元
比 上 年 同 期 增 加 亏 损 :
0.74%-45.52%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04元/股–0.06元/股 亏损:0.03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因工程回款滞后按会计政策计提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报告
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亏损增加,主要系施工毛利减少及投资收益下降所致。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b190f2ba-a2ea-468a-8925-ddb667484f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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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成都路桥(002628):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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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路桥(002628):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b6aa3a36-847e-4793-a75c-99972de510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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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7:05│成都路桥(002628):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成都蜀都高级路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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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
6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6 年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
保、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含新参股的公司)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
超过 10亿元(该预计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并于 2026年 5月 14日获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以上担保额度自公司 2025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有效,并经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符合规定的被担
保方之间进行调剂分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6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蜀都高级路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蜀都路面”)日常经营所需,落实公司资金计划安排,公司
为蜀都路面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 2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最高债权额为 200万元人民币,担
保方式为本息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 2026年6月 17日至 2027年 6月 11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本担保事项的担保额度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单独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
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成都蜀都高级路面有限责任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点:成都金牛高科技产业园金科南路 38号 1幢 5楼 1号
4、成立时间:2000年 11月 23日
5、法定代表人:冯习祥
6、注册资本:5,8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施工,工程技术咨询、建筑工程机械设备经营租赁、建筑劳务分包、普通货运。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产权及控制关系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100%
成都蜀都高级路面有限责任公司
9、与担保人关系:公司持有蜀都路面100%的股权,蜀都路面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0、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蜀都路面资产总额为22,624.53万元,负债总额为15,933.1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0.42%,净资产6,691.39
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2,896.52万元,利润总额-568.59万元,净利润为-402.17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6年3月31日,蜀都路面资产总额为22,050.10万元,负债总额为15,388.6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9.79%,净资产6,661.45
万元。2026年1-3月,营业收入为168.13万元,利润总额为-40.03万元,净利润为-30.02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经核查,蜀都路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兴银蓉(额保)2606第 39752号),主要内
容如下:
1、保证人: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3、债务人:成都蜀都高级路面有限责任公司
4、担保最高额:人民币贰佰万元整
5、保证额度有效期:2026年 6月 17日至 2027年 6月 11日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
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8、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
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蜀都路面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控制。本次蜀都路面向金融机构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是为了
满足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加快项目的实施进度,提高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审批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余额为13.2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
的 47.15%;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无逾期担保事项,未发生涉及诉讼的担保
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兴银蓉(额保)2606第 39752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210a466d-bb80-40ab-8a20-2e066b624f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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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成都路桥(002628):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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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徐丹萍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徐丹萍女
士因个人职业发展规划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徐丹萍
女士原定副总经理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徐丹萍女士离职后,将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丹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
履行的承诺事项。
徐丹萍女士已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规定,与公司完成工作交接,包括文件资料、数据资产、未完成
工作事项等,并已配合完成离任审计工作。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
徐丹萍女士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她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
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e9e9ca42-11de-4bf9-8950-8ae4415e1b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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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20:54│成都路桥(00262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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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路桥(00262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78ad93d7-7b01-4778-a839-2e47c24a63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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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20:54│成都路桥(002628):成都路桥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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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路桥(002628):成都路桥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de828a71-9115-43ab-b559-344098a269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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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成都路桥(002628):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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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路桥(002628):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dd90b8a5-6526-4d7c-83df-ee15c7185d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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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成都路桥(002628):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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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号—行业信息披露》(202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现将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6 年第一季度订单情况
第一季度新中标及新签约订单 截至第一季度末累计 截至第一季度末累计
已签约未完工订单 已中标未签约订单
数量 金额(万元) 数量 金额(亿元) 数量 金额(万元)
8 2,448.73 18 14.38 2 637.38
二、重大项目履约情况
项目名称 合同金 业务 工期 施工进 确认收入 结算金额 收款金额
额 模式 度 (万元) (万元) (万元)
鞍山至台 30,245. 施工 701天 87.99% 24,257.98 22,982.25 25,050.65
安高速公 19万元 总承
路施工第 1 包
标段项目
三亚市榕 约 3亿 施工 450天 89.67% 38,824.72 37,690.78 20,019.33
根社区棚 元整 总承
户区改造 包
项目
新疆别迭 61,963. 施工 1004天 20.91% 11,539.95 7,699.57 10,139.03
里口岸公 64万元 总承
路建设项 包
目
经开区南 14,150. 施工 18个月 32.82% 4,118.58 2,540.36 3,500.76
湖路跨石 83万元 总承 (540天)
亭江大桥 包
建设工程
注:合同金额、收款金额为含税金额;确认收入、价款结算为不含税金额。
三、特别提示
上述数据仅为公司工程部门统计的阶段性数据,未经审计,可能会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仅供投资者参考,敬请注意
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f960ce68-824f-404c-9db8-36ee237e8f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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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成都路桥(002628):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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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6年5月8日(星期五)15:00-16:00在价值在线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
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程茗浪先生,财务负责人程宝平先生,独立董事董大勇先生、董事会秘书陈丽竹
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相应调整)。
为充分尊重广大投资者和提升交流的针对性,使广大投资者更深入、更全面地了解公司 2025年度经营情况,现就本次网上业绩
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6年 5月 8日(星期五)15:00 前访问网址 http
s://eseb.cn/1xBILDY16KI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
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52f1a8ff-8fb9-4411-8e22-5cb5c5c47d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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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成都路桥(002628):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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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可能
发生预期信用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对 2026年 3月 31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2026年 1-3月转回各项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
值准备 1,857.47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期计提金额(转回以“-”表示)
一、预期信用损失 -1,849.49
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807.85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23.1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坏账准备 -5.81
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 -12.68
二、资产减值损失 -7.98
其中: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7.98
其他非流动资产坏账准备 -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
合计 -1,857.47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转回各项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 1,857.47万元,将会增加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
,405.51万元,相应增加 2026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 1,405.51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确认标准及计提
公司对所有应收款项根据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提坏账准备。在以前年度应收账款实际损失率、对未来回收风险的判
断及信用风险特征分析的基础上,确定预期损失率并据此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确定应收款项组合与预期信用损失率。
(1)应收账款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本公司对单项评估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单项金额不重大且在单项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
收账款,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确定组合的依据 预期信用损失率
账龄组合
关联方组合 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单位的应收账款 一般不计提
信用风险极低的应 按合同约定未满足付款条件的已结算
一般不计提
收账款组合 工程款项
(2)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本公司对单项评估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其他应收款;单项金额不重大且在单项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
其他应收款,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项目完工后业主暂扣的各类保证金和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
其他往来款项 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确定预期损失率
关联方组合 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单位的其他应收款 一般不计提
按合同约定向业主缴纳的投标保证 一般不计提
金、履约保证金、民工保证金
(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及长期应收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核算 PPP项目工程未到回购期或已进入回购期尚未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时点的工程款项。本
公司对于能够在单项工具层面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充分证据的长期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
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确定预期信用损
失率。竣工验收后存在逾期未能收回的长期应收款,转入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3、合同资产(含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基于合同资产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
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变动情况,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坏账准备,按信用风险特征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确定预
期信用损失率。根据前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转回各项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1,857.47万元。
五、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
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769e9811-c768-44b0-915d-b51bada7ae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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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0:51│成都路桥(002628):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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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路桥(002628):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34123531-b278-4960-a39c-595cb6e12a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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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0:51│成都路桥(002628):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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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路桥(002628):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4e08d51c-3e01-47a6-afd1-b8027357af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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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0:51│成都路桥(00262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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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路桥(00262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05af914a-dac9-4567-b4a2-c3d7827280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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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0:50│成都路桥(002628):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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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www.dahua-cpa.com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大华内字[2026]0011000104 号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
都路桥)2025 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成都路桥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杨卫国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亚杰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a9642a00-6cc6-426b-ae0e-05d9548fd7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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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0:50│成都路桥(002628):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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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2025年 1 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
目 录 页 次
一、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1-2
二、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1-2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www.dahua-cpa.com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大华核字[2026]0011004893号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路桥)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大华审字[2026]0
011009113号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检查了贵公司编制的后附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以下简称“明细表”)。该
明细表已由成都路桥管理层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监管机构”)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相关要求”)的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
一、管理层对明细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监管机构上市规则及相关要求的规定编制明细表以满足监管要求,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
使明细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明细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专项核查工
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专项核查工作以对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
三、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认为,成都路桥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明细表中的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机构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以满足
监管要求。
四、编制基础
我们提醒明细表使用者关注,明细表是成都路桥为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而编制的。因此,明细表可能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本报告应与本审计机构出具的大华审字[2026]0011009113 号审计报告一并阅读。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专项核查意见。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杨卫国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亚杰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中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规定,本公司编制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以满足监管要求。
具体情况如下:
编制单位: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 上年度 具体扣除情
情况 况
营业收入金额 89,859.94 81,048.25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48.09 78.29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0.05% 0.10%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 48.09 租金等 78.29 租金
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
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
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
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
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
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
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
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
产生的收入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
产生的收入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
收入
6.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
的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48.09 78.29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
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2.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
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
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3.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4.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
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5.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6.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
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
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89,811.84 80,969.96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2fe198f7-ee02-4cf9-802c-d9978742ca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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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0:50│成都路桥(00262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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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路桥(00262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55b73f33-89c4-4641-b2aa-2ff27768b3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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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0:50│成都路桥(002628):关于申请2026年度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综合授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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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2
6年度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综合授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2026年度公司(含子公司)拟申请银行及非
银行金融机构综合授信20亿元人民币,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贷证明等。拟申请授信的相关机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银行名称
1 宜宾市商业银行
2026年度拟申请授信额度
50,000
2 大连银行 20,000
3 交通银行 15,000
4 浙商银行 15,000
5 天府银行 10,000
6 建设银行 10,000
7 招商银行 5,000
8 浦发银行 5,000
9 邮储银行
10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
5,000
5,000
11 徽商银行 5,000
12 兴业银行
13 其他金融机构
合计
5,000
50,000
200,000
公司与上述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
由于授信申请与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实际授信批准存在差异,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股东会批
准的综合授信总额度内新增其它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授信,或在不同的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间进行授信额度的调整。
上述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综合授信事项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至2026年度股东会批准新的授信申请前有效,并授权公司
总经理代表公司签署与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授信有关的各种法律文书。此外,还授权公司总经理代表公司与相关银行或非银行金融
机构签署与融资相关的战略合作协议(含意向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公司上述申请2026年度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综合授信的事项,尚需提交公
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37ca84ed-f7bf-4bac-814f-21d206e8f4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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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0:50│成都路桥(002628):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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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
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闲置资金收益,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董事会同
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含,下同)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
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1、现金管理额度
为了更好管理公司资金使用,提高闲置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投标以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可以使用额度不
超过2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公司合计对外投资理财的余额不超过2亿元。
2、现金管理方式
闲置资金拟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固定收益凭证类、管理型信托类等理财产品,不得投资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即不得进行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
资、房地产投资、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等风险投资。
3、投资产品发行主体
投资产品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
4、投资期限
单笔投资理财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5、授权实施期限
授权期限为12个月,即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6、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已经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负责实施和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操作。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理财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主要存在以下风险:
(1)投资风险。尽管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
影响。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2、针对上述风险,公司管理层拟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控制:
(1)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等,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
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中心定期对投资情况进行审计,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收益情况,接受投资者监督。
四、理财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
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
2、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适度的投资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be4f0007-01ff-4cc2-9015-fc9ef2d7ef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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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0:50│成都路桥(002628):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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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生产经营的需要,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预计公司(含子公司)在 2026年度与关联方攀枝花川投宏格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
投宏格”)、深圳易联致新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易联致”)发生共计不超过 2,500.00万元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6年 4月 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林
晓晴、熊鹰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预计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
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2、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人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合同签订 截至披 上年发生
类别 内容 定价原则 金额或预 露日已 金额
计金额 发生金
额
向关联方 攀枝花川投宏 工程施工 市场定价 2,000.00 462.92 2,446.94
销售商品 格实业有限公
和 司
提供劳务
向关联方 深圳易联致新 房屋租赁 市场定价 500.00 56.28 239.96
承接办公 投资集团有限
租赁用房 公司
合计 2,500.00 519.20 2,686.90
3、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人 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 预计 实际发 实际发
类别 内容 金额 金额 生额占 生额与
同类业 预计金
务比例 额差异
向关联方 攀枝花川投宏格 工程施工 2,446.94 5,000.00 4.47% 48.94%
销售商品和 实业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向关联方承 深圳易联致新投 房屋租赁 239.96 500.00 24.30% 47.99%
接办公租赁 资集团有限公司
用房
合计 2,686.90 5,500.00 - -
注 1: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实际发生额/预计金额,即实际发生率。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方 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与本公司的
名称 类型 及住所 (万元) 关联关系
攀枝花川 其他有 蒋剑;攀枝花 10,000 土地整理,市政公 其控股股东为公
投宏格实 限责任 市盐边县红 用工程,园林绿化 司关联法人
业有限公 公司 格镇红山国 工程施工,房地产
司 际社区 开发经营等
深圳易联 有限责 温松佳;深圳 10,000 投资兴办实业(具 公司通过该企业
致新投投 任公司 市罗湖区南 体项目另行申报); 所租房屋的所有
资集团有 湖街道嘉南 企业管理咨询、商 权归公司董事长
限公司 社区春风路 务信息咨询、投资 直系亲属担任高
3019 号庐山 咨询、信息咨询(不 管的企业所有
花园 含人才中介服务、
证券、期货、保险、金融业务及其它限
制项目)等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川投宏格总资产 3.88亿元,净资产 0.66亿元。上述关联方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深圳易联致总资产 1.05亿元,净资产 0.73亿元。上述关联方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主要内容为:公司向川投宏格公路及市政施工提供工程施工劳务。
2、向关联方承接办公租赁用房。
租赁的主要内容为:向关联方租赁办公用房。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一直保持正常业务往来,由此构成的关联交易按照所签订的业务合同执行。截至目前,相关业务合同执行良好
,相关经营风险总体可控。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业务是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所产生的,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目的是充分利用交易双方资源互补优势,追
求公司经济效益最大化。上述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
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的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关联各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原则进行,是合理且必要的。
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流程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和关联交易》等规章指引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预计 2026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9f8f7a8b-b374-4a5d-869a-5cfabd739b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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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0:50│成都路桥(002628):关于2026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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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
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2026年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新设立或纳
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含新
参股的公司)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10亿元(该预计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其中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拟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
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为7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为2亿元,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1亿元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方式,预计情况如下: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被担保方最近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 预计担保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 是否关
一期资产负 (万元) 总额(亿元 司最近一期净资产 联担保
债率(%) ) 比例(%)
公司及控股 公司及控股 小于70 2,200.00 2.00 6.91 否
子公司 子公司(含
新设立或新
纳入)
公司及控股 公司及控股 大于70 1,165.15 7.00 24.20 否
子公司 子公司(含
新设立或新
纳入)
公司及控股 参股公司 - 0.00 1.00 3.46 是
子公司
合计 3,365.15 10.00 34.57
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担保额度可以循环滚
动使用,已经履行完毕、期限届满或消灭的担保将不再占用担保额度。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担
保事项,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
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与银行等单位签署的合同来确定。在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同类担保
对象间的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四川道诚建设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名称:四川道诚建设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09年12月16日
3、注册地址:成都市郫都区智慧科技园天台寺路1688号
4、法定代表人:冉浩
5、注册资本:1,1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建筑劳务分包;室内环境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市政设施管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工
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
环境保护监测;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5,284.37
负债总额 3,547.95
净资产 1,736.41
项目 2025年度
营业收入 3,363.90
营业利润 29.09
净利润 91.88
(二)成都蜀都高级路面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名称:成都蜀都高级路面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00年11月23日
3、注册地址:成都金牛高科技产业园金科南路38号1幢5楼1号
4、法定代表人:冯习祥
5、注册资本:5,8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施工、工程技术咨询、建筑工程机械设备经营租赁、建筑劳务分包、普通货运。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22,624.53
负债总额 15,933.14
净资产 6,691.39
项目 2025年度
营业收入 2,896.52
营业利润 -568.59
净利润 -402.17
(三)成都中讯机电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名称:成都中讯机电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1999年8月16日
3、注册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金科南路38号1栋5层1号
4、法定代表人:黄显烨
5、注册资本:1,2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电气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水泥制品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建筑用石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梁简支梁产品生产;人防工程防护设备销售;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5,403.95
负债总额 2,950.20
净资产 2,453.75
项目 2025年度
营业收入 3,732.06
营业利润 26.88
净利润 34.59
(四)四川宇康矿业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四川宇康矿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0年07月17日
3、注册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布拖县龙潭镇红旗村01组
4、法定代表人:高华斌
5、注册资本:3,125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选矿;矿物洗选加工;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矿山机械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
备租赁;电线、电缆经营;贵金属冶炼;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
项目:矿产资源勘查;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测绘服务;煤炭开采;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股100%。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3,042.00
负债总额 864.40
净资产 2,177.59
项目 2025年度
营业收入 179.46
营业利润 -108.79
净利润 -81.56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计划为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总计不超过10亿元的担保总额度。公司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实际需求,在股东会批准
的担保额度内,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相关文件,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等以最终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3.27亿元;若上述担保额度全部实施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
总余额将达到23.2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0.6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未发生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
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375ad37f-973a-4254-9f94-3f8402ca9e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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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0:49│成都路桥(00262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大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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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为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人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谨慎、认真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 2025年的相关会
议,仔细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董大勇,1972 年 3月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教授。现任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与财务学系
系主任、教授。自 2023年5月 29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已向公司提交有关独立性的自查报告。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
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全年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
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5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11次、股东会 3次,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及列席股东会会
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应参 亲自 委托 缺席 投票情况(反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出席 出席 对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董大勇 11 11 0 0 0 否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2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董事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董事会决策时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
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基于独立且客观的评估和判断,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
均投了赞成票。董事会决策后,本人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责,积极组织并参加相关会议。本人 2025年度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如下: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共组织召开了 2次会议,审议了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提
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和聘任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等事项,并形成
相关决议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对 2025 年拟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进行了资格核查,切实发挥提名委员会的作用。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共参加了 7次会议,审议了 2024年度审计报告、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与 2025年度
内部审计工作计划、2025年度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确认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会计政策变更、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履职情况进行
监督评价、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续聘 2025年审计机构等事项,
并形成相关决议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保障了公司财务工作的合规性。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根据最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修订了《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报告期内,独立董事
专门委员会共召开 1次会议,审议了预计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5年度对外担保的事项,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也没有独立聘请中介
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等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审计中心、财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了良好沟通和密切联系,积极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
定期督导年度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制定和执行,审阅年度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内部审计项目报告、审计发现问题后的整
改计划和整改执行情况,还就内部控制相关事项深入交流,充分了解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推进情况和工作质量,保障审计结果的客观、
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浏览线上平台股民评论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积极听取中小股东的合理诉求。同时,本人严格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对于需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均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充分了解有关信息,利用自身知识
和经验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审慎发表专业意见;对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
事项进行监督,保证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以提升董事会
科学决策水平。
(六)在公司现场办公及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并利用现场参会的机会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日常经营、财务状况、信息
披露、内控管理、项目进展等方面的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利润分配、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投资理财等事项的进展情况。此外,还利
用现场工作时间,不定期检查公司内控制度以及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提出相关建议和意见。报
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现场办公时间累计超过 15日。
在上述工作过程中,公司均给予积极配合和支持,为本人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提供了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协助,对本人提出
的建议和意见公司亦充分采纳落实。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编制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
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相应财务会计报告和报表,及时披露了各报告期的财务数据、重要事项及经营情况。上述报告
审议程序合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11月 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八届
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总工程师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和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经审阅本次会议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本人认为公司本次会议聘任的
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其行使职权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同时,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年度的
工作中,本人始终坚持审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独立、客观、谨慎地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正、客观、独立地行使独立董
事职权,促进公司董事会高效、科学决策,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董大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a2f0e01f-f33f-4628-aabc-5f266eac6c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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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0:49│成都路桥(00262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申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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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为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人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谨慎、认真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 2025年的相关会
议,仔细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申宇,1983年 7月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教授。现任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金融
双语中心负责人。自 2023年 5月 29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已向公司提交有关独立性的自查报告。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
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全年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
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5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11次、股东大会 3次,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及列席股
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应参 亲自 委托 缺席 投票情况(反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出席 出席 对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申宇 11 11 0 0 0 否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1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董事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董事会决策时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
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基于独立且客观的评估和判断,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
均投了赞成票。董事会决策后,本人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责,积极组织并参加相关会议。本人 2025年度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如下: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共组织召开了 3次会议,审议了对董监高 2024年度履职情况考核、2025年度董
监高薪酬方案、董监高年薪定级等事项,并形成相关决议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切实发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作用。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共参加了 2次会议,审议了对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提名第
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和聘任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等事项,并形成相关
决议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对 2025年拟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进行了资格核查,切实发挥提名委员会的作用。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根据最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修订了《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报告期内,独立董事
专门委员会共召开 1次会议,审议了预计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5年度对外担保的事项,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也没有独立聘请中
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等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定期查阅公司内部审计资料、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
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浏览线上平台股民评论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积极听取中小股东的合理诉求。同
时,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对于需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均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充分了解有关信息
,利用自身知识和经验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审慎发表专业意见;对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
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保证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
,以提升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
(六)在公司现场办公及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利用现场参会的机会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日常经营、财务
状况、信息披露、内控管理、项目进展等方面的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利润分配、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投资理财等事项的进展情况。
此外,还利用现场工作时间,不定期检查公司内控制度以及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提出相关建议
和意见。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现场办公时间累计超过 15日。
在上述工作过程中,公司均给予积极配合和支持,为本人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提供了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协助,对本人提出
的建议和意见公司亦充分采纳落实。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编制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
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相应财务会计报告和报表,及时披露了各报告期的财务数据、重要事项及经营情况。上述报告
审议程序合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11月 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八届
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总工程师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和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经审阅这次会议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本人认为公司这次会议聘任的
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其行使职权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同时,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
(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7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本人认为公
司结合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等薪酬水平,制定了《2025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利于进一
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本次制度修订和方案制定决策流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年度的
工作中,忠实勤勉履行职责,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参加各项培训,按规定出席公司的相关会议,独立客观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正、客观、独立地行使独立董
事职权,促进公司董事会高效、科学决策,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申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196850ca-2b1f-4a06-9c4b-ccad92cfcc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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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0:49│成都路桥(00262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应千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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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路桥(00262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应千伟)。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fd2b5409-8518-4453-b343-33bec8b315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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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0:48│成都路桥(002628):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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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1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
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股东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4日(星期四)14:30。(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5月 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4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4日 9:15至 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
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8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1777号成都中国太平金融大厦 37楼。
二、股东会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2.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00 《关于申请 2026 年度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综 √
合授信的议案》
6.00 《2026年度董事人员薪酬方案》 √
7.00 《关于 2026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
8.00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9.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 √
相关事宜的议案》
2、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 16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以上议案中,议案 6涉及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议案 7、9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5、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3日上午 9:30-11:30、下午 2:00-4:30
2、登记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1777 号成都中国太平金融大厦37楼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
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
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
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
为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
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人:陈丽竹 杨天天
2、联系电话:028-85003688 传真:028-85003588
3、工作邮箱:zqb@cdlq.com
4、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
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d8b5126b-fc98-49b1-80d2-0b31e6aab8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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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0:47│成都路桥(002628):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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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 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8,598,944.16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974,794,181.35
元;母公司 2025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33,752,096.83 元。截止 2025 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12,173,860.53元。
根据公司2026年度经营计划及资金安排,为保障公司在建项目及经营活动运营资金需求,降低财务费用,确保股东长远利益,20
25年度公司将不进行利润分配,即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期末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78,598,944.16 -92,172,063.39 4,492,976.64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974,794,181.35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元) 812,173,860.53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55,426,010.303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九)项规定的 □是 ?否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
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且最近三个会
计年度累计分红金额低于 5000 万元。”鉴于公司 2025年净利润为负,依据上述条款,公司未触及该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的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鉴于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未来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健
运营和长远发展,2025年度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的要求。
未来,公司将积极推动业务转型与多元化发展,优化产业布局,重点拓展矿业板块,着力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同时强化运营管
理,提升业绩与回报能力,统筹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维护股东长远利益。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敬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90b63b15-0cb5-4b8f-90fc-156de3e1f5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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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0:47│成都路桥(002628):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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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
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在审议董事薪酬方案时回避表决,该事
项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6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为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公司经营管理成果与经营者业绩贡献,贯彻积极的“激励与约束”的薪酬管理原则,结合公司实际经
营情况并参考行业薪酬水平,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体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12月 31日。
(三)薪酬及津贴标准
1、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董事长、副董事长及在公司兼任其他岗位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实际负责的工作以
及公司薪酬考核机制领取薪酬,不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其薪酬包括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两部分,其中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
根据公司业绩达成等情况发放,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未在公司兼任其他岗位的非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 15 万元/年(税前),津贴标准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后,按月发放。
2、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为人民币 15万元/年(税前),津贴标准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后,按月发放。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执行,实行年薪制。年薪由基本薪酬
和绩效薪酬构成:
(1)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照公司薪资发放流程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管理目标完成情况挂钩,按季度、年度或任期考核评价后发放。
(3)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应不低于 50%。
二、其他说明
1、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上述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
效。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和履职考核情况予以发放薪酬。如涉
及相关补偿情况,公司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合法权益。
3、上述薪酬(津贴)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公司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
营实际情况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进行适当调整。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7771a26c-9d6a-438d-b74a-96c2636123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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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0:47│成都路桥(002628):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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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路桥(002628):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10c86e26-1b03-4bab-8872-092432a41c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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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0:47│成都路桥(002628):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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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路桥(002628):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ca3e12ab-dc9c-4637-9496-577fdf7b43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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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0:47│成都路桥(002628):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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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路桥(002628):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30d87f25-7427-4393-a622-b22b5e4eeb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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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0:47│成都路桥(00262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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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因财政部发布了相关会计准则解释,公司拟对相关会计政策作相应变更,具体如下:
1、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5年 12月 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财会〔2025〕32号)
(以下简称“解释 19号文”),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
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
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 2026年 1
月 1日起施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对变更部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
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
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不涉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也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若涉及相关业务将执行财政部颁布的
准则解释第 19号。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181270c4-eb61-4415-a75d-0765081788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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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0:47│成都路桥(002628):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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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可
能发生预期信用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对 2025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2025年度计提各项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 12,4
11.87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项目 拟计提金额
(万元)
一、预期信用损失 12,440.69
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1,820.48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715.2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坏账准备 -6.44
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 -88.59
二、资产减值损失 -28.82
其中: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29.00
其他非流动资产坏账准备 0.18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
合计 12,411.87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各项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 12,411.87万元,将会减少公司 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776.
81万元,相应减少 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 9,776.81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确认标准及计提
公司对所有应收款项根据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提坏账准备。在以前年度应收账款实际损失率、对未来回收风险的判
断及信用风险特征分析的基础上,确定预期损失率并据此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确认的应收款项组合与预期信用损失率。
(1)应收账款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本公司对单项评估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单项金额不重大且在单项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
收账款,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业主已结算应支付的工程款项、BT及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
EPC项目已到期未收回款项 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确定预期损失
率
关联方组合 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单位的应收账款 一般不计提
信用风险极低的应 按合同约定未满足付款条件的已结算
一般不计提
收账款组合 工程款项
(2)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本公司对单项评估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其他应收款;单项金额不重大且在单项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
其他应收款,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项目完工后业主暂扣的各类保证金和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
其他往来款项 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确定预期损失率
关联方组合 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单位的其他应收款 一般不计提
按合同约定向业主缴纳的投标保证 一般不计提
金、履约保证金、民工保证金
(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及长期应收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核算 PPP项目工程未到回购期或已进入回购期尚未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时点的工程款项。本
公司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长期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
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
竣工验收后存在逾期未能收回的长期应收款,转入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3、合同资产(含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基于合同资产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
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变动情况,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公司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同时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坏账准备,按信用风险特征进行组合,并基于所
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根据前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2025年度公司计
提各项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 12,411.87万元。
五、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
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04358a7f-b4e4-41cd-9a6b-e6b7fad0e0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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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0:47│成都路桥(002628):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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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能力与经验,为公司提供多年审计服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公正、客观、独立的职业准则,展现了良好的道德
规范和职业素养,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业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5、首席合伙人:杨晨辉
6、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34人
7、截至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815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48人
8、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210,734.12万元
9、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89,880.76万元
10、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80,472.37万元
11、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2家
12、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13、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12,475.47万元
14、本所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
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
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投资者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
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东方金钰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60%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判决已履行完
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赔付总金额很小。投资者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
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蓝盾信息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
所已全部履行完毕。投资者与致生联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
在致生联发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上述案件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
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三)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纪律处分3次;4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4次。
二、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杨卫国,2007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8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亚杰,2020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11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熊亚菊,1999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本
所执业,2013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二)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
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
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 处理处罚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日期 类型
1 杨卫国 2024年12 行政监管 中国证券监督管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
月27日 措施 理委员会甘肃监 有限公司2019年和2020年年
管局 报审计项目
2 杨卫国 2025年1 行政监管 中国证券监督管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月14日 措施 理委员会重庆监 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
管局
(三)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
立性。
(四)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00万元(包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系按照本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
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上期审计费
用100万元(包含内部控制审计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资质
、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公正、客观、独立的职业准则,展现了良好的道德规范和职业素养,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工作。因此,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三)生效时间
本次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议决议;
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
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a69221b9-6512-4b90-a367-c4b5776585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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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0:47│成都路桥(002628):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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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路桥(002628):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2722e06b-7b78-4489-bdbc-4638787f2a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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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0:47│成都路桥(002628):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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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
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 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
值人民币 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
织等不超过 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
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
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该 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
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或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
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
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
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
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7、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8、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9、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
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
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
、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
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
,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
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
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
整;
(11)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事宜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期限届满前
启动小额快速融资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方案,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
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2514beef-fbfc-4a8d-a8bc-3f61dd243f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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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0:47│成都路桥(002628):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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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1、资质条件: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年 2月 9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号院 7号楼 1101
(4)首席合伙人:杨晨辉
(5)2025年 12月 31日,合伙人数量 134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815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注册会计师人数 448人。
(6)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210,734.12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89,880.7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80,472.37万元。
(7)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12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1、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
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
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投资者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
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东方金钰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60%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判决已履行
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赔付总金额很小。投资者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蓝盾信息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
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投资者与致生联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
决在致生联发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上述案件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
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2、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6次、监督管理措施 39次、自律监管措施 7次、纪律处分 3
次;4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5次、监督管理措施 24次、自律监管措施 4次、纪律处分 4
次。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1、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科技行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
资质。项目负责人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专业配置合理,人数、执业水平和经验等满足项目要求。
2、审计工作方案
近一年审计过程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
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等。近一年审
计过程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就预审、终审等阶
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提交各项工作。
3、审计质量管理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
要执行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近一年审计过程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
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近一年审计过程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
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等。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
小组成员第二层次复核。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
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例如,对正在执行中的项目实施函证、盘点程序检查,确保项目
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近一年审计过程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没有在项目质量检
查方面发现重大问题。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
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等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
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基于该质量管理体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近一
年审计过程中没有识别出质量管理缺陷。综上,近一年审计过程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
行。
4、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
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
、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1fe39970-07d2-4559-b859-4b90b1e5a8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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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0:47│成都路桥(002628):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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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路桥(002628):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d3ae07bb-14c7-4199-b2ba-9c4201e1d9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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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0:47│成都路桥(00262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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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路桥(00262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7a5ecc67-bb48-4dda-8e71-854fbcb3d5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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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17:42│成都路桥(002628):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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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路桥(002628):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e7d988e9-1389-4037-9e6e-d257a11d6f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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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 18:32│成都路桥(002628):关于收到工程项目合同终止履行和终止施工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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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概述及本次终止情况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攀枝花川投宏格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投宏格”)发来的
两份函件,分别为《合同终止履行函》和《合同终止施工函》,涉及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承建的以下两个项目合同:
(一)《乐活观光农业示范园、中部片区道路新建工程两个打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标段合同》(以下简称“乐活观光项目
合同”)
该项目于 2022年 3月签约,合同工期 730日历天,签约合同价为 1.62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3月 30日披露的《关
于项目中标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根据来函,川投宏格因自身业务开展原因决定终止该合同的履行,项目不
再实施。
(二)《岩羊河河道治理、体育公园建设、西环线二期、南部片区道路新建、太阳湖公园等七个打捆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
包合同》(以下简称“七个打捆项目合同”)
该项目于 2019年 12月签约,合同工期 36个月,签约合同价暂定为 28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年 12月 4日披露的《关
于公司参与岩羊河河道治理、体育公园建设、西环线二期、南部片区道路新建、太阳湖公园等七个打捆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7)。根据来函:
1、该项目中的南部片区道路新建工程、太阳湖公园建设工程、红格镇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及岩羊河河道治理工程四个子项已完成
验收及审计,将按合同约定办理结算;
2、该项目中的体育公园建设、红格三塔和西环线二期工程三个子项,因自身业务开展原因未能如期实施,决定终止施工,不再
实施。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攀枝花川投宏格实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422MA62YL5W6U
3、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4、注册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盐边县红格镇红山国际社区蚂蚁王国
5、法定代表人:蒋剑
6、成立日期:2019年 4月 26日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土地整治服务;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市政设施管理;园林绿
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城市公园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旅游业务;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地产开发经营;城市公共交通(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关联关系说明:签订项目合同时,川投宏格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具体关联关系为:公司原实控人刘峙宏控制的企业宏义实
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川投宏格控股股东四川川投汇鑫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投汇鑫”)43.90%的股权,同时公司原董事向荣在
川投汇鑫担任董事。公司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向荣已于 2021年 7月不再担任川投汇鑫的董事,且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向荣未在公
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实际控制人自 2023年 3月起由刘峙宏变更为刘江东,且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刘峙宏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9、经查询,川投宏格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同终止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川投宏格已单方面来函提出终止合同,公司尚未就项目终止事宜与川投宏格签署正式的终止协议。具体内容
如下:
1、关于乐活观光项目:川投宏格决定终止《乐活观光农业示范园、中部片区道路新建工程两个打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标
段合同》,乐活观光项目不再实施。
2、关于七个打捆项目:川投宏格决定终止《岩羊河河道治理、体育公园建设、西环线二期、南部片区道路新建、太阳湖公园等
七个打捆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项下有关体育公园建设、红格三塔和西环线二期工程三个子项工程的施工,不再实施。
已完成验收及审计的四个子项将按合同约定办理结算。
四、本次合同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对于七个打捆项目中已完成验收及审计的四个子项,公司已按合同约定办理相关工程结算,截止本公告日,项目已累计确认收入
43,538.64 万元,累计回款金额为26,842.26万元,尚有工程款 20,614.86万元未收回。公司将积极与川投宏格开展沟通协商,督促
推进工程结算进度和款项支付,通过适当途径有效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乐活观光项目合同和七个打捆项目中未实施的三个子项合同被
终止,未开工项目不存在已投入损失。本次终止后公司未完工订单金额将减少。
上述项目的终止系川投宏格基于其自身客观原因提出的,非因公司违约所致。本次合同终止不会对公司 2025年经营业绩及财务
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具体影响最终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风险提示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提前终止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攀枝花川投宏格实业有限公司《关于<乐活观光农业示范园、中部片区道路新建工程两个打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标段合
同>终止履行的函》(川投宏格(外)字(2026)8号);
2、攀枝花川投宏格实业有限公司《关于<岩羊河河道治理、体育公园建设、西环线二期、南部片区道路新建、太阳湖公园等七个
打捆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终止施工的函》(川投宏格(外)字(2026)9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9/c23ac9ff-3255-4210-9fbf-aff97cc424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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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18:45│成都路桥(002628):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四川道诚建设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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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5年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
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含新参股的公司)担保,担保额度合
计不超过 10亿元(该预计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并于 2025年 5月 7日获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以上担保额度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有效,并经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符合规定的被
担保方之间进行调剂分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道诚建设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道诚检测”)日常经营所需,落实公司资金计划安排,
公司为道诚检测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2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最高债权额为200万元人民币,
担保方式为本息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一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本担保事项的担保额度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单独提交董事会和股东
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四川道诚建设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点:成都市郫都区智慧科技园天台寺路1688号
4、成立时间:2009年12月16日
5、法定代表人:冉浩
6、注册资本:1,1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建筑劳务分包;室内环境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市政设施管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工
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
环境保护监测;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产权及控制关系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100%
四川道诚建设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9、与担保人关系:公司持有道诚检测100%的股权,道诚检测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0、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道诚检测资产总额为5,240.36万元,负债总额为3,595.8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8.62%,净资产1,644.53万
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2,226.00万元,利润总额24.18万元,净利润为51.09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5年9月30日,道诚检测资产总额为5107.45万元,负债总额为3498.97万元,资产负债率68.51%,净资产1608.48万元。20
25年1-9月,营业收入为1979.64万元,利润总额-75.86万元,净利润-36.05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经核查,道诚检测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兴银蓉(额保)2602第 47672号)主要内容
如下:
1、保证人: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3、债务人:四川道诚建设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4、担保最高额:人民币贰佰万元整
5、保证额度有效期:2026年 2月 2日至 2027年 2月 2日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
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8、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道诚检测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控制。本次道诚检测向金融机构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是为了
满足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加快项目的实施进度,提高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审批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4.18亿元,实际已发生的担保总余额为13.30亿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4.71%;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无逾期担保事项,
发生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兴银蓉(额保)2602第 47672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1/3834f656-4f26-491d-a4ff-136b22dc05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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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18:44│成都路桥(00262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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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1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6-002)。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2月 10日 14:3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1777号成都中国太平金融大厦 37楼
4、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2月 1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2月 10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2月 10日上午
9:15至下午 3:00。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晓晴女士
8、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341名,其所持股份总数为161,110,7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2800%。其中
:(1)参加现场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901,4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12%;(
2)参加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3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59,209,2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0288%。
2、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33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3,58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731%。
3、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何俊辉、叶婷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并废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及考评奖惩办法〉及〈董事津贴管理制度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0,023,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52%;反对 1,01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76%;弃权 7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
7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2,49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6510%;反对 1,011,1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2272%;弃权 7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217%。
本议案获股东会审议通过。
2、《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0,715,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46%;反对 29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55%;弃权 9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59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18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9643%;反对 29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445%;弃权 9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912%。
本议案获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何俊辉、叶婷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1/cec5d13d-a7c4-4275-9163-3ce8a86ea7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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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18:44│成都路桥(002628):成都路桥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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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路桥(002628):成都路桥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1/582f4513-b906-4cbb-9733-859965f39f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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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 20:13│成都路桥(002628):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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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
2、 业 绩 预 告 情 况 :
?亏损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亏损:6,500.00万元–9,750.00万元 亏损:9,217.21万元
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亏损:6,800.00万元–10,000.00万元 亏损:6,520.65万元
后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09元/股–0.13元/股 亏损:0.12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情况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对于
本次业绩预告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主要系公司建筑施工业务持续承压,虽 2025 年营业收入同比略有增加,但财务费用
等期间费用仍维持一定规模,同时由于已完工项目工程回款滞后,按会计政策计提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导致公司 2025年度仍
处于亏损状态。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3/827503a9-ec6f-422c-9835-6bec1e52eb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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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 20:11│成都路桥(002628):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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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路桥(002628):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3/e27c4a8a-7864-4347-bb2b-2c09d54057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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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 20:09│成都路桥(00262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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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四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换届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任期结束。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董事会决议
通过之日任期结束。第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届满前辞任,应当提交书
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当说明辞任原因。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
。公司应在收到相关书面报告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公司董事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
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提出辞任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六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董事
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可在职工代表董事任期届满前解除其职务,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可以决议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决议作出之日解聘生效。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的具体程序按照其与公司之间
的劳动合同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 公司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公告的,应当在公告中说明离任时间、离任的具体原因、离任的职务、离任后是否继
续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如继续任职,说明继续任职的情况)、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如存在,说明相关保障措施
)、离任事项对公司影响等情况。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立即停止履职并由公司按相应
规定解除其职务: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公司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解除其职务:
(一)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
(二)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相关董事应当停止履职但未停止履职或者应被解除职务但仍未解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
投票的,其投票无效且不计入出席人数。
第三章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与义务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离职生效后的五日内,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完成工作交接,确保公司治理的稳定性以及业务的
连续性。工作交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其任职期间取得的涉及公司的全部文件资料、数据资产、印章、未完成工作事项等。交接过程由
公司董事会秘书或者公司授权人士监交,交接记录存档备查。对正在处理的公司事务,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向接手人员详细说
明进展、关键节点及后续安排,协助完成工作过渡。
离职人员应当对离职移交内容、正在处理事务的说明等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负责,因故意隐瞒、虚报造成公司损失的,公
司有权依法追究其责任。第十一条 如离职人员涉及重大投资、关联交易或者财务决策等重大事项的,审计委员会可启动离任审计,
并将审计结果向董事会报告。审计结果将作为追责追偿的直接依据,相关责任认定及处置情况应记入企业员工诚信档案,涉及经济损
失的,公司有权依法追索赔偿。
第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生效之前,以及离职生效后或者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或者约定的期限内,对公司和全体
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并不当然解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其对公司的商业秘密负有的保密义务在该商业秘密成为公开信息之
前仍然有效,并应当严格履行与公司约定的禁止同业竞争等义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因执行职务而应承担的责任,不因
离职而免除或者终止。
第十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作出的公开承诺,无论其离职原因如何,均应继续履行。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
时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应在离职前提交书面说明,明确未履行完毕承诺的具体事项、预计完成时间及后续履行计划,公司
在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督促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相关承诺。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未履行承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
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任期尚未结束或者离职尚未生效的董事,因其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全力配合公司对其履职期间重大事项的后续核查,不得拒绝提供必要文件及说明。
第十六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应继续遵守下列规定:
(一)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的股份不得超过
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
超过一千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不受转让比例的限制;
(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国证监会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对公司股份的转让限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定。
第四章 责任追究机制
第十七条 如公司发现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违反《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制度的相关规定,给公
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涉及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八条 如公司发现离职董
事未履行承诺、移交存在瑕疵或违反忠实义务等情形的,公司有权对其继续追偿, 追偿金额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
及合理维权费用等。
第十九条 董事不得通过辞任规避其应承担的职责。董事通过辞任规避其应承担的职责,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责任
的权利。
第二十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的,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公司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制度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3/ab5bb954-c4c2-422b-b0a0-0aecde916d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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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 20:09│成都路桥(002628):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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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1月 2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
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股东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2月 10日(星期二)14:30(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2月 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2 月 10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00-3: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2月 10日上午 9:15至下午 3: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
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2月 4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1777号成都中国太平金融大厦 37楼。
二、股东会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并废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及考评奖惩办法〉
及〈董事津贴管理制度〉的议案》
2.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
的议案》
2、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以上议案均为普通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 2月 9日上午 9:30-11:30、下午 2:00-4:30
2、登记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1777 号成都中国太平金融大厦37楼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
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
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
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
为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
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人:陈丽竹 杨天天
2、联系电话:028-85003688 传真:028-85003588
3、工作邮箱:zqb@cdlq.com
4、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
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3/ec49b3b5-766f-4a68-9cfb-8a62f91ff4bf.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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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成都路桥: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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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30/12252541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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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成都路桥: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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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6/12251085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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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成都路桥: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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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7/12247346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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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成都路桥: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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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077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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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成都路桥: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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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30/12234050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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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成都路桥: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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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0/12230459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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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成都路桥: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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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30│成都路桥:2024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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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9-30/12213323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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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成都路桥: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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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7/12209851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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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成都路桥: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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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24521.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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