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632 道明光学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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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9:13 │道明光学(00263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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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6:58 │道明光学(00263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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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9:49 │道明光学(002632):道明光学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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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9:47 │道明光学(002632):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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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9:47 │道明光学(002632):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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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9:46 │道明光学(002632):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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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9:44 │道明光学(00263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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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8:19 │道明光学(002632):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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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8:17 │道明光学(00263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杨隽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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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8:17 │道明光学(00263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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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9:13│道明光学(00263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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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道明光学,证券代码:002632)于2026年7月20日
、7月21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进行了全面自查,并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管理
层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核实情况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4、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询问,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
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为2026年8月21日,目前正在进行2026年半年度财务核算工作,经公司财务部初步核算,
不存在需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况;关于公司未公开的定期业绩信息,公司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
3、公司业务未来可能面临宏观环境、产业政策以及市场环境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可能存在应收账款、汇率波动、市场竞争等风
险,对公司未来业绩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4、《 证 券 时 报 》 、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向有关人员的核实函及回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4d65d237-e778-448c-910c-f4bd396959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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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6:58│道明光学(00263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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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证券代码:002632)于2026年7月1
6日、7月17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2、公司关注到近期部分媒体、网络论坛及股吧等平台对涉及“AI手机”等相关市场热点概念关注度较高。截至目前,公司不存
在“AI手机”相关业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基于专业和理性的判断进行投资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于2026年7月16日、7月17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进行了全面自查,并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管理
层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核实情况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但公司关注到近期部分
媒体、网络论坛及股吧等平台对涉及“AI手机”等相关市场热点概念关注度较高。公司就相关事项说明:公司目前不存在AI手机相关
业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基于专业和理性的判断进行投资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4、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询问,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
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为2026年8月21日,目前正在进行2026年半年度财务核算工作,经公司财务部初步核算,
不存在需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况;关于公司未公开的定期业绩信息,公司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
3、公司业务未来可能面临宏观环境、产业政策以及市场环境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可能存在应收账款、汇率波动、市场竞争等风
险,对公司未来业绩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4、《 证 券 时 报 》 、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向有关人员的核实函及回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8/789532a2-b762-41fb-855e-3009742df5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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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9:49│道明光学(002632):道明光学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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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6 年 7 月 3 日(周五)下午 13:00。(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 年 7月 3日,其中,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3 日上午9:15 -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7月 3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东吴路 581 号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胡智彪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2 人,代表股份 320,382,8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2942%。公司董事与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昊、张琦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6 人,代表股份316,380,7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6534%。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计 86人,代表股份4,002,0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07%。
3、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以下同)共计 87 人,代表股份 4,353,0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69%。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会议提案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胡智彪先生、胡智雄先生、胡锋先生、胡浩亨先生、胡敏超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自本次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
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1.01、选举胡智彪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319,485,69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00%。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3,455,918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79.3905%。
表决结果:当选。
1.02、选举胡智雄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319,466,67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40%。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3,436,905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78.9538%。
表决结果:当选。
1.03、选举胡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319,467,6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43%。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3,437,886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78.9763%。
表决结果:当选。
1.04、选举胡浩亨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319,470,64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53%。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3,440,874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79.0449%。
表决结果:当选。
1.05、选举胡敏超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319,206,66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29%。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3,176,889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72.9806%。
表决结果:当选。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李海峰先生、毛骁骁先生、杨隽萍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
起就任,任期三年。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2.01、选举李海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319,540,03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69%。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3,510,264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80.6390%。
表决结果:当选。
2.02、选举毛骁骁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319,528,62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34%。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3,498,849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80.3768%。
表决结果:当选。
2.03、选举杨隽萍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319,520,62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09%。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3,490,847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80.1929%。
表决结果:当选。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李昊律师、张琦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对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本
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
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4ba6bd29-99b2-4b9d-ba6c-caec085c11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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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9:47│道明光学(002632):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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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
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 1 名。具体详见公司 2026
年 6月 16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9)。
2026 年 7月 3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和民主表决,一致同意选举张亚东先生为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 2026 年 7月 3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第七
届董事会,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张亚东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张亚东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fe1b8410-d28f-44ef-9635-12e8474573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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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9:47│道明光学(002632):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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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月 3日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与202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
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选举产生了第七届董事会 6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第七届董事会,任期自 2026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审计负责人。公司董事会换届完成,现将主要事项
公告如下:
一、第七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非独立董事:胡智彪先生、胡智雄先生、胡锋先生、胡浩亨先生、胡敏超先生
职工代表董事:张亚东
独立董事:杨隽萍女士、李海峰先生、毛骁骁先生
董事任期自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不存在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
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与独立董事简历详见公司 2026年 6月 16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 2026 年 7 月 4 日刊
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28)。
(二)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审计委员
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序号 专门委员会 主任 委员
1 战略委员会 胡智彪 胡智雄、毛骁骁
2 提名委员会 李海峰 杨隽萍、胡智彪
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毛骁骁 杨隽萍、李海峰
4 审计委员会 杨隽萍 李海峰、毛骁骁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杨隽萍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以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
届满之日止。
二、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总经理:胡智彪先生
副总经理:胡智雄先生、胡锋先生
财务总监:袁鹏羿先生
董事会秘书:钱婷婷女士
内部审计负责人:朱献勇先生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其中,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
查通过。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均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能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相应职务的任职
资格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应职务的情形,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袁鹏羿先生、钱
婷婷女士、朱献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钱婷婷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应的
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其任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姓名:钱婷婷
联系地址: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东吴路581号
电话:0579-87321111
传真:0579-87312889
电子信箱:stock@chinadaoming.com
三、部分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连勇先生与金盈女士已连续任职六年,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
委员会相关职务,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连勇先生与金盈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
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陈连勇先生与金盈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董事会对上述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为
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2026 年第二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3、2026 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a2fbbae8-fb2f-41c2-977f-3b3f6cc7df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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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9:46│道明光学(002632):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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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为保证董事会工作衔接性和连贯性,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
同意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于 2026 年 7月 3 日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结束后以现场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2、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 9人,实到董事 9 人。
3、本次会议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胡智彪先生主持,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4、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本次会议审议,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同意选举胡智彪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本次会议审议,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同意选举胡智雄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3、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审计委员
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序号 专门委员会 主任 委员
1 战略委员会 胡智彪 胡智雄、毛骁骁
2 提名委员会 李海峰 杨隽萍、胡智彪
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毛骁骁 杨隽萍、李海峰
4 审计委员会 杨隽萍 李海峰、毛骁骁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4、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本次会议审议,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聘任胡智彪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
会届满之日止。
胡智彪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核心经营管理人员,主要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及业务发展,其同时担任董事长与总经理职务有
利于统一战略与执行、压实忠实勤勉责任,具有合理性;同时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制度》及相关
内控制度,合理划分职权边界,确保决策规范,保持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并借助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等监
督制衡机制,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5、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本次会议审议,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聘任胡智雄先生、胡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6、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本次会议审议,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聘任袁鹏羿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
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7、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本次会议审议,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聘任钱婷婷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
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8、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经本次会议审议,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聘任朱献勇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并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2026 年第二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3、2026 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62c7ba75-f6a1-4fe2-89eb-5472ddded2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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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9:44│道明光学(00263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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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及《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接受道明光学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张琦律师、李昊律师(以下简称“六和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对
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是六和律师根据对本次股东会事实的了解及对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而出具的。
六和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法定必备文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六和律师根据我国法律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召集、召开及其他相关法律问题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上刊载了《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司董事会已提前 15 日以公告方式通
知了公司全体股东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召集人、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审议事项、会议登记办法等有关事项。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7月 3日(周五)13: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由公司董事长胡智彪先生
主持本次股东会。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7月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7月 3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已按照《公司法》《股东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限发出会议
通知,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相符,会议审议事项与本次股东会的通知相符。六和律师认为,公司本
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一)经本所律师验证,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92 人,该等股东持有及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为 320,382,83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2942%。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前述人员均为公司现任人员。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与会人员的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书及对召集人资格的审查,六和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人
员的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权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
式和程序及决议
(一)表决程序
1.现场会议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就审议的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了表决,表决时由股东代表和六和律师按照《公司法》《股东会议
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计票和监票。本次股东会当场公布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2.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部分股东在有效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了表决权。
(二)本次股东会对各议案的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各候选人得票情况如下:
(1)胡智彪
得票数 319,485,69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20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得票数 3,455,9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9.3905%。
(2)胡智雄
表决结果:同意 319,466,67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14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得票数 3,43
6,9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8.9538%。
(3)胡锋
表决结果:同意 319,467,66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143%。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得票数 3,43
7,8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8.9763%。
(4)胡浩亨
表决结果:同意 319,470,64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153%。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得票数 3,44
0,8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9.0449%。
(5)胡敏超
表决结果:同意 319,206,66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329%。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得票数 3,17
6,8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2.9806%。
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 5人,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数半数的前 5名候选人当选,符合该条件的候选人共 5人
,分别为胡智彪、胡智雄、胡锋、胡浩亨、胡敏超。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各候选人得票情况如下:
(1)李海峰
得票数 319,540,03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369%。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得票数 3,510,2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0.6390%。
(2)毛骁骁
得票数 319,528,62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334%。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得票数 3,498,8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0.3768%。
(3)杨隽萍
得票数 319,520,62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309%。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得票数 3,490,8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0.1929%。
本次应选独立董事 3人,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数半数的前 3名候选人当选,符合该条件的候选人共 3人,
分别为李海峰、毛骁骁、杨隽萍。
本次股东会按《公司章程》的规定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六和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项相符,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对其他未经公告的临时提案进行审议表决
之情形。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过程、表决权的行使及计票、监票的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六和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两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567767b1-63d5-4f5f-b26f-deb71f62bd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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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8:19│道明光学(002632):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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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7月 3 日 13: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7月 3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7 月3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6月 29 日
7、出席对象:
(1)2026 年 6 月 29 日(周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
书附后)
(2)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东吴路 581 号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5)人
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1.01 选举胡智彪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胡智雄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胡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累积投票提案 √
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胡浩亨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胡敏超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会非独立董事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人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2.01 选举李海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毛骁骁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杨隽萍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会独立董事
2、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分别详见 2026 年 6月 16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上述提案及其子提案详见《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6-018)、《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3、上述提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本次会议应选非独立董事 5名,独立董事 3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
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
),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涉及选举独立董事的提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
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对于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6月 30 日(周二)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东吴路 581 号本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
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
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
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在 2026 年6 月 30 日下午 17:00 之前送达或者传真至本公司证券部,信
函上须注明“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钱婷婷
联系电话:0579-87321111
传 真:0579-87312889
邮 编:321399
电子邮件:stock@chinadaoming.com
5、会议费用:与会代表在参会期间的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6、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54f001ab-c247-4536-8f99-9897f851e3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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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8:17│道明光学(00263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杨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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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明光学(00263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杨隽萍。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a79a8de5-c6fe-4987-b5d5-5de1c2cab5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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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8:17│道明光学(00263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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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对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
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经审查,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经审查,本次被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胡智彪先生、胡智雄先生、胡锋先生、胡敏超先生、胡浩亨先生任职资格和履职能
力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最近 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
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三、经审查,本次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海峰先生、毛骁骁先生、杨隽萍女士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履
职能力,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杨隽萍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规定的会计专业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综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胡智彪先生、胡智雄先生、胡锋先生、胡敏超先生、胡浩亨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提名李海峰先生、毛骁骁先生、杨隽萍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
审议。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b9bfdc12-ddc7-49e0-9391-d42cdf8a9c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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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8:17│道明光学(00263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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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明光学(00263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海峰。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401894dd-8e1a-4da4-a117-7ce5d78d03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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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8:17│道明光学(00263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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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明光学(00263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海峰。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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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8:17│道明光学(00263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毛骁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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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明光学(00263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毛骁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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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8:17│道明光学(00263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杨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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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明光学(00263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杨隽萍。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1743548f-c6ca-4fdb-9b60-739b21d46b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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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8:17│道明光学(00263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毛骁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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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明光学(00263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毛骁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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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8:17│道明光学(00263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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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含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另行选举
产生),独立董事3名。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审查,公司于2026年6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提名胡智彪先生、胡智雄先生、胡锋先生、胡浩亨先生、胡敏超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同意提名李海峰先生、毛骁骁先生、杨隽萍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
决。
公司将另行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将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
事共同组成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兼任
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未超过三家,并均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相关培训证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对第六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2026年第一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165f8da5-168e-4134-8938-fa72154e6c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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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8:16│道明光学(00263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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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8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通
知了全体董事。
2、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14 日上午 10:00 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 9人,实到董事 9 人,其中陈连勇先生、李海峰先生、金盈女士采取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智彪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
行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胡智彪先生、胡智雄先生、胡锋先生、胡浩亨先生、胡敏超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期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会议采取逐一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胡智彪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胡智雄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胡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4)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胡浩亨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5)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胡敏超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本议案尚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2、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了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
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海峰先生、毛骁骁先生、杨隽萍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
期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其中杨隽萍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了深圳证券
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会议采取逐一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李海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毛骁骁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杨隽萍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一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3、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6 年 7月 3 日(星期五)下午 13:00 开始
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董事会通过并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6)。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85e6e5e0-21d0-4ac8-8246-7f9f2dd16a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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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27│道明光学(002632):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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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4月 21 日召开的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2025 年末总股本624,599,09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7 元
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06,181,845.30 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或公司发展。
2、本次分派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如方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
生变动,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分派方案的实施距离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24,599,0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7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
0股派1.53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
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
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4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7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 月 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 月 1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 月 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月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43 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
2 08*****258 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
3 01*****243 胡智彪
4 01*****792 胡智雄
5 06*****393 吴之华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4月28日至登记日:2026年5月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东吴路581号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钱婷婷
咨询电话:0579-87321111
传真电话:0579-87312889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81bc6bb-de62-4f1a-960c-ba6629428b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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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6:16│道明光学(002632):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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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明光学(002632):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1ad9b17c-a40c-41a3-82cb-59f5728ef3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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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34│道明光学(002632):道明光学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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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明光学(002632):道明光学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fc414a09-476e-416f-9903-ab32456350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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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29│道明光学(002632):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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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明光学(002632):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684e6d5c-d5db-4853-8843-07c10ce89c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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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14│道明光学(002632):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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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4 月 21日 13: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21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4月 15 日
7、出席对象:
(1)2026 年 4 月 15 日(周三)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
书附后)
(2)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东吴路 581 号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1.00 《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告>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要>的议案》
3.00 《关于公司<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告>的议案》
4.00 《关于<2025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的议案》
5.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的议案》
7.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理财产品的议案》
8.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9.00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
案》 子议案数(2)
9.01 《关于修订<董事离职管理制度>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9.02 《关于修订<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均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具体内容分别详见 2026 年 3月 31 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第 1项议案详见《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第 2项议案详见《2025 年年度报
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04);第 3 项议案详见《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第 4项议案详见《关于 20
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第 5 项议案详见《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第 6 项议案详见《关于2026 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第 7项议案详见《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第 8 项议案详见《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3);第 9 项议案及其子议案详见《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3、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本次会议审议提案 8.00,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4月 16 日(周四)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东吴路 581 号本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
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
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
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在 2026 年4 月 16 日下午 17:00 之前送达或者传真至本公司证券部,信
函上须注明“2025 年年度股东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钱婷婷
联系电话:0579-87321111
传 真:0579-87312889
邮 编:321399
电子邮件:stock@chinadaoming.com
5、会议费用:与会代表在参会期间的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6、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a240e614-9d17-440e-8061-f0728bb39c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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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14│道明光学(002632):独立董事2025年述职报告(陈连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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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明光学(002632):独立董事2025年述职报告(陈连勇)。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ee374e44-7fc2-46f7-98ac-de1b5618e9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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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14│道明光学(002632):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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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
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修订本
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全部在职成员。
1、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2、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其他《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订、审查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方案。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方案;负责审查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的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标准与发放
第七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管理制度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第八条 董事会成员薪酬:
(一)非独立董事
1、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按第九条执行。
2、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所担任的具体岗位和职务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和津贴。
3、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可以领取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决定,按月发放,其不参与
公司内部绩效考核,不享受绩效薪酬。
(二)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薪酬实行独立董事固定津贴制,津贴标准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绩效考核,不享受绩效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条 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职务结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进行相应调整。薪酬总额由基本薪酬
、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和其他符合公司相关薪酬制度的薪酬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
额的 50%。
(一)基本薪酬根据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岗位风险、同行薪资和履职情况等因素确定,并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为考核基础,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础薪酬与绩效薪酬
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三)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个人累积贡献的专项奖励或任期奖金等。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
另行确定。
第十条 上述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绩效薪酬应当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和综合考评结果计算确定。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津贴并予以发放。自愿放
弃享受或领取津贴的,公司有权自次月起停止向其发放相关津贴。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以下任一情形,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应考虑决定是否扣减特定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当年绩效薪酬,或不予发放其当年绩效薪酬:
(一)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四)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辞职或被解除职务的;
(五)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董事、高管在任职期间,同时担任了公司其他职务的,其薪酬以最高职务薪酬标准执行,公司不再另行设置兼职津贴
、补助等。
第四章 薪酬调整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
通过市场薪资报告或公开的薪资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资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
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资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组织结构调整及岗位变动。
第十六条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的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补充。
第五章 支付追索
第十七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
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
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001ac2fc-9966-44ed-ba99-305d924d99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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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14│道明光学(002632):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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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
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辞职或辞任、任期届满卸任、任期内罢免、更换或解
聘等离职情形。
第三条 公司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形式选举或更换,董事可以在任期
届满前由股东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解任。
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届满前可以辞职,离任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规定办理离任手续。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之前提出辞职。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说明辞职时间、辞职原因、辞
去的职务以及辞职后是否继续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如继续任职,说明继续任职的情况)等情况。
独立董事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并对任何与其辞职有关或者其认为有必要引起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的情况进行说
明。
第五条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第六条 董事辞职的,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除《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外(即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的情形),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
(二)职工代表董事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构成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
(三)独立董事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
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四)审计委员会成员辞职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存在上述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七条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提出辞任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构成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股东会可在董事任期届满前解除其职务,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董事会可以决议解任高级管理人员,决议作出之日解
任生效。向股东会提出解除董事职务提案方,应提供解除董事职务的理由或依据。股东会审议解除董事职务的提案时,应当由出席股
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股东会召开前,公司应通知拟被解除职务的董事,并告知其有权在会议上进行申辩。董事可以选择在股东会上进行口头抗辩,也
可以提交书面陈述,并可要求公司将陈述传达给其他股东。股东会应当对董事的申辩理由进行审议,综合考虑解职理由和董事的申辩
后再进行表决。
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第九条 公司应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聘任合同的相关约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确定是否补偿以及补偿的合理数
额,补偿应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合法权益,不得进行利益输送。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
满未逾 5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
结之日起未逾 3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 3 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内容。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
,公司将解除其职务,停止其履职。
第三章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与义务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离职后 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网站申报其姓名、职务、身份证号、证券
账户、离职时间等个人信息。
第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应向董事会或公司办妥所有移交手续。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基于
诚信原则,以确保公司运营不受影响为前提,完成工作交接。
第十三条 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及其他未尽事宜,公司有权要求其制定书面履行方案及承诺
;如其未按前述承诺及方案履行的,公司有权要求其赔偿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第十四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原职务影响干扰公司正常经营,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忠实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以及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机密负有保密的义务
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
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因执行职务而应承担的责任,不因离任而免
除或者终止。
第十五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全力配合公司对履职期间重大事项的后续核查,不得拒绝提供必要文件及说明。
第十六条 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若未履行适当程序擅自离职导致公司遭受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违反《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相关规定,给公
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涉及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的,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15 日内向公司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不
影响公司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第十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章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管理
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熟知《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
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
第二十一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变动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 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通过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
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份的转让限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二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动数量、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
无论其离职原因如何,应严格履行承诺。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时尚未履行完毕公开承诺,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离职前
提交书面说明,明确未履行完毕承诺的具体事项、预计完成时间及后续履行计划,公司在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督促离职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履行承诺。
第二十三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变动情况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监督,如有需要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并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原《董事离职管
理制度》废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82cd8dbc-0bfa-4d27-b508-36e934dd24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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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14│道明光学(002632):独立董事2025年述职报告(金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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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明光学(002632):独立董事2025年述职报告(金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57383364-31e9-4b72-a5f0-2124658a97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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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14│道明光学(002632):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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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天健审〔2026〕3025 号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明光学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
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计了后附的道明光学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道明光学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道明光学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
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道明光学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道明光学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6 年修订)
》(深证上〔2026〕134 号)的规定编制汇总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道明光学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发表专项审计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审计对象信息
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
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审计结论
我们认为,道明光学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6 年修订)》(
深证上〔2026〕134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道明光学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0600d574-0964-482a-87ab-8dc2ddec97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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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14│道明光学(00263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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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 1—2页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6〕3024 号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明光学
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道明光学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道明光学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f1604109-ba5c-4fb7-866b-e440688a6b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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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12│道明光学(002632):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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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 年 3 月 28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于 3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
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 润 221,643,652.20 元 ; 2025 年 度 母 公 司 实 现 净 利 润196,891,198.14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已按照母
公司本期实现净利润的 10%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9,689,119.81 元。截至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5 年末合并报表累计未分
配利润627,347,730.30 元 、 母 公 司 2025 年 末 累 计 未 分 配 利 润261,751,124.26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
则,本期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 261,751,124.26 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提出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 2025 年末总股本 624,599,09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7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股利106,181,845.30 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公司发展。本次利
润分配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本次利润分配不会对公司正常运营资金产生影响;
如若在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
而发生变化的,则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
行调整。
公司于 2025 年 9月 9 日披露了《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以现有总股本 624,599,09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3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81,197,881.70 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公司 2025 年末期利润分配预案获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 年度公司累计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金额为 187,379,727.00 元,以现
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 0;
综 上 , 公 司 2025 年 度 现 金 分 红 和 股 份 回 购 总 额 为187,379,727.00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的比例为84.54%。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现金分红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87,379,727.00 162,395,763.40 187,379,727.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21,643,652.20 169,936,971.23 156,709,843.38
东的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 627,347,730.30
累计未分配利润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 261,751,124.26
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否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537,155,217.40
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182,763,488.94
平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537,155,217.40
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 □是 ?否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规则》第 9.8.1 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情形
注:上表中的“本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包括已实施的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金额及本次拟实施的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金额。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 537,155,217.40 元,高于最近
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符合未来战略发展规划,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及现金流等多
方面因素。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分配政策,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不会影响偿债能力,不存
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向主要股东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不存在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形,有
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审计报告;
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2026 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9044b734-594a-4086-a467-10e849f04d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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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12│道明光学(002632):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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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明光学(002632):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a34f4b84-8b07-40e0-8b87-578b77a827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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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12│道明光学(002632):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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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交流、便于广大投资者深入全面地了解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情况,公司将举办投资
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2026年4月20日(周一)下午13:30-17:00
二、接待地点: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东吴路581号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三、接待人员: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胡智彪先生;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胡智雄先生;董事会秘书钱婷婷女士;财务总监袁鹏羿先
生以及公司其他部分高管将出席投资者接待日活动(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四、登记预约方式:请有意向参加此次活动的投资者于2026年4月14日(周二)8:00-17:00,与公司证券部工作人员联系,提前
预约登记,以便接待登记和安排。
联系电话:0579-87321111 传真:0579-87312889
联系人:钱婷婷
五、注意事项
1、来访个人投资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来访投资者的上
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2、保密承诺: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3、为提高投资者接待日沟通交流效率,在接待日前,投资者可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出所关心的问题,
公司针对相对集中的问题形成答复意见。
4、公司接待人员接受投资者关于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战略、投资等方面的提问,并在符合信息披露规则的前提下,当场给
予答复;对于当场不能答复的,会做好书面记录并在核实相关情况后予以答复。
5、参加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投资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请提前半小时到达活动地点。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eb454721-b1a7-4ffb-a3a4-3a0ccd05a5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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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12│道明光学(002632):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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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 年 3 月 28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审议委员会会议,于 3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31 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
关会计政策,公司对合并报表中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分析,对可能发生资产
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子公司对 2025 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合同资产等,进行全面清
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5 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57,341,036.01元。明细如下表:
资产名称 年初至年末计提资产 占2025年度经审计归
减值准备金额(元)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的比例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4,043,434.38 -1.82%
填列)
坏账损失 -4,043,434.38 -1.82%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53,297,601.63 -24.05%
填列)
存货跌价损失 -37,134,041.37 -16.75%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94,078.89 -0.04%
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 -25,430.79 -0.01%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16,044,050.58 -7.24%
合计 -57,341,036.01 -25.87%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25 年 1 月 1 日至2025 年 12 月 31 日。
二、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2025 年度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计计提坏账准备 4,043,434.
38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情况说明
1、存货跌价损失情况说明
公司资产负债表日按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5 年度
对存货合计计提跌价准备 37,134,041.37 元,主要原因系公司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于部分存货因库龄长存在可能因
性能下降需要降级处理的风险,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2、合同资产减值损失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2025 年度对应收质保金计提减值准备 94,078.89 元。
3、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2025 年度对到期时间一年以上的应收质保金合计计提减值准备 25,430.79 元。
4、长期资产减值损失情况说明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对各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
进行判断,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对其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
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公司对浙江道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浙江道明超导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资产组合计计提固
定资产减值损失 16,044,050.58 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57,341,036.01 元,预计减少公司 2025 年度利润总额 57,341,036.01 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核,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
,计提依据合理且原因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会计的谨慎性原则,有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截至20
25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5年度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资产减值准备。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2026 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38d95aa1-c355-47bd-a10c-07dcdd7e7c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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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12│道明光学(002632):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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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明光学(002632):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e8ee7767-957f-4f1d-bbec-a9419fa223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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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12│道明光学(002632):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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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道明光
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陈连勇先生、金盈女士、李海峰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
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陈连勇先生、金盈女士、李海峰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
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8a3606ec-4855-40fe-916c-689aecb9b7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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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12│道明光学(002632):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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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8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及 2026 年 3 月 29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 1 年,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管理层依照 2026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
作量及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执业资格的资深审计机构,其审计团队执业经验丰富,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职业
素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尽
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较好地完成公司审计工作。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
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 人
上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2363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2024 年(经审 业务收入总额 29.69 亿元
计)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5.63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4.65 亿元
2024 年上市公 客户家数 756 家
司(含 A、B股)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
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
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
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
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78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5 年末,累计已计提职
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
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
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投资者 华仪电气、 2024 年 3月 6日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 已完结(天健
东海证券、 2017 年度、2019 年度 需在 5%的范
天健 年报审计机构,因华 围内与华仪
仪电气涉嫌财务造 电气承担连
假,在后续证券虚假 带责任,天健
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 已按期履行
为共同被告,要求承 判决)
担连带赔偿责任。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 次、监
督管理措施 18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次,纪律处分 5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5 人
次、监督管理措施6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42 人次、纪律处分 23 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曹毅,2012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
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永新光学、福斯特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江天月,2019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 年起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永新光学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孙锦华,2007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 年起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西藏矿业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无不良诚信记录。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
期 况
1 曹毅 2024 年 9月 自律监管措施 北京证券 方正阀门北交所 IPO
13 日 交易所 申报项目中,由于收
入总额法净额法的
判断问题,被出具口
头警示函的自律监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管措施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
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
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6 年 3月 28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
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遵循诚信、客观、公正、独立的执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
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项目成员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与公
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公司在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时为保持公
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决议;
2、2026 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证明资质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7c987a6f-126c-4420-87b3-e24b03d840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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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12│道明光学(00263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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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5 年 12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通知》(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
解释第19 号》”),规定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
终止确认”、“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
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自 2026 年 1月 1 日起施
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本公司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前述规定。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解释第 19 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
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01d095bf-106a-47d9-9894-7c673d6d33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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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12│道明光学(002632):道明光学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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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造成的不利影响,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明光学”或“公司”)
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现将相关可行性分析说明如下:
一、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对未来市场业务的布局,公司将逐步推动海外市场的扩展。公司外销结算、原料采购等进出口业务主要采用外币结算,
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震荡幅度较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当上述业务中的收付货币汇率出现较大波动
时,汇兑损益和财务费用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为了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利用金融衍生品交易对上述业务进行汇率及利率风险管理,在人民币兑外
币汇率波动的情况下,减少对公司营业利润的影响。
二、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
金融衍生品工具可以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业务、货币互换业务、利率互换业务以及外汇期权业务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金
融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包括证券、指数、汇率、利率、货币、商品、其他标的,也可以包括上述基础资产的组合。
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为人民币远期结售汇、期权、远期外汇买卖、掉期(包括货
币掉期和利率掉期)和货币互换业务等。
三、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计划
根据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控制制度》,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自公司股东会审批通过之
日起12 个月内拟开展金额不超过 1.5 亿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
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将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
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额度和期限内,审批公司日常金融衍生品交易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四、金融衍生品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
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汇率和利率波动风险:在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金融衍生品投资合约汇率和利率与到
期日实际汇率和利率的差异将产生投资损益。
2、信用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一方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3、延期交割风险:公司根据现有业务规模以及回款期进行收汇预测。实际经营过程中,市场情况可能会发生变化,将会导致该
公司业务规模、回款期和预测有偏差,产生延期交割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控制制度》,对公司进行金融衍生品投资的风险控制、审议程序、后续管理等进行明确规
定,以有效规范衍生品投资行为,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门具体负责公司衍生品投资事务。财务部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等专业人员拟定衍生品投资计划并在董事会或
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予以执行。同时,公司审计部对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进行合规性监督检查;负责分析公
司的经营状况、事业计划完成情况等,并以此为依据对金融衍生品交易必要性提出审核意见,并根据管理要求及时提供损益分析数据
及风险分析。
3、公司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实际进出口业务,其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进出口业务的预测量。在进行金融衍
生品交易前,在多个交易对手与多种产品之间进行比较分析,选择最适合公司业务背景、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工具开展业
务。
六、对公司的影响及可行性分析
(一)对公司的影响
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是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减少公司因人民币汇率和利率波动带来的汇兑损失
和财务费用,增强财务稳健性,降低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二)可行性分析及结论
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业务以及所涉及的品种,均匹配公司业务,充分利用外汇衍生交易的套期保值功能,对冲经营活动中的汇率
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此外,公司已建立完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控制制度》并明确风险应对措施,有健全的组织
机构,完善的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相关制度管控,业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基于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有利于
提升公司外汇风险的管控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该业务的开展具有可行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a92ee495-d0a6-41ae-840b-0ed1c86330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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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12│道明光学(002632):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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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明光学(002632):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90a8a402-06df-46ed-83fa-34a65f3eb1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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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12│道明光学(002632):关于公司2026年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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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明光学”或“公司”)于2026 年 3 月 2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为减少人民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及为了锁定成本,降低财务费用,使
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将开展金额不超过 1.5 亿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金
融衍生品交易对公司相关业务进行汇率及利率风险管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额度和期限内,审批公司日常金融衍生品交易
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目的
随着公司对未来市场业务的布局,公司将逐步推动海外市场的扩展。公司外销结算、原料采购等进出口业务主要采用外币结算,
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震荡幅度较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当上述业务中的收付货币汇率出现较大波动
时,汇兑损益和财务费用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为了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利用金融衍生品交易对上述业务进行汇率及利率风险管理,在人民币兑外
币汇率波动的情况下,减少对公司营业利润的影响。
二、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
金融衍生品工具可以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业务、货币互换业务、利率互换业务以及外汇期权业务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金
融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包括证券、指数、汇率、利率、货币、商品、其他标的,也可以包括上述基础资产的组合。
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为人民币远期结售汇、期权、远期外汇买卖、掉期(包括货
币掉期和利率掉期)和货币互换业务等。
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规模及预计占用资金来源
1、业务规模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自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拟开展金额不超过1.5亿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有效期
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2、预计占用资金
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将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
3、授权: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额度和期限内,审批公司日常金融衍生品交易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四、风险分析
1、汇率和利率波动风险:在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金融衍生品投资合约汇率和利率与到
期日实际汇率和利率的差异将产生投资损益。
2、信用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一方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3、延期交割风险:公司根据现有业务规模以及回款期进行收汇预测。实际经营过程中,市场情况可能会发生变化,将会导致该
公司业务规模、回款期和预测有偏差,产生延期交割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控制制度》,对公司进行金融衍生品投资的风险控制、审议程序、后续管理等进行明确规
定,以有效规范衍生品投资行为,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门具体负责公司衍生品投资事务。财务部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等专业人员拟定衍生品投资计划并在董事会或
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予以执行。同时,公司审计部对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进行合规性监督检查;负责分析公司
的经营状况、事业计划完成情况等,并以此为依据对金融衍生品交易必要性提出审核意见,并根据管理要求及时提供损益分析数据及
风险分析。
3、公司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实际进出口业务,其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进出口业务的预测量。在进行金融衍
生品交易前,在多个交易对手与多种产品之间进行比较分析,选择最适合公司业务背景、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工具开展业
务。
六、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
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项目。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af6996df-4f4c-4c05-870e-d1800e100f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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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12│道明光学(002632):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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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明光学(002632):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c8253df2-9273-477e-82ad-88e0579b85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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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12│道明光学(002632):关于召开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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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6年3月31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上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
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04月10日(星期五)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
n)举办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会议召开时间及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4月10日(星期五)15:00-17: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胡智彪;董事会秘书:钱婷婷;财务总监:袁鹏羿;独立董事:陈连勇(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
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6年04月10日(星期五)15: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vkZroH9alq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
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6年04月10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
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21dae191-e28b-4708-9ee3-24b9d8e809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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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12│道明光学(002632):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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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的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明光学”或“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
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内部控制建立的合理性、完整性及实施的有效性进行了全面的评价。现将公
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
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授权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公司审计部、财务部作为内部控
制评价的牵头部门,负责按计划对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通过日常监督、内控体系监督评价、常规审计、专项
审计等方式。对公司重点业务领域内控有效性进行监督;对于自评价及监督评价中发现的内控缺陷,及时跟踪整改完成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为 2025 年度合并财务
报表范围内的母公司及所有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
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重点
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销售及收款管理、采购及付款管理、资金活动、存货及固定资产管理、财务报告、对外担保、关联交易
、信息系统管理风险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对评价范围内的业务和
事项的关键控制点采用个别访谈、实地查验、抽样和比较分析等适当方式,广泛收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完成
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分析、识别及汇总内控缺陷,按照对控制目标的影响程度判定缺陷等级,制定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措施并推动整
改落实。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导致或可能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
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不超过营业收入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0.5%
但不超过 1%,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导致或可能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
报告错报金额不超过资产总额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 0.5%但不超过 1%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
总额 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
(1)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
(2)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未能首先发现;
(3)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以改正;
(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5)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重要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
性水平、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的定性标准:
(1)未按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和重要的制衡制度和控制措施;
(3)财务报告过程中出现单独或多项缺陷,虽然未达到重大缺陷认定标准,但影响到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目标。
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报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
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0.5%
但小于1%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
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 0.5%但小于 1%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
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以下情形的,可认定为重大缺陷,其他情形视影响程度分别确定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1)企业决策程序不科学;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如环境污染、税收违法等;
(3)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纷纷流失;
(4)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5)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6)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在公司年度自查和梳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因业务部门与财务部门信息协同机制不够完善、合同及费用台账管理缺失、
结算流程滞后等因素影响,导致部分费用存在跨期入账情形,涉及以前年度未入账的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 6,848,772.57 元,该事项
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产生一定影响,但经评估,相关错报金额未达到重大性水平,不构成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亦不触及会
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标准。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已将相关影响金额全额计入 2025 年度损益。为避免此类情况发生,公司已认真落实自查
和梳理工作,深入分析问题原因,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并已完成整改。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强化业财融合机制,持续加强财务、业务
部门对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培训学习,严格规范财务核算流程,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与内部控制质
量。
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随着公司规模、业务范围、国家法律法规等内、外部
环境的变化,公司仍将继续补充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将加强对控股子公司包括海外子公司的监管,加强内
部审计工作,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a73ebda7-8f11-4d96-a4e1-ec711cf7c5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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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11│道明光学(002632):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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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明光学(002632):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056a9134-e97c-48d4-a86f-22f396e7ee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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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11│道明光学(002632):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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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明光学(002632):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dd466ee8-4319-4642-b9b0-13f4994d77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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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11│道明光学(00263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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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明光学(00263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904861cc-7918-47fa-96d2-5ca9557feb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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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10│道明光学(002632):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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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
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基本情况
为保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经营效率,2026 年度公司(包括公司全资子公
司浙江龙游道明光学有限公司、浙江道明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道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道明科创新材料有限公司、常州华威新
材料有限公司、浙江道明超导科技有限公司等)拟向银行(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农业银行永康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永康支行、中国工商
银行龙游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行、交通银行金华
永康支行、中国银行永康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行等)申请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 140,000 万元,在不超过总
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信用额度为准。授信期限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召开
审议该事项的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开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
信用证、票据贴现、银行票据额度等。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款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
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融资币种、期限、担保方式、授信形式及用途等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以合同约定为准。股东会
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相关融资文件。
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58c35a73-0236-4623-979a-da1c0ee18a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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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10│道明光学(00263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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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道明光学”)于2026 年 3 月 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110,000 万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
存款及大额存单。未到期额度不超过 110,000 万元人民币前提下资金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
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理财额度。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实施等相关事项。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概述
1、投资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10,000 万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结构性存款及大额存单。期限内任一时点
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理财额度,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2、有效期:该额度有效期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召开之日为止。
3、投资品种:全部用于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及大额存单。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相关章节规定的风险投资产品。不含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以及
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4、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5、授权事宜
因理财产品的时效性较强,为提高效率,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根据公司对资金的分阶段、分期使用要求,以及公司日常运营资金的使用情况,灵活配置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结构性存款及大额
存单,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选择结构性存款及大额存单,确定委托理财金额、期间,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上述受
托方与公司之间应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的理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资
金周转和需要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及资金需求产生影响。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一般高于活期存款及同期定期
存款收益率,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大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投资品种属于低风险净值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
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各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
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公
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
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
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理
财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四、备查文件
1、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176aab3e-f555-41b8-9e26-f040ee1188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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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09│道明光学(002632):独立董事2025年述职报告(李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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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明光学(002632):独立董事2025年述职报告(李海峰)。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1f83d695-0da4-49d7-8154-8352cdeadc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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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09│道明光学(00263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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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明光学(00263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9e41180f-9780-4b0b-8738-d0d1565901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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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17:47│道明光学(002632):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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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明投资
”)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第一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质押开始日期 解除质押日期 质权人
名称 大股东及一 押股数 份比例 本比例
致行动人 (万股)
道明投 是 4,000 16.03% 6.40% 2025年3月25 2026年3月11 招商银行股份
资 日 日 有限公司金华
永康支行
合计 --- 4,000 16.03% 6.40% --- --- ---
二、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第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司总 是否为 是否为补 质押开始 质押到期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一大股东 押股数 持股份 股本比例 限售股 充质押 日期 日 用途
及一致行 (万股) 比例
动人
道明 是 4,000 16.03% 6.40% 否 否 2026-3-12 至办理解 招商银行 自身
投资 除质押登 股份有限 生产
记手续之 公司金华 经营
日止 永康支行
合计 --- 4,000 16.03% 6.40% --- --- --- --- --- ---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解押 本次解押 占其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 未质押股份情况
称 (万股) 比例 质押前质 质押后质 所 总 况
押股份数 押股份数 持股 股本比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份 占未
量(万股 量(万股 份 例 份限售和 质押 限售和冻结 质
) ) 比例 冻结数量 股份 数量(万股 押股
(万股) 比例 ) 份
比例
道明投 24,960.000 39.96 5,500 5,500 22.04 8.81% 0 0 0 0
资 0 % %
胡智彪 2,367.1702 3.79% 0 0 0 0 0 0 1,775.3776 75.00
%
胡智雄 2,419.1702 3.87% 0 0 0 0 0 0 1,814.3776 75.00
%
胡慧玲 2,329.0000 3.73% 0 0 0 0 0 0 0 0
池巧丽 1,127.8768 1.81% 0 0 0 0 0 0 0 0
胡浩亨 873.6370 1.40% 0 0 0 0 0 0 655.2277 75.00
%
胡敏超 983.0000 1.57% 0 0 0 0 0 0 737.2500 75.00
%
吴之华 790.0000 1.26% 0 0 0 0 0 0 0 0
吕笑梅 554.8728 0.89% 0 0 0 0 0 0 0 0
合计 36,404.727 58.28 5,500 5,500 15.11 8.81% 0 0 4,982.2329 16.12
0 % % %
注:上述限售股主要为高管锁定股。
四、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道明投资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也不会导致其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后续若出现平
仓风险,控股股东道明投资、实际控制人胡智彪、胡智雄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购回等措施,应对上述
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质押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3、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72ac3151-c379-4155-82d9-7f16d0e6e350.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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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道明光学: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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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3/1225143514.PDF
─────────┬────────────────────────────────────────────────
2026-03-31│道明光学: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31/1225054643.PDF
─────────┬────────────────────────────────────────────────
2025-10-24│道明光学: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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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4/12247271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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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道明光学: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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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19/1224502340.pdf
─────────┬────────────────────────────────────────────────
2025-04-22│道明光学: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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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2/1223187707.PDF
─────────┬────────────────────────────────────────────────
2025-04-22│道明光学: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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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2/12231876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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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2│道明光学: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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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2/12214497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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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0│道明光学: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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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0/12209075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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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道明光学: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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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08565.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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