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633 申科股份 更新日期:2025-08-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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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19:16 │申科股份(002633):关于深圳汇理鸿晟产业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第三次提示│
│ │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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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4 18:06 │申科股份(002633):关于深圳汇理鸿晟产业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第二次提示│
│ │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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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 20:02 │申科股份(002633):董事会关于深圳汇理鸿晟产业控股企业(有限合伙)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
│ │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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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 20:01 │申科股份(002633):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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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 20:01 │申科股份(002633):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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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 20:00 │申科股份(002633):深圳汇理鸿晟产业控股企业(有限合伙)要约收购申科股份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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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6 19:01 │申科股份(002633):关于深圳汇理鸿晟产业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第一次提示│
│ │性公告 │
├─────────┼──────────────────────────────────────────────┤
│2025-07-27 16:11 │申科股份(002633):要约收购报告书 │
├─────────┼──────────────────────────────────────────────┤
│2025-07-27 16:10 │申科股份(002633):深圳汇理鸿晟产业控股企业(有限合伙)要约收购申科股份之财务顾问报告 │
├─────────┼──────────────────────────────────────────────┤
│2025-07-27 16:10 │申科股份(002633):要约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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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19:16│申科股份(002633):关于深圳汇理鸿晟产业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第三次提示性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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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科股份(002633):关于深圳汇理鸿晟产业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2/f275266e-54bf-4ada-87ff-ea6d163f90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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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4 18:06│申科股份(002633):关于深圳汇理鸿晟产业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第二次提示性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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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公告为关于深圳汇理鸿晟产业控股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汇理”、“收购人”) 要约收购申科滑动轴承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申科股份”)股份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2、本次预受要约申报代码:990085,申报价格:16.13元/股。
3、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 30 个自然日,期限自 2025 年 7 月 29 日至 2025年 8 月 27 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最后三
个交易日,即 2025 年 8 月 25日、2025 年 8 月 26 日和 2025 年 8 月 27 日,预受股东可撤回当日申报的预受要约,但不得撤
回已被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
本次要约收购系深圳汇理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竞价拟取得申科股份41.89%股权而触发。2025 年 7 月 7 日,收购人与何全
波、北京华创易盛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华创”)签署了本次股份转让的相关《产权交易合同》,根据《证券
法》和《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深圳汇理应当向申科股份除深圳汇理通过本次公开竞价拟取得股份以外的所有股东所持有的上
市公司全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发出全面要约。本次要约收购系为履行上述法定要约收购义务而发出,并不以终止申科股份上市地位为
目的。
2025年 7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要约收购报告书》,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要约收购报告书》披露后 3
0日内,收购人应就本次要约收购作出至少 3 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现就本次要约收购的有关情况作如下提示:
一、要约收购基本情况
1、被收购公司名称: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被收购公司股票名称:申科股份
3、被收购公司股票代码:002633.SZ
4、收购股份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5、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6、要约收购的价格:16.13元/股。
本次要约收购的股份为除何全波及北京华创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全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情况如下:
股份种类 要约价格 要约收购数量 占已发行股份比例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6.13元/股 86,587,534 57.73%
二、要约收购原因及目的
深圳汇理于 2025年 5月 30日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竞价竞得申科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全波、第二大股东北京华创共
同转让的 62,831,21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1.89%),将成为申科股份的控股股东。
因深圳汇理拟取得申科股份 41.89%股权从而导致其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超过其已发行股份的 30%,深圳汇理需履行全面要
约收购义务,向申科股份除何全波与北京华创以外的其他所有持有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A股)的股东发出全面要约。本次要
约收购的目的系履行法定全面要约收购义务。本次收购不以终止申科股份上市地位为目的。但若本次要约收购导致申科股份的股权分
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收购人作为申科股份的控股股东,将运用其股东表决权或者通过其他符合法律、法规以及申科股份公司章程规定
的方式提出相关建议或者动议,促使申科股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维持上市地位的解决方案并加以实施,以维持申科股份的上市地位。
如申科股份最终终止上市,届时收购人将通过适当安排,保证仍持有申科股份剩余股份的股东能够按要约价格将其股票出售给收购人
或其指定第三方。
三、要约收购有效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 30 个自然日,期限自 2025 年 7 月 29 日至 2025年 8 月 27 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最后三个
交易日,即 2025 年 8 月 25日、2025 年 8 月 26 日和 2025 年 8 月 27 日,预受股东可撤回当日申报的预受要约,但不得撤回
已被中登深圳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
在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投资者可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上查询截至前一
交易日的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以及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
四、股东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1、申报代码:990085
2、申报价格:16.13元/股
3、申报数量限制
股东申报预受要约股份数量的上限为其股东账户中持有的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股票数量,超出部分无效
。被质押、司法冻结或存在其他限制情形的部分不得申报预受要约。
4、申报预受要约
股东申请预受要约的,应当在要约收购期限内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
股份预受要约事宜,证券公司营业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指令的内容应当包括:证券代码、会员席位号、证
券账户号码、合同序号、预受数量、申报代码。要约收购期内(包括股票停牌期间),股东可办理有关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
5、预受要约股票的卖出
已申报预受要约的股份当日可以申报卖出,卖出申报未成交部分仍计入预受要约申报。流通股股东在申报预受要约的同一日对同
一笔股份所进行的非交易委托申报,其处理的先后顺序为:质押、预受要约、转托管。
6、预受要约的确认
预受要约或撤回预受要约申报经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后次一交易日生效。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确认的预受要约股份进行临
时保管。经确认的预受要约股票不得进行转让、转托管或质押。
7、收购要约变更
要约收购期限内,如收购要约发生变更,原预受申报不再有效,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自动解除相应股份的临时保管;被收购公司
股东如接受变更后的收购要约,须重新申报。
8、竞争性要约
出现竞争要约时,预受要约股东就初始要约预受的股份进行再次预受之前应当撤回原预受要约。
9、司法冻结
要约收购期限内,预受要约的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证券公司应当在协助执行股份冻结前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
申报。
10、预受要约情况公告
要约收购期限内的每个交易日开市前,收购人将在深交所网站上公告上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以及撤回预受的有关情况。
11、余股处理
收购人从每名预受要约的股东处购买的股份如涉及不足一股的余股,则将按照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权益分派中零碎股的处理办法
进行处理。
12、要约收购的资金划转
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收购人将含相关税费的收购资金足额存入其在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结算备付金账户,然后通知中登公司
深圳分公司,将该款项由其结算备付金账户划入收购证券资金结算账户。
13、要约收购的股份划转
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收购人将向深交所法律部申请办理股份转让确认手续,并提供相关材料。深交所法律部完成对预受要约的
股份的转让确认手续后,收购人将凭深交所出具的股份转让确认书到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14、收购结果公告
在办理完毕股份过户登记和资金结算手续后,收购人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向深交所公司部提交上市公司收购情况的书面报告并就收
购情况作出公告。
五、股东撤回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1、撤回预受要约
预受要约股份申请撤回预受要约的,应当在收购要约有效期的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
要约收购中相关股份撤回预受要约事宜,证券公司营业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指令的内容应当包括:证券代
码、会员席位号、证券账户号码、合同序号、撤回数量、申报代码。
2、撤回预受要约情况公告
要约收购期限内的每个交易日开市前,收购人将在深交所网站上公告上一交易日的撤回预受要约的有关情况。
3、撤回预受要约的确认
撤回预受要约申报经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后次一交易日生效。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解除临时保管。在
要约收购期限届满3个交易日前,预受股东可以委托证券公司办理撤回预受要约的手续,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根据预受要约股东的撤
回申请解除对预受要约股票的临时保管。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3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可撤回当日申报的预受要约,但不得撤回已
被中登深圳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
4、出现竞争要约时,预受要约股东就初始要约预受的股份进行再次预受之前应当撤回原预受要约。
5、要约收购期间预受要约的流通股被质押、司法冻结或设定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证券公司在协助执行股份被设定其他权利前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申报。
6、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最后三个交易日,预受股东可撤回当日申报的预受要约,但不得撤回已被中登深圳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
受要约。
六、预受要约的情况
截至 2025年 8 月 13日,净预受股份数量合计 15,274,284股,净预受股份比例为 17.64%。
七、本次要约收购的详细信息
投资者如欲了解本次要约收购的详细信息,请查阅公司 2025年 7月 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要约收购报告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5/db64a8be-64c0-47b3-bdb3-c96fd6110c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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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 20:02│申科股份(002633):董事会关于深圳汇理鸿晟产业控股企业(有限合伙)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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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科股份(002633):董事会关于深圳汇理鸿晟产业控股企业(有限合伙)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3/1cff095f-1317-48b7-84eb-88e3cac0c6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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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 20:01│申科股份(002633):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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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 年 8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
并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星期二)在浙江省诸暨市建工东路 1 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 名,实
到董事 5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建南主持,公司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深圳汇理鸿晟产业控股企业(有限合伙)要约收购事宜致
全体股东的报告书》。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财务顾问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对本次要约收购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深圳汇理鸿晟产业控股企业(有限合伙)要约收
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3/f995430c-7a53-44fe-b6dd-0827e0d720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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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 20:01│申科股份(002633):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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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召开,会议应
出席独立董事 3人,实际出席会议独立董事 3人。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闫伟东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的立场,对公司相关议
案及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深圳汇理鸿晟产业控股企业(有限合伙)要约收购事宜致
全体股东的报告书》
收购人本次全面要约收购股份范围为除何全波、北京华创所持有股份以外的其他全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要约收购数量 86,587,
534 股,要约收购价格 16.13元/股,要约收购支付方式为现金,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 30 个自然日,期限自2025 年 7 月 29 日
起至 2025 年 8 月 27 日。
上述要约收购条件及收购人履行的要约收购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查阅要约收购的全部文件、公司董事会所聘
请的独立财务顾问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就本次要约收购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以及结合截至本意见出具日公司股价在二级市场表
现,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同意董事会向公司股东所作的建议,即:建议申科股份股东根据本次要约收购期间股票二级市场波动情况,
综合公司发展前景、自身风险偏好、投资成本等因素,决定是否接受要约收购条件。
特此决议。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3/5aac2466-c6e1-4847-9ded-742fa131cf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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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 20:00│申科股份(002633):深圳汇理鸿晟产业控股企业(有限合伙)要约收购申科股份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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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科股份(002633):深圳汇理鸿晟产业控股企业(有限合伙)要约收购申科股份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3/f8d58220-c1fb-4bbe-ab0a-b0123d90e0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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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6 19:01│申科股份(002633):关于深圳汇理鸿晟产业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第一次提示性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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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公告为关于深圳汇理鸿晟产业控股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汇理”、“收购人”) 要约收购申科滑动轴承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申科股份”)股份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2、本次预受要约申报代码:990085,申报价格:16.13元/股。
3、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 30 个自然日,期限自 2025 年 7 月 29 日至 2025年 8 月 27 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最后三
个交易日,即 2025 年 8 月 25日、2025 年 8 月 26 日和 2025 年 8 月 27 日,预受股东可撤回当日申报的预受要约,但不得撤
回已被中登深圳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
本次要约收购系深圳汇理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竞价拟取得申科股份41.89%股权而触发。2025 年 7 月 7 日,收购人与何全
波、北京华创易盛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华创”)签署了本次股份转让的相关《产权交易合同》,根据《证券
法》和《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深圳汇理应当向申科股份除深圳汇理通过本次公开竞价拟取得股份以外的所有股东所持有的上
市公司全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发出全面要约。本次要约收购系为履行上述法定要约收购义务而发出,并不以终止申科股份上市地位为
目的。
2025年 7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要约收购报告书》,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要约收购报告书》披露后 3
0日内,收购人应就本次要约收购作出至少 3 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现就本次要约收购的有关情况作如下提示:
一、要约收购基本情况
1、被收购公司名称: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被收购公司股票名称:申科股份
3、被收购公司股票代码:002633.SZ
4、收购股份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5、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6、要约收购的价格:16.13元/股。
本次要约收购的股份为除何全波及北京华创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全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情况如下:
股份种类 要约价格 要约收购数量 占已发行股份比例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6.13元/股 86,587,534 57.73%
二、要约收购原因及目的
深圳汇理于 2025年 5月 30日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竞价竞得申科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全波、第二大股东北京华创共
同转让的 62,831,21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1.89%),将成为申科股份的控股股东。
因深圳汇理拟取得申科股份 41.89%股权从而导致其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超过其已发行股份的 30%,深圳汇理需履行全面要
约收购义务,向申科股份除何全波与北京华创以外的其他所有持有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A股)的股东发出全面要约。本次要
约收购的目的系履行法定全面要约收购义务。本次收购不以终止申科股份上市地位为目的。但若本次要约收购导致申科股份的股权分
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收购人作为申科股份的控股股东,将运用其股东表决权或者通过其他符合法律、法规以及申科股份公司章程规定
的方式提出相关建议或者动议,促使申科股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维持上市地位的解决方案并加以实施,以维持申科股份的上市地位。
如申科股份最终终止上市,届时收购人将通过适当安排,保证仍持有申科股份剩余股份的股东能够按要约价格将其股票出售给收购人
或其指定第三方。
三、要约收购有效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 30 个自然日,期限自 2025 年 7 月 29 日至 2025年 8 月 27 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最后三个
交易日,即 2025 年 8 月 25日、2025 年 8 月 26 日和 2025 年 8 月 27 日,预受股东可撤回当日申报的预受要约,但不得撤回
已被中登深圳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
在 本 次 要 约 收 购 期限 内 , 投 资 者 可 以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网 站(http://www.szse.cn/)上查询截至前一
交易日的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以及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
四、股东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1、申报代码:990085
2、申报价格:16.13元/股
3、申报数量限制
股东申报预受要约股份数量的上限为其股东账户中持有的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股票数量,超出部分无效
。被质押、司法冻结或存在其他限制情形的部分不得申报预受要约。
4、申报预受要约
股东申请预受要约的,应当在要约收购期限内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
股份预受要约事宜,证券公司营业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指令的内容应当包括:证券代码、会员席位号、证
券账户号码、合同序号、预受数量、申报代码。要约收购期内(包括股票停牌期间),股东可办理有关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
5、预受要约股票的卖出
已申报预受要约的股份当日可以申报卖出,卖出申报未成交部分仍计入预受要约申报。流通股股东在申报预受要约的同一日对同
一笔股份所进行的非交易委托申报,其处理的先后顺序为:质押、预受要约、转托管。
6、预受要约的确认
预受要约或撤回预受要约申报经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后次一交易日生效。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确认的预受要约股份进行临
时保管。经确认的预受要约股票不得进行转让、转托管或质押。
7、收购要约变更
要约收购期限内,如收购要约发生变更,原预受申报不再有效,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自动解除相应股份的临时保管;被收购公司
股东如接受变更后的收购要约,须重新申报。
8、竞争性要约
出现竞争要约时,预受要约股东就初始要约预受的股份进行再次预受之前应当撤回原预受要约。
9、司法冻结
要约收购期限内,预受要约的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证券公司应当在协助执行股份冻结前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
申报。
10、预受要约情况公告
要约收购期限内的每个交易日开市前,收购人将在深交所网站上公告上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以及撤回预受的有关情况。
11、余股处理
收购人从每名预受要约的股东处购买的股份如涉及不足一股的余股,则将按照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权益分派中零碎股的处理办法
进行处理。
12、要约收购的资金划转
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收购人将含相关税费的收购资金足额存入其在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结算备付金账户,然后通知中登公司
深圳分公司,将该款项由其结算备付金账户划入收购证券资金结算账户。
13、要约收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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