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635 安洁科技 更新日期:2025-06-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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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9:19 │安洁科技(00263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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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9:19 │安洁科技(00263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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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 │安洁科技(002635):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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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 │安洁科技(00263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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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 │安洁科技(002635):独立董事议事规则(2025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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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 │安洁科技(002635):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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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 │安洁科技(002635):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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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 │安洁科技(002635):公司章程(2025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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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 │安洁科技(002635):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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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 │安洁科技(002635):关于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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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9:19│安洁科技(00263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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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召开。国浩律师(上海)
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经公司聘请,委派经办律师出席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和《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大会各项议程及相关文件,听取了公司董事会
就有关事项所作的说明。
在审查有关文件的过程中,公司向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其向本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说明是真实的,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
原件一致。
公司向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公司已将全部事实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遗漏、虚假或误导之处。
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为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之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法
定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并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 年 6 月 10 日在指定披露媒体上刊登《苏州安洁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司发布的《通知》载明了会议的时
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登记办法等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下午 15:30 如期在苏州市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孙武路 2011 号安洁总部大厦召开
,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内容与公告内容一致。
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系统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公司同时提供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供股东进行网络投票。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2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6 月 26 日 9:15-15:00。
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经验证,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数 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52,126,365 股,占公司股本总
额的 53.3778%。
2、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列席人员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任律师等,该等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列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3、参加网络投票的人员
根据公司提供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82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9,924,105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5044%。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
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4、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 18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9,924,105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5044%。
三、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新提案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以书面投票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当场公布表决
结果。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未对现场投票的表决结果提出异议。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议案包括五项子议案:
(1)《选举王春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吕莉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林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苗延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选举马玉燕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议案包括三项子议案:
(1)《选举龚菊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赵鹤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马志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修订<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第 1、2 项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第 3-5 项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中第 4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第 1-5 项议案为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对前述议案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计票、监票,
并于网络投票截止后公布表决结果。
综合现场会议投票结果与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结果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获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7/7d82fd7a-4a5c-4b6e-bb3e-811990a063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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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9:19│安洁科技(00263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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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洁科技”或“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春生先生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6 月 26 日(星期三)15:30
(2)网络投票时间:公司同时提供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供股东进行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 月26 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 月 26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5 年 6 月 19 日
6、现场会议地点:苏州市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孙武路2011号安洁总部大厦会议室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89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62,050,4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8822%。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
计18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9,924,1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44%。
(2)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52,126,3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3778%。
(3)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8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9,924,1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44%。
(4)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18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9,924,1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4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会议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等额选举。
总表决情况:
候选人 总同意票数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是否当选
总数的比例(%)
王春生 361,291,563 99.7904 是
吕莉 361,144,922 99.7499 是
林磊 361,191,442 99.7627 是
苗延桥 361,191,441 99.7627 是
马玉燕 361,191,424 99.7627 是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候选人 中小股东同意票数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王春生 9,165,198 92.3529
吕莉 9,018,557 90.8753
林磊 9,065,077 91.3440
苗延桥 9,065,076 91.3440
马玉燕 9,065,059 91.3438
根据以上表决结果,王春生先生、吕莉女士、林磊先生、苗延桥先生、马玉燕女士 5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获得的同意票数超过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即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等额选举。
总表决情况:
候选人 总同意票数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是否当选
总数的比例(%)
龚菊明 361,191,342 99.7627 是
赵鹤鸣 361,191,341 99.7627 是
马志强 361,191,344 99.7627 是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候选人 中小股东同意票数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龚菊明 9,064,977 91.3430
赵鹤鸣 9,064,976 91.3430
马志强 9,064,979 91.3430
根据以上表决结果,龚菊明先生、赵鹤鸣先生、马志强先生 3 人获得的同意票数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即当
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61,676,77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968%;321,3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0.0887%;52,4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4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550,4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344%;反对321,3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376%;弃权5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6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8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58,996,68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017%;2,979,131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0.8228%;74,65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870,3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2287%;反对2,979,1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0191%;弃权74,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1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22%。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58,998,78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017%;3,005,281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0.8301%;46,4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2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872,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2498%;反对3,005,2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826%;弃权4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1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75%。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见证律师: 陈颖、蒙象君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6/86fcc758-8daa-4c83-90bd-943c56a39b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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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安洁科技(002635):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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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洁科技”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
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6 月 26 日(星期四)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本公司同时提供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供股东进行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 月26 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 月 26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
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6 月 19 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5 年 6 月 19 日(星期四)下午 3 时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自然人股东应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本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法
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苏州市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孙武路2011号安洁总部大厦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 1、2为等额选举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应选人数(5)人
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 选举王春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吕莉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林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苗延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5 选举马玉燕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应选人数(3)人
候选人的议案》
2.01 选举龚菊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赵鹤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马志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提案 3-提案 5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3.00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
案的议案》
4.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的议案》 √
特别说明:
1、上述议案已于 2025 年 6 月 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刊登于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议案 1、2 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
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
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4、议案 4 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5 年 6 月 20 日(9:00-11:30、14:00-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2)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
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委托人公章)、授权委托书(附件 2)和委托
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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