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636 金安国纪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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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5 │金安国纪(00263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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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5 │金安国纪(00263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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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4 │金安国纪(002636):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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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4 │金安国纪(00263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捍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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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4 │金安国纪(00263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德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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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4 │金安国纪(00263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方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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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4 │金安国纪(00263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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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2 │金安国纪(002636):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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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2 │金安国纪(002636):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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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2 │金安国纪(002636):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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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5│金安国纪(00263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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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国纪(00263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d992127-07b7-4182-8436-6ecb40aae8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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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5│金安国纪(00263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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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国纪(00263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b7fb28d-201a-41d1-b4a2-39b5ac20aa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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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4│金安国纪(002636):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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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 2026 年 5月 19 日(星期二
)下午 15:30 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19日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5月 19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9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5月 1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
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松江工业区宝胜路 33号公司三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 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继续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8.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9.00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0 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司 2026年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26年4月 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提案编码 4.00的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5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6: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松江工业区宝胜路 33号,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传真:(021)67742902,信函请注明“股
东会”字样。
4、登记及出席要求: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
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
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5、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发杰
电话:(021)57747220
传真:(021)67742902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工业区宝胜路 33号
电子邮箱:gdmir@goldenmax.cn
(2)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
通知进行。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0ff3b76-48ea-4e92-9b20-c4cce3ca51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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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4│金安国纪(00263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捍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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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郭捍东作为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期内,以勤勉尽责的态度履行独立董
事的职责,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在公司经营决策、项目投资及规范运作等方面提出了专业性的
意见和建议,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任期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郭捍东,1971年出生,经济法学士、公共管理学硕士。现任金安国纪独立董事,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主任,上海市法学会金
融法研究会理事,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公司治理与金融研究中心秘书长,上海沿江企业合作发展中心监事,上海市规划和自然
资源局法律咨询专家。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股东以及关联企业中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
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
本年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况(次)
事会次数
10 10 0 0 3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
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对董事会重要事项审议情况
本人对董事会中重要事项都进行认真审核,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履行作为主任与委员的相应职责,认真审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情况,听取公司年度绩效考核方案,对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给予指导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机会和其他工作时间,通过对公司及子公司现场实地考察
、会谈、视讯、电话等多种方式,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等沟通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
的职责,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 20 天。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独立董事工作
提供了便利条件。
(五)日常工作及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通过现场查阅资料、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座谈交流、通过其他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内外审计部门等有关人员进行
联络,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掌握公司的运作动态,针对所发现的问题向管理层提出合理建议。并在此基础上发表了相关的意见
,有效促进了董事会在决策上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合规性,认为
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开展信息披露工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独立董事的职权要求对公司以下事项予以重点关注: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本人关注到并购子公司上海金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金板”)业绩承诺变更、业绩补偿问题及股权转让事
宜,审议了上海金板在业绩承诺期内未完成业绩承诺的业绩补偿方案和股权转让事宜,维护了公司股东利益。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
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
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未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未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经核查,公司2025年度能严格按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有关激励考核制度执行,制定的薪酬考核制度、激励制度及薪酬发
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不涉及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不涉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作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
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2026年度,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和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加强与公司
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出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共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
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本人在 2025 年度任期内履行职责的情况,特此报告,谢谢!
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郭捍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ab612cf-f7e7-454c-b8f1-2259b159fb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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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4│金安国纪(00263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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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杨德利作为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期内,以勤勉尽责的态度履行独立董
事的职责,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在公司经营决策、项目投资及规范运作等方面提出了专业性的
意见和建议,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任期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杨德利,1963年出生,经济学学士、管理学硕士、教授。曾任黑龙江工程学院工商管理系主任、上海海洋大学教授、博士生
导师、经济管理学院会计师系主任、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人事处处长。现任金安国纪独立董事,上海建桥学院有限责任公司规划发
展与质量办公室督导员,桑尼泰克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市综合采购评标评审专家,教育部博士/硕士/本科毕业论文
评审专家。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股东以及关联企业中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
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
本年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况(次)
事会次数
10 10 0 0 3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
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对董事会重要事项审议情况
本人对董事会中重要事项都进行认真审核,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主持了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报告期内,根据《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内部审计报告进行审阅,对内部审计部门的
日常工作给予不定期指导,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不断健全公司的内部控制机制,切实履行相关的责任和义务。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机会和其他工作时间,通过对公司及子公司现场实地考察
、会谈、视讯、电话等多种方式,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等沟通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
的职责,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 21 天。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独立董事工作
提供了便利条件。
(五)日常工作及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5年度,通过现场查阅资料、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座谈交流、通过其他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内外审计部门等有
关人员进行联络,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掌握公司的运作动态,针对所发现的问题向管理层提出合理建议。并在此基础上发表了
相关的意见,有效促进了董事会在决策上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合
规性,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开展信息披露工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独立董事的职权要求对公司以下事项予以重点关注: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了并购子公司上海金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金板”)业绩承诺变更及业绩补偿问题、股权转让事
宜,审议了上海金板在业绩承诺期内未完成业绩承诺的业绩补偿方案和股权转让事宜,维护了公司股东利益。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
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
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已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人对该审计机构的资质和对公司以往年度
审计情况进行了解。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未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经核查,公司2025年度能严格按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有关激励考核制度执行,制定的薪酬考核制度、激励制度及薪酬发
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不涉及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不涉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作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2026年度,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和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
加强与公司董事、管理层的沟通,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出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共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
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本人在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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