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636 金安国纪 更新日期:2025-04-3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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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3:40 │金安国纪(002636):关于上海金板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专项审核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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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3:40 │金安国纪(002636):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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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3:40 │金安国纪(002636):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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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3:39 │金安国纪(002636):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方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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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3:39 │金安国纪(002636):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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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3:39 │金安国纪(002636):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德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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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3:37 │金安国纪(002636):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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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3:37 │金安国纪(002636):关于上海金板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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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3:37 │金安国纪(002636):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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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3:37 │金安国纪(002636):关于继续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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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3:40│金安国纪(002636):关于上海金板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专项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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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国纪(002636):关于上海金板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专项审核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317cfa01-1679-4a68-8812-1481f490a4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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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3:40│金安国纪(002636):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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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国纪(002636):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fb72e35b-5ed5-41b8-8a0e-3c66379343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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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3:40│金安国纪(002636):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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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国纪(002636):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ec191a15-8731-44bc-bc76-9fdd5ba4ae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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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3:39│金安国纪(002636):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方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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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方纯作为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任期内,以勤勉尽责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
的职责,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在公司经营决策、项目投资及规范运作等方面提出了专业性的意
见和建议,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任期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方纯,1965年出生,经济师。毕业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金融学专业,浙江大学工商管理研究生班结业。曾任中国银行温州市
分行副行长、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银行卡部总经理、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行长、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总裁办公室总经理、党委办公室主任、党委宣传部部长。现任金安国纪独立董事,上海商学院客座教授。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股东以及关联企业中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
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
本年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情况(次)
事会次数
8 8 0 0 3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我
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对董事会重要事项审议情况
本人对董事会中重要事项都进行认真审核,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在 2024 年度任期内,参加了 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主持 2 次提名委员会会
议。根据《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和《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完善公司
人事决策机制,同时考察其任职能力与职务匹配度,确保公司人事决策的科学合理;对董事会换届的董事提名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任
职资格进行了充分的审核;对公司编制的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等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较好的完
成定期报告的编制工作,财务报表能充分反映公司各阶段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和现金流情况。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机会和其他工
作时间,通过对公司及子公司现场实地考察、会谈、视讯、电话等多种方式,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等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
制的执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 19 天。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
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
(五)日常工作及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4年度,本人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与董事会决策、现场检查办公,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深入了解
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对于每
次需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要求公司尽可能多的提供相关资料,认真审核、及时了解进展状况,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
向公司和董事会提出公正、客观的意见,并在此基础上发表了相关的意见,有效促进了董事会在决策上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
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六)年报编制、审计过程中的工作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在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本人了解、掌握了年报审计工作安排,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生产经
营情况的汇报,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提交审计报告,确保公司及时、准确、完整的披露年报。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年度,本人根据独立董事的职权要求对公司以下事项予以重点关注: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了并购子公司承德天原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德天原”)和上海金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海金板”)业绩承诺未完成情况,督促公司处理好与承德天原业绩承诺方的业绩补偿问题,审议了承德天原和有条件豁免部分业绩
补偿方案,维护了公司股东利益;督促上海金板经营团队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提升上海金板盈利水平。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
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
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对该审计机构的资质进行了审核,同意公司续
聘审计机构的事项。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换届,续聘财务总监。对续聘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换届,公司董事会提名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对被选董事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
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报告期内,因董事会换届,公司董事会提名了新一届董事会4位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对被选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
核,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我们对2024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议,经核查,公司2024年度能严格按照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
有关激励考核制度执行,制定的薪酬考核制度、激励制度及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不涉及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不涉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发
表意见,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勤
勉和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出更多具有建设
性的意见和建议,共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本人在 2024 年度任期内履行职责的情况,特此报告,谢谢!
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方纯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99711da9-190f-4479-8f42-2ce6b43aaf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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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3:39│金安国纪(002636):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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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加强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
管理,防范投资风险维护公司资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
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
司实际业务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衍生品交易是指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办理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
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期权、结构性远期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子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视同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适用本制度,但未经公司同意,公司子公司不得实施该业务。
第二章 操作原则
第四条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
,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或外汇利率风险为目的,不得从事超出经营实际需要的复杂外汇衍生品交易,不得
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第五条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
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第六条 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必须基于公司与外币交易有关的收付款计划,或者在此基础上衍生的外币银行借款或存款
,交易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付款计划金额,交割期间需与计划的收付款时间匹配,或者与对应的外币银行借款或存款的兑付期限匹配
。
第七条 公司必须以其自身名义或子公司名义设立外汇衍生品交易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
第八条 公司需具有与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且严格按照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
交易额度进行交易,控制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公司不得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衍生品交易。
第三章 审批权限
第九条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应当编制可行性分析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外汇衍生品交易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
留的保证金等,下同)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百万元人民币;
(二)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
(三)公司从事不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公司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原因难以对每次外汇衍生品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可以对未来十二个月内外汇衍生品交
易的范围、额度及期限等进行合理预计并审议。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十二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
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已审议额度。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在《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内审批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超过董事会权限范围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应当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四章 业务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由董事长授权相关人员,负责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实施和管理,包括负责签署相关协
议及文件,并定期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报告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情况。财务管理部应对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
交易出具年度可行性分析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第十二条 相关责任部门:
(一)财务管理部:是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办部门,负责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计划制订、资金筹集、方案实施及日常管理。
(二)采购及销售相关部门:是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基础业务协作部门,负责提供与未来收付汇相关的基础业务信息和交易背景
资料。
(三)董秘办:负责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信息披露工作。
(四)审计部: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 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内部操作流程:
(一)财务管理部负责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财务管理部应加强对货币汇率和与外币借款相关的各种利率变动趋势的研究
与判断,提出开展或中止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建议方案。
(二)采购、销售相关部门将基础业务信息报送财务管理部汇总后用于汇率风险防范的分析决策。
(三)财务管理部以稳健为原则,以防范汇率和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根据货币汇率和与外币金融机构借款相关的各种利率的变
动趋势以及各金融机构报价信息,制订外汇衍生品交易计划,经审批后实施。
(四)财务管理部根据经过本制度规定的相关程序审批通过的交易计划,结合基础业务信息,选择具体的外汇衍生品,择优选择
银行或金融机构确认交易。
(五)财务管理部经办人员应建立外汇衍生品交易台账,对每笔交易的委托日期、成交日期、成交金额、成交价格、交割日期等
重要信息进行登记,及时提供损益及风险分析并定期报告。
(六)董秘办负责信息披露工作的具体执行。
(七)审计部应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日常管理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盈亏情况及信息保密情况定期进行检查
,并将检查结果向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第五章 信息隔离措施
第十四条 参与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所有人员及业务信息接触人员须遵守公司保密制度,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外汇衍
生品交易业务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关的信息。
第十五条 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环节相互独立,相关人员分工明确,经办人员不得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当利益。
第六章 内部风险控制
第十六条 在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过程中,财务管理部应根据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及批准额度内与金融机构签
署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协议中约定的外汇金额、汇率及交割期间,及时与金融机构进行结算。
第十七条 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审查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产品交割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会计人员
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第十八条 公司财务管理部应随时关注资金情况,防范合约平仓风险;已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司应定期做好台账管理,
实时监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额度使用情况;当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或发生异常波动时,经办人员应立即向上报告,预防可能出现的
风险;另外经办人员应密切关注合作机构信用风险的变动情况,定期对合作机构的资质进行跟踪评估,并相应调整合作机构名单。
第十九条 当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出现重大风险、可能出现重大风险或重大异常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汇率剧烈波动,重大操
作失误,财务管理部相关负责人应立即向董事长进行汇报,提交分析报告和拟定解决方案,董事长应立即决策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
。
第七章 信息披露和档案管理
第二十条 公司应按照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披露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信息。当公
司已交易外汇衍生品的公允价值减值与用于风险对冲的资产(如有)价值变动加总,导致合计亏损或者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公司最近
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万元的,公司应当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第二十一条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资料、交割资料等业务档案及业务交易协议、授权文件等原始档案由财务管理部负责保
管,保存至少十年以上。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
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并适时修订。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53f74dbb-d20a-46cf-9fcd-17c7283a57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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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3:39│金安国纪(002636):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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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国纪(002636):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德利)。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f6e7d370-82ab-45a1-9eb8-68f8a2d1ee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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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3:37│金安国纪(002636):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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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在开展海外业务时,会涉及到外币业务,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
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投资,用于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
风险、提高资金利用率,有利于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财务稳健性。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交易金额: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不超过 24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额度使用期限自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余额不超过 2400 万美元
(或等值其他货币)。
(二)交易方式: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掉期、期权、互换等业务或上述产品的组合,主要以远期外汇合
约及期权合约为主;拟投资业务交易对手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
机构。
(三)交易期限:与基础交易期限相匹配,一般不超过三年。
(四)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率、利率的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
的风险:
(一)市场风险。汇率波动具有双向性,在汇率走势波动中,可能出现外汇衍生品交易汇率锁定价格低于交割当日公司记账汇率
,造成公司汇兑损失。
(二)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
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三)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四)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风险控制措施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前期准备
公司为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批、操作、跟踪、审查及披露等各环节均明确权责及分工并配备专业人员,并定期进行业务
知识和风险制度等方面的专业培训。
公司财务管理部密切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业务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
司相应监管机构报告。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管理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影响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公司外汇衍生品投资额不得超过经
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授权额度上限。
2、公司已制定严格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内部
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执行。
六、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
,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已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
制度。
因此,公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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