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639 雪人集团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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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58 │雪人集团(002639):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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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8:20 │雪人集团(002639):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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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7:27 │雪人集团(002639):关于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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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 │雪人集团(002639):关于股东股权质押及解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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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8:15 │雪人集团(002639):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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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8:46 │雪人集团(002639):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跨越5%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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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8:45 │雪人集团(002639):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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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02 │雪人集团(002639):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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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雪人集团(002639):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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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雪人集团(002639):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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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58│雪人集团(002639):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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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6月 30日。
(二) 业绩预告情况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550 万元–800 万元 盈利:2,689.60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70.26%-79.55%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200 万元–盈利:50 万元 盈利:2,692.24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98.14%-107.43%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071 元/股-0.0103 元/股 盈利:0.0348 元/股
注:上述业绩已扣除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约 990 万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拓展新市场、深化与核心客户的战略合作,实现了营业收入的较大幅度增长。但受国内市场竞争持续加剧
以及部分原材料价格同比上涨的影响,公司产品综合毛利率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导致盈利空间收窄;报告期内,受中东地区地缘政
治局势持续动荡影响,该区域营业收入及利润显著低于预期,公司将密切关注该地区局势变化,调整经营策略;
2.报告期内,人民币对欧元、美元等主要外币汇率持续升值,公司外币资产汇兑损失影响当期利润;
3.报告期内,受子公司佳运油气业务战略调整及部分天然气液化项目产能利用率不足影响,油气技术服务板块业绩未达预期;
4.报告期内,公司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本期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增加,对当期利润造成一定影响;
5、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氢能业务投入,对当期利润形成一定影响;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市场竞争力持续提升,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
四、其他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估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8b895224-1428-4ca2-b2cc-e5552d6bb5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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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8:20│雪人集团(002639):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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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人集团(002639):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7801b37c-738a-411e-b2d9-4cf1f60847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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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7:27│雪人集团(002639):关于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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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林汝捷先生的函告,获悉林汝捷先生所持有本
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 占公司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或第一大股东及 押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其一致行动人 (万股) 比例 比例
林汝捷 是 500.00 3.22% 0.64% 2024-5-29 2026-5-29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 500.00 3.22% 0.64% - - -
注:公司总股本计算基础为 778,955,212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被质 合计占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万股) 例 押 数 量 其所持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万股) 股份比 比例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例 份限售和 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冻结数量 比例 数量(万股) 比例
林汝捷 15,545.2029 19.96% 4,049.00 26.05% 5.20% 0 0% 0 0%
合计 15,545.2029 19.96% 4,049.00 26.05% 5.20% 0 0% 0 0%
注:公司总股本计算基础为 778,955,212股。
二、其他说明
1、本次控股股东林汝捷先生部分股份解除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履行
等情况。
2、目前控股股东林汝捷先生具备相应的偿付能力,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控股股东林汝捷先生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应对。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票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
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174f79db-933e-40cb-9e45-c24ec512bc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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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雪人集团(002639):关于股东股权质押及解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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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林汝捷先生的函告,获悉林汝捷先生所持有本
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以及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 本次质 占其 占公 是否 是否为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质押
名 东 押数量 所 司 为 补 日 用途
称 或第一大股东 (万股 持股 总股 限售 充质押
及 ) 份 本 股
其一致行动人 比例 比例
林汝 是 850.00 5.47% 1.09% 否 否 2026-05-2 2027-05-27 华福证券股 个人
捷 7 份有限公司 融资
合计 - 850.00 5.47% 1.09% - - - - - -
2、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 占公司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押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其一致行动人 (万股) 比例 比例
林汝捷 是 1,440.00 9.26% 1.85% 2023-5-30 2026-5-29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 1,440.00 9.26% 1.85% - - -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万股) 例 前质押股 后质押股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份 数 量 份 数 量 比例 比例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万股) (万股) 份限售和 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冻结数量 比例 数量(万股 比例
)
林汝捷 15,545.202 19.96% 5,139.00 4,549.00 29.26% 5.84% 0 0% 0 0%
9
合计 15,545.202 19.96% 5,139.00 4,549.00 29.26% 5.84% 0 0% 0 0%
9
二、其他说明
1、公司总股本计算基础为 778,955,212股。
2、本次控股股东林汝捷先生部分股份被质押与解除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业绩补偿
义务履行等情况。
3、目前控股股东林汝捷先生具备相应的偿付能力,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控股股东林汝捷先生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应对。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票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
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8051c600-eca0-4876-841d-5f449e1813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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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8:15│雪人集团(002639):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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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事项概述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27日、2026 年 5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和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或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孙)公司申请信
贷业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31,85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有效期自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度
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担保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本次审议的担保总额度。具体
担保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签订相关合同,并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需求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对下属子公司间的担保额
度进行合理调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2026 年 5月 2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
m.cn)上的《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以及《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2026-027)。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福建雪人震巽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巽发展”)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
申请调整授信额度,将原有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调增至 5,000万元。因此,公司与光大银行重新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公司为震巽发展向光大银行申请的该笔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金额为人民币 5,000万元,保证期限为主合
同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震巽
发展具体担保额度的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 被担保方最 经审批的 本次担保前 本次担保后 可用担
股比例 近一期资产 担保额度 担保余额 担保余额 保额度
负债率
雪人集团 震巽发展 100% 64.38% 32,600 13,600 17,600 15,000
注:除上表为震巽发展提供的担保外,公司另为震巽发展、福建雪人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及福建雪人压缩机有限公司三家全资子公
司在商业银行申请的共用信贷业务额度提供担保,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1,000万元。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名称:福建雪人震巽发展有限公司
2、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里仁工业区洞江西路 8号
3、法定代表人:陈玲
4、注册资本:25,000万人民币
5、成立时间:2012年 8月 9日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气体压缩机械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结构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
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通用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机械设备
租赁;物联网应用服务;供冷服务;润滑油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五金产
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
林汝捷 20.12% 其他股东 79.88%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
福建雪人震巽发展有限公司
8、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9、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银行贷款总额为 1,0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 41,275.22万元,震巽发展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
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震巽发展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一年
及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 12月 31日 2026年 3月 31 日
资产总额 63,153.35 64,266.39
负债总额 41,462.73 41,373.43
所有者权益总额 21,690.62 22,892.96
营业收入 77,562.49 22,765.10
利润总额 -2,071.76 859.49
净利润 -1,814.44 946.87
注:2025年度数据经审计,2026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2、债务人:福建雪人震巽发展有限公司
3、保证人: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最高债权金额:人民币 5,000万元
5、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
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因法律规定或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
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债务分
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金额为 103,7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40.62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不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
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光大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da5b1a2e-1e97-42cb-952a-0b6ae01d70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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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8:46│雪人集团(002639):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跨越5%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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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期行权导致公司
总股本增加,公司控股股东林汝捷先生持股比例由 20.12%被动稀释至 19.96%,权益变动跨越 5%整数倍。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持股数量发生变化,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
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6年 5月 12日至 2026年 5月 22日,公司 2025年度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期累计已行权且完成登记的股数为 6,353,034
股,公司总股本从 772,602,178股增加至 778,955,212股,公司控股股东林汝捷先生不是 2025年度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持股
数量未发生变化,因此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由 20.12%被动稀释至 19.96%,权益变动跨越 5%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林汝捷 合计持有股份 155,452,029 20.12% 155,452,029 19.9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8,863,007 5.03% 38,863,007 4.99%
有限售条件股份 116,589,022 15.09% 116,589,022 14.97%
注 1:上表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时,总股本为 772,602,178股;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时,总股本为 7
78,955,212股。
二、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被动稀释,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性,
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0b39adb7-935c-4695-9d8f-417a7496ce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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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8:45│雪人集团(002639):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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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事项概述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27日、2026 年 5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和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或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孙)公司申请信
贷业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31,85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有效期自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度
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担保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本次审议的担保总额度。具体
担保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签订相关合同,并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需求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对下属子公司间的担保额
度进行合理调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2026 年 5月 2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
m.cn)上的《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以及《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2026-027)。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自贸试验区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四川佳
运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运油气”)向中国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金额为人民
币 5,000万元,保证期限为主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四川佳运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江油市太平镇桃源路 746号
3、法定代表人:林汝捷 2
4、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时间:2001年 10月 12日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通
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特种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
;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石油钻采专用设备销售;污水处理及其再
生利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
险化学品);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金属工具销售;机械零件、零部
件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气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办公设备销售;站用加氢及储氢设
施销售;销售代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业管理;机械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
可类租赁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节能管理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
;环境保护监测;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劳务派遣服务;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职业中介活动;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
装改造修理;燃气经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测绘服务;安全评价业
务;检验检测服务;危险化学品经营;成品油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股权结构
林汝捷1 20.12% 其他股东 79.88%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
四川佳运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8、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9、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银行贷款总额为 5,48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 29,146.07万元,佳运油气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
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佳运油气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一年
及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 12月 31日 2026年 3月 31日
资产总额 87,101.95 79,872.15
负债总额 37,446.80 30,224.16
所有者权益总额 49,655.15 49,647.99
营业收入 72,886.18 15,694.66
利润总额 3,372.62 -319.58
净利润 2,888.57 -331.62
注:2025年度数据经审计,2026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自贸试验区分行
2、债务人:四川佳运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3、保证人: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最高债权金额:人民币 5,000万元
5、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99,7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9.05%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不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
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45f3e831-cc7c-4291-81ff-b7ec951cd6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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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02│雪人集团(002639):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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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林汝捷先生的函告,获悉林汝捷先生所持有本
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 本次质 占其 占公 是否 是否为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质押
名 东 押数量 所 司 为 补 日 用途
称 或第一大股东 (万股 持股 总股 限售 充质押
及 ) 份 本 股
其一致行动人 比例 比例
林汝 是 1800.00 11.58 2.33% 否 否 2026-05-2 2028-5-25 渤海国际信 个人
捷 % 1 托股份有限 融资
公司
合计 - 1800.00 11.58 2.33% - - - - - -
%
注:公司总股本计算基础为 772,602,178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万股) 例 前质押股 后质押股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份 数 量 份 数 量 比例 比例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万股) (万股) 份限售和 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冻结数量 比例 数量(万股 比例
)
林汝捷 15,545.202 20.12% 3,339.00 5,139.00 33.06% 6.65% 0 0% 0 0%
9
合计 15,545.202 20.12% 3,339.00 5,139.00 33.06% 6.65% 0 0% 0 0%
9
注:公司总股本计算基础为 772,602,178股。
二、其他说明
1、本次控股股东林汝捷先生部分股份被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
情况。
2、目前控股股东林汝捷先生具备相应的偿付能力,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控股股东林汝捷先生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应对。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票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
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58614669-6d7e-439f-b677-0d35f72147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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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雪人集团(002639):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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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27日、2026 年 5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及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4 月 28 日、 2026 年
5 月 20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6-020)以及《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2026-027)。
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上会师报字(2026)第 7559号的《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确认,截至 2025年 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0,943,049.55元,盈余公积为 53,782,993.13元,资
本公积为 1,925,601,153.18元。公司拟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 53,782,993.13元和资本公积 17,160,056.42元,两项合计 70,943,049
.55元用于弥补母公司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的累计亏损。本次公积金弥补亏损以母公司2025年年末未分配利润负数弥补至零为限。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资〔2025〕101 号)
中“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司应自股东会作出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决议之日起三十日内通知债权人或向社会公告”之规定,公
司现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将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 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
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采取邮寄、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 债权申报登记地点: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霞洲村洞江西路 8号公司会议室
2. 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即 2026 年 5月 20 日至 2026 年 7月 4日(8:3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
定节假日除外)
3.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4. 联系电话:0591-28513121
5. 电子邮箱:snowman@snowkey.com
6.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债权申
报”字样,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67c1a147-5b33-46e6-a9b3-94d362f3c6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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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雪人集团(002639):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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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人集团(002639):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616b5962-7a4c-43a8-910e-63e86eef6d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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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雪人集团(002639):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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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会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19日(星期二)14: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9 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19日 9:15至 2026年 5月 19日 15:00期间的
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霞洲村洞江西路 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汝捷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542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170,830,400股,占公司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总股份
的 22.1110%。其中:1. 现场会议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数量为159,957,335股,占公司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总股份的 20.70
37%。
2.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共 1,536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10,873,065股,占公司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总股份的 1.4073%。
3. 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 1,540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13,470,371股,占公司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总股份的 1.7435
%。
公司部分董事、高管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聘请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为:同意169,107,1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13%;反对1,478,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55%;弃权24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
2%。
(二)审议并通过《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为:同意169,105,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04%;反对1,476,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44%;弃权24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
2%。
(三)审议并通过《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为:同意169,063,7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659%;反对1,509,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39%;弃权25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
3%。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1,703,7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8853%;反对1,509,9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2091%;弃权2
5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057%。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中小股东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拟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同意169,019,8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02%;反对1,555,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04%;弃权25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9
4%。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1,659,8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5594%;反对1,555,3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5461%;弃权2
5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945%。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中小股东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同意165,035,2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077%;反对5,531,7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382%;弃权26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
2%。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7,675,2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9784%;反对5,531,7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0662%;弃权26
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554%。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中小股东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同意13,373,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9622%;反对1,744,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445%;弃权26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
33%。
出席股东林汝捷先生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已对该议案的审议回避表决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
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1,465,3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1155%;
反对1,744,6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9514%;弃权26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0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331%。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中小股东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168,913,7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781%;反对1,657,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9704%;弃权25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15%
。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拟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同意168,913,0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777%;反对1,629,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36%;弃权28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
87%。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1,553,0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7665%;反对1,629,1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0940%;弃权2
8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395%。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中小股东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郭里铮律师、叶惠英律师予以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
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 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关于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8f1c2094-6ab3-47cf-948f-c8c48edcb5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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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9:37│雪人集团(002639):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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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人集团(002639):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62b55e94-9c24-4b52-8aea-0f385685e8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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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6:12│雪人集团(002639):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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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199.34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
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注销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
股票期权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 199.34万份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已办理
完成。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等相关规定,注销原因及数量合法、有效,且程序合规。
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尚未行权,不影响公司股本结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072db520-c51e-4acd-bf95-2fd98ccbec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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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30│雪人集团(002639):使用自有资金、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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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人集团”、“
公司”)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等有关规定,对雪人集团使用自有资金、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02 号)核
准,雪人集团 2021 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98,529,411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 6.80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2 日,公司共募集资金 669,999,994.8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6,842,798.62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63,157
,196.18 元。截至2021 年 12 月 2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验字
[2021]000840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相
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2025 年 1 月 9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以及 202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
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结构。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的情况
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氢燃料电池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氢能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的原实施地点为“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临空经济区(湖南片区)”,现变更为公司现有厂区内,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闽江口
工业区洞江西路 8 号”。鉴于此,公司将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雪人氢能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雪人集团。
(二)调整募集资金投资结构的情况
单位:元
序 变更前 变更后 调整金额
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 占总筹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 的比例 金额
1 氢燃料电池系统生产基 450,000,000.00 67.86% 280,000,000.00 -170,000,000.00
地建设项目
2 氢能技术研发中心建设 100,000,000.00 15.08% 270,000,000.00 +170,000,000.00
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113,157,196.18 17.06% 113,157,196.18 0.00
合计 663,157,196.18 100.00% 663,157,196.18 -
鉴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地点由“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临空经济区(湖南片区)”变更为“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闽江口工业区洞
江西路 8 号”,项目实施方式亦相应发生变更,由原先计划购置土地转为利用公司现有土地进行扩建。这一变更使得原定的土地购
置费用以及土建建设费用得以节约。同时,公司近几年持续在氢燃料电池系统装备制造进行产业链纵向延伸,着重于氢燃料电池电堆
、氢能相关装备的研发工作。基于此,公司未来将在氢能相关技术研发方面增加投入。因此,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入金额进行重新分
配,将“氢燃料电池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投入金额调减,调减部分转入“氢能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
三、使用自有资金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
(一)使用自有资金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
,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目
前,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存在使用自有资金、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需求,具体情
况如下: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需要购买部分进口设备。根据合同约定,进口设备购置款需要使用外币资金支付;根据海关操
作规范,对于购置进口设备支付的关税、增值税等相关税费,应当从海关、公司及银行三方签约的资金账户中统一托收,该已签约账
户为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目前,公司募集资金账户无法进行外币、进口涉税业务,需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先行支付。
因此,公司在购置募投项目所需的进口设备过程中,存在以自有资金、信用证支付设备采购价款,以自有资金支付关税、增值税
等相关税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实际需求,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
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将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信用证等方式先行支付募投项目中的设备采购款及相关税费等款项,后
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资金。
(二)使用自有资金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根据募投项目相关设备采购及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由项目建设部门或采购部门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确认可以采用自有资金
或信用证等方式进行款项支付,签订相关合同,履行相应的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后,办理相关的付款手续。
2、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申请、审批、支付等程序,须遵守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
规定。具体办理支付时,由项目建设部门、采购部门填写付款申请单,根据合同条款,注明付款方式,按公司相关规定的资金使用审
批程序逐级审核,公司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审批单办理相应的自有资金或信用证支付等方式进行付款。
3、公司按月编制使用自有资金、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明细台账,完整留存相关票证、交易合同、付款凭据,
统计当月以自有资金、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经内部审批后,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将相关款项从募集资金专户
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4、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问询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的置换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
应当配合相关检查和问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合法利益
的情形。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自有资金、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六个月
内,根据实际情况先行使用自有资金、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
目使用资金。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
,符合公司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改变、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
司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相关规定。因
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该事项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求做出的安排,不会
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7dcaa19-60d8-416b-86ed-4639c2b3b6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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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30│雪人集团(002639):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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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人集团(002639):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c0c50ae-4a17-497c-be3a-d572a0572b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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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30│雪人集团(00263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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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人集团(00263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3f987ac-edf4-4f34-b28f-e47643f4a8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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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9│雪人集团(002639):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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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人集团(002639):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f228b22-18cc-4410-852a-205962af36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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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7│雪人集团(002639):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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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以赞成 7票、无反
对票、无弃权票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上会师报字(2026)第7559号的《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确
认,2025年度公司经审计后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653.35万元,合并报表中本年末未分配利润为-24,032.82
万元,母公司报表中本年末未分配利润为-7,094.30万元。根据《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年)》的相关
规定,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综合考虑宏观经
济形势、公司目前发展阶段及盈利水平等因素,拟定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拟定的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36,533,484.53 35,994,941.15 -16,780,509.26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240,328,249.16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70,943,049.55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18,582,638.806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 否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025 年度公司经审计后的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
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过去数年间,公司处于业务迅速扩张的关键阶段,公司积极加大市场投入和技术研发力度,以期在未来实现显著的规模效应。然
而,在这一阶段,由于资产购置和研发不断投入以及市场的不断拓展,产生了较高的销售费用、财务费用、折旧和摊销成本,导致公
司短期内未能实现盈利,处于累计亏损状态。目前公司制冷设备业务、氢能源等业务仍处于快速扩展阶段,公司还需要持续投入资金
在产品技术开发、团队组建与市场开拓等方面。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
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均为负数,尚不具备分红条件。因此,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也有利于维
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备查文件
1、《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f8dfe86-8e97-41f9-9199-ab85f2be68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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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7│雪人集团(002639):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投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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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增加投资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增强子公司的债务融资能力,公司拟对
全资子公司雪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人科技”)以及福建欧普康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欧普康能源”)增加投
资,金额分别为 5,000万元、13,000万元。
本次对子公司增加投资事项已经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本次对子公司增加投资事项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增加投资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雪人科技
1、名称:雪人科技有限公司
2、住所: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 1688弄 6号 701室
3、法定代表人:林汝捷
4、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时间:2016年 1月 29日
6、经营范围:机电设备、机械设备、软件、节能环保、废气余热回收利用、透平机械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
咨询、技术转让;节能技术检测,节能智能化建设工程专项设计,石油天然气专业建设工程设计,电力专业建设工程设计,机电专业
设计,合同能源管理,制冷设备、空调、压缩机、发电机组、涡轮机械、机电设备、金属材料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增加投资前后,公司均持有其100%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 12月 31日 2026年 3月 31日
资产总额 22,192.40 22,076.08
负债总额 18,275.92 18,304.86
所有者权益总额 3,916.48 3,771.22
营业收入 12.84 2.20
利润总额 -705.66 -144.76
净利润 -686.86 -145.26
注:2025年度数据经审计,2026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二)福建欧普康能源
1、名称:福建欧普康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2、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里仁工业区
3、法定代表人:陈玲
4、注册资本:9,8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时间:2014年 9月 28日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余热余压余气
利用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研发;气体压缩机械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制冷、空
调设备销售;润滑油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机械设备
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增加投资前后,公司均持有其100%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 12月 31日 2026年 3月 31日
资产总额 2,724.52 2,617.15
负债总额 7,941.38 7,934.58
所有者权益总额 -5,216.86 -5,317.43
营业收入 67.15 2.93
利润总额 -1,018.55 -102.66
净利润 -1,032.31 -102.35
注:2025年度数据经审计,2026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雪人科技及福建欧普康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整体投资风险可控。本次增加投资完成后,不会导
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
增加投资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
四、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d71af3f-d903-4992-bd9a-47993d18fd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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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7│雪人集团(002639):关于召开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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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4日(星期四)15:30-17: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访问“价值在线”网站(https://eseb.cn/1xjmSITOA6s),或使用微信扫描
下方小程序码参与本次互动交流。届时,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
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将于 2026年 5月 14日(星期四)15
:3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召开公司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
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4日(星期四)15:3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总经理陈玲女士、独立董事张白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许慧宗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青龙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
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 2026年 5月 14日(星期四)15:30-17:00通过访问“价值在线”网站(https://eseb.cn/1xjmSITOA6s),或使用微
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年 5月 14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
露允许范围内就公司 2025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
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王青龙
电话:0591-28513121
邮箱:snowman@snowkey.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 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欢迎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cb28807-f5fe-48a2-b1ba-6941677711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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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7│雪人集团(002639):关于公司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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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所”)系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的审
计机构,为保持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拟续聘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
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
23〕4号)的规定。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 12月 27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 755号 25层
(5)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6)人员信息:
截至 2025年 12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为 113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566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
数为 191人。
(7)财务情况:
2025年度,经审计业务总收入为 6.92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4.8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2.38亿元。
(8)客户情况: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87家,主要行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
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为 0.74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6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 年末,上会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之和为 1.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
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2次、监督管理措施 10次、自律监管措施
0次和纪律处分 2次。2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3次、监督管理措施 12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杨小磊,200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3年开始在上会所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 年 1月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家,近三年签署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多家,具有丰富的 IPO项目审计经验。
签字注册会计师:叶敏,201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23 年开始在上会所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 年 1月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家,近三年签署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多家。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汪思薇,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在上会所执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20
年,2025年 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先后担任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服务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未在其他单位兼职。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杨小磊、签字注册会计师叶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汪思薇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
分。
3、独立性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杨小磊、签字注册会计师叶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汪思薇在执行本项目审计
工作时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皆能够保持其审计的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6 年度审计收费定价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要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
及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
2026 年公司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 145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 10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40万元。2025年公
司审计费用 12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 9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费用增加 2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核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的相关资料,并详细了解相关人员的从业经历和执业资质等信息后,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具有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
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符合有关规定,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续聘上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 2026年度审计事项,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7票赞成、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 202
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 2026
年度审计事项。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3.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说明;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b567f4d-2929-4eac-970a-369f0f307d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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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7│雪人集团(002639):关于拟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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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人集团(002639):关于拟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af07e36-32b6-4316-814f-d130353251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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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7│雪人集团(002639):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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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人集团(002639):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4d7a759-0453-4285-a07b-d60d5a4f8a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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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6│雪人集团(002639):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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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人集团(002639):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0c09425-6a14-4ea8-95b9-8a73668216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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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6│雪人集团(002639):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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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人集团(002639):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ee50242-4a56-4f14-b2da-067eb91329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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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6│雪人集团(002639):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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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人集团(002639):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52ca200-3399-4cfb-b151-19a08d6f77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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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6│雪人集团(00263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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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人集团(00263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3a0e581-e80e-43f5-ab77-869abb1030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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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5│雪人集团(002639):雪人集团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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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人集团(002639):雪人集团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07e21eb-5601-4276-8200-cfdec88eb6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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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5│雪人集团(002639):关于使用自有资金、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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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雪人集团”)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
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先行使用自有资金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再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从募集资
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02 号)文核准,
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 98,529,411股,每股面值 1元,每股发行价 6.80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2日,公
司共募集资金 669,999,994.8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6,842,798.6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63,157,196.18元。
截至2021 年 12 月 2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验字[2021]000840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2025 年 1 月 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以及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结构。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的情况
公司 2021年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氢燃料电池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氢能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
原实施地点为“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临空经济区(湖南片区)”,现变更为公司厂区内、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闽江口工业区
洞江西路 8号”。鉴于此,公司将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雪人氢能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雪人集团。
(二)调整募集资金投资结构的情况
单位:元
序 变更前 变更后 调整金额
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 占总筹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 的比例 金额
1 氢燃料电池系统生产基 450,000,000.00 67.86% 280,000,000.00 -170,000,000.00
地建设项目
2 氢能技术研发中心建设 100,000,000.00 15.08% 270,000,000.00 +170,000,000.00
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113,157,196.18 17.06% 113,157,196.18 0.00
合计 663,157,196.18 100.00% 663,157,196.18 -
鉴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地点由“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临空经济区(湖南片区)”变更为“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闽江口工业区洞
江西路 8号”,项目实施方式亦相应发生变更,由原先计划购置土地转为利用公司现有土地进行扩建。这一变更使得原定的土地购置
费用以及土建建设费用得以节约。同时,公司近几年持续在氢燃料电池系统装备制造进行产业链纵向延伸,着重于氢燃料电池电堆、
氢能相关装备的研发工作。基于此,公司未来将在氢能相关技术研发方面增加投入。因此,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入金额进行重新分配
,将“氢燃料电池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投入金额调减,调减部分转入“氢能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
三、使用自有资金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
(一)使用自有资金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
,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目
前,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存在使用自有资金、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需求,具体情
况如下: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需要购买部分进口设备。根据合同约定,进口设备购置款需要使用外币资金支付;根据海关操
作规范,对于购置进口设备支付的关税、增值税等相关税费,应当从海关、公司及银行三方签约的资金账户中统一托收,该已签约账
户为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目前,公司募集资金账户无法进行外币、进口涉税业务,需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先行支付。
因此,公司在购置募投项目所需的进口设备过程中,存在以自有资金、信用证支付设备采购价款,以自有资金支付关税、增值税
等相关税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实际需求,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
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将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信用证等方式先行支付募投项目中的设备采购款及相关税费等款项,后
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资金。
(二)使用自有资金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根据募投项目相关设备采购及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由项目建设部门或采购部门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确认可以采用自有资金
或信用证等方式进行款项支付,签订相关合同,履行相应的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后,办理相关的付款手续。
2、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申请、审批、支付等程序,须遵守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
规定。具体办理支付时,由项目建设部门、采购部门填写付款申请单,根据合同条款,注明付款方式,按公司相关规定的资金使用审
批程序逐级审核,公司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审批单办理相应的自有资金或信用证支付等方式进行付款。
3、公司按月编制使用自有资金、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明细台账,完整留存相关票证、交易合同、付款凭据,
统计当月以自有资金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经内部审批后,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将相关款项从募集资金专户
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4、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问询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的置换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
应当配合相关检查和问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合法利益
的情形。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自有资金、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六个月内,
根据实际情况先行使用自有资金、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
用资金。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
,符合公司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改变、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
司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相关规定。因
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该事项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求做出的安排,不会
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a387842-9020-4820-b98d-3607030705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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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5│雪人集团(002639):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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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人集团(002639):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5d8424e-dada-4c51-9cd5-d693c7e54c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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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5│雪人集团(002639):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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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所”)为公司 202
5年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公司对上会所在 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现
将公司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 12月 27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 755号 25层
5、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6、人员信息: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合伙人数量为 113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566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
数为 191人。
7、财务情况:
2025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为 6.92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4.8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2.38亿元。
8、客户情况: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87家,主要行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上会所对
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
理与使用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鉴证报告或专项说明。
经审计,上会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
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上会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上会所就其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
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良好的
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审计行为规范有序,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其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61685f0-5bb6-49ef-bf79-4d0c6e7cde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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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5│雪人集团(002639):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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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张白
、郑守光、郭睿峥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张白、郑守光、郭睿峥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委
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61ab399-5573-4c20-96db-341abf341f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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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5│雪人集团(002639):关于雪人集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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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人集团(002639):关于雪人集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4ffc974-1362-4b52-a3ed-aa1c2e4e64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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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5│雪人集团(00263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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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所”)为公司 202
5年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
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 12月 27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 755号 25层
5、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6、人员信息: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合伙人数量为 113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566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
数为 191人。
7、财务情况:
2025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为 6.92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4.8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2.38亿元。
8、客户情况: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87家,主要行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上会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情况进行了严格核查并评价,并详细了解相关人员的从
业经历和执业资质等信息,认为上会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 4月 23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续聘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 12 月 3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形式与负责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签字审计师进
行审计进场前的第一次沟通会议,就 2025年度的审计计划安排、审计范围、关键审计事项、会计政策、审计风险及应对等事项进行
了预先沟通,并督促外部审计机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财务会
计报告进行核查验证,履行特别注意义务,审慎发表专业意见。
(三)2026年 2月 9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会议的形式与负责公司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签字审计师进行第二次沟
通会议,就在具体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审计调整事项、目前审计的进展情况以及审计报告出具时间等相关情况进行沟通。审计委
员会委员听取了上会所关于 2025年度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后,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管理层进行充分讨论并提出专业的建
议,并督促签字审计师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相应的审计工作并按时出具审计报告,以确保 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四)2026年 3月 30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形式与负责公司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签字审计师进
行第三次沟通会议,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相关问题和专业意见,
重点关注了审计过程中涉及的关键审计事项,特别关注是否存在与财务会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
(五)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6年 4月 27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
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
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上会所在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
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d33d033-5386-46d7-ae0c-15f0c8343c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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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5│雪人集团(002639):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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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02号)文核准,福
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雪人集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 98,529,411股
,每股面值 1元,每股发行价 6.80元。截至 2021年 12月2 日,公司共募集资金 669,999,994.8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
含税)
6,842,798.6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63,157,196.18元。截至 2021年 12月 2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
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验字[2021]00084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158,801,254.53
元,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148,527,181.08元,本年度使用 10,274,073.45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项目投入
氢燃料电池系统生产基地建 450,000,000.00 280,000,000.00 28,200,014.13
设项目
氢能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0,000,000.00 270,000,000.00 17,444,044.22
补充流动资金 113,157,196.18 113,157,196.18 113,157,196.18
合计 663,157,196.18 663,157,196.18 158,801,254.53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尚未投入募投项目的余额为 504,355,941.65元,募集资金专户上因存款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等产生的孳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费用后的净额为 17,981,072.94元。上述孳息净额与尚未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 522,3
37,014.59元,具体去向为: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398,000,000元,现金管理 110,000,000 元,剩余部分留存于募集资金专户,专户余
额为14,337,014.59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和使用办法》”),该《管理和使用办法》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长乐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福州长乐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1年 12月 6日与东北证券、中信银行、光大银
行、兴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东北证券、中信银行、兴业银行、福建雪人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子公司”、“雪人氢能”)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
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根据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东北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 1次或 1
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或达到公司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 20%的,相关银行机构应当
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存管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期末余额 存储状态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110510100100498612 665,283,013.67 136,685.42 活期存款
司长乐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110510100100498506 - 8,264,650.03 活期存款
司长乐支行
募集资金存管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期末余额 存储状态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37680188000146849 - 5,298,553.10 活期存款
限公司福州长乐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1301011800705343 - 637,126.04 活期存款
司福州长乐支行
合计 - 665,283,013.67 14,337,014.59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202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募投项目发生置换的情况,但存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
体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结构的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2025 年 1月 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以及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结构。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的情况
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氢燃料电池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氢能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
原实施地点为“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临空经济区(湖南片区)”,现变更为公司厂区内、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闽江口工业区
洞江西路 8号”。鉴于此,公司将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雪人氢能变更为雪人集团。
(二)调整募集资金投资结构的情况
单位:元
序 变更前 变更后 调整金额
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 占总筹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 的比例 金额
1 氢燃料电池系统生产基 450,000,000.00 67.86% 280,000,000.00 -170,000,000.00
地建设项目
2 氢能技术研发中心建设 100,000,000.00 15.08% 270,000,000.00 +170,000,000.00
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113,157,196.18 17.06% 113,157,196.18 0.00
合计 663,157,196.18 100.00% 663,157,196.18 -
鉴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地点由“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临空经济区(湖南片区)”变更为“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闽江口工业区洞
江西路 8号”,项目实施方式亦相应发生变更,由原先计划购置土地转为利用公司现有土地进行扩建。这一变更使得原定的土地购置
费用以及土建建设费用得以节约。同时,公司近几年持续在氢燃料电池系统装备制造进行产业链纵向延伸,着重于氢燃料电池电堆、
氢能相关装备的研发工作。基于此,公司未来将在氢能相关技术研发方面增加投入。因此,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入金额进行重新分配
,将“氢燃料电池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投入金额调减,调减部分转入“氢能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上述募集资金变更的
相关内容已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及 2025 年 1 月 1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具体详见《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5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度,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cad9b0e-1b8e-465a-835d-808c20a6b2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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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5│雪人集团(002639):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
│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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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议案》《关于注销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
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 2
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进行审议
,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事项
经审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条件已成就。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对本次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的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的经营业绩、激励对象及其个人考核等实际情况均符合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对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
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要求。公司对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事项的相关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
(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经审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注销部分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
东利益的情况,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本次对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8ddeb25-fdeb-45e4-a309-302dff0653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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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5│雪人集团(002639):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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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陈玲女士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肖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
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肖伦先生的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肖伦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f30ae02-64c3-4404-af9c-c3b4269cbe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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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5│雪人集团(002639):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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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2月 13日及 2025年 2月 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以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雪人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以及《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
过。
2025 年 2月 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核实<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
意见。
2、2025 年 2 月 14 日至 2025 年 3月 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在公示
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拟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2025年 3月 6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16)。
3、2025 年 3月 11日,公司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
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5 年 3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再次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公司于 2025年 3月 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17)。2025 年 4月 24日,公司完成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的登记工作。
6、2025 年 9月 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意见。2025年 11月 17日,公司完成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的登记工作。
7、2026年 4月 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
议案》和《关于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注销部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共
计 199.34万份。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说明
1、因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不再具备激励资格
鉴于在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行权等待期内,原激励对象中有 1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再具备激
励资格,其已获授股票期权合计 74万份将予以注销。
2、个人层面考核结果不达标
根据公司《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根据公司 2025 年度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的考核结果,7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不达标,行权比例为 0%,其已获授的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合计 11.10万份将予以注销。
3、个人层面考核结果个人行权比例不足 1.0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第一次行权期业绩考核达标但个人行权比例不足 1.0,根据系数比例,其已获授的部分股票期权合计 114
.24万份将予以注销。
三、本次注销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
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注销部分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
东利益的情况,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本次对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行权和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激励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激励
对象可开始行权;本次注销的原因、数量符合《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5d62081-35ad-49a2-96ea-42638da2d7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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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5│雪人集团(002639):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
│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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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人集团(002639):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16d551e-dfac-4c21-bdae-d9f9b6d701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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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5│雪人集团(002639):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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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
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
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5年 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19号》”),规定“关于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
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 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仍按照财政部前期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b7c1e83-d46b-4fdb-89ea-66f172a936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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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5│雪人集团(002639):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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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人集团(002639):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f848bb1-2d28-443d-962a-bb76bb143f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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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5│雪人集团(002639):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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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人集团(002639):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a16b3b0-2095-483b-9a48-595ab5c3de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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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5│雪人集团(002639):关于雪人集团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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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人集团(002639):关于雪人集团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ef4468e-15be-4451-974f-01dc6be2cf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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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5│雪人集团(002639):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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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人集团(002639):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62b348c-6db3-4fb7-b804-b1aef7cfa5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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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5│雪人集团(002639):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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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人集团(002639):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0917717-0f3c-4bdb-ba72-1dd6a4c936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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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5│雪人集团(002639):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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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否进行减值测试
?是 □否
二、是否在减值测试中取得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报告
?是 □否
资产组名称 评估机构 评估师 评估报告编号 评估价值类 评估结果
型
四川佳运油气技 北京天健兴业 许林阔、宋 天兴评报字[2026 可回收金额 经收益法评估,四川佳运油气
术 资 杨 ] 技
服务有限公司与 产评估有限公 第 0704号 术服务有限公司商誉相关资产
合 司 组
并商誉相关资产 组合于 2025年 12月 31日的
组 账面
价值 47,421.99万元,评估值
为
46,270.85万元。
三、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资产组名称 是否存在减值迹 备 是否计 备注 减值依据 备
象 注 提减值 注
四川佳运油气技术服务有限 其他减值迹象 无 是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已累计计提 专项评估 无
公司与合并商誉相关资产组 111,955,886.66元,2025年已按测试 报告
减值结果计提减值准备
福建雪人工程有限公司与合 其他减值迹象 无 是 2021年已按资产账面价值 公司管理 无
并商誉相关资产组 14,415,126.31元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层判断
福建雪人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其他减值迹象 无 是 2020年已按资产账面价值 专项评估 无
与合并商誉相关资产组 11,405,581.99元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报告
杭州龙华环境集成系统有限 其他减值迹象 无 是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已累计计提 专项评估 无
公司与合并商誉相关资产组 3,266,160.55元 报告
新疆盛瑞石油技术服务有限 不存在减值迹象 无 否 未减值不 无
公司与合并商誉相关资产组 适用
四、商誉分摊情况
单位:元
资产组名称 资产组或资产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 资产组或资产 商誉分摊方法 分摊商誉原值
组 确 组
组合的构成 定方法 组合的账面金
额
四川佳运油气 与合并商誉相 四川佳运油气技术服务 204,633,183.0 四川佳运油气技术 381,542,558.84
技 关 有 9 服务有限公司运营
术服务有限公 的长期资产( 限公司运营的油气技术 独立不存在和其他
司 包 服 资产组组合分摊情
与合并商誉相 括固定资产、 务产品存在活跃市场, 况
关 无 可
资产组 形资产) 以带来独立的现金流,
可
将其认定为一个单独的
资
产组。
杭州龙华环境 与合并商誉相 杭州龙华环境集成系统 1,193,599.73 杭州龙华环境集成 10,130,659.38
集 关 有 系统有限公司运营
成系统有限公 的长期资产( 限公司运营的中央空调 独立不存在和其他
司 包 系 资产组组合分摊情
与合并商誉相 括固定资产、 统销售安装产品存在活 况
关 无 跃
资产组 形资产) 市场,可以带来独立的
现
金流,可将其认定为一
个
单独的资产组。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确定方法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差异
□是 ?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401ccf0-e488-423f-a1be-47fecd37aa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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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4│雪人集团(002639):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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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人集团(002639):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a774fff-d130-46a5-ab0d-5383b59e0e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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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4│雪人集团(00263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睿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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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人集团(00263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睿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eda3ea2-fe56-4ea4-b7b0-00b7ea510d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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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4│雪人集团(00263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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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人集团(00263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守光。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27d827a-1c7c-43cf-be56-fc39f964cc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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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4│雪人集团(00263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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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张白作为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雪人集团”)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雪人集团《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在 2025年度工作中,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张白,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厦门大学经济学学士、香港公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
会员。最近五年内曾任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兼任中国商业会计学会理事、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凤竹纺织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说明
本人未在雪人集团担任除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雪人集团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
者其他可能影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雪人集团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2025年,本人对独立
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 11次董事会会议、5次股东会。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与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
审议各项议案,提供决策支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全部职责。本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不存在提出异议
、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次数 出席次数
加会议次数
张白 11 11 0 0 4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审计委员会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本人始终秉持严谨的态度,严格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行事,在
任期内,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在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了 8次会议,针
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重要事项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审核,并提出了诸多具有针对性的合
理化建议。同时,本人还负责监督与评估公司的内外部审计工作以及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情况,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并将其提交至董事会进行审议。在 2024年度报告审计期间,本人参与了现场沟通会议,与年审会计师就公司 2024年报的审计工作进
行多次沟通与讨论,保证了相关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在 2025年年末,就 2025年度报告审计事项与年审会计师进行预沟通,以确保
2025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2)提名委员会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本人严格遵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的各项工作
。在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 2次会议,本人对董事会换届选举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以及拟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任职资格及履职能力进行充分、全面的了解后,与其他委员讨论后一致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及拟聘高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具备其岗位所需的专业素养与能力。
(3)战略委员会
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委员,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履行相关职责。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
战略委员会会议。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相关事项。
4、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在 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未发生以下需要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依法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1)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5、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充分履行自身职责。本人参与了与年审会计师的见面会以
及关于公司 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沟通会议,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独立性、计划安排、范围界定、关键审计事项、预审进展
、审计风险及其应对措施等核心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性与公正性,为公司治理和稳健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6、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1)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
在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人注重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保护,积
极参与公司的投资者关系活动。本人出席了 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利用这一宝贵机会与公司中小投资者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与沟通,
认真听取并吸纳了投资者的宝贵意见。
(2)公司治理情况
在 2025年的任职期间,本人始终密切关注中国证券市场的最新动态,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等重要会议,积极向公司传达监
管机构关于上市公司规范治理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等领域的最新要求。
(3)自身学习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参加培训并主动学习公司提供的培训资料,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
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股东权益等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2025 年度,本人积极响应并参与监管机
构组织的各项专业培训活动,持续提升自身在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的专业素养与履职能力。
7、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已达到 15日,工作期间积极履行各项职责。本人参加了公司的重要
会议、业绩说明会、审计交流沟通会以及实地调研,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并与各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
公司也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持续跟进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事项的执行情况,并定期向本人汇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这种良好的沟通机制确保了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的最新动态和决策情况,为本人的履职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任负责公司
年度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重点关注,具体情况如下:
(1)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
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作为会计专业人士,本人深知财务在公司经营中的重要性,因此在履职过程中,为公司的经营和财务风险管控提供了支持。本人
仔细审查公司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公司的财务状况真实、准确、完整。同时,本人也关注公司的财务风险,及时提出防
范和化解风险的建议,帮助公司规避潜在的经营风险。
(2)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在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经过审慎考虑,提议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并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在对该事务所的资历资质进行详尽核查后,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拥有深厚的行业经验和卓越的专业能力,完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高质量服务的能力。其审计团队专业、严谨,能
够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多元化需求,确保财务审计工作的准确性和高效性。
此次续聘审计机构的决策,本人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了程序的合规性。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始终将中小投资者
的利益放在首位,将密切监督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确保其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进行,为公
司和广大投资者提供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总的来说,作为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本人通过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为公司的经营、财务风险管控以及保护中小投资者权
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独立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1a7dabc-1ee8-4e9c-8803-ea09ff8377d9.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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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雪人集团: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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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125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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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雪人集团: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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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125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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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5│雪人集团: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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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5/12247333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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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雪人集团: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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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976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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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雪人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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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30/12234111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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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雪人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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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764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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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雪人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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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433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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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雪人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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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雪人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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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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