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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641(永高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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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641 公元股份 更新日期:2025-06-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6-25 17:27 │公元股份(002641):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5-06-24 18:32 │公元股份(002641):关于对外投资设立越南生产基地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 ├─────────┼──────────────────────────────────────────────┤ │2025-05-20 15:41 │公元股份(002641):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部分资产完成过户登记等相关事项的公告 │ ├─────────┼──────────────────────────────────────────────┤ │2025-05-16 18:49 │公元股份(002641):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5-16 18:45 │公元股份(002641):公元股份202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 │2025-04-28 17:46 │公元股份(002641):2025年一季度报告 │ ├─────────┼──────────────────────────────────────────────┤ │2025-04-28 17:46 │公元股份(002641):董事会决议公告 │ ├─────────┼──────────────────────────────────────────────┤ │2025-04-28 17:45 │公元股份(002641):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公元管道(广东)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 │ ├─────────┼──────────────────────────────────────────────┤ │2025-04-24 00:35 │公元股份(002641):2024年社会责任报告 │ ├─────────┼──────────────────────────────────────────────┤ │2025-04-23 20:36 │公元股份(002641):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 └─────────┴──────────────────────────────────────────────┘ ─────────┬──────────────────────────────────────────────── 2025-06-25 17:27│公元股份(002641):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元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1,749,000股不享有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权利。本次 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29,093,871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11,749,000股后的1,217,344,871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根据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60,867,243.55元=1,21 7,344,871股×0.05元/股。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股份不参与现金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 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 10股现金红利应以0.495220元计算(每10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即0.495220元=60,867,243.55元÷1,229,093,871 股×10,结果直接截取小数点后六位,不四舍五入)。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 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495220元/股。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以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229,093,871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的股 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每10股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 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如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或回购专户上已回购的股份数发生变化,公司将保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 总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将保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分配,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 配方案和分配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1,749,000.00股后的1,217,344,871.00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 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7 月 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7月 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年 7月 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7月 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55 公元塑业集团有限公司 2 01*****553 卢彩芬 3 01*****080 张炜 4 00*****435 卢震宇 5 02*****427 张航媛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 6月 24日至登记日:2025年 7月 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 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60,867,243.55 元=1,21 7,344,871股×0.05元/股。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股份不参与现金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 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 10股现金红利应以 0.495220元计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即 0.495220 元=60,867,243.55元÷1,229,093 ,871股×10,结果直接截取小数点后六位,不四舍五入)。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495220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黄椒路 555号 咨询联系人:陈志国、任燕清 咨询电话:0576-84277186 传真电话:0576-81122181 八、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2、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3、登记公司确认的有关公司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5/24b1084a-3141-4e22-9ea2-f439140eac68.PDF ─────────┬──────────────────────────────────────────────── 2025-06-24 18:32│公元股份(002641):关于对外投资设立越南生产基地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积极拓展海外市场,快速响应海外订单需求,顺应国际化发展趋势,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以自有资金在新加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Suyuan International Pte. Ltd.(以下简称“粟元国际”),并以新加坡子公司为 投资主体在越南设立了全资孙公司ERA PIPELINE VIETNAM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越南公元”),建设越南生产基地。其中, 粟元国际注册资本为10,000新加坡币;越南公元注册资本为49,670,000,000越南盾(约合200万美元),越南生产基地的总投资额175 ,335,100,000越南盾(约合706万美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全 资孙公司在公司董事长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粟元国际 1、公司名称:Suyuan International Pte. Ltd. 2、公司类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3、注册地址:新加坡巴耶利巴路60号巴耶利巴广场04-16号(60 Paya LebarRoad #04-16,Paya Lebar Square Singapore) 4、注册资本:10,000新加坡币 5、出资方式:自有资金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 (二)越南公元 1、公司名称:ERA PIPELINE VIETNAM COMPANY LIMITED 2、注册地址:越南隆安省德和县德和下社新都工业园第 6 号路 I5 地块(Lot l5, Road No. 6, Tan Do Industrial Park, Duc Hoa Ha Commune, DucHoa District, Long An Province) 3、注册资本:49,670,000,000越南盾 4、经营范围:生产塑料管道及塑料制品、服务于建筑、工业、农业、水产、交通运输等行业,执行出口权、进口权、批发分销 权(不设立批发网点),商品不属于越南法律禁止出口、禁止进口及禁止分销清单,或不属于越南加入的国际条约中限制的范围。 5、出资方式:自有资金 6、股权结构:Suyuan International Pte. Ltd.持有100%股权。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基于整体战略布局及未来发展需要,立足于长远利益所作出的审慎决策。通过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提 升公司在海外市场的品牌知名度,有利于公司增强海外产品供应与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海外订单需求,加大公司对海外市场客户开 发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海外市场占有率。 2、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越南当地的政治环境、经济环境、法律法规等与国内存在一定差异性,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一定的管理、运营及市场风险以 及汇率波动风险,投资效果能否达到预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适应越南当地商业环境,促使子公司规范运作,积极防范和降低 风险。 3、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是公司实施发展战 略的重要举措,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和推动作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5/058964c5-14e3-4c27-a0a0-23daad529635.PDF ─────────┬──────────────────────────────────────────────── 2025-05-20 15:41│公元股份(002641):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部分资产完成过户登记等相关事项的公告 ─────────┴────────────────────────────────────────────────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12月 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全资子公 司划转部分资产并增资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管道出口业务相关的资产及负债划转至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元管道(浙江)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浙江公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向全资子公司划转部分资产并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截至本公告日, 本次划转事项均已办理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划转过户登记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划转涉及的相关资产、负债等均已划转至浙江公元,合计净资产为 4.05 亿元;划转涉及的员工安置、协议 主体变更及债权债务转移均已处理完毕;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已完成过户,浙江公元于已取得相关不动产权证书。 二、本次划转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拥有浙江公元 100%权益。本次资产划转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进行,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不会对公司未来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划转资产系公司内部生产经营资产的调整,为提高经营管理效率,进一步优化公司内部资源和资产结构,促进公司持续稳健 发展。 三、备查文件 1、浙江公元的《不动产权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d7b7c749-377f-45ee-8380-ace29ca63ca2.PDF ─────────┬──────────────────────────────────────────────── 2025-05-16 18:49│公元股份(002641):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日期及时间: 现场会议:2025 年 5月 16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2025 年 5 月16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 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5年 5月 16日(现场股东大 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至2025年 5月 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黄椒路 555 号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卢震宇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7、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3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794,951,2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3021%。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781,554,4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2016%。 参加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 11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13,396,7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05%。 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 11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8,636,7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95%。 出席或列席大会的还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 (注: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5 月 12 日,公司总股本为 1,229,093,871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 量为 11,749,000 股,该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1,217,344,871 股。)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94,648,3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9%;反对 26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5%;弃权 36,5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6%。 2、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94,648,3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9%;反对 266,4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5%;弃权 3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6%。 3、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94,648,3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9%;反对 266,4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5%;弃权 3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6%。 4、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793,425,7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81%;反对 1,506,3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95%;弃权 1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111,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82.3372%,反对 1,506,39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7.4416%,弃权 1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2211%。 5、审议通过了《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794,648,3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9%;反对 26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5%;弃权 36,5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6%。 6、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关联股东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因此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本议案投票的有效表决股份 总数为 668,152,254 股。 表决结果:同意 666,126,7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69%;反对 2,00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03%;弃权 19,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6,611,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76.5480%,反对 2,006,3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3.2298%,弃权 19,1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2222%。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94,149,2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91%;反对 76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6%;弃权 34,0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 8、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5 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94,005,5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10%;反对 92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65%;弃权 1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下称“国浩所”)指派律师徐伟民、黄轲现场见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所出具的《公元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6/26d95b9c-8073-4dc6-a376-411628e97025.PDF ─────────┬──────────────────────────────────────────────── 2025-05-16 18:45│公元股份(002641):公元股份202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Grandall Building, No.2&No.15, Block B, Baita Park, Old Fuxing Road, Hangzhou, Zhejiang ,310008, China电话/Tel: (+86)(571) 8577 5888 传真/Fax: (+86)(571) 8577 5643 电子邮箱/Mail:grandallhz@grandall.com.cn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 于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公元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贵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在浙江省台州市黄 岩区黄椒路 555 号公元双浦新厂区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召开的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现时有效的《公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的合法性 ,参加会议人员资格和会议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性,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本所律师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 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 必须查阅的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贵公司已向本所承诺:公司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陈述及说明是完整的、真实和有效的,有关原件及其上面的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 ,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本所律师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法律 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而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 本所同意,贵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并依法对本所 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1、贵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 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2、贵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公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召开地点、会议审议 事项、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办法、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下午 14:30 在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黄椒路 555 号公元双浦新厂区公司总部 四楼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长卢震宇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2、经本所律师核查,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项与股东大会通知所告知的内容一致。 3、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5年 5 月 1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 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5 年 5月 16 日(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 至 2025 年 5 月 16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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