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641 公元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20 16:11 │公元股份(00264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7-20 16:09 │公元股份(002641):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7-20 16:09 │公元股份(002641):公司章程(2026年7月) │
├─────────┼──────────────────────────────────────────────┤
│2026-07-20 16:09 │公元股份(002641):总经理工作细则(2026年7月) │
├─────────┼──────────────────────────────────────────────┤
│2026-07-20 16:09 │公元股份(002641):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7月) │
├─────────┼──────────────────────────────────────────────┤
│2026-07-20 16:09 │公元股份(002641):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7月) │
├─────────┼──────────────────────────────────────────────┤
│2026-07-20 16:07 │公元股份(002641):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易建辉) │
├─────────┼──────────────────────────────────────────────┤
│2026-07-20 16:07 │公元股份(002641):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柳正晞) │
├─────────┼──────────────────────────────────────────────┤
│2026-07-20 16:07 │公元股份(002641):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施燕琴) │
├─────────┼──────────────────────────────────────────────┤
│2026-07-20 16:07 │公元股份(00264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易建辉) │
└─────────┴──────────────────────────────────────────────┘
─────────┬────────────────────────────────────────────────
2026-07-20 16:11│公元股份(00264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会议召开情况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7月20日上午10:00在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与
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包括拟审议议案)已于2026年7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
9名,其中张炜以通讯方式出席,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卢震宇主持。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决议情况
(一)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
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和《章程修订案》详见 202
6 年 7 月 21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改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修 改 后 的 《 股 东 会 议 事 规 则 》 详 见
2026 年 7 月 21 日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改。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修 改 后 的 《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 详 见
2026 年 7 月 21 日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
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改。
修改后的《总经理工作细则》详见 2026 年 7 月 21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将在2026年8月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
同意提名张翌晨、张炜、冀雄、张航媛、徐建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易建辉、柳正晞、施燕琴为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本次会议对以上8名董事候选人进行了分项表决,每位
董事候选人均获得了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第七届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和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进行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
候选人任职资格与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反馈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选举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将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年8月7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6 年 7 月 21 日 刊 载 于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f2fd4674-bb88-446a-8514-81df43c448d6.PDF
─────────┬────────────────────────────────────────────────
2026-07-20 16:09│公元股份(002641):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8 月 07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8月 07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8 月 07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8 月 03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8月 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全体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黄椒路 555 号,公司总部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5)人
立董事的议案》
4.01 选举张翌晨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4.02 选举张炜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4.03 选举冀雄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4.04 选举张航媛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4.05 选举徐建华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人
董事的议案》
5.01 选举易建辉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5.02 选举柳正晞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5.03 选举施燕琴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7 月 21 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的相关规定,上述提案 1、2、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本次股东会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8月 4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00~16:00。3、登记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黄椒路 555 号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登记及出席要求: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其他能
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法人单位盖章)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书(需法人单位盖章)、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4)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
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
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因此参与融
资融券业务的股东如需参加本次股东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证券
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5、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6-84277186
传真号码:0576-81122181
联系人及其邮箱:陈志国 zqb@era.com.cn
任燕清 zqb@era.com.cn
通讯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黄椒路 555 号,公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318020
(2)大会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170d3919-9aca-4a24-b637-aa86745c89c8.PDF
─────────┬────────────────────────────────────────────────
2026-07-20 16:09│公元股份(002641):公司章程(2026年7月)
─────────┴────────────────────────────────────────────────
公元股份(002641):公司章程(2026年7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eccd0f94-547d-4ff3-89ce-e88c52a7d837.PDF
─────────┬────────────────────────────────────────────────
2026-07-20 16:09│公元股份(002641):总经理工作细则(2026年7月)
─────────┴────────────────────────────────────────────────
公元股份(002641):总经理工作细则(2026年7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b054e1d5-a8c2-4d96-afcc-75d1ac73ad9e.PDF
─────────┬────────────────────────────────────────────────
2026-07-20 16:09│公元股份(002641):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7月)
─────────┴────────────────────────────────────────────────
公元股份(002641):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7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14447fb3-9474-4fd8-b0d7-e0ebebd0454a.PDF
─────────┬────────────────────────────────────────────────
2026-07-20 16:09│公元股份(002641):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7月)
─────────┴────────────────────────────────────────────────
公元股份(002641):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7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ccf8fba9-d6f2-4042-8848-b4c7261cfca0.PDF
─────────┬────────────────────────────────────────────────
2026-07-20 16:07│公元股份(002641):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易建辉)
─────────┴────────────────────────────────────────────────
声明人易建辉作为公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公司董事
会提名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
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
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
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公司独立董
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
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
履职。
候选人(签署):易建辉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65342ebf-5449-43df-a7d3-f1e672087235.PDF
─────────┬────────────────────────────────────────────────
2026-07-20 16:07│公元股份(002641):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柳正晞)
─────────┴────────────────────────────────────────────────
声明人柳正晞作为公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公司董事
会提名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
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
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
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公司独立董
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
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
履职。
候选人(签署):柳正晞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66052328-8bd2-4215-8245-7ed4d6ed0021.PDF
─────────┬────────────────────────────────────────────────
2026-07-20 16:07│公元股份(002641):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施燕琴)
─────────┴────────────────────────────────────────────────
声明人施燕琴作为公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公司董事
会提名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
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
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
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公司独立董
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
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
履职。
候选人(签署):施燕琴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5d6b41a1-a8f7-4f70-976d-7c4d1fdb2b70.PDF
─────────┬────────────────────────────────────────────────
2026-07-20 16:07│公元股份(00264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易建辉)
─────────┴────────────────────────────────────────────────
提名人公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易建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
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
、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
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
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
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
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9bb12244-ea86-42f4-81d8-5b848717e411.PDF
─────────┬────────────────────────────────────────────────
2026-07-20 16:07│公元股份(00264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柳正晞)
─────────┴────────────────────────────────────────────────
提名人公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柳正晞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
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
、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
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
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
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
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811d0998-0286-48d3-920a-21c64fc2991a.PDF
─────────┬────────────────────────────────────────────────
2026-07-20 16:07│公元股份(00264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施燕琴)
─────────┴────────────────────────────────────────────────
提名人公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施燕琴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
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
、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
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
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
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
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88002936-57a8-462f-860f-765e42e00e3b.PDF
─────────┬────────────────────────────────────────────────
2026-07-20 16:07│公元股份(002641):章程修订案
─────────┴────────────────────────────────────────────────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列示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第六十六条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 第六十六条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
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 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
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 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
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 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
委托书。 委托书。
非自然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 非自然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
事务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和执行事务合 事务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和执行事务合
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 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出席会议的,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出席会议的,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
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资格的有 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资格的有
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 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
出示本人身份证、非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 出示本人身份证、非自然人股东单位的法定
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 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
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十二条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 第七十二条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
事长主持(公司有两位或两位以上副董事长 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
的,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主 行职务时,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
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 事主持。
务时,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 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审计
持。 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
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审计 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的审计
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 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的一名审计委员会成员
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的审计 主持。
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的一名审计委员会成员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者
主持。 其推举代表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者 召开股东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
其推举代表主持。 则使股东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
召开股东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 东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会可
则使股东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 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东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会可
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第一百零九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 第一百零九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
会负责。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 会负责。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
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职工代表董事 1名。 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职工代表董事 1 名。
董事会设董事长 1人,副董事长 2 人。董事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人。董事
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 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
选举产生。 选举产生。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
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公司有两位 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
或两位以上副董事长的,由过半数董事共同 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董
推举的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 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董事
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一百四十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 第一百四十条 公司设总经理 1名,由
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 4 名,其中常务副总经 公司设副总经理 5名,其中财务负责人
理 1名,财务负责人 1名、董事会秘书 1名, 1 名、董事会秘书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聘。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a67ddfd6-e777-4220-b71b-c28faa6a239b.PDF
─────────┬────────────────────────────────────────────────
2026-07-16 15:55│公元股份(002641):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公元股份(002641):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33de7c1f-3e4f-4d9d-a932-526d2c9a6fb6.PDF
─────────┬────────────────────────────────────────────────
2026-07-14 16:53│公元股份(002641):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6月 30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下降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34.39 ~ 1,730.35 4,511.59
比上年同期下降 61.65% ~ 70.4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990.33 ~ 3,386.29 935.55
比上年同期增长 219.63% ~ 261.9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 ~ 0.01 0.04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但就业绩预告相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华南区域深圳公元业务重整员工安置支出增加 3,455.59万元所致,该项目属非经常性损益。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
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3088306b-af24-4dfa-8109-5ee68e193904.PDF
─────────┬────────────────────────────────────────────────
2026-06-30 00:00│公元股份(002641):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法律意见书
─────────┴────────────────────────────────────────────────
Grandall Building, No.2&No.15, Block B, Baita Park, Old Fuxing Road, Hangzhou, Zhejiang 310008, China电话/Tel:
(+86)(571) 8577 5888 传真/Fax: (+86)(571) 8577 5643
电子邮箱/Mail:grandallhz@grandall.com.cn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于公元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之
法律意见书
致:公元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元股份”或“公司”)委托,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号——股份变动管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公元股份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
以下简称“本次增持”)的相关事宜,进行专项核查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并声明如下:
1、本所律师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文件资料及证言进行了审查
判断,对本次增持的合法、合规、真实、有效性进行了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次增持相关方已对本所律师作出如下保证:其已经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完整、有效的原
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者口头证言,并无隐瞒、虚假或重大遗漏之处,其所提供的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与原件一致,且该
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对于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
独立的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依赖于有关政府部门、其他有关机构或本次增持相关方出具的证明文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3、本所律师仅就本次增持的合法性及相关法律问题发表意见,对于会计、审计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及本次增持所涉及的股票价值
,本法律意见书只作引用而不进行核查且不发表法律意见。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元股份实际控制人本次增持进行专项核查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
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增持事宜所必备的法律文件之一,随同其他材料一同上报,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法律责任。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增持人的主体资格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增持的增持人为公元股份实际控制人之一张建均先生。根据增持人出具的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
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增持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下列情形:
1、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2、收购人最近 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3、收购人最近 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4、收购人为自然人的,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增持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
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
二、本次增持的情况
(一)本次增持前增持人的持股情况
根据公司出具的书面说明和相关公告文件,本次增持前,增持人直接持有公司 3,599,14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29%;增
持人的一致行动人公元塑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465,296,37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7.86%;一致行动人卢彩芬持有公司 157,
06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2.78%;一致行动人张炜持有公司 104,171,9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8.48%;一致行动人张
航媛持有公司 9,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73%;一致行动人张翌晨持有公司94,92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一
致行动人卢震宇持有公司 11,782,13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96%;一致行动人珠海阿巴马私募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阿巴马
元享红利 2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有公司 24,53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一致行动人珠海阿巴马私募基金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阿巴马元享红利 2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有公司 4,07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33%;一致行动人王宇萍持有公司
4,96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40%;一致行动人卢彩玲持有公司 5,38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44%;一致行动人郑
超持有公司 3,9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32%;一致行动人卢彩霞持有公司 75,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增持
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793,919,4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4.59%。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于 2026年 6月 27日公告的《公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司实际控制
人之一张建均先生计划自2026年 6月 26日起 3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
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万元(包含已增持金额)。
(三)本次增持的情况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在 2026年 6月 26 日至 2026年 6月 29日的期间(以下简称“增持计划实施期间”)
内,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建均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081,2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7%,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8,069,484.04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 2026年 6月 29日,增持人已完成本次增持股份计划,本次增持
股份实施完毕。在本次增持前 6个月及本次增持期间,增持人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情形。
完成上述增持行为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建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5,680,42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46%;增持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796,000,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4.76%。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增持人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本次增持的信息披露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如下信息披露义务:
2026年 6月 27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披露《公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
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披露了增持人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除尚待就本次增持的结果进行公告外,公司已就本次增持事宜按照《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增持属于《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五)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50%的,继续增加其在该公司拥有的权益不影响该公司的上市地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股权分布不再具备上市条件是指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公司股本总额超过 4亿元的,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10%。
截至本次增持完成日 2026 年 6 月 29 日,公司的股本总额为 1,229,093,871股。本次增持完成后,增持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
计持有公司股份 796,000,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4.76%。本次增持完成后,社会公众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未低于 10%,增持
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拥有的权益不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增持人本次增持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已就本次增持事宜按照《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了现阶段
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增持符合《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本法律意见书正文结束——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8862fefa-e0cc-4802-b1e5-ca7bac429293.PDF
─────────┬────────────────────────────────────────────────
2026-06-30 00:00│公元股份(002641):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实际控制人张建均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公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 年 6月 27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
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建均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长期投资
价值和未来持续发展前景的充分认可,计划自 2026 年 6月 26日起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
于人民币 800万元(包含 2026年 6月 26日已增持金额)。
2、增持计划完成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张建均先生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建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 2,081,278 股,累计增持股份数占本公司总股本 0.17%,累计增持金额人民币 8,069,484.04
元(不含交易费用),累计增持金额已超过 800 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公司于 2026年 6月 29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建均先生《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建均先生。
2、前次增持计划情况:本次增持计划披露之日前 12个月内,张建均先生除本次增持计划外无其他增持计划。
3、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日前 6个月内,张建均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和未来持续发展前景的充分认可。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本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万元(包含 2026年 6月 26日已增持金额)。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波动情况,结合市场整体走势,择时
合理实施增持操作。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6年 6月 26日起 3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
期间除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实施期限将顺延。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及方式:上述增持主体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
6、本次增持不基于其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仍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7、本次增持计划除相关规则规定的锁定期外,不存在其他锁定安排。
8、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以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在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三、本次计划增持完成情况
2026年 6月 26日至 2026年 6月 29日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建均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
本公司股份 2,081,278股,累计增持股份数占本公司总股本 0.17%,累计增持金额人民币 8,069,484.04元(不含交易费用),累计
增持金额已超过 800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 增持时间 增持股数 占总股本的 增持金额 增持均价
(股) 比例(%) (元) (元/股)
张建均 2026年 6月 26日 1,567,078 0.13 6,069,948.04 3.873
2026年 6月 29日 514,200 0.04 1,999,536.00 3.889
合 计 2,081,278 0.17 8,069,484.04 3.877
注:表中增持总金额不含交易费用,持股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二位小数所得。
四、本次增持计划前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股东姓名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 (%)
张建均 3,599,144 0.29 5,680,422 0.46
公元塑业集团 465,296,370 37.86 465,296,370 37.86
有限公司
卢彩芬 157,060,000 12.78 157,060,000 12.78
张炜 104,171,900 8.48 104,171,900 8.48
张航媛 9,000,000 0.73 9,000,000 0.73
张翌晨 94,928 0.01 94,928 0.01
卢震宇 11,782,130 0.96 11,782,130 0.96
珠海阿巴马私 24,530,000 2.00 24,530,000 2.00
募基金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
阿巴马元享红
利 23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珠海阿巴马私 4,070,000 0.33 4,070,000 0.33
募基金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
阿巴马元享红
利 24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王宇萍 4,960,000 0.40 4,960,000 0.40
卢彩玲 5,380,000 0.44 5,380,000 0.44
郑超 3,900,000 0.32 3,900,000 0.32
卢彩霞 75,000 0.01 75,000 0.01
合 计 793,919,472 64.59 796,000,750 64.76
注:1、以上表格中占总股本比例存在尾数差异是由于计算时采取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所致。
2、张建均和卢彩芬夫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元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张建均持有公元集团 75%股权,卢彩芬持有公元集团 25
%股权),张炜为张建均之弟,卢震宇为卢彩芬之弟,张航媛为张建均、卢彩芬之女,张翌晨为张建均、卢彩芬之子,王宇萍为张炜
之妻,卢彩玲为卢彩芬之妹,郑超与卢彩玲为夫妇,张建均、张翌晨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与珠海阿巴马私募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阿巴马元享红利 2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卢彩芬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与珠海阿巴马私募基金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阿巴马元享红利 2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上人员构成一致行动人
。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号——股份变动管理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建均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次增资完成后的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六、律师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已就本次增持事宜按照《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增持符合《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4ddf56bc-ad42-477f-ad71-6ca1b24c2708.PDF
─────────┬────────────────────────────────────────────────
2026-06-26 18:26│公元股份(002641):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
实际控制人张建均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公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26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建均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及
后续增持计划的告知函》。计划自 2026年 6月 26日起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
万元(包含已增持金额)。
2、2026 年 6月 26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建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 1,567,078股,占
本公司总股本 0.13%,增持金额约人民币 606.99万元。
3、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和未来持续发展前景的充分认可,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建均计划于 2026年 6月 26
日起 3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4、本次增持不设置增持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建均先生。
2、前次增持计划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 12个月内,张建均先生未披露增持计划。
3、本次公告前 6个月内,张建均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和未来持续发展前景的充分认可。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本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 万元(包含已增持金额)。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波动情况,结合市场整体走势,择时
合理实施增持操作。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
间除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实施期限将顺延。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及方式:上述增持主体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
6、本次增持不基于其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仍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7、本次增持计划除相关规则规定的锁定期外,不存在其他锁定安排。
8、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以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在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
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增持具体情况
股东姓名 增持时间 增持股数 占总股本的 增持金额 增持均价
(股) 比例(%) (元) (元/股)
张建均 2026年 6月 26日 1,567,078 0.13 6,069,948.04 3.873
注:表中增持总金额不含交易费用,持股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二位小数所得。
五、本次增持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姓名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 (%)
张建均 3,599,144 0.29 5,166,222 0.42
公元塑业集团有限公司 465,296,370 37.86 465,296,370 37.86
卢彩芬 157,060,000 12.78 157,060,000 12.78
张炜 104,171,900 8.48 104,171,900 8.48
张航媛 9,000,000 0.73 9,000,000 0.73
张翌晨 94,928 0.01 94,928 0.01
卢震宇 11,782,130 0.96 11,782,130 0.96
珠海阿巴马私 24,530,000 2.00 24,530,000 2.00
募基金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
阿巴马元享红
利 23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珠海阿巴马私 4,070,000 0.33 4,070,000 0.33
募基金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
阿巴马元享红
利 24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王宇萍 4,960,000 0.40 4,960,000 0.40
卢彩玲 5,380,000 0.44 5,380,000 0.44
郑超 3,900,000 0.32 3,900,000 0.32
卢彩霞 75,000 0.01 75,000 0.01
合 计 793,919,472 64.59 795,486,550 64.72
注:1、以上表格中占总股本比例存在尾数差异是由于计算时采取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所致。
2、张建均和卢彩芬夫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元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张建均持有公元集团 75%股权,卢彩芬持有公元集团 25
%股权),张炜为张建均之弟,卢震宇为卢彩芬之弟,张航媛为张建均、卢彩芬之女,张翌晨为张建均、卢彩芬之子,王宇萍为张炜
之妻,卢彩玲为卢彩芬之妹,郑超与卢彩玲为夫妇,张建均、张翌晨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与珠海阿巴马私募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阿巴马元享红利 2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卢彩芬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与珠海阿巴马私募基金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阿巴马元享红利 2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上人员构成一致行动人
。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号——股份变动管理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建均先生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463ad129-1066-43f3-a686-a82bcc58ba11.PDF
─────────┬────────────────────────────────────────────────
2026-06-08 15:45│公元股份(002641):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元股份”)于 2026 年 4月 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6 年 5月
14 日召开了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6 年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子
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金融机构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
保总额为 207,800 万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 175,400 万元;对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 24,400 万元,控股
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 8,000 万元。在担保期限内,实际担保的金额以各担保主体实际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管理层
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相互调剂担保额度,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之间可调剂使用担保额度,资产负债率超过
70%和不超过 70%的公司之间不得调剂使用担保额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可在上述额度有效期内循环使用,最终担保余额
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的授权有效期为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月 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预计 2026
年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安徽公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公元新能”)向银行申请授信等相关事宜,公司与银
行签署了相关担保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台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ZB8102202600000024)。公司为浦发银行台州分行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公元新能在人民币 5,000 万元的最高余额内,发生的债
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在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审议额度如下:
担保 被担 担保方 被担保 审批担保 本次使用 累计使用 剩余额度 实际担保 是否
方 保方 持股比 方最近 额度(万 担保额度 额度(万 (万元) 余额(万 关联
例 一期资 元) (万元) 元) 元) 担保
产负债
率
公元 安徽公 76.06% 66.79% 24,400.00 5,000.00 19,400.00 5,000.00 7,453.48 否
股份 元新能
注 1:公司持有控股子公司浙江公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公元新能”)72.47%的股份,公司全资子公司公
元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持有公元新能 3.59%的股份,即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元新能76.06%股权,浙江公元新能持有安徽公元
新能100%股权,即公司间接持有安徽公元新能 76.06%股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安徽公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1 年 1月 8日
3、注册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广德经济开发区振业路 7 号
4、法定代表人:陈云清
5、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整
6、经营范围:太阳能电池(光伏电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太阳能电池零部件、电力电子元器件、户外照明用灯具及装置、移
动电源、逆变器制造、销售;塑料原材料销售;太阳能光伏系统研发、设计、安装;自营或代理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
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持股比例: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公元新能 100%持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浙江公元新能 76.06%股权,即间接持有安徽公
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76.06%股权。
8、主要财务状况: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基本财务状况
财务状况
项目 2026 年 3月 31日(未经审计)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总资产(元) 436,220,070.41 356,486,400.69
净资产(元) 144,885,246.77 141,483,204.29
经营业绩
项目 2026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5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元) 187,102,058.49 561,684,769.87
净利润(元) 3,402,042.48 10,010,306.40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安徽公元新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ZB8102202600000024)
保证人:公元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
债务人:安徽公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担保金额: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2、保证方式: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4、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
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
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本合同所称“到期”、“届满”包括债权人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的情形。宣布提前到期的主债权为债权确定期间内全部或部分债
权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全部或部分债权的到期日,债权确定期间同时到期。债权人宣布包括债权人以起诉书或申请书或其他
文件向有权机构提出的任何主张。
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债务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的对象为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的控制权,且子公司经营稳定,资信
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对于本次的担保额度,本公司给控股子公司安徽公元新能提供担保的同时按规定要求其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主要为了有效满足子公司在其业务发展过程中日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
的利益。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不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为10,000 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 2,680 万元,占公司 202
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 546,443.70 万元的比例为 0.49%。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 199,800 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45,865.77 万元,占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净资产 546,443.70 万元的比例为 8.39%。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 8,000 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3,285.51 万元,占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
计净资产 546,443.70 万元的比例为 0.6%。
截至目前(含本次披露),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 217,800 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 51,831.2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净资产 546,443.70万元的比例为 9.49%。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事项。
七、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ZB8102202600000024)。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cf13134e-9110-41f1-9762-fede393e108b.PDF
─────────┬────────────────────────────────────────────────
2026-05-30 00:00│公元股份(002641):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已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根据公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
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 2026 年拟与关联方台州吉谷胶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生采购、销售商品等日常关联交易合计不超过 4,150 万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二)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丰富家装产品销售、满足正常经营需要,拟增加 2026年度与江苏恒元工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
元工控”)发生采购商品等日常关联交易合计不超过 6,000 万元(含税)。
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1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张炜对本议案予以回避表决。在董事会审议之前,该议案已经
公司 2026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经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增加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 关联交易 合同签订 截至披露 上年发生
别 容 定价原则 金额或预 日已发生 金额(含
计金额(含 金额(含 税)
税) 税)
向关联人采 恒元工控 电线、电缆等 按市价协 6,000.00 1,215.18 0.00
购商品等 商确定
小计 -- -- 6,000.00 1,215.18 0.00
注:截至披露日公司与恒元工控已发生的金额1,215.18万元在公司董事长权限范围内,且已经公司董事长审批。
(四)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与恒元工控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 0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名称:江苏恒元工控科技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1000 万元整
4、成立日期:2025 年 1月 15日
5、法定代表人:王宇萍
6、住所:宜兴市新街街道归径社区小圩里 106 号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
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
统装置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电线、电缆经营;有色金属压延加工;光缆制造;光
缆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持股比例:宜兴市高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持股
9、关联方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
财务状况
项目 2026 年 3月 31日(未经审计)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元) 45,633,574.22 35,681,876.34
净资产(元) 7,225,943.45 7,649,429.51
经营业绩
项目 2026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5 年度(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元) 6,148,921.70 708,575.10
净利润(元) -423,486.06 -2,350,570.49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恒元工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恒元工控是宜兴市高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宏管理”)100%持股,公司副董事长张炜之子张高荣持有高宏管理 70%
股份;张炜之妻王宇萍持有高宏管理 30%股份,因此公司和恒元工控存在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为丰富家装产品销售、满足正常经营需要,且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关联交易价格主要依据
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6 年 5月 29日,公司与恒元工控签署《采购合同》,预计 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12月 31日向恒元工控采购 6,000
万元电线、电缆。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
就近、方便、经济高效地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
(二)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旨在丰富家装产品销售,对公司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同时,鉴于上
述关联交易金额相对较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亦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9 日召开 2026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增加的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基于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旨在丰富家装产品销售而发生,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
联交易的价格遵循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日常关联交易的协议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410bc308-29b5-4849-8c1d-adf90e68986b.PDF
─────────┬────────────────────────────────────────────────
2026-05-30 00:00│公元股份(00264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会议召开情况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5月29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包
括拟审议议案)已于2026年5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9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卢震宇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决议情况
(一)以 8 票同意,1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丰富家装产品销售、满足正常经营需要,拟增加2026年度与江苏恒元工控科技有限公司发生采购商品等日
常关联交易合计不超过6,000万元(含税)。
董事张炜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5月3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的《关于增加2
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3db2f8d3-5854-44a4-8440-1eeb1b190fab.PDF
─────────┬────────────────────────────────────────────────
2026-05-21 15:45│公元股份(002641):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公元股份(002641):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eb898c99-2150-4552-a67c-b4aa01d8da4f.PDF
─────────┬────────────────────────────────────────────────
2026-05-20 19:02│公元股份(002641):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元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1,749,000股不享有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权利。本次
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29,093,871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11,749,000股后的1,217,344,871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根据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24,346,897.42元=1,21
7,344,871股×0.02元/股。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股份不参与现金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
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
10股现金红利应以0.198088元计算(每10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即0.198088元=24,346,897.42元÷1,229,093,871
股×10,结果直接截取小数点后六位,不四舍五入)。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
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198088元/股。
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14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以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229,093,871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的股份数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每10股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披露至实施期间如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或回购专户上已回购的股份数发生变化,公司将保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金
额进行相应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将保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分配,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
方案和分配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1,749,000.00股后的1,217,344,871.00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0.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
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8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月 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月 2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月 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5月 2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55 公元塑业集团有限公司
2 01*****553 卢彩芬
3 01*****080 张炜
4 00*****435 卢震宇
5 02*****427 张航媛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月 20日至登记日:2026 年 5月 2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24,346,897.42 元=1,2
17,344,871 股×0.02 元/股。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股份不参与现金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
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
,每 10股现金红利应以 0.198088 元计算(每 10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即 0.198088 元=24,346,897.42 元÷1,2
29,093,871 股×10,结果直接截取小数点后六位,不四舍五入)。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 年度权益分
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198088 元/
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黄椒路 555 号
咨询联系人:陈志国、任燕清
咨询电话:0576-84277186
传真电话:0576-81122181
八、备查文件
1、股东会关于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2、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3、登记公司确认的有关公司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ad97a2d9-b498-40c3-8e43-6f31498d48ac.PDF
─────────┬────────────────────────────────────────────────
2026-05-14 19:09│公元股份(00264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及时间:
现场会议:2026 年 5月 14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2026 年 5月1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
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6 年 5 月 14 日(现场股
东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 至2026 年 5月 14 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黄椒路 555 号,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卢震宇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会作出的决
议合法有效。
7、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3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800,627,1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7683%。
现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784,984,6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4833%。
参加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 11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15,642,48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50%。
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11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4,312,6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57%。
出席或列席股东会的还有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
(注: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5月 8日,公司总股本为 1,229,093,871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
为 11,749,000 股,该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1,217,344,871 股。)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97,808,7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80%;反对2,791,4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87%;弃权 2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494,2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80.3084%,反对 2,791,499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9.5037%,弃权 2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879%。
2、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797,890,1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81%;反对2,731,6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12%;弃权 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575,6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80.8772%,反对 2,731,689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9.0858%,弃权 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370%。
3、审议通过了《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797,828,7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05%;反对2,771,4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62%;弃权 2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514,2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80.4481%,反对 2,771,499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9.3639%,弃权 2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879%。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97,675,4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13%;反对2,942,1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75%;弃权 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360,9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79.3770%,反对 2,942,199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0.5566%,弃权 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664%。
5、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关联股东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因此本次股东会参加本议案投票的有效表决股份总数为 6
73,828,197 股。
表决结果:同意 670,164,4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63%;反对3,487,6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76%;弃权 17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648,8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74.4018%,反对 3,487,689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4.3678%,弃权 17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2304%。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97,645,6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76%;反对2,787,9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82%;弃权 19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331,1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79.1688%,反对 2,787,999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9.4792%,弃权 19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3519%。
7、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6 年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97,675,5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13%;反对2,942,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75%;弃权 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361,0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79.3777%,反对 2,942,699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0.5601%,弃权 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622%。
8、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97,843,1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23%;反对2,775,6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67%;弃权 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528,6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80.5488%,反对 2,775,689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9.3932%,弃权 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58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97,672,7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10%;反对2,775,4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67%;弃权 17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358,2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79.3582%,反对 2,775,499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9.3919%,弃权 17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2499%。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部分厂房出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97,739,5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93%;反对2,711,6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87%;弃权 17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425,0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79.8250%,反对 2,711,689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8.9461%,弃权 175,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229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经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下称“国浩所”)指派律师徐伟民、黄轲现场见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参加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
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国浩所出具的《公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cd38f196-b295-4d39-a4db-4617236851e3.PDF
─────────┬────────────────────────────────────────────────
2026-05-14 19:09│公元股份(002641):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公元股份(002641):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a357aa51-4059-446d-b4d1-9cf1bc08e632.PDF
─────────┬────────────────────────────────────────────────
2026-04-28 15:56│公元股份(002641):2026年一季度报告
─────────┴────────────────────────────────────────────────
公元股份(002641):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fb66579-b8fc-4c26-a62b-3f9cff004ec9.PDF
─────────┬────────────────────────────────────────────────
2026-04-23 17:10│公元股份(002641):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 1—2页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6〕8435 号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公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元股份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公元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公元股份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中江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许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ec8b539-4833-4ea2-8996-cf712b8cff61.PDF
─────────┬────────────────────────────────────────────────
2026-04-23 17:10│公元股份(002641):关于全资子公司部分厂房出租的公告
─────────┴────────────────────────────────────────────────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
司部分厂房出租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20 日公告了《关于华东区域业务整合及全资子公司产线搬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截至目
前全资子公司公元管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公元”)产线全部搬迁完毕,为盘活存量资产,提高公司资产的使用效率
和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上海公元与上海先封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厂房租赁合同》,上海公元将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
康桥镇康桥东路 999 号的厂房(部分办公楼除外)对外出租,房屋租赁期为 2026 年 4月 30日(“起租日”)至 2036 年 3 月 30
日,其中免租期 5 个月,免租期从“起租日”起算,即免租期为 2026 年 4月 30日至 2026 年 9月 30 日(若实际起租日延迟,免
租期相应顺延),双方约定租赁费含税年租金合计 13,000,000 元(大写:壹仟叁佰万元整)(含 9%增值税),本合同租赁期内,租
金 3 年内不变,每 3年为一个周期,每 3年租金增长 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需经股东会审议。此次对外出租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先封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4年 12月 27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浦路 3999弄 1号
法定代表人:高永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模具制造;软件开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液气密元件及系统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未封口玻璃外壳及其他玻璃制品制造;密
封件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终端测试设备制造;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
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设计;电子元器件零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模具销售;软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
售;数字技术服务;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终端测试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主要股东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高永强 40%
先封未来(上海)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37%
先封启晟(上海)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15%
先封远景(上海)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8%
总 计 100%
经核查,上海先封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为与公司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上海先封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
前十名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公元拥有的部分厂房,座落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康桥东路999号,其中使用权面积36,51
6平米,建筑面积16,428.91平米。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资产权属状况清晰、明确,不存在产权纠纷,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亦不涉及诉讼
、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且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出租方(甲方):公元管道(上海)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上海先封科技有限公司
1、出租房屋情况: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坐落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康桥东路999号(部分办公楼除外),租赁用途:仅用于正
常合法的生产经营用途。厂房租赁面积以上海市房地产权证“沪2023浦字061268号”为准,其中使用权面积36,516平米,建筑面积16
,428.91平米,(上述面积未包括未取得产权证部分),使用权面积和建筑面积均归属于本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中乙方承租的标的房屋
(以下简称“该房屋”)。
2、租赁期限及交房: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2026年4月30日(“交房日暂定”)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该房屋租赁期为2026年4月3
0日(“起租日”)至2036年3月30日,其中免租期5个月,免租期从“起租日”起算,即免租期为2026年4月30日至2026年9月30日(若实
际起租日延迟,免租期相应顺延)。
3、租金、保证金、物业管理费和其他费用:租金: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含税年租金合计为13,000,000元(大写:【壹仟叁佰万
元整】)(含9%增值税)。
双方约定,本合同租赁期内,租金3年内不变,每3年为一个周期,每3年租金增长5%。
在租赁期内,每6个月为一个租金支付周期,并乙方应在每支付周期的上一个自然月的25号前支付下一期的6个月租金,并以此类
推(鉴于乙方为初创企业和免租期约定,本租赁合同起租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2个月租金,一期剩余的4个月租金待免租期到期后即时
支付,以后支付周期为6个月一付。如第二期租金,乙方应在2027年3月25日前支付给甲方,并以此类推);甲方则应在每期租金的支付
截止日前的3个工作日前或每期租金的支付截止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开具该期的租金发票(甲方应开具与该期租金等额的增值税
专用发票)。乙方应将每期租金如期足额支付至甲方的指定账户中。
本租赁合同签订日起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房屋相当于一个月租金的租赁保证金为(“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1,0
80,333元(大写:【壹佰零捌万叁佰叁拾叁元整】)。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出租部分房产有利于盘活公司资产,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增加收入,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将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本
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租赁价格系根据现行市场租金协商确定,符合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
六、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拟签署的租赁合同履行期限较长,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到政策、市场、环境、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计/不可抗力因素的影
响或承租方自身的情况或战略规划变化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公司将严格防范法律风险并及时跟进合同履行情况
,同时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厂房租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5df62c9-f2b2-4cbf-8f2b-5a9c3388c91c.PDF
─────────┬────────────────────────────────────────────────
2026-04-23 17:10│公元股份(002641):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
公元股份(002641):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55fd3d7-0b9c-4560-90a4-49d8c307ec77.PDF
─────────┬────────────────────────────────────────────────
2026-04-23 17:10│公元股份(00264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公元股份(00264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2c8bf22-22c2-4e3b-a378-1f295e64a74d.PDF
─────────┬────────────────────────────────────────────────
2026-04-23 17:10│公元股份(002641):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公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公司拟通过
银行、信托、证券等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且收益相对固定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自规定期限内任一时点不超过人民币 18.50亿元(含本数)。
3、特别风险提示:虽然投资产品属于风险较低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
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且收益相对固定的理财
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投资金额
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 18.5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
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公司拟通过银行、信托、证券等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中低风险且收益相对固定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内。公司保证当重大项目投资或经营需要资金时,将终止投资理财以满足其资
金需求。
5、资金来源
公司以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作为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来源。
6、实施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具体投资由财务部门负责实施。
7、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一)虽然投资产品属于风险较低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三)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主要有以下措施:
(一)公司财务部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关注投资产品的情况,分析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
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且收益相对固定的理财产品。
(三)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四)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及相关损益情况。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 18.50 亿元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且收益相对固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获得一定
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5df9dd3-c116-4bc2-97a2-d1054a615fc0.PDF
─────────┬────────────────────────────────────────────────
2026-04-23 17:10│公元股份(002641):关于预计2026年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公元股份(002641):关于预计2026年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d86994c-8df2-4a2c-b33b-137ffc10baa8.PDF
─────────┬────────────────────────────────────────────────
2026-04-23 17:09│公元股份(00264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易建辉)
─────────┴────────────────────────────────────────────────
公元股份(00264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易建辉)。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485b655-b2da-4d72-b250-678cd5c39110.PDF
─────────┬────────────────────────────────────────────────
2026-04-23 17:09│公元股份(00264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旭)
─────────┴────────────────────────────────────────────────
公元股份(00264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旭)。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fb005d6-d1bd-4a59-a5b7-0b159f6cf962.PDF
─────────┬────────────────────────────────────────────────
2026-04-23 17:09│公元股份(002641):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公元股份(002641):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f48faa0-fa91-4349-b214-51c192b0c34f.PDF
─────────┬────────────────────────────────────────────────
2026-04-23 17:07│公元股份(002641):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
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 年度
2、2025 年度可分配利润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62,491,160.63 元,
合并报表的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2,635,688,609.66 元。母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净利润 133,093,339.57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
定,按当年母公司净利润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3,309,333.96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404,985,987.71 元,减本期已分配现
金股利 60,867,243.55 元,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 2,463,902,749.77 元。
3、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1,229,093,871 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的股份数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 元(含税),每 10 股送红股 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回购专户
上已回购股份 11,749,000 股。按公司目前总股本 1,229,093,871 股扣除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 1,217,344,871 股为基数进行测算,
预计本次利润分配派发现金股利 24,346,897.42 元,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金额为准。上述现金红利派发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继续留
存公司用于支持经营发展。
4、2025 年度现金分红情况说明
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获得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24,346,897.42 元(2025 年度公司未
进行季度和半年度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8.96%。
(二)本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若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保持每股分配
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4,346,897.42 60,867,243.55 121,734,487.1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62,491,160.63 190,442,233.21 362,904,414.76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2,635,688,609.66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2,463,902,749.77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06,948,628.07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205,279,269.5333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06,948,628.07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是 ?否
则》第 9.8.1 条第(九)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三年(2023-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206,948,628.07 元,占最近三年平均净利润的 100.81%,因此公司不触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公司提出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国内外经济环境、塑料管道行业目前的发展状况,以及本公司的实际经营
情况和发展规划,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与公司经营业
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公司 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经
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
为 103,450.97 万元、110,511.34 万元,分别占其总资产的 12.30%、13.51%,均低于 50%。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2026 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e5712ee-6262-433e-8b6f-0c813e6b3830.PDF
─────────┬────────────────────────────────────────────────
2026-04-23 17:07│公元股份(00264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公元股份(00264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92fe5af-713f-4c8b-979c-d3c5f8050ff2.PDF
─────────┬────────────────────────────────────────────────
2026-04-23 17:07│公元股份(002641):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特别提示: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2026年 4月 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 人
2025 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2,363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2025 年(经审计) 业务收入总额 29.88 亿元
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6.01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5.47 亿元
2024 年上市公司 客户家数 756 家
(含 A、B股)审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
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
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
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
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78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5 年末,
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
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投资 华仪电 2024年 3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华仪电气 已完结(天健会计师事
者 气、东海 6 日 2017 年度、2019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 务所需在 5%的范围内
证券、天 因华仪电气涉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 与华仪电气承担连带
健 券虚假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 责任,天健会计师事务
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所已按期履行判决)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 年 1月 1日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次、监督管
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13 次,纪律处分 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5 人次、
监督管理措施 6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42 人次、纪律处分 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中江,2003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
2023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许超,2018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 年起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邱鸿,199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 100万元,2026年度审计费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
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商定其年度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
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并对 2025年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质,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
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况,且为公司连续提供多年审计服务,对公司有较为深入的了解,在满足
独立性要求的前提下,有利于执行相对高质高效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建议董事会向股东会提请续聘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的有
关规定对公司进行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
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
司会计报表的审计等相关工作,聘用期限为一年。
3、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 202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3a78464-f79d-4c7f-a736-01bbbf63589f.PDF
─────────┬────────────────────────────────────────────────
2026-04-23 17:07│公元股份(002641):2025年年度报告
─────────┴────────────────────────────────────────────────
公元股份(002641):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cf3ef61-6df5-4b9b-a767-b146189a00ba.PDF
─────────┬────────────────────────────────────────────────
2026-04-23 17:07│公元股份(002641):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就在任独立董事王旭、肖燕、易建辉的独
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王旭、肖燕、易建辉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等内容,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独立董
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147829b-cd14-44ef-b0c3-399a547c57e8.PDF
─────────┬────────────────────────────────────────────────
2026-04-23 17:07│公元股份(00264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第 19 号>的通知》(财会〔2025〕32 号)的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背景及原因
财政部于2025年 12月 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 号),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
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
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
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
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9ead758-1518-4cdc-95cd-c7d26b41a261.PDF
─────────┬────────────────────────────────────────────────
2026-04-23 17:07│公元股份(002641):关于控股子公司浙江公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的提示性公告
─────────┴────────────────────────────────────────────────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公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元新能”,证券代码“87
4007”)系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创新层的挂牌公司。公元新能于 2026 年 4月 2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了《20
25 年年度报告》,以下为公元新能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经审计):
一、盈利能力
单位:元
本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 935,344,116.88 920,941,556.68 1.56%
毛利率% 5.44% 7.66%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615,764.49 2,304,143.07 -473.92%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7,624,557.19 -3,897,001.69 -352.26%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 -2.25% 0.59% -
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
算)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 -4.61% -1.01% -
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基本每股收益 -0.06 0.02 -
二、偿债能力
单位:元
本期期末 上年期末 增减比例%
资产总计 948,632,184.02 1,005,975,435.26 -5.70%
负债总计 572,831,021.95 616,808,519.87 -7.13%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75,801,162.07 389,166,915.39 -3.43%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2.70 2.80 -3.57%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6.39% 57.17% -
资产负债率%(合并) 60.38% 61.31% -
流动比率 1.23 1.19 -
利息保障倍数 -8.76 44.93 -
三、 营运情况
单位:元
本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048,795.39 -18,517,509.89 56.53%
应收账款周转率 4.43 5.04 -
存货周转率 4.39 4.83 -
四、成长情况
本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总资产增长率% -5.7% 17.93% -
营业收入增长率% 1.56% -4.46% -
净利润增长率% -473.92% -95.30% -
公元新能《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 2026 年 4 月 23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c)
的相关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6d9dc6a-e654-4103-845c-46087b2d3bc4.PDF
─────────┬────────────────────────────────────────────────
2026-04-23 17:07│公元股份(002641):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
开展 PVC、PE、PP 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以有效规避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
2、交易品种:PVC、PE、PP 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
3、交易工具及交易场所:在国内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期货、期权合约。
4、投资金额: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原材料需求,并秉承谨慎原则,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 PVC、PE、PP 期货期权套
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及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
)不超过人民币 6,600 万元(其中 PVC 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总额度为5,600万元;PE/PP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总额度为1,000 万
元),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额度在审批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
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5、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
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6、特别风险提示:PVC、PE、PP 树脂是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而其价格波动很大,给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了较大影响。公
司开展 PVC、PE、PP 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
主要是用来回避现货交易中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1、开展投资目的
PVC、PE、PP 树脂是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而其价格波动很大,给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了较大影响。为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
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 PVC、PE、PP 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以有效规避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
2、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原材料需求,并秉承谨慎原则,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 PVC、PE、PP 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保
证金及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
6,600 万元(其中 PVC 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总额度为5,600 万元;PE/PP 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总额度为 1,000 万元),且任
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额度在审批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
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3、交易方式
公司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通过在国内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 PVC 、PE、PP 等商品期货
、期权合约。
4、交易期限
本次开展 PVC、PE、PP 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实施期限为:自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
之日止。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但该笔交易额度纳入下一个审批有效期计
算。
5、资金来源
本次开展 PVC、PE、PP 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2026 年 4月 22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
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金拟开展 PVC、PE、PP 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及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
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 6,600 万元(其中 PVC 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总
额度为5,600 万元;PE/PP 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总额度为 1,000 万元),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商品期货
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事项需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构成关联交
易。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从事套期保值为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主要是用来回避现货交易中价格波动所
带来的风险。但同时也可能存在以下主要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期权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投资损失。
2、流动性风险:可能因为成交不活跃,造成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性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并不是简单的买或卖,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资金风险:期货期权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行情急剧变化,可能造成企业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
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5、操作风险:由于错误或不完善的操作造成错单给公司带来损失。
6、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二)交易风控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期货持仓量不超过套期保值的现货量,持仓时间应与
现货保值所需的计价期相匹配。
2、合理选择期货期权保值月份。重点关注期货期权交易情况,合理选择合约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3、合理计划和安排使用保证金,保证套期保值过程正常进行;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操作人每日密切关注套期保值头寸持仓风
险,按照期货交易所及期货公司、大宗交易的要求及时做好保证金的追加工作。当出现由于保证金不足将被强行平仓的情况时,公司
启动快速决策机制,直接调拨资金追加保证金。
4、严格按照《公元股份有限公司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合理设置套期保值业务组织机构,建立岗位
责任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并及时识别相关的内部控制缺陷并采取补救措施。
5、建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保证交易系统正常运行,当发生错单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处理。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发布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
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商品期货期权
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6f61e4e-7733-4dce-8b8c-6942246be2ec.PDF
─────────┬────────────────────────────────────────────────
2026-04-23 17:07│公元股份(002641):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公元股份(002641):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0af63c3-b932-4b3e-8b8b-f21d356c56e5.PDF
─────────┬────────────────────────────────────────────────
2026-04-23 17:07│公元股份(002641):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公元股份(002641):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c2e70fe-b100-4733-af46-5bd09edcdebb.PDF
─────────┬────────────────────────────────────────────────
2026-04-23 17:07│公元股份(002641):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公元股份(002641):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5f78da2-650a-408d-9124-ba32bf085ae5.PDF
─────────┬────────────────────────────────────────────────
2026-04-23 17:07│公元股份(002641):2025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公元股份(002641):2025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8846e24-81e4-4f4a-984c-547e2716f070.PDF
─────────┬────────────────────────────────────────────────
2026-04-23 17:07│公元股份(002641):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公元股份(002641):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057d0e3-72d6-417e-be7a-3af4fd58c26f.PDF
─────────┬────────────────────────────────────────────────
2026-04-23 17:07│公元股份(002641):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一、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概况
1、套期保值的目的
PVC、PE、PP 树脂是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而其价格波动很大,给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了较大影响。为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
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 PVC、PE、PP 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以有效规避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
2、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原材料需求,并秉承谨慎原则,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 PVC、PE、PP 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保
证金及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
6,600 万元(其中 PVC 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总额度为5,600 万元;PE/PP 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总额度为 1,000 万元),且任
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额度在审批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
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3、交易方式
公司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通过在国内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 PVC、PE、PP 等商品期货
、期权合约。
4、交易期限
本次开展 PVC、PE、PP 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实施期限为:自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
之日止。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但该笔交易额度纳入下一个审批有效期计
算。
5、资金来源
本次开展 PVC、PE、PP 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的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生产经营中原材料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
套利交易。实际经营过程中,PVC、PE、PP 作为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受供求关系影响,其价格波动较大,为规避价格波动给公司生产
经营带来的影响,公司拟在期货市场按照与现货品种相同、月份相近、方向相反、数量相当的原则进行套期保值,达到锁定原材料成
本,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制度,具有与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保证金相匹配的
自有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和公司《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
因此,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是有利的。
三、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从事套期保值为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主要是用来回避现货交易中价格波动所
带来的风险。但同时也可能存在以下主要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期权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投资损失。
2、流动性风险:可能因为成交不活跃,造成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性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并不是简单的买或卖,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资金风险:期货期权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行情急剧变化,可能造成企业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
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5、操作风险:由于错误或不完善的操作造成错单给公司带来损失。
6、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四、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期货持仓量不超过套期保值的现货量,持仓时间应与
现货保值所需的计价期相匹配。
2、合理选择期货期权保值月份。重点关注期货期权交易情况,合理选择合约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3、合理计划和安排使用保证金,保证套期保值过程正常进行;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操作人每日密切关注套期保值头寸持仓风
险,按照期货交易所及期货公司、大宗交易的要求及时做好保证金的追加工作。当出现由于保证金不足将被强行平仓的情况时,公司
启动快速决策机制,直接调拨资金追加保证金。
4、严格按照《公元股份有限公司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合理设置套期保值业务组织机构,建立岗位
责任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并及时识别相关的内部控制缺陷并采取补救措施。
5、建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保证交易系统正常运行,当发生错单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处理。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发布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
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商品期货期权
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结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生产经营中产品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
交易,相关业务审批流程、风险防控和管理措施到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借助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
风险对冲功能,利用套期保值工具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稳定利润水平,有利于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综上,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71d0e00-7456-42cf-b0de-9a3dba3b7a64.PDF
─────────┬────────────────────────────────────────────────
2026-04-23 17:07│公元股份(00264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公元股份(00264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176f8d2-4913-45ae-b6f5-a703da012a95.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9│公元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23309.PDF
─────────┬────────────────────────────────────────────────
2026-04-24│公元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59481.PDF
─────────┬────────────────────────────────────────────────
2025-10-28│公元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39884.PDF
─────────┬────────────────────────────────────────────────
2025-08-28│公元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93376.PDF
─────────┬────────────────────────────────────────────────
2025-04-29│公元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60140.PDF
─────────┬────────────────────────────────────────────────
2025-04-24│公元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40128.PDF
─────────┬────────────────────────────────────────────────
2024-10-29│公元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37172.PDF
─────────┬────────────────────────────────────────────────
2024-08-28│公元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1003247.PDF
─────────┬────────────────────────────────────────────────
2024-04-30│公元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03034.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