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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643(万润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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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643 万润股份 更新日期:2024-04-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0 00:00│万润股份(002643):关于与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24年度计划的公告 ─────────┴──────────────────────────────────────────────── 万润股份(002643):关于与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24年度计划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9/645e19ba-cf88-43f9-a0fe-541b78628a22.PDF ─────────┬──────────────────────────────────────────────── 2024-04-20 00:00│万润股份(002643):2023年年度报告 ─────────┴──────────────────────────────────────────────── 万润股份(002643):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9/8e3e4c2e-4811-4ac2-bf0e-1900ce050d34.PDF ─────────┬──────────────────────────────────────────────── 2024-04-20 00:00│万润股份(002643):第六届董事会关于追溯调整财务报表的专项说明 ─────────┴──────────────────────────────────────────────── 一、本次追溯调整的概述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11),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 号》的要求对 2022 年和 2021 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追溯调整。 二、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 202 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此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要求,对于在首 次施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 年 1 月 1 日)因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 用权资产,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 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 2022 年 1 月 1 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三、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累积影响调整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度 调整前 会计政策变更影响 调整后 金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3,577,274.96 6,100,345.41 119,677,620.37 递延所得税负债 9,870,824.84 6,542,567.82 16,413,392.66 盈余公积 379,862,056.54 -44,589.63 379,817,466.91 未分配利润 2,627,373,623.49 -399,054.14 2,626,974,569.35 少数股东权益 497,955,640.33 1,421.36 497,957,061.69 所得税费用 126,556,742.34 -24,747.68 126,531,994.6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721,315,028.77 18,547.67 721,333,576.44 者的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102,823,678.67 6,200.01 102,829,878.68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 调整前 会计政策变更影响 调整后 金额 盈余公积 337,169,994.51 -42,230.26 337,127,764.25 未分配利润 2,185,964,461.58 -419,961.18 2,185,544,500.40 少数股东权益 415,372,135.79 -4,778.65 415,367,357.14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以前报告期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是合理的,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 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9/ffce5b52-a150-4290-95af-a629b5c38ef7.PDF ─────────┬──────────────────────────────────────────────── 2024-04-20 00:00│万润股份(00264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万润股份(00264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9/0d7fe9f4-7c6c-4bc3-a209-30fc60d0cc42.PDF ─────────┬──────────────────────────────────────────────── 2024-04-20 00:00│万润股份(002643):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万润股份(002643):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9/6618edc1-74ef-478c-971f-e01cc5670123.PDF ─────────┬──────────────────────────────────────────────── 2024-04-20 00:00│万润股份(002643):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中节能万润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润股份”)《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现将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度履职情况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始建于1994年3月,2013年12月完成转制,取得《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同意设立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批复》(京财会许可[2013]0079号)。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1号楼1门701-704。 5、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 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资产评估;法律、法规规 定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 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中天运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及相关业务审计资格,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2023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万润股份: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天运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2、2023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万润股份:关于续聘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3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万润股份: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决定续聘中天运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三、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中天运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要求,审计了公 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 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及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同时对公司在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 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出具专项说明。 经审计,中天运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 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天运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在执行 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天运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 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中天运相关情况进行审查,认为中天运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具备证券、期货及相关业务审计资 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 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2023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万润股份: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天运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2、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中天运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就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 范围、工作安排、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督促中天运按照工 作进度及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充分发挥了监督审查作用。 中天运出具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与中天运就2023年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在审计过程中的关注 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 3、2024年4月1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2023年,中天运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开展各项审计工作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认真履行《审计业务约定 书》规定的责任与义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 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2023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 ,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 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0/4af505cc-0bfe-4828-bc69-c1fdead99596.PDF ─────────┬──────────────────────────────────────────────── 2024-04-20 00:00│万润股份(002643):关于举行2023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已于 2024年 4 月 20 日披露,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经营情况,公司将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星期一)下午 15:00~17:00 通过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 供的网络平台举行 2023 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 /ir.p5w.net 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公司人员有:董事长黄以武先生、独立董事崔志娟女士、财务负责人高斌先生、董事会秘书于书敏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现就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 者征集相关问题。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星期日)17:00 前访问 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 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 2023 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9/10c50576-c1fd-4bac-bbb3-8f66271d7f66.PDF ─────────┬──────────────────────────────────────────────── 2024-04-20 00:00│万润股份(002643):关于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金融业务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 万润股份(002643):关于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金融业务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9/17919597-4fa3-4f50-b8c6-7b43b71a30c2.PDF ─────────┬──────────────────────────────────────────────── 2024-04-20 00:00│万润股份(002643):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万润股份(002643):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0/97e470ae-2db9-4db7-9ea4-215ff85119b4.PDF ─────────┬──────────────────────────────────────────────── 2024-04-20 00:00│万润股份(002643):第六届监事会关于追溯调整财务报表的专项说明 ─────────┴──────────────────────────────────────────────── 一、本次追溯调整的概述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11),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 号》的要求对 2022 年和 2021 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追溯调整。 二、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 202 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此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要求,对于在首 次施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 年 1 月 1 日)因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 用权资产,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 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 2022 年 1 月 1 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三、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累积影响调整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度 调整前 会计政策变更影响 调整后 金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3,577,274.96 6,100,345.41 119,677,620.37 递延所得税负债 9,870,824.84 6,542,567.82 16,413,392.66 盈余公积 379,862,056.54 -44,589.63 379,817,466.91 未分配利润 2,627,373,623.49 -399,054.14 2,626,974,569.35 少数股东权益 497,955,640.33 1,421.36 497,957,061.69 所得税费用 126,556,742.34 -24,747.68 126,531,994.6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721,315,028.77 18,547.67 721,333,576.44 者的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102,823,678.67 6,200.01 102,829,878.68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 调整前 会计政策变更影响 调整后 金额 盈余公积 337,169,994.51 -42,230.26 337,127,764.25 未分配利润 2,185,964,461.58 -419,961.18 2,185,544,500.40 少数股东权益 415,372,135.79 -4,778.65 415,367,357.14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以前报告期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是合理的,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 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9/116d6b45-159e-4cda-b841-cb58df140fa4.PDF ─────────┬──────────────────────────────────────────────── 2024-04-20 00:00│万润股份(002643):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 万润股份(002643):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9/094cf720-442f-4287-ba1f-576dc1323690.PDF ─────────┬──────────────────────────────────────────────── 2024-04-20 00:00│万润股份(002643):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万润股份(002643):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9/8629c6aa-226a-42c4-b538-cef736e821c6.PDF ─────────┬──────────────────────────────────────────────── 2024-04-20 00:00│万润股份(002643):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万润股份(002643):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0/2afa96af-e553-4f10-8f22-4a1a6ad1b270.PDF ─────────┬──────────────────────────────────────────────── 2024-04-20 00:00│万润股份(00264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4年4月)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 进提高公司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并于会议召开三日前通知全体独立 董事;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知可不受上述时限限制。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召开临时会议,临时会议不受通知时限的限 制。 会议通知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 (二)会议需要讨论的议题; (三)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由 2/3 以上的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独立董事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 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委托出席视同出席。如有需要,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议题涉及 的相关人员可以列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通过现场、通讯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 决方式包括举手表决、书面表决等。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 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第六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四)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六)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独立董事行使前款第(一)至第(三)项所列职权的 ,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过半数同意。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第一款所列职权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的,公司应当披露具体情况和理由。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根据需要研究讨论公司其他事项。 第八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充分反映与会人员对所审议事项提出的意见。 会议记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独立董事的姓名以及委托出席情况; (三)会议议程; (四)表决方式及表决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同意、反对或弃权的票数)。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和记录人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第九条 独立董事应在专门会议中发表明确意见,意见类型包括同意、反对及其理由、弃权及其理由。 对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时,独立意见应包括如下内容: (一)所讨论事项的基本情况; (二)发表意见的依据,包括所履行的程序、核查的文件、现场检查的内容等; (三)所讨论事项的合法合规性; (四)对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影响、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公司采取的措施是否有效; (五)发表的结论性意见。意见类型包括同意、保留意见及其理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和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所发表的意见 应当明确、清楚。 第十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提供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专门人员协助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的召开。 公司应当保障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前向其提供必备材料,组织或者配合开展实地考察等工作。公司应当承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要求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其他职权时所需的费用。 第十一条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和列席人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十二条 独立董事向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其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时,年度述职报告应当包括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第十三条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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