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bit.cn-股比特.中国

查股网

 
002645(华宏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002645 华宏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3 17:23 │华宏科技(002645):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 │2026-07-01 00:00 │华宏科技(002645):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 │2026-06-08 16:36 │华宏科技(002645):华宏科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 ├─────────┼──────────────────────────────────────────────┤ │2026-06-04 16:33 │华宏科技(00264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 │2026-05-30 00:00 │华宏科技(002645):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5-25 17:15 │华宏科技(002645):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5-20 00:00 │华宏科技(002645):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5-15 19:37 │华宏科技(002645):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 │ │公告 │ ├─────────┼──────────────────────────────────────────────┤ │2026-05-15 19:36 │华宏科技(002645):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 │2026-05-15 19:34 │华宏科技(002645):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 2026-07-13 17:23│华宏科技(002645):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32,000 ~ 36,000 7,963.28 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 301.84% ~ 352.0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31,000 ~ 35,000 5,953.29 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 420.72% ~ 487.91% 基本每股收益(元/ 0.4249 ~ 0.4780 0.1385 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6 年上半年,受益于行业政策及下游需求提振,国内主要稀土产品价格稳步上行。公司稀土资源综合利用板块紧抓市场机遇 ,充分发挥产能规模、成本管控及工艺技术等综合优势,持续优化供、产、销协同与库存管理策略,有效推动了该板块盈利能力的充 分释放。 公司持续深化稀土产业链布局,下游稀土永磁材料业务稳步拓展。受益于新能源汽车、风电、工业自动化等终端领域的稳定需求 ,该板块业务规模持续扩容,收入与产品结构不断优化,成为业绩增长的重要补充。 四、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发现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bcf6a804-fa1c-491e-8cd8-4e692657137f.PDF ─────────┬──────────────────────────────────────────────── 2026-07-01 00:00│华宏科技(002645):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华宏科技(002645):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3ac6a2d4-d4d9-4727-95d7-08e2a8841aa1.PDF ─────────┬──────────────────────────────────────────────── 2026-06-08 16:36│华宏科技(002645):华宏科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 华宏科技(002645):华宏科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33095236-ca92-48bf-839d-294c67617d96.PDF ─────────┬──────────────────────────────────────────────── 2026-06-04 16:33│华宏科技(00264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华宏科技;证券代码:002645)股票交易价格于 2026 年 6月 2 日、2026 年 6月 3日、2026年 6月 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公司自查和问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 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 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 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 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a1ad769b-bfaa-417c-85e8-441b84f6f2d9.PDF ─────────┬──────────────────────────────────────────────── 2026-05-30 00:00│华宏科技(002645):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1.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5 年 12 月 31日公司总股本 627,600,36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 元(含税),共计分配 62,760,036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不送红股。同时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股,共计转增 125,520,072股。 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如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由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授予或者股票期权行权、可转债转股 、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情况为准。 2.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27,600,36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 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 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 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转增2.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627,600,36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753,120,432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月 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6 年 6月 5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 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 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49 江苏华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 08*****723 江苏华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3 00*****370 胡士勇 4 01*****181 胡士清 5 00*****258 胡品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月 27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月 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6 年 6月 5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变动前 本次变动(资 变动后 本公积转增 数量(股) 比例 股本)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 60,755,788 9.68% 12,151,158 72,906,946 9.68% 通股/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60,755,788 9.68% 12,151,158 72,906,946 9.68% 二、无限售条件 566,844,572 90.32% 113,368,914 680,213,486 90.32% 流通股 三、总股本 627,600,360 100.00% 125,520,072 753,120,432 100.00% 注: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 八、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753,120,432 股摊薄计算,2025 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27 元。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澄杨路 1118 号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联系人:周晨磊 咨询电话:0510-80629685 传真电话:0510-80629683 十、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8299ef9d-aeff-4bed-85a5-16eada384efe.PDF ─────────┬──────────────────────────────────────────────── 2026-05-25 17:15│华宏科技(002645):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审议情况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宏科技”)于 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并于20 26年 5月15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与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陵支行(以下简称“赣州银行庐陵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被担保方为吉安鑫泰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泰科技”),就鑫泰科技向赣州银行庐陵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最高限额为 5 ,000 万元。公司与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水支行(以下简称“赣州银行吉水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被担保方为吉 水金诚新材料加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水金诚”),就吉水金诚向赣州银行吉水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 保最高限额为 6,305 万元。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鑫泰科技、吉水金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鑫泰科技) 保证人: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陵支行 债务人:吉安鑫泰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最高限额:人民币 5,000 万元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以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及乙方为实现贷 款债权所发生的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拍卖费和其他应付费用。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叁年,自债务履行期届满(包括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计算。如分期还款的,从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吉水金诚) 保证人: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水支行 债务人:吉水金诚新材料加工有限公司 担保最高限额:人民币 6,305 万元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以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及乙方为实现贷 款债权所发生的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拍卖费和其他应付费用。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叁年,自债务履行期届满(包括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计算。如分期还款的,从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142,285万元人民币,占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5. 19%;公司不存在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鑫泰科技) 2、《最高额保证合同》(吉水金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7aaa3cb8-c542-4fab-9016-67c78527d593.PDF ─────────┬──────────────────────────────────────────────── 2026-05-20 00:00│华宏科技(002645):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审议情况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宏科技”)于 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并于20 26年 5月15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被担保方为包头市华宏新材料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包头华宏”),就包头华宏向中信银行申请的 14,9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包头华宏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 保证人: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债务人:包头市华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债权额:人民币 14,900 万元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 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 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140,98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4. 87%;公司不存在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244872b5-e43c-44d1-8709-0d57e41699fe.PDF ─────────┬──────────────────────────────────────────────── 2026-05-15 19:37│华宏科技(002645):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15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八届董事会 3名 非独立董事和 3名独立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并聘任 了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1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同意选举刘卫华先生出任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已顺利完成,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 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3名、独立董事 3名、职工董事 1名,具体成员如下: 1、非独立董事:胡品贤女士(董事长)、朱大勇先生、周世杰先生 2、职工董事:刘卫华先生 3、独立董事:王晓宏女士、吉书成先生、岳明先生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 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其组成委员 主任委员(召集人) 委员 委员 战略委员会 胡品贤 岳明 朱大勇 审计委员会 王晓宏 吉书成 胡品贤 提名委员会 岳明 吉书成 刘卫华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吉书成 王晓宏 周世杰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人情况 1、总裁:朱大勇先生 2、副总裁:刘卫华先生、周世杰先生、陈方明先生 3、财务负责人:周敏女士 4、董事会秘书:周晨磊先生 5、内部审计负责人:汪立先生 6、证券事务代表:赵宇婷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相关职责必须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 道德和个人品德,其任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周晨磊 赵宇婷 办公地址 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澄杨路 1118 号 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澄杨路 1118 号 传真 0510-80629683 0510-80629683 电话 0510-80629685 0510-80629685 电子信箱 hhkj@hhyyjx.com hhkj@hhyyjx.com 三、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1、公司本次换届完成后,胡士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胡品龙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副总 裁职务,仍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斌先生、杨文浩先生因任期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士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5,126,345 股,胡品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557,100 股 ,刘斌先生、杨文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胡士勇先生、胡品龙先生届满离任后,其股份变 动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执行。 2、公司本次换届完成后,曹吾娟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仍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吾娟女 士持有公司股份 200,000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曹吾娟女士届满离任后,其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be806bd2-a35b-4ee0-a2fd-fb5b0c7066c8.PDF ─────────┬──────────────────────────────────────────────── 2026-05-15 19:36│华宏科技(002645):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5月 12 日以书面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方 式发出通知。会议于 2026 年5 月 15 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召集并推举胡品贤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 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选举胡品贤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选举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2.1 选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同意选举胡品贤、岳明、朱大勇为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胡品贤女士担任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 选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同意选举王晓宏、吉书成、胡品贤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由王晓宏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 选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同意选举岳明、吉书成、刘卫华为提名委员会委员,由岳明先生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4 选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同意选举吉书成、王晓宏、周世杰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吉书成先生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朱大勇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周晨磊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刘卫华先生、周世杰先生、陈方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周敏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均与本 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汪立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赵宇婷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6e2ff2a8-083b-465f-9461-351e21013a09.PDF ─────────┬──────────────────────────────────────────────── 2026-05-15 19:34│华宏科技(002645):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华宏科技(002645):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f9c62e9b-a146-491d-871e-c5e582db174b.PDF ─────────┬──────────────────────────────────────────────── 2026-05-15 19:34│华宏科技(002645):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 华宏科技(002645):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6f41225a-b6c1-4779-a0f0-f2754c86ef39.PDF ─────────┬──────────────────────────────────────────────── 2026-05-14 15:55│华宏科技(002645):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审议情况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宏科技”)于 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并于20 25年 5月23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 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5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与宁波余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余姚农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被担保方为浙江中杭新材 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中杭”),就浙江中杭向余姚农商行申请的 3,900 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浙江中杭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宁波余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浙江中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最高债权额:人民币 3,900 万元 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所产生的债权人的所有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包含罚息、复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延迟履行 期间的债务利息等)、融资过程中发生的垫付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应付费用和实现债权及担保权利的费用等。实现债权及担保 权利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催讨差旅费和其他合理费用。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本合保证期间根据各笔融资分别确定,即各笔融资的保证期间自该笔融资债务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126,08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1. 19%;公司不存在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970ba219-10bd-4c94-a4a7-02776a24957f.PDF ─────────┬──────────────────────────────────────────────── 2026-05-11 17:12│华宏科技(002645):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并再质押的公告 ─────────┴──────────────────────────────────────────────── 华宏科技(002645):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并再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72acb703-b8ac-403f-b3be-d782c5c9a11a.PDF ─────────┬──────────────────────────────────────────────── 2026-04-30 00:00│华宏科技(002645):2026年一季度报告 ─────────┴──────────────────────────────────────────────── 华宏科技(002645):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967941fa-b4bf-45e9-9d41-511ebcca50d7.PDF ─────────┬──────────────────────────────────────────────── 2026-04-27 16:50│华宏科技(002645):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审议情况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宏科技”)于 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并于20 25年 5月23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 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5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与宁波慈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慈溪农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被担保方为宁波中杭磁业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杭磁业”),就中杭磁业向慈溪农商行申请的 4,900 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中杭磁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宁波慈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宁波中杭磁业有限公司 担保最高债权额:人民币 4,900 万元 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所产生的债权人的所有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包含罚息、复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延迟履行 期间的债务利息等)、融资过程中发生的垫付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应付费用和实现债权及担保权利的费用等,实现债权及担保 权利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催讨差旅费和其他合理费用。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本合保证期间根据各笔融资分别确定,即各笔融资的保证期间自该笔融资债务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126,08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1. 19%;公司不存在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5ae8e27-0d60-4187-8539-e289559fde3a.PDF ─────────┬──────────────────────────────────────────────── 2026-04-23 18:24│华宏科技(002645):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 ─────────┴────────────────────────────────────────────────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编号:2026-020)(以下简称“会议通知”)。经事后核查发现,对会议通知中部分内容予以更正,具体内容如下: 更正前公告内容: 二、会议审议事项 …… 2、上述提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于 2026 年 4月22 日刊登的相关内容。 上述提案需逐项表决,提案 3.00、5.00、6.00、7.00、8.00、9.00、10.00、11.00、12.00、13.00、14.00、15.00、16.00、17 .00、18.00 作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 17.00、18.00 采用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3 人)、独立董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提案 18.00 所述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 进行表决。 更正后公告内容: 二、会议审议事项 …… 2、上述提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于 2026 年 4月22 日刊登的相关内容。 上述提案需逐项表决,提案 11.00、13.00、14.00 作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提案 17.00、18.00 采用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3 人)、独立董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提案 18.00 所述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 进行表决。 除上述更正外,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中的其他内容不变。对本次更正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 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73fbdbf-56c4-40c6-9218-012b0d92c99b.PDF ─────────┬──────────────────────────────────────────────── 2026-04-23 18:24│华宏科技(002645):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更正后) ─────────┴──────────────────────────────────────────────── 华宏科技(002645):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更正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2fa73f2-0029-4cd8-96fe-2bb0a9a81fef.PDF ─────────┬──────────────────────────────────────────────── 2026-04-21 20:26│华宏科技(002645):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宏科技”)于 2026年 4月 20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期末净资产的 20%(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 情况如下: 一、本次授权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条件。 2、发行股票的类型、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 1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 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 3、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在中国证监会做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发行对象不 超过 35 名(含 35 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 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 票。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 A股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6、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 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7、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8、限售期安排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 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 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9、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主板上市交易。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 的一切事宜,决定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 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 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 ,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 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发行政策发生变 化时,可酌情决定对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延期实施或者撤销发行申请,或者按照新的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 整;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全部事宜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经年度股东会授权上述 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后续进展公司将及时履 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e121d595-06ef-4230-8921-85e6fb858e98.PDF ─────────┬──────────────────────────────────────────────── 2026-04-21 20:22│华宏科技(002645):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 华宏科技(002645):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28f37df6-6bcb-4ed2-a9c4-4f07121605bf.PDF ─────────┬──────────────────────────────────────────────── 2026-04-21 20:22│华宏科技(002645):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公告 ─────────┴────────────────────────────────────────────────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6年 5月 19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将 由 3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以及 1名职工董事组成,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026 年 4月 19 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经公司与会职工代 表认真审议和表决,同意选举刘卫华先生(简历附后)出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刘卫华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ce5c54c6-eeab-4925-b2eb-535eefee42b2.PDF ─────────┬──────────────────────────────────────────────── 2026-04-21 20:22│华宏科技(00264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5年 12月 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财会〔2025〕32号), 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 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 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内容。 本公司自 2026年 1月 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规定。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的内容要求,执行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 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执行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于 2026 年 1月 1 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五)会计政策变更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 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bc4d4604-45ad-4361-9c2c-ae97db1070a6.PDF ─────────┬──────────────────────────────────────────────── 2026-04-21 20:22│华宏科技(002645):未来三年(2026-2028)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为完善和健全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回报及分红制度,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 机制,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了《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的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规定,并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在 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以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为基本原则,确 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并据此制定一定期间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划,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 二、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 贷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科学、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 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的具体分红规划 (一)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凡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 进行利润分配;如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后,公司仍留有可供分配的利润,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 时,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二)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1)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现金分红的比例 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应当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如公司追加中期现金分红 ,则中期分红比例不少于当期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当期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母公司或者合并报表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较 小者。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 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满足上述条件的重大资金支出安排须由董事会审议后 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3、股票股利分配的具体条件 若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持续增长,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与净资产规模不匹配时,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 方案。 4、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有可供分配的利润的前提下,原则上公司应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于年度股东会通过后二个月内进行;公司可以根据生 产经营及资金需求状况实施中期现金利润分配,于股东会通过后二个月内进行。 (三)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办公室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 论,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独 立董事应当就董事会办公室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 审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公司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 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开通专线电话、董事会秘书信箱及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平台等)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四、股东回报规划的调整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制定规划,具体根据年度的经营业绩、资金状况、投资计划及经济环境等情况 ,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的意见制定或调整股东回报规划。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时 ,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公司修改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以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注重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调整后的利润分 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 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 五、未尽事宜及生效机制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52b2f36b-c280-41c9-b7e5-ee15147451aa.PDF ─────────┬──────────────────────────────────────────────── 2026-04-21 20:22│华宏科技(002645):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吉书成) ─────────┴──────────────────────────────────────────────── 提名人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吉书成为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8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 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8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 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 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 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7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 ,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是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是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是 □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 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 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0d096fe9-03ff-4d43-89e6-03abde60c72d.PDF ─────────┬──────────────────────────────────────────────── 2026-04-21 20:22│华宏科技(002645):关于公司申请买方信贷额度的公告 ─────────┴────────────────────────────────────────────────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申请买方信贷额度的议案》。因对外销售产品的需要,公司拟申请不超过 5,000 万元的信贷额度,为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 公司客户因购买公司产品而向银行发生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项业务自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授权管 理层在不超过 5,000 万元的额度内具体实施。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符合条件的公司客户,包括最终使用者(非自然人)、经销商。 二、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公司对购买公司产品的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金额累计不超过 5000 万元。符合条件的信誉良好的公司客 户(借款人)可以在上述买方信贷额度内向银行申请贷款。贷款金额、利率等具体内容以银行与借款人签署的具体借款合同为准。银 行在上述买方信贷额度内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由公司提供担保。 具体业务发生时,公司授权管理层在不超过 5000 万元的额度内具体实施。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对上述 5000 万元人民币买方信 贷额度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1、该信贷额度仅为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对公司经营层的授权额度,具体合作银行及业务操作流程尚未确定,公司相关部门将根 据此授权额度与相关金融机构进行接洽合作。 2、公司在实际为客户因购买公司产品而向银行发生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时,将根据公司相关内控管理制度规定,要求 客户提供反担保等保证性措施,以降低此项业务风险。 本次公司申请的买方信贷额度有效期自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买方信贷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不超过 5,000 万元的信贷额 度,为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公司客户因购买公司产品而向银行发生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授权管理层在不超过5,000 万元 额度内具体实施。本次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余额合计为 0 元。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82da7411-fffa-49e0-8ee5-b41a644d6fb9.PDF ─────────┬──────────────────────────────────────────────── 2026-04-21 20:22│华宏科技(002645):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晓宏) ─────────┴──────────────────────────────────────────────── 提名人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王晓宏为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8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 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8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 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 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 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7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 ,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是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是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是 □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 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 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42e06c23-355c-416f-8e0b-d79c8dca761a.PDF ─────────┬──────────────────────────────────────────────── 2026-04-21 20:22│华宏科技(002645):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 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要求,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恪尽职守,审慎履行对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 1982 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所之一,2013 年 9月 18 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 5-1001 室,首席合伙人张彩斌。 截至 2025 年末,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 56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312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72 人。 公证天业2025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29,306.46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4,980.16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5,706.31 万元。2025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 80 家,审计收费总额 8,548.62 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5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5月 23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公证天业会计师 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 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31 日按照《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 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年度审计工作执行过程中,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项目组人员构成、审计工作安排、年度审计重点 、风险评估及内控测试、审计意见等事项与公司进行了沟通交流。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1)审计委员会对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 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4 月 23 日,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建议公司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 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5 年 11 月 25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通讯/现场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年审前沟通 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3)2026 年 4月 20 日,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对会计师事务所 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度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 、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审计人员能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 职责,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独立对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 5 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4fe5a14c-3a84-46c0-8f13-fc6398622d29.PDF ─────────┬──────────────────────────────────────────────── 2026-04-21 20:22│华宏科技(002645):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为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促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 职责,为公司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等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3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 个月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业务的相关事宜(包括但 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主体为被保险人;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 ;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58c0f43d-bf63-406d-92f0-37da1d396ee5.PDF ─────────┬──────────────────────────────────────────────── 2026-04-21 20:22│华宏科技(002645):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岳明) ─────────┴──────────────────────────────────────────────── 提名人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岳明为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8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 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8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 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 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 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7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 ,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是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是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是 □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 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 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40d65fce-e04f-4eb7-9b3e-781d6b406d9f.PDF ─────────┬──────────────────────────────────────────────── 2026-04-21 20:22│华宏科技(002645):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公告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1121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51,500.00万元,每张面值为 100.00元,发行数量为 515.00万 张。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515,000,000.0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8,688,679.28 元(不含税)及持续督导费用 56,603.77 元(不含税)后,余额506,254,716.95元于 2022 年 12月 8日汇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到位资金扣除律师费用、会计师 费用、资信评级费用、信息披露费用、登记费用及发行手续费用合计 2,292,169.80元(不含税),加上持续督导费用 56,603.77元 (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04,019,150.92 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22]B14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90,340,014.75元。202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2,949,136.00元。截至 20 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应有余额为人民币 3,377,186.14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净额 504,019,150.92 减: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金额 298,265,361.88 其中:收购万弘高新 100%股权 255,100,000.00 大型智能化再生金属原料处理装备扩能项目 43,165,361.88 减:以前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金额 159,320,010.00 其中: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00.00 加:以前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229,308.56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 46,663,087.60 减:2024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金额 29,805,506.87 其中:收购万弘高新 100%股权 4,900,000.00 大型智能化再生金属原料处理装备扩能项目 24,905,506.87 减:项目结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63,353.33 加:2024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61,968.10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应有余额 16,856,195.50 减:2025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金额 2,949,136.00 其中:大型智能化再生金属原料处理装备扩能项目 2,949,136.00 减:项目结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0,535,559.50 加:2025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5,686.14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应有余额 3,377,186.14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在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22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分 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及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不存在问 题。截至 2025年 12 月 3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募集资金专户用途 账户状态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10641601040 - 收购万弘高新 100% 已注销 限公司江阴周庄支行 037558 股权 浙商银行江阴支行银 30200001101 3,377,186.14 大型智能化再生金属 存续 行 20100080086 原料处理装备扩能及 补充流动资金 合计 3,377,186.14 注:1、截至公告披露日,募投项目“收购万弘高新 100%股权”已按计划实施完成,公司已将该项目结项并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8月 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2、公司于 2025年 1月 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大型智能化再生金属原料处理装备扩能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月 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截止 2025年 12月 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异常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 2025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d78f9452-e235-4147-80d8-727b9dd98c53.PDF ─────────┬──────────────────────────────────────────────── 2026-04-21 20:22│华宏科技(002645):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华宏科技(002645):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aabb7aa6-3586-4d95-a480-6f9e5afb7225.PDF ─────────┬──────────────────────────────────────────────── 2026-04-21 20:22│华宏科技(002645):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晓宏) ─────────┴──────────────────────────────────────────────── 声明人王晓宏作为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8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8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 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 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一、本人已经通过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7 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是 □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是 □否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否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否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是 □ 否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 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 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 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 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任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 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任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王晓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c550c612-0f7e-43f6-8618-71b069aa582e.PDF ─────────┬──────────────────────────────────────────────── 2026-04-21 20:22│华宏科技(00264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华宏科技(00264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a759c215-fed3-4f73-8ce3-e35a848ec9d9.PDF ─────────┬──────────────────────────────────────────────── 2026-04-21 20:22│华宏科技(002645):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岳明) ─────────┴──────────────────────────────────────────────── 声明人岳明作为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8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8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 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 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一、本人已经通过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7 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是 □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是 □否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否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否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是 □ 否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 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 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 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 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任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 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任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岳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1cdb6f5f-baa6-451f-90d0-ff10d0f894fb.PDF ─────────┬──────────────────────────────────────────────── 2026-04-21 20:22│华宏科技(002645):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宏科技”)于 2026年 4 月 20 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公司董事会人员调整情况 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更好地适应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 9 名调整至 7 名,其中非独 立董事 4 名(含 1 名职工董事),独立董事 3 名。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 规定,并结合公司董事会成员调整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 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董事一名。 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董事一名。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董事会 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备案登记手续。修订后的 《公司章程》备案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结果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0b262b06-68f2-4edc-a179-44034c3a0e9e.PDF ─────────┬──────────────────────────────────────────────── 2026-04-21 20:22│华宏科技(002645):关于计提商誉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 提商誉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号—商誉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 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情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 各项资产负债表日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商誉、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存货等计提减值准备。现将相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商誉及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1、商誉的形成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周经成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356 号),公司以发行 33,727,807 股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方式,向周经成等 8 名交易 对象购买其合计持有江苏威尔曼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尔曼”)100%股权。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江苏 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江苏威尔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15)第 0407 号),威尔曼股东全部股权价值于评估基准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评估值为 83,674.53 万元,依据评估基准日评估值扣除评估 基准日后威尔曼已实施的 2,000 万元现金分红后,经各方协商,最终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 81,300 万元。本公司非同一控制 下合并威尔曼的合并成本为 81,300 万元,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威尔曼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2、计提商誉减值的原因 2025 年度,因持续受到地产行业景气度影响,公司电梯零部件业务持续承压。“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一定 程度刺激了存量电梯更新改造及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需求,但公司业务订单总量和产品毛利率水平仍然未达预期,行业结构性调整与市 场竞争的双重压力,让公司电梯零部件业务板块发展面临多重挑战。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号——商誉减值》的规定,公司聘请了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企华中天”)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对公司收购威尔曼 100%股权形成的商誉及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 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的结果,2025 年末公司对收购威尔曼股权形成的商誉计提了商誉减值准备。 3、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金额及计算过程 中企华中天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对公司收购威尔曼 100%股权形成的商誉及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 。根据中企华中天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26)第 12069 号),截止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12 月 31日,经评估后威 尔曼商誉及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 42,500.00 万元,威尔曼商誉资产组账面价值46,595.75万元,公司应对上述商誉计提减值准 备4,095.75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主要涉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存货,减值准备明细如下: 类别 项目 本期计提金额(元) 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账款 25,182,199.09 其他应收款 4,365,237.85 小计 29,547,436.94 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跌价损失 20,879,664.40 小计 20,879,664.40 合计 50,427,101.34 本次计提商誉及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为 2025 年度。该事项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确认在 公司 2025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 二、本次计提商誉及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为 9,138.46 万元,将减少公司 2025 年度利润总额 9,138.46 万元,减值损失占公司 2025 年度经 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44.73%。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减值依据充分,能够客 观、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保证财务报表的可靠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和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依据充分,履 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资产评估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89695afd-d7a0-4709-9f20-0f1b05a6a2be.PDF ─────────┬──────────────────────────────────────────────── 2026-04-21 20:22│华宏科技(002645):关于举行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华宏科技(002645):关于举行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b428e359-2ae2-4d1f-9ee7-f6b4b7ce017b.PDF ─────────┬──────────────────────────────────────────────── 2026-04-21 20:22│华宏科技(002645):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华宏科技(002645):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d4313126-05fc-4e3e-9e54-ea1a2bac9cd5.PDF ─────────┬──────────────────────────────────────────────── 2026-04-21 20:22│华宏科技(002645):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华宏科技(002645):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9b5157a2-cf94-44dc-a0d0-9934e72b3455.PDF ─────────┬──────────────────────────────────────────────── 2026-04-21 20:22│华宏科技(002645):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 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要求,公司对公证 天业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 1982 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所之一,2013 年 9月 18 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 5-1001 室,首席合伙人张彩斌。 截至 2025 年末,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 56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312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72 人。 公证天业2025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29,306.46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4,980.16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5,706.31 万元。2025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 80 家,审计收费总额 8,548.62 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5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5月 23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公证天业会计师 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 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31 日按照《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 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年度审计工作执行过程中,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项目组人员构成、审计工作安排、年度审计重点 、风险评估及内控测试、审计意见等事项与公司进行了沟通交流。 三、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审计人员能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满 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独立对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度 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5da35282-b8f9-4e68-a23e-d4e68fd20085.PDF ─────────┬──────────────────────────────────────────────── 2026-04-21 20:22│华宏科技(002645):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吉书成) ─────────┴──────────────────────────────────────────────── 声明人吉书成作为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8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8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 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 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一、本人已经通过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7 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是 □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是 □否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否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否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是 □ 否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 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 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 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 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任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 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任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吉书成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cd23e11d-27d4-4349-9740-3d1a0b9f633d.PDF ─────────┬──────────────────────────────────────────────── 2026-04-21 20:22│华宏科技(002645):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华宏科技(002645):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2c42f3fa-af7d-48e1-8143-99451273b5ad.PDF ─────────┬──────────────────────────────────────────────── 2026-04-21 20:21│华宏科技(002645):2025年年度报告 ─────────┴──────────────────────────────────────────────── 华宏科技(002645):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360989f3-78ac-4b2a-afd8-7171dfa0bcb0.PDF ─────────┬──────────────────────────────────────────────── 2026-04-21 20:21│华宏科技(002645):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华宏科技(002645):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9eb3612d-8aa0-42bb-aef2-94bba4b331a6.PDF ─────────┬──────────────────────────────────────────────── 2026-04-21 20:21│华宏科技(00264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华宏科技(00264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d73cf345-6945-425e-bbc4-2b77eb6cc778.PDF ─────────┬──────────────────────────────────────────────── 2026-04-21 20:20│华宏科技(002645):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5年度) ─────────┴──────────────────────────────────────────────── 中国.江苏.无锡 Wuxi.Jiangsu.China 总机:86(510)68798988 Tel:86(510)68798988 传真:86(510)68567788 Fax:86(510)68567788 电子信箱:mail@gztycpa.cn E-mail:mail@gztycpa.cn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苏公W[2026]E1162号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宏科技)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华宏科技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华宏科技年度报告的必备文 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华宏科技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华宏科技董事会编制的上述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 指引的要求,本公司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21号 )核准,公司获准公开发行面值总额51,5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发行向公司原A股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向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后 余额部分(含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不足51,500万元的部分由主 承销商包销。本次发行人民币51,5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共计515万张,按面值发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收到汇缴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 款515,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 用8,688,679.28元(不含增值税)及持续督导费用56,603.77元(不含增值税)后,余额人民币506,254,716.95元于2022年12月8 日汇入公司开设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周庄支行银行账户(账号:10641601040037558)货币资金人民币260,000,000元; 浙商银行江阴支行银行账户(账号:3020000110120100080086)货币资金人民币246,254,716.95元。 上述到位资金扣除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信息披露费用、登记费用及发行手续费用合计2,292,169.80元(不含 增值税),加上持续督导费用56,603.77元(不含增值税),实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4,019,150.92元。由公证天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公W[2022]B14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2025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90,340,014.75元。202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949,136.00元。截至2025年12 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应有余额为人民币3,377,186.14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净额 504,019,150.92 减: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金额 298,265,361.88 其中:收购万弘高新 100%股权 255,100,000.00 大型智能化再生金属原料处理装备扩能项目 43,165,361.88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金额 192,074,652.87 其中: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00.0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296,962.80 减:项目结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0,598,912.83 募集资金应有余额 3,377,186.14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银行专户存放的募集资金余额 3,377,186.14 2025年度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上年末募集资金余额 16,856,195.50 减:支付发行费用 -- 减: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金额 -- 减:本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 2,949,136.00 其中:收购万弘高新100%股权 -- 大型智能化再生金属原料处理装备扩能项目 2,949,136.0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5,686.14 减:项目结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0,535,559.50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3,377,186.14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根据《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12月22日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分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12月22日本公司与浙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5年,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行使相应的权利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 生任何违法违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在银行专户存放的募集资金余额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募集资金专户用途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10641601040037558 -- 收购万弘高新100%股权, 限公司江阴周庄支行 已于2024年注销 浙商银行江阴支行银 3020000110120100080086 3,377,186.14 大型智能化再生金属原料处 行 理装备扩能及补充流动资金 合 计 3,377,186.14 2024年,本公司完成收购万弘高新100%股权全部募集资金支付,该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成,公司已办理完毕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江阴周庄支行开立的账号为10641601040037558的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2025年1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大型智能化再生金属原料处理装备扩能项目”进行结项,并将扣除尚 未支付的项目合同尾款和质保金等款项后的结余募集资金10,535,559.50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12月13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购万弘高新100%股权”25,510.00万元、“大型智能化再生 金属原料处理装备扩能项目”4,316.54万元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73.60万元。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完成了募集资 金置换。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 费用的鉴证报告》(苏公W[2022]E1503号)。公司于2023年1月4日完成置换。 (三)2025年1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大型智能化再生金属原料处理装备扩能项目”进行结项,并将扣除尚未支付的 项目合同尾款和质保金等款项后的结余募集资金10,535,559.50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四)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异常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亦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使用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7507231e-5343-4ac9-a594-49119afe5512.PDF ─────────┬──────────────────────────────────────────────── 2026-04-21 20:20│华宏科技(002645):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 中国.江苏.无锡 Wuxi.Jiangsu.China 总机:86(510)68798988 Tel:86(510)68798988 传真:86(510)68567788 Fax:86(510)68567788 电子信箱:mail@gztycpa.cn E-mail:mail@gztycpa.cn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苏公W[2026]E1160号浙江中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浙江中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中杭)管理层编制的《浙江中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股权收购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进行了专项审核。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有关规定编制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浙江中杭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浙江中杭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 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 道德守则,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上述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 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浙江中杭管理层编制的《浙江中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股权收购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已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浙江中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股权收购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一、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2023年,浙江中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中杭”)以现金9,000万元收购山东烁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山东烁成”)100%的股权。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宏科技”)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 山东烁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议 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12月,浙江中杭与楼永华等3名自然人签订了对山东烁成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二、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情况 (一)盈利承诺 补偿义务人业绩承诺,经浙江中杭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山东烁成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 的实际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300万元、1,500万元、1,700万元,业绩承诺期间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之和不低于4,500万元。如果任 一年度实现的实际净利润高于承诺净利润的,超出部分可用于下一年度的补偿计算。若山东烁成2023年度、2024年度中任一年度截至 当期期末的累计实现的实际净利润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的,或者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三年累计实际净利润低于4,500万元 的,补偿义务人应对浙江中杭进行补偿。 实际净利润指经浙江中杭聘请的具有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山东烁成实际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准)。 (二)盈利承诺补偿 盈利补偿期间,依照下述方法计算每期应予补偿的现金: 山东烁成2023年度、2024年度中任一年度截至当期期末的累计实现的实际净利润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的,或者山东烁成2023年度 、2024年度、2025年度三年累计实际净利润低于4,500万元的,则补偿义务人应当以现金进行补偿,补偿金额=(业绩承诺期间累计承 诺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间累计实际净利润数)÷4,500万元×9,000万元。 根据补偿现金额计算公式计算的数值小于0时,当年度不需补偿,以前年度已补偿现金不冲回。 业绩承诺期间内,山东烁成每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浙江中杭应当以书面方式通知补偿义务人当年度利 润补偿的事宜,若当年度利润补偿金额小于当年度浙江中杭应当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则补偿金额直接从应付股权转让款中扣减,若当 年度利润补偿金额大于当年度应付股权转让款的,则补偿义务人应在收到浙江中杭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将差额部分偿还给浙江中杭。 (三)减值补偿 在业绩承诺期限届满后,由浙江中杭对山东烁成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并由华宏科技指定的具有法定资格的会 计师事务所对山东烁成依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则及要求对《减值测试报告》出具专项审核意见。除非法律有强制性规定,否则《减值测 试报告》采取的估值方法应与《资产评估报告》保持一致。如经华宏科技指定的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确认,若标的资产减值 额>已补偿金额,则补偿义务人应当对本公司另行补偿。 其中应另行补偿的金额计算方式为:期末减值应另行补偿金额=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已补偿金额。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山东烁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苏公W[2024]A632号),2023 年度山东烁成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56.1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59.33万元 。 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山东烁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苏公W[2025]A470号),2024 年度山东烁成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038.9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56.31万元 。 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山东烁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苏公W[2026]A439号),2025 年度山东烁成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301.53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340.61万元 。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 补偿金额 承诺数 实现数 差额 完成率 2023 年度 1,300.00 1,456.17 156.17 112.01% -- 2023-2024 年度累计 2,800.00 2,912.48 112.48 104.02% -- 2023-2025 年度累计 4,500.00 6,214.01 1,714.01 138.09%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b3759bf6-76d2-4931-8245-f23efb549e55.PDF ─────────┬──────────────────────────────────────────────── 2026-04-21 20:20│华宏科技(002645):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5年度) ─────────┴──────────────────────────────────────────────── 华宏科技(002645):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5年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81f2dad2-4743-471a-8d51-7fe8e1cf57aa.PDF ─────────┬──────────────────────────────────────────────── 2026-04-21 20:20│华宏科技(002645):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宏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核查报告 ─────────┴──────────────────────────────────────────────── 华宏科技(002645):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宏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公 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a398d30e-404b-4e9a-8614-e046508abbb1.PDF ─────────┬──────────────────────────────────────────────── 2026-04-21 20:20│华宏科技(00264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华宏科技(00264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c9aeb71a-51cb-4aff-9d4d-c682615390e8.PDF ─────────┬──────────────────────────────────────────────── 2026-04-21 20:20│华宏科技(002645):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2025年度) ─────────┴──────────────────────────────────────────────── 华宏科技(002645):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2025年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efca1f81-b711-46a4-ac5a-391a5284a144.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30│华宏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30/1225255868.PDF ─────────┬──────────────────────────────────────────────── 2026-04-22│华宏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2/1225141099.PDF ─────────┬──────────────────────────────────────────────── 2025-10-30│华宏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3323.PDF ─────────┬──────────────────────────────────────────────── 2025-08-26│华宏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6/1224565092.PDF ─────────┬──────────────────────────────────────────────── 2025-04-30│华宏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30/1223405118.PDF ─────────┬──────────────────────────────────────────────── 2025-04-25│华宏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69193.PDF ─────────┬──────────────────────────────────────────────── 2024-10-26│华宏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6/1221519918.PDF ─────────┬──────────────────────────────────────────────── 2024-08-28│华宏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0999890.PDF ─────────┬──────────────────────────────────────────────── 2024-04-26│华宏科技: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30801.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www.gubit.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