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645 华宏科技 更新日期:2025-08-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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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5 21:41 │华宏科技(00264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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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16:10 │华宏科技(002645):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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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6 16:53 │华宏科技(00264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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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6:43 │华宏科技(002645):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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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6:43 │华宏科技(00264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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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4 16:11 │华宏科技(002645):关于华宏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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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7:01 │华宏科技(002645):关于2025年第二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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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20:16 │华宏科技(002645):关于不向下修正华宏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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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20:16 │华宏科技(002645):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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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00:00 │华宏科技(002645):华宏科技主体与相关债项2025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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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5 21:41│华宏科技(00264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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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53,532,167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
的总股本的比例为 9.31%)的股东周世杰先生(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
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3,383,041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 2.33%)。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副总裁周世杰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姓名 担任职务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 其中持有无限售
本比例(%) 股份数量(股)
周世杰 董事、副总裁 53,532,167 9.31 13,383,042
合计 53,532,167 9.31 13,383,042
注:1、持股比例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份总数 581,620,859 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6,561,635股为基础计算。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 2015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时的交易对方所取得的股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以及 2024 年 3月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其父亲周经成先生的股份;
3、减持方式: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数量及比例:周世杰先生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3,383,041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
2.3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 5,750,592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股份 7,632,449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 1.33%);
5、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8月 28日至 2025年 11月 27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 承诺内容 履行 履行
类型 期间 情况
发行股份 交易对 关于股 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华宏科技股份自本 2015年 严格履
购买资产 手方 份锁定 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个月内不得转让。 6月 1日 行,不
时所作承 期的承 至 2018 存在违
诺 诺 年 12月 反承诺
7 日 情况
首次公开 华宏科 关于本 1、本人承诺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 可转债 严格履
发行或再 技董 次公开 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 存续期 行,不
融资时所 事、监 发行可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 存在违
作承诺 事、高 转换债 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 反承诺
级管理 券摊薄 人承诺不得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 情况
人员 即期回 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
报采取 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
填补措 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
施之承 挂钩。5、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
诺 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钩。6、在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
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
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
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
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作出新的
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要求。本人承诺全面、完整、及
时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
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
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给公
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
①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
开作出解释并道歉;②依法承担对公司
和/或其他股东的补偿责任;③无条件接
受中国证监会和/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等
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
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的处罚或采取
的相关监管措施。
除遵守上述承诺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
总数的 25%;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世杰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相关减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全部实施或部分实
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相关减持主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三)周世杰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周世杰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6/88b7ec13-c48b-46f5-9ddd-bd6cf569bc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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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16:10│华宏科技(002645):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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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审议情况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宏科技”)于 2025年 4月 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并于
2025年 5月 23日召开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公
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宁波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被担保
方为浙江中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中杭”),就浙江中杭向浦发银行宁波分行申请的 5,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与浦发银行宁波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被担保方为宁波中杭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杭实业”)
,就中杭实业向浦发银行宁波分行申请的 14,700 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浙江中杭的其他股东(宁波宏烁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徐均升、徐嘉诚)向公司提供了反担保。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浙江中杭、中杭实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浙江中杭)
保证人: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债务人:浙江中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本金金额:人民币 5,000万元
保证范围: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
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
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
日后三年止。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中杭实业)
保证人: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债务人:宁波中杭实业有限公司
担保本金金额:人民币 14,700万元
保证范围: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
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
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
日后三年止。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136,2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 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40.9
2%;公司不存在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浙江中杭)
2、《最高额保证合同》(中杭实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1/cb0c2c75-274c-494b-a4e7-a788ceb537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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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6 16:53│华宏科技(00264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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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华宏科技;证券代码:002645)股票交易价格于 2025 年 7月 1
5日、2025年 7 月 16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
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公司自查和问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
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
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5 年 7月 15日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5-05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
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5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需要修正业绩预告的情况。
3、《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
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
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6/9a288671-48e5-4e1e-9385-1c5bc4ee6b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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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6:43│华宏科技(002645):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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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 1月 1 日至 2025年 6月 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 亏损 ?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 同向下降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7,000万元-8,500 万元 盈利:222.40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3047.48%-3721.94%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5,000万元-6,500 万元 亏损:8,396.43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159.55%-177.41%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1217元/股-0.1478 元/股 盈利:0.0038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5 年上半年,公司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实现显著提升。这主要得益于国内主要稀土原料产品价格在国家产业政策支持、市场
供需格局改善及国际贸易环境变化推动下企稳回升。公司依托在稀土资源综合利用领域的技术积累与运营优势,有效把握市场机遇,
推动稀土资源综合利用板块呈现良好发展势头。同时,公司积极布局并发展的稀土永磁材料产业,作为稀土产业链的重要延伸,凭借
其在高性能材料领域的广阔前景,也实现了同步快速增长。上述核心业务板块共同构成了公司整体业绩增长的主要动力。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4/35b596dd-0866-4c91-ab50-185a94bfd4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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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6:43│华宏科技(00264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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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华宏科技;证券代码:002645)股票交易价格于 2025 年 7月 1
1日、2025年 7 月 14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
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公司自查和问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
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
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同日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5-05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
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3、《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
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
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5/0a32ba13-b251-4089-820e-7e7ef569a3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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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4 16:11│华宏科技(002645):关于华宏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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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2、债券代码:127077 债券简称:华宏转债
3、转股价格:11.14元/股
4、转股期限:2023年 6月 8日至 2028 年 12月 1日
自 2025 年 6 月 23 日至 2025 年 7 月 4 日,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11.14 元/股的 85%(即 9.47元/股),预计后续将有可能触发“华宏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21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51,500.00 万元,每张面值为 100.00 元,发行数量为 515.00 万张。公司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总额为 515,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0,980,849.0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04,019,150.92 元(以下简称
“募集资金”)。截至 2022 年 12月 8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出具了苏公 W[2022]B149 号《验资报告》。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3〕3号”文同意,公司 51,5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1
月 10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华宏转债”,债券代码“127077”。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 12月 8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年
6月 8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8 年 12月 1日)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公司发行的“华宏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15.65元/股。因公司实施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华宏转债”的转股价格于
2023 年 6 月 1 日起由原来的15.65元/股调整为 15.4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年 5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m.cn)发布的《关于“华宏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2、2023年 6月 30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华宏转债”转股价格的
议案》,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华宏转债”转股价格有关的全部事宜。
同日,公司召开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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