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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649(博彦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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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649 博彦科技 更新日期:2024-04-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0 00:00│博彦科技(002649):关于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博彦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报告》。为加强与投资者交流,使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拟于 2024 年 4 月28 日( 星期日)举办 2023 年度业绩说明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安排 (一)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28 日(星期日)15:30—16:30 (二)召开方式:网络+电话会议 (三)召开平台:进门财经平台 (四)参会人员:董事、总经理张杨先生,独立董事宋建波女士,财务总监王威女士,董事会秘书常帆女士,创新研究院院长苏 通先生 二、投资者参与方式及相关安排 (一)报名方式 本次业绩说明会为申请参会模式,意向参会者请通过扫描以下二维码并点击下方“报名参会”提前报名,报名后于会议当日可通 过下文所列方式参会。 (二)问题预征集 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星期六)至 4 月 26 日(星期五)12:00 前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提问。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 的问题进行回答。 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三)参会方式 本次业绩说明会在进门财经平台以网络+电话会议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报名参与: 1、登录“进门财经”微信小程序或下载“进门财经”APP,搜索“002649”、“博彦科技”或微信扫描上文的报名二维码,进入 “博彦科技(002649)2023 年度业绩说明会”,点击进入会议页面,按指引申请参会。 2、网络参会:点击链接 https://s.comein.cn/A9x4W,进入页面,按指引申请参会。 3、电话参会: (+86)4001888938(中国) (+852)57006920(中国香港) (+886)277031747(中国台湾) (+1)2025524791(美国) (+86)01053827720(全球) 参会密码:095907 三、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10-50965998 邮箱地址:ir@beyondsoft.com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9/b8549f5d-ae7c-4efa-a3a0-499912f32dda.PDF ─────────┬──────────────────────────────────────────────── 2024-03-20 00:00│博彦科技(002649):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实施结果的公告 ─────────┴──────────────────────────────────────────────── 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6 日披露了《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公司董事张杨先生、王丽娜女士及高级管理人员燕玉光先生、吴笛先生、李 全有先生、王威女士(合称“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以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23.4725万股,具体内 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截至目前,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占总股本 (元/股) (股) 比例(注) 张杨 集中竞价交易 2023 年 11 月 10 日 12.01 78,000 0.0133% 王丽娜 集中竞价交易 2023 年 12 月 12 日 12.81 30,000 0.0051% 至 12 月 15 日 燕玉光 集中竞价交易 2023 年 12 月 4 日 12.61 35,000 0.0060% 吴笛 集中竞价交易 2023 年 12 月 18 日 12.62 20,000 0.0034% 李全有 集中竞价交易 2023 年 12 月 11 日 12.60 20,000 0.0034%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占总股本 (元/股) (股) 比例(注) 王威 集中竞价交易 2023 年 12 月 11 日 12.60 30,000 0.0051% 合计 213,000 0.0363% 注:计算相关股份比例时,本公告采用的总股本数为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的股份数量。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后持股情况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张杨 合计持有股份 315,000 0.0536% 237,000 0.0404%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236,250 0.0402% 177,750 0.0303% 无限售条件股份 78,750 0.0134% 59,250 0.0101% 王丽娜 合计持有股份 120,000 0.0204% 90,000 0.0153%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90,000 0.0153% 67,500 0.0115% 无限售条件股份 30,000 0.0051% 22,500 0.0038% 燕玉光 合计持有股份 220,000 0.0375% 185,000 0.0315%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165,000 0.0281% 138,750 0.0236% 无限售条件股份 55,000 0.0094% 46,250 0.0079% 吴笛 合计持有股份 83,900 0.0143% 55,900 0.0095%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62,925 0.0107% 42,925 0.0073% 无限售条件股份 20,975 0.0036% 12,975 0.0022% 李全有 合计持有股份 80,000 0.0136% 52,000 0.0089%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60,000 0.0102% 40,000 0.0068% 无限售条件股份 20,000 0.0034% 12,000 0.0020% 王威 合计持有股份 120,000 0.0204% 90,000 0.0153%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90,000 0.0153% 67,500 0.0115% 无限售条件股份 30,000 0.0051% 22,500 0.0038% 注 1:根据相关规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 日对相关董事、高管的无限售条件股和高管锁 定股按比例进行调整。 注 2:2023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共计 15.126 万股的回购注销手续,导致公司总股本及上表中部分高管的持 股数量发生变动。 注 3:若出现合计数与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减持公司股份期间,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其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 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9/1de4eb29-2101-4f32-b128-1fac477b2b45.PDF ─────────┬──────────────────────────────────────────────── 2024-01-18 00:00│博彦科技(002649):对外捐赠管理制度(2024年1月) ─────────┴────────────────────────────────────────────────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公司对捐赠事项的管理,更好地履 行公司的社会责任,全面、有效地宣传和提升公司品牌及企业形象,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员工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 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 自愿无偿:公司对外捐赠后,不得要求受赠方在融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占有其他资源等方面创造便利条件。 第五条 权责清晰:公司经营者或者其他职工不得将公司拥有的财产以个人名义对外捐赠,公司对外捐赠有权要求受赠人落实自 己正当的捐赠意愿,不能将捐赠财产挪作他用。 第六条 量力而行:公司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已经发生亏损或者由于对外捐赠将导致亏损或者影响 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除特殊情况以外,不得对外捐赠。 第七条 诚实守信:公司按照内部议事规范审议决定并已经向社会公众或者受赠对象承诺的捐赠,必须诚实履行。 第四章 对外捐赠的范围 第八条 公司可以用于对外捐赠的财产包括现金和实物资产。 公司日常经营需用的主要固定资产、持有的股权和债权、国家特准储备物资、国家财政拨款、受托代管财产、已设置担保物权的 财产、权属关系不清的财产,不得用于对外捐赠。 第五章 对外捐赠的类型和受益人 第九条 对外捐赠的类型: (一)公益性捐赠,即向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医疗、体育事业和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的捐赠。 (二)救济性捐赠,即向遭受自然灾害或者国家确认的“老、少、边、穷”等地区以及困难的社会弱势群体和个人提供的用于生 产、生活救济、救助的捐赠。 (三)其他捐赠,即除上述捐赠以外,公司出于弘扬人道主义目的或者促进社会发展与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的捐赠。 第十条 公司对外捐赠的受益人应为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企业及事业单位、社会弱势群体或者需要捐助的个人。 其中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依法成立的,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公益性非营利的企业及事业单位 是指依法成立的,从事公益事业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教育机构、科学研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公共文化机构、社会公共体育机 构和社会福利机构等。 对公司内部职工、与公司经营或者财务方面具有控制与被控制关系的单位,公司不得给予捐赠。 第六章 对外捐赠的决策程序和规则 第十一条 公司对外捐赠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第十二条 每一会计年度内发生的对外捐赠,包括现金捐赠和实物资产(按公允价值)捐赠,相应决策程序的具体规定如下: (一)公司对外捐赠金额在 100 万元以内(含 100 万元)的,由公司总经理负责审批; (二)超过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但尚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对外捐赠,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后报董事长审批,并报董 事会备案; (三)公司对外捐赠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的,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四)公司对外捐赠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的,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前述“对外捐赠金额”包含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捐赠金额,并按照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确定。 第十三条 对外捐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仅需要将本次对外捐赠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在本次对外捐赠公 告中说明前期未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的对外捐赠事项。 已按照第十二条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的,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第十四条 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每一会计年度内发生 的对外捐赠,包括现金捐赠和实物资产(按公允价值)捐赠,应按照下列程序执行: (一)在捐赠前由子公司履行程序提出捐赠方案,由公司按照本制度第十二条所列程序审核批准; (二)根据本制度第十二条所列情况,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授权子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签署相关文件。 第十五条 公司对外捐赠,由经办部门拟定捐赠方案,由财务部门就捐赠支出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进行分析,按照 本制度第十二条所列情况,由经办部门提请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捐赠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捐赠事由、捐赠对象、捐赠途径、捐赠方式、捐赠责任人、捐赠财产构成及其数额以及捐赠财产交 接程序、捐赠后取得合规收据等。 第十六条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捐赠,必须将拟定的捐赠方案呈报董事会办公室,由公司按照本制度第十二条 所列程序审核批准后实施。第十七条 公司将对捐赠事项统一规划部署,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同一性质、同一受赠单位的捐赠,年 内不重复发生。 第十八条 公司对外捐赠事项完成后,经办部门就捐赠方案的实际执行情况形成书面报告,由公司财务部归档并建立备查账簿登 记,同时报公司证券部备案。第十九条 经办部门必须将相关批复、捐赠证明及捐赠执行的图文资料妥善存档备查,对外捐赠事项管 理列入公司审计内容。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未执行本制度规定而擅自进行捐赠,或者以权谋私、转移资产等违法违纪的捐赠,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对负有直接责 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处以降职、免职、辞退等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18/f1301192-ca6e-406b-ba5a-4bd06f53b999.PDF ─────────┬──────────────────────────────────────────────── 2024-01-18 00:00│博彦科技(002649):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对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 Beyondsoft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Limited(以下简称“博彦国际(香港)”)拟 向 The Hongkong and Shanghai BankingCorporation Limited(简称“香港上海汇丰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公司拟为此授信提供 金额不超过 1,000 万美元的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 2024 年 12 月 31 日,担保方式为一般担保。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 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此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本公告日,该担保事项尚未签署相关协 议。 二、 被担保人情况 (一)博彦国际(香港)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Beyondsoft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 Limited 成立日期:2002 年 8 月 23 日 公司住所:FLAT/RM 1104, 11/F, SHANGHAI INDUSTRIAL INVESTMENTBUILDING, 48-62 HENNESSY ROAD, WANCHAI, HK 股本:366,600,000 港元 董事:王斌、马强 经营范围:主要提供软件开发服务及相关技术服务 与本公司关系:博彦国际(香港)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其 100%股权 (二)博彦国际(香港)的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9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507,306,968.12 573,418,128.29 总负债 95,702,275.90 106,921,489.98 流动负债总额 93,401,504.83 102,897,690.33 净资产 411,604,692.22 466,496,638.31 项目 2022 年度 2023 年 1 月至 9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主营收入 627,398,927.71 465,931,381.3 营业利润 8,080,226.02 -3,193,071.04 利润总额 9,346,097.69 -2,756,447.44 净利润 6,864,230.82 -5,158,879.84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额度:不超过 1,000 万美元 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签署日期开始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担保方式:一般担保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博彦国际(香港)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将有利于其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博彦国际(香港)经营稳健 ,财务状况相对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四、累计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总额为(含本次担保)1,300 万美元,折合为 9,207.51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 2022 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2.38%(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1 美元对人民币中间价 7.0827 计算)。 截至目前,公司实际发生的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2,124.81 万元人民币;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 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情形。 五、备查文件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17/ba9bc5e0-0c00-4ad2-b26b-3291fa9dc13e.PDF ─────────┬──────────────────────────────────────────────── 2024-01-18 00:00│博彦科技(002649):关于开展2024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 博彦科技(002649):关于开展2024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17/da6761b7-2b11-4322-93cf-7ad857cea298.PDF ─────────┬──────────────────────────────────────────────── 2024-01-18 00:00│博彦科技(002649):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 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1 月 12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独立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出 席独立董事 3 名,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宋建波为本次会议的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会独立董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 2024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关于开展2024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包括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有利于防范汇率波动风险,符合公司经营实际需要,具有必要性;同时,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具 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完善的业务审批流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发展需求,风险控制措施严谨,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在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17/0a3203c8-286f-46e8-a089-731d1c3a6f0d.PDF ─────────┬──────────────────────────────────────────────── 2024-01-18 00:00│博彦科技(002649):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24 年 1 月 1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4 年 1 月 1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及监事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斌先生主持,应出席董 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和《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根据业务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为 1 年 。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关于公司向建设银行北京中关村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根据业务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授信 期限为 1 年。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 律文件。 (三)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 Beyondsoft InternationalCorporation Limited(简称“博彦国际(香港) ”)向 The Hongkong and Shanghai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简称“香港上海汇丰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公司为此授信提 供金额不超过 1,000 万美元的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 2024 年 12 月 31日,担保方式为一般担保。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 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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