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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649(博彦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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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649 博彦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6-15 17:47 │博彦科技(002649):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6-01 00:00 │博彦科技(002649):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 ├─────────┼──────────────────────────────────────────────┤ │2026-05-21 18:29 │博彦科技(002649):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5-21 18:29 │博彦科技(002649):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08 18:23 │博彦科技(002649):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 ├─────────┼──────────────────────────────────────────────┤ │2026-05-08 18:23 │博彦科技(002649):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 ├─────────┼──────────────────────────────────────────────┤ │2026-05-08 18:23 │博彦科技(002649):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 │2026-05-08 18:21 │博彦科技(002649):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 ├─────────┼──────────────────────────────────────────────┤ │2026-05-08 18:21 │博彦科技(002649):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5-08 18:20 │博彦科技(002649):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6-15 17:47│博彦科技(002649):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为: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591,434,53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1.3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当前总股本折算的每 10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1.3 元 ,即每股现金红利(含税)为 0.13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13元/股。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已获 2026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现将利润分配方案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为:以 2026 年内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 现金红利 1.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本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 股权激励、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公司股本总额由 585,344,532股增加至 591,434,532股。 (三)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四)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股后的 591,434,5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 派 1.3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 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1.17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6 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3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23日 除权除息日:2026年 6月 2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年 6月 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一)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2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二)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1*****099 王 斌 2 00*****275 马 强 3 01*****531/01*****460 张荣军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6年 6月 10日至股权登记日 2026年 6月 2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号院东区 7号楼博彦科技大厦证券部咨询联系人:常帆、刘可欣 咨询电话:010-50965998 七、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二)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3922a4fe-c892-4c73-9825-19eaa23ea758.PDF ─────────┬──────────────────────────────────────────────── 2026-06-01 00:00│博彦科技(002649):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 博彦科技(002649):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7fb69f21-a81c-4d12-8346-c9d8381ae5d6.PDF ─────────┬──────────────────────────────────────────────── 2026-05-21 18:29│博彦科技(002649):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 会议”)。 本所律师参加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 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对贵公司本次会议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所发表的结论性 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站公开发布了《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为“会议通知”),该通知 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表决方式、召集人、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有权出席会议的对象、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贵公 司联系地址、联系人、本次会议的登记方法、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事项,并说明了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21日15:30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7号楼博彦科技大厦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贵公 司董事长韩洁女士主持。 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上午9: 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 00的任意时间。 经查验,贵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贵公司章程召集本次会议,本 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 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反馈 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3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 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250人,代表股份109,112,094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8.6407%。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 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表决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105,422,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6.6183%;反对3,420 ,03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1344%;弃权269,75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24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6,667,9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3.8868%;反对3,420, 0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6663%;弃权269,7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4469%。 (二)表决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105,423,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6.6194%;反对3,424 ,53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1386%;弃权264,15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24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6,669,0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3.8886%;反对3,424, 5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6737%;弃权264,1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4376%。 (三)表决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105,460,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6.6536%;反对3,378 ,03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0959%;弃权273,25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25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6,706,4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3.9506%;反对3,378, 0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5967%;弃权273,2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4527%。 (四)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105,086,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6.3101%;反对3,896 ,29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5709%;弃权129,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1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6,331,6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3.3296%;反对3,896, 2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6.4553%;弃权12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2151%。 (五)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105,107,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6.3301%;反对3,901 ,79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5760%;弃权102,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9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6,353,4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3.3657%;反对3,901, 7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6.4644%;弃权10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698%。 本所律师、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 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结果。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及《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 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 ─────────┬──────────────────────────────────────────────── 2026-05-21 18:29│博彦科技(002649):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21日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5月 2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1 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的任 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号院东区 7号楼博彦科技大厦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韩洁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50 名,代表股份 109,112,09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6407%;其中 249 名 为中小投资者,代表股份60,357,7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11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5名,代表股份 100,784,3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2179%;其中 4 名为中小 投资者,代表股份 52,029,9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888%。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45名,均为中小投资者,代表股份 8,327,7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4227%。 (三)公司全部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提案 : (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情况为: 同意 105,42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6.6183%;反对3,420,0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3.1344%;弃权 269,7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247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6,667,9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93.8868%;反对 3,420,039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5.6663%;弃权 269,7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4469%。 (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为: 同意 105,42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6.6194%;反对3,424,5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3.1386%;弃权 264,1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242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6,669,0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93.8886%;反对 3,424,539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5.6737%;弃权 264,1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4376%。 (三)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 同意 105,46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6.6536%;反对3,378,0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3.0959%;弃权 273,2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250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6,706,4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93.9506%;反对 3,378,039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5.5967%;弃权 273,2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4527%。 (四)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 同意 105,08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6.3101%;反对3,896,2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3.5709%;弃权 12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119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6,331,6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93.3296%;反对 3,896,294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6.4553%;弃权 129,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2151%。 (五)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情况为: 同意 105,10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6.3301%;反对3,901,7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3.5760%;弃权 10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93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6,353,4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93.3657%;反对 3,901,794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6.4644%;弃权 10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169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天慧,胡宝花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博 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c33cf351-cfc1-467a-baf5-2f15da563a01.PDF ─────────┬──────────────────────────────────────────────── 2026-05-08 18:23│博彦科技(002649):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 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务总监的辞职情况 根据公司管理分工调整情况,王威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去该职务后仍在公司任职。王威女士原定任期至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王威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2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38%,此外,其在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中获授 100,000 股限制性股票。王威女士辞任财务总监后将继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有关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后减持 股份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其他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王威女士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王威女士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财务总监的聘任情况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晋南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王晋南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与所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不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一)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d999184f-c574-425f-8e1f-a65a680d1910.PDF ─────────┬──────────────────────────────────────────────── 2026-05-08 18:23│博彦科技(002649):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6年 3月 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相关议案并对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 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2026年 3月 21日至 2026年 3月 31日,公司在内部 OA系统对激励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2026年 4月 4日,公司披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关于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核查认为,本次列入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三)2026 年 4月 10 日,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 的全部事宜。 (四)2026 年 5月 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 鉴于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中,部分激励对象在公司实施授予前因个人原因放弃部分或全部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公司拟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激励对象总人数由 78 人调整为 75 人,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由 620.5万股调整为 615.5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授予权益情况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不存在其他差异。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 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的相关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所作的决定履行了 必要的程序,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及授予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调整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授予的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均已满足,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 程》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一)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首次授予事 项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9af73aac-d690-4ad5-8cb7-666971d07a8d.PDF ─────────┬──────────────────────────────────────────────── 2026-05-08 18:23│博彦科技(002649):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博彦科技(002649):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88726f41-5097-4348-b8f2-76c57f04d5cc.PDF ─────────┬──────────────────────────────────────────────── 2026-05-08 18:21│博彦科技(002649):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 式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我们认真审核了《关于调整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关于调整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的相关调整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股东会对董事 会的授权范围内,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6年 5月 8日,该授予日符 合《管理办法》以及本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任职资格及 条件的规定,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的范围,激励对象的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6年 5月 8日,向符合条件的 75名激励对象授予 615. 5万股限制性股票。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1f3baec2-6554-4821-920b-7b1154e3012c.PDF ─────────┬──────────────────────────────────────────────── 2026-05-08 18:21│博彦科技(002649):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26 年 5 月 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6年 4月 2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洁女士主持,应出席董事 7名,实际出席 董事 7 名,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董事韩洁、雷雷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鉴于《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中,部分激 励对象在公司实施授予前因个人原因放弃部分或全部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对本激 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 75 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 量调整为 615.5万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 (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董事韩洁、雷雷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 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 2026 年 5月 8日为授予日,以 6.45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75名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共计 615.50万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三)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董事会同意聘任王晋南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其任职资格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有关规定。 王晋南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三、备查文件 (一)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四)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10b3a0a7-e8a7-493c-9887-bb1de99e8898.PDF ─────────┬──────────────────────────────────────────────── 2026-05-08 18:20│博彦科技(002649):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博彦科技(002649):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e441f534-2912-424a-acf9-3aa6305d4a7d.PDF ─────────┬──────────────────────────────────────────────── 2026-04-28 19:07│博彦科技(002649):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27,792,616.62 元,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 2,7 79,261.66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798,031,289.06元,减去本年度实际分配的现金股利 100,093,911.71元,2025年末可供分配的利 润为 722,950,732.31元。 基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盈利水平和未来发展等情况,并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为更好的回报股东,在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6 年内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 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本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 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76,094,789.16 100,093,911.71 15,218,957.83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4,140,052.44 124,275,412.15 217,311,504.03 (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1,966,222,520.15 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722,950,732.31 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191,407,658.70 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 0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148,575,656.21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191,407,658.70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否 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 在重大差异。 公司保持持续的现金分红,本次制定的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盈利水平和未来发展相匹配,充分考虑了 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合理平衡,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五、备查文件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68b3f5c-5196-4442-9f51-4dbcef765b1f.PDF ─────────┬──────────────────────────────────────────────── 2026-04-28 19:07│博彦科技(002649):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和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博彦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 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年 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 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 12月 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号华联时代大厦 A幢 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5年 12月 31日)合伙人数量:117人 上年度末(2025年 12月 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88人 上年度末(2025年 12月 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12人 最近一年(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0,457万元 最近一年(2025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7,229万元 最近一年(2025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7,291万元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家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16,963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7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及公司《会计师 事务所选聘制度》等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通过单一选聘的方式开展 2025年度审计机构选聘工作,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确定了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审计费用报价、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 能力水平等评价要素以及其评分标准,并对本次选聘工作过程进行全程指导和监督。经履行相关程序,根据选聘结果,拟续聘中汇事 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中汇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 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在 2024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中汇事务所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 原则,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独立、客观、公正,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 ,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根据选聘结果及 2024年度审计履职情况综合评估,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 构。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报工作安排,中汇事务所对公 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 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汇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 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汇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汇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 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通过单一选聘的方式开展 2025年度审计机构选聘工作,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开展相关工作,通过对 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中汇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 审计机构的要求,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 4月 22日,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 12月 30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对 2025年度审计工 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5年 4月 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4年度报告、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 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事务所在 2025年度在对公司的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关联交易、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 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 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 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c56f580-719d-43f2-8565-719922e55a10.PDF ─────────┬──────────────────────────────────────────────── 2026-04-28 19:07│博彦科技(002649):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结合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2025 年任期内在任独立董事宋建波 女士、伏军先生、陶伟先生、杨松令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宋建波女士、伏军先生、陶伟先生、杨松令先生的任职经历及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的《独立董事关于 2025 年度 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或 者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ca1a3e9-f88b-4451-a1aa-e140ddc4e7fd.PDF ─────────┬──────────────────────────────────────────────── 2026-04-28 19:07│博彦科技(002649):董事会关于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 博彦科技(002649):董事会关于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c9f6112-2c95-4bea-b599-23461e3fd1c8.PDF ─────────┬──────────────────────────────────────────────── 2026-04-28 19:07│博彦科技(002649):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等相关 规定,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拟定了 2026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和外部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 月 1 日—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所担任的具体任职岗位、履职情况、绩效考核结果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情况领取薪酬,其 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2、独立董事和外部非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标准为 12 万元/年(税前),按月度发放。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所担任的具体任职岗位、履职情况、绩效考核结果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情况领取薪酬,其薪酬由基本 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四、其他规定 (一)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薪酬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按照公司工资制度执行,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审计报告和 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和履职考核情况予以薪资发放。 (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董事薪酬方案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30791d9-bfca-4ab8-8ff2-53ad0b278ed2.PDF ─────────┬──────────────────────────────────────────────── 2026-04-28 19:07│博彦科技(002649):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 博彦科技(002649):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c013efc-4430-4cae-a116-1bb03486b3e6.PDF ─────────┬──────────────────────────────────────────────── 2026-04-28 19:07│博彦科技(00264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 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以下简称“ 《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5年12月19日,财政部发布《准则解释第19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 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 相关内容。根据上述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9号》。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9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 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 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变更后的 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 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履行的决策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a345d98-6433-4087-9c62-ed3c22036a35.PDF ─────────┬──────────────────────────────────────────────── 2026-04-28 19:07│博彦科技(002649):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博彦科技(002649):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595677e-059c-466e-9122-dcf82d2aee85.PDF ─────────┬──────────────────────────────────────────────── 2026-04-28 19:07│博彦科技(002649):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计 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止 2025 年 12月 31日的应收账 款、各类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存货的可 变现净值,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商誉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根据评估和分析的结果判 断,公司部分资产已经发生减值,应对存在减值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 2025年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对 2025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 损失共计 7,791.29万元,详情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计提减值损失金额 1、信用减值损失 2,454.88 2、资产减值损失 5,336.41 合计 7,791.29 二、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 应收款以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 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 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1、应收账款 公司按照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 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账款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根据信 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 合并范围内往来组合 公司合并范围内单位具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 2、其他应收款 公司按照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 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其他应收款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 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 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其他应收款 合并范围内往来组合 公司合并范围内单位具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 公司依据 2025 年应收款项回款情况,按预计损失计提应收账款坏账损失2,811.10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356.22万元 。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 公司按照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 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 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 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 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者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 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025年公司针对存货开展减值测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38.07万元。 2、商誉 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收益中受益的资产组或 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 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 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报告期内,结合子公司上海泓智、融易通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市场变化等影响,公司判断因收购资产产生的有关商誉存在减值 迹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号—商誉减值》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在 2025年度对商 誉进行系统性减值测试。经过公司财务部门与评估机构测算,本期计提的商誉减值总额为人民币 2,966.50万元。具体商誉减值测试 及减值损失计提方法说明详见 2025年度报告。 3、长期股权投资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期末长期股权投资按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孰低计量。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 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 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公司 2025年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1,973.30万元。 4、合同资产 公司按照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 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合同资产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合同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 用损失;将其余合同资产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 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合同资产 合并范围内往来组合 公司合并范围内单位具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 公司 2025年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58.55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本次计提相关减值损失金额合计 7,791.29万元,将减少公司 2025年合并 利润总额 7,791.29万元。 四、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相关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五、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 计提减值损失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相关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允地 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减值损失事项。 七、备查文件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3ea4972-12fc-4813-964a-03a43be29225.PDF ─────────┬──────────────────────────────────────────────── 2026-04-28 19:06│博彦科技(002649):2026年一季度报告 ─────────┴──────────────────────────────────────────────── 博彦科技(002649):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d743557-8c06-4e7e-bc58-32b073fd62a5.PDF ─────────┬──────────────────────────────────────────────── 2026-04-28 19:06│博彦科技(002649):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的通知已于 2026年 4月 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洁女士主持,应出席董事 7名,实际出席董事 7名,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报告》和《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 26-012)。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报告》中“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伏军先生、陶伟先生、杨松令先生、宋建波女士(已离任)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5 年度股东会上述职。此外,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 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 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6 年内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3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 “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关于 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表决结果: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 2025年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 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对 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 7,791.29万元。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相关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允地 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减值损失事项。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 (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的通知》相关规定,公司自 2026年 1月 1日起执行上述解释规定。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规 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八)关于《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九)关于公司董事 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因涉及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 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拟定了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 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兼任总经理的董事韩洁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 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拟定了 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十一)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 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原《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二)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16)。 (十三)关于召开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 2026年 5月 21日召开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公司独立董事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将在本 次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7)。 三、备查文件 (一)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四)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7eb7b70-5b8c-40b5-a0df-e59418a5a969.PDF ─────────┬──────────────────────────────────────────────── 2026-04-28 19:06│博彦科技(002649):2025年年度报告 ─────────┴──────────────────────────────────────────────── 博彦科技(002649):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2a2cbdd-722c-4007-b94a-1986074251db.PDF ─────────┬──────────────────────────────────────────────── 2026-04-28 19:06│博彦科技(00264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博彦科技(00264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be7a331-8018-4f87-bcf2-70556c67ab20.PDF ─────────┬──────────────────────────────────────────────── 2026-04-28 19:05│博彦科技(00264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博彦科技(00264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7907b70-ed6e-4b40-ad5f-f8c67c51a8d1.PDF ─────────┬──────────────────────────────────────────────── 2026-04-28 19:05│博彦科技(002649):2025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 博彦科技(002649):2025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5dd4b0c-d7f7-444c-9f44-d8aefe026204.PDF ─────────┬──────────────────────────────────────────────── 2026-04-28 19:05│博彦科技(002649):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博彦科技(002649):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589fbba-87dd-4e82-9fff-ad3592d270f5.PDF ─────────┬──────────────────────────────────────────────── 2026-04-28 19:04│博彦科技(002649):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现 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21日(星期四)15: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21 日 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1 日上午 9:15 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3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号院东区 7号楼博彦科技大厦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其中,议案 3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会所有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还需持有委托人及本人身份证、授权 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 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6年 5月 15日下午 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 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附件二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的登记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2、现场参会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5日(星期五)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号院东区 7号楼博彦科技大厦证券部 4、会议联系人:刘可欣 联系电话:010-50965998;传真:010-50965998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号院东区 7号楼博彦科技大厦 邮编:100193 5、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3243c6d-b800-4d47-88c5-97fae810887b.PDF ─────────┬──────────────────────────────────────────────── 2026-04-28 19:04│博彦科技(00264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宋建波)(已离任) ─────────┴────────────────────────────────────────────────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要求, 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全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主动对公司生产经营、内部 控制建设与执行、董事会决议落实等情况开展现场检查;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经营发展的潜在影响,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 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宋建波,女, 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教授。1991年3月至1997年6月于大连理工大学经济 管理学院担任讲师,1997年9月至2000年6月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专业,2000年7月至今任职于中国人民大学,现任商学院教授 。曾任公司第四届、第五届独立董事,于2025年12月19日公司董事会换届时届满离任。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 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与股东会情况 2025年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会,6次董事会。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对提交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 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很多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两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 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故对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 弃权的情形。本人出席的股东会、董事会情况如下: 本年度应参加 现场出席董事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董事 缺席董事会次 出席股东 董事会次数 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会次数 6 0 6 0 0 1 未发生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或任职期间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数超过期间董事会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2025年按照《公司章程》和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各委员会委员根据分工情况分别就相关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 后向董事会进行提交。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内部控制、年报审计工作等事项进行了审阅,发挥了审计委员会专业水平。 2025年,本人就《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相关费用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报告>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2025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审计相关费用的议案》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与各位委员达成一致意见。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与讨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发挥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作 用。2025年,本人就《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并与各位委员达成一致意见。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协作,持续关注并认真听取审计工作汇报 ,涵盖年度审计计划、季度报告、专项检查等相关事项,推动内部审计团队提升专业能力,强化公司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同时,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高效顺畅沟通,及时跟进财务报告编制及年度审计工作进度,督促审计工作独立、规范开展,确保审 计结果客观公正。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 年,本人通过电话、邮件、现场考察等多种方式持续加强与公司的沟通联络,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 相关会议的机会,重点对公司经营状况、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累计现场工作时长达 到 15 个工作日。同时,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业务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经 营发展的影响,及时关注媒体及网络相关报道,动态掌握公司重大事项进展与整体运营情况,积极、审慎、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 责。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认真查阅文件资料、向相关部门及人员核实情况,充分运用专业 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始终以谨慎、忠实、勤勉的态度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2、持续关注并督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严格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及《博彦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要求开展信息披露,保障公司 2025 年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有效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合 法权益。 3、持续加强专业学习,不断提升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资本市场相关法律法规与监管制度,重点深化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规定的理解与运用,切实增强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履职水平。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对独立董事提出的各项意见和建议均予以充分尊重和积极落 实。同时,为保障独立董事能够审慎、客观履行职责,公司在历次会议召开前,均及时向独立董事发送会议议案及相关背景资料,便 于独立董事全面、充分掌握相关信息,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为独立董事依法有效履职提供了坚实保障。 (八)其他事项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不存在独立聘请 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等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内控报告等,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以上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韩洁女士、张杨先生、马殿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提名杨松令先生、伏军先生、陶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雷 雷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上述议案于2025年12月19日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经过对被聘任人教育背景、工作履历等情况的充分了解,本人认为被聘任人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与能力,公司履行的审议及 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文件进行把关,审查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中汇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 关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中汇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其为公司2025年 度审计机构有利于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定。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各项规定,秉持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的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均仔细核查相关背景资料,对各项议案进行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审慎行使表决权,为推动 公司规范治理、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履行了应尽职责。 衷心感谢公司在本人履职期间给予的支持与帮助, 也衷心祝愿公司在新一届董事会和管理层的领导下, 能够实现持续、 健康 、 稳定发展。 特此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2624c48-4a2d-4b07-ba9e-da758aa502da.PDF ─────────┬──────────────────────────────────────────────── 2026-04-28 19:04│博彦科技(00264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2026年4月) ─────────┴──────────────────────────────────────────────── 为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实现薪酬与业绩强联动、激励与约束相统一,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核心原则 (一)长远发展原则: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二)岗责适配原则:结合岗位价值、职责权限、风险等级确定薪酬,实现“责、权、利” 统一。 (三)绩效匹配原则: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绩效深度挂钩,建立“利润共享、风险共担”机制,绩效薪酬占比符合相 关监管规定。 (四)灵活适配原则:兼顾行业水平、公司发展阶段与人才战略,允许针对特殊岗位、业务周期特性设置差异化薪酬机制。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提 出建议;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监督薪酬与绩效 考核工作的执行情况。 第五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协助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推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方案的落地执行。 第三章 薪酬构成 第七条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津贴标准及发放形式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 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 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八条 未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且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以下简称“外部非独立董事”),可以领 取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九条 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且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以下简称“内部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主要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一)基本薪酬:基于董事、高管的岗位价值评估、职责权限、履职能力及同行业市场薪资水平综合核定,为年度固定报酬。 (二)绩效薪酬:绩效薪酬包含月度部分及年度部分,其中年度绩效需结合公司年度经营情况与个人绩效综合确定,相关评价工 作应以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基础开展。 (三)中长期激励:作为绑定董事、高管与公司长期发展利益的核心模块,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性股权、股票期权、员工持股计划 等形式,其授予、解锁及兑现与公司中长期经营业绩、战略落地成效及风险管控情况挂钩。 第十条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 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努力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四章 薪酬调整与支付机制 第十一条 薪酬调整 薪酬体系应服务于公司经营战略,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及外部环境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公 司可根据经营发展战略、经营效益情况、市场薪酬水平变动情况、考核评价情况等,不定期地调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 准。 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针对特定事项设立临时性专项奖惩机制,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补充。 第十二条 薪酬支付机制 (一)支付规则: 1、基本薪酬:按月固定发放; 2、绩效薪酬:月度绩效随当月工资发放,年度绩效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 据开展。 (二)止付与追索: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可减少、停止支付董事及高管未发放薪酬,或追回已发放的超额部分: 1、财务造假导致报表追溯重述; 2、违法违规(如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造成公司损失; 3、个人绩效造假或严重失职渎职;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其 他 第十三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与国家后续颁布的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相抵触的,按照最新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本办法。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牵头组织实施。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 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549defd-edc9-431f-b301-5d3e142281d4.PDF ─────────┬──────────────────────────────────────────────── 2026-04-28 19:04│博彦科技(00264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伏军) ─────────┴──────────────────────────────────────────────── 博彦科技(00264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伏军)。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9efc086-8140-47f0-8116-26ef12522800.PDF ─────────┬──────────────────────────────────────────────── 2026-04-28 19:04│博彦科技(00264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陶伟) ─────────┴────────────────────────────────────────────────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要求, 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全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主动对公司生产经营、内部 控制建设与执行、董事会决议落实等情况开展现场检查;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经营发展的潜在影响,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 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陶伟,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学博士。曾任北京民航中天科技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航通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9月至今任航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 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与股东会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会,7次董事会。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对提交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 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很多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两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故对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 情形。本人出席的股东会、董事会情况如下: 本年度应参加 现场出席董事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董事 缺席董事会次 出席股东 董事会次数 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会次数 7 1 6 0 0 2 未发生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或任职期间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数超过期间董事会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担任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2025年按照《公司章程》和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各委员会委员根据分工情况分别就相关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 后向董事会进行提交。 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对报告期内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新一届管理层工作进行严格审核,积极履行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的相关职能。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内部控制、年报审计工作等事项进行了审阅,发挥了审计委员会专业水平。2025 年,本人就《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相关费用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审计相关费用的议案》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与各位委员达成一致意见。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协作,持续关注并认真听取审计工作汇报 ,涵盖年度审计计划、季度报告、专项检查等相关事项,推动内部审计团队提升专业能力,强化公司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同时,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高效顺畅沟通,及时跟进财务报告编制及年度审计工作进度,督促审计工作独立、规范开展,确保审 计结果客观公正。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年,本人通过电话、邮件、现场考察等多种方式持续加强与公司的沟通联络,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相 关会议的机会,重点对公司经营状况、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累计现场工作时长达到 15 个工作日。同时,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业务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 发展的影响,及时关注媒体及网络相关报道,动态掌握公司重大事项进展与整体运营情况,积极、审慎、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认真查阅文件资料、向相关部门及人员核实情况,充分运用专业 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始终以谨慎、忠实、勤勉的态度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2、持续关注并督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严格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及《博彦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要求开展信息披露,保障公司 2025 年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有效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合 法权益。 3、持续加强专业学习,不断提升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资本市场相关法律法规与监管制度,重点深化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规定的理解与运用,切实增强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履职水平。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对独立董事提出的各项意见和建议均予以充分尊重和积极落 实。同时,为保障独立董事能够审慎、客观履行职责,公司在历次会议召开前,均及时向独立董事发送会议议案及相关背景资料,便 于独立董事全面、充分掌握相关信息,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为独立董事依法有效履职提供了坚实保障。 (八)其他事项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不存在独立聘请 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等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内控报告等,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以上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韩洁女士、张杨先生、马殿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提名杨松令先生、伏军先生、陶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雷 雷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上述议案于2025年12月19日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经过对被聘任人教育背景、工作履历等情况的充分了解,本人认为被聘任人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与能力,公司履行的审议及 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文件进行把关,审查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中汇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 关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中汇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其为公司2025年 度审计机构有利于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定。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各项规定,秉持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的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均仔细核查相关背景资料,对各项议案进行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审慎行使表决权,为推动 公司规范治理、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履行了应尽职责。 2026 年,本人将持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继续秉持独立、勤勉、审慎的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助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高质量发展。 特此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2954514-3f14-4258-8c12-d21f3704a0f1.PDF ─────────┬──────────────────────────────────────────────── 2026-04-28 19:04│博彦科技(00264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松令) ─────────┴────────────────────────────────────────────────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要求, 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全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主动对公司生产经营、内部 控制建设与执行、董事会决议落实等情况开展现场检查;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经营发展的潜在影响,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 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杨松令,男,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博士,西澳大利亚大学(UWA)会计与财务 系访问学者。现任北京工业大学经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商业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兼任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知鱼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于2025年12月19日公司董事会换届时出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 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与股东会情况 本人2025年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次董事会,未召开股东会。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对董事会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与公司经 营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 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故对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 权的情形。本人出席的股东会、董事会情况如下: 本年度应参加 现场出席董事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董事 缺席董事会次 出席股东 董事会次数 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会次数 1 1 0 0 0 0 未发生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或任职期间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数超过期间董事会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2025年按照《公司章程》和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各委员会委员根据分工情况分别就相关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 后向董事会进行提交。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对公司聘任新一届财务总监、内部审计负责人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与各位委员达成一致意见。 任期内,公司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任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协作。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年,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长达到 1 个工作日。同时,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业务部门保持密切沟通。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认真查阅文件资料、向相关部门及人员核实情况,充分运用专业 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始终以谨慎、忠实、勤勉的态度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2、持续关注并督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严格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及《博彦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要求开展信息披露,保障公司 2025 年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有效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合 法权益。 3、持续加强专业学习,不断提升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资本市场相关法律法规与监管制度,重点深化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规定的理解与运用,切实增强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履职水平。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对独立董事提出的各项意见和建议均予以充分尊重和积极落 实。同时,为保障独立董事能够审慎、客观履行职责,公司在历会议召开前,均及时向独立董事发送会议议案及相关背景资料,便于 独立董事全面、充分掌握相关信息,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为独立董事依法有效履职提供了坚实保障。 (八)其他事项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不存在独立聘请 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等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暨法定代表人变更的 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其他人员的议案》等换届相关事项。 经过对被聘任人教育背景、工作履历等情况的充分了解,本人认为被聘任人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与能力,公司履行的审议及 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各项规定,秉持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的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均仔细核查相关背景资料,对各项议案进行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审慎行使表决权,为推动 公司规范治理、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履行了应尽职责。 2026 年,本人将持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继续秉持独立、勤勉、审慎的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助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高质量发展。 特此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4e164d8-74f9-4d3e-aaf7-efdc00e57ce4.PDF ─────────┬──────────────────────────────────────────────── 2026-04-23 16:57│博彦科技(002649):关于举行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博彦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5年度报告》。为加强与投资者交流,使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拟于 2026年 4月 29日(星期 三)举办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安排 (一)召开时间:2026年 4月 29日(星期三)15:00—16:00 (二)召开方式:网络+电话会议 (三)召开平台:进门财经平台 (四)参会人员:董事长、总经理韩洁女士,独立董事杨松令先生,财务总监王威女士,董事会秘书常帆女士 二、投资者参与方式及相关安排 (一)报名方式 本次业绩说明会为申请参会模式,意向参会者请通过扫描以下二维码并点击下方“报名参会”提前报名,报名后于会议当日可通 过下文所列方式参会。 (二)问题预征集 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投资者可于 2026年 4月 29日(星期三)12:00 前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提问。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三)参会方式 本次业绩说明会在进门财经平台以网络+电话会议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报名参与: 1、登录“进门平台”微信小程序或下载“进门”APP,搜索“002649”、“博彦科技”或微信扫描上文的报名二维码,进入“博 彦科技(002649)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点击进入会议页面,按指引申请参会。 2、网络参会:点击链接 https://s.comein.cn/uc7zzctn,进入页面,按指引申请参会。 3、电话参会: (+86)4001510269(中国大陆) (+852)51089680(中国香港) (+852)38479190(中国香港) (+886)277083288(中国台湾) (+1)2087016888(美国) (+86)01021377168(全球) 参会密码:272680 三、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10-50965998 邮箱地址:ir@beyondsoft.com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9a440ff-0cf5-429e-9e97-9eb1dd1ecdcf.PDF ─────────┬──────────────────────────────────────────────── 2026-04-20 18:09│博彦科技(002649):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 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参加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 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对贵公司本次会议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所发表的结论性 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4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站公开发布了《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为“会议通知” ),该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表决方式、召集人、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有权出席会议的对象、提交会议审议的 事项、贵公司联系地址、联系人、本次会议的登记方法、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事项,并说明了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4月20日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7号楼博彦科技大厦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贵公司董事 长韩洁主持。 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上午9: 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 00的任意时间。 经查验,贵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贵公司章程召集本次会议,本 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 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反馈 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合计347人,代表股份109,485,385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8.7044%。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 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表决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105,964,96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846%;反对3,430,22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330%;弃权90,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7,041,1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870%;反对3,430,222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640%;弃权9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489%。 本所律师、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 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结果。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及《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 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4401a057-4c5a-41ea-8f49-c89bcefb067b.PDF ─────────┬──────────────────────────────────────────────── 2026-04-20 18:09│博彦科技(002649):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博彦科技(002649):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37d86f80-f1d7-46f9-a0f5-1f94aa5af4d0.PDF ─────────┬──────────────────────────────────────────────── 2026-04-10 19:24│博彦科技(00264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4月 10日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4月 1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10 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的任 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号院东区 7号楼博彦科技大厦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韩洁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33 名,代表股份 117,490,5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720%;其中 431 名 为中小投资者,代表股份68,589,2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17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5名,代表股份 101,208,8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2905%;其中 3 名为中小 投资者,代表股份 52,307,4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362%。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28名,均为中小投资者,代表股份 16,281,7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7816%。 (三)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提案 : (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 同意 105,511,8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89.8045%;反对11,904,5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 的 10.1324%;弃权 7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63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6,610,5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82.5356%;反对 11,904,593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17.3564%;弃权 7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108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审议通过。 (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 同意 105,497,5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89.7924%;反对11,895,5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 的 10.1247%;弃权 9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82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6,596,2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82.5148%;反对 11,895,593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17.3432%;弃权 97,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142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审议通过。 (三)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 同意 105,484,5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89.7813%;反对11,739,0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 的 9.9915%;弃权 26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227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6,583,2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82.4958%;反对 11,739,093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17.1151%;弃权 26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3891%。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天慧,曾乔雨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博 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bd1e0012-f3cb-48df-a855-4d6c5caea417.PDF ─────────┬──────────────────────────────────────────────── 2026-04-10 19:24│博彦科技(00264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植德京(会)字[2026]0031号 二〇二六年四月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1 号来福士中心办公楼 12 层 邮编:100007 12th Floor, Raffles City Beijing Office Tower, No.1 Dongzhimen South Street,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100007 P .R.C 电话(Tel):010-56500900 传真(Fax):010-56500999www.meritsandtree.com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植德京(会)字[2026]0031号致: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 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参加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 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对贵公司本次会议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所发表的结论性 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3月21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站公开发布了《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为“会议通知 ”),该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表决方式、召集人、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有权出席会议的对象、提交会议审议 的事项、贵公司联系地址、联系人、本次会议的登记方法、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事项,并说明了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4月10日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7号楼博彦科技大厦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贵公司董事 长韩洁主持。 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上午9: 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 00的任意时间。 经查验,贵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贵公司章程召集本次会议,本 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 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反馈 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合计433人,代表股份117,490,569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720%。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 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表决通过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5,511,87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045%;反对11,904,59 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324%;弃权74,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6,610,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5356%;反对11,904,593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564%;弃权7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表决通过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5,497,57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924%;反对11,895,59 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247%;弃权97,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6,596,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5148%;反对11,895,593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432%;弃权9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2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表决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5,484,57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813%;反对11,739,09 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5%;弃权266,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6,583,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4958%;反对11,739,093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151%;弃权26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891%。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所律师、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 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结果。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d4d4adea-f18d-4733-9d53-4ea544afc47e.PDF ─────────┬──────────────────────────────────────────────── 2026-04-10 19:22│博彦科技(002649):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 ─────────┴────────────────────────────────────────────────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2026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 相关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 办理》等规定,公司对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首次公告前 6个月内(即 2025 年 9月 19 日至 2026 年 3月 20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 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和程序 1、核查对象为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2026 年 4月 10 日出具的上述相关资料,在自查期间,除下列核查对象外,其 余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自查期间,内幕信息知情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 2、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自查期间,共有 13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公司结合股权激励计划进程对上述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 核查后认为,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基于各自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无关;其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未通过内幕信息知情人处获知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 信息,不存在利用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核查结论 综上,公司在股权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均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接触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 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在自查期间,未发现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 票买卖的行为,符合《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构成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b859d09a-acaf-4a89-8ad7-909536ff5def.PDF ─────────┬──────────────────────────────────────────────── 2026-04-03 20:45│博彦科技(002649):博彦科技拟出售“以美国客户为主的数字技术服务业务”资产评估报告 ─────────┴──────────────────────────────────────────────── 博彦科技(002649):博彦科技拟出售“以美国客户为主的数字技术服务业务”资产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4/06519da3-c28d-4b63-beb3-4efd14672d91.PDF ─────────┬──────────────────────────────────────────────── 2026-04-03 20:44│博彦科技(002649):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4月 20日(星期一)15: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4月 20 日 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4月 13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号院东区 7号楼博彦科技大厦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会所有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还需持有委托人及本人身份证、授权 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 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6年 4月 15日下午 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 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附件二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的登记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2、现场参会登记时间:2026年 4月 15日(星期三)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号院东区 7号楼博彦科技大厦证券部 4、会议联系人:刘可欣 联系电话:010-50965998;传真:010-50965998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号院东区 7号楼博彦科技大厦 邮编:100193 5、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4/d10fe193-4e3b-4281-bbc7-b98b8c294d2c.PDF ─────────┬──────────────────────────────────────────────── 2026-04-03 20:41│博彦科技(002649):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2026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等议案,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与《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规定,公司在内部公示了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 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公告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1 日起在公司内部 OA 系统对激励对象名单予以公示,至 2026年 3月 31日,公示期不少于 10天。公示 期限内,公司员工可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意见。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 的异议或不良反映。 2、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并结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的核查结果,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本次激励对象为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时均在公司 任职并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 女。 5、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 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4/54fa37d4-6f06-444d-8e01-2b192d8aea7c.PDF ─────────┬──────────────────────────────────────────────── 2026-04-03 20:41│博彦科技(002649):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6 年 4 月 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6年 3月 2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洁女士主持,应出席董事 7名,实 际出席董事 7名,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博彦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为有效对冲相关政策风险对公司美国业务运营的潜在影响,进一步优化公司海外业务布局,公司拟对以美国客户为主的数字技术 服务业务进行出售。本次出售资产是拟为本次交易之特殊目的设立的公司新加坡全资子公司(待设立,未来将承载目标业务的法律实 体)51%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49%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 2026年 4月 20日召开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 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06)。 三、备查文件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4/77a87648-fe71-420f-ba33-637b50eccb41.PDF ─────────┬──────────────────────────────────────────────── 2026-04-03 20:40│博彦科技(002649):博彦科技拟出售“以美国客户为主的数字技术服务业务”模拟财务报表专项审计报告 ─────────┴──────────────────────────────────────────────── 博彦科技(002649):博彦科技拟出售“以美国客户为主的数字技术服务业务”模拟财务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4/18333456-a596-466e-9859-8a7d9963d66c.PDF ─────────┬──────────────────────────────────────────────── 2026-04-03 20:40│博彦科技(002649):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 ─────────┴──────────────────────────────────────────────── 博彦科技(002649):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4/91c65603-3b65-41b4-8ed5-59c0cc531f15.PDF ─────────┬──────────────────────────────────────────────── 2026-03-20 18:38│博彦科技(002649):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4月 10日(星期五)15: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4月 10 日 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1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4月 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号院东区 7号楼博彦科技大厦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1.00 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3.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3月 2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会所有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3)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即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作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在本次股东会上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还需持有委托人及本人身份证、授权 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 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6年 4月 3日下午 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 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附件二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的登记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2、现场参会登记时间:2026年 4月 3日(星期五)上午 9:3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号院东区 7号楼博彦科技大厦证券部 4、会议联系人:刘可欣 联系电话:010-50965998;传真:010-50965998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号院东区 7号楼博彦科技大厦 邮编:100193 5、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1/c90203b4-9b4c-43a6-80f4-32b6804f68e6.PDF ─────────┬──────────────────────────────────────────────── 2026-03-20 18:37│博彦科技(002649):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 博彦科技(002649):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1/50dcf4e1-b966-4ab2-89e7-7c719f2ad227.PDF ─────────┬──────────────────────────────────────────────── 2026-03-20 18:37│博彦科技(002649):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博彦科技(002649):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1/93c1111f-ee54-462d-b620-30492cedd543.PDF ─────────┬──────────────────────────────────────────────── 2026-03-20 18:37│博彦科技(002649):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 博彦科技(002649):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1/47da1371-45ad-4b02-9582-92aa5120033f.PDF ─────────┬──────────────────────────────────────────────── 2026-03-20 18:36│博彦科技(002649):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 3月 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6年 3月 1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洁女士主持,应出席董事 7名,实 际出席董事 7名,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博彦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董事韩洁、雷雷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 提升公司凝聚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进行结合,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订了《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6年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6-002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董事韩洁、雷雷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 为保证 2026年激励计划有效实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订了《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董事韩洁、雷雷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 为推进 2026 年激励计划具体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激励计划有关事项如下: 1、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 2026年激励计划规定的 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 2026年激励计划 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激励对象放弃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 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授予协议书》,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 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 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或者继承事宜,终止本激励计划; (11)授权董事会对 2026年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 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 相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 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 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激励计划有明 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 2026年 4月 10日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 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03)。 三、备查文件 (一)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1/824cfdbc-b8a1-4244-b053-5e07cc710ea9.PDF ─────────┬──────────────────────────────────────────────── 2026-03-20 18:36│博彦科技(002649):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博彦科技(002649):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1/2851f84d-70de-43b5-97a5-1afebe08ef32.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9│博彦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3129.PDF ─────────┬──────────────────────────────────────────────── 2026-04-29│博彦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3137.PDF ─────────┬──────────────────────────────────────────────── 2025-10-28│博彦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44002.PDF ─────────┬──────────────────────────────────────────────── 2025-08-28│博彦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99618.PDF ─────────┬──────────────────────────────────────────────── 2025-04-26│博彦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13008.PDF ─────────┬──────────────────────────────────────────────── 2025-04-26│博彦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13006.PDF ─────────┬──────────────────────────────────────────────── 2024-10-30│博彦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3717.PDF ─────────┬──────────────────────────────────────────────── 2024-08-30│博彦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51528.PDF ─────────┬──────────────────────────────────────────────── 2024-04-27│博彦科技: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59267.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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