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649 博彦科技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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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8:23 │博彦科技(002649):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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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8:23 │博彦科技(002649):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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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8:23 │博彦科技(002649):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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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8:21 │博彦科技(002649):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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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8:21 │博彦科技(002649):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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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8:20 │博彦科技(002649):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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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7 │博彦科技(002649):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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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7 │博彦科技(002649):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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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7 │博彦科技(002649):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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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7 │博彦科技(002649):董事会关于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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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8:23│博彦科技(002649):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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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
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务总监的辞职情况
根据公司管理分工调整情况,王威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去该职务后仍在公司任职。王威女士原定任期至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王威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2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38%,此外,其在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中获授 100,000 股限制性股票。王威女士辞任财务总监后将继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有关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后减持
股份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其他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王威女士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王威女士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财务总监的聘任情况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晋南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王晋南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与所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不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一)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d999184f-c574-425f-8e1f-a65a680d19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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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8:23│博彦科技(002649):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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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6年 3月 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相关议案并对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
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2026年 3月 21日至 2026年 3月 31日,公司在内部 OA系统对激励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2026年 4月 4日,公司披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关于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核查认为,本次列入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三)2026 年 4月 10 日,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
的全部事宜。
(四)2026 年 5月 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
鉴于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中,部分激励对象在公司实施授予前因个人原因放弃部分或全部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公司拟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激励对象总人数由 78 人调整为 75 人,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由 620.5万股调整为 615.5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授予权益情况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不存在其他差异。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
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的相关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所作的决定履行了
必要的程序,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及授予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调整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授予的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均已满足,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
程》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一)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首次授予事
项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9af73aac-d690-4ad5-8cb7-666971d07a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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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8:23│博彦科技(002649):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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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彦科技(002649):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88726f41-5097-4348-b8f2-76c57f04d5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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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8:21│博彦科技(002649):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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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
式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我们认真审核了《关于调整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关于调整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的相关调整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股东会对董事
会的授权范围内,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6年 5月 8日,该授予日符
合《管理办法》以及本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任职资格及
条件的规定,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的范围,激励对象的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6年 5月 8日,向符合条件的 75名激励对象授予 615.
5万股限制性股票。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1f3baec2-6554-4821-920b-7b1154e301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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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8:21│博彦科技(002649):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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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26 年 5 月 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6年 4月 2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洁女士主持,应出席董事 7名,实际出席
董事 7 名,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董事韩洁、雷雷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鉴于《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中,部分激
励对象在公司实施授予前因个人原因放弃部分或全部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对本激
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 75 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
量调整为 615.5万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
(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董事韩洁、雷雷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
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 2026 年 5月 8日为授予日,以 6.45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75名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共计 615.50万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三)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董事会同意聘任王晋南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其任职资格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有关规定。
王晋南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三、备查文件
(一)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四)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10b3a0a7-e8a7-493c-9887-bb1de99e88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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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8:20│博彦科技(002649):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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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彦科技(002649):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e441f534-2912-424a-acf9-3aa6305d4a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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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7│博彦科技(002649):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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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27,792,616.62 元,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 2,7
79,261.66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798,031,289.06元,减去本年度实际分配的现金股利 100,093,911.71元,2025年末可供分配的利
润为 722,950,732.31元。
基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盈利水平和未来发展等情况,并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为更好的回报股东,在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6 年内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
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本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
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76,094,789.16 100,093,911.71 15,218,957.83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4,140,052.44 124,275,412.15 217,311,504.03
(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1,966,222,520.15
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722,950,732.31
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191,407,658.70
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 0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148,575,656.21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191,407,658.70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否
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
在重大差异。
公司保持持续的现金分红,本次制定的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盈利水平和未来发展相匹配,充分考虑了
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合理平衡,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五、备查文件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68b3f5c-5196-4442-9f51-4dbcef765b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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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7│博彦科技(002649):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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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和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博彦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
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年 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
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 12月 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号华联时代大厦 A幢 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5年 12月 31日)合伙人数量:117人
上年度末(2025年 12月 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88人
上年度末(2025年 12月 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12人
最近一年(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0,457万元
最近一年(2025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7,229万元
最近一年(2025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7,291万元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家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16,963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7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及公司《会计师
事务所选聘制度》等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通过单一选聘的方式开展 2025年度审计机构选聘工作,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确定了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审计费用报价、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
能力水平等评价要素以及其评分标准,并对本次选聘工作过程进行全程指导和监督。经履行相关程序,根据选聘结果,拟续聘中汇事
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中汇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
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在 2024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中汇事务所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
原则,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独立、客观、公正,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
,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根据选聘结果及 2024年度审计履职情况综合评估,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
构。
第五届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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