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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650(加加食品)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002650 ST加加 更新日期:2026-06-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6-23 18:42 │ST加加(002650):关于公司委托加工剩余部分库存资产取回暨收到部分库存资产拍卖变价所得款的公告│ ├─────────┼──────────────────────────────────────────────┤ │2026-06-05 17:37 │ST加加(002650):关于公司原控股股东破产重整进展的公告 │ ├─────────┼──────────────────────────────────────────────┤ │2026-05-25 18:21 │ST加加(002650):关于获得投资收益的公告 │ ├─────────┼──────────────────────────────────────────────┤ │2026-05-21 16:01 │ST加加(002650):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5-21 15:57 │ST加加(002650):关于签订《合兴(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 │ │的公告 │ ├─────────┼──────────────────────────────────────────────┤ │2026-05-18 18:39 │ST加加(00265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18 18:39 │ST加加(002650):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 │2026-04-26 16:16 │ST加加(002650):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26 16:16 │ST加加(00265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 │2026-04-26 16:16 │ST加加(002650):2025年年度报告 │ └─────────┴──────────────────────────────────────────────┘ ─────────┬──────────────────────────────────────────────── 2026-06-23 18:42│ST加加(002650):关于公司委托加工剩余部分库存资产取回暨收到部分库存资产拍卖变价所得款的公告 ─────────┴────────────────────────────────────────────────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加加食品(宁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加加”) 委托关联方宁夏可可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可可美”)、宁夏玉蜜淀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玉蜜”)代加工生 产味精,并签订《味精代加工协议》。该协议约定采用来料加工模式,即由委托方提供生产所需的原材料、辅料及包材等,由宁夏可 可美和宁夏玉蜜代为加工。2024年 3月委托加工业务中止,但宁夏加加的存货还全部存放在宁夏可可美厂区,截至 2024年 3月 31日 存货账面净值8,447.20万元。 2024年 6月 14日,宁夏可可美及宁夏玉蜜向青铜峡市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青铜峡市人民法院于 2024年 6月 28日裁定受理 宁夏可可美及宁夏玉蜜破产清算案,并指定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担任宁夏可可美、宁夏玉蜜破产管理人。青铜峡市人民法院受理宁 夏可可美及宁夏玉蜜破产案件后,管理人于2024年 8月 23日,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对宁夏加加存放于宁夏可可美、宁夏玉蜜仓 库中的部分库存资产进行公开拍卖,后陆续多次公开拍卖涉及公司委托加工的部分资产。2024年 12月 4日,青铜峡市人民法院出具 (2024)宁0381破 1号/2号/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宁夏可可美、宁夏玉蜜及宁夏沃野肥业有限公司厂区库存的全部味精、玉 米及其他原辅料化工品,查封期限自 2024年 12月 4日至破产清算案件终结。在上述期限内,任何人不得对被查封的财产有转移、设 定权利负担或者其他有阻碍执行的行为,否则,青铜峡市人民法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裁定查封后,管理人又陆续公开拍卖涉及 公司委托加工的部分资产。 在宁夏加加存货被拍卖及查封期间,公司及宁夏加加陆续向管理人寄送了《工作联系函》《关于申请取回我公司库存物资的报告 》《询证函》《关于申请监督管理人依法履职并纠正其违法处置非债务人财产行为的报告》等资料,并应管理人要求提供了能够证实 存货所有权的证据资料。 2026年 3月 25日,宁夏加加与管理人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签订《财产取回协议》及《协议书》,管理人确认该项存货及拍卖 款项归属于宁夏加加所有,并同意宁夏加加取回库存全部味精、味精托盘等剩余原辅料以及原辅料变价款,但需支付财产取回权与之 相关的费用。 经与公司相关部门确认,截至 2026年 6月 23日,公司已取回存放在宁夏可可美厂区的库存全部味精、味精托盘,经财务部初步 核算,对应的存货账面余额为 5,033.47 万元,该部分已计提跌价准备 2,834.06 万元,账面价值为2,199.41万元。 2026年 6月 22日,经公司财务查询,全资子公司加加食品(宁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收到宁夏可可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转来的拍卖变价所得款1,500.00万元。截至目前,尚有拍卖变价所得款约 1,004.02万元暂未取回。 上述事项暂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上述财务数据最终以审计数据为准,对公司 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就剩余拍卖变价所得款等相关问题继续与管理人及法院积极沟通,将按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 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 中 国 证 券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 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70a486ca-0efb-42b3-add0-fa9ae23cd3a4.PDF ─────────┬──────────────────────────────────────────────── 2026-06-05 17:37│ST加加(002650):关于公司原控股股东破产重整进展的公告 ─────────┴──────────────────────────────────────────────── 一、原控股股东破产重整事项概述 1、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6月 1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被申请破产审查的公告》 ,2023年 6月 13日,经向公司原控股股东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越投资”)核实,万向信托股份公司(以下简称“ 万向信托”)向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沙中院”)申请卓越投资破产审查,案号:(2023)湘 01破申 25号。长 沙中院经查明后裁定:本案移送至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宁乡市人民法院”)审查。 公司分别于 2023年 7月 13日、2023年 8月 12日、2023年 9月 12日、2023年 10月 12日、2023年 11月 11日、2023年 12月 12 日、2024年 1月 12日、2024年 2月 8日、2024年 3月 12日、2024年 4月 12日、2024年 5月13日、2024年 6月 1日、2024年 7月 12 日、2024年 8月 13日、2024年 9月 13日、2024年 10月 12日、2024年 11月 12日、2024年 12月 12日、2025年 1月 11日、2025年 2月 12日、2025年 3月 12日、2025年 4月 12日、2025年 5月 1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被申请破产审查的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23-028/029/032/033/038/052、2024-003/007/010/015/031/038/046/047/058/068/076/084、2025-003/015/019/028/044) 。 2、2025年 5月 12日,公司收到卓越投资转发的宁乡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5)湘 0182破申 6号〕,宁乡市人民法 院裁定受理了万向信托对卓越投资的破产清算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暨公 司控股股东被申请破产审查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3、2025年 5月 29日,公司收到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转发的宁乡市人民法院《决定书》〔(2025)湘 0182破 3号〕,宁乡市 人民法院已指定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为卓越投资破产清算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控 股股东破产清算被法院指定管理人暨公司控股股东被申请破产审查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4、 2025 年 9 月 29 日,公司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pcgg/ggxq?id=1548 3740899614720 ) 查 询 到《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原 控股股东破产清算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暨公司原控股股东被申请破产审查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 5、2025年 10月 28日,公司收到卓越投资管理人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发来的《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 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原控股股东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暨公司原控股股东被 申请破产审查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85)。 6、2026年 3月 24日,公司收到卓越投资管理人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转发的宁乡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5)湘 018 2破 3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原控股股东破产清算转破产重整暨公司原控股股东被申请破产审查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4)。 7、2026年 4月 13日,公司收到卓越投资管理人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发来的《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原控股股东破产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二、本次进展情况 2026年 6月 5日,公司收到卓越投资管理人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发来的《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重整案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延 期公告》,公告显示:“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重整投资人招募工作已取得一定进展,管理人已陆续收到部分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 材料。鉴于招募工作的整体推进情况,为充分给予各意向投资人必要的准备时间,保障其内部决策程序的完整履行,保障各方参与重 整投资的权利,在更大程度上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管理人决定将重整投资报名截止时间进一步延长至 2026年 6月 15日。除报名截 止时间调整外,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方案与投递方式等信息仍以《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内容为准”。具体内容请查阅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公告的全文。 三、风险提示 1、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与 卓越投资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性,上述事项暂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截至目前公司生 产经营情况正常。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卓越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216,419,200股,全部为非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55%,为公司第二大 股东。卓越投资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1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51%,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99.81%。卓越投资 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和轮候冻结 216,41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55%,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 100%。卓越投资重整能否成功 存在不确定性,该事项是否会影响其持有公司股份变动将视后续的重整情况及法院作出的最终裁定而定,目前暂未可知,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 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d7fc450d-edc8-4bad-ac20-8a60db18bf8d.PDF ─────────┬──────────────────────────────────────────────── 2026-05-25 18:21│ST加加(002650):关于获得投资收益的公告 ─────────┴──────────────────────────────────────────────── 一、对外投资的情况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年 1月 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2014年第一次会议、2014年 1月 29日 召开的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合兴(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公司作 为有限合伙人使用自有资金 20,000万元入伙合兴(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兴基金”),占合兴 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 99.995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投资合兴(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 007)。 2021年 1月 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合兴(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订〈合兴(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2024年 2月 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合兴(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订〈合兴(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2026年 5月 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合兴(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订〈合兴(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二、公司获得投资收益的情况 1、公司于 2026年 5月 22日披露了《关于签订〈合兴(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 告》,根据《合兴(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原第 9.2.2条约定已预留 的全部平准资金,将于本次补充协议签署后按照《合伙协议》第 9.2.1款和修改后的 9.2.2款约定的收益分配原则在全体合伙人间进 行分配。2026年 5月 22日,公司收到合兴基金已预留平准金进行分配通知,决定将合兴基金已预留的全部平准金根据《合伙协议》 及《合兴(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的收益分配原则在全体合伙人间进行分配。 前述已预留的平准金中,公司可获得的分配金额为人民币 70,650,195.96元(税前),其中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东鹏饮料”)项目可获得的分配金额为 64,661,968.63元(税前),爱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慕股份”)项目可获 得的分配金额为 214,317.62元(税前),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比食品”)项目可获得的分配金额为 5,773,90 9.71元(税前)。经公司财务查询,上述款项已于 2026年 5月 22日到账。 2、本次合兴基金同时对东鹏饮料项目和爱慕股份项目股票减持取得的收入进行了分配,公司可获得的分配金额为人民币 16,192 ,423.06元(税前),其中东鹏饮料项目分配可获得投资收益共计 15,747,928.75元(税前),爱慕股份项目分配可获得投资收益 44 4,494.31 元(税前)。经公司财务查询,上述款项已于2026年 5月 22日到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回东鹏饮料项目投资本金共计 19,309,238.62元,投资收益共计 340,407,414.37元;公司已收回 爱慕股份项目投资本金共计7,999,600.02元,投资收益共计 2,058,065.08元;公司已收回巴比食品项目投资本金共计 28,998,550.0 0元,投资收益共计 31,154,590.05元。 三、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公司本次收到上述项目投资收益共计 86,842,619.02元(税前,未经审计),公司处置本次投资产生的利得将直接计入留存收益 ,对当期利润不构成影响。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 结果为准。 四、风险提示 上述事项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影响未经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 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cba5a78c-4c63-456e-9a60-414bd2c85d2e.PDF ─────────┬──────────────────────────────────────────────── 2026-05-21 16:01│ST加加(002650):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15日以电话、微信及书面 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6年 5月 18日发出了变更会议时间的通知。 2、本次董事会于 2026年 5月 21日上午在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 478号运达国际广场写字楼 7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 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 7名,实际出席董事 7名,其中董事谢子敬、独立董事许金花、迟家方、邓彬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出席会 议的人数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 4、会议由周建文董事长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杨亚梅通讯列席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全体董事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合兴(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 伙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经审议,同意公司与合兴(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加华裕丰(天津 )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合兴(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的《关于签订〈合兴(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4c21ee34-62d5-48f4-8436-364b433223be.PDF ─────────┬──────────────────────────────────────────────── 2026-05-21 15:57│ST加加(002650):关于签订《合兴(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 │告 ─────────┴────────────────────────────────────────────────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签订〈合兴(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合兴(天津)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加华裕丰(天津)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合兴(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签订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14年 1月 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 2014年第一次会议、2014年 1月 29日召开的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合兴(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使用自有资金 20,000万元入 伙合兴(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称“合兴基金”或“有限合伙”),占合兴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 99.995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的《关于拟投资合兴(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7)。 公司于 2021年 1月 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合兴(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合兴基金普通合伙人加华裕丰(天津)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签订《合兴(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将有限合伙的经营期限修改为:有限合伙人首次 出资之日起十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订〈合兴(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6)。 公司于 2024年 2月 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合兴(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合兴基金普通合伙人加华裕丰(天津)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签订《合兴(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将有限合伙的经营期限修改为:有限合伙成立之 日至 2029年 2月 27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订〈合兴(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09)。 二、本次拟签订的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有限合伙的现金管理及平准资金处理事宜拟签订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关于现金管理事宜: 1、《合伙协议》第 1.1.23 条原约定为: 1.1.23 被动投资,指存放银行以及自本有限合伙所投资企业取得分红收益的行为。 现修改为: 1.1.23 被动投资,指对有限合伙的全部现金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待投资、待分配、费用备付及预留的现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 自本有限合伙所投资企业取得分红收益的行为;“现金管理”包括存放银行、购买国债、国债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固定收益类理 财产品、稳健型银行理财产品等低风险稳健型投资产品。 2、《合伙协议》第 7.3 条原约定为: 7.3 有限合伙的全部现金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待投资、待分配及费用备付的现金,可以以被动投资方式进行管理,非经合伙人会 议同意,不能用于不动产或其他固定资产投资。 现修改为: 7.3 有限合伙的全部现金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待投资、待分配、费用备付及预留的现金,可以进行现金管理,非经合伙人会议同 意,不能用于不动产或其他固定资产投资。 3、《合伙协议》第 9.3.1 条原约定为: 9.3.1 有限合伙经营期间取得的现金收入不得用于再投资,应于取得之时按照本合伙协议第 9.3条的约定进行分配,但有限合伙 因投资中止或终止等原因取得的投资组合公司退回的投资款项不在此列。 现修改为: 9.3.1 有限合伙经营期间取得的现金收入不得用于再投资(为免疑义,现金管理不构成此处再投资),应于取得之时按照本合伙 协议第 9.3 条的约定进行分配,但有限合伙因投资中止或终止等原因取得的投资组合公司退回的投资款项不在此列。 (二)关于平准资金处理事宜: 1、《合伙协议》第 9.2.2 条原约定为: 9.2.2 有限合伙在其所投资的每一项目实现项目退出后三个月内,将退出收入中的20%作为基金的收益分配平准资金预留,其余 的80%部分按照上述第 9.2.1款的收益分配原则在全体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对于单个项目的收益分配原则,第 9.2.1款中的内部收 益率计算应当采用单个投资项目的投资收益进行计算);上述预留的平准资金部分不得用于再投资,余额至本有限合伙解散时再行分 配。 现修改为: 9.2.2 有限合伙在其所投资的每一项目实现项目退出后三个月内,全部退出收入按照上述第 9.2.1款的收益分配原则在全体合伙 人之间进行分配(根据《合伙协议》约定扣除/预留相关有限合伙费用的除外;对于单个项目的收益分配原则,第 9.2.1款中的内部 收益率计算应当采用单个投资项目的投资收益进行计算)。 2、根据《合伙协议》原第 9.2.2条约定已预留的全部平准资金,将于本补充协议签署后按照《合伙协议》第 9.2.1款和修改后 的 9.2.2款约定的收益分配原则在全体合伙人间进行分配(且有限合伙于本补充协议签署后不再预留平准资金,每一项目全部退出收 入按照修订后的《合伙协议》第 9.2.2条执行)。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合兴(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eaad8110-6fbd-4434-98c7-80b06689af78.PDF ─────────┬──────────────────────────────────────────────── 2026-05-18 18:39│ST加加(00265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8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5月 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8日上午 9 :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8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 478号运达国际广场写字楼 7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建文先生。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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