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651 利君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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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8:32 │利君股份(002651):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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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6:57 │利君股份(00265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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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5:45 │利君股份(002651):关于新加坡全资子公司在秘鲁投资设立下属全资子公司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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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38 │利君股份(00265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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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38 │利君股份(002651):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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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5 17:02 │利君股份(002651):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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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利君股份(002651):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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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5:47 │利君股份(002651):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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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6 │利君股份(00265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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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45 │利君股份(002651):关于利君股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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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8:32│利君股份(002651):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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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同意以总股本1,033,4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62,007,600.00元(
含税)。相关详细情况参见2026年5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2、公司股本总额自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未发生变化。若公司股本总额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发生变化,将按
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按最新股本总额相应调整分配。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的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5、本公司不存在通过回购专户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33,4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000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4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
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
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2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
.06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15日,除息日为:2026年7月1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7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7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484 何亚民
2 01*****126 何 佳
3 00*****676 魏 勇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7月6日至登记日:2026年7月1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二路5号
咨询联系人:高峰
咨询电话:028-85366263
传真电话:028-85370138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8e6afe1c-d59c-4418-86fc-43de72848d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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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6:57│利君股份(00265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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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魏勇先生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及解除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为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补充质 用途
其一致行动人 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魏勇 否 7,700,000 6.85% 0.75% 否 否 2026.06.22 2028.06.21 中国银河 偿还
证券股份 债务
有限公司
魏勇 否 7,700,000 6.85% 0.75% 否 否 2026.06.22 2028.06.21 中国银河 偿还
证券股份 债务
有限公司
合计 - 15,400,000 13.70% 1.50% - - - - - -
2、本次解除质押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东 押 份 股
或第一大股东 股份数量 比例 本比例
及
其一致行动人
魏勇 否 8,804,000 7.83% 0.85% 2024.06.2 2026.06.2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
4 3 公司
合计 - 8,804,000 7.83% 0.85% - - -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持股 5%以上股东魏勇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及 本次质押及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东 比例 解除 解除 持 总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名 质押前质押 质押后质押 股份比 股本比 份限 押 份限 押
称 股份 股份 例 例 售和冻结 股份比 售和冻结 股份比
数量 数量 数量 例 数量 例
魏 112,419, 10.88 28,134,000 34,730,000 30.89% 3.36% 0 0 0 0
勇 805 %
合 112,419, 10.88 28,134,000 34,730,000 30.89% 3.36% 0 0 0 0
计 805 %
关于上述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相关详细情况参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
告。
4、股东质押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
魏勇先生质押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如股份变动达到《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公司将严
格遵照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1、出具的质押及解除质押证明文件;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8b0c4bbd-ac57-451a-97b6-4503681f3a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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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5:45│利君股份(002651):关于新加坡全资子公司在秘鲁投资设立下属全资子公司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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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加坡全资
子公司在香港和秘鲁投资设立下属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新加坡全资子公司利君控股(新加坡)私人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利君控股”)在香港投资设立2家全资子公司,并通过上述新设立的香港子公司在秘鲁投资设立1家全资三级子公司(
详细情况请参见2026年2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
2026年3月,利君控股在香港投资设立的2家全资子公司均已完成登记注册(详细情况请参见2026年3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
二、本次进展情况
日前,在秘鲁投资设立的全资三级子公司已完成登记注册手续,并取得了由秘鲁国家公共登记局签发的相关注册登记证明文件。
具体如下:
公司名称 LEEJUN EQUIPOS MINEROS S.A.C.
(西班牙语)
注册资本 1,000 秘鲁新索尔
注册地址 利马市
注册登记号 16240539
税务登记号(RUC) 20616074181
注册日期 2026 年 6 月 10 日
主营业务 矿业设备进口与销售;工程项目规划、建筑设计、工程施工,以
及机械设备与设施安装工程。
股东情况 共计 1,000 股记名表决权股份,利君興業有限公司认购股份 900
股,利君智源有限公司认购股份 100 股。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利君控股在香港投资设立的 2家全资子公司和在秘鲁投资设立的 1家全资三级子公司已
全部完成登记注册。
三、备查文件
秘鲁国家公共注册监管局(SUNARP)官方出具的公司注册备案文件。
秘鲁国家税务总局出具的秘鲁税务登记证明(RUC)。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7ab1e2a6-fec1-4419-a5d0-b15c880528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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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38│利君股份(00265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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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20 日 14:0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6 年 5月 2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6 年 5月 20 日(现
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0 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二路 5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
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亚民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92 人,代表股份 744,051,5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996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736,414,9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257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89人
,代表股份 7,636,5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8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89 人,代表股份7,636,5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
8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89 人,
代表股份 7,636,5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89%。
(三)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会议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提案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743,347,1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3%;反对 59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8%;弃权11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932,1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7760%;反对 593,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731%;弃权 11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509%。
2、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以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033,46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0.60 元(含税),共计
分配现金股利 62,007,600.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 309,370,406.24 元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 2025 年不送红股,不进行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总表决情况:同意 743,332,3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33%;反对 61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4%;弃权10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917,3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5821%;反对 613,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272%;弃权 10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907%。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743,341,9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46%;反对 62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6%;弃权8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926,9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7079%;反对 621,7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411%;弃权 8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4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10%。
4、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何亚民先生、何佳女
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23,995,145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9,304,0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34%;反对 66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38%;弃权8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884,2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1487%;反对 664,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068%;弃权 8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4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45%。
5、审议通过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743,337,8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41%;反对 58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2%;弃权13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922,8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6542%;反对 581,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147%;弃权 13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4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311%。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结合 2025 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报酬和 2026 年度实际审计业务情况及市场平均价格水平确定审计报酬事项。
总表决情况:同意 743,335,7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38%;反对 58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6%;弃权13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920,7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6267%;反对 584,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540%;弃权 13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5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194%。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43,315,7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11%;反对 65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8%;弃权8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900,7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3648%;反对 653,3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549%;弃权 8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03%。
8、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43,332,0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33%;反对 61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4%;弃权10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917,0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5782%;反对 613,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272%;弃权 10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5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94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张硕之律师和杨曦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
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bc4261a1-6344-4e92-91d4-44cc4b6f6c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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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38│利君股份(002651):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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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君股份(002651):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28c6ca4e-3fdb-47f4-a320-530ca55d31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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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5 17:02│利君股份(002651):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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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诉讼事项概述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6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全资子公司利君
控股(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君控股”)因买卖合同纠纷,中冶北方(大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北
方”)对利君控股提起诉讼(相关详细情况请参见2025年6月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本
公司公告)。
2025年11月,利君控股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反诉状,反诉人利君控股提出反诉请求。2026年4月,四川省成都市
中级人民法院向利君控股下发了《民事裁定书》,对利君控股的反诉不予受理(相关详细情况请参见2026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本公司公告)。
二、本诉讼事项的一审判决情况
2026年4月30日,利君控股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2025)川01民初360号《民事判决书》。相关内容如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四项、第六百四十
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20年修正)》第十八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
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二百七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1、被告利君控股(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LEEJUN HOLDING(SINGAPORE)PTE.LTD)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中冶
北方(大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项人民币48,313,898.28元;
2、被告利君控股(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LEEJUN HOLDING(SINGAPORE)PTE.LTD)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中冶
北方(大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支付资金占用利息(以人民币48,313,898.28元为基数,自2025年4月17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
3、驳回原告中冶北方(大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13,529.84元,由原告中冶北方(大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负担人民币31,353元,由被告利君控股(新加坡)
私人有限公司负担人民币282,176.84元。如不服本判决,原告中冶北方(大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
被告利君控股(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
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三、判决或裁决情况
本诉讼已由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结果见本公告“二、本诉讼事项的一审判决情况”。
四、其他诉讼事项说明
不含本次诉讼,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案累计金额尚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规定的披露标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外,公司及其他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诉讼一审判决结果已作出,利君控股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后续审理及判决
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本诉讼事项对公司及利君控股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六、其他应注意事项
公司及利君控股将积极与相关方进行沟通,并做好上诉工作,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公司将持续关注本诉讼事项的后续进展情
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5)川01民初360号《民事判决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41bb6a23-aa58-4d20-9856-92e5576956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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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利君股份(002651):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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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诉讼事项概述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6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全资子公司利君
控股(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君控股”)因买卖合同纠纷,中冶北方(大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北
方”)对利君控股提起诉讼(相关详细情况请参见2025年6月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本
公司公告)。
二、本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2025年11月,利君控股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反诉状。反诉人利君控股提出反诉请求:
1、请求判令中冶北方向利君控股支付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费用8,392,305.17澳元、989,356美元、人民币2,062,258.22元;
2、请求判令中冶北方向利君控股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4,037,308.5元;
3、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由中冶北方承担。
(以上主张的金额合计大约为人民币72,066,416.17元)
近日,利君控股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2025)川01民初360号的《民事裁定书》。内容如下:
利君控股提起的反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三
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对利君控股(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的反诉,本院不予受理。
三、判决或裁决情况
本诉讼暂无判决结果。
四、其他诉讼事项说明
不含本次诉讼,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案累计金额尚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规定的披露标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外,公司及其他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诉讼事项处于审理期间,后续审理及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本诉讼事项对公司及利君控股本
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六、其他应注意事项
公司及利君控股将积极与相关方进行沟通,并做好应诉工作,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公司将持续关注本诉讼事项的后续进展情
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1ec1ad3c-732d-49ea-821b-3d7836013e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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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5:47│利君股份(002651):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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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
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司新加坡全资子公司利君控股(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
君控股”)与 GRANDWAY INTERNATIONAL TRADE PTE.LTD.(以下简称“GRANDWAY”)签订了《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本
合同”)。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2 月 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 年 12月 23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及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议案》,同意利君控股与GRANDWAY签署的上述合同及公司为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上述签订合同及审议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9 日、12 月 5日、12月 2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二、进展情况
2026 年 4月 27 日,公司(生产方)、利君控股(卖方)、GRANDWAY(买方)签订了上述《买卖合同》之补充协议,相关补充
主要内容如下:
1、《买卖合同》约定的第一批四台设备的交货时间由 2026 年 4月 15 日调整为不晚于 2026 年 7月 31 日。
2、卖方及生产方因协商一致达成交货推迟导致的资金及货物的积压不寻求向买方追究损失,买方亦不得因为上述原因向卖方及
生产方追究延迟交货的责任。
3、本协议是《买卖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协议内容与《买卖合同》内容存在冲突或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
约定为准。
4、本协议在各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
三、补充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的《买卖合同》之补充协议,是各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一致做出的修订和补充,对公司及利君控股的生产经营不会产生
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本合同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全资子公司利君控股(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与 GRANDWAY INTERNATIONALTRADE PTE.LTD.签订的《买卖合同》之补充协
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9dd34e4-6b98-457d-ac99-b16e14c5b1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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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6│利君股份(00265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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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君股份(00265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326cfd56-440e-42f0-9597-5580b3c01c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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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45│利君股份(002651):关于利君股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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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君股份(002651):关于利君股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6b2bec69-386a-48db-84e8-318fd284a4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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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44│利君股份(00265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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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君股份(00265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丽娜。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3d49b79c-ff7c-44ee-bc9c-36f12a3762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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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42│利君股份(002651):关于确认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 年度薪酬及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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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
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基
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全体董事对《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上述董事薪酬方案直接提
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依据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分管销售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存在
业绩提成的参照公司《销售业绩激励方案》确定。公司除独立董事实行年度独立董事津贴及由本公司员工担任并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
事依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按其具体任职岗位薪酬标准执行外,其他董事的薪酬实行年薪制,年薪分为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构成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业绩提成;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 7万元人民币(上述薪酬管理制度经 2024 年 6月 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22 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核算,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
含税)具体如下:
序 姓名 职务 任职状态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
号 报酬总额(万元)
1 何亚民 董事长 现任 89.41
2 何佳 副董事长 现任 82.44
3 林麟 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 现任 69.64
4 胡益俊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现任 69.66
5 刘忠安 董事 现任 24.39
6 邱红 董事 现任 24.90
7 胡宁 独立董事 现任 7.00
8 王伦刚 独立董事 现任 7.00
9 刘丽娜 独立董事 现任 7.00
10 何斌跃 副总经理 现任 638.30
11 唐中伍 副总经理 离任 74.74
合计 -- -- 1,094.47
说明:
(一)薪酬考核情况
1、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非独立董事实际获得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补贴等构成;高级管理人员
实际获得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业绩提成奖励和补贴等构成。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年薪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和部门年度工
作指标挂钩考核后按内部考核周期发放。其中,绩效年薪中与部门指标挂钩的部分,根据当期指标完成情况考核后按季度预发,年度
汇算;绩效年薪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挂钩的部分,根据年度指标完成情况,于年末考核后一次性发放;业绩提成奖励结合订单等指标
完成情况按公司内部考核周期予以计发。
2、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额度津贴,按月发放,不参与公司内部考核。
(二)具体发放情况
1、2025 年,依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按年薪制计发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 4人,包括现任董事长何
亚民、副董事长何佳、董事兼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林麟、董事兼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胡益俊;
2、2025 年,依据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制度》按具体任职岗位计发薪酬的非独立董事共 2人,包括现任非独立董事刘忠安、非独
立董事邱红;
3、2025 年,依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销售业绩激励方案》按年薪制计发,且存在业绩提成、项目提成、特
殊奖励、补助补贴的高级管理人员共 2人,包括现任分管销售业务工作的副总经理何斌跃和离任副总经理唐中伍;
2025 年,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粉磨业务订单完成情况,为激励管理团队更好地完成经营目标任务,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挂
钩的相关订单绩效考核较上年略有增长。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和内部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参照公司所在行业、地区
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津贴为 7万元/年,按月发放,因出席公司相关会议或履行相关职责产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2、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实行年薪制,年薪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构成,依据薪酬标准计发。在公司任职的非
独立董事,依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并结合当年经营业绩、工作绩效等在公司领取薪酬。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按其具体任职岗位薪酬标准执行,实行年薪制,年薪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构成,
依据薪酬标准计发;总经理、分管市场、技术和投资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经营成果、技术成果及经营质量做出突出贡献,公司可以
根据业务完成情况给予经营业绩提成等专项奖励。
(四)薪酬构成
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经营
业绩提成等专项奖励、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公司董事兼任高管薪酬上限以孰高者确定。
1、基本薪酬按照其在公司内部担任的职务,根据岗位价值、责任与能力等级、市场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按照其在公司内部担任的职务,以不超过绩效薪酬标准的 50%每月预发,年末公司结合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年度绩
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汇算多退少补。
3、为实现公司管理团队的长期激励,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促使公司利益与管理层个人利益趋同,专项激励总经理、
分管市场、技术和投资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经营成果、技术成果及经营质量做出突出贡献,公司可以根据经营业务完成情况给予经
营业绩提成等专项奖励。
4、公司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通过限制性股票、期权、员工持股计划等方式,对包括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在内的核心员工实施中长期激励。上述绩效薪酬、经营业绩提成等专项奖励、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
要依据。
三、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改聘、任期内
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77289bbb-df0a-40f6-9394-cc90b2f416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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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42│利君股份(00265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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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6 年度
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月 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 人,注册会计师 1,79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
计师超过 700 人。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 40.5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5.8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9.76 亿元。
2024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83 家,收费总额 4.71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
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5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
021)京 74 民初 111 号),判决本所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 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
为 500 余万元。本所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 05 民初 1736
号),判决本所承担 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 0.07 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 01 民初 11、12 号
),判决本所承担 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 0.15 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5年 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 3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
监管措施 8次和纪律处分 1次。7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8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监
管措施 11 次和纪律处分 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廖继平先生,2002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
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为 5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崔迎先生,200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信永
中和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汪璐露女士,201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
执业,2026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 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的行政处罚;除汪璐露女士于 2026年 1月 30日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外,无受到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措施;除廖继平先生于 2025 年 4月 15 日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约见谈话的自律监管
措施外,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 廖继平 2025 年 4 月 15日 自律监管措施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因执行海诺尔环保产业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计
业务时存在部分程序执行不够
充分等问题,受到深圳证券交易
所约见谈话。
2 汪璐露 2026 年 1 月 30日 监督管理措施 中国证券监督管 爱乐达 2024 年年报审计项目执
理委员会北京监 业质量检查,受到中国证券监督
管局 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警
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年限为 17年。
2025 年度审计费用 66 万元(含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孙公司财务审计费用),内控审计费用 21 万元。本期审计费用与上一期
审计费用相同。
本期审计收费系按照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
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核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提交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
资质与执业情况进行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及优秀的专业团队,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
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较好地完成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为了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
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结合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和2026年度实际审计业务情况及市场平
均价格水平确定审计报酬事项。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相关报备资料。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4beb1327-b3e4-458f-8c40-eb496115c9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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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42│利君股份(002651):关于举行2025年年度报告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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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为便于
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在全景网举行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安排
1、召开时间:2026年5月8日下午15:00—17:00
2、召开方式: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
.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3、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总经理、财务总监林麟先生,董事会秘书胡益俊先生,独立董事胡宁先生,证券事务代表高峰先生
。
二、征集问题说明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
议。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7日15: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5年
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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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42│利君股份(002651):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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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君股份(002651):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4fdc0f15-0901-4f03-ac72-0bd9447317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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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39│利君股份(002651):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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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于 2026 年 5月 20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
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本次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20 日 14:0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6 年 5 月 2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股东可
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6 年 5月 20 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0 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
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15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会议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二路 5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股东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4.00 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5.00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6.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8.00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二)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本公司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A、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B、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
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C、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D、异地股东可凭以上相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19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7:00(3)登记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二路 5号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2、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高峰
联系电话:028-85366263
联系传真:028-85370138
通讯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二路 5号
邮政编码:610045
参会费用: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
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3a313181-eeb9-40fc-8bc6-4f2d1cf1e9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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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37│利君股份(002651):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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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的基本内容
1、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XYZH/2026CDAA3B0094 审计报告确认,2025 年度实现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82,088,004.76 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基础,按 10%计提法定公积金 8,208,800.4
8元后,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 359,506,401.96 元,扣减分配 2024 年度股利62,007,600.00 元后,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
的利润金额为 371,378,006.24 元。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033,46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60 元(含税),共计分
配现金股利 62,007,600.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 309,370,406.24 元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 2025 年不送红股,不进行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分红承诺相
符。
2、2025 年年度内,公司未实施季度分红、半年度分红、特别分红等,未发生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股份回
购的情形。
3、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获得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过,公司 2025 年现金分红总额为 62,007,600.00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10.64%。
(二)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若公司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本
次利润分配比例将按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62,007,600.00 62,007,600.00 41,338,4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6,045,226.84 120,099,825.25 122,899,732.01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907,895,732.01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371,378,006.24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165,353,60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99,681,594.7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165,353,600.00
(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 否
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3-2025)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 165,353,600.00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因
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
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分配预案需经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bb373a22-d221-4226-99a3-a2534036f3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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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37│利君股份(002651):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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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君股份(002651):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b748e8fc-a5d9-48fe-a209-ce175a8772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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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37│利君股份(002651):公司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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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成都利君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聘请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2025 年度履职情
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月 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执业资格: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备案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资格,
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资格;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 人,注册会计师 1,79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
计师超过 700 人。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 40.5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5.8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9.76 亿元。
2024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83 家,收费总额 4.71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
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55 家。
2024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83 家,收费总额 4.71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
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5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5年 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 3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
监管措施 8次和纪律处分 1次。7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8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监
管措施 11 次和纪律处分 2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 年 4月 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按照签订的相关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在审计过程中,信永
中和就审计人员独立性、审计小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
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 202
5年度《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
状况以及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信永中和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
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信永中和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
告,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四、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认为:信永中和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
、公允地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勤勉尽责,出具的报告真实、准确、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
尽的职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46a450d5-84c9-4045-93c5-2a3a9d4093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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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37│利君股份(00265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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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
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
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月 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 人,注册会计师 1,79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
计师超过 700 人。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 40.5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5.8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9.76 亿元。
2024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83 家,收费总额 4.71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
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5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判决本所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 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 500 余万元。本所已
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 05 民初 1736
号),判决本所承担 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 0.07 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 01 民初 11、12
号),判决本所承担 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 0.15 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5年 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 3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
监管措施 8次和纪律处分 1次。7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8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监
管措施 11 次和纪律处分 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廖继平先生,2002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
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为 5家。
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崔迎先生,200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信永
中和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袁建国先生,2009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
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的行政处罚;除廖继平先生于 2025年 4月 15 日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约见谈话的自律监管措施外,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
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 廖继平 2025 年 4 月 15日 自律监管措施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因执行海诺尔环保产业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计
业务时存在部分程序执行不够
充分等问题,受到深圳证券交易
所约见谈话。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 年 4月 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与财务审计机构。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按照签订的相关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在审计过程中,信永
中和就审计人员独立性、审计小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
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 202
5年度《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
状况以及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信永中和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
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信永中和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
告,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经评估,公司认为,信永中和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认真履行了其审计职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如下:
1、2025 年 4月 24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提交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形成决议,认
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较好地完成公司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工作,其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该事项
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026 年 2月 27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与信永中和年审注册会计师等召开审计计划沟通会议,认真审阅了信永中和
对公司 2025 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对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工作安排
、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重点问题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根据公司 2025 年度报告披露时间协商相关的时间
安排,就审计工作总体安排提出了相关意见和要求。
3、2026 年 4月 3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会议形式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等对 2025 年度审计实施情况、审计结论、内
部控制等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相关事项的汇报。
4、2026 年 4月 17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初步审计结论交换了意见,对财务报告的编制过程、会计政
策选用、公司经营风险、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再次沟通,并对财务会计报表再次审阅。
5、2026 年 4月 23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
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
报告, 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准则,独立、勤勉尽责地
履行审计职责,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客观、公允的表达了意见。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c7dba777-3957-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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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36│利君股份(002651):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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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君股份(002651):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fe073c3e-9ede-4f80-a6be-e46ba8b409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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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36│利君股份(00265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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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君股份(00265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bf5b2f13-6759-4028-9dc0-ef82e70036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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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36│利君股份(002651):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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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君股份(002651):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771df72a-e24c-453d-880a-1b43d1dd2e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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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36│利君股份(002651):第六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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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月 10 日以通讯
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上午 10:00 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为 9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为董事长何亚民先生,列席人员董事会秘书胡益俊。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
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胡宁先生、王伦刚先生、刘丽娜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
述职。独立董事《2025 年度述职报告》详见2026 年 4月 27 日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XYZH/2026CDAA3B0094 审计报告确认,2025 年度实现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82,
088,004.76 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基础,按 10%计提法定公积金 8,208,800.48
元后,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 359,506,401.96 元,扣减分配 2024 年度股利62,007,600.00 元后,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
利润金额为 371,378,006.24 元。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033,46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60 元(含税),共计分
配现金股利 62,007,600.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 309,370,406.24 元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 2025 年不送红股,不进行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分红承诺相
符。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若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
而发生变化时,本次利润分配比例将按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月 27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
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公司《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 2026 年 4月 27 日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确认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因本议案涉及全体委员薪酬,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 4月 27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确认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何亚民、何佳、林麟、胡益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4票。
8、审议通过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详见 2026 年 4月 27 日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 2026 年 4月 27 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结合 2025 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报酬和 2026 年度实际审计业务情况及市场平均价格水平确定审计报酬事项。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27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
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修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修订后的制度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月27 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或等额外币(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与银行签订
的协议为准),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套期保值等银行业务。上述授信有效期为三年,在上述授信有效期内,
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业务,若续作授信无需再出决议,具体以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并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上述综合授
信额度的有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
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上述授权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同时,授权公司
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财务部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月 27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
展现金管理的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详见 2026 年 4 月 27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14、审议通过了《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 2026 年 4月 27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4、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报告;
5、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
专项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7acd3b5d-9ac1-4e5f-91e2-6561bc07b5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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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35│利君股份(00265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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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君股份(00265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fbadde80-e1ef-473b-9f07-d461d5f9a1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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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35│利君股份(002651):关于利君股份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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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 占用方 上市公 2025 年 2025 年度 2025 年 2025 年 2025 占 占用性质
资金占用 方名称 与上市 司核算 期初占 占用累计发 度占用资 度偿还累 年期末 用
公 的会计 用资金 生金额(不 金的利息 计发生金 占用资 形
司的关 科目 余额 含利息) (如有) 额 金余额 成
联关系 原
因
控股股东
、实际控
制
人及其附
属企业
小计
前控股股
东、实际
控
制人及其
附属企业
小计
其他关联
方及附属
企业
小计
总计
其它关联 资金往来 往来方 上市公 2025 年 2025 年度 2025 年 2025 年 2025 往 往来性质
资金往来 方名称 与上市 司核算 期初占 往来累计发 度往来资 度偿还累 年期末 来 (经营性
公 的会计 用资金 生金额(不 金的利息 计发生金 往来资 形 往
司的关 科目 余额 含利息) (如有) 额 金余额 成 来、非经
联关系 原 营性往来
因 )
控股股东
、实际控
制
人及其附
属企业
小计
上市公司 利君控股 全资子 其他应 100.115 1.1564 101.2714 - 借 非经营性
的子公司 (新加 公司 收款 0 款 往来
及其附属 坡)私人
企业 有限公司
小计 — — — 100.115 1.1564 101.2714 — —
0
其他关联
方及其附
属企业
小计
总计 — — — 100.115 - 1.1564 101.2714 — —
0
企业负责人:何亚民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林麟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峰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8e515510-c76e-478f-9c21-217c860f97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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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35│利君股份(00265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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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
上述授权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
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财务部实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金额: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 30,000 万元(含)开展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三)投资方式: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固定或浮动收益类的现金管理理财产品,包括债券、银行理财产品、银
行结构性存款产品、信托计划、券商资管计划、券商收益凭证、其他资管产品等投资品种。
(四)投资期限: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 4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股票上市
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风险投资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财务
部实施。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计。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现金管理工作,同时根据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明确投资决策流程
、实施执行程序、内部审计、信息披露,加强投资风险防控能力。
2、及时分析和跟踪资金投向、进展情况,严格审查投资品种, 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含)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不会
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通过合理规划,利用闲置资金开展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
的投资回报。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a10c94a3-64c0-4be0-b026-58d1e962f2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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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34│利君股份(002651):独立董事2025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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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胡宁、王伦刚、刘丽娜在20
25 年度履职保持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胡宁、王伦刚、刘丽娜的任职经历及提交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三位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a69bb17f-771e-4862-9809-7d5c613a18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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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34│利君股份(00265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伦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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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君股份(00265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伦刚。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20a74344-6cfe-4503-8b7e-2f023132e4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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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34│利君股份(002651):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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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
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益,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的对象包括:
(一)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公司经营与综合管理情况为基础,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
情况、个人履职及发展情况等进行综合考核确定薪酬。
第四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与公司规模和业绩相符;
(二)责权利对等;
(三)与公司发展和长远利益相符;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负责拟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负责审查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履行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第六条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
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
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依据本制度开展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管理工作。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与标准
第八条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确定,按月发放,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
独立董事因履职需要产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其在公司所从事的具体岗位和担任的职务对应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领取相应的薪
酬。
第十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
酬、经营业绩提成等专项奖励、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以上人员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取得的项目奖励、补贴补助除外。公司董事兼
任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上限以孰高者确定。
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一)基本薪酬按照其在公司内部担任的职务,根据岗位价值、责任与能力等级、市场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按照其在公司内部担任的职务,以不超过绩效薪酬标准的50%每月预发,年末公司结合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年度
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汇算多退少补。
(三)为实现公司管理团队的长期激励,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促使公司利益与管理层个人利益趋同,专项激励总经理
、分管市场、技术和投资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经营成果、技术成果及经营质量做出突出贡献,公司可以根据业务完成情况给予经营
业绩提成等专项奖励。
(四)公司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通过限制性股票、期权、员工持股计划等方式,对包括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在内的核心员工实施中长期激励。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公司应当确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第四章 薪酬发放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扣除下列项目,剩余部分按公
司内部管理考核周期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四条 公司可根据经营发展战略、经营效益情况、同行业市场薪酬水平变动情况等,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或津贴标准进
行相应的调整。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发展战略服务,并随公司发展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当经营环境及外部
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经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提议可以变更薪酬标准,调整董事薪酬标准的,需要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经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提议后报董事会批准。
第十六条 若公司处于亏损状态,应当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
绩联动要求。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第六章 薪酬止付追索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应考虑决定是否扣减特定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当年薪酬或不予发放,或追回已发放薪酬的部分或全部:
(一)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辞职或被免职的;
(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宣布为不当人选的;
(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予以行政处罚的;
(四)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认定严重违法政府或者公司有关规定的、以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
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
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
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15e4da28-e54f-4c48-9788-acf4d3752a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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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 15:45│利君股份(002651):关于新加坡全资子公司在香港投资设立下属全资子公司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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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君股份(002651):关于新加坡全资子公司在香港投资设立下属全资子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1/bfc4b63f-0dcf-433f-8121-497515f771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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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6 16:12│利君股份(002651):2025年度业绩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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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25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
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5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72,604.54 77,624.87 -6.47%
营业利润 6,568.07 14,186.69 -53.70%
利润总额 6,627.64 13,771.12 -51.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754.50 12,009.98 -52.0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 5,125.68 11,707.58 -56.22%
司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6 0.12 -5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8% 4.39% -2.31%
项 目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364,128.22 344,860.61 5.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277,479.93 277,962.84 -0.17%
股本 103,346.00 103,346.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的每股净资产(元) 2.68 2.69 -0.37%
注:表中数据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经营业绩说明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72,604.5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47%;营业利润6,568.0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3.70%;利润
总额6,627.6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1.8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54.5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2.09%。经营业绩下
降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主营粉磨系统及其配套设备制造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2,484.7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6.84%,主要系:①水泥用辊压机及
配套受行业市场需求影响、竞争加剧订单下降致使收入下降;②矿山用高压辊磨机部分项目尚未实现交付和结算,对应收入尚未确认
。以上两方面致使该业务板块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相应下降。
2、公司为拓展粉磨系统及其配套设备制造业务海外市场,费用较上期增加,致使该业务板块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相应
下降。
(二)财务状况说明
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64,128.22万元,较上年末增长5.59%;负债总额86,648.29万元,较上年末增长29.52%,主要系本
报告期公司粉磨系统及其配套设备制造业务矿山用高压辊磨机签订及生效合同增加,预收货款、存货相应增加,致使资产、负债规模
相应上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77,479.93万元,较上年末下降0.17%,主要系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
同期下降及本报告期现金分红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共同导致所有者权益小幅变动。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公司于 2026 年 1月 23 日披露的《2025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01)所载的公司
业绩预告相符。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审计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7/ee0bf6eb-6d4b-4caa-b360-8ff6bc4f61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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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16:56│利君股份(002651):第六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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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君股份(002651):第六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6/d62d5380-d30a-42c6-8378-3ea6de463a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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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16:55│利君股份(002651):关于新加坡全资子公司在香港和秘鲁投资设立下属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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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根据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及战略规划,为了拓展公司主营粉磨系统及其配套设备制
造业务国际市场,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新加坡全资子公司利君控股(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君控股”)在香港投资
设立 2家全资二级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子公司”),拟通过上述新设立的香港子公司在秘鲁投资设立 1家全资三级子公司(以下
简称“秘鲁子公司”),投资总额不超过 300万美元。
(二)经公司 2026 年 2月 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加坡全资子公司在香港和秘鲁投资设立下
属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 2026 年 2月 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
的本公司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上述新加坡全资子公司拟在香港和秘鲁投资设立下属全
资子公司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尚需向境内外主管部门履行备案或审批程序,以及
香港、秘鲁当地投资许可和企业登记程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境外投资备案申请及审批相关事宜,授权新加坡全资子公
司利君控股管理层办理香港和秘鲁子公司设立等相关事宜。
(三)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本年度生产经营成果不会造成重大影响。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公司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合计不超过 300 万美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新加坡全资子公司利君控股拟在香港设立 2家全资子公司,拟由 2家香港全资子公司共同出资在秘鲁设立 1家全资子公司
。
上述相关投资计划尚在规划中,新设立子公司的名称、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等相关注册具体内容以当地及国家行政审批部门核准
的内容为准,存在不确定性。
三、投资目的
利君控股为公司在新加坡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公司主营水泥建材、冶金矿山行业设备及其配套产品的海外销售业务。公
司将以利君控股为投资主体设立上述香港、秘鲁子公司,主要为加快拓展相关行业的海外市场,构建全球运营网络,提升公司境外市
场份额,推动公司国际化的发展战略。香港子公司将作为公司海外投资管理平台,统筹推进海外市场战略和投资布局,提升海外业务
运营效率;秘鲁子公司主要为满足公司在秘鲁销售业务,提供售后配套服务需求,更快地响应客户需求。
四、存在的风险
1、本次对外投资为境外项目,尚需商务厅、发改委等相关部门的审批,最终是否会取得备案或审批及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在香港和秘鲁设立下属全资子公司,可能会受当地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的影响,将面临国际市场运营管理和法律等方
面的投资风险。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可能因宏观经济波动、行业政策变化、国际贸易环境、市场竞争加剧等不确定因素,项目实施存在受政策
风险、市场风险、汇率波动等多种因素影响,业务拓展进度和盈利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管理层将尽快了解和熟悉海外所属地区法律体系、行业政策规划和市场环境等相关事项,尽可能降低上述公司境外经营运营
和项目管理风险。公司将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风险防范运行机制,提升对外投资管理运营的监督与控制,提高管理能力和经
营效率,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五、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有利于公司未来拓展相关行业的海外市场,更好地响应海外客户的市场需求,提升公司市场竞争优势和境
外市场份额,进一步完善产业布局,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
2、本次投资设立的全资香港、秘鲁子公司在当地注册登记备案完成后,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3、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主营业务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6/14ee18e0-0fde-4239-b7c7-77cd294a81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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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 17:13│利君股份(002651):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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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 4,800 万元– 6,600 万元 盈利: 12,010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 45.05 %- 60.03 %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 4,100 万元– 5,900 万元 盈利: 11,708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 49.61 %- 64.98 %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 0.0464 元/股– 0.0639 元/股 盈利: 0.1162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已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
财务数据由公司财务部初步估算得出,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公司业绩变化主要有两方面原因:1、公司粉磨系统及其配套设备制造业务水泥用辊压机及配套受所属行业市场需求
影响竞争加剧订单下降,以及矿山用高压辊磨机部分项目尚未实现交付和结算,对应收入尚未确认,致使板块净利润相应下降;2、
公司为拓展粉磨系统及其配套设备制造业务海外市场,费用较上期增加,致使净利润相应下降。
综上,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在4,800万元至6,600万元之间,较上年同期下降45.05%-6
0.03%。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预定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日期为2026年4月27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公司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3/ca8f2b1c-3384-49b0-9231-7e20a3597a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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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 16:39│利君股份(00265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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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23 日 14:0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5 年 12 月 2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5 年 12 月 23 日
(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3 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二路 5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何佳女士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88 人,代表股份 744,700,4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058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人,代表股份736,414,9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257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85 人,
代表股份 8,285,4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1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85 人,代表股份8,285,4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
1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85人
,代表股份 8,285,4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17%。
(三)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会议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提案表决结果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及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43,631,6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65%;反对 91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22%;弃权15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216,6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1003%;反对 910,3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867%;弃权 15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13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张硕之律师和杨曦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
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4/96f33e46-3e7b-4a3d-8976-fc8fe92aa0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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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 16:39│利君股份(00265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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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君股份(00265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4/e383bdb3-e2d7-4ff6-b025-3761e6d43b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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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8:27│利君股份(00265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触及1%刻度暨减持完成的公告(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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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君股份(00265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触及1%刻度暨减持完成的公告(更正后)。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6/e314c098-6249-4e1c-b50f-36bc17bf7f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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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8:26│利君股份(00265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触及1%刻度暨减持完成公告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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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君股份(00265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触及1%刻度暨减持完成公告的更正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6/cfba4386-c15f-44de-821e-2780bedcd7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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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 18:21│利君股份(00265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触及1%刻度暨减持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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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君股份(00265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触及1%刻度暨减持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5/d10f5278-cc49-4a59-88e3-d1ef865672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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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 15:48│利君股份(002651):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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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君股份(002651):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5/0bc76003-59b7-4f82-a17a-401524d8f3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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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 15:47│利君股份(002651):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及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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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
公司签订重大合同及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议案》,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
同的公告》,公司新加坡全资子公司利君控股(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君控股”)与 GRANDWAY INTERNATIONAL TRAD
E PTE.LTD.(以下简称“GRANDWAY”或“交易对手方”)签订了《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本合同”),详细情况请参见
相关公告。
为保证全资子公司利君控股上述合同的顺利实施,推动公司海外市场业务未来发展,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及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议案》,同意利君控股与 GRANDWAY 签署的上述合同
及公司为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上述事项已经出席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上述事项发表的审核意见详见
公司于2025年 12月 5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核意见》。利君控股资产负债率
未超过 70%,公司为其承担连带责任担保预计额度不超过45,000 万元【参考合同总金额 5,760.7728 万美元(按 1美元兑人民币 7.
0789 元的汇率,换算为人民币约为 40,779.93 万元)和汇率波动预计担保额度】,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6.19%,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事
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 被担保方最 本次担保前 截至目前 本次新增担 担保额度占 是否关
股比例 近一期资产 担保额度 担保余额 保额度 上市公司最 联担保
负债率 (万元) (万元) (万元) 近一期净资
产比例
成都利君 利君控股(新 100% 29.90% 40,000.00 27,583.97 45,000.00 30.58% 是
实业股份 加坡)私人有
有限公司 限公司
合计 100% 29.90% 40,000.00 27,583.97 45,000.00 30.58% -
注: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参考合同总金额 5,760.7728 万美元(按 1 美元兑人民币 7.0789 元的汇率,换算为人民币约为 40,779
.93 万元)和汇率波动预计。
三、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英文)LEEJUN HOLDING (SINGAPORE) PTE. LTD.
(中文)利君控股(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4 年 9月 11 日
3、注册地点:新加坡
4、注册资本:1,000 万美元
5、主营业务:贸易(包括一般性的进出口贸易)、投资控股公司。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利君控股 100%股权,利君控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主要产权及控制关系:
何亚民 何佳 魏勇 社会公众股
32.34% 28.04% 10.88% 28.74%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00%
利君控股(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
8、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9月 30日(未经审计) 2024 年 12月 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5,098.18 13,660.41
负债总额 4,373.67 4,084.99
净资产 10,724.50 9,575.42
项目 2025 年 1月至 9月(未经审计) 2024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4,353.84 2,582.51
利润总额 1,539.37 -24.71
净利润 1,276.85 -38.85
9、经查询,利君控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为利君控股与 GRANDWAY 签署的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2、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担保预计额度不超过 45,000 万元【参考合同总金额5,760.7728 万美元(按1美元兑人民币7.0789元的汇率
,换算为人民币约为 40,779.93万元)和汇率波动预计担保额度】,期限为合同有效期。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意见
本事项系公司为新加坡全资子公司利君控股与 GRANDWAY 签订《买卖合同》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利君控股是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为合同承担连带责任是为了满足其经营合同顺利执行的需求,对推动利君控股海外市场发展、提升公司产品国际市场份额有积极
作用。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承担连带责任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为股东创造良好回报。
董事会同意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及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本次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对象为公司新加坡全资子公司,主要是为了其经营合同顺利执行的需求,对公司推动相关业务海外市场
未来发展有积极作用,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本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利君控股执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并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及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事项前,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利君控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40,000 万元,担保金额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截止本公
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利君控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7,583.97 万元,担保总额未超过担保额度。该担保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履
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为
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和 2022年 2 月 21 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合同并提供担保暨申请开立银行保函
的公告》)。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 27,583.97 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
85,000 万元(含本次),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0.58%。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本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签订的合同交易金额占公司 2024 年度经会计师审计合并营业收入的 52.53%,本合同的执行将对公司本年度以及未来经
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利君控股主要销售水泥建材、冶金矿山行业设备及其配套产品,为公司于新加坡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本合同的执行对公司拓
展相关行业的海外市场、提升公司境外市场份额、扩大公司经营规模具有积极推动意义,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
3、本合同的执行对公司经营业务的独立性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4、本合同交易标的为公司主要产品高压辊磨机和配套设备,公司在资金、技术、设备、人员等方面均完全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经公司评审,合同交易对手方具备良好的商业信用,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八、风险提示
1、本合同结算方式采用预付款、进度款及验收完成后支付验收款和质保金的付款方式。若交易对方付款进度不能按约定支付,
将对本合同正常履行进度产生一定影响;且若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交易对方无法持续履约,故本合同存在不能正常履行的风险和实际
执行金额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风险。
2、本合同采用固定价格,在合同履行期间若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生产及成本支出将高于预期,对公司产品毛利产生不利影响
。
3、目前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履约过程中,有可能存在履约进度与合同约定不相符而造成违约或因法规政策、市场、
经济等不可预计、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延缓履行的风险,合同的履行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4、本合同的执行涉及新加坡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及经济环境,与国内可能有些区别,项目实施存在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汇
率波动等多种因素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核意见;
3、全资子公司利君控股与 GRANDWAY INTERNATIONAL TRADE PTE. LTD.签订的《买卖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5/09850d15-985f-4eb7-bf91-e9809d5c10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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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 15:46│利君股份(002651):第六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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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以通讯
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4日上午 10:00 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9 名,实际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9名。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的议案》;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制度》详见 2025 年 12 月 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及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利君控股(新加坡)私人有限公
司与 GRANDWAY INTERNATIONAL TRADEPTE. LTD.签订的《买卖合同》及公司为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本议案已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上述事项发表的审核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5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核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
知》详见 2025 年 12 月 5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核意见;
3、全资子公司利君控股与 GRANDWAY INTERNATIONAL TRADE PTE. LTD.签订的《买卖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5/fb525c31-81f4-45c0-bb50-168ac4ebc2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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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 15:45│利君股份(002651):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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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以
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独立董事 3人,实际参会独立董事 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全体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审慎的态度,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及公
司承担连带责任的议案》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对象为公司新加坡全资子公司,主要是为了其经营合同顺利执行的需求,对公司推动相关业务海外市场
未来发展有积极作用,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本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利君控股执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并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及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5/8a6506e2-2c1d-45c8-b07d-0aa980e1b2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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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 15:45│利君股份(002651):内部控制评价制度(202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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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君股份(002651):内部控制评价制度(2025年12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5/8a2097eb-8e82-4c02-9f5e-56b1a5b551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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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17:57│利君股份(002651):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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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君股份(002651):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9/bd76124c-678d-4b0f-971a-7eb02b17de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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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5:47│利君股份(002651):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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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副总经理唐中伍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唐中伍先生因个人
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唐中伍先生将继续在公司担任项目经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其
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唐中伍先生副总经理职务原定任期届满日为2027 年 6月 24 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生
产经营和正常运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中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任职期间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对唐中伍先生在担任副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5/03a99a5c-08ae-4599-9b90-81aa163068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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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16:29│利君股份(00265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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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07 日 14:0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5 年 11 月 0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5 年 11 月 07 日
(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07 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二路 5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亚民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20 人,代表股份 745,373,3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124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人,代表股份 736,414,9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257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17
人,代表股份 8,958,3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6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17 人,代表股份8,958,3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
6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17 人
,代表股份 8,958,3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68%。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会议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提案表决结果
议案 1、关于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下属分支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 744,629,2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02%;反对 56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0%;弃权 177,5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214,2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6938%;反对 566,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248%;弃权 17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814%。
议案 2、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下属分支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44,624,7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96%;反对 56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9%;弃权 18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209,7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6436%;反对 565,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170%;弃权 18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39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张硕之律师和杨曦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
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8/5f347643-bebd-432a-9320-e1255577f9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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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16:29│利君股份(00265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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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君股份(00265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8/d431a3a3-f105-48fc-8a14-4129bd6c09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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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利君股份(002651):关于完成《公司章程》工商备案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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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君股份(002651):关于完成《公司章程》工商备案登记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18a8a34a-a440-4c66-8fac-b38b909f2961.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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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利君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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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7/12251758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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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利君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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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7/12251758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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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利君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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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584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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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利君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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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3/12245546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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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利君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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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047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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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利君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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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047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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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利君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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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29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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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利君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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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7/12209808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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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利君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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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55393.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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