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002652(扬子新材)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002652 扬子新材 更新日期:2024-03-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3-15 00:00│扬子新材(002652):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扬子新材(002652):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4/b19f7e5e-9efa-4de7-b8ac-9a7ac312c7f3.PDF ─────────┬──────────────────────────────────────────────── 2024-03-15 00:00│扬子新材(002652):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 开,应参加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 人,会议推举张令元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张令元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4/1b1d89ce-8ebe-4b8b-bbc7-67dfd8c6f4ec.PDF ─────────┬──────────────────────────────────────────────── 2024-02-06 00:00│扬子新材(002652):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经营发展需要,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扬子新材”)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 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扬子江新型材料(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子有限”)为公司该笔 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属于上市公司控股 子公司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扬子有限已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上述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 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11月27日 注册地点:苏州市相城区潘阳工业园黄埭镇春丰路88号 法定代表人:王梦冰 注册资本:51,206.4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加工、销售:有机涂层板及基板;销售:金属材料、建筑装饰材料;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 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健康产业的投资、投资管理与运营;养老产业的投资、投资管理与运 营;老年人养护服务(具体项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企业管理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指标 2023年1-9月 2022年度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元) 333,717,160.54 483,903,049.32 利润总额(元) -19,418,426.60 -42,918,099.16 净利润(元) -16,877,075.38 -36,213,154.93 2023年9月30日 2022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元) 515,099,396.40 599,180,301.48 负债总额(元) 304,559,875.78 371,763,705.48 资产负债率 59.13% 62.05% (三)被担保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被担保人 扬子新材 担保最高金额 壹仟万元整元 担保人 扬子有限 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 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 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 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 用。 担保期间 《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 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 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金额为459.62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02%。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5/0f51eb1a-6517-4753-855f-5456603c400d.PDF ─────────┬──────────────────────────────────────────────── 2024-01-29 00:00│扬子新材(002652):关于对扬子新材的纪律处分决定书 ─────────┴──────────────────────────────────────────────── 关于对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住所:苏州市相城区潘阳工业园春丰路 88 号; 胡卫林,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时任总经理;王功虎,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孙哲峰,苏州 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 鲍 俊,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 秦 玮,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经中国证监会及本所查明,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扬子新材”或“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018 年至 2020 年,胡卫林作为扬子新材第二大股东、时任总经理,通过股权代持持有苏州市开元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开元金属”)95%股份,为开元金属的第一大股东。胡卫林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开元金属为公司关联法人。胡卫林利用开元金 属、苏州汇丰圆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江苏海丰新材料有限公司、苏州市天创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等主体,通过超额支付预付款等形式占 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苏州巴洛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杭州新永丰钢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永丰”)资金。其中,2018年年末占用 余额约为 1.98亿元。同时,上述交易未按规定在 2018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司在前期监管问询后仍拒不披露预付款真实流向。 二、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新永丰与开元金属发生关联交易约为7,005.83万元,约占公司当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21.8%。公司未对上述 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且上述交易未按规定在 2020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三、2020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0年,公司将子公司新永丰生产的镀锌卷销售给开元金属— 2 — 等公司,然后再直接或通过第三方销售给公司,形成交易闭环,虚增营业收入。公司 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约为 1.37亿元,约占 2020 年年度报告营业收入的 11%。 扬子新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11 月修订)》第 1.4 条、第 2.1 条、第 10.2.5 条,《股票上市规 则(2020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1 条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2.1.6 条的规定。 扬子新材时任总经理胡卫林主导实施上述违规行为,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 1 1月修订)》第 1.4条、第 2.2条、第 3.1.5条,《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2 条、第 3.1.5 条和《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3.1.5 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扬子新材时任财务总监鲍俊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4 条、第2. 2 条、第 3.1.5 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一负有责任。 扬子新材时任董事长王功虎、时任财务总监秦玮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 》第 1.4条、第 2.2条、第 3.1.5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二和三负有责任。 扬子新材时任董事长孙哲峰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4 条、第2. 2 条、第 3.1.5 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一负有责任。 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7.3 条,《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7.2 条、第 17.3 条, 《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6.2 条、第 16.3 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第九条、第 十五条、第十八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时任总经理胡卫林给予公开认定十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处分; 二、对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三、对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时任总经理胡卫林、时任董事长王功虎、时任财务总监鲍俊、时任财务总监秦玮给予公 开谴责的处分; 四、对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孙哲峰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胡卫林、王功虎、鲍俊、秦玮如对本所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纪律处分决 定书之日起的十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应当统一由扬子新材通过本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提交,或者通过邮寄或者现 场递交方式提交给本所指定联系人(刘女士,电话:— 4 — 0755-88668240)。 对于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胡卫林、王功虎、鲍俊、秦玮、孙哲峰的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 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http://reportdocs.static.szse.cn/UpFiles/zqjghj/sup_jghj_00018D54CF0CA23FEBD7A01744F6093F.pdf ─────────┬──────────────────────────────────────────────── 2024-01-27 00:00│扬子新材(002652):2023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净利润为正值:?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 2,500 万元– 3,200万元 亏损:3,621.32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 3,500 万元– 4,500 万元 亏损:4,683.76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 0.0488元/股– 0.0625元/股 亏损:0.0707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 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公司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实现扭亏为盈的主要原因为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其他非流动金融 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大,以及公司加强全面预算管控,推行降本增效举措,使成本费用有所下降; 2、公司预计本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约为6,300万元-7,300万元,主要系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及收取的资金占用利息。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 2、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26/c99534d4-a4ca-46e6-b957-e38c4b3d347b.PDF ─────────┬──────────────────────────────────────────────── 2024-01-13 00:00│扬子新材(002652):关于换届选举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 扬子新材(002652):关于换届选举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12/34b71c9b-2366-413e-8a2a-663d09952e88.PDF ─────────┬──────────────────────────────────────────────── 2024-01-13 00:00│扬子新材(002652):扬子新材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扬子新材(002652):扬子新材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13/cf659c56-5158-42b0-aad8-5b354511a370.PDF ─────────┬──────────────────────────────────────────────── 2024-01-13 00:00│扬子新材(002652):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 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常务副总经理金跃国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金跃国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 经理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金跃国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金跃国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547,27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1%,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其所持股份将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金跃国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营和健康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金跃国先生 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12/746b4de8-8d2a-4dc4-b7ec-fa9623611b5d.PDF ─────────┬──────────────────────────────────────────────── 2024-01-13 00:00│扬子新材(002652):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星期五)下午 1 4:30 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公司会议室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 月 12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 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1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 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王梦冰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5 人,代表股份共计 154,160,7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0.1058%。其中中小投资 者(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4 人,代表股份共计 560,77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095%。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2 名,代表股份总数为 154,147,27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0.1031%,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总数 13,5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26%。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无修改提案的情况,也无新提案提交表决。通过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 议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审议选举王梦冰女士、潘攀先生、冯毅先生、徐伟成先生、邵寅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 选举王梦冰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54,147,7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547,72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723%。 1.02 选举潘攀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54,147,3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547,32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010%。 1.03 选举冯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54,147,2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547,28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939%。 1.04 选举徐伟成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54,147,7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547,72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723%。 1.05 选举邵寅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4,147,2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547,28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939%。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钱志强先生、孟鸿志先生、武长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钱志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54,147,7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547,72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723%。 2.02 选举孟鸿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54,147,2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547,28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939%。 2.03 选举武长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54,147,3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547,32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01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4,149,2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5%;反对 1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549,27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493%;反对 11,5 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50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 东大会规则》《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12/d4af7a98-97f5-4239-8c98-a69ae73e47cc.PDF ─────────┬──────────────────────────────────────────────── 2023-12-30 00:00│扬子新材(002652):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星期五)上午 10:00 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公司会议室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29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 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王梦冰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5 人,代表股份共计 154,297,5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0.1325%。其中中小投资 者(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3 人,代表股份共计 150,3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294%。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2 名,代表股份总数为 154,147,276

www.chaguwang.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