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653 海思科 更新日期:2025-06-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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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2 15:36 │海思科(00265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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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2 15:34 │海思科(002653):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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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2 15:34 │海思科(002653):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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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2 15:34 │海思科(002653):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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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2 15:34 │海思科(002653):公司章程(2025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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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2 15:32 │海思科(002653):关于获得创新药HSK47388片IND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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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2 15:32 │海思科(00265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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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2 15:32 │海思科(002653):关于董事、总经理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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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00:00 │海思科(002653):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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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1:44 │海思科(002653):关于获得1类创新药安瑞克芬注射液《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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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2 15:36│海思科(00265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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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5月 26日以传真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 5人。会
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俊民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同意聘任严庞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董事、总经理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将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严庞科先生。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同意聘任王瑞彬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董事、总经理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同意公司补选严庞科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
时,如本议案获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严庞科先生将担任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董事、总经理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提请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第四、五、六。
九、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30/6ecd80a3-c89b-45c6-a2ee-1f5227cec2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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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2 15:34│海思科(002653):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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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6 月 18 日 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6 月 1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6月 18日 9:15—
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6 月 18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
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6月 13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6 月 13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本次
股东会。自然人股东应本人亲自出席股东会,本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法定代
表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四川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成都市温江区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百利路 136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第 2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
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书面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 6 月 16 日(9:30—11:30、13:30—15:30)。
3、登记地点:成都市温江区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百利路 136号。
4、联系方式
(1)联系人:郭艳
(2)电话:028-67250551
(3)传真:028-67250553
(4)电子邮箱:haisco@haisco.com
(5)联系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百利路136 号。
(6)邮编:611130
5、谢绝未在上述指定登记时间内按照上述指定登记方式登记的股东(或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
6、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
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30/9e020620-42e6-42fd-88c1-7e7e7bf5df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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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2 15:34│海思科(002653):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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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
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辞任、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公司董事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退休、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五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之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但发生下列情形的,董事辞职报告自下任董事填补因此辞职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但存在相关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董事辞职将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职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职将导致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
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第六条 董事提出辞职的,公司应当在 60 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第七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
偿。
第八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
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
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 3 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第三章 离职董事的责任与义务
第九条 董事辞任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应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离职董事应基于诚信原则、以确保公司运营不受影响为前
提,完成工作交接。
第十条 如董事离职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及其他未尽事宜,公司有权要求其制定书面履行方案及承诺;如其未按前述承
诺及方案履行的,公司有权要求其赔偿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第十一条 离职董事不得利用原职务影响干扰公司正常经营,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忠实义务在其辞职
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内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期结束后
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时间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
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至少在任期结束后两年内并不当然解除。
第十二条 离职董事应全力配合公司对履职期间重大事项的后续核查,不得拒绝提供必要文件及说明。
第十三条 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若擅自离职导致公司遭受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离职董事因违反《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相关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公司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涉及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董事辞职的,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章 离职董事的持股管理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熟知《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操
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
第十七条 离职董事的持股变动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公司董事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二)公司董事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
转让等方式减持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份的
转让限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八条 离职董事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动数量、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严格履行承诺。
第十九条 离职董事的持股变动情况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监督,如有需要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改。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30/7ac06e00-6924-450c-b866-0ee3e37454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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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2 15:34│海思科(002653):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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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思科(002653):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30/c092cd92-ad5f-4068-8c2d-9efa463b39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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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2 15:34│海思科(002653):公司章程(202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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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思科(002653):公司章程(2025年5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3/e92b6c0f-c08b-4f34-89c4-06ef2e5580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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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2 15:32│海思科(002653):关于获得创新药HSK47388片IND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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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受理通知书》,基本情况如下:
药品名称 剂型 适应症 申请事项 受理号
HSK47388 片剂 拟用于自身免 境内生产药品 CXHL2500521
疫疾病的治疗 注册临床试验 CXHL25005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经审查,决定予以受理。
一、 研发项目简介
HSK47388片是公司自主研发的口服、强效、高选择性的药物,拟用于自身免疫疾病的治疗。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
化学药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的通告(2020年第44号)中化学药品注册分类的规定,本品属于化学药品1类。
临床前研究结果显示,HSK47388可以剂量依赖地抑制大鼠炎症反应,同时也表现出了良好的耐受性和较大的安全窗,是一款极具
开发潜力的药物,有望为自身免疫疾病患者提供一种新的治疗选择。
二、风险提示
创新药研发周期长、环节多、风险高,容易受到一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公司
将根据该项目的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3/122eebc0-8b22-4176-bd84-6930a933dd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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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2 15:32│海思科(00265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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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5 月 3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条 公司住所:西藏自治区山南市乃东区产城 第五条 公司住所:西藏山南市泽当镇三湘大道 17
一体示范园区 A-04-04;邮政编码:856000 号;邮政编码:856000。
第一百〇一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 第一百〇一条 公司董事会设1名由职工代表担任
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任期三年。董 的董事。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
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 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
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 满,可连选连任。
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 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
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
职务。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
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第一百一十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5名董事 第一百一十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5-9名董
组成,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 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
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http://disc.static.s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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