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654 万润科技 更新日期:2026-06-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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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9:43 │万润科技(002654):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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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9:41 │万润科技(002654):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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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9:40 │万润科技(002654):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外部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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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9:39 │万润科技(00265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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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9:39 │万润科技(002654):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6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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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9:39 │万润科技(00265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6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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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9:39 │万润科技(00265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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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9:38 │万润科技(002654):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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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23 │万润科技(002654):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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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23 │万润科技(002654):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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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9:43│万润科技(002654):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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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激励和约束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勤勉尽责工作,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日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日止。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
经参考公司目前所处行业及地区的上市公司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税前人民币 7.2 万
元/年/人,按月发放。
2、非独立董事
(1)内部董事:除独立董事、外部董事以外的其他董事,根据其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责,按照公司相关规定领取薪酬,不另行领
取董事津贴。
(2)外部董事: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它相关规定的情况下
,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放外部董事津贴,具体为税前人民币 7.2 万元/年/人,按月发放。
(二)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参照所处行业及地区的上市公司薪酬水平,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内部薪酬制度,实行
经理层任期制契约化管理,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个人履职情况及绩效评价情况兑现薪酬。
(三)薪酬构成及绩效占比要求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
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四、其它事项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或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董事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向股东会说明。
4、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
执行。本方案如与前述规定相抵触时,则按前述规定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f9723f73-e6eb-49f0-98a5-b6e5f88f56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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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9:41│万润科技(002654):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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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6月 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12 日在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社区光侨大道2519号万润大厦11层中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董事陈华军、邵立伟、吴国旦、独立董事蔡瑜、王东石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其余董
事以现场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龚道夷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完
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相关内容,修订后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
细则》。修订后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议案》
公司为加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议案》
公司为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搭建的互动易平台,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
内部审核制度》。《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5a81ec5a-e79c-4c3d-b3e7-635d940f20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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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9:40│万润科技(002654):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外部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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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外部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情况概述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润
科技”)分别于2026 年 4 月 28 日、2026 年 5 月 2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外部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含目前及未来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子公司”)向银行、合作方等外部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不含已生效未
到期的额度),综合授信额度项下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及贴现、保函、票据池、信用证、外汇衍生产品等,该额度
可滚动循环使用。
同意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20 亿元、公司及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 70%以下(含)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6亿元、公司及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4亿元;在前述预计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各主体之间的
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对同一授信业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重复计算;任一时点的担保余
额不得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该额度可滚动循环使用。
在上述综合授信及担保总额度内,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总裁办公会审批具体授信及担保事宜、在上述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对
公司向子公司、子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向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经合法授权的
代理人办理授信和担保事宜。本次授权事项的授权期限与本次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议案有效期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9 日、2026 年 5月 21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
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外部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号)、《202
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号)。
二、授信及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全资子公司杭州信立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立传媒”)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分行(以下简称“
浙商银行杭州萧山分行”)签署的《综合授信协议》,信立传媒向浙商银行杭州萧山分行申请人民币 3,000万元授信额度,额度期限
自签约之日起至 2026 年 10 月 28 日止;同时,公司与浙商银行杭州萧山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由公司为信立传媒本次申
请授信额度向浙商银行杭州萧山分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任一时点公司向浙商银行杭州萧山分行提供担保的融资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
币 3,000 万元,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上述授信和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并已经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杭州信立传媒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3 年 11 月 6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352.9412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景江城市花园 2幢 217 室
法定代表人:吴国旦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 100%股权,系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电视广告内容植入营销服务和数字营销服务。
信立传媒单体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元) 374,860,320.43 224,437,407.62
负债总额(元) 68,517,580.23 171,358,539.22
净资产(元) 306,342,740.20 53,078,868.40
项目 2025 年度(经审计) 2024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元) 182,797,744.92 137,891,205.43
利润总额(元) 345,340,649.19 1,658,671.77
净利润(元) 344,873,871.80 1,173,016.67
上述被担保人无外部评级,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债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分行
债务人:杭州信立传媒有限公司
保证人: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
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具体内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具体内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总额为 36.20 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
余额为 17.57 亿元,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11.93%;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0元。
上述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六、备查文件
《综合授信协议》《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d524bae8-ac7d-479b-800c-afed307a8a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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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9:39│万润科技(00265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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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
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
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二)非独立董事:包括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内部董事指除独立
董事、外部董事以外的其他董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依法合规。严格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薪酬管理规定,规范薪酬支付,严肃薪酬管理工作纪律。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个人不得利用职权不当处置、干预薪酬相关工作。
(二)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薪酬确定与岗位职责、考核评价结果紧密挂钩、与承担风险和责任相匹配。
(三)坚持统筹兼顾。薪酬水平应当与市场发展情况、行业特点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战略经营发
展目标相协调。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薪酬时,该董事应当
回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五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运营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的具体实施。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和权限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
第三章 薪酬结构
第七条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
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一)基本薪酬为年度基本收入,根据任职岗位的重要程度、工作量、承担的责任和风险、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综合确定。
(二)实际发放的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经营管理业绩实现情况和个人业绩考核评价结果决定。个人业绩考核评价须根据公司经审计
的经营财务数据及个人工作业绩开展。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任期激励、股权激励、专项成果奖励等,具体根据
公司相关制度或方案执行。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
调。
第八条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按月支付,津贴金额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经济发展水平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由公司
股东会审议决定。独立董事除领取固定津贴外,不得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
。
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它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经股东会批准后,向外部董事发放津贴;
除此之外,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其他报酬。
第九条 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的薪酬情况由其发薪组织负责。
第十条 公司结合行业水平、发展战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
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十一条 董事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履行职责所需的交通、住宿等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二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
第四章 薪酬发放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具体发放时间、方式根据本制度的原则及公司内部薪酬管理制度确定。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本制度的原则及公司内部薪酬管理制度预发部分,其
它部分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因换届、改选、任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考核表现情况,根据公司内部薪酬管理制度核算发放薪酬。第十五条 《
公司章程》或者相关合同中涉及提前解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补偿内容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合法权益,不得进行
利益输送。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由个人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及各类社会保险
、住房公积金等费用。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战略和经营实现服务,公司可根据发展战略、营收规
模、经营管理业绩、市场环境变化以及相关法规、股东会的要求,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额度、结构和发放办法等事项做调整
。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有权视情况扣减或取消其绩效薪酬或津贴的发放:
(一)因违法、违规、违纪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党纪政纪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
(二)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
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
准。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原《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93ba954a-0a53-43ba-a373-eb127c2da3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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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9:39│万润科技(002654):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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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搭建的互动易平台,合法合规地通过互动
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互动易平台”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搭建的自愿性、交互式信息发布和进行投资者
关系管理的综合性网络平台,是上市公司法定信息披露的有益补充。具体网址为 http://irm.cninfo.com.cn。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三条 互动易平台管理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坚守诚
信原则,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
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四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应当谨慎、理性、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保证所发布信息的真实、
准确、完整和公平,不得使用夸大性、宣传性、误导性语言,应当注重与投资者交流互动的效果,不得误导投资者。如涉及事项存在
不确定性,公司应当充分提示相关事项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公司信息披露以其通过符合条件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在互动易平台发布的信息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
第五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对涉及市场热点概念、敏感事项问题进行答复,应当谨慎、客观、具有事实依据,不得利
用互动易平台迎合市场热点或者与市场热点不当关联,不得故意夸大相关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研发创新、采购销售、重大合同、战
略合作、发展规划以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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