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654 万润科技 更新日期:2025-11-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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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1 19:32 │万润科技(002654):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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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9:17 │万润科技(002654):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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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9:17 │万润科技(002654):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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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9:16 │万润科技(002654):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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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9:16 │万润科技(002654):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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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9:14 │万润科技(002654):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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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9:14 │万润科技(002654):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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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9:14 │万润科技(002654):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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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9:14 │万润科技(002654):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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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9:14 │万润科技(002654):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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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1 19:32│万润科技(002654):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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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
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7.4.2 条的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涉及诉讼、
仲裁案件金额合计为16,393.05 万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0%,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起诉方涉案金额合计
为10,168.50万元,占涉诉案件总金额的62.03%;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起诉方涉案金额合计为 6,224.55 万元,占涉诉案件总金额的
37.97%。
除前期已披露的重大诉讼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超过 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
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以上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涉诉案件主要为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相关的合同纠纷,多数案件为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起诉方要求交易对方支付拖欠
公司及子公司的工程施工款项、广告服务款项、货款等。公司采取诉讼、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加大相关款项的催收
力度,确保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有利于进一步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出具裁决结果,部分案件已经司法机关裁决尚有待执行,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案件相关法律文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2/eac22a63-4199-43e2-82b6-9559696201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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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9:17│万润科技(002654):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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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审字(2025)060018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截至 2024 年 12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会计报表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127,819,289.37 元,盈余公积为 31,885,4
87.09 元,资本公积为 1,655,293,318.33 元。
根据《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资〔2025〕101 号)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拟使用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弥补母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累计亏损,其中使用盈余
公积 31,885,487.09 元,使用资本公积 1,095,933,802.28元,合计 1,127,819,289.37 元,以期末未分配利润负数弥补至零为限。
本次拟用于弥补亏损的资本公积全部来源于股东以货币方式出资形成的资本(股本)溢价,不属于特定股东专享或限定用途的资
本公积金。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公司母公司亏损的主要原因系以前年度计提对收购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影响所致。
三、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弥补亏损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母公司盈余公积减少至 0元,资本公积减少至 559,359,516.05 元,母公司会计报表期末累
计未分配利润为 0 元。公司通过实施本次公积金弥补亏损方案,将有效改善财务状况,减轻历史亏损负担,进一步推动公司符合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实现公司的高质量发展。
四、审议程序
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经 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25715e88-9d04-4500-9ffa-e79bf05142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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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9:17│万润科技(002654):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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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聘
期已届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保证审计服务质量,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综合考虑审计机构的规模、执业资质、
业务能力、职业道德和质量控制水平、行业地位、项目报价等因素,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
民币 133 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
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 楼。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4 年末合伙人数量 216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30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23 人。
(7)2024 年经审计的总收入 217,185.57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58,365.07 万元。
(8)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44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 万元,公
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8亿元,目前尚未
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 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次、自律监管措施 2次,纪律处分 2次,监督管理措施 13
次。
(2)从业执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 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47 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 9 人次、自律监
管措施 2 人次,纪律处分 6 人次、监管措施 42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朱晓红,201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年签署 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叶婷,202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
3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年签署 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巩启春,200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
环执业,2025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年复核 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朱晓红、签字注册会计师叶婷、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巩启春,最近 3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以及受到证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朱晓红、签字注册会计师叶婷、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巩启春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 年度审计收费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综合考虑年报审计需要配备的人员及投入工作量情
况等因素确定。
2025 年度审计费用为 133 万元,较上年减少 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11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18 万元。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全体委员一致认为:我们已事先对中审众环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调查,认为其具备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业务的相关资格,在同行业内的综合实力比较领先,为多家大型企业提供审计服务,能为公司提供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服
务。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33 万元,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我们已事先对中审众环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调查,认为其具备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关资格,为多家大型企业提供审计服务,能为公司提供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服务。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续
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33 万元,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
众环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33 万元。
(四)生效日期
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4、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
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ff27ec27-7b94-449b-abab-3f66f76276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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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9:16│万润科技(002654):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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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在深圳市
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社区光侨大道 2519号万润大厦 11层中会议室及武汉第二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
025 年 10 月 27 日以邮件结合微信方式送达各位独立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其中:独立董事童乔凌、王东石以现场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独立董事
蔡瑜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经推举,会议由独立董事王东石主持,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王锴、董事会秘书潘兰兰以现场方式列席会
议。
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我们已事先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的独立性、专业胜任
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调查,认为其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关资格,为多家大型企业提供审计服务,能为公司提
供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服务。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33 万元,
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蔡瑜、童乔凌、王东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4ae6cbf8-2c2f-4701-9825-de7f790259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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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9:16│万润科技(002654):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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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润科技(002654):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d86b8947-331b-4b30-b521-abcdff12d6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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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9:14│万润科技(002654):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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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
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拟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基本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2025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指引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合规。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17 日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1 月 1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11 月 1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7 日 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投票表决时,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
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11 日
(七)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11 月 1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
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
加网络投票,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与本次股东会相关议题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应对相关议题回避表决
。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社区光侨大道 2519 号万润大厦 11 层中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的议案: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
2.00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
025 年 10 月 31 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议案 1、2需对中小股东(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
证复印件;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 2025
年 11 月 14 日 17:00 前传至公司证券事务部;来信请寄: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社区光侨大道 2519 号万润大厦 11 层公司
证券事务部,邮编:518107(信封请注明“万润科技股东会”字样)。
2、登记时间
2025 年 11 月 14 日 9:00-11:30,14:30-17:00
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授权委托书于 2025 年 11月 14 日(含)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登记地
点。
3、登记地点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社区光侨大道2519号万润大厦11层公司证券事务部
4、登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兰兰
联系电话:0755-33378926
联系传真:0755-33378925
电子邮箱:wanrun@mason-led.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
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3328cd76-3247-4d50-a89f-4d990458ee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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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9:14│万润科技(002654):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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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润科技(002654):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1ac2c28b-c481-49df-a480-501938a16e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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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9:14│万润科技(002654):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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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润科技(002654):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efb12293-cc32-43ab-9b49-19e3f6ce93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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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9:14│万润科技(002654):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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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提高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
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证券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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