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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655(共达电声)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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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655 共达电声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20 18:16 │共达电声(002655):共达电声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 ├─────────┼──────────────────────────────────────────────┤ │2026-07-17 16:27 │共达电声(002655):共达电声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 ├─────────┼──────────────────────────────────────────────┤ │2026-07-14 19:27 │共达电声(002655):共达电声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 │2026-07-14 19:26 │共达电声(002655):共达电声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 │2026-07-13 17:28 │共达电声(002655):共达电声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 │2026-07-07 17:57 │共达电声(002655):共达电声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 ├─────────┼──────────────────────────────────────────────┤ │2026-07-07 17:57 │共达电声(002655):共达电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 ├─────────┼──────────────────────────────────────────────┤ │2026-07-07 17:56 │共达电声(002655):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7-07 17:56 │共达电声(002655):共达电声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7-07 17:55 │共达电声(002655):共达电声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 ─────────┬──────────────────────────────────────────────── 2026-07-20 18:16│共达电声(002655):共达电声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 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上海韦豪创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无锡韦感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韦感”)的一致行动人 上海韦豪创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韦豪创芯”)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增持价格 不超过35元/股,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2、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股价持续升高或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 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增持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的情况,如出现上述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无锡韦感的一致行动人韦豪创芯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韦豪创芯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 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上海韦豪创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韦豪创芯已持有公司股份2,653.1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8%,韦豪创芯与一致行动人无锡韦感合 计持有公司股份5,437.901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2%。 3、在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韦豪创芯已披露过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并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增持。 4、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韦豪创芯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韦豪创芯的自筹资金。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35元/股,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5、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在实施增持股份计划过程中,韦豪创芯将遵守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增持。 7、本次增持不基于韦豪创芯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8、本次增持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增持计划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 限的安排。 9、相关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在上述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股价持续升高或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 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增持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的情况,如出现上述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韦豪创芯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28a64bf2-27d3-4cdf-a420-2fa4a22a3c7d.PDF ─────────┬──────────────────────────────────────────────── 2026-07-17 16:27│共达电声(002655):共达电声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 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将14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已授予但尚未达到行权条件的209.35万份股 票期权进行注销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52)。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6年7月17日办理完毕。 公司本次注销209.35万份股票期权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本次审议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事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 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8/a2701137-1e38-4382-8969-d809cd7db741.PDF ─────────┬──────────────────────────────────────────────── 2026-07-14 19:27│共达电声(002655):共达电声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 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自主行权情况,公司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6,0 0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36,458.40万元,并对《公司章程》注册资本情况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公司于近日完成了注册资本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 得了潍坊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公司营业执照基本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00727553239B 名称: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潍坊市坊子区凤山路68号 法定代表人:周思远 注册资本:叁亿陆仟肆佰伍拾捌万肆仟元整 成立日期:2001年4月10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其他电子器件 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 件设备销售;音响设备制造;音响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 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e5a0af6c-18c1-48db-b373-2d5c8bcbd8ab.PDF ─────────┬──────────────────────────────────────────────── 2026-07-14 19:26│共达电声(002655):共达电声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披露了《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 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公司控股股东无锡韦感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韦感”)的一致行动人 上海韦豪创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韦豪创芯”)计划以自筹资金自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 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 2.自2026年4月17日至2026年7月14日收盘期间,韦豪创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7,531,000股 ,占公司当前总股本364,584,000股的2.07%,合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239,979,999.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 近日,公司收到韦豪创芯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无锡韦感的一致行动人韦豪创芯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计划自增持计划公告 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 。本次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 26)。2026年4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取得增持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27)。 2026年4月29日、5月7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权益变动触及1%整 数倍暨增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2026-033)。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2、本次增持股份的金额: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 3、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韦豪创芯的自筹资金。 4、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将综合考虑公司股票的内在价值、市场价格走势等因素,择机实施增 持计划。 5、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6年4月17日起6个月内。在实施增持股份计划过程中,韦豪创芯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 6、本次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增持。 7、本次增持不基于韦豪创芯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8、本次增持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增持计划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 的安排。 9、相关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在上述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完成情况 自2026年4月17日至2026年7月14日收盘期间,韦豪创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票7,53 1,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2.07%,成交金额为人民币239,979,999.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直接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后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无锡韦感 2,784.8015 7.64 2,784.8015 7.64 韦豪创芯 1,900.0000 5.21 2,653.1000 7.28 合计持有股份 4,684.8015 12.85 5,437.9015 14.9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684.8015 12.85 5,437.9015 14.92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上述表格中总股本数量以截至股权登记日即2026年7月14日的股份364,584,000股为准。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 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五、备查文件 韦豪创芯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d595bbb2-74a9-4000-a9e7-b6b4bfa2429b.PDF ─────────┬──────────────────────────────────────────────── 2026-07-13 17:28│共达电声(002655):共达电声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下降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200 ~ 1,500 4,307.77 的净利润(万元) 比上年同期下降 72.14% ~ 65.1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1,200 ~ 1,500 4,446.97 的净利润(万元) 比上年同期下降 73.02% ~ 66.27%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330 ~ 0.0413 0.1197 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综合毛利率同比下降。一方面,受全球电子产业链供求关系及部分大宗原材料价格上涨因素的影响,公司部分原材料及零部 件采购成本上升,导致公司产品毛利率下降;另一方面,公司产品出口占比较大,人民币升值,导致出口业务的毛利率下降。 2、财务费用同比上升。报告期内人民币升值及汇率波动,导致公司汇兑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致使当期财务费用上升,对公司 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最终业绩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五、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将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3ed5455e-b2e0-4562-b3ec-c560b543ad93.PDF ─────────┬──────────────────────────────────────────────── 2026-07-07 17:57│共达电声(002655):共达电声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4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2、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8月26日,公司在内部BPM系统上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 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针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情况。2024年8月26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 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4-073)。 3、2024年9月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公告了《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 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78)。 4、2024年9月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 表了核查意见。 5、2024 年 9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84)。 6、2025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具 体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7、2025年8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48)。 8、2025 年 8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9、2025 年 8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50)。 10、2025 年 9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 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11、2026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12、2026 年 7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 权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鉴于11名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以及3名激励对象2025年度个人业绩指标为合 格(按照当期可行权数量的50%行权),因此公司拟将上述14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已授予但尚未达到行权条件的209.35万份股票期权 进行注销处理。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注销事项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 三、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影响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 209.35 万份股票期权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及《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已审慎核查了注销名单和注销的期权份数。本次审议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五、法律意见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注销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 中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办理股票期权注销等相关手续及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 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11bc2479-000c-4c72-9701-4576481c5617.PDF ─────────┬──────────────────────────────────────────────── 2026-07-07 17:57│共达电声(002655):共达电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 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概况 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自主行权情况,拟将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6,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36,458.40万元。 鉴于前述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事宜,《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将进行相应修改。 二、《公司章程》修订具体情况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叁亿 亿陆仟万元整。 陆仟肆佰伍拾捌万肆仟元整。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 数为叁亿陆仟万股,每股面值人民 为叁亿陆仟肆佰伍拾捌万肆仟股,每 币一元,均为普通股。 股面值人民币一元,均为普通股。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对《公司章程》注册资本情况进 行修改无需提交股东会进行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feeb03a8-ebba-4bd9-ad5c-9427cd77297c.PDF ─────────┬──────────────────────────────────────────────── 2026-07-07 17:56│共达电声(002655):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致: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共达电声”)委托,作为共 达电声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共达 电声本次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以下合称“本次注销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 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共达电声已保证,其已向本所律师提供了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全部有关事实材料,并且有关书面材料及书面证言均是 真实有效的,无任何重大遗漏及误导性陈述,其所提供的复印件与原件具有一致性;本所律师已对共达电声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及证 言进行审查判断,并据此出具法律意见。 3、对于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依赖于共达电声、其他有关单位或有关人士出具或 提供的证明文件或证言出具法律意见。 4、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注销所必备的法定文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责任。 5、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共达电声本次注销事项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 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对共达电声就本次注销事项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及本次注销事项相关的批准与授权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批准与授权及实施情况 经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共达电声已就本次激励计划履行了如下程序: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了《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及《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并拟定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员 名单,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前述议案。 2、2024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已根据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 议案,并且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所涉事宜发表了意见。 3、2024年8月15日,公司发出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有关议案。根据共达电声 书面确认,2024年8月15日至26日,公司在内部BPM系统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为期10天的公示,在公 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针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情况。2024年8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具备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2024年9月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 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根据有关规定回避表决。 5、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9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拟作为激励对象 的董事及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已根据有关规定在董事会上予以回避表决,并且监事会对所涉事宜发表了意见。此外,前述 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6、2024年9月3日,公司披露了《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的自查报告》,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 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除公司因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而产生的批量非交易 过户行为外,合计27名核查对象(含1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其他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 的情况。根据该等核查对象出具的书面说明经公司核查,前述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个人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 进行的操作(其中1名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发生于其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之前),其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 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 形。 7、2024年9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股票期权首 次授予数量1,694万份,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人数为119人。 8、2025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决议》。此 外,前述议案已事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9、2026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同意的核查意见。此外,前述议案已事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注销事项的批准与授权 经核查,公司于2026年7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 的议案》。前述议案已事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注销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激励 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二、本次注销事项的相关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共达电声书面确认并经核查,鉴于11名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 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以及3名激励对象2025年度个人业绩指标为合格故仅能按照当期可行权数量的50%行权,因此公司拟将上述 14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已授予但尚未达到行权条件的209.35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处理。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注销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注销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办理股票期权注销等相关手续及 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四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e9f60e9f-9e9b-475b-8a5a-74cd3f770ac2.PDF ─────────┬──────────────────────────────────────────────── 2026-07-07 17:56│共达电声(002655):共达电声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7 月 7 日下 午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 2026 年 7月 4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 了通知。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会议由董事长周思远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表决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调整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的议案》 公司拟新增对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共达(香港)电声有限公司担保额度人民币7,000万元,同时将原有的担保额度预计 的担保范围调整为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信托、融资租赁、保理等金融机构信贷业务及为子公司向供应商采购货物时使用供应商信 用额度及信用账期等日常经营需要时为相关主体提供担保;担保方式调整为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银行保函/信 用证等。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签署具体担保协议、抵押/质押协议、开立保函/信用证协议等相关文 件。如未来公司实际运营中对外担保超出上述额度的,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调整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关于注销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 11 名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以及 3 名激励对象 2025 年度个人业绩指 标为合格,因此公司拟将上述 14 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已授予但尚未达到行权条件的 209.35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处理。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注销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周思远先生、陆正杨先生、张常善先生、傅爱善先生、辛付东先生回避表决。 3、《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自主行权情况,拟将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6,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36,458.40万元。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对《公司章程》注册资本情况进行修改无需提交股东会进行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变更公司 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新增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周思远先生、陆正杨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股东无锡韦感半导体有限公司、上海韦豪创芯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5、《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定于 2026 年 7 月 24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15ff1e6b-60f8-43e4-b42d-3ee225a7f49e.PDF ─────────┬──────────────────────────────────────────────── 2026-07-07 17:55│共达电声(002655):共达电声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2026年1月6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在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6年度公司 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预计将与关联方发生采购产品、销售产品和房屋租赁等类型的日常关联交易,交易总金额预计将不超过 人民币14,025万元。具体详见《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5月15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5年度股东会,在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 下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拟新增向关联方智驾汽车科技(宁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宁波智驾”)采购产品的日常关联交易,交易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200万元。本次新增完成后,2026年度公司与相关关联方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7,225万元。具体详见《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2)。 (二)关于本次新增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拟新增向关联方宁波智驾及其下属子公司销售产品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拟新 增向关联方深圳市九天睿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天睿芯”)采购产品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本 次新增完成后,2026年度公司与相关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9,225万元。上述事项已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审议通过。 本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批准。 (三)新增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人 关联交 关联交易定价 原预计 本次增加 新增后预 截至3月31日 上年发生 类别 易内容 原则 额度 金额 计额度 已发生金额 金额 向关联方 智驾汽车科技 销售 以市场公允价 不超过 不超过 不超过 1,681.75 4,550.02 销售产品 (宁波)股份 产品 格为基础,双 8,000 7,000 15,000 有限公司 方协商 向关联方 深圳市九天睿 采购 以市场公允价 0 不超过 不超过 0 0 采购产品 芯科技有限公 产品 格为基础,双 5,000 5,000 司 方协商 注:上表中“不超过”均含本数。 二、关联方介绍 (一)智驾汽车科技(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周圣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K3KFN1J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12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187.6291万元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兆龙路1688号4号9-1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机械设备租赁;电子产品 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通信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 批发;计算机系统服务;汽车零配件批发;电子元器件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项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6年3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人民币456,807,595.63元,净资产人民币165,439,549.98元,营业收入人民币28,290,972. 15元,净利润人民币-9,308,880.67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周思远先生控制企业的参股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宁波智驾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深圳市九天睿芯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刘洪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6RXB6W 成立日期:2018年6月25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231.421456万元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中康路136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3栋1501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集成电路设计;智能设备的研发;计算机信息技术、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网络工程、电子技术的技 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计算机硬件的批发、零售,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各项法律、行政法规、国 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集成电路制造;智能设备的制造、加工。 2026年3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人民币81,113,353.71元,净资产人民币 47,311,741.85 元 , 营 业 收 入 人 民 币 54 6,109.06 元 , 净 利 润 人 民 币-14,447,824.63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周思远先生担任董事的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九天睿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拟新增向宁波智驾及其下属子公司销售产品及向九天睿芯采购产品的日常关联交易,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依据以 市场变化为原则,执行市场价格,同公司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定价政策一致,关联交易的付款及结算方式与非关联方一致,参照行 业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将由公司与关联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做出,为正常的持续性 合作,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日常关联交易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 成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f1a4c1e9-b86a-4116-8be3-e44214130ed6.PDF ─────────┬──────────────────────────────────────────────── 2026-07-07 17:55│共达电声(002655):共达电声关于调整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人民币62,500万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7.71%。 2、本次新增为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共达(香港)电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共达”)担保额度人民币 7,000万元。本次调整担保额度事项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第三方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5月15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 额度预计的议案》。2026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共达(浙江)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共达”)、上海树固电子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树固”)、浙江豪晨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豪晨”)、Gettop Technology (Malaysia) Sdn .Bhd. (以下简称“马来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5,5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信托、融资租赁、保理等金融 机构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相关主体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具体详见《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对 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2026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的议案》,在原 有对子公司担保额度不变的前提下,新增对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香港共达担保额度人民币7,000万元,同时将原有的担保范 围调整为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信托、融资租赁、保理等金融机构信贷业务及为子公司向供应商采购货物时使用供应商信用额度及 信用账期等日常经营需要时为相关主体提供担保;担保方式调整为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银行保函/信用证等。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期限自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止。该担保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签署具体担保协 议、抵押/质押协议、开立保函/信用证协议等相关文件。如未来公司实际运营中对外担保超出上述额度的,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 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对外担保的规定,上述担保事宜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调整后2026年度担保额度总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 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 被担保方最 截至目 调整前 调整后担 担保额度占上 是否 方 股比例 近一期资产 前担保 担保额 保额度 市公司最近一 关联 负债率 余额 度 期经审计净资 担保 产比例 共达 浙江共达 87.27% 79.33% 45,000 45,000 45,000 55.95% 否 电声 共达 上海树固 54.96% 73.63% 4,500 4,500 4,500 5.60% 否 电声 共达 浙江豪晨 42.67% 73.65% 1,000 1,000 1,000 1.24% 否 电声 共达 马来公司 100% 36.19% 0 5,000 5,000 6.22% 否 电声 共达 香港共达 100% 36.56% 0 0 7,000 8.70% 否 电声 合计 - - 50,500 55,500 62,500 77.71% -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共达(香港)电声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共达(香港)电声有限公司 曾用名:香港树伟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商业登记号码:67480293 公司类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8,350,000 元港币 注册地址:中国香港九龙湾宏照道 17 号康大电业大厦 7楼 A1 室 经营范围:电子元器件代理及销售 2、股权结构 公司全资子公司。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香港共达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4、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科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0,585.76 9,987.19 总负债 3,870.49 2,814.62 股东权益 6,715.26 7,172.57 科目 2026 年 1-3 月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 1,106.61 707.63 利润总额 -382.63 -1,450.40 净利润 -383.77 -1,462.06 5、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香港共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浙江共达、上海树固、浙江豪晨、马来公司、香港共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2,500万元的担保,担保方式为包 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银行保函/信用证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除原有已实际履行的担 保),具体担保内容以公司与银行、供应商签订的相关合同约定为准。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满足公司各业务板块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对该 等控股子公司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财务风险处于公司 有效控制范围之内,其他股东持股比例较低故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62,5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7.71%;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担保等情形 。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a597eeb2-9c9d-4075-a9f4-07720976d584.PDF ─────────┬──────────────────────────────────────────────── 2026-07-07 17:54│共达电声(002655):共达电声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6 年 7 月 24 日下午 14:00 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就本次股东会 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7 月 24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7月 24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7 月 24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7 月 20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7月 20 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由于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因此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无锡韦感半导体有限公司、上海韦豪创芯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应予以回避表决,详见《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 同时上述股东不接受其他股东进行委托投票。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5)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潍坊市坊子区凤山路 68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调整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事项的议案》 2.00 《关于新增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媒 体 《 证 券 日 报 》 《 中 国 证 券 报 》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 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法人单位盖章)、 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法人单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扫描件进行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登记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凤山路 68 号董事会办公室 5、登记时间:2026 年 7月 20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30 6、联系方式:0536-2283009 7、传真号码:0536-2283006 8、联系人及电子邮箱: 宋颖女士:gettop@gettopacoustic.com 9、本次股东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249cc6c0-8e65-4115-a7ab-b6072e725c78.PDF ─────────┬──────────────────────────────────────────────── 2026-07-07 17:54│共达电声(002655):共达电声章程 ─────────┴──────────────────────────────────────────────── 共达电声(002655):共达电声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8c05e817-323f-43f7-bb52-7e207b9e5ba1.PDF ─────────┬──────────────────────────────────────────────── 2026-07-07 17:52│共达电声(002655):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 ─────────┴────────────────────────────────────────────────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注销 209.35 万份股票期权事宜符合《管理办法》及《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已审慎核查了注销名单和注销的期权份数。本次审议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5e892564-373d-4dc3-ad09-e9b84b92bb50.PDF ─────────┬──────────────────────────────────────────────── 2026-07-01 19:51│共达电声(002655):共达电声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本公司副总经理杨志勇先生、侯杰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持有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286,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785%)的副总经理杨志勇先生计划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1,500股(含本数,占公司总股本的0.0196%)。 持有公司股份25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699%)的副总经理侯杰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 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3,700股(含本数,占公司总股本的0.0175%)。 公司于近日收到副总经理杨志勇先生、侯杰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职务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 杨志勇 副总经理 286,100 0.0785% 2 侯杰 副总经理 255,000 0.0699% 合计 541,100 0.1484% 注: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364,584,000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杨志勇先生的股份来源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所得股份及在二级市场购买的股份;侯杰先 生的股份来源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所得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份数量(股) 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 1 杨志勇 71,500 0.0196% 2 侯杰 63,700 0.0175% 合计 135,200 0.0371% 注:若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 将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6 年7 月 24日至 2026 年 10 月 23日(根据中国证监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杨志勇先生、侯杰先生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据相关规定,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截至本公告日,杨志勇先生、侯杰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杨志勇先生、侯杰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不得减持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杨志勇先生、侯杰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 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 定进行披露。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杨志勇先生、侯杰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b11a9997-1000-4a05-97d4-e5b31e1dbaa9.PDF ─────────┬──────────────────────────────────────────────── 2026-06-30 00:00│共达电声(002655):共达电声关于对外投资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1、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 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成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人民币2,000万元,与关联方上海韦豪 创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鋆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鋆芯”)以及非关联方广州天使投资母基金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成立广州韦豪半导体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韦豪基金”)。具体 详见公司披露的《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投资成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4)。 2、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产业基金份额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0对价受让上海鋆芯持有的广州韦豪基金人民币500万元的出资份额(占广州韦豪基金出资总额的5% )并签署《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以及更新后的《广州韦豪半导体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前述份额受让完 成后,公司将合计持有广州韦豪基金25%的出资份额。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产业基金份额暨关联交 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按照《广州韦豪半导体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的约定,将持有的广州韦豪基金 25%的出资份额合计人民币2,500万元实缴完成。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6b7a62e6-b3bd-4d72-9b8e-016b2b7a61d7.PDF ─────────┬──────────────────────────────────────────────── 2026-06-25 16:05│共达电声(002655):共达电声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6日、5月 15 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5 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 人民币55,500 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共达(浙江)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树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9,500 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控股子公司浙江豪晨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豪晨”)、Ge ttop Technology(Malaysia) Sdn .Bhd.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6,000 万元。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二、本次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简称“中信义乌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浙江豪晨自 2026年 6 月 23 日至 2031 年 6 月 23 日期间发生的融资事项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借 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豪晨半导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惠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2MAC4D2MT6G 成立日期:2022 年 12 月 15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2,343.75 万元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苏溪镇龙祈路 800 号生产楼二楼2#综合办公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 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 销售;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42.6667% 2 无锡韦感半导体有限公司 21.3333% 3 上海豪晨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4000% 4 上海豪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6667% 5 上海镒鋆銮芯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6667% 6 上海豪之晨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6000% 7 义乌韦豪鋆轩一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3333% 8 上海韦豪创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3333%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浙江豪晨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4、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科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773.03 1,448.71 总负债 1,305.80 928.23 股东权益 467.23 520.47 科目 2026 年 1-3 月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 705.26 1,558.48 利润总额 -53.17 -682.77 净利润 -53.24 -697.69 5、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豪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 保证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 、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担保期限: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满足公司各业务板块日常经营资 金需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财务 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范围之内。其他股东持股比例较低,故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该事项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已发生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50,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2.79%;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行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公司与中信义乌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2b4656db-2fec-489f-b68f-1f5c75c912fb.PDF ─────────┬──────────────────────────────────────────────── 2026-06-22 18:12│共达电声(002655):共达电声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重要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于2026年6月17日、6月18日、6月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股票价格自4月份以来涨幅达到144.66%,短期累计涨幅较大。截至2026年6月22日,公司股 票收盘价为46.87元/股,根据中证指数官网2026年6月22日数据显示,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为264.37倍,公司所处行业(计算机、通 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最新滚动市盈率为71.45倍,公司市盈率指标偏离行业平均估值水平,存在市场情绪过热及非理性炒作情 形,可能存在快速下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公司于2026年6月5日披露的《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股权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系公司与交易相关方就收购事宜 达成的初步意向,公司需根据尽调、审计、评估等结果进一步协商是否签署正式收购协议,最终交易能否达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 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介绍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6年6月17日、6月18日、6月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 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函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无锡韦感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 锡韦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韦豪创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韦豪创芯”)、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思远先生,现将有关情况 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公告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截至本公告日,经公司自查,并向相关方征询核实,除公司于2026年6月5日披露了《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股权投 资框架协议>的公告》外,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思远先生、公司控股股东无锡韦感及其一致行动人韦豪创芯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 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尚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披露了《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6-026);于4月22日披露了《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取得增持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6-027);于4月29日、5月7日分别披露了《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 增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2026-033)。在前述股价异动期间,韦豪创芯不存在增持公司股份的情况,控股 股东无锡韦感、实际控制人周思远先生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 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存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 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前期披露的《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股权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系公司与交易相关方就收购事宜达成的初 步意向,公司需根据尽调、审计、评估等结果进一步协商是否签署正式收购协议,最终交易能否达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 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 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a7e3a1fc-8b86-4749-9122-0b4fa39b9099.PDF ─────────┬──────────────────────────────────────────────── 2026-06-12 17:07│共达电声(002655):共达电声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 共达电声(002655):共达电声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a6474d1e-8cb6-44c9-8676-ed65be6fbcb6.PDF ─────────┬──────────────────────────────────────────────── 2026-06-04 18:30│共达电声(002655):共达电声关于签署《股权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 ─────────┴──────────────────────────────────────────────── 共达电声(002655):共达电声关于签署《股权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0a4f5dd7-89b5-4f91-8650-0840c7127944.PDF ─────────┬──────────────────────────────────────────────── 2026-06-04 18:27│共达电声(002655):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致: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共达电声”)委托,作为共 达电声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共达电声2024年股票期 权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相关事项(以下简称“本次调整行权价格事项”),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 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共达电声已保证,其已向本所律师提供了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全部有关事实材料,并且有关书面材料及书面证言均是 真实有效的,无任何重大遗漏及误导性陈述,其所提供的复印件与原件具有一致性;本所律师已对共达电声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及证 言进行审查判断,并据此出具法律意见。 3、对于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依赖于共达电声、其他有关单位或有关人士出具或 提供的证明文件或证言出具法律意见。 4、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调整行权价格所必备的法定文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责任。 5、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共达电声本次调整行权价格事项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 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对共达电声就本次调整行权价格事项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及本次调整行权价格事项相关的批准与授权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批准与授权及实施情况 经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共达电声已就本次激励计划履行了如下程序: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了《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及《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 ,并拟定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员名单,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前述议案。 2、2024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已根据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 议案,并且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所涉事宜发表了意见。 3、2024年8月15日,公司发出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有关议案。根据共达电声 书面确认,2024年8月15日至26日,公司在内部BPM系统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为期10天的公示,在公 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针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情况。2024年8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具备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2024年9月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 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根据有关规定回避表决。 5、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9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拟作为激励对象 的董事及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已根据有关规定在董事会上予以回避表决,并且监事会对所涉事宜发表了意见。此外,前述 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6、2024年9月3日,公司披露了《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的自查报告》,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 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除公司因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而产生的批量非交易 过户行为外,合计27名核查对象(含1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其他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 的情况。根据该等核查对象出具的书面说明经公司核查,前述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个人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 进行的操作(其中1名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发生于其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之前),其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 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 形。 7、2024年9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股票期权首 次授予数量1,694万份,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人数为119人。 8、2025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决议》。此 外,前述议案已事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调整行权价格事项的批准与授权 根据《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 2024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6年 6月 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4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董事周思远先生、陆正杨先生、张常善 先生、傅爱善先生、辛付东先生已根据有关规定在董事会上予以回避表决。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价格调整相关事项出具同 意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及调整行权价格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 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二、本次调整行权价格事项的相关情况 经核查,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决定 2025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3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目前,共达电声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共达电声书面确认,鉴于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 划规定的行权价格调整程序及调整方法,将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人民币 10.57元/份调整为 10.54元/份,即满足行权条件后,激 励对象可以每股 10.54元的价格购买公司股票。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调整行权价格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调整行权价格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 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四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9725417d-29e7-4696-a722-bb8b05265503.PDF ─────────┬──────────────────────────────────────────────── 2026-06-04 18:27│共达电声(002655):共达电声关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 共达电声(002655):共达电声关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26554e94-864f-4943-bc7d-cedfc5d68287.PDF ─────────┬──────────────────────────────────────────────── 2026-06-04 18:27│共达电声(002655):共达电声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 共达电声(002655):共达电声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27b3f8dd-93cd-4589-98ef-8e178dc9ef27.PDF ─────────┬──────────────────────────────────────────────── 2026-06-04 18:27│共达电声(002655):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调整行权价格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致: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共达电声”)委托,作为共 达电声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 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共达电声已保证,其已向本所律师提供了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全部有关事实材料,并且有关书面材料及书面证言均是 真实有效的,无任何重大遗漏及误导性陈述,其所提供的复印件与原件具有一致性;本所律师已对共达电声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及证 言进行审查判断,并据此出具法律意见。 3、对于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依赖于共达电声、其他有关单位或有关人士出具或 提供的证明文件或证言出具法律意见。 4、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必备的法定文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责任。 5、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共达电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 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对共达电声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及首次授予的批准与授权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根据共达电声书面确认并经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共达电声已就本激励计划履行如下程序: 1、2026年 4月 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出具了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2026年 4月 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周思远先生、梁龙先生、陆正杨先生、辛付东先生已根据有关规定回避表决。 3、公司于 2026年 4月 17日、2026年 4月 28日分别发出《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关于 2025年度股东会增加临 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提请股东会审议本激励计划有关议案。 4、自 2026年 4月 27日起,公司在其内部 BPM系统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为期 10天的公示 。经公司书面确认,截至公示期满未出现针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情况。 5、2026年 5月 15日,公司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本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 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根据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同日,公司披露了《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在本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期间及自查期间,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或泄露本激励计划 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二)首次授予及授予价格调整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根据《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 2025年度股 东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6年 6月 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周思远先生、陆正杨先生、杜曦先生、辛付东先生已根据有关规定在董事会上予以回避表决。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出具同意的核查意见。 基于以上情况,本所律师认为,共达电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及首次授予、行权价格调整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 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行权价格调整的具体情况 经核查,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决定 2025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3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目前,共达电声 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 根据共达电声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以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 查意见,董事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认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 2026年 6月 4日作 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权日,向符合条件的 78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320万份;同时,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 共达电声书面确认,鉴于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价格调整程序及调整方法,将本 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人民币 25.62元/份调整为 25.59元/份,即满足行权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25.59元的价格购买公司股票 。 根据共达电声书面确认并经核查,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是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后 60日内的交易日 。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激励计划确定的首次授权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条件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获授股票期权,反之,若下 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共达电声 2025年度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518Z0751号)、 共达电声书面确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分别出具的书面确认等文件并经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和首次授 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上述情形,本所律师认为,首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共达电声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符合《管理 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基于以上情况,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 权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共达电声首次授予、行权价格调整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首次授予的授权日、授予对 象、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共达电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共 达电声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首次授予、授予价格调整依法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授予登记等。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四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9130ec8a-0042-4af0-a826-0a6ccaf2836c.PDF ─────────┬──────────────────────────────────────────────── 2026-06-04 18:26│共达电声(002655):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下列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核查意见 鉴于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根据《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为 1 0.54 元/份、25.59 元/份。本次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 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 二、关于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1、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 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 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 2026 年 6月 4日作为授权日,向符 合条件的 78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320 万份,授予价格为人民币 25.59 元/份。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a60b305e-6fd8-4f11-a6d7-a91156f04a9b.PDF ─────────┬──────────────────────────────────────────────── 2026-06-04 18:26│共达电声(002655):共达电声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4 日下午 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 2026 年 6 月2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 通知。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会议由董事长周思远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 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表决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补选及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进行补选及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 调整前 调整后 战略委员会 梁龙(主任委员)、杨毅(独立董事)、 周思远(主任委员)、杨毅(独立董事)、 周思远、张常善、傅爱善 杜曦、张常善、傅爱善 提名委员会 杨毅(独立董事、主任委员)、张辉 杨毅(独立董事、主任委员)、张辉玉 玉(独立董事)、李云泽(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李云泽(独立董事)、 周思远、梁龙 周思远、张常善 审计委员会 李云泽(独立董事、主任委员)、杨 李云泽(独立董事、主任委员)、杨毅 毅(独立董事)、梁龙 (独立董事)、周思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 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 的行权价格由每份10.57元调整为10.54元,即满足行权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10.54元的价格购买公司股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周思远先生、陆正杨先生、张常善先生、傅爱善先生、辛付东先生回避表决。 3、《关于调整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自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起至行权登记完成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由每份 25.62 元调整为 25.59 元,即满足行权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25.59 元的价格购 买公司股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周思远先生、陆正杨先生、杜曦先生、辛付东先生回避表决。 4、《关于向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授权,董 事会认为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 2026 年 6 月 4 日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 授权日,向符合条件的 78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320 万份,授予价格为人民币 25.59 元/份。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周思远先生、陆正杨先生、杜曦先生、辛付东先生回避表决。 5、《关于签署<股权投资框架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与浙江镝嘉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及其相关股东签署《股权投资框架协议》,在满足该协议约定签 署正式股权投资协议的先决条件后,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向标的公司增资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同时向标的公司股东杭州镝盛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杭州镝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分别增资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并成为上述两家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以 及委派过半数董事等方式,取得标的公司合计不低于51%的实际控制权。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签署<股权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04a41367-a33d-4f54-a1af-ae32b7ff1269.PDF ─────────┬──────────────────────────────────────────────── 2026-05-22 17:32│共达电声(002655):共达电声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月 15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了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配金额不变,相 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金额。 2、公司自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因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而发生了变动,公 司将按照每股现金分配金额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红总额。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64,504,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股利人民币 0.3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935,120.00 元(含税)。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64,504,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0000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70000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 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 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00 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月 2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5月 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58 无锡韦感半导体有限公司 2 08*****972 上海韦豪创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月 21 日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2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完成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凤山路 68 号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宋颖 咨询电话:0536-2283009 传真电话:0536-2283006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ca5b8ef9-547c-4953-a581-cbba9f682c18.PDF ─────────┬──────────────────────────────────────────────── 2026-05-15 18:32│共达电声(002655):共达电声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 ─────────┴────────────────────────────────────────────────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等 相 关 议 案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登 载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针对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 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查询的方式,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 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即2025年10月27日—2026年4月27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 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以下统称“核查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填报了《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基本情况自查表》; 3、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了查询确认,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在自查期间共计60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1、股权转让发生的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27日披露了《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一致行动人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 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于2026年1月17日披露了《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一致行动人协 议>暨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于2026年1月23日披露了《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 让协议><一致行动人协议>暨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于2026年2月3日披露了《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即在自查期间,关联方上海韦豪创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受让了公 司控股股东无锡韦感半导体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1,900万股股份,公司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了信息披露。 2、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有6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其中2人为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 象)。 经核查,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发生于知悉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前,系个人因行权条件成就后行权或基于公 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对二级市场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并未知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 交易的情形。 3、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在自查期间,共计54名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其中2名激励对象同时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 公司根据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记录,结合公司筹划并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进程,对上述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进行了 核查,该等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系因行权条件成就后行权或基于对二级市场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其行权及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 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行 权或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策 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人员及中介机构 及时进行了登记。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在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期间及自查期间,未发现内 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4c39eef4-276d-45d8-983f-01b0cfdec003.PDF ─────────┬──────────────────────────────────────────────── 2026-05-15 18:29│共达电声(002655):共达电声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共达电声(002655):共达电声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55b42b14-97c1-45e6-acbc-9f00c0c78a23.PDF ─────────┬──────────────────────────────────────────────── 2026-05-15 18:29│共达电声(002655):共达电声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共达电声(002655):共达电声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07c60fa2-a618-4adf-8bdf-a24de1eb0be0.PDF ─────────┬──────────────────────────────────────────────── 2026-05-10 15:33│共达电声(002655):共达电声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介绍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6年5月6日、5月7日、5月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 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函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无锡韦感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 锡韦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韦豪创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韦豪创芯”)、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思远先生,现将有关情况 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公告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思远先生、公司控股股东无锡韦感及其一致行动人韦豪创芯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 大事项或尚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披露了《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6-026);于4月22日披露了《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取得增持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6-027);于4月29日披露了《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增持计划进展 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于5月7日披露了《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权益变动 触及1%整数倍暨增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在前述股价异动期间,韦豪创芯存在按照已经披露的增持计划 增持公司股份的情况,且已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 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存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 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 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f0a4d11a-b0ae-4a88-81d4-da5e9e1bb267.PDF ─────────┬──────────────────────────────────────────────── 2026-05-07 16:17│共达电声(002655)::共达电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对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 ─────────┴────────────────────────────────────────────────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 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 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方式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6年 4月 27日至 2026年 5月 7日通过内部BPM系统公示的方式,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公示 期已满 10 天。在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邮件或当面反映情况等方式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反馈。在公示期间,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二)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其在公司 或控股子公司担任职务等的资料。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以及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 查结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了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内部公示所必要的程序。 (二)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符合《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四)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时,在公司或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业 务骨干,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程序合法、合规,列入本次激励 计划的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27571167-5bea-4ed1-b610-8fcc847bee5d.PDF ─────────┬──────────────────────────────────────────────── 2026-05-06 18:26│共达电声(002655):共达电声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增持计划进 │展情况的公告 ─────────┴──────────────────────────────────────────────── 共达电声(002655):共达电声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增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公告。公 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f59d8ad5-1637-4120-be2c-28276973034f.PDF ─────────┬──────────────────────────────────────────────── 2026-04-30 00:00│共达电声(002655):共达电声关于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6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周思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长担任公 司法定代表人。据此,公司于近日完成了法定代表人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潍坊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 更后的公司营业执照基本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00727553239B 名称: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潍坊市坊子区凤山路 68 号 法定代表人:周思远 注册资本:叁亿陆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1 年 4月 10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其他电子器件 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 件设备销售;音响设备制造;音响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 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1a3006e3-da80-4ba0-b7f2-a9fa38be8b29.PDF ─────────┬──────────────────────────────────────────────── 2026-04-30 00:00│共达电声(002655):共达电声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介绍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6年4月27日、4月28日、4月2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 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函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无锡韦感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 锡韦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韦豪创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韦豪创芯”)、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思远先生,现将有关情况 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公告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思远先生、公司控股股东无锡韦感及其一致行动人韦豪创芯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 大事项或尚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披露了《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6-026);于4月22日披露了《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取得增持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6-027);于4月28日公告了《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增持计划进展 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在前述股价异动期间,韦豪创芯存在按照已经披露的增持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情况,且已履 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 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存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 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 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6ddee07b-ddde-424e-bb91-7c3175a91d99.PDF ─────────┬──────────────────────────────────────────────── 2026-04-28 17:56│共达电声(002655):共达电声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增持计划进 │展情况的公告 ─────────┴──────────────────────────────────────────────── 共达电声(002655):共达电声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增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公告。公 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623216b-3113-4598-80e2-0ede9f228bc4.PDF ─────────┬──────────────────────────────────────────────── 2026-04-27 19:52│共达电声(002655):共达电声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 共达电声(002655):共达电声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4f0e643-5d79-4900-91ed-4c111ab4ed7b.pdf ─────────┬──────────────────────────────────────────────── 2026-04-27 19:52│共达电声(002655):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 共达电声(002655):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a77763a-f5d5-4862-aacc-d5d159d797e9.PDF ─────────┬──────────────────────────────────────────────── 2026-04-27 19:52│共达电声(002655):共达电声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 共达电声(002655):共达电声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cb0c71e-6edd-4f4a-9dd6-a7d001a2279f.PDF ─────────┬──────────────────────────────────────────────── 2026-04-27 19:51│共达电声(002655):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 )及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后,现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下列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 体资格: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公司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 激励对象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上述人员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会前,通过内部系统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天。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公司将在股东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 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本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 司实际情况;对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授予安排、行权安排(包括有效期、授权日、等待期、可行权日、禁售期、行权条件等事项) 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公司就本激励计划已制定相应的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并建立了完善的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考核体系具有全面 性、综合性和可操作性,考核指标的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激励计划的考核目 的,以确保本激励计划的有效实施,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5、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 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ad0fbdf-18e4-42da-b280-e82de3c9ba6d.PDF ─────────┬──────────────────────────────────────────────── 2026-04-27 19:51│共达电声(002655):共达电声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共达电声(002655):共达电声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1f73fc7-4894-44d8-89d8-8cf69019c806.PDF ─────────┬──────────────────────────────────────────────── 2026-04-27 19:50│共达电声(002655):共达电声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 共达电声(002655):共达电声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6e43792-77a4-4009-adcf-d67fd70a8f91.PDF ─────────┬──────────────────────────────────────────────── 2026-04-27 19:49│共达电声(002655):共达电声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为保证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 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战略目 标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 起,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 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 四、考核机构 1、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2、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 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4、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进行审议并做出决议。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分年度对公司财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根据经营业绩的完成程度核算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 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 1、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考核年度为 2026-2027年两个会计年度,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设置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考核年度 经营业绩触发值(Am) 经营业绩目标值(An) 第一个行权期 2026年 营业收入 15.6亿元 营业收入 17 亿元 第二个行权期 2027年 营业收入 18.5亿元 营业收入 19.5 亿元 注:“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 (1)若预留部分在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考核年度为2026-2027年两个会计年度,授予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 核目标设置同首次授予考核目标设置。 (2)若预留部分在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考核年度为2027-2028年两个会计年度,授予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 核目标设置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考核年 经营业绩触发值(Am) 经营业绩目标值(An) 度 第一个行权期 2027年 营业收入 18.5亿元 营业收入 19.5 亿元 第二个行权期 2028年 营业收入 20.4亿元 营业收入 22 亿元 注:“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假设考核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A,考核目标实现情况与公司层面行权比例关系如下: 1、若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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