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656 ST摩登 更新日期:2025-04-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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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0 15:37 │ST摩登(002656):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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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0 15:36 │ST摩登(002656):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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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3 16:17 │ST摩登(002656):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暨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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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6 20:52 │*ST摩登(002656):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安排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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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5 17:03 │*ST摩登(002656):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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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5 17:02 │*ST摩登(002656):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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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5 17:01 │*ST摩登(002656):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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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1 00:00 │*ST摩登(002656):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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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7 15:52 │*ST摩登(002656):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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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7 15:52 │*ST摩登(002656):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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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0 15:37│ST摩登(002656):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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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摩登(002656):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2569b003-5294-4974-9ce2-123efdd217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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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0 15:36│ST摩登(002656):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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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摩登(002656):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5f06d45c-c431-4613-82d4-0485763f67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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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3 16:17│ST摩登(002656):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暨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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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营业务的经营情况未有实质性好转。根据公司2025
年1月25日披露的《2024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5-016),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24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
、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9
.3.1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股票存在于2024年年报披露后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的可能性。
一、公司变更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补选非独立董事
(不含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公司董
事会改选董事、监事会改选监事,以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于同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
意聘任韩素淼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梁爱民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2日披露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二、工商备案及变更登记情况
根据上述决议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韩素淼先生。近日,公司已就法定代表人变更事项完成了工商
变更登记,并取得了有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后公司的工商登记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韩素淼
注册资本:71,251.9844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39729668K
成立日期:2002年07月18日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光谱中路23号
经营范围:劳动防护用品零售;软件服务;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软件开发;信
息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商品销售(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互联网商品零售(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时装设计服务;包装装潢设
计服务;饰物装饰设计服务;模型设计服务;美术图案设计服务;家具设计服务;针织或钩针编织物织造;针织或钩针编织品制造;
机织服装制造;针织或钩针编织服装制造;服饰制造;皮革服装制造;皮箱、包(袋)制造;皮手套及皮装饰制品制造;其他皮革制
品制造;毛皮服装加工;其他毛皮制品加工;羽毛(绒)加工;羽毛(绒)制品加工;纺织面料鞋制造;皮鞋制造;其他制鞋业;珠
宝首饰及有关物品制造;化妆品制造;香料、香精制造;纺织品及针织品零售;陶瓷、玻璃器皿批发;电子产品零售;家具批发;帽
批发;金属装饰材料零售;钻石首饰零售;鞋批发;陶瓷、玻璃器皿零售;眼镜批发;钟表批发;玩具零售;箱、包零售;灯具零售
;树脂及树脂制品批发;家居饰品批发;木制、塑料、皮革日用品零售;望远镜零售;清洁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皮革及皮革制
品批发;百货零售(食品零售除外);其他文化娱乐用品批发;物业管理;场地租赁(不含仓储);日用器皿及日用杂货批发;陶瓷
装饰材料零售;服装零售;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箱、包批发;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家具零售;鞋零售;
工艺美术品零售;钟表零售;小饰物、小礼品零售;眼镜零售;文具用品批发;房屋租赁;化妆品及卫生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
零售;包装材料的销售;日用杂品综合零售;钻石饰品批发;日用灯具零售;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批发;树脂及树脂制品零售;清扫、
清洗日用品零售;木质装饰材料零售;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帽零售;技术进出口;服装批发;礼品鲜花零售;自有房
地产经营活动;普通劳动防护用品制造;劳动防护用品批发;劳动防护用品研究、设计服务;针织品、纺织品、服装的检测;物联网
服务
三、备案文件
1、《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2、《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2月修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4/86f08209-af79-4c80-9e9b-78fd2b3fb5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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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6 20:52│*ST摩登(002656):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安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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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风险提示:
1、根据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所”)出具的《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
偿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司农专字[2025]25000800025号)确认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广东证监局关于对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
正措施的决定》(【2024】43号)(以下简称“责令改正措施”)要求。公司认为因原控股股东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瑞丰集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ST)已经消除;
由于公司已清收全部被占用资金,因此公司亦不存在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9.8.1 第一款、9.8.2
第一款的规定,因存在资金占用且情形严重被触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的情形;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4.12第四款、9.4.13第二款的规定,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申请撤销上述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ST)。截至目前,上述申请已经获得深交所审核批准;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仍存在触及的其他风险警示(ST)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公司股票简
称将由“*ST摩登”改为“ST摩登”,股票代码仍为“002656”,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主营业务的经营情况未有实质性好转。根据公司于2025年1月25日披露的《2024年度业绩预告》(公
告编号:2025-016),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24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
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9.3.1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股票存在于20
24年年报披露后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ST)的可能性;
5、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3月7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2025年3月10日开市起复牌。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 摩登,股票代码:002656)于 2025 年 3 月 7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一个交易日;
2、撤销退市风险警示(*ST)的起始日为 2025 年 3 月 10 日;
3、撤销退市风险警示(*ST)后公司股票简称为“ST 摩登”;
4、公司因未能按照责令改正措施的要求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整改,并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开市起被深交所实
施停牌且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能按照责令改正措施的要求完成整改,清收全部占款,公司股票已于 2025 年 1月 14 日开市起被深交
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4.12 第四款,9.4.13 第二款的规定,公司已向深交所申请
撤销上述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ST)。截至目前,上述申请已经获得深交所审核批准;
5、公司股票复牌的起始日为 2025 年 3 月 10 日;
6、撤销退市风险警示(*ST)后,公司股票仍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一、股票种类、股票简称、股票代码以及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二)股票简称:由“*ST 摩登”变更为“ST 摩登”
(三)证券代码:仍为“002656”
(四)公司股票复牌日期:2025 年 3 月 10 日
(五)撤销退市风险警示(*ST)的起始日:2025 年 3 月 10 日
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3 月 7 日开市起停牌一个交易日,自 2025 年 3 月 10 日复牌之日起,深交所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
风险警示(*ST)。
(六)撤销退市风险警示(*ST)后,公司股票仍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二、公司股票被实施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的情形
公司于 2024年 5月 1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责令改正措施。根据上述决定,公司被原控股股东瑞
丰集团占用的 24,193.38 万元资金应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归还。责令改正措施期限已于 2024 年 11 月10 日届满,根据《
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8.6 条,公司股票自 2024年 11 月 11 日起被深交所实施停牌,停牌期限届满后根据《股票上
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 9.4.1 条第五款、9.4.7 条的规定,公司未达到责令改正措施的要求,因此公司已于 2025 年 1 月 13
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的公告,并在 2025 年 1 月 13 日停牌 1 个交易日,2025 年 1 月 14 日
起深交所对公司股票复牌并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及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二)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的情形
1、公司原控股股东瑞丰集团、实际控制人违反规定程序以公司及子公司名义提供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自2020年1月13日开市起,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ST)。
2、因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九章第八节第9.8.1条第
(四)项规定,公司触及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的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3年6月30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3、公司2024年5月因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及时披露股权投资重大损失、未按期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收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26号),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九章第八节第9.8.1条第(八)项规定,公司触及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的情形,公司股票被叠
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4、公司原控股股东瑞丰集团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触及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的情形。
三、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ST)的情况
根据司农所出具的《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司农专字[2025]25000800025号)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4.12第四款、9.4.13第二款的规定,公司因被原控股股东瑞丰集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导致的退市
风险警示(*ST)情形已消除。
四、公司向深交所提交申请的情况
鉴于公司认为因被原控股股东瑞丰集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导致的退市风险警示(*ST)情形已消除,公司已于2025年3月5日向深
交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的“退市风险警示(*ST)”。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6日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
示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五、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ST)的核准情况
截至目前,深交所已审核并批准公司提交的撤销因原控股股东瑞丰集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导致的退市风险警示(*ST)的申请。
由于公司已清收全部被占用资金,因此公司亦不存在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9.8.1 第一款、9.8.2
第一款的规定,因存在资金占用且情形严重被触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的情形。
六、公司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的情形
1、公司原控股股东瑞丰集团、实际控制人违反规定程序以公司及子公司名义提供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自2020年1月13日开市起,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ST)。
2、因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九章第八节第9.8.1条第
(四)项规定,公司触及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的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3年6月30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3、公司2024年5月因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及时披露股权投资重大损失、未按期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收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26号),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九章第八节第9.8.1条第(八)项规定,公司触及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的情形,公司股票被叠
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七、其他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主营业务的经营情况未有实质性好转。根据公司于2025年1月25日披露的《2024年度业绩预告》(公告
编号:2025-016),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24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
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9.3.1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股票存在于2024
年年报披露后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ST)的可能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07/bdf167e0-d757-40f4-8288-2dc9d4951a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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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5 17:03│*ST摩登(002656):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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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风险提示:
1、根据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所”)出具的《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
偿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司农专字[2025]25000800025号)确认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广东证监局关于对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
正措施的决定》(【2024】43号)(以下简称“责令改正措施”)要求。公司认为因原控股股东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瑞丰集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ST)已经消除;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4.12第四款,9.4.13第二款的规定,公司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上述相应的
退市风险警示(*ST)。该事项尚需深交所审核同意,最终申请撤销情况以深交所审核意见为准,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3、鉴于公司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ST)的情形,如本次撤销申请获得深交所批准,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公司股票简称改为“ST摩登”,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主营业务的经营情况未有实质性好转。根据公司于2025年1月25日披露的《2024年度业绩预告》(公
告编号:2025-016),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24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
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9.3.1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股票存在于20
24年年报披露后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ST)的可能性。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的适用情形
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收到责令改正措施后,未能按照责令改正措施的要求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整改,并于2024年1
1月11日开市起被深交所实施停牌且停牌两个月内仍未能按照责令改正措施的要求完成整改,清收全部占款。因此公司股票已于2025
年1月14日开市起被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
(二)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的适用情形
1、公司原控股股东瑞丰集团、实际控制人违反规定程序以公司及子公司名义提供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自2020年1月13日开市起,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ST)。
2、因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九章第八节第9.8.1条第
(四)项规定,公司触及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的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3年6月30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3、公司2024年5月因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及时披露股权投资重大损失、未按期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收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26号),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九章第八节第9.8.1条第(八)项规定,公司触及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的情形,公司股票被叠
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二、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ST)的情况
鉴于公司已于2024年11月22日、2025年1月9日、2025年1月20日、2025年1月22日分别披露了《关于相关方签署协议书暨股票停牌
的进展及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129)、《关于相关方签署协议书暨股票停牌的进展及重大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7)、《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后的进展暨重大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关于收到广东
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后的进展暨重大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根据司农所出具的《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司农专字[2025]25000800025号),
确认公司已按照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责令改正措施完成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的整改,被原控股股东瑞丰集团占用的资金已全部清偿
完毕。公司认为被原控股股东瑞丰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ST)已消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9.4.12第四款,9.4.13第二款的规定,公司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上述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ST)。
三、继续被实施风险警示的情形
截至目前,除上述拟申请撤销的风险警示外,公司仍存在:
1、公司原控股股东瑞丰集团、实际控制人违反规定程序以公司及子公司名义提供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自2020年1月13日开市起,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ST)。
2、因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九章第八节第9.8.1条第
(四)项规定,公司触及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的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3年6月30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3、公司2024年5月因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及时披露股权投资重大损失、未按期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收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26号),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九章第八节第9.8.1条第(八)项规定,公司触及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的情形,公司股票被叠
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四、其他风险提示
1、公司本次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ST)尚需深交所批准,最终能否获得深交所批准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
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主营业务的经营情况未有实质性好转。根据公司于2025年1月25日披露的《2024年度业绩预告》(公
告编号:2025-016),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24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
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9.3.1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股票存在于20
24年年报披露后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ST)的可能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05/f21df90c-f4e5-4a50-9731-cd349e436d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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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5 17:02│*ST摩登(002656):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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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的专项说明
司农专字[2025]25000800025 号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登大道”或“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大股东及其附
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及《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
情况表》(以下简称“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
一、管理层的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摩登大道公司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情况汇总表及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是摩登大道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摩登大道公司管理层编制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及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发表专
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和《会计监管风险提示
第 9 号——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及其审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及资金占用清偿
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
审核工作为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其他事项
我们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我们未对摩登大道公司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我们仅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及《广东证监
局关于对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 43号) 中确认的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金额 24,193.38 万元的清偿情况进行审核,我们
不对除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外的其他事项进行审核。
四、审计结论
如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及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所述,摩登大道公司2024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5 年 2 月 28 日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余额分别为 22,193.38 万元及 0.00 万元,2024 年 11 月 21 日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期间已收到代偿资金24,193.38
万元,截止 2025 年 2 月 28 日原控股股东瑞丰集团及其关联方、现控股股东普慧源及其关联方均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其他非
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我们认为,后附的摩登大道管理层编制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及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如实反映
了摩登大道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 2 月 28日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及 2024 年 11 月 21 日至 2025 年 2 月 2
8 日期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
本专项审核报告仅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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