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656 ST摩登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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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8:37│ST摩登(002656):关于相关方签署协议书暨股票停牌的进展及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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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1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广
东证监局关于对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43 号)(以下
简称“责令改正措施”)。根据上述决定,公司被原控股股东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集团”)占用的 24,193.
38万元资金应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归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八章、第九章第四节的
规定,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 24,193.38 万元被占用资金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
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
易。
2、上述责令整改事项期限已于2024年11月10日届满,截至2024年11月10日公司关于清收被原控股股东瑞丰集团占用的资金未有
实质性进展,未在整改期限内清收所有被占用资金。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8.6条,公司股票自2024年11月11日起
被深交所实施停牌,停牌期限不超过两个月。
3、公司股票自2024年11月11日开市起停牌。
公司因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24,193.38万元被占用的资金,已于2024年11月11日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于2024
年11月11日披露的《关于无法在责令改正期限内完成资金占用整改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7)。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采取清收占款措施的具体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关于清收被原控股股东瑞丰集团占用的24,193.38万元资金已有重大进展,具体如下:
(一)近日广州普慧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慧源”)、广州汇琪晓程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琪晓程”)与公司签
署了《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广州普慧源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广州汇琪晓程商贸有限公司
本合同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就债权转让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1、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集团”)作为乙方原控股股东,瑞丰集团存在占用乙方
资金的情形,占用乙方资金为人民币 24,193.38 万元,乙方同意由甲方代替瑞丰集团偿还对乙方 24,193.38万元债务,一经甲方向
乙方或指定第三方付讫 24,193.38 万元,则乙方不再向瑞丰集团主张上述债权,由甲方向瑞丰集团主张 24,193.38 万元的债权。
2、上述代偿款分两期支付,第一笔款为人民币 2,000 万元,在本合同签订后,由甲方委托丙方(由此形成甲方对丙方对应委托
付款金额的债务)向乙方当日支付;剩余款项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3、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户名:广州摩登大道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账户:440**********1159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合同情形的,应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
5、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裁决,对合同各方均有约束力。
6、本合同经各方签名或盖章起生效。
7、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二)普慧源通过汇琪晓程向公司偿还资金2,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公司资金部确认,指定的收款账号已收到第一笔款2,000万元。
公司清收被原控股股东瑞丰集团占用的24,193.38万元资金已有进展。因剩余款项需另行协商,公司清收所有被原控股股东瑞丰
集团占用的资金仍存在不确定性。
二、复牌条件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8.6条的规定,若公司在停牌期限内完成整改,清收全部被占用资金,公司股票将复牌
。
三、重大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收到责令改正措施。根据上述决定,公司被原控股股东瑞丰集团占用的24,193.38万元资金应在收到决
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归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八章、第九章第四节的规定,若公司未能按照责
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24,193.38万元被占用资金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
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2、上述责令整改事项期限已于2024年11月10日届满,截至2024年11月10日公司关于清收被原控股股东瑞丰集团占用的资金未有
实质性进展,未在整改期限内清收所有被占用资金。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8.6条,公司股票自2024年11月11日起
被深交所实施停牌,停牌期限不超过两个月。
3、因剩余款项需另行协商,公司清收所有被原控股股东瑞丰集团占用的资金仍存在不确定性。
4、若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
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深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退市等相关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协议书》;
2、银行回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1/e50f4a16-101b-467d-a0d1-e259f332d5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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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20:21│ST摩登(002656):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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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摩登(002656):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1/7b190af3-da0e-4ca5-9725-29e034a572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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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20:21│ST摩登(00265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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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摩登(00265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1/bcf8d275-ac09-41d0-8f69-860c03baac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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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20:20│ST摩登(002656):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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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摩登(002656):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1/1d7057fd-e3da-47d9-9974-6878b76f41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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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20:18│ST摩登(002656):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权益变动进展暨重大风险提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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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占用清收事项未有实质性进展,公司对于清收所有被原控股股东
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集团”)占用的资金仍具有重大不确定性。请各位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谨慎投资。
2、公司于 2024年 5月 1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广东证监局关于对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
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43号)(以下简称“责令改正措施”)。根据上述决定,公司被原控
股股东瑞丰集团占用的 24,193.38万元资金应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归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
订)》第八章、第九章第四节的规定,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24,193.38 万元被占用资金的,深交所将对公司
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
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3、上述责令整改事项期限已于 2024年 11 月 10日届满,公司关于清收被原控股股东瑞丰集团占用的资金未有实质性进展,未
在整改期限内清收所有被占用资金。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8.6 条,公司股票自 2024 年11 月 11 日起被深交
所实施停牌,停牌期限不超过两个月。
4、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一、权益变动的进展情况
2024 年 11 月 12 日,郑闳升与广州汇琪晓程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琪晓程”)共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股
权转让协议》的约定,汇琪晓程受让广州普慧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慧源”“目标公司”)72%股权。
2024 年 11 月 12 日,罗筱威与汇琪晓程共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汇琪晓程受让普慧源 28
%股权。
根据上述《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彭政作为受让方需承担对普慧源的实缴出资义务。
彭政持有汇琪晓程 99%股份,为该公司实际控制人。上述权益变动前,彭政直接持有 12,993,88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1.82%
),通过汇琪晓程持有嘉远新能源投资(广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从而间接持有公司(含表决权)7,942,605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本 1.11%),共计持有公司(含表决权)20,936,490(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2.94%)。本次权益变动后,彭政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
公司(含表决权)84,745,833 股,占公司总股本 11.89%。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暨第一
大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119)、2024 年 11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暨第一大股东变更的提
示性公告》(更新后)(公告编号:2024-127)。
上述权益变动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彭政、汇琪晓程、郑
闳升需履行权益变动的报告和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对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不会产生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上市公司独
立经营的能力不会受到影响。
三、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
规则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郑闳升出具的《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彭政、广州汇琪晓程商贸有限公司出具的《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财务顾问出具的《关于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1/71477111-e183-4d3f-9808-5536938847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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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18:56│ST摩登(002656):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暨第一大股东变更提示性公告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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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4年 11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
暨第一大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119),现对公告内容做出更正:
一、更正原因
公司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彭政提供《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暨第一大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为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暨第一大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4-119)彭政权益变动前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12,993,885股(占总股本 1.82%),权益变动后彭政持有(含表决权)股份为 76,8
03,22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10.78%)。
公司于 11 月 18 日通过公开渠道获悉嘉远新能源投资(广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远投资”)的合伙人变更
为广州汇琪晓程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琪晓程”)与彭政。公司及时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彭政核实,知晓其于2024 年 10 月 31
日已进行合伙人变更。故截至 2024 年 11 月 14 日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彭政直接持有 12,993,88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1.82%),通过汇琪晓程持有嘉远投资 98%股权,从而间接持有公司(含表决权)7,942,60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1.11%)。信息
披露义务人彭政权益变动前实际持有上市公司(含表决权)20,936,49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2.94%),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
人彭政共计持有上市公司(含表决权)84,745,83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11.89%)。
二、更正情况
更正前:
本次权益变动前,彭政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993,885股,占公司总股本 1.82%;本次权益变动后,彭政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
司股份 76,803,228 股,占公司总股本 10.78%。
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变动前)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变动后) 持股比例
彭政 12,993,885 1.82% 76,803,228 10.78%
更正后:
本次权益变动前,彭政直接持有 12,993,88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1.82%),通过汇琪晓程持有嘉远投资 98%股权,从而间接
持有公司(含表决权)7,942,60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1.11%),共计持有公司(含表决权)20,936,490(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2.94
%)。本次权益变动后,彭政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含表决权)84,745,833 股,占公司总股本 11.89%。
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变动前)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变动后) 持股比例
彭政 20,936,490 2.94% 84,745,833 11.89%
注:权益变动前,彭政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2,993,88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1.82%);
彭政先生通过汇琪晓程共计持有嘉远投资 98%股权,从而间接持有公司 7,942,60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1.11%)。
权益变动后,彭政先生通过持有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广州普慧源贸易有限公司 100%股权,持有公司 63,809,343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本 8.96%)。因此共计持有公司 84,745,833 股(占上市公司股本 11.89%)。
上述描述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系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除以上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原公告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感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今后公
司将加强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沟通,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时履行信披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9/10722de0-4d48-47ab-ac97-e1bbf447be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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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18:56│ST摩登(002656):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暨第一大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更新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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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摩登(002656):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暨第一大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更新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0/0520e7cc-1858-4ed0-bbcb-307f0fb790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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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18:56│ST摩登(002656):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新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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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上午 10:00 在广州市
黄埔区科学城光谱中路 23 号 A1栋 16 层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林毅超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6 名,实际出席 6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规范公司运作,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需要,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可参阅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2)。】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彭政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广州普慧源贸易有限公司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同意提名彭政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拟聘任董事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将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广州普慧源贸易有限公司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同意提名邢向恩先生、冯丽丽女士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拟聘任董事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将不超过公司董事总
数的二分之一。本次表决情况如下:
(一)选举邢向恩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选举冯丽丽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将
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四、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详情可参阅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
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123)。】
五、备查文件
1、《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等相关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0/7f063464-a44b-45ab-bd1b-e9828df05f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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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 17:47│ST摩登(002656):关于无法在责令改正期限内完成资金占用整改暨股票停牌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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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1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广
东证监局关于对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43 号)(以下
简称“责令改正措施”)。根据上述决定,公司被原控股股东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集团”)占用的 24,193.
38万元资金应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归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八章、第九章第四节的
规定,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 24,193.38 万元被占用资金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
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
易。
2、上述责令整改事项期限已于2024年11月10日届满,公司关于清收被原控股股东瑞丰集团占用的资金未有实质性进展,未在整
改期限内清收所有被占用资金。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8.6条,公司股票自2024年11月11日起被深交所实施停牌,
停牌期限不超过两个月。
3、公司股票自2024年11月11日开市起停牌。
公司因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24,193.38万元被占用的资金,已于2024年11月11日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于2024
年11月11日披露的《关于无法在责令改正期限内完成资金占用整改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7)。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采取清收占款措施的具体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关于清收被原控股股东瑞丰集团占用的24,193.38万元资金未有实质性进展。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永飞已
是失信状态,公司原控股股东瑞丰集团破产程序已经终结,存在无法筹措偿还全部资金偿还占款的风险。
二、复牌条件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8.6条的规定,若公司在停牌期限内完成整改,清收全部被占用资金,公司股票将复牌
。
三、重大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收到责令改正措施。根据上述决定,公司被原控股股东瑞丰集团占用的24,193.38万元资金应在收到决
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归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八章、第九章第四节的规定,若公司未能按照责
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24,193.38万元被占用资金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
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2、上述责令整改事项期限已于2024年11月10日届满,公司关于清收被原控股股东瑞丰集团占用的资金未有实质性进展,未在整
改期限内清收所有被占用资金。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8.6条,公司股票自2024年11月11日起被深交所实施停牌,
停牌期限不超过两个月。
3、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永飞已是失信状态,公司原控股股东瑞丰集团破产程序已经终结,存在无法筹措偿还全部资金偿还占款的
风险。
4、若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
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深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退市等相关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5/f8d4a711-b53f-4af4-b059-4b47958f99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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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22:22│ST摩登(002656):关于公司董事长、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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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林毅超先生、独立董事陈凯敏先生、独立董
事裘爽女士、独立董事黄淑英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一、董事长辞职并生效相关情况
鉴于公司治理架构调整,林毅超先生决定辞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且一并辞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担任的所有职务,其原定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辞职后,林毅超
先生不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任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林毅超先生的辞职将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要求。林毅超
先生辞职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及董事长的选举工作。经公司董事一致推举,在新任董事长选举产生前由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魏勇先生履行董事长职责,直至董事会选出新一任董事长为止。由魏勇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董事会选出新一任董
事会秘书为止。
二、独立董事辞职相关情况
鉴于公司治理架构调整,独立董事陈凯敏先生决定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职务,其原定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鉴于公司治理架构调整,独立董事裘爽女士决定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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