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658 雪迪龙 更新日期:2025-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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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8:05 │雪迪龙(002658):2024年社会责任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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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9:57 │雪迪龙(002658):雪迪龙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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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9:47 │雪迪龙(002658):雪迪龙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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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9:47 │雪迪龙(002658):雪迪龙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
│ │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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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9:47 │雪迪龙(002658):雪迪龙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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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9:47 │雪迪龙(002658):雪迪龙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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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9:47 │雪迪龙(002658):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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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9:47 │雪迪龙(002658):雪迪龙关于确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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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9:47 │雪迪龙(002658):雪迪龙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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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9:47 │雪迪龙(002658):雪迪龙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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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8:05│雪迪龙(002658):2024年社会责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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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迪龙(002658):2024年社会责任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e2048a9b-8b3f-4d4b-88a3-0a97e61c78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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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9:57│雪迪龙(002658):雪迪龙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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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2、本次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4、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
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
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66人,注册会计师3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0人。
2024 年度业务总收入:46,302.57 万元(含合并数,未经审计,下同)
2024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0,882.36 万元
2024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21,106.92 万元
(注:审计业务收入中包含证券业务和非证券业务,证券业务收入中包含审计业务和非审计业务,前述两项收入互相包含。)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5 家,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批发和零售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6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
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
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2次(其中21次不在该所执业期间)、自律监管措施6次(均
不在该所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晶静,2018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北京
德皓国际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数量7个。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志,2022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所执
业,2025年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数量1个。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殷宪锋,2002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4年9月开始在北
京德皓国际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数量20余个。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
况。
3. 独立性
北京德皓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
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
素,并结合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确定的。关于 2025 年年度审计费用,公
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 2025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及市场价格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国际的资质进行了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机构信息、投资者保
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内容,并对其2024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各项要求。经公司第五
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北京德
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北京德
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及其相关审计成员具有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执业资格,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其为公司出具的
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续聘其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4、生效日期
《关于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4、北京德皓国际营业执业证照及其他相关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2331e28e-b731-4bc1-9a22-cb9ac61fa8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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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9:47│雪迪龙(002658):雪迪龙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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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迪龙(002658):雪迪龙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b514ae67-db88-4d96-b0a9-6ce9bfe953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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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9:47│雪迪龙(002658):雪迪龙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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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北京雪
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2024年度会
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66人,注册会计师3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0人。
2024 年度业务总收入:46,302.57 万元(含合并数,未经审计,下同)
2024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0,882.36 万元
2024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21,106.92 万元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5 家,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批发和零售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6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
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
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2次(其中21次不在该所执业期间)、自律监管措施6次(均
不在该所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晶静,2018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 1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9 月开
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数量 7 个。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志,2022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 年 1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9 月开始在北京德皓
国际所执业,2025 年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数量 1 个。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殷宪锋,2002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4年9月开始在北
京德皓国际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数量20余个。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
况。
3. 独立性
北京德皓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
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4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四)会计师事务所更名情况
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更名为北京德皓国际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后相关业务资格以及权利义务由北京德皓国际承继。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不涉及主体
资格变更,不属于更换或重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对公司审计工作不会造成影响。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2024年度,北京德皓国际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其他执业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
准则及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等相关要求,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
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北京德皓国际制定了全面、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
,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包括访谈、监盘、大额资金抽查等年报及内控审计工作。在年报审计工作过程中,北京德皓国
际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就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计划、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及
经营情况、风险状况、报告期内的重大事项等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国际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
况如下: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国际相关资质进行了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机构
信息、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内容,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各项要求。经公司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二)2024年12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北京德皓国际就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进行第一次沟通,沟通内容包括
审计范围、审计业务时间安排、审计工作项目组人员安排、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影响审计业务的重要因素、报告
期内的重大事项、对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采取的方案、初步确定的重要性水平、关键审计事项初步判断等事项。
(三)2025年3月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北京德皓国际就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进行第二次沟通,就2024年度审计
计划执行情况、2024年度公司财务状况、重要会计政策、重大事项、本期发生的重大事项或交易、关键审计事项、内部控制等相关事
项进行沟通。
(四)2025年3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北京德皓国际就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在审计报告出具前进行第三次沟
通,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收入确认、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对审计相关的内部控
制采取的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沟通。
(五)202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202
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计监察部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
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
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德皓国际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
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a2b30169-0ec2-4cb2-9416-41dfe40111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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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9:47│雪迪龙(002658):雪迪龙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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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迪龙(002658):雪迪龙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d1a78a23-6b95-4aad-9615-74173a55a6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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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9:47│雪迪龙(002658):雪迪龙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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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迪龙(002658):雪迪龙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7f3d7270-16b1-441c-8d41-864b63c764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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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9:47│雪迪龙(002658):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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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迪龙(002658):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c1f92aa6-d55f-48fb-b433-b87fb43204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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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9:47│雪迪龙(002658):雪迪龙关于确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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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关于确认董事2024
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缑冬青女士、谢涛先生回避表决;同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关于确认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并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内部董事实行年薪制,在公司同时担任其他职务的内部董事、监事,不因其担任董事、监事职务在公司额外领
取薪酬或津贴,其报酬按其实际任职的岗位薪酬规定领取;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内部董事,以高级管理人员身份领取薪酬。独立
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其津贴标准为 8 万元人民币/年(含税),按月发放。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构成。基本年薪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按
其实际任职的岗位确定,原则上按月发放,具体发放安排以公司与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绩效年薪以其签订的年度目标
责任书为基准,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当年经营业绩指标及个人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提交董事会批准后浮动发
放。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相应章节披露内容。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保持公司核心管理团队
的稳定,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
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2025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及津贴标准
1、公司内部董事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构成,其中基本年薪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
按月发放;绩效年薪以其签订的年度目标责任书为基准,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当年经营业绩指标及个人指标完成
情况进行考核,由股东大会批准后浮动发放。公司董事长实行年薪制,只领取固定基本年薪。在公司同时担任其他职务的内部董事,
不因其担任董事职务在公司额外领取薪酬或津贴,其报酬按其实际任职的岗位薪酬规定领取;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内部董事,以
高级管理人员身份领取薪酬。在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股东单位或其关联方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均实行固定津贴制,其津贴标准为8万元人民币/年(含税),按月发放,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
公司承担。
3、在公司同时担任其他职务的职工代表监事及股东大会选举的监事,不因其担任监事职务在公司额外领取薪酬或津贴,其报酬
按其实际任职的岗位薪酬规定领取,具体发放安排以公司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构成。基本年薪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
况按其实际任职的岗位确定,原则上按月发放,具体发放安排以公司与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绩效年薪以其签订的年度
目标责任书为基准,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当年经营业绩指标及个人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由董事会批准后浮动
发放。
5、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的为专门事项设立单项奖励,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的补充,董事、监事单项奖励由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发放,高级管理人员单项奖励由董事会批准后发放。
6、中长期激励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效益情况实施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方式,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相关
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
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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