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658 雪迪龙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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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7:56 │雪迪龙(002658):2025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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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 19:07 │雪迪龙(002658):雪迪龙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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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 22:29 │雪迪龙(002658):雪迪龙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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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 22:29 │雪迪龙(002658):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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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8:05 │雪迪龙(002658):2024年社会责任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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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9:57 │雪迪龙(002658):雪迪龙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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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9:47 │雪迪龙(002658):雪迪龙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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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9:47 │雪迪龙(002658):雪迪龙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
│ │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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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9:47 │雪迪龙(002658):雪迪龙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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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9:47 │雪迪龙(002658):雪迪龙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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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7:56│雪迪龙(002658):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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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迪龙(002658):2025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6/1faa80ad-b22a-438f-85c8-e4ce2149bd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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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 19:07│雪迪龙(002658):雪迪龙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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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迪龙(002658):雪迪龙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3/24bdc910-809c-462c-94bb-1519157ed5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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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 22:29│雪迪龙(002658):雪迪龙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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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4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5年4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5年4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高新三街3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敖小强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雪
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71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38,361.9902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4266%。其
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13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38,035.3860 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9036%;参加网
络投票的股东为 158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326.6042 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30%。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共计 166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1,414.9002 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56%。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康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通过现场或远程视频的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现场表决+网络投票)
1、审议通过《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 38,344.2902 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39%;
反对 15.5600 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6%;
弃权 2.1400 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同意 1,397.2002 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490%;
反对 15.5600 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97%;
弃权 2.1400 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12%。
2、审议通过《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 38,343.8802 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28%;
反对 15.5600 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6%;
弃权 2.5500 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同意 1,396.7902 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201%;
反对 15.5600 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97%;
弃权 2.5500 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2%。
3、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8,344.2902 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39%;
反对 15.5600 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6%;
弃权 2.1400 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同意 1,397.2002 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490%;
反对 15.5600 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97%;
弃权 2.1400 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12%。
4、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8,343.9102 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29%;
反对 15.6300 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7%;
弃权 2.4500 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同意 1,396.8202 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222%;
反对 15.6300 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47%;
弃权 2.4500 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32%。
5、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8,344.4502 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43%;
反对 15.5900 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6%;
弃权 1.9500 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同意 1,397.3602 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03%;
反对 15.5900 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18%;
弃权 1.9500 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8%。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8,343.9002 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28%;
反对 15.8900 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4%;
弃权 2.2000 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同意 1,396.8102 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215%;
反对 15.8900 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30%;
弃权 2.2000 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5%。
7、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 2024 年度薪酬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38,319.9402 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04%;
反对 17.1500 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7%;
弃权 24.9000 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同意 1,372.8502 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281%;
反对 17.1500 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21%%;
弃权 24.9000 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98%。
8、审议通过《关于确认监事 2024 年度薪酬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38,319.8542 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02%;
反对 17.3360 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2%;
弃权 24.8000 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同意 1,372.7642 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220%;
反对 17.3360 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52%;
弃权 24.8000 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28%。
9、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香港雪迪龙及环境能源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555.2402 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467%;
反对 38.4600 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098%;
弃权 2.2900 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3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同意 1,374.1502 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199%;
反对 38.4600 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182%;
弃权 2.2900 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8%。
上述议案均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中审议议案9时,关联股东敖小强先生回避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
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均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9/455cad0c-a13c-40a3-bb1a-29fd7e6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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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 22:29│雪迪龙(002658):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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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迪龙(002658):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9/999190f7-bbbb-4389-9899-1c08779080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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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8:05│雪迪龙(002658):2024年社会责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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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迪龙(002658):2024年社会责任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e2048a9b-8b3f-4d4b-88a3-0a97e61c78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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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9:57│雪迪龙(002658):雪迪龙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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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2、本次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4、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
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
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66人,注册会计师3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0人。
2024 年度业务总收入:46,302.57 万元(含合并数,未经审计,下同)
2024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0,882.36 万元
2024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21,106.92 万元
(注:审计业务收入中包含证券业务和非证券业务,证券业务收入中包含审计业务和非审计业务,前述两项收入互相包含。)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5 家,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批发和零售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6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
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
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2次(其中21次不在该所执业期间)、自律监管措施6次(均
不在该所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晶静,2018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北京
德皓国际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数量7个。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志,2022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所执
业,2025年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数量1个。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殷宪锋,2002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4年9月开始在北
京德皓国际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数量20余个。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
况。
3. 独立性
北京德皓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
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
素,并结合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确定的。关于 2025 年年度审计费用,公
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 2025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及市场价格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国际的资质进行了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机构信息、投资者保
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内容,并对其2024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各项要求。经公司第五
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北京德
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北京德
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及其相关审计成员具有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执业资格,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其为公司出具的
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续聘其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4、生效日期
《关于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4、北京德皓国际营业执业证照及其他相关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2331e28e-b731-4bc1-9a22-cb9ac61fa8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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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9:47│雪迪龙(002658):雪迪龙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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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迪龙(002658):雪迪龙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b514ae67-db88-4d96-b0a9-6ce9bfe953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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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9:47│雪迪龙(002658):雪迪龙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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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北京雪
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2024年度会
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66人,注册会计师3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0人。
2024 年度业务总收入:46,302.57 万元(含合并数,未经审计,下同)
2024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0,882.36 万元
2024 年度证券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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