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661 克明食品 更新日期:2025-02-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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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0 15:47 │克明食品(002661):2025年1月生猪销售简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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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7 17:05 │克明食品(00266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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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5 16:45 │克明食品(002661):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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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7:51 │克明食品(00266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4%暨回购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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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2 16:18 │克明食品(002661):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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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 16:39 │克明食品(00266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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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 16:34 │克明食品(00266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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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8 16:51 │克明食品(00266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3%暨回购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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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8 15:42 │克明食品(002661):2024年12月生猪销售简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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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3 17:46 │克明食品(00266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暨回购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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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0 15:47│克明食品(002661):2025年1月生猪销售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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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明食品(002661):2025年1月生猪销售简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1/107d5450-b9ca-480b-8db2-1e320c8a2c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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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7 17:05│克明食品(00266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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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截至 2025年 1月 31日,公司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余额为 112,887.4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47.
13%,其中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24,391.51万元,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88
,495.93万元。公司对被担保对象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内,敬请
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2、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提供担保。
3、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事项内部决策程序履行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1月 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5年 1月 20日召开 2025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5 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
供担保、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 32.00 亿元,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子公司担
保的额度为
4.8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子公司担保的额度为 27.20亿元。申请 2025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
司为母公司担保、在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同类担保对象间的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担保
额度有效期为股东会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以上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借款等融资业务、保理业务等,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等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 1月 4日披露在巨潮
资讯网上的《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二)担保事项进展情况
序号 被保证人 公司持股 获授担保额度 1 月新增担保余额 实际担保余额 反担保举措
比例 (万元) (万元) (万元)
1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 / 38,000.00 5,000.00 6,000.00
司
2 延津县克明面业有限公 100% 40,000.00 5,000.00 17,960.00
司
3 遂平克明面业有限公司 100% 60,000.00 3,000.00 7,200.00
4 遂平克明面粉有限公司 100% 10,000.00 - 6,000.00
5 浙江克明面业有限公司 100% 20,000.00 - -
6 延津克明五谷道场食品 97.40% 10,000.00 - -
有限公司
7 延津克明面粉有限公司 100% 10,000.00 - 5,990.00
8 克明五谷道场食品有限 100% 10,000.00 - -
公司
9 成都克明面业有限公司 100% 2,000.00 - -
10 南县克明食品营销有限 100% 5,000.00 - 600.00
公司
11 常德市鼎城区兴疆牧歌 53% 27,000.00 250.00 19,074.63 其他持股 5%股
养殖有限公司 东及参与公司
12 新疆宏盛牧歌养殖有限 53% 15,000.00 2,000.00 7,998.00 经营管理的主
公司 要股东已提供
13 格尔木兴疆牧歌养殖有 53% 5,000.00 - 2,059.38 信用反担保或
限公司 股权质押反担
14 徽县兴疆牧歌养殖有限 46.08% 12,000.00 122.00 9,814.28 保
公司
15 广西来宾市同盼牧歌养 47.44% 18,000.00 1,959.00 8,459.02
殖有限公司
16 阿克苏市宏盛牧业有限 53% 28,000.00 1,388.00 18,065.73
责任公司
17 乌什县兴疆牧歌养殖有 53% 10,000.00 44.00 3,666.41
限公司
合计 / 320,000.00 18,763.00 112,887.44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基本情况详见附件。
三、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
担保的预计总额度不超过32.00亿元,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 112,887.4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7.13%,前述担保均
为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主体提供的担保。
公司不存在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08/d5f6feb9-7089-4ebf-b179-153c68f4db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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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5 16:45│克明食品(002661):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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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1月 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专项贷款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在未来十二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1.50元/股(含本数)。按照回购总金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区间为 8,695,652股-17,391,30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区间为
2.53%-5.06%,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公司于 2024年 11月 14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
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年 1月 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4,133,547 股,占公司现有总股
本的 4.11%,最高成交价为10.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9.4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40,416,443.76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05/817a4418-8201-4196-a08c-8bf568ef0d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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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7:51│克明食品(00266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4%暨回购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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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明食品(00266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4%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4/0b2d0afb-829d-4371-8854-9a4dc345f7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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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2 16:18│克明食品(002661):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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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4年 01月 01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 利:12,000.00 万元至 18,000.00 万元 亏 损:-6,565.34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上升: 282.78 % 至 374.17 %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 利: 11,500.00 万元至 17,000.00万元 亏 损:-6,432.38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上升: 278.78 % 至 364.29 %
基本每股收益 盈 利: 0.375元/股至 0.562 元/股 亏 损:-0.20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
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生猪价格较同期有所上涨,公司养殖业务板块毛利率提升,经营亏损同比减少。
2、公司食品业务板块持续进行产品结构的优化,高毛利产品销售占比增加,同时小麦成本同比有所下降,使得产品毛利率提升
,毛利额增加,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同步增长。
四、其他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4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
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2/828bd117-6df4-42dc-ab27-b6b8805b92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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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 16:39│克明食品(00266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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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增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年1月20日(星期一)下午15:00
(2)互联网投票的日期和时间: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5年1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环保科技产业园振华路28号研发检验大楼四楼会议室
3、表决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陈晖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1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94,032,0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9%。其中
: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9,795,04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1%。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4,236,97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8%。
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启元律师事务所傅怡堃、刘中明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对本次股东会的
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370,1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7%;反对 41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6%;弃权6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本
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251,6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32%;反对 411,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76%;弃权 6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2%。
关联股东湖南克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南县中香泰食品有限公司、南县中辉泰食品有限公司、段菊香、陈晖、陈宏对本议案回避
表决。
(二)《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3,523,8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反对 440,2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弃权6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该
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222,62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64%;反对 440,25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44%;弃权 6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2%。
上述议案已经 2025年 1月 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 20
25年 1月 4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启元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傅怡堃、刘中明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
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增加临时提案事项;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1/7d2cd4f5-ee55-4572-a4e2-b0c12f6c20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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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 16:34│克明食品(00266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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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了公
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
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进行现场律师见证,并发表本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所律师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是基于公司已承诺所有提供给本所律师的文件的正本以及经本所律师查验与正本保持一致的副本
均为真实、完整、可靠,无隐瞒、虚假或重大遗漏之处。
(三)本所律师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法律意见书作任何解释或说明。
为发表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依法查验了公司提供的下列资料:
1、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报纸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通知等公告事项;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持股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等;
3、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公司股东名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登记记录及相关资料;
4、本次股东会会议文件、表决资料等。
鉴此,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本次股东会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 2025 年 1 月 2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
定召开本次股东会。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 月 4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报纸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
/www.cninfo.com.cn/)上分别公告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该等通知公告了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议案内容、股权登
记办法等事项。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20 日(星期一)下午 3:00 在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环保科技产业园振华路 28 号研发检
验大楼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陈晖主持。
3、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2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00—3:0
0,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1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全体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
1、现场会议
经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 名,均为公司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合法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69,795,043股,占本次股东会股权登
记日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41%。
经查验,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外,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还有公司现任在职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
师,该等人员具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出席/列席会议资格。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2、网络投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统计结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01 名,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 24,236,974 股,占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8%。
3、会议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临时提案的情况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增加临时提案事项。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1、现场会议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推举了股东代表和监事代表参加计
票和监票。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就列入本次股东会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及表决。表决结束后,由会议推举的股东代表、公司
监事代表与本所律师共同负责计票、监票。会议主持人在现场宣布了现场表决情况和结果。
2、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结束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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