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661 克明食品 更新日期:2025-03-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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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3 18:46 │克明食品(002661):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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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3 18:44 │克明食品(00266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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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3 18:44 │克明食品(00266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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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1 16:50 │克明食品(002661):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克明食品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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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7 17:07 │克明食品(002661):2025年2月生猪销售简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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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4 15:45 │克明食品(00266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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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3 17:36 │克明食品(002661):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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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4 18:36 │克明食品(00266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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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4 18:35 │克明食品(002661):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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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4 18:34 │克明食品(002661):公司章程(2025年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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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3 18:46│克明食品(002661):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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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2月 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3 月13日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部分回购账户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并相应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暂无将库存股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的计划,且回购股份存续时间即将期满三
年,公司决定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 10,697,100 股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
关条款。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2月 25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注销回
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343,834,842 股减少至 333,137,742 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34,383.4842万元减少至人民
币 33,313.7742 万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本公司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
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
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宜。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5年3月14日至2025年4月27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环保科技产业园振华路28号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联系人:陈燕 刘文佳
4、联系电话:0731-89935187
5、传真:0731-89935152
6、邮箱:kemen@kemen.net.cn
7、邮政编码:410116
8、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
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
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9、其他说明
以现场递交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相关资料为准;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
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3/78336224-07d0-4829-8b26-5b1e50679a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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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3 18:44│克明食品(00266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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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增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年3月13日(星期四)下午15:00
(2)互联网投票的日期和时间: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5年3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环保科技产业园振华路28号研发检验大楼四楼会议室
3、表决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陈晖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7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94,979,2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5%。其中
: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9,795,04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6%。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6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5,184,22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9%。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本次会议,部分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傅怡堃、刘中明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对本次股东
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注销公司部分回购账户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4,593,3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反对 37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弃权1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该
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292,1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59%;反对 370,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3%;弃权 1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
上述议案已经 2025 年 2 月 24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
于 2025 年 2 月 25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傅怡堃、刘中明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
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增加临时提案事项;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3/7b002eb5-704c-4534-83b6-b937fa81b2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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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3 18:44│克明食品(00266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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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了公
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
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进行现场律师见证,并发表本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所律师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是基于公司已承诺所有提供给本所律师的文件的正本以及经本所律师查验与正本保持一致的副本
均为真实、完整、可靠,无隐瞒、虚假或重大遗漏之处。
(三)本所律师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法律意见书作任何解释或说明。
为发表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依法查验了公司提供的下列资料:
1、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报纸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通知等公告事项;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持股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等;
3、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公司股东名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登记记录及相关资料;
4、本次股东会会议文件、表决资料等。
鉴此,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本次股东会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 2025 年 2 月 2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
定召开本次股东会。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2 月 2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报纸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
//www.cninfo.com.cn/)上分别公告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该等通知公告了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议案内容、股权登
记办法等事项。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13 日(星期四)下午 3:00 在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环保科技产业园振华路 28 号研发检
验大楼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陈晖主持。
3、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00—3:0
0,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3 月 1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全体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
1、现场会议
经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 名,均为公司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合法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69,795,043股,占本次股东会股权登
记日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96%。
经查验,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外,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还有公司现任在职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
师,该等人员具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出席/列席会议资格。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2、网络投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统计结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267 名,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5,184,2
20 股,占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9%。
3、会议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临时提案的情况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增加临时提案事项。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1、现场会议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推举了股东代表和监事代表参加计
票和监票。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就列入本次股东会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及表决。表决结束后,由会议推举的股东代表、公司
监事代表与本所律师共同负责计票、监票。会议主持人在现场宣布了现场表决情况和结果。
2、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
3、表决结果
在本所律师的见证下,公司股东代表及监事代表一起,在合并统计每项议案的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的基础上,确定了每
项议案最终表决结果;关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进行了单独统计。根据现场投票及网络
投票的合并统计结果,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全部议案均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增加临时提案事项;本次股东会的
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4/a6f259f2-44cd-45c7-91a5-a01df3ce37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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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1 16:50│克明食品(002661):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克明食品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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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提高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克明食品”或“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财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克明食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代表等相关主体进行了培训。公司积极配合本次培训,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
行。现将培训情况汇报如下:
一、培训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培训时间:2025 年 2 月 28 日
培训方式:现场与通讯方式相结合
培训对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代表
二、培训内容:
本次持续督导培训内容包括:
结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
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对相关主体进行减持规则、
退市规则及相关案例的培训。
三、培训效果
相关主体加深了对减持规则、退市规则的理解,加强了对信息披露、法律责任等内容的认识,明晰了其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增强了规范运作意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2/0ebbd8f4-8197-4507-aa05-36389193b3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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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7 17:07│克明食品(002661):2025年2月生猪销售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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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明食品(002661):2025年2月生猪销售简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07/1ba62529-4b1d-4936-88e1-eca969437f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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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4 15:45│克明食品(00266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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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截至 2025年 2月 28日,公司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余额为 112,244.0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46
.87%,其中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23,008.16万元,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8
9,235.93万元。公司对被担保对象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内,敬请
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2、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提供担保。
3、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事项内部决策程序履行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1月 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5年 1月 20日召开 2025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5 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
供担保、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 32.00 亿元,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子公司担
保的额度为
4.8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子公司担保的额度为 27.20亿元。申请 2025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
司为母公司担保、在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同类担保对象间的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担保
额度有效期为股东会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以上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借款等融资业务、保理业务等,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等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 1月 4日披露在巨潮
资讯网上的《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二)担保事项进展情况
序号 被保证人 公司持股 获授担保额度 2 月新增担保余额 实际担保余额 反担保举措
比例 (万元) (万元) (万元)
1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 / 38,000.00 2,000.00 7,000.00
司
2 延津县克明面业有限公 100% 40,000.00 - 17,960.00
司
3 遂平克明面业有限公司 100% 60,000.00 - 7,200.00
4 遂平克明面粉有限公司 100% 10,000.00 - 5,990.00
5 浙江克明面业有限公司 100% 20,000.00 - -
6 延津克明五谷道场食品 97.40% 10,000.00 - -
有限公司
7 延津克明面粉有限公司 100% 10,000.00 - 5,990.00
8 克明五谷道场食品有限 100% 10,000.00 - -
公司
9 成都克明面业有限公司 100% 2,000.00 - -
10 南县克明食品营销有限 100% 5,000.00 - 600.00
公司
11 常德市鼎城区兴疆牧歌 53% 27,000.00 6,900.00 19,024.63 其他持股 5%股
养殖有限公司 东及参与公司
12 新疆宏盛牧歌养殖有限 53% 15,000.00 1,800.00 7,798.00 经营管理的主
公司 要股东已提供
13 格尔木兴疆牧歌养殖有 53% 5,000.00 - 2,059.38 信用反担保或
限公司 股权质押反担
14 徽县兴疆牧歌养殖有限 46.08% 12,000.00 - 9,814.28 保
公司
15 广西来宾市同盼牧歌养 47.44% 18,000.00 - 8,459.02
殖有限公司
16 阿克苏市宏盛牧业有限 53% 28,000.00 1,283.05 19,348.78
责任公司
17 乌什县兴疆牧歌养殖有 53% 10,000.00 533.59 1,000.00
限公司
合计 320,000.00 12,516.65 112,244.09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基本情况详见附件。
三、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
担保的预计总额度不超过32.00亿元,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 112,244.0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6.87%,前述担保均
为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主体提供的担保。
公司不存在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04/eb3c44bd-0480-40c4-86f6-f43e7f06a6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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