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661 克明食品 更新日期:2025-09-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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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6:55 │克明食品(00266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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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 18:07 │克明食品(002661):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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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 18:07 │克明食品(002661):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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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8:04 │克明食品(002661):舆情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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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8:03 │克明食品(002661):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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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8:03 │克明食品(002661):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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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8:02 │克明食品(002661):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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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8:02 │克明食品(002661):关于举办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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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8:02 │克明食品(002661):关于注销2024年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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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8:02 │克明食品(002661):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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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6:55│克明食品(00266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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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截至2025 年 8月 31日,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余额为 138,456.15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56.83%,其中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23,201.99 万元,为资产
负债率 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115,254.16万元。公司对被担保对象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
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内,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2、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提供担保。
3、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事项内部决策程序履行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 1月2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5 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
、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 32.00 亿元,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子公司担保的额
度为4.80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子公司担保的额度为 27.20 亿元。申请 2025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子
公司为母公司担保,在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同类担保对象间的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担
保额度有效期为股东会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以上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借款等融资业务、保理业务等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等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1月 4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
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二)担保事项进展情况
序号 被保证人 公司持股 获授担保额度 8 月新增担保金额 实际担保余额 反担保举措
比例 (万元) (万元) (万元)
1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 / 38,000.00 14,550.00
司
2 延津县克明面业有限公 100% 40,000.00 23,090.00
司
3 遂平克明面业有限公司 100% 60,000.00 23,000.00
4 遂平克明面粉有限公司 100% 10,000.00 5,960.00
5 浙江克明面业有限公司 100% 20,000.00 0.00
6 延津克明五谷道场食品 94.94% 10,000.00 0.00
有限公司
7 延津克明面粉有限公司 100% 10,000.00 5,980.00
8 克明五谷道场食品有限 100% 10,000.00 0.00
公司
9 成都克明面业有限公司 100% 2,000.00 0.00
10 南县克明食品营销有限 100% 5,000.00 600.00
公司
11 常德市鼎城区兴疆牧歌 53% 27,000.00 18,775.18 其他持股5%以
养殖有限公司 上股东及参与
12 新疆宏盛牧歌养殖有限 53% 15,000.00 8,000.00 公司经营管理
公司 的主要股东已
13 格尔木兴疆牧歌养殖有 53% 5,000.00 1,044.99 提供信用反担
限公司 保或股权质押
14 徽县兴疆牧歌养殖有限 46.08% 12,000.00 419.44 6,904.69 反担保
公司
15 广西来宾市同盼牧歌养 47.44% 18,000.00 396.85 8,394.28
殖有限公司
16 阿克苏市宏盛牧业有限 53% 28,000.00 19,484.00
责任公司
17 乌什县兴疆牧歌养殖有 53% 10,000.00 2,673.00
限公司
合计 320,000.00 816.28 138,456.15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基本情况详见附件。
三、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
担保的预计总额度不超过32.00 亿元,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138,456.1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6.83%,前述担保均
为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主体提供的担保。
公司不存在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6/86e99da5-57b9-4e8a-ae6c-8b155cb8d7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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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 18:07│克明食品(002661):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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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湖南克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克明集团”)的通
知,获悉克明集团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已全部解除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第一 本次解除冻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大股东及其 结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一致行动人 (股)
湖南克明食品 是 4,370,342 10.04% 1.31% 2023 年 10 2025 年 9 湖南省华
集团有限公司 月 10 日 月 2 日 容县人民
法院
二、股东股份累计冻结情况
截至披露日,本次解除冻结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不存在被冻结情况。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控股股东股份解除冻结系涉诉案件经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判决,撤销该系列纠纷一审、二审判决,无需支付股权转
让款及违约金,本次股份解除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4/acaf7759-e20b-4e56-aa24-c05add87f9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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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 18:07│克明食品(002661):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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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
4 年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5 年修订稿)》的相关规定,由于 6名激励对象离
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原激励对象已获授的所有股票期权共计 20.00 万份,由公司注销;鉴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
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所有激励对象所持有的第一个行权期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共计 485.00 万份,由
公司注销;合计注销 505.00 万份股票期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注销 2024 年部分股票期权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78)。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 505.00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近日办理完毕。
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2025 年修订稿)》等相关规定。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尚未行权,注销后不会对公司总股本及股本结构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经上述调整,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由 176 人调整为 170 人,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数量由 1,960.00 万份调整为 1,455.00 万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4/2098e8a3-5444-4c92-b576-d27d722785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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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8:04│克明食品(002661):舆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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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提高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
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票、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相关机构、相关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及自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或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四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较大异常波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五条 公司设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管理工作组”),由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担任组长,
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舆情管理工作组作为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舆情的处理工作,并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
,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舆情管理工作组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制定和完善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二)组织协调公司各职能部门应对舆情事件;
(三)指导、监督公司各职能部门开展舆情监测、分析和应对工作;
(四)及时向董事会报告舆情事件处理情况;
(五)组织公司内部培训和宣传,提高公司全体员工舆情应对能力;
(六)负责做好向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信息上报与沟通工作;
(七)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舆情管理工作组的舆情信息采集设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由相关部门配合,负责对媒体信息的管理,董事会办公室应及
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社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
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舆情管理工作组。第八条 舆情信息采集范围涵盖公司及子公司官网、公众号、网络媒体、微博、博客、
互动易问答、论坛、贴吧、股吧等各类型互联网信息载体。
第九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在舆情管理中的职责:
(一)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协调公司内部资源和外部媒体,制定应对策略;
(三)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舆情情况;
(四)根据舆情事件性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应对工作。
第十条 公司及子公司各职能部门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三章 舆情信息的应对及处理
第十一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实时关注媒体报道、网络舆论、投资者互动平台等渠道信息,发
现涉及公司的舆情信息,快速做出反应,及时制定应对方案;
(二)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对外宣传工作,严格保证对外宣传的一致性,同时始终
保持与媒体之间的真诚沟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信息披露规定的前提下,真诚、认真解答媒体疑问、消除疑虑,避免因
信息不透明引起不必要的猜测和谣传;
(三)勇敢面对、主动承担。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当具有勇敢面对、主动承担的态度,及时核查相关信息,积极配合做
好舆情管理工作;
(四)系统运作、化险为夷。公司在舆情应对的过程中,应有系统运作的意识,化险为夷,努力将危机转变为商机,塑造良好的
社会形象。
第十二条 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并做出快速反应,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在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后立即汇报
至董事会秘书;
(二)董事会秘书在知悉相关情况时应及时向舆情管理工作组报告,舆情管理工作组决策后,第一时间作出应急反应并采取处理
措施,必要时可向相关监管部门报告。
第十三条 一般舆情的处置: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根据舆情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置。
第十四条 重大舆情的处置:发生重大舆情,舆情管理工作组组长应视情况召集舆情管理工作组会议,就应对重大舆情作出决策
和部署。董事会办公室同步开展实时监控,密切关注舆情变化,舆情管理工作组根据情况采取多种措施控制传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
(一)迅速调查、了解事件真实情况;
(二)及时与刊发媒体沟通情况,防止媒体跟进导致事态进一步发酵;
(三)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做好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查工作。充分发挥投资者热线和互动易平台的作用,保证各类沟通渠道
的畅通,及时发声。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减少误读误判,防止网上热点扩大;
(四)根据需要通过官网等渠道进行澄清。各类舆情信息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造成较大影响时,公司应
当及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发布澄清公告;
(五)对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的媒体,必要时可采取发送《律师函》、诉讼等措施制止相关媒体的侵权行为,
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危机恢复管理,对危机处理结果进行全面评估,总结经验,不断提升公司在危机中的应对能力。
第四章 舆情反馈
第十五条 舆情管理工作组应在舆情处理结束后,对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并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六条 公司应建立健全舆情处理档案,保存相关证据材料,以备后续查询和追溯。
第十七条 公司应对舆情处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
第十八条 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及相关知情人员对前述舆情负有保密义务,在该类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得私自对外公开或者泄露
,不得利用该类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如有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发生,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根据内部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将根
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九条 公司信息知情人或聘请的顾问、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公司信息,如由此致使公司遭受
媒体质疑,损害公司商业信誉,并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价格变动,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可以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
任的权利。
第二十条 相关媒体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对公司公众形象造成恶劣影响或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具
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相关规定与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冲突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并施行,修改时亦同。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4153b927-6f16-4860-93c6-de349e5987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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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8:03│克明食品(002661):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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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明食品(002661):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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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8:03│克明食品(002661):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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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明食品(002661):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58b2628a-3eb7-4e8e-bed7-d20513c54f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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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8:02│克明食品(002661):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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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明食品(002661):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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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8:02│克明食品(002661):关于举办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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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
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5 年 09 月 03 日(星期三)15:00-17:00 在“同花顺路演平台”采用
网络远程方式举办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09 月 03 日(星期三)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同花顺路演平台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宏先生,独立董事赵宪武先生,财务总监张舟涛先生,董事兼董事会秘书邹哲遂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
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 2025 年 09 月 03 日(星期三)15:00-17:00 通过网址https://board.10jqka.com.cn/rs/pc/detail?roadshowId=
1010609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5 年 09 月 03 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
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邹哲遂 刘文佳
电话:0731-89935187
传真:0731-89935152
邮箱:kemen@kemen.net.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6fd298d2-3bbb-405b-81ea-78a69e196c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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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8:02│克明食品(002661):关于注销2024年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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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
024 年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程序
1、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4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同意向 183 名激励对象授予 2,000.00 万份股
票期权。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24 年 4月 29 日,公司通过 OA 发布了《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对拟
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
3、2024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并更正行权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调整为向 178 名激励对象授予 1,96
5.00 万份股票期权。同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在
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4、2024 年 5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及其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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