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661 克明食品 更新日期:2025-04-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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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00:00 │克明食品(00266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6%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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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5:57 │克明食品(002661):关于变更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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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 17:01 │克明食品(00266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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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17:06 │克明食品(002661):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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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 19:16 │克明食品(002661):2024年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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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 19:16 │克明食品(002661):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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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 19:12 │克明食品(002661):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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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 19:12 │克明食品(002661):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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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 19:12 │克明食品(002661):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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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 19:12 │克明食品(002661):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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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00:00│克明食品(00266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6%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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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克明食品”)于 2024 年11 月 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专项贷款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在未来十二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
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回购股份的价
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1.50 元/股(含本数)。按照回购总金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区间为 8,695,652 股-17,391,304股,占公司
回购方案披露时总股本的比例区间为 2.53%-5.06%,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公司于 2024
年 11月 14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5 年 3 月 28 日,公司回购股份数量已达到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6%,且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
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情况
1、公司于 2024年 12月 16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本次回购股份,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
回购期间相关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12月 17日、2024年 12月 28 日、2025年 1 月 3 日、2025年
1 月 4 日、2025 年 1月 9 日、2025年 1月 25 日、2025 年2 月 6 日、2025 年 2 月 18 日、2025 年 3 月 4 日披露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截至 2025 年 3 月 28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20,117,647 股,占公司现
有总股本的 6.04%,最高成交价为 10.9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9.44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99,481,113.36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本次
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金额已
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已按回购方案完成回购。公司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
异。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结合公司目前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规划,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
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股份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也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公司内部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20,117,64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04%,回购股份均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如公司在回购股份后
按既定用途成功实施,总股本不会变化。如公司所回购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则会相
应减少。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
。
根据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
债券。公司如未能在本次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
届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31/c40adab0-a131-46a3-8d13-2762670949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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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5:57│克明食品(002661):关于变更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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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工代表监事辞任情况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和职工代表大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邹哲遂先生的书面辞任报告
。因工作调整,邹哲遂先生申请辞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任后,邹哲遂先生将继续在公司任职。
邹哲遂先生的辞任将导致公司监事会职工代表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其辞
任报告将在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补选出新的职工代表监事之日起生效。
截止本公告日,邹哲遂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在此,公司及监事会谨向邹哲遂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诚挚感谢!
二、职工代表监事补选情况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5年 3月 27日召开了职
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决议,同意补选刘洋先生(简历附后)为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三、备案文件
1、辞任报告;
2、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b53c933e-d307-43b4-b316-cc66c6bb23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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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 17:01│克明食品(00266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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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明食品(00266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6/4139c439-3e44-48c4-9deb-f7e9af2de2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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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17:06│克明食品(002661):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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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明食品(002661):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5/83650c40-cc5d-44a3-9411-f8270825b1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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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 19:16│克明食品(002661):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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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明食品(002661):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1/a5ca79ec-7bc2-4691-8fcd-b6f8d36109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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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 19:16│克明食品(002661):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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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明食品(002661):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1/ddbb5459-ccd0-452f-b152-d206466b28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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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 19:12│克明食品(002661):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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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3月 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2024年度可分配利润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经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5,948,595.66元,母公司实现
净利润为38,898,687.77元,提取盈余公积3,889,868.7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51,165,797.40元,减去2024年已实施的2024年半
年度分配利润64,769,268.40元,2024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521,405,347.99元。
2、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主要内容
综合考虑公司 2024 年末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及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
按照以下方案实施利润分配: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以现有总股本扣减回购专户股份数
量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1,189,708.50元,未超过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可供分配的利润范围。
如在未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股份回购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
3、 2024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已分配股利64,769,268.40元;如本议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4年公
司现金分红总额为155,958,976.90元。
2024 年度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共计 15,070,650 股,回购股份已使用资金总
额为 135,791,569.95 元(不含交易费用)。
因此公司 2024 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 291,750,546.85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199.90%。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项目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现金分红总额(元) 155,958,976.90 0 64,475,448.40
(预计数)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59,041,385.81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145,948,595.66 -65,653,407.96 注
润(元) 168,413,844.38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1,128,433,051.88
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521,405,347.99
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220,434,425.30
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 59,041,385.81
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 82,903,010.69
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279,475,811.11
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否
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
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系公司收购兴疆牧歌后追溯调整后数据。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 2022-2024 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为 220,434,425.30 元人民币,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82,903,010.6
9元人民币的 265.89%。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2023 年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
流动资产余额为 0.90亿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1.54%。2024年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余额为 1.28 亿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2.09%。公司连续两年会计年度前
述比例均低于 50%。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该
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
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五、其他说明
本公告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审计报告;
2、董事会决议;
3、回购注销金额的相关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2/35ef87c4-f90e-4dad-949a-764c39c9e6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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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 19:12│克明食品(002661):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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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
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成立于 2011年7 月 18 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
街道西溪路 128 号,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先生,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截至 2024年 12月31 日,天健合伙人数
量为 241 人,注册会计师 2,356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04人。2024年度上市公司(含 A、B股)审
计客户共计 707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7.2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
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
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
工作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44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 2024年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4年 12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出具了鉴证报告、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出具了专项审计说明。
经审计,天健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公司于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天健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
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年 2月 28日,2024 年审计委员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
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2024 年 12 月 19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方案沟通,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
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5 年 3 月 11 日,公司 2025 年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
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天健所就审计总结与审计委员会及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
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
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1/999fecd1-5b01-4c80-adbe-731897577b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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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 19:12│克明食品(002661):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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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陈
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
年度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2024年度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
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公司结合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和风险因素,针对所有重要事项建立了健全、合理
的内部控制制度,形成了较为规范的管理体系。在所有重大方面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预防和及时发现、纠正公司运营过程中可能出
现的重要错误和舞弊,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会计记录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在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
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为适应行业竞争格局的演变、业务领域的拓展以及经营规模的变化,公司需不断优化和完善内控体系,以满
足未来经营发展的需求,确保公司稳健、高效地实现可持续发展。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包括遂平克明面业有限公司、遂平克明面粉有
限公司、遂平克明物流有限公司、延津县克明面业有限公司、延津克明面粉有限公司、武汉克明面业有限公司、上海味源贸易有限公
司、上海香禾食品有限公司、克明食品营销(上海)有限公司、湖南省振华食品检测研究院、湖南振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长沙克明
面业有限公司、成都克明面业有限公司、成都市陈克明面粉有限公司、克明國際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克明五谷道场食品有限公司
、延津克明五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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