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664 信质集团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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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0:27 │信质集团(002664):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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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0:27 │信质集团(002664):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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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0:27 │信质集团(002664):第六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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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0:27 │信质集团(002664):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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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0:27 │信质集团(002664):金融衍生品交易可行性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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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0:27 │信质集团(00266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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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0:27 │信质集团(002664):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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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0:27 │信质集团(002664):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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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0:27 │信质集团(002664):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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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0:27 │信质集团(002664):关于开展2026年度远期结汇业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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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0:27│信质集团(002664):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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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报表 )202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5,432,893,125.47
元,利润总额 149,972,527.97 元,净利润144,951,190.74元,按照公司章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12,710.00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
利润 2,185,572,123.84元,202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 2,330,310,604.58元。现拟定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户内股票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0.60元(含税),预
计派发现金股利不超过 24,492,000.00元(含税),实际分派的金额以公司发布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为准。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
年度,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2、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获得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24,492,000.00元,占 2025年度净
利润的 18.32%。
3、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依照
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4,492,000.00 0 28,499,926.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33,675,951.87 21,075,583.87 242,738,545.53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2,374,925,687.80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2,330,310,604.58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52,991,926.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132,496,693.756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52,991,926.00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 □是 ?否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3-2025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 52,991,926.0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且高
于 5,000.00万元,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该利润
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兼顾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
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44c98ff2-70cd-4521-8784-91eb5c1bdf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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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0:27│信质集团(002664):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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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质集团(002664):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96a58455-33b0-409c-acfe-dadd6c1f09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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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0:27│信质集团(002664):第六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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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3 月 23 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委员 3 名,实
际出席委员 3 名,符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主任陈毅敏先生主持,采取记名的方式进行表决。
本次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任职状态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尹巍 董事长 现任 36.99
徐正辉 副董事长、总裁 现任 95
李立峰 董事 现任 0
周苏娇 董事 现任 61.2
马前程 董事 现任 9
毛美英 独立董事 现任 9
陈毅敏 独立董事 现任 9
陈琪 独立董事 现任 0
陶开江 职工代表董事 现任 64
李海强 董事、副总裁 离任 32
喻璠 董事 离任 0
周岳江 独立董事 离任 9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等
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的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全体委员回避表决。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
5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
姓名 职务 任职状态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徐正辉 副董事长、总裁 现任 95
楚瑞明 财务负责人 现任 60.48
陈世海 董事会秘书 现任 51.48
李海强 董事、副总裁 离任 32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等
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的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核实认为:公司本次注销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
格的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34c11ee6-6a35-45b5-bdff-4a25467c22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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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0:27│信质集团(002664):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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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
会〔2023〕4号)的规定。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
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情况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年 8月,2013年
12月 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 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2
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 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
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对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 9月 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
)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 2011 年 3月 17 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
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纪律处分 4次、自律处分 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 4次(共 2个项目)、监督管理
措施 20次、自律监管措施 9次、纪律处分 10次、自律处分 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龚晨艳,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2026年开始为信质集团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浪姣,2025 年 1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信质集团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多家上市公司及三板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陶亮,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龚晨艳、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浪姣、项目质量复核人陶亮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
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号——财务报表
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
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在独立性、专业能力
及投资者保护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为保持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
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因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续聘其为公司 202
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研究并提议,董事会审议通过
,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开展 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
审计等相关的服务业务,聘期 1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b6ff3d0b-a0df-47dc-aaa6-27e0544d62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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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0:27│信质集团(002664):金融衍生品交易可行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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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目的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营业收入 10%左右为外销,结算时均以美元和欧元为主,为适应外汇市场的波动,
避免汇率对公司经营利益的持续影响,公司拟通过银行远期结汇产品来规避未来汇率波动的风险。
二、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远期结汇业务。
三、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计划
根据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办法》,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本年计划开展最高余额不超过 3,0
00万美元和 2,000 万欧元的低风险金融衍生品业务,可循环使用。单一衍生品业务期限不超过项目合同执行期限或贷款期限,或与
之相匹配。
公司操作的上述衍生品业务以及所涉及的币种,均匹配公司业务,充分利用外汇衍生交易的套期保值功能,对冲经营活动、筹资
活动中的汇率、利率风险,降低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四、金融衍生品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
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金融衍生品投资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汇率波动风险:汇率波动幅度较大时,不仅会影响公司出口业务的正常进行,还可能对公司造成汇兑损失。针对该风险,公
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适时调整经营策略,以稳定出口业务和最大限度避免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汇专业性较强,可能存在内部控制风险。针对该风险,公司已制订《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对远期结汇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实施流程做出明确规定,有利于降低内部控制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可能发生逾期,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的风险。针对该风险,公司将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同
时拟加大出口信用保险的办理力度,从而降低客户违约风险。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回款预测的不准可能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的风险。针对该风
险,公司严格控制远期结汇规模,将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六、开展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汇以正常的出口业务为基础,以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不投机,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公
司目前主要依据资金情况和即期市场汇率进行外汇收支处理,与现存业务模式相比,开展远期结汇业务可以锁定远端结汇的汇率,有
助于减少对公司经营业绩波动的影响,起到防范汇率风险和外币保值的作用。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业
务风险可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也符合公司稳健经营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ed5fca3c-597a-4c12-84ec-9685e54d0a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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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0:27│信质集团(00266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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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
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或“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月,2013 年 12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
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4月 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后该议案于 2025
年 5月 16日经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
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2026年 2 月 2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
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年 4月 15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 2025年度审计调整事
项、审计结论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
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6年 4月 1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
委员会的作用,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
通,督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
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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