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002665(首航高科)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002665 首航高科 更新日期:2024-04-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11 00:00│首航高科(002665):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 近日,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供方”)与新疆昌东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需方”)签订了 《新疆昌东发电有限公司1*660MW 超超临界机组间接空冷系统购销合同》,合同约定公司向新疆昌东发电有限公司 1*660MW 超超临界 机组项目提供间接空冷系统。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合同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后签订。 一、合同当事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新疆昌东发电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易嘉; 3、注册地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火烧山产业园环城西路 451号 701室(火烧山); 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5、需方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6、最近一个会计年度需方与本公司未发生类似业务; 7、履约能力分析:本合同交易对方是大型综合公司,信誉优良,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二、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间接空冷系统; 2、合同总金额(含税):人民币 68,000,000.00 元(人民币大写:陆仟捌佰万元整); 3、结算方式:分阶段按比例结款,具体如下: 3.1 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 10%; 3.2 进度款为合同总价的 20%; 3.3 提货款为合同总价的 30%; 3.4 到货款为合同总价的 25%; 3.5 运行款为合同总价的 5%; 3.6 质保金为合同总价的 10%。 4、生效条件:本合同经供需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由一方主邮箱发送邮件至对方主邮箱,同时抄送对方副邮箱及己方副邮箱,对方 收到邮件后 3日内(含当日)用主邮箱回复另一方主邮箱,同时抄送另一方副邮箱及己方副邮箱,双方相互按照要求邮件后即生效。 5、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签发最后一台套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并且需方与供方双方债权债务关系全部结 清为止结束。 6、违约赔偿条款: 6.1 部分性能考核索赔: 6.1.1 性能考核;供方提供的散热器间接空气冷却系统及其附属设备在极端最高温度 45℃和极端最低温度-45℃下满足需方的额 定降温要求,如不满足一次,货款结算总金额无条件相应扣减 1%,以此类推。 6.1.2其它各项技术指标不低于本合同和技术协议要求指示,若低于上述指标,则每降低 1%,货款结算总金额无条件相应扣减 1 %,以此类推。 6.2 本合同价格已充分考虑市场变化因素,双方不再做任何调整,履约过程中,供方任何形式的涨价要求、变更付款方式要求、 取消中止合同要求或有损需方利益的其它要求皆视为供方单方违约,供方向需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 10%的违约金。 6.3 设备本体制造不得外包,如需外包,需经需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供方单方违约,供方应向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 不低于外包金额的 10%。 6.4 供方不按本合同及需方要求时间(最迟不得超过 72小时,以需方电子邮件为准)电话/视频指导或者到需方现场提供技术指导 、售后服务及处理突发事故时,视情节轻重,由供方向需方支付不低于¥10000元/次的违约金。 6.5 若供方延期交货,则每延期一天,供方按未交货部份金额的万分之五向需方支付违约金,以此类推;延期交货超过 30日时, 需方有权拒收此延期交货部份货物,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供方承担。 三、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资金、人员、技术和产能均能够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 2、在合同生效后,根据该工程的进度安排交付设备和工程的实施,具体进度根据合同和技术协议约定时间履行。合同含税金额 约占公司 2022 年度营业收入 652,205,492.85 元的 10.43%;合同的执行将提升公司 2024 年、2025 年的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 3、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当事人形成依赖。 四、风险提示 1、合同履行周期较长,存在受不可抗力风险影响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风险以及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公司营业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 2、合同货款回收分阶段按比例执行,由于履行周期较长,存在货款回收缓慢的风险,敬请各位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合同审议程序 该合同无需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也不需独立董事和律师发表意见。 六、备查文件 1、双方签订合同正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0/24ae18b7-992d-41c6-b1c6-5ccd2e6aab20.PDF ─────────┬──────────────────────────────────────────────── 2024-03-08 00:00│首航高科(002665):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 近日,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卖方”)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西北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买方”)签订《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光热+光伏一体化项目塔式聚光集热系统采购合同》,合同约定卖方为买方唐 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光热+光伏一体化项目(塔式聚光集热系统)提供合同设备和服务。 本合同属于公司日常性经营行为,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合同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后签订。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交易对手方介绍 1、公司名称: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西北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曹东林; 3、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乐西路 3号; 4、经营范围:大型火力、风力、水力、核能、太阳能、天然气、生物质发电厂和变电站、输电线路、工业与民用建筑项目工程 总承包;售电业务;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的施工、调试、监理及运行维护、管理、技术服务;承包国外工程项目;对境外工程派遣劳 务人员及设备、材料、商品、技术进出口;工业锅炉、压力容器、金属结构、电器仪表、高压管道、铁塔的制作、加工、安装、检修 ;防洪灌溉设施、坝体填筑、公路、桥梁、机场跑道、凿井、强夯、震冲、拆除爆破工程的施工;商品混凝土加;土方与地基处理; 建筑消防设施安装、施工、调试和室内外装饰装修;设备租赁;企业内部职工培训;机械设备、机电设备、起重设备、五金产品、电 子产品、化工产品(危险、易制毒化学品除外)、矿产品、建材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5、买方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6、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买方与本公司未发生类似业务; 7、履约能力分析:本合同交易对方是大型综合公司,信誉优良,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二、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光热+光伏一体化项目(塔式聚光集热系统)合同设备和服务; 2、合同总金额(含税):人民币 428,718,280.00 元(人民币大写:肆亿贰仟捌佰柒拾壹万捌仟贰佰捌拾元整); 3、结算方式:分阶段按比例结款,具体如下: 3.1 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 10%; 3.2 投料款为合同总价的 20%; 3.3 到货款为合同总价的 50%; 3.4 验收款为合同总价的 10%; 3.5 质保金为合同总价的 10%。 4、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刻生效。 5、合同履行期限:本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分别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毕合同规定义务并 支付完合同费用后,合同自动终止。 6、违约条款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 SA项下所作保证的,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修理、更换、退货 等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6.1 卖方违约责任 6.1.1 由于卖方责任,所供设备的性能未能达到合同技术协议约定的性能保证值,且经第二次验收试验(由于卖方原因)仍不能达 到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卖方应承担违约金。 6.1.2 由于卖方责任,卖方未按期向买方或买方指定的设计单位交付技术资料的,每迟交 1天,则按每张图纸或每份资料每天卖 方支付给买方 500 元(人民币) 赔偿金,直到提供齐全的图纸或资料为止。 6.1.3 由于卖方技术服务的错误或疏忽,造成买方工期延误的,每延误工期 1周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价格 1%的违约金。 6.1.4 合同设备交付后,由于卖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导致买方工程不能按期投运的,每延误 1周,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价格 1%的违约金。 6.1.5 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卖方设计、材料或制造缺陷造成合同设备停运的,每停运一次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价格 2%的违 约金。 6.1.6 违约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10%。 三、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签订的光热项目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本合同的签订是新能源光热发电市场对公司技术、核心设备以及总包能力的认可 。本合同的签订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新能源光热发电市场的核心竞争力,对公司中长期的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2、公司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资金、人员、技术和产能,能够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 3、在合同生效后,根据该工程的进度安排交付设备和工程的实施,具体进度根据合同和技术协议约定时间履行。合同总金额( 含税)约占公司 2022 年度营业收入 652,205,492.85 元的 65.73%,合同的执行将提升公司 2024 年、2025年的营业收入和营业利 润。 4、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当事人形成依赖。 四、风险提示 1、合同履行周期较长,存在受不可抗力风险影响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风险。 2、合同货款回收分阶段按比例执行,由于履行周期较长,存在货款回收缓慢的风险,敬请各位投资者注意风险。 3、钢材、玻璃是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本合同履行周期和产品生产周期较长,营业成本受到生产周期内钢材和玻璃价格变动 的影响。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对公司的毛利额可能会产生有利的影响,也可能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因而使得公司面临原材料价格波动导 致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五、合同审议程序 本合同属于公司日常性经营行为,无需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也不需独立董事和律师发表意见。 六、备查文件 1、双方签订的合同正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7/5408c513-6621-493c-9a48-656a6498ba3f.PDF ─────────┬──────────────────────────────────────────────── 2024-03-02 00:00│首航高科(002665):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首航高科(002665):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1/a433e95f-5e77-4657-a9ac-5312b71322d2.PDF ─────────┬──────────────────────────────────────────────── 2024-03-02 00:00│首航高科(002665):关于与山东省肥城经济开发区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加快新型储能项目资源开发、投资、建设,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肥城经济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肥城经开区”或“甲方”)就新型熔盐储能领域合作签订《山东肥城100MW/400MWH 新型压缩二氧化 碳熔盐储能项目投资协议》。公司将与肥城经开区下属公司山东肥城经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并以项目公司名 义作为上述新型储能项目的后续开发、投资、建设的主体。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肥城经济开发区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该议案获同意票 8 票,反对 票 0票,弃权票 1票。 3、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名称:肥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主体类型:地方政府机构 3、与公司关联关系:该主体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4、其他说明:肥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属于国家行政机关,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肥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投资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山东肥城 100MW/400MWH 新型压缩二氧化碳熔盐储能项目; 2、投资额度:8亿元; 3、建设容量:100MW/400MWh; 4、用地面积:80亩; 5、项目建设期限:2024 年-2025 年; 6、项目公司股权比例:项目投资比例按照双方持股比例,其中甲方下属公司山东肥城经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51%,乙方持 股 49%。项目注册资本金为1.6亿元,双方按照持股比例实缴。注册资本金实缴计入投资的实际金额。 (三)项目建设分工 1、项目建设可行性报告由乙方负责提出编制,甲方负责审查。 2、项目建设支出,由甲方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甲方和乙方的项目资本金出资。 (2)以项目公司名义融资。 (3)甲方引入第三方投资机构。 3、项目后续融资由甲方负责。 4、项目建设由双方共同成立的项目公司负责。其中,甲方主要负责项目支出的审核工作。项目由乙方提出工艺、设计方案,甲 方审核无误后,交由具体部门或人员经办。 (四)项目建成后的运营 1、项目建成后项目公司由乙方负责运营。 (五)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照国家及山东省相关政策对项目进行投融资建设和全程管理,积极推进本项目设计、审批、建设施工等相关工作,确 保项目如期投产运行。 2、项目投产后甲方负责协调园区使用项目公司生产的工业蒸汽,每年用蒸汽量不低于 20 万吨。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影响 为进一步推进”双碳”目标的实现,国家今年陆续发布了《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等政策支持性文件,将二氧化碳新 型储能技术纳入该指南,并支持新型储能行业的发展。 本项目使用的压缩二氧化碳熔盐储能技术具有单位瓦时存储建造成本低,使用寿命长,完全不受地域限制,可以实现冷热电汽联 供等技术优势;是电力系统削峰填谷、提高区域能源系统效率,多能互补的最佳技术之一。 当前新型储能产业链正加速技术攻关与市场化布局,赛道前景广阔;新型储能作为公司业务布局的重点之一,为落实国家“双碳 ”目标与能源战略,推动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公司与肥城经开区就在新型熔盐储能领域合作达成一致意见,加快储 能项目的资源开发、投资和建设,肥城经开区将充分利用泰安地区发展储能产业的资源优势,为公司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公司将充 分发挥在热储能技术领域的技术优势,推进公司在山东省新型储能产业的进一步开展,促进公司在新型储能产业领域的深入布局,同 时助力打造山东省千万千瓦级储能基地。目前合作项目已在山东省能源局申报第四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荐项目名单 中。 本次协议的签订有利于推动政企深入合作,将在产业资源、技术、项目建设、产融结合以及项目开拓上形成良好的优势互补,有 利于加强公司在新型储能产业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确立公司在新型储能领域的先发优势,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符合 公司新能源产业一体化发展的战略,为公司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投资协议为双方针对投资项目达成的合作协议,投资协议项下具体投资事项的实施尚需合作双方进一步落实,存 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各位投资者关注风险。 2、虽然储能行业前景广阔,如能顺利推进并达到预期的收益,将会成为公司未来业绩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储能作为国家大力 扶持的方向,行业处于刚刚起步阶段,项目建设暂时不存在政策不支持、市场竞争激烈的风险,但是在企业经营中仍会存在不可预测 的政策、资金、技术等风险。 3、本协议所涉及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 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备案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项目实施计划在双方书面认可的情况下也将调整变化,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项目投资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1/109adb75-5415-47c3-ae62-eec95a597573.PDF ─────────┬──────────────────────────────────────────────── 2024-02-07 00:00│首航高科(00266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满暨未实施减持的公告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金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并购(纾困)基金(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首航高科”)于2023年 7月 1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公司持 股 5%以上股东金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并购(纾困)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纾困基金”)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50,078,8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期限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00,157,6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期限为自公告披露之 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纾困基金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50,236,400股,即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 6%。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收到股东纾困基金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结果情况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纾困基金 上述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期限已届满,其未实施减持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纾困基金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纾困基金在上述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纾困基金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51,212,748 10.03% 251,212,748 10.0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51,212,748 10.03% 251,212,748 10.03% 有限售条件股份 0.00 0.00 0.00 0.0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股东纾困基金本次减持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2、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期间,纾困基金未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期间,纾困基金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纾困基金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结果情况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7/648c14f9-bc74-4213-a69f-61c2f6a3c778.PDF ─────────┬──────────────────────────────────────────────── 2024-01-31 00:00│首航高科(002665):首航高科2023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3年 1月 1日至 2023年 12月 31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28,000.00万元–38,000.00万元 亏损:25,515.28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28,550.00万元–38,550.00万元 亏损:27,875.55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1144元/股–0.1552 元/股 亏损:0.1031元/股 营业收入 80,000.00万元–90,000.00 万元 65,220.55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 76,000.00万元–86,000.00 万元 56,546.64万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业绩变动,主要是一方面公司空冷项目成本高,毛利率低,其次是空冷项目应收款信用损失提高所致。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 2023 年度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尚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 2023 年年 度报告为准。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 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31/3c787d1b-6d4e-4abe-9c45-8522d7f781ff.PDF ─────────┬──────────────────────────────────────────────── 2024-01-25 00:00│首航高科(002665):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www.chaguwang.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