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666 德联集团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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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德联集团(00266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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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德联集团(002666):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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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德联集团(002666):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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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25 │德联集团(002666):国信证券关于德联集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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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45 │德联集团(002666):德联集团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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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45 │德联集团(002666):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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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45 │德联集团(002666):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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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45 │德联集团(002666):国信证券关于德联集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025年度持续督导保荐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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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45 │德联集团(002666):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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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45 │德联集团(00266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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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德联集团(00266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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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下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变
更会计政策(下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
大影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5年12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
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
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该会计准则解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0e59bbfe-e0b0-4e71-932e-69c6e7992e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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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德联集团(002666):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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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202
6 年 3月 31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了资产减
值准备(含信用减值损失)。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 1,370,682.00 元,本次减值计提对净利润的影响为减少 1,370,682.00 元。
具体明细如下:
资产名称 2026 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人民币元)
信用减值准备 -10,285,272.57
应收账款 -9,972,167.95
应收账款融资 49,519.98
应收票据 -143,803.35
其他应收款 -218,821.25
资产减值准备 11,655,954.57
存货跌价损失 11,655,954.57
合计 1,370,682.00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一)本次信用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1)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
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评估信用风险,单项计提损失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
失。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应收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的款项
(2)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公司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
行信用评级较高,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也未计提损失准备。公司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一致。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银行承兑汇票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商业承兑汇票 以承兑人的信用风险划分
(3)对其他应收款按历史经验数据和前瞻性信息,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
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 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其他应收款分为不同组别: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其他应收款组合 1 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组合 2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组合 3 应收押金及保证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 4 应收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的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 5 应收其他款项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存货期末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按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
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1)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按照成本
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应当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
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2)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
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 1,370,682.00 元,减少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1,370,682.00
元,减少 2026 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 1,370,682.00 元。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
慎性原则,对可能出现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
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7178dea4-863a-4578-bc8e-81c6292c1f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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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德联集团(002666):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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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联集团(002666):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75a90554-83b1-4feb-9c0c-8d7895f882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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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25│德联集团(002666):国信证券关于德联集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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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联集团”、“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持续督导期限截至 2025 年 12月 31日。目前,持续督导期已满,国信证券根据《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出具本持续
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一)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
何质询和调查。
(三)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人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保荐人名称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25号国信金融大厦 34 层
法定代表人 张纳沙
保荐代表人 杨家林、周浩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发行人名称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002666.SZ
注册资本 75,432.9268万元
注册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松岗虹岭二路 386号
主要办公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松岗虹岭二路 386号
法定代表人 徐团华
实际控制人 徐团华先生、徐庆芳女士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次证券发行上市时间 2024年 9月 13日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工作
保荐人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组织各中介机构编写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申
请文件后,积极配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各中介机构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问询意见进行答复并保持沟通;在取得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提交推荐证券上市的相关文件。
(二)持续督导阶段
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持
续督导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守承诺、履行信息披露等义务,保荐工作的具体内容包括:
1、督导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核查股东会、董事会相关会议记录及决议,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2、督导上市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源的制度;
3、督导上市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
4、督导上市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5、持续关注并核查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事项,确认募集资金按相关规定使用;
6、督导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7、督导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8、定期对上市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相关核查报告及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等相关文件;
9、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及保荐协议约定的其他工作。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保荐人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公司未发生重大事项并需要保荐人处理的情况。
六、对德联集团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及时、准确的按照
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对于重要事项,公司能够及时通知保荐人并与保荐人沟通,应保荐人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并积极配合保荐人的
现场检查等持续督导工作。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发行保荐和持续督导阶段,发行人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出具相关专业
报告,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并积极配合保荐人的协调、核查工作,为保荐人的持续督导相关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支持和便利,配合保
荐工作情况良好。
八、对德联集团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保荐人在发行保荐期间采取了事前审阅及事后审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与保荐工作相关
的重要信息披露文件的审阅,督导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国信证券认为,在履行保荐职责与持续督导期间,德联集团已披露的
公告与实际情况一致,各期定期以及临时公告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九、对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对发行人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阅,认为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
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尚未完结的保荐事项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不存在尚未完结的保荐事项。
十一、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保荐人不存在其他应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64559e73-b9b1-47e8-b44e-325c1e449a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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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45│德联集团(002666):德联集团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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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正文……………………………………………………1-2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司农审字[2026]25008790020号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
联集团”)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德联集团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德联集团于 2025年 12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422e0be-c0be-4518-81ab-83c116ed56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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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45│德联集团(002666):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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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联集团”或“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
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为了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有关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度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及子公司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的估计,现就本公司及公司子公司2026年全年将发生的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1、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采购商品(材料)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2026年度 2025年度
预计金额(元) 实际发生金额(元)
广东时利和汽车实业集团 采购商品(材料) 27,000,000.00 28,768,658.48
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接受服务
(2)销售商品(材料)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2026年度 2025年度
预计金额(元) 实际发生金额(元)
广东时利和汽车实业集团 销售商品(材料) 5,000,000.00 2,629,475.03
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提供服务
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审批权限,上述对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时利和汽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5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徐桥华
注册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小塘三环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57270696825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
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润滑油加
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皮革制品制造;皮革制品销售;汽车新车销售
;汽车装饰用品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持有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按许可项目经营);货
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广东时利和汽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利和集团”)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徐团华、徐庆芳的兄弟徐
桥华控制的公司。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为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以往交易
均能按照协议履约。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时利和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采购汽车底涂 PVC、汽车维修配件及售后维修服务等,公司向时利和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销售汽车
售后精细化学品等,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均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交易双方根据自
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进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交易双方待交易发生时根据市场化的原则,协商签订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时利和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均是依据双方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发生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
行为,对于公司经营发展是必要的、有利的,并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时关
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 4月 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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