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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666(德联集团)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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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666 德联集团 更新日期:2024-05-07◇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5-07 00:00│德联集团(00266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注销注册资本或者 出售。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5.8 元/股 (含),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万元(含)。按照回购资金上限人民币 3,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5.8 元/股(含)测算,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517.24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 .69%。 本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4 年 5 月 3 日,上述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基本情况 1、2024年 2月 6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2、2024 年 3 月至 2024 年 4 月,公司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均披露了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2024-013)。 3、截至 2024 年 5月 3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共 5,249,8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70%;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3.61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41 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 1,839.04 万元( 不含交易费用)。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方式、价格、数量、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回购 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符合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回购股份方 案实施完毕。 三、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回购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出现重大变 动,亦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本次回购股份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的全部股份将在 36 个月内用于注 销注册资本或在公司披露本次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2 个月后择机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均不 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五、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 5,249,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0%。根据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和《回购报告书》,假设本次回购股份 全部实现出售,则公司总股本及股权结构将不发生变化;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注销注册资本,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 下: 股份类别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 308,524,523 40.90% 308,524,523 41.19% 通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45,804,745 59.10% 440,554,945 58.81% 总股本 754,329,268 100.00% 749,079,468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最终实施结果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12 个月内全部或部分用于出售,未出售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则会相应减少。 在回购股份用于出售或者注销之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 押等相关权利。 六、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 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5-06/cf37285f-cb02-4217-b672-1853cd4eae04.PDF ─────────┬──────────────────────────────────────────────── 2024-04-30 00:00│德联集团(00266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特别提示: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下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变 更会计政策(下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 重大影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 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 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釆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相关规定。除上述变更 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7号文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 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执行解释第17号文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 重大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9/f7489266-0867-4ac2-88c1-f945a1a6c00b.PDF ─────────┬──────────────────────────────────────────────── 2024-04-30 00:00│德联集团(002666):2024年一季度报告 ─────────┴──────────────────────────────────────────────── 德联集团(002666):2024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30/965f2e93-c768-45e4-9b37-c8bdc7477276.PDF ─────────┬──────────────────────────────────────────────── 2024-04-18 00:00│德联集团(002666):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 一、基本情况说明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和 2023年 4月 6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2023年 5月 15日,公司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23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年 3月 21日 、2023年 5月 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根据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事项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2023 年 9 月 4 日,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注册批复。鉴于公司尚未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为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工作的延续性、有效性和顺利进行,公司于 2024年 4 月 16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 的议案》,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事项的 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 12个月。 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本次延长向特定对象发 行 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二、备查文件 1、《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7/aa8872a7-5fcb-4c4d-9c0c-2de814ff69c9.PDF ─────────┬──────────────────────────────────────────────── 2024-04-18 00:00│德联集团(002666):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 的议案》,同意公司于 2024年 5 月 9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进行表决,现将会议相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决定于 2024年 5月 9日召 开 2023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5月 9日(星期四)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 5月 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5月 9日上午 9:1 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 4月 29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 年 4 月 29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被邀请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松岗虹岭二路 386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2023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2.00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5.00 《关于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 伙)为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 √ 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 √ 预计的议案》 9.00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 √ 议案》 10.00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 √ 案》 11.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 √ 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2.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 13.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14.00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 √ 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15.00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6.00 《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 累积投票 提案 17、18、19为等额选举 提案 17.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六届董事会非独 应选人数(4)人 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17.01 徐团华 √ 17.02 徐庆芳 √ 17.03 郭荣娜 √ 17.04 杨樾 √ 18.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六届董事会独立 应选人数(3)人 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18.01 雷宇 √ 18.02 李爱菊 √ 18.03 杨雄文 √ 19.00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六届监事会非职 应选人数(2)人 工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19.01 孟晨鹦 √ 19.02 孙华彪 √ 上述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 2024年 4月 18日 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上述议案 17、18、19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等额选举 4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和 2名非职工监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 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应选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 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 ,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 5、6、9、10、11、14、17、18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 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 8、议案 11、议案 14 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方为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 登记手续; (3)股东可以现场登记,或用传真、信函等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佛山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4 年 4月 30日、5月 6日至 5月 8日 (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30) 3、登记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松岗虹岭二路 386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4、本公司联系方式 : 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松岗虹岭二路 386号 邮编: 528234 电话: 0757-63220244 传真:0757-63220244联系人:陶张、罗志泳 5、本次会议预期半天,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会议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 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8/90da811c-dd3b-4ebe-b503-2dd41294aa0d.PDF ─────────┬──────────────────────────────────────────────── 2024-04-18 00:00│德联集团(002666):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4年4月) ─────────┴──────────────────────────────────────────────── 为完善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进一步夯实信息披露编制工作的基础, 提高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审核及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的规范性,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协调等职能作用、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相关规 定,制定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如下: 第一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关注公司年度经营数据和重大事 项等情况,确保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第二条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得干预其独立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管理层应在年度审计工作开始之前,应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 时,公司可以安排独立董事进行实地考察。 第四条 在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注册会计师进场之前,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向独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 资料。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审查董事会召开的程序、必备文件以及能够做出合理准确判断的资料信息的充分性,如发现与召开董事会相 关规定不符或判断依据不足的情形,独立董事应提出补充、整改和延期召开董事会的意见,未获采纳时可拒绝出席董事会,并要求公 司 披露其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及原因。公司应当在董事会决议公告中披露独立董事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及原因。 上述沟通情况、意见及建议均应书面记录并由当事人签字。 第六条 独立董事应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独立董事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者存在异议 的,应当陈述理由和发表意见,并予以披露。 第七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年报具体事项存在异议的,经全体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同意后可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八条 除本制度明确的事项外,独立董事还应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其作为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 中所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 独立董事及相关涉密人员在年报编制和审议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年度报告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经向外界或特 定人员泄露年度报告的内容。 第十条 公司应提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董事会秘书应积极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协助。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及解释。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8/d684b728-2ac1-48c6-be2c-2bb3e048c9e6.PDF ─────────┬──────────────────────────────────────────────── 2024-04-18 00:00│德联集团(002666):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4年4月) ─────────┴────────────────────────────────────────────────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审议财务资助事项时,应当充分关注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在对被资助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 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纳税情况、第三方担保及履约能力情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披露该财务资助事项的风险和公允性, 以及董事会对提供财务资助的合规性、合理性、被资助对象偿还债务能力以及担保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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