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666 德联集团 更新日期:2026-01-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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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17:50 │德联集团(002666):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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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 16:52 │德联集团(002666):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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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8 16:20 │德联集团(002666):国信证券关于德联集团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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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8 16:20 │德联集团(002666):国信证券关于德联集团2025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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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4 15:45 │德联集团(002666):长春友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长春昌融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股│
│ │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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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4 15:41 │德联集团(002666):关于公司子公司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及《托管经营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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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4 15:41 │德联集团(002666):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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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7:53 │德联集团(00266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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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4 19:06 │德联集团(002666):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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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4 19:05 │德联集团(002666):关于公司子公司拟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及《托管经营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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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17:50│德联集团(002666):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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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联集团(002666):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9/16cee4fa-48ac-4c1c-afda-3c689bf6be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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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 16:52│德联集团(002666):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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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联集团(002666):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2/a58cfbdc-b279-4c76-a2dd-b1c21f50cb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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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8 16:20│德联集团(002666):国信证券关于德联集团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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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联集团”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33,670,033股,于
2024年 9月 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德联集团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持续督导期间为 2024年 9月 13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德联集团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
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对德联集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 2025年度持
续督导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现将本次持续督导培
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机构培训人员:杨家林、周浩
(三)培训时间:2025年 12月 30日
(四)培训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松岗虹岭二路 386号 3楼会议室
(五)培训对象:德联集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六)培训方式:现场及线上方式授课
(七)培训内容: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其他相关人员培训与讲解最新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处罚案例等内容
二、上市公司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德联集团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培训效果
通过此次培训授课,德联集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加深了对法律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等规定的理解和认识。本次培训重点讲解了最新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处罚案例等,本次培训有助于促使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强化合规意识,有助于进
一步提升德联集团的规范运作水平。
特此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9/0d077340-79e6-48d7-b542-8851eb4e7a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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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8 16:20│德联集团(002666):国信证券关于德联集团2025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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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联集团(002666):国信证券关于德联集团2025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9/178bc780-d350-4b9e-afdf-9564541249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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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4 15:45│德联集团(002666):长春友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长春昌融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股东全
│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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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联集团(002666):长春友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长春昌融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
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5/0c821b06-1ac3-4612-90c7-5f8744144a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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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4 15:41│德联集团(002666):关于公司子公司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及《托管经营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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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联集团(002666):关于公司子公司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及《托管经营协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5/cdc484c8-f83e-4d64-a543-f9e647eb6b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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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4 15:41│德联集团(002666):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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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通过邮件方式由专
人送达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此次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至少提前三天通知的要求。
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 8人,实到 8人,其中
董事徐团华、徐庆芳、李爱菊、杨志强、杨雄文以通讯方式参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公司董事长徐团华主持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
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和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及<托管经营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8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关于公司子公司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及<托管经营协议>的公告》(编号:2025-055)2026 年 1 月 5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5/ed5681fa-1774-4300-bb0a-9e1f3f2ffb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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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7:53│德联集团(00266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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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德联集团;证券代码:002666)于 2025 年 12 月 18 日、
2025 年 12 月 19日、2025年12月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1.6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
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函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通讯问询公司管理层,有关情况说明
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
、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
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3/c5f55e8d-4cd4-46ef-a267-33d943339a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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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4 19:06│德联集团(002666):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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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1 月 23 日通过邮件方式由专
人送达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此次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至少提前三天通知的要求。
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 8人,实到 8人,其中
董事徐团华、徐庆芳、李爱菊、杨志强、杨雄文以通讯方式参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公司董事长徐团华主持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
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和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拟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及<托管经营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8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关于公司子公司拟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及<托管经营协议>的公告》(编号:2025-052)2025 年 11 月 25 日刊登于《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5/967cc69d-77fc-43dd-b3d3-b83d207067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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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4 19:05│德联集团(002666):关于公司子公司拟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及《托管经营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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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联集团(002666):关于公司子公司拟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及《托管经营协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5/7dbf5b88-2a93-4f31-acd4-e413e7721b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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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18:34│德联集团(002666):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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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卓越世纪中心 1 号楼 21、22、23 层
电话:86 755-82816698 传真:86 755-82816898
邮编:518048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
所魏苏川律师、李晓娜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的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
相关事宜,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审查了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审查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全过程。本所得到了公司的如下保证:
其向本所律师提供的与本法律意见书相关的文件资料均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不包含任何误导性的信息,且无任何隐瞒、疏
漏之处。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规定,仅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事项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
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本所同意,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
本次股东会的公告材料随其他需要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本所依法对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召集人资格
1.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
2.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站发布了《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司董事会作为召集人在法定期限内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了
本次股东会通知,通知内容包括:会议召集人、会议召开方式及表决方式、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召开地点、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出席
对象、会议登记方法、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等事项。
3. 根据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11 月 10日,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的间隔符合《股东会规
则》不多于 7 个工作日的规定。
4.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1)现场会议于 2025年 11 月 17 日 15 点 00 分在佛山市南海区狮
山镇松岗虹岭二路 386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2)本次股东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
0。
5.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具备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在本次股东会召开前十五日刊登了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其他有关事项与公告通知
的内容一致;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参加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1. 出席会议股东
根据本次股东会通知,截至 2025 年 11 月 10 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本所律师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股东的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
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对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了验证,依据授权委托书、股东代理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对股东代理人资格的合
法性进行了验证。
经本所律师验证,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5 名,代表股份为382,759,0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8.90%。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现场出席与参加网络投票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合并统计数据,出席
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下同)共 118 名,代表股份 384,888,47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9.17%
。
经本所律师核查确认,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的身份资料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合法、有效;参加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身份资格经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核查确认合法、有效。
2. 其他会议出席人员
除上述公司股东外,公司全体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本所律
师认为,上述人员均有资格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会的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是《关于补选公司非职工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与《通知》中所载明的议案一致。经核查,公司没有修改《通知》中已列明的议案,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
他股东没有提出其他新的提案。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1.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本次股东会
现场会议就列入本次股东会通知的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 2 名股东代表及本所见证律师共同负责计票和监票。本次股东
会同时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网络投票结束后,公司将现场投票结果上传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
2. 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了合并统计的投票表决结果,本次股
东会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非职工董事的议案》的议案,其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股份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别 票数 比例 (%) 票数 比例 (%) 票数 比例 (%)
全体 384,657,473 99.9400 201,500 0.0524 29,500 0.0077
出席股东
出席 1,898,423 89.1520 201,500 9.4627 29,500 1.3854
中小股东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所列明事项相符,不存在对未经公告的临时提案进行审议表决的情形。本次股东
会的表决过程、表决权的行使及计票、监票的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依法审议通过议案并
作出股东会决议,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股东会规则》《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效力,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8/a25ecdab-9720-45ea-90cd-46722a87e6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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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18:34│德联集团(002666):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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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股东会会议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召集人: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7日(周一)15: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
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松岗虹岭二路386号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
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
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团华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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