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667 威领股份 更新日期:2025-10-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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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31 │威领股份(002667):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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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30 │威领股份(002667):关于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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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30 │威领股份(002667):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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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29 │威领股份(002667):威领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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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29 │威领股份(002667):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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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29 │威领股份(002667):股东会议事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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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29 │威领股份(002667):威领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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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29 │威领股份(002667):董事会议事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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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29 │威领股份(002667):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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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27 │威领股份(002667):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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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31│威领股份(002667):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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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
10:00 在公司 3 楼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5 年 10 月 13 日以通讯、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
司董事长谌俊宇先生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 5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5名。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 5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5 年 10 月 27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
2、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
则的议案》;
议案内容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制
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制度。
4、以 5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信息披露豁免与暂缓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制度。
5、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制度。
6、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领亿”)及实际控制人黄达先生借入不高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
大写人民币:贰亿元整),用于日常生产经营使用和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借款期限为十二个月,借款年化利率将依据全国银行间同业
拆借中心所公布的 1年期 LPR 予以确定,公司无需提供相应担保。
上海领亿及黄达先生分别做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本次
关联交易事项,并获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关联董事张瀑先生作为上海领亿的监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
告》。
7、以 5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详见 2025 年 10 月 27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7/275b54fc-ce13-4a83-a54f-73fda3bc8c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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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30│威领股份(002667):关于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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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领股份”)于 2025 年10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使用和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控股
股东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领亿”)及实际控制人黄达先生借入不高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亿
元整),借款期限为十二个月,借款年化利率将依据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所公布的 1年期 LPR 予以确定,公司无需提供相应担
保。
上海领亿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黄达先生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前
置审议通过并已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张瀑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
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20MA1HXXEG4K
法定代表人: 刘恋恋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海宁路 137 号 7层(集中登记地)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成立时间: 2020 年 8月 12 日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黔清科技有限公司 70%
2 上海耀清科技有限公司 29%
3 黄达 1%
财务数据: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上海领亿总资产为 65,773.02 万元,净资产为38,877.08 万元;202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3.5 万
元,净利润-14,969.42 万元。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上海领亿总资产为 66,007.46 万元,净资产为38,304.60万元;2025 年
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55.50万元。(注:前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说明
截止公告披露日,上海领亿持有公司股份 31,521,281 股 ,占公司总股本12.10%,是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规定,上海领亿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上海领亿与公司之间发生的借款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3、经查询,上海领亿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黄达先生,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持有公司 12.10%股权。黄达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交易主体
甲方(借出方):上海领亿、黄达
乙方(借入方):威领股份
2、借款金额:不高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
3、借款期限:1 年
4、借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 LPR 的年利率执行
5、借款用途:本次借款的用途为借款方日常生产经营使用和未来业务发展需要补充流动资金。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而向公司提供借款,借款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有利于
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使用和未来业务发展需要,更好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5 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68,073,450.00 元。
六、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独立董事发表审议意见如下:经审阅,本次关联交易
为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借款,属于正常的借款行为,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借款利率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亦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因此,一致同意将《关于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出席会议的关联董事需
要回避该议案表决。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7/9843a638-bff1-49e4-a79c-9adb50e721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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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30│威领股份(002667):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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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
11:00 在公司 3 楼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5 年 10 月 13日以通讯、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
议的监事为 3名,实际出席监事 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津卓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李佳黎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 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5 年 10 月 27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
2、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
关议事规则的公告》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2025 年 10月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领亿”)及实际控制人黄达先生借入不高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
大写人民币:贰亿元整),用于日常生产经营使用和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借款期限为十二个月,借款年化利率将依据全国银行间同业
拆借中心所公布的 1年期 LPR 予以确定,公司无需提供相应担保。
上海领亿及黄达先生分别做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
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7/fc478462-3bae-4b30-b571-338f40a627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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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29│威领股份(002667):威领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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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 2025 年 11 月 12日召开,
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12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1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06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11 月 6日下午 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
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 1609 号湘南高新园标准厂房项目集中生产配套综合楼 601-6666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
1.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
议案
2.00 关于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借款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议案 1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 2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将回
避表决,并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以上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
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股东请
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2025 年 11 月 12 日上午 8:00 至 9:00。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5 年 11 月 11
日下午 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辽宁省鞍山市鞍千路 294 号公司证券部,邮编 114051(信函请寄: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张锡刚收,
并请注明“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五、其他事项
(一)通讯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鞍干路 294 号
(二)联系电话:0412-5213058
(三)指定传真:0412-5213058
(四)电子邮箱:aszk@aszkjqc.com
(五)联 系 人:张锡刚
(六)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7/606f9188-514c-4c14-a9dc-2435acc605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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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29│威领股份(002667):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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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领股份(002667):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7/1e4bc1cd-4481-4afc-bdfd-5b21f0704a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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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29│威领股份(002667):股东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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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领股份(002667):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7/872daa12-5736-4638-af7c-42e982c11b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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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29│威领股份(002667):威领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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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
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换届的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
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
第五条 除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另有规定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
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
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第六条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提出辞任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
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的,公司将解除其职务,停止其履职: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
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
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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