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667 威领股份 更新日期:2025-08-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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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5 15:47 │威领股份(002667):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 │说明及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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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1 16:35 │威领股份(002667):关于为控股子(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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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20:00 │威领股份(002667):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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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19:59 │威领股份(002667):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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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19:58 │威领股份(002667):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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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19:58 │威领股份(002667):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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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19:58 │威领股份(002667):威领股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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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19:58 │威领股份(002667):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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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19:58 │威领股份(002667):威领股份202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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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19:58 │威领股份(002667):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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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5 15:47│威领股份(002667):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
│及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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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8 月 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8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 OA 系统进行了公示。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现就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说明如下:
一、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25 年 8 月 5 日至 2025 年 8 月 14 日。
3、公示方式:公司 OA系统。
4、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含子公司)员工可通过邮件、电话方式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反馈,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公示期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二、核查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激励对象的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或聘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含子公司)的任职情况等有关信息。
三、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
见如下:
1、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不存在以下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激励对象均为在本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骨干。
5、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员工。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的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
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6/c6b16660-0fd8-412a-bf02-02bb8e5313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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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1 16:35│威领股份(002667):关于为控股子(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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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
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并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近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宜春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及《非上市公司股权
最高额质押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领能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领能”)及控股子公司江西领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江西领辉”)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股权质押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促进业务发展,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领能向兴业银行宜春分行申请融资,融资金额为人民币4,779万元,并由公司对全部债权
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上述保证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9,916.618181万元(含本次融资及存续贷款),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
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同时以公司持有的“鞍山鞍重矿山机械有限公司20%股权及平江县鸿源矿业有限公司14.9193%股权”为全
部债权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19,916.618181万元(含本次融资及存续贷款)。质押期限为质押权与被担保债权
同时存在,被担保债权消灭的,质押权才消灭。
为促进业务发展,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领辉向兴业银行宜春分行申请融资,融资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并由公司对全部债权
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上述保证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8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同时以公
司持有的“鞍山鞍重矿山机械有限公司20%股权及平江县鸿源矿业有限公司14.9193%股权”为全部债权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最高本金
限额为人民币4,800万元。质押期限为质押权与被担保债权同时存在,被担保债权消灭的,质押权才消灭。
本次担保后担保余额增加24,716.618181万的同时减少了32,800万,为84,856.618181万元。
二、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被担保方 被担保方最 本次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前担 本次担保后担保
近一期资产 (万元) 保余额(万元 余额 (万元)
负债率 )
江西领能 48.61% 19,916.618181 92,940 84,856.618181
锂业有限
公司
江西领辉 63.9% 4,800
科技有限
公司
注:对同一债务提供的复合担保只计算一次。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江西领能
1、被担保人名称:江西领能锂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1 年 11 月 26 日
3、注册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黄金堆工业园嘉美路 2 号(承诺申报)
4、法定代表人:代爽
5、注册资本:68,000 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碳酸锂生产、加工、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与本公司关系:控股孙公司
8、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宜春领好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江西领能锂业有
限公司 50.2941%股权,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江西领能锂业
有限公司 35.2941%股权,宜春丹辰锂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有江西领能
锂业有限公司 8.1588%股权,上海领信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江
西领能锂业有限公司 6.2529%股权。
9、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 104,032.64 万元,负债总额为 47,595.51 万元,净资产为 56,437.13
万元,净利润为-
19,876.39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 105,690.85 万元,负债总额为51,380.29 万元,净资产为54,310.56万元,净
利润为-
2,126.57万元,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 48.61%(数据未经审计)。
(二)江西领辉
1、被担保人名称:江西领辉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9年 03月 24日
3、注册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新坊镇泽布村
4、法定代表人:熊晟
5、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
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
品销售(不含许可
类化工产品), 选矿,矿物洗选加工,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
售,建筑用石加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7、与本公司关系: 控股孙公司
8、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宜春领好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江西领辉科技有
限公司70%股权,熊晟持有江西领辉科技有限公司30%股权。
9、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 36,239.14 万元,负债总额为 20,952.83 万元,净资产为15,286.31 万
元,净利润为945.36万元。( 以上财务数据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 42,421.32 万元,负债总额为 27,127.28万元,净资产为 15,294.04 万元,
净利润为 7.74 万元,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 63.9%(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以上被担保控股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且信用状况良好。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了促进业务发展,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领能向兴业银行宜春分行申请融资,融资金额为人民币4,779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江
西领辉向兴业银行宜春分行申请融资,融资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并由公司对全部债权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上述保证担保总
额为人民币24,716.618181万元(含本次融资及存续贷款),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同时以公司持有的“鞍山鞍重矿山机械有限公司20%股权及平江县鸿源矿业有限公司14.9193%股权”为全部债权提供质押担保,
质押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24,716.618181万元(含本次融资及存续贷款)。质押期限为质押权与被担保债权同时存在,被担保债权
消灭的,质押权才消灭。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以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孙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4,856.618181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2.18%。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发
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六、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非上市公司股权最高额质押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1/94f50856-e59a-456f-874a-d7370806c8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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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20:00│威领股份(002667):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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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4 日 1
1 点 00 分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5年 7月 31日以通讯、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
监事 3名,实到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津卓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李佳黎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
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有利于公司的
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威领新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
情况,能够满足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的条件,建立股东与公司核心人才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不会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与会监事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认为:
(1)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下同)正式在职员工,其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具有《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中国证监会认定
的其他情形。
(3)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内部公示系统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岗位,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5/c08d4b65-2e34-4235-a7b1-9711e3d2fe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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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19:59│威领股份(002667):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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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4 日召开,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 2025 年 8月 20日召开,现将本
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4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8月 20日(星期三)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5 年 8 月 20 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5年 8月 20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
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 8月 14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8 月 14 日下午 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 1609号湘南高新园标准厂房项目集中生产配套综合楼 601-6666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名称及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
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5日
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
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股东请
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2025 年 8 月 20 日上午 8:00 至 9:00。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5年 8月 19日下
午 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辽宁省鞍山市鞍千路 294 号公司证券部,邮编 114051(信函请寄: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张锡刚收,
并请注明“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一)通讯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鞍千路 294 号
(二)邮政编码:114051
(三)联系电话:0412-5213058
(四)指定传真: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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