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667 威领股份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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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21:07 │威领股份(002667):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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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21:06 │威领股份(002667):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山南锑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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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21:06 │威领股份(002667):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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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21:06 │威领股份(00266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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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21:06 │威领股份(00266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温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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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21:06 │威领股份(002667):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进展暨复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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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21:05 │威领股份(002667):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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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9:01 │威领股份(002667):关于终止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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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9:01 │威领股份(002667):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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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9:01 │威领股份(002667):终止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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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21:07│威领股份(002667):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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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获悉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领亿新材料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领亿”)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冻结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冻结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冻结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冻结起 冻结到 司法冻结执 原因
名称 股股东或 数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始日 期日 行人名称
第一大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
上海 是 17,425,3 55.28% 6.69% 否 2025-1 2026-11 江西省贵溪 司法
领亿 40 11-26 -25 市人民法院 冻结
2.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领亿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被冻结 累计被标记 合计占其所持 合计占公司总
名称 数量(股) 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上海 31,521,281 12.10% 31,521,281 0 100% 12.10%
领亿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司法冻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上海领亿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3. 截至本公告日,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提供的数据外,公司及上海领亿均未收到与本次新增司法
冻结相关法律文书、通知或其他信息。上海领亿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新增司法冻结的主要原因和诉讼涉及债务金额公司暂时无法获悉
,公司将持续关注司法冻结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2/8f1df7f9-535a-4a72-95ac-7900d9e753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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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21:06│威领股份(002667):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山南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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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领股份(002667):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山南锑金)。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2/baf25153-ed46-46ee-9a5d-5bd676c77e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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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21:06│威领股份(002667):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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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领股份(002667):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2/5860a9c8-1ec2-48b0-993a-7392067011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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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21:06│威领股份(00266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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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领股份(00266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2/2bcfebae-8f2b-439c-b6b1-fdc1c1b34f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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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21:06│威领股份(00266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温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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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领股份(00266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温萍)。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2/5b3b86d0-a6b1-4c45-b30e-c337b8e8ef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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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21:06│威领股份(002667):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进展暨复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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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领股份(002667):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进展暨复牌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2/8427b1e9-abd4-4ef2-8a3d-90689e34c7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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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21:05│威领股份(002667):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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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领股份(002667):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2/2b6f80a7-835a-42cc-ab92-5f34a23a12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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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9:01│威领股份(002667):关于终止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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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拟回购注销的 A 股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8,220,5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股本总额的6.9920%。
2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60,591,500股变更为242,371,000股。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11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实施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拟终止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8,220,500股,同时一并终止与之相关的《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8月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发表了核查意见。专项法律顾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8月14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
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5年8月15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3、2025年8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4、2025年8月2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5、2025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核查意见,专项法律顾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025 年 10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公告》。在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确定后
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由于 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获授的 34.5 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授予完成的人数为 31 人,授予股份数量为1,822.05 万股。
二、本次激励计划终止实施的原因
公司推出激励计划的目的是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人员的积极性和凝聚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受宏观经
济、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发生变化的影响,为充分落实对员工的有效激励,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战略规划,经公司董
事会审慎研究,公司拟终止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8,220,500股,同时
一并终止与之相关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由于公司拟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
划,所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董事会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后办理相关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1、回购数量
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1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822.05 万股,
占回购前公司股本总额的6.9920%。
2、回购价格和资金总额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价格为 6.11 元/股,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
约为 11,132.73万元。
3、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 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60,591,500 股变更为242,371,000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占比 数量(股) 占比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3,980,500 9.20% 5,760,000 2.38%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36,611,000 90.80% 236,611,000 97.62%
三、股份总数 260,591,500 100.00% 242,371,000 100.00%
注:本次变动后,公司股本结构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数据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本次激励计划终止实施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公司因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 18,220,500 股。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的相关规定对终止本次激励计划进行会计处理。本次激励计划的终止实施和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产生重大影响,最终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关于终止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公司承诺自该次股东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月内,不再审议和披露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本次终止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骨干员工
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和骨干员工仍将勤勉尽责、认真履职,积极推进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目的是稳定员工、激励员工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 吸引市场优秀人才,在公司继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将
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的情况下,终止实施激励方案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方向,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不影响公司管理层及核心员工的勤勉尽责,相关人员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公司本次
终止实施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贵州储瑛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终止暨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终止暨注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随着本次终止暨注销的进行, 公司尚需根据
《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
登记等手续。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4、贵州储瑛律师事务所关于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2/6d470bc0-d640-4a2a-ad01-f7cfb1be7b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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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9:01│威领股份(002667):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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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
10 点 00 分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以通讯、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
司董事长谌俊宇先生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 5名,实际出席董事 5名,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终止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为充分落实对员工的有效激励,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战略规划,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公司拟终止实施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3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8,220,500 股,同时一并终止与之相关的《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
鉴于公司三名董事谌俊宇、张瀑、李佳黎作为股权激励对象均回避表决,此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此议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贵州储瑛律师事务所对此事项发表了法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终止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制度。
3、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5 年 12月 17 日(星期三)14:00 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2/3cf280d4-e270-421e-92ac-b6e9ab2604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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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9:01│威领股份(002667):终止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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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领股份(002667):终止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2/2a849811-3913-4dd1-98ca-4887372093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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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9:00│威领股份(002667):终止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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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贵州储瑛律师事务所
关于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致: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接受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领股份”或“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作为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之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就公司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终止”)
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阅了《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
理办法》”)、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文件、董事会会议文件以及本所律师认为需要审查的其他文件, 并通过查询政府部
门公开信息对相关的事实和资料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本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本着审慎性及重要性原则对本
次终止有关的文件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作出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在工作过程中,已得到威领股份的以下保证:即公司已向本所律师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制作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原始
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和口头证言,其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且无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
2.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和《公司法》《证券法》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3.对于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有赖于有关政府部门、公司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
证明文件及主管部门公开可查的信息作为制作本法律意见书的依据。
4.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
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本法律意见书仅就与本次终止有关的中国境内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本所及经办律师并不具备对有关会计、审计等专业事项
发表专业意见的适当资格。本法律意见书中涉及会计、审计事项等内容时, 均严格按照有关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文件和公司的说明
予以引述。
6.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威领股份本次终止所必备的法定文件。
7.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威领股份本次终止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和《威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本次终止的批准与授权
经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终止已履行了下列程序:
(一)2025 年 8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
查意见》,同意公司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二)2025 年 8月 5日至 2025 年 8月 14 日,公司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
内部公示系统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 年 8 月 15 日
,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三)2025 年 8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5 年 8月 20日,公司召开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五)2025 年 8月 20日,根据上述股东会的授权,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以2025 年 8月 20日为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7 名激励对象授予1,856.55 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威领新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条件成就及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六)2025 年 10月 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公告》。在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确定
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由于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获授的34.5 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授予完成的人数为 31 人,授予股份数量为1,822.05 万股。
(七)2025 年 11 月 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
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终止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终止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终止事项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终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终止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终止的原因
公司推出激励计划的目的是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人员的积极性和凝聚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受宏观经
济、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发生变化的影响,为充分落实对员工的有效激励,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战略规划,经公司董
事会审慎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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