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667 *ST威领 更新日期:2026-10-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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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 00:00 │*ST威领(002667):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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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 00:00 │*ST威领(002667):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的承诺函(梁新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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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 00:00 │*ST威领(002667):公司章程(2026年10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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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 00:00 │*ST威领(00266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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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 00:00 │*ST威领(002667):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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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 00:00 │*ST威领(00266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梁新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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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 00:00 │*ST威领(00266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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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 00:00 │*ST威领(002667):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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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 00:00 │*ST威领(002667):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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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 00:00 │*ST威领(002667):关于董事、董事长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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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 00:00│*ST威领(002667):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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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6 年 10 月 19 日召开,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定于 2026 年 11 月4 日召开,现将本次
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11 月 4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1 月 4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1 月 4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10 月 29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10 月 29 日下午 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长沙旺德府万象时代 T2 楼 809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3.00 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4人
3.01 选举李伍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3.02 选举刘承革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3.03 选举宿春翔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3.04 选举姚艳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4.00 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3人
4.01 选举梁新权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4.02 选举王超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4.03 选举郭天铸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0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以上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议案 1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对议案 2进行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议案 3 - 4 均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选举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 4人,选举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 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
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
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提
交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议案中,议案 1表决通过为议案 3、议案 4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
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股东请
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2026 年 11 月 4日上午 8:00 至 9:00。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6 年 11 月 3日下
午 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辽宁省鞍山市鞍千路 294 号公司证券部,邮编 114051(信函请寄: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张锡刚收,
并请注明“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一)通讯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鞍千路 294 号
(二)联系电话:0412-5213058
(三)指定传真:0412-5213058
(四)电子邮箱:aszk@aszkjqc.com
(五)联 系 人:张锡刚
(六)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20/a7e6ae29-de9f-4105-8e30-a2df5ce9d4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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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 00:00│*ST威领(002667):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的承诺函(梁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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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会的通知,本人梁新权被提名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截至股东会通知发出之日, 本人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
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承诺如下:本人将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
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特此承诺。
承诺人:梁新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20/c6bcdca0-baf6-4227-94a8-87a0eba02e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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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 00:00│*ST威领(002667):公司章程(2026年10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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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威领(002667):公司章程(2026年10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20/32ad96d6-c332-4068-bd8b-2f0a4dd5e6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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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 00:00│*ST威领(00266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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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威领(00266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20/c3122060-4dd6-4095-8c52-a96b137d25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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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 00:00│*ST威领(002667):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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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10 月 19
日 10 点 00 分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6 年 10 月 16 日以通讯、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何凯先生主持
,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 5名,实际出席董事 5名,公司高管、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 5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
《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03)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的《公司章程》(2026 年 10月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漆炜先生、李佳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因其中两位委员回避无法形成有效审议意见,故将本事项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9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李伍波先生、刘承革先生、宿春翔先生、姚艳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表决结果如下:
3.01、选举李伍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02、选举刘承革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03、选举宿春翔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04、选举姚艳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董事长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97)。
4、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梁新权先生、王超先生、郭天铸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
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表决结果如下:
4.01、选举梁新权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02、选举王超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03、选举郭天铸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98)。
5、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6 年 11 月 4 日(星期三)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提交股东会审议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20/2583ccea-8c32-44b1-bc82-110ef05b8c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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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 00:00│*ST威领(00266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梁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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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人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梁新权为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 7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
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 7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
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
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 7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
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梁新权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
立董事资格证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
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
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
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20/23f553f1-e7ab-49b0-a694-67a8881580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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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 00:00│*ST威领(00266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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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月 1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
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六十七条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 第六十七条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 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
事长主持。 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第一百零六条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包括 2 名独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包括 3 名独
立董事。董事会中设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立董事。董事会中设董事长 1 名。
1 名。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
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一十三条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 第一百一十三条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
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的董事共同
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董事长职务;副董 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董事长职务。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
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二、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6年10月修订)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
士办理本次修订相关的工商登记备案手续。上述变更内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最终备案结果为准。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20/5b6911b2-64b4-4cc6-9278-d5c9a2cc99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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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 00:00│*ST威领(002667):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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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等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查,并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本次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职业素养,符合公司董事任职要求。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
情形,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任职要求。
三、独立董事候选人王超先生、郭天铸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梁新权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其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李伍波先生、刘承革先生、宿春翔先生、姚艳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同意提名梁新权先生、王超先生、郭天铸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20/2b0be1e6-2995-4ac5-9bc9-c3449fc1b0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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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 00:00│*ST威领(002667):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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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 10月1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基于审慎原则,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津贴的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适用期限
本次调整自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津贴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调整原因及津贴标准
1、调整原因:综合考虑公司自身经营规模以及同地区、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水平,拟对公司独立董事津贴进行调整。
2 、调整内容: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现行的人民币 12 万元/年(税前)调整为人民币15 万元/年(税前)。
四、其他事项
1、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平均发放,由公司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除上述津贴外,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和股东会而发生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
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3、独立董事发生变动的,离任及接任者以任免决议的时间为准,按月计算其当年实际津贴。
4、本次调整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独立董事津贴调整事项的具体实施。
5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
执行。
五、备查文件
1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 、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20/5a12164d-343a-4a86-a4fe-3dd91d7237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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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 00:00│*ST威领(002667):关于董事、董事长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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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董事、董事长辞职的情况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何凯先生、董事尹贤先生、董事朱晓军先生递交的辞职报
告,何凯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董事尹贤先生、董事朱晓军先
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何凯先生、尹贤先生、朱晓军先生原定任职届满时
间为 2027 年 7月 21 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何凯先生、尹贤先生
、朱晓军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前,何凯先生、尹贤先生、朱晓军先
生将继续履行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其辞职需待公司补选新的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后生效。辞职生效后,何凯先生将
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尹贤先生、朱晓军先生将继续分别任职公司总裁、副总裁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凯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40 万股,尹贤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30万股,朱晓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均不存在
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何凯先生、尹贤先生将继续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持股变动
管理的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对何凯先生、尹贤先生、朱晓军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何凯先生、尹贤先生、朱晓军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二、关于补选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9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伍波先生、刘承革先生、宿春翔先生、姚艳松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认为李伍波先生、刘承革先生、宿春翔先生、姚艳松先生具备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本次补选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
合相关规定。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20/31ea8837-6b2e-4188-8ab0-47e28de708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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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 00:00│*ST威领(00266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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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人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王超为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 7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
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 7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
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
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 7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
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
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
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
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20/2848ae93-3790-44b1-8bd4-e9d52fcd6a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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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 00:00│*ST威领(00266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梁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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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梁新权作为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 7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提名为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7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
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
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 7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
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 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
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
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 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任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任为由拒绝
履职。
候选人(签署):梁新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20/d16084fd-d84d-4e53-b970-d319dbe980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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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 00:00│*ST威领(00266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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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王超作为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 7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为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7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
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
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 7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
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 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
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
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 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任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任为由拒绝
履职。
候选人(签署):王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20/7c85c253-ef10-4d55-9162-66f29a413f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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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 00:00│*ST威领(002667):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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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威领股份”)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漆炜先生、独立董事李佳女士递交的辞
职报告,漆炜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李佳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
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漆炜先生、李佳女士原定任职期满时间为 2027 年 7月 21 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漆炜先生、李佳女士
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且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在公
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漆炜先生、李佳女士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其辞职需待公司补选新
的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后生效。辞职生效后,漆炜先生、李佳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漆炜
先生、李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漆炜先生、李佳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9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
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梁新权先生、王超先生、郭天铸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任期一致。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王超先生、郭天铸先生、梁新权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认为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同意提名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王超先生、郭天铸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梁新权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
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选举独立董事的提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补选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符合相关规定。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20/0fb05003-296c-468e-bbbf-9e66a9c041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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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 00:00│*ST威领(00266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郭天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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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人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郭天铸为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 7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
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 7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
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
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 7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
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
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
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
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20/d0acbe64-eaeb-4eb4-9c48-e06a921b66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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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 00:00│*ST威领(00266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郭天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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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郭天铸作为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 7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提名为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7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
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
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 7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
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 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
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
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
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 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任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任为由拒绝
履职。
候选人(签署):郭天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20/bb664985-ee20-40fd-a6ef-de553c41a9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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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8 15:41│*ST威领(002667):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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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10月 9日,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拟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
公告》(公告编号:2026-089)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 2026 年 10 月 15 日 10 时起至 2026 年 10 月 16日 10 时止在
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领亿”)所持有的本公司 1,000 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3.84%)股份进行公开拍卖。
现将本次司法拍卖结果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结果
根据京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的《成交确认书》显示,用户姓名西藏山南锑金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南锑金”)通过竞买号
236854193 于 2026 年 10月 16 日在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京东网开展的“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持有的威领新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10,000,000 股股票(股票代码:002667)”司法拍卖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该标的物网络拍卖成交价格为 人民
币260,820,000 元。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拍卖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领亿所持股份累计被司法拍卖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 累计被司法拍卖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本
例(%) 数量(股) 份比例(%) 比例(%)
上海领亿 31,521,281 12.10% 12,850,000 40.77% 4.93%
注:上海领亿持股数量含前次及本次已被拍卖但尚未过户的 12,850,000 股。
三、相关风险提示
1、2026 年 10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暨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上海领亿被司法
拍卖的 2,850,000 股股份全部被山南锑金拍得。本次拍卖的 10,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84%)同样已被山南锑金
拍得。以上 12,850,000 股份全部完成过户登记后,上海领亿持有公司的股份将由 31,521,281 股下降至 18,671,281 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将由 12.10%下降至 7.16% 。山南锑金的持股将升至 28,786,39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1.05%,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
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第一大股东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96)。
2、本次司法拍卖竞买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以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五条第二
款等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如完成股权变更过户,司法拍卖竞买人在过户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本次所受让的股份。
3、本次拍卖事项后续将涉及买受人缴纳拍卖余款、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司法拍卖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等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
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9/3fb18046-d1c6-4589-941c-4cd4777a8c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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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8 15:32│*ST威领(002667):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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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变动系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领亿”)所持有的公司股票被司法拍卖所致。2026 年 1
0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暨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上海领亿被司法拍卖的 2,850,000
股股份被山南锑金拍得。本次拍卖的 1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84%)同样已被山南锑金拍得。以上 12,850,000
股份全部完成过户登记后,上海领亿持有的公司股票将由 31,521,281 股下降至18,671,28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将由 12.10%下降
至 7.16% 。西藏山南锑金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南锑金”)的持股将升至 28,786,39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1.05%,将
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2、本次变动尚需完成过户等法定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司法拍卖情况概述
2026 年 10月 9日,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拟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
公告》(公告编号:2026-089)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 2026 年 10 月 15 日 10 时起至 2026 年 10 月 16日 10 时止在
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上海领亿所持有的本公司 1,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4%)股份进行公开拍卖
。
根据京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的《成交确认书》显示,用户姓名西藏山南锑金资源有限公司通过竞买号 236854193 于 2026 年 10
月 16 日在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京东网开展的“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持有的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0,000,000 股股
票(股票代码:002667)”司法拍卖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该标的物网络拍卖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260,820,000 元。
二、本次变动前后第一大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上海领亿 31,521,281 12.10 18,671,281 7.16
山南锑金 15,936,390 6.12 28,786,390 11.05
本次变动:上海领亿拍卖的 12,850,000 股份完成过户登记。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其他说明提示
1、本次拍卖过户完成后,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将发生变更。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
(一)投资者为上市公司持股 50%以上的控股股东;
(二)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 30%;
(三)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
(四)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将尽快结合上述相关规定及未来进展披露控制权变化情况。
2、本次司法拍卖的股票仍涉及股权变更过户等相关手续,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司法拍卖竞买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以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五条第
二款等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如完成股权变更过户,司法拍卖竞买人在过户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本次所受让的股份。
4、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配合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披露义务。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9/335de1c8-5c38-48dc-8c14-e2039d1ace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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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3 17:28│*ST威领(002667):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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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 威领,股票代码:002667)连续 2个交易日(2026 年 10
月 12 日、2026 年 10 月 13 日)日收盘价格涨幅累计偏离值达到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经审计后的年度报告数据显示,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
司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
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因审计机构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进
行了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并出具了《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为否定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因公司同时存在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自2026 年 5月 6日起公司股票简称由“威领股份”变更为“*ST 威领”,
证券代码仍为“002667”。
2.2026 年 10 月 9 日,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拟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89),湖南省
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 2026年 10 月 15 日 10 时起至 2026 年 10 月 16 日 10 时止(竞价顺延除外)在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领亿”)所持有的本公司 1,000 万股股份进行
公开拍卖。
3.2026 年 10 月 12 日,公司披露《关于西藏山南锑金资源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结果暨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
026-090)、《关于西藏山南锑金资源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91)。2026 年 8 月 31 日
至 2026 年 9 月 29 日,西藏山南锑金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南锑金”)以谋求控制权为目的向公司全体股东发起要约收购
,山南锑金已按照《要约收购报告书》的约定收购全部有效预受要约股份,最终收购股份数量为 15,936,390 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本次要约收购的资金结算及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上述 15,936,39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已全部过
户登记至山南锑金名下。
4.2026 年 10 月 13 日,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暨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9
3),根据京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显示,山南锑金本次拍卖共竞得 285 万股公司股份,总计成交金额 73,
490,800 元。本次拍卖的 2,850,000 股过户完成后,山南锑金的持股为 18,786,39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7.21%。
5.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6.经核查,公司未发现近期存在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7.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8.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9.经查询,除司法拍卖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本公司目前没有其他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
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2026 年 10 月 9 日至 2026 年 10 月 10 日,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被拍卖,拍卖过户完成后,上海领亿持有公司股份将下降
至 28,671,28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00%),考虑 2026 年 10 月 15 日至 2026 年 10 月 16 日拟被司法拍卖股份的结果尚不
确定,公司控制权未来是否发生变更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
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4/8c81cf51-4242-4717-b6f8-a67f3bb74c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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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2 20:11│*ST威领(002667):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暨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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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8月 18日,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
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7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2026)粤 03执 736号《通知书》,法院拟依法强制变现其所
持公司 285万股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 9.0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09%)。
2026 年 8月 21 日,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79)上海领亿所
持公司股份 285 万股于 2026年 8月 19 日挂拍至京东拍卖平台,将于 2026 年 9月 21 日 10 时在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京东
拍卖平台挂网进行公开拍卖。
2026 年 9月 5日,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84)上海领亿所持
公司股份 285 万股已被撤回并重新挂拍,将于 2026 年 10 月 9日上午 10 时至 2026 年 10 月 10 日上午 10 时在广东省深圳市
中级人民法院京东拍卖平台挂网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本次司法拍卖结果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结果
根据京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显示,用户姓名西藏山南锑金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南锑金”)分
别通过竞买号 236826020、236825988、236826029 于 2026 年 10 月 10 日在京东网开展的“序号 1:被执行人上海领亿新材料有
限公司持有的证券简称:威领股份(证券代码:002667,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950,000 股股票”、“序号 2:被执行人上海领
亿新材料有限公司持有的证券简称:威领股份(证券代码:002667,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950,000 股股票”、“序号 3:被执
行人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持有的证券简称:威领股份(证券代码:002667,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950,000股股票”司法项
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标的物网络拍卖成交价格分别为 24,225,600 元、24,669,600 元、24,595,600 元。山南锑金本次
拍卖共竞得285 万股,总计成交金额 73,490,800 元。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拍卖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领亿所持股份累计被司法拍卖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 累计被司法拍卖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本
例(%) 数量(股) 份比例(%) 比例(%)
上海领亿 31,521,281 12.10% 12,850,000 40.77% 4.93%
注:上海领亿持股数量含本次已被拍卖但尚未过户的 2,850,000股。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截至公告披露日,上海领亿持有公司股份为 31,521,28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2.10% 。若本次拍卖成交的 2,850,00
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9%)及 2026 年 10 月 15 日至 2026 年 10 月 16 日拟被司法拍卖的股份全部成交并完成过户登记
,上海领亿持有公司的股份将由 31,521,281 股下降至18,671,281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将由 12.10%下降至 7.16% 。
2026 年 8 月 31 日至 2026 年 9 月 29 日,山南锑金以谋求控制权为目的向公司全体股东发起的要约收购,山南锑金已按照
《要约收购报告书》的约定收购全部有效预受要约股份,最终收购股份数量为 15,936,390 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要约收购的
资金结算及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上述15,936,390 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已全部过户登记至山南锑金名
下。本次拍卖的 2,850,000 股过户完成后,山南锑金的持股为 18,786,39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7.21%。
本次拍卖过户完成后,上海领亿持有公司股份将下降至 28,671,28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00%),考虑 2026 年 10 月 15
日至 2026 年 10 月 16 日拟被司法拍卖股份的结果尚不确定,公司控制权未来是否发生变更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本次司法拍卖竞买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以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五条第二
款等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如完成股权变更过户,司法拍卖竞买人在过户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本次所受让的股份。
3、本次拍卖事项后续将涉及买受人缴纳拍卖余款、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司法拍卖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等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
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3/7dd9be20-560e-4b6a-bbe9-e972843d4f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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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1 15:35│*ST威领(002667):关于西藏山南锑金资源有限公司要约收购要约收购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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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月 28 日披露了《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以
下简称“《要约收购报告书》”),西藏山南锑金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南锑金”)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部分要约,预定收购
公司 78,177,45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0.00%,要约收购价格为 18.00 元/股。要约收购期限为 2026 年 8月 31 日至 2026
年 9月 29 日。
截至 2026 年 9月 29 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要约收购
有效预受要约股份数量合计为15,936,3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12%,超过 13,029,5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的生效条件,
本次要约收购生效。
山南锑金已按照《要约收购报告书》的约定收购全部有效预受要约股份,最终收购股份数量为15,936,390股,收购价款合计286,
855,020.00元(不含税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要约收购的资金结算及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上述 15,936,390 股人
民币普通股(A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已全部过户登记至山南锑金名下。
本次要约收购前,山南锑金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要约收购及股份过户完成后,山南锑金持有公司 15,936,390 股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的 6.12%,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本次要约收购及股份过户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
根据《要约收购报告书》,本次要约收购结束后,山南锑金拟于未来十二个月内通过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
让、要约收购等一种或多种方式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山南锑金能否最终取得公司控制权仍存在不确定性。有关本次要约收购结果及公
司股票复牌安排,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西藏山南锑金资源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结果暨股票复牌的公告》。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本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2/8a316ff9-6570-4027-9c9b-809fc580a4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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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1 15:35│*ST威领(002667):关于西藏山南锑金资源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结果暨股票复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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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已于 2026 年 9月 29 日届满。截至 2026 年 9月 29日,预受要约的股东账户数为 47 户,预受要约股份数
量合计为 15,936,390 股,净预受股份比例为 20.385%,占公司总股本的 6.12%,达到本次要约收购的生效条件。收购人西藏山南锑
金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南锑金”或“收购人”)将按照《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的约定购买预受要约的
股份。
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收购人持有公司股份 15,936,3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12%。社会公众股东持有的股份不低于公司股
份总数的 25%,公司股份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上市地位不受影响。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未造成公司控制权变化。根据《威领新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本次要约收购结束后,山南锑金拟于未来十二个月内通过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
议转让、要约收购等一种或多种方式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山南锑金能否最终取得公司控制权仍存在不确定性。
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威领,证券代码:002667)将于 2026 年 10 月 12 日(星期一)
上午开市起复牌。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月 28 日披露了《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山
南锑金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部分要约,拟以 18.00 元/股的价格收购公司 78,177,45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0.00%),要约收购
期限为 2026 年 8月 31 日至 2026 年 9月 29 日。
截至 2026 年 9月 29 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现将本次要约收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本次要约收购的基本情况
1、被收购公司名称: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被收购公司股票名称:*ST 威领
3、被收购公司股票代码:002667.SZ
4、本次要约收购的申报代码:990096
5、收购股份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6、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78,177,450 股
7、预定收购股份占被收购公司总股本比例:30.00%
8、支付方式:现金
9、要约价格:18.00 元/股
10、要约收购期限:2026 年 8月 31 日至 2026 年 9月 29 日
二、本次要约收购目的
山南锑金拟通过本次要约收购取得公司不超过 30.00%股份,获取公司控制权,稳定公司股权结构。收购人将凭借自身运营管理
及公司规范治理经验,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健全合规治理机制。
本次要约类型为主动要约,并非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公司的上市地位为目的。
三、本次要约收购的实施
1、2026 年 8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及《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提
示性公告》等文件,山南锑金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部分要约收购的安排已予公告。
2、2026 年 8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西藏山南锑金资源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申报公告》等文件。本次要约收购期限为 2026 年 8月31 日至 2026 年 9月
29 日。
3、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9 月 3 日、9月 10 日、9 月 28 日披露了本次要约收购的第一次、第二次和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4、2026 年 9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公司董事会关于西藏山南锑金资源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及独立
财务顾问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 、 在 本 次 要 约 收 购 期 限 内 ,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https://www.szse.cn/disclosure/deal/offer/inde
x.html)每日公布前一交易日预受要约股份数量、撤回预受要约股份数量及累计净预受要约股份数量等相关信息。
四、本次要约收购的结果
截至 2026 年 9月 29 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并经确认的数据,最终
有效预受要约股份为15,936,390 股,净预受股份比例为 20.385%,占公司总股本的 6.12%。该数量不低于 13,029,575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5.00%),本次要约收购的生效条件已达成。
按照《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的约定,山南锑金拟受让15,936,39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6.12%,收购
总金额为 286,855,020.00 元(不含税费)。
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山南锑金持有公司股份 15,936,3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12%,社会公众股东持有的股份不低于公司股
份总数的 25%,公司股份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上市地位不受影响。
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未造成公司控制权变化。根据《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本次要约收购结束后,山南
锑金拟于未来十二个月内通过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要约收购等一种或多种方式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山南锑
金能否最终取得公司控制权仍存在不确定性。
五、公司股票复牌安排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已届满,且要约收购结果已确认。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 2026 年 10 月 12 日(星期
一)上午开市起复牌。
公司将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2/ffbc649f-ba2a-4559-a871-cf8b53ee3d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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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1 15:35│*ST威领(00266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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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杨永柱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温萍女士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杨永柱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温萍女士的《权益变动告
知函》,本次权益变动前,上述主体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8,660,712 股,占公司总股本 7.16% ,其中杨永柱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5,8
52,268 股,温萍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2,808,444 股。本次权益变动后,温萍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0股,杨永柱先生持有公司股份不变,
仍为 15,852,268 股,占公司总股本 6.08%。本次权益变动触及 1%的整数倍。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1:杨永柱;信息披露义务人2:温萍
住所 鞍山市铁东区
权益变动时间 2026年10月8日
权益变动过程 2026年8月28日,公司披露了《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要约收购报告书》,西藏山南锑金资源有限公司向公
司全体股东发出部分要约。截至2026年9月29日,要约
收购期限届满,西藏山南锑金资源有限公司接受了温萍
女士申报的预受要约股份2,808,444股公司股份。本次
权益变动后,5%以上股东杨永柱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温
萍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6.08%,触及1%整数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股票简称 *ST威领 股票代码 002667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公告
变动类型 上升□ 下降√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 是□ 否√
人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股 280.8444 1.08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协议转让 □
其他 √ 接受要约收购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 股数(股) 占总股
本比例 本比例
(%) (%)
杨永柱 合计持有股份 15,852,268 6.08 15,852,268 6.08
其中:无限售条件 15,852,268 6.08 15,852,268 6.08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温萍 合计持有股份 2,808,444 1.08 0 0
其中:无限售条件 2,808,444 1.08 0 0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 18,660,712 7.16 15,852,268 6.08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是□ 否√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是□ 否√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
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公告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 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 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 律师的书面意见 □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2/167099ea-1249-4bd6-9d13-acb6227948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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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8 20:01│*ST威领(002667):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拟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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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拟被司法拍卖的标的为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海领亿”)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000 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数的31.72% ,占公司总股本的 3.84% 。前述股份目前均处于
司法再冻结状态。
2、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5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的进展公告》,上海领亿所持公司股份 285
万股,将于 2026 年 10月 9 日上午 10 时至 2026 年 10 月 10 日上午 10 时在广州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京东拍卖平台挂网进行
公开拍卖。
3 、若本次及前次被司法拍卖的股份全部成交并完成过户登记,上海领亿持有公司的股份将由 31,521,281 股下降至 18,671,28
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将由 12.10%下降至 7.16% 。2026 年 8 月 31 日至 2026 年 9 月 29 日,西藏山南锑金资源有限公司以
谋求控制权为目的向公司全体股东发起的要约收购,现已期限届满。公司股票目前处于停牌状态,将于披露要约收购结果公告后复牌
。公司将结合未来披露的要约收购结果,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司法拍卖竞买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以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五条第
二款等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如完成股权变更过户,司法拍卖竞买人在过户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本次所受让的股份。
5、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后续将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司法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
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上海领亿的通知,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 2026 年 10 月 15 日 10 时起至 2026 年 10 月 1
6 日 10 时止(竞价顺延除外)在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上海领亿所持有的本公司1,000 万股股份进行公开
拍卖。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1 、本次股份被司法拍卖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东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是否存在减持限
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例(%) 制或其他权利限
其一致行动人 制
上海 是 31,521,281 12.10% 协议转让 上市公司最近三个
领亿 已披露经审计会计
年度净利润为负,未
实施现金分红。上市
公司控股股东不得
通过交易所集中竞
价交易或者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
2 、本次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涉及以下哪种情形:
□股份质押 □股份冻结 ? 股份拍卖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被司法拍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是否为 起始日 到期日 拍卖人 原因
名称 股股东或 卖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限售股
第一大股 (股) (%) (%) 及限售
东及其一 类型
致行动人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拟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 是 10, 000,000 31.72% 3.84% 否 2026 年 10 2026 年10 郴州市中级 司法执行
领亿 月 15 日 月 16 日 人民法院
注:有关本次司法拍卖的具体内容详见京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的相关信息。
3 、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拍卖情况
股东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累计被司法拍卖数量 占其所持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
名称 (%) (股) 比例(%) 比例(%)
上海 31,521,281 12.10% 12,850,000 40.77% 4.93%
领亿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 、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后续可能涉及竞拍、流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司法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关于本次拍卖的具体内容、流程与要求, 以法院最终公告为准。
2 、本次司法拍卖竞买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以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五条第
二款等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如完成股权变更过户,司法拍卖竞买人在过户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本次所受让的股份。
3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海领亿持有股数为 31,521,28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2.10% 。若本次及前次被司法拍卖的股份
全部成交并完成过户登记,上海领亿持有公司的股份将由 31,521,281 股下降至 18,671,281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将由 12.10%下
降至 7.16% 。2026 年 8 月 31 日至 2026 年 9 月29 日,西藏山南锑金资源有限公司以谋求控制权为目的向公司全体股东发起的
要约收购,现已期限届满。公司股票目前处于停牌状态,将于披露要约收购结果公告后复牌。公司将结合未来披露的要约收购结果,
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司法拍卖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9/5bb4a751-f893-41f2-96bd-ac203232ef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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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ST威领(002667):关于西藏山南锑金资源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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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8 日披露了西藏山南锑金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南锑
金”)出具的《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山南锑金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部分要约。本次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 78,
177,45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0.00%),要约收购价格为18.00 元/股。本次要约收购期限为 2026 年 8月 31 日至 2026 年 9月
29 日。截至2026年9月29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已届满。鉴于本次要约收购结果需进一步确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 号——停复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业务办理》等
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ST威领)自2026年9月30日(星期三)开市
起停牌,并将根据收购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是否具备上市条件等收购结果情况,于要约收购结果公告日开市起复牌或者继续停牌。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要约收购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30/efdc6aa0-32ba-4400-8be8-df2826fef1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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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7 15:35│*ST威领(002667):关于西藏山南锑金资源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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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威领(002667):关于西藏山南锑金资源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8/ebe77f2d-1835-4841-89f4-c5092de12a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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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5 18:57│*ST威领(002667):公司董事会关于西藏山南锑金资源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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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威领(002667):公司董事会关于西藏山南锑金资源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6/19d0c18f-1d9d-4071-85a7-61ae776c00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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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5 18:56│*ST威领(002667):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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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9月 15 日
10:00 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6 年 9月 10 日以通讯、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凯先生主
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 5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5名。公司董事会秘书李佳黎先生及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西藏山南锑金资源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
东的报告书》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财务顾问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对本次要约收购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
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董事会关于西藏山南锑金资源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事宜致全
体股东的报告书》及《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关于西藏山南锑金资源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独立财务
顾问报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6/0e2e5894-5654-4ace-9141-38f6ade388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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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5 18:55│*ST威领(002667):西藏山南锑金资源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威领股份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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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威领(002667):西藏山南锑金资源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威领股份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6/03da65a2-7f26-4770-8fa7-322ab2813a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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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0 00:00│*ST威领(002667):关于西藏山南锑金资源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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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威领(002667):关于西藏山南锑金资源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0/c26d4266-42f9-40c5-a2b0-213a7457b6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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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4 16:02│*ST威领(002667):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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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司法强制执行的基本情况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领亿”)的通知,其收
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2026)粤 03 执 736 号《通知书》,法院拟依法强制变现其所持公司 285万股股份(占其所
持公司股份比例为 9.0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09%)。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74)。
2026 年 8月 21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上海领亿的通知,并通过查询网络公开信息获悉,标的物上海领亿所持公司股份 285 万
股于 2026 年 8月 19 日挂拍至京东拍卖平台,将于 2026 年 9月 21 日 10 时在广州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京东拍卖平台挂网进行
公开拍卖。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
强制执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79)。
二、司法强制执行进展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通知,标的物上海领亿所持公司股份 285 万股已被撤回并重新挂拍,将于 2026 年 10 月 9 日上午 10
时至 2026 年 10 月 10 日上午 10 时在广州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京东拍卖平台挂网进行公开拍卖。
(一)本次股份拟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的进展公告
是 否 为 控 本 次 被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 司法拍卖时间 拍卖人
股 股 东 或 司 法 拍 持股份 总股本 限售股
第一 卖 股 份 比例 比例 及限售
大 股 东 及 数 量 类型
其 一 致 行 ( 股 )
动人
是 2,850,000 9.04% 1.09% 否 2026 年 10月 9 广东省
日10时至 2026 深圳市
年 10 月 10 日 中级人
上午 10 时 民法院
合计 2,850,000 9.04% 1.09% / / / /
注:
(1) 上述司法拍卖的具体情况请关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ifa.jd.com)上公示的相关信息。
(2) 上述司法拍卖的股份此前已被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司法拍卖是司法强制执行导致,尚处于公告阶段,后续可能涉及竞拍、流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最终是否完
成拍卖,具有不确定性。
2、本次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
影响。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
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5/0d2342ec-3f0c-4f71-9776-4c73ae9ced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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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2 17:01│*ST威领(002667):关于西藏山南锑金资源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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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威领(002667):关于西藏山南锑金资源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3/8874ecaa-99d3-4ba0-bbd0-3e6f97f80c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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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20:11│*ST威领(002667):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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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威领(002667):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295b07e5-b7e4-4ebb-ae53-63f336a55e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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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20:11│*ST威领(002667):关于西藏山南锑金资源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申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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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威领(002667):关于西藏山南锑金资源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申报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7ef428c1-34fc-4b81-b225-19aa770cfa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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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20:11│*ST威领(002667):威领股份要约收购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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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威领(002667):威领股份要约收购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06a7ccea-5cd7-4ebc-bace-e0984757fd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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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20:10│*ST威领(002667):《威领股份要约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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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威领(002667):《威领股份要约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ed230125-a6ee-437a-886c-db5316071a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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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20:10│*ST威领(002667):西藏山南锑金资源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威领股份之财务顾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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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威领(002667):西藏山南锑金资源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威领股份之财务顾问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6b7a4575-7550-4a67-b2ba-1a18bc6824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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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6:17│*ST威领(002667):关于参加2026年湖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活动的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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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威领(002667):关于参加2026年湖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活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ddfe88cf-b914-4bf7-bb55-e93b56fda0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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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1 18:01│*ST威领(002667):关于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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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威领(002667):关于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2/70f01d9d-46eb-405d-9b37-f26c756cc6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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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1 17:57│*ST威领(002667):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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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司法强制执行的基本情况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领亿”)的通知,其于
近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2026)粤 03执 736号《通知书》,法院拟依法强制变现其所持公司285 万股股份(占
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 9.0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9%)。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
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
二、司法强制执行进展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上海领亿的通知,并通过查询网络公开信息获悉,标的物上海领亿所持公司股份 285 万股于 2026 年 8
月 19 日挂拍至京东拍卖平台,将于 2026 年 9 月 21 日 10 时在广州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京东拍卖平台挂网进行公开拍卖。
(一)本次股份拟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是 否 为 控 本 次 被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 司法拍卖时间 拍卖人
股 股 东 或 司 法 拍 持股份 总股本 限售股
第一 卖 股 份 比例 比例 及限售
大 股 东 及 数 量 类型
其 一 致 行 ( 股 )
动人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的进展公告
是 2,850,000 9.04% 1.09% 否 2026 年 9 月 21 广东省
日 10 时(延 深圳市
时的除外) 中级人
民法院
合计 2,850,000 9.04% 1.09% / / / /
注:
(1) 上述司法拍卖的具体情况请关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ifa.jd.com)上公示的相关信息。
(2) 上述司法拍卖的股份此前已被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司法拍卖是司法强制执行导致,尚处于公告阶段,后续可能涉及竞拍、流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最终是否完
成拍卖,具有不确定性。
2、本次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
影响。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
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粤 03执 736号《通知书》之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2/835d43e2-f371-4c15-a237-33a925f277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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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18:08│*ST威领(002667):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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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 威领,股票代码:002667)连续 2 个交易日(2026 年 8
月 19 日、2026 年 8 月 20 日)日收盘价格涨幅累计偏离值达到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
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经审计后的年度报告数据显示,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
司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
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因审计机构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进
行了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并出具了《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为否定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因公司同时存在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自2026 年 5月 6日起公司股票简称由“威领股份”变更为“*ST 威领”,
证券代码仍为“002667”。
2.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上海领亿的通知,其于近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2026)粤 03 执 736 号《通知书》,
法院拟依法强制变现其所持公司 285 万股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月 18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的《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3.公司近日收到西藏山南锑金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南锑金”)
出具的《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本次要约收购系山南锑金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部分要约。本次要约收购以
取得公司控制权、稳定公司股权结构为主要目的,收购股份数量为 78,177,450 股,要约收购价格为 18.00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6 年 8月 19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提示性公告》。
4.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5.经核查,公司未发现近期存在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6.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7.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8.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本公司目前没有其他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
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 2026 年 8月 20 日披露了《2026 年半年度报告》。
3、由于要约收购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是否能达到本次要约收购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存在不确定性。
因股价波动及上市公司现有股东预受要约情况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要约收购结果亦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
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1/faffe9ac-d9e3-4b08-bd4b-b4f3137ed4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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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00:00│*ST威领(002667):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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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8月 19 日
10: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6 年 8月 8日以通讯、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
事长何凯先生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 5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5名。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
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 年半年度报告》;在《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0/50c2ad95-bf10-4a50-aa34-c7dbba685e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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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00:00│*ST威领(002667):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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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威领(002667):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0/d1463ea0-3136-42ea-b5fd-63efd79983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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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00:00│*ST威领(002667):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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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威领(002667):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0/834d78c4-63e3-4d72-a143-a910aa31b6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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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00:00│*ST威领(002667):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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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威领(002667):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0/f1e53d10-12a3-4453-874f-f59ad91a48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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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8 20:46│*ST威领(002667):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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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威领(002667):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9/1f92da5e-69e0-46cb-af03-2666776ef6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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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8 20:46│*ST威领(002667):威领股份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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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威领(002667):威领股份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9/ecdc6e6c-2b58-4664-b0eb-02dc09bdb9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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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8 20:45│*ST威领(002667):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领股份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之财务顾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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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西藏山南锑金资源有限公司
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西藏山南锑金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收购人”)要约收购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ST 威领”)股份的财务顾问,对收购人本次要约收购发表以下专项财务顾问意见:
本财务顾问认为,截至《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收购人本次要约收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收购人具备收购*ST 威领的主体资格,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
六条规定的情形及法律法规禁止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收购人具备实际履行本次要约收购的能力。
本财务顾问同意收购人在《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中引用上述财务顾问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9/1afb9afa-4836-4d0f-951a-fdfc2d1177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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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7 19:07│*ST威领(002667):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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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威领(002667):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8/7c292493-cf03-465d-ac98-5e819c16f1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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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1 17:52│*ST威领(002667):关于子公司资产司法拍卖被撤回暨诉讼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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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月 25日披露了《关于子公司资产将被司法拍卖暨公司诉讼进展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69),江西盈黔朵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子公司江西领能锂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赣 092
3 执 151 号】,涉案标的物江西领能锂业有限公司名下机器设备于 2026 年 7 月 24 日挂拍至淘宝司法拍卖网,将于 2026 年 8
月 9 日 10时 至 2026 年 8 月 10 日 10 时止(延时除外)在上高县人民法院淘宝网阿里拍卖平台挂网进行公开拍卖。
近日,公司从法院及相关拍卖网站获悉,因需更新评估报告等信息,该拍卖已被撤回。
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并就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
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2/a3fc3b38-fda5-443d-b4af-8b7c91361ab4.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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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ST威领: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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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0/12254822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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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ST威领:威领股份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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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7-07/12254114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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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ST威领:威领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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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7-07/12254114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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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威领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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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30/12252690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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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威领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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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30/12252690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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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威领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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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7/12247316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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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威领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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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6/12245673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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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威领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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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30/12234128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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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威领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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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威领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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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5/12215042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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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威领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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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498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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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威领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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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42489.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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