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667 威领股份 更新日期:2025-06-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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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16:30 │威领股份(002667):关于为控股子(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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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5:35 │威领股份(002667):关于参与竞买并成功竞得湖南临武嘉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74.3%股权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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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36 │威领股份(002667):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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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25 │威领股份(002667):关于参与竞买并成功竞得湖南临武嘉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74.3%股权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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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25 │威领股份(002667):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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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8:44 │威领股份(002667):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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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8:44 │威领股份(002667):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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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 │威领股份(002667):关于5%股东终止协议转让公司股权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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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6:17 │威领股份(002667):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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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6 17:22 │威领股份(002667):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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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16:30│威领股份(002667):关于为控股子(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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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
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并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近日,公司与湖南临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武农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郴州领能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郴州领能”)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促进业务发展,公司控股子公司郴州领能向临武农商行申请融资,融资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并由公司对全部债权承担
连带保证担保责任。上述保证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
保后担保余额增加3,000万的同时减少了到期的1,500万,为96,440万元,故本次担保后担保余额较之前增加1500万。
二、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被担保方 被担保方最 本次担保金 本次担保前担保 本次担保后担保
近一期资产 额(万元) 余额(万元) 余额 (万元)
负债率
郴州领能 9.93% 3,000 94,940 96,440
科技有限
公司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郴州领能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2 年 12 月 13 日
3、注册地址:湖南省郴州市临武县武水镇临武产业开发区工业大道农产品开发区检验检测大楼 4 楼 405 号房
4、法定代表人:陈燕
5、注册资本:50,000 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池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矿物
洗选加工;选矿;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电池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
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数字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金
属矿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矿产资源勘
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与本公司关系:全资孙公司
8、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郴州领好科技有限公司持有郴州领能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
9、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 28,193.52 万元,负债总额为 1,478.26 万元,净资产为 26,715.26 万
元,净利润为-1,087.14万元。 (以上财务数据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 29,674.78 万元,负债总额为 2,947.67 万元,净资产为 26,727.11 万元,
净利润为-111.95 万元,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 9.93%(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以上被担保控股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且信用状况良好。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了促进业务发展,公司控股子公司郴州领能向临武农商行申请融资,融资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并由公司对全部债权承担
连带保证担保责任。上述保证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以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孙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余额为人民币96,440万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3.88%。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发生,无涉
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六、备查文件
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7/b3df7766-0bee-4fad-a85a-4439e87924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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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5:35│威领股份(002667):关于参与竞买并成功竞得湖南临武嘉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74.3%股权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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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领股份(002667):关于参与竞买并成功竞得湖南临武嘉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74.3%股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92162302-4001-44c8-8705-cf2cc2bec8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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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36│威领股份(002667):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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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年 4月 27日 10点
0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5年 4月 23日以通讯、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谌俊
宇先生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 5名,实际出席董事 5名,公司监事、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
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参与竞买湖南临武嘉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74.3
%股权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孙公司天津长领矿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领矿业”)参与竞买湖南临武嘉宇
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嘉宇矿业”)74.3%股权,并授权管理层参与本次竞买,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缴纳保证金、确定竞买
价格区间,并按相关程序办理竞买相关手续、签署相关协议、文件及办理其他相关具体事宜。
因董事会召开之日,实际竞买价格尚无法确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如本次摘牌价格即交易的成交
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低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67,569.38 万元)的 5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以本次董事
会决策结果为准;如成交金额达到股东大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即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
金额超过 5000万元,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则上述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审议,将由董事会根据本次董事会
会议的审议及授权,及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将上述事项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8日收到《成交确认书》,确认长领矿业竞得嘉宇矿业74.3%股权,成交价为 22,00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参与竞买并成功竞得湖南临武嘉宇
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74.3%股权的提示性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3791ed72-1f49-4f8f-adec-c2ee3cf7e7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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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25│威领股份(002667):关于参与竞买并成功竞得湖南临武嘉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74.3%股权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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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领股份(002667):关于参与竞买并成功竞得湖南临武嘉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74.3%股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0fb7969b-7381-4ebf-9f2d-1dad9ebaec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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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25│威领股份(002667):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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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年 4月 27日 11点
0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5年 4月 23日以通讯、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津卓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李佳黎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参与竞买湖南临武嘉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7
4.3%股权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孙公司天津长领矿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参与竞买湖南临武嘉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74.3%股
权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参与竞买并成功竞得湖南临武嘉宇
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74.3%股权的提示性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41305c20-1ae6-44ee-b085-b7200fd12e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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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8:44│威领股份(002667):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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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决议中所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
一、 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5月 20日(星期二)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5 年 5 月 20 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5 年 5 月 20 日的交易时间, 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1609号湘南高新园标准厂房项目集中生产配套综合楼601-6666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5、召集人: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谌俊宇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
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8、《关于召开 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 2025年 4月 30 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06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6,468,7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5.0467%。
(1)现场投票情况: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投票的股东 7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4,856,281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4.3814%。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 99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612,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6653%。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10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4,447,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比例为 1.835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5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835,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9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9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1,612,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53%。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406,98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05%;反对 19,4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532%;弃权 42,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6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385,7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105%;反对 19,4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62%;弃权 4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参与投
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33%。
2、《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406,98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05%;反对 19,4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532%;弃权 42,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6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385,7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105%;反对 19,4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62%;弃权 4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参与投
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33%。
3、《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261,28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10%;反对 165,1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4527%;弃权 42,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6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240,0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345%;反对 165,10
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122%;弃权 4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参与
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33%。
4、《关于续聘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406,98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05%;反对 19,4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532%;弃权 42,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6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385,7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105%;反对 19,4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62%;弃权 4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参与投
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33%。
5、《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404,88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48%;反对 19,4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532%;弃权 44,5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2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383,6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632%;反对 19,4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62%;弃权 4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参与投
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6%。
6、《关于公司 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237,48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58%;反对 184,1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5048%;弃权 47,2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9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216,2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993%;反对 184,10
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394%;弃权 4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参与
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13%。
7、《关于公司为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241,48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67%;反对 38,4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053%;弃权 188,9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8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220,2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893%;反对 38,4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34%;弃权 18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参与
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473%。
8、《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402,18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74%;反对 19,4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532%;弃权 47,2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9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380,9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025%;反对 19,4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62%;弃权 4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参与投
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13%。
9、《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402,18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74%;反对 19,4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532%;弃权 47,2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9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380,9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025%;反对 19,4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62%;弃权 4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参与投
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1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胡峰 徐秋月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9cbdaca1-f31c-496c-adf5-dc6118aea6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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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8:44│威领股份(002667):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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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领股份(002667):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9dfa5dc4-5f05-4f84-bb25-de57281c7d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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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威领股份(002667):关于5%股东终止协议转让公司股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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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5%股东杨永柱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本次协议转让事项概述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4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权的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2024 年 11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4-095)。杨永柱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百瑞坤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百瑞金钩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转让其所
持公司 12,142,79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9月 4日披露的相关公告。2024年 11月 16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权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95)。
二、本次协议转让终止情况
公司于近日接到杨永柱先生的通知,杨永柱先生与百瑞坤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百瑞金钩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了《终止
协议》,终止本次股权转让事项。 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
甲方(转让方): 杨永柱
乙方(受让方):受让方名称:百瑞金钩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受让方管理人(公司名称):百瑞坤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条款
双方同意终止原协议转让交易,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在协议生效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交易款全额返还乙方。
三、本次股权转让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转让终止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本次协议转让终止事宜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因各方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终止执行,公
司根据前述协议于 2024年 9 月 4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失效。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
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报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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