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667 *ST威领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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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7 15:33 │*ST威领(002667):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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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9:05 │*ST威领(002667):威领股份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持续督导意见 │
├─────────┼──────────────────────────────────────────────┤
│2026-05-12 16:33 │*ST威领(002667):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
│2026-05-07 17:28 │*ST威领(002667):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
│2026-05-06 16:12 │*ST威领(00266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 │
│ │告(更正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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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6:11 │*ST威领(002667):更正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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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9 │威领股份(00266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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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9 │威领股份(00266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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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9 │威领股份(00266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漆炜) │
├─────────┼──────────────────────────────────────────────┤
│2026-04-30 00:09 │威领股份(002667):2025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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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7 15:33│*ST威领(002667):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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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 威领,股票代码:002667)连续 3 个交易日(2026 年 5
月 13 日、2026 年 5 月 14日、2026 年 5 月 15 日)日收盘价格跌幅累计偏离值达到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
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 2026 年 5月 7日披露了《更正公告》,经事后自查,发现因工作人员失误致公司于 2026 年 4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内
容有误,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正。除上述外,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于 2026 年 4月 30 日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经审计后的年度报告数据显示,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
司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
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因审计机构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进
行了 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并出具了《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为否定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因公司同时存在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自2026 年 5月 6日起公司股票简称由“威领股份”变更为“*ST 威领”,
证券代码仍为“002667”,公司股票日涨跌幅比例限制为5%。
3. 2025 年 11 月 28 日,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领亿”)、股东温萍与西藏山南锑金资源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南锑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山南锑金拟收购上海领亿和温萍合计持有的公司20,233,784 股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的 7.7646%)。本次转让完成后,山南锑金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
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88)、《关于筹划控制权变
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4. 经核查,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 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或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6.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7. 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各方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本公司目前没有其他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
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
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bf50fcee-381c-41d9-ab80-86d4c3f3fe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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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9:05│*ST威领(002667):威领股份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持续督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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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威领(002667):威领股份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持续督导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4f506c70-bd6f-469c-bf8b-0bfb7fd3b5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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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6:33│*ST威领(002667):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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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 威领,股票代码:002667)连续 3个交易日(2026 年 5月
8日、2026 年 5月 11 日、2026年 5 月 12 日)日收盘价格跌幅累计偏离值达到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
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 2026 年 5月 7日披露了《更正公告》,经事后自查,发现因工作人员失误致公司于 2026 年 4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内
容有误,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正。除上述外,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于 2026 年 4月 30 日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经审计后的年度报告数据显示,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
司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
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因审计机构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进
行了 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并出具了《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为否定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因公司同时存在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自2026 年 5月 6日起公司股票简称由“威领股份”变更为“*ST 威领”,
证券代码仍为“002667”,公司股票日涨跌幅比例限制为5%。
3. 2025 年 11 月 28 日,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领亿”)、股东温萍与西藏山南锑金资源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南锑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山南锑金拟收购上海领亿和温萍合计持有的公司20,233,784 股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的 7.7646%)。本次转让完成后,山南锑金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
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88)、《关于筹划控制权变
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4. 经核查,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 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或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6.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7. 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各方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本公司目前没有其他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
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
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83632a03-a8bf-4b5b-8c3f-a8ee835bb8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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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7:28│*ST威领(002667):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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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 威领,股票代码:002667)连续 2个交易日(2026 年 5 月
6日、2026 年 5月 7日)日收盘价格跌幅累计偏离值达到 13.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经审计后的年度报告数据显示,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
公司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因审计机构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进行了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并出具了《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为否定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因公司同时存在退市
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自2026年 5月6 日起公司股票简称由“威领股份”变更为“*ST威领”,证券代码仍为“002667”,
公司股票日涨跌幅比例限制为5%。
3. 2025 年 11 月 28 日,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领亿”)、股东温萍与西藏山南锑金资源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南锑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山南锑金拟收购上海领亿和温萍合计持有的公司20,233,784 股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的 7.7646%)。本次转让完成后,山南锑金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
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88)、《关于筹划控制权变
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4. 经核查,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 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或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6.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7. 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各方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本公司目前没有其他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
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
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d31b52ae-0669-4121-8e1a-85df9023e5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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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6:12│*ST威领(00266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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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
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赵焕琪
截止2025年12月31日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一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72人,注册会计师
29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5人。
2025年度收入总额为40,109.58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32,890.8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8,700.69万元。审计2025年上市公司年
报客户家数129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
和零售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 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
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
纪律处分0次和行业惩戒0次。期间有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行政处罚2次、纪律
处分1次、行业惩戒1次(除1次行政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行业惩戒,其余均不在我所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潘红卫,2007 年 1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 1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9 月开始在北京德
皓国际执业,2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7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高晓普,2008 年 1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 10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7月开始在北京北
京德皓国际执业,2022 年起拟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3家。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洪梅生,1999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6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
业,2024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
2. 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
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 高晓普 2025年1月14日 行政监管措施 中国证券监督管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
理委员上海专员 份有限公司2023年报
办 审计项目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年4月 2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 年5 月20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该事项。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
标准、方式和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三、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在 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中,北京德皓国际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2
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 2025 年
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北京德皓国际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威领股份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北京德皓国际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
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国际进行了审查,认为北京德皓国际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
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 2025 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北京德皓国际通过会议形式与负责审计工作的签字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沟通
协商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确定审计工作计划、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事项。出具初步审计意
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 2025 年度审计结论、关注事项等与北京德皓国际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听取了北京德皓国际关于公司审计
内容相关事项的建议和要求、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事项的汇报。
五、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北京德皓国际的审计工作的监督及评估,认为北京德皓国际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准则,
独立、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9a9ea7c9-33a2-49bb-b9f1-a0652c9f9d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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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6:11│*ST威领(002667):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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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经事后自查,发现因工作人员失误致内容有
误,现将有关更正内容公告如下:
更正前:
经审计,北京德皓国际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 日的合
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
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更正后:
经审计,北京德皓国际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威领股份 2025 年 12 月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除上述事项
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deb0d76d-fd6c-42be-9426-e2e709f474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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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9│威领股份(00266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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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制度,建立系统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董事: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成员,包括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章程》中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制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保持公司薪酬水平具有竞争力;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绩效机制挂钩。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
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五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水平;
(二)所在地区薪酬水平;
(三)通货膨胀水平;
(四)公司经营状况;
(五)组织架构调整、职位、职责的调整。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六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制定与考核的指导及管理机构,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七条 董事的薪酬方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会批准后实施。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经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八条 公司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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