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669 康达新材 更新日期:2025-06-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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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9:56 │康达新材(00266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第八期)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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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00:00 │康达新材(002669):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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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00:00 │康达新材(002669):公司章程(2025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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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00:00 │康达新材(002669):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2025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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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00:00 │康达新材(00266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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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00:00 │康达新材(002669):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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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00:00 │康达新材(002669):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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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00:00 │康达新材(002669):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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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00:00 │康达新材(002669):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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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00:00 │康达新材(00266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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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9:56│康达新材(00266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第八期)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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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八期)的议案》,并于2025年1月18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八
期)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不低于10,000万元
人民币
(含)、不高于20,000万元人民币(含)的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0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及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回购股份数量为10,671,200股,占公司目
前总股本的3.5172%,最高成交价为10.5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17元/股,成交金额为100,736,810元(不含交易费用)。
根据公司回购方案,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5年3月4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回购股份数量为284,000股,占公司目前
总股本的0.0936%,最高成交价为9.8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57元/股,成交金额为2,760,13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2025年3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4)。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间,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6日、3
月5日、4月3日、4月8日、4月15日、5月7日、5月9日刊登了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2025-033、2025-036、2025-037、20
25-038、2025-056、2025-057)。
3、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实际回购时间为2025年3月4日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通过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回购股份数量为10,671,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5172%,最高成交价为10.
54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8.17元 /股,成交金额为100,736,81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
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
二、 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以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符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八期)的议案》及《回购报告书(第八期)》的相关规定,实际实施情况与已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
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 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
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的情况
经查询,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披露回购完成公告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
持计划一致。
五、 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为10,671,200
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公
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回购股份将全部依
法予以注销。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依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充分
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 预计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最终回购股份数量为10,671,200股,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账户内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
划,目前相关方案尚未制定与实施,公司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按照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本结构计算,则现有回购股份可能带来的变
动情况如下:
1、假设现有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并且全部锁定,预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份 1,501,650 0.49% 10,671,200 12,172,850 4.01%
二、无限售流通股份 301,898,350 99.51% -10,671,200 291,227,150 95.99%
三、总股本 303,400,000 100.00% 0 303,400,000 100.00%
2、假设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因各种不可抗力未能成功实施而相应注销全部回购股份,则公司总股本将减少10,671,200
股,预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份 1,501,650 0.49% 0 1,501,650 0.51%
二、无限售流通股份 301,898,350 99.51% -10,671,200 291,227,150 99.49%
三、总股本 303,400,000 100.00% -10,671,200 292,728,800 100.00%
七、 本次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的相关规定。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5年3月4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37,388,405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
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9,347,101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4/d190ca01-445d-4af2-977e-61d78589f4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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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00:00│康达新材(002669):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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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决议于2025年6月10日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5年5月2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唐山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书面形式提交的《关于增加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议案的提案》,提议公司董事会在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中增加《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6项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5年5月30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唐山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8.81%的股份,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具备《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的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上述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了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及其他会议事项均不变,现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10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本公司同时提供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供股东进行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10日9:15-15:00期间的
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
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
效投票为准。
6、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五星路707弄御河企业公馆A区3号楼公司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4日
8、出席本次会议对象
(1)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有权出席本次会
议;
(2)有权出席和表决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请见附
件2);
(3)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2.00 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关联担保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8.00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
2、上述议案1-2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8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2025年5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3、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4、议案1-2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对议案1-2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不可以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5、议案3-5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6月9日9:00—16: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和
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
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
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5年6月9日16:00前送达或传
真至登记地点为准)。
3、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五星路707弄御河企业公馆A区3号楼
邮编:201204
联系电话:021-50779159
指定传真:021-50770183
联系人:沈一涛、刘洁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
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准时参会;
3、会议咨询:上海市浦东新区五星路707弄御河企业公馆A区3号楼;
联系电话:021-50779159;
联系人:沈一涛、刘洁。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30/4ed0d452-1f03-4207-9565-e62f7e0650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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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00:00│康达新材(002669):公司章程(202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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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达新材(002669):公司章程(2025年5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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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00:00│康达新材(002669):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202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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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公司董事会结构,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康达新材料(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董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下简称“专门会议”)是指由全体独立董事参加的,专门审议本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
、自律性规定以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有关事项的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
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
合法权益。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四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专门会议审议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的,应当经专门会议审议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独立董事行使第一款所列职权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的,公司应当披露具体情况和理由。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根据需要研究讨论公司其他事项。
第三章 议事规则
第七条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自律性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公司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八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
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第九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召集人在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因特殊原因需要紧急召开会议的,可以不受前述
通知期限限制,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十条 会议通知可以专人送达、传真、特快专递、微信或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应至少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召
开方式、会议需要讨论的议题、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会议通知的发出日期。如时间紧急,可以电话通知,在此情况下,会议通知
至少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召开方式、会议需要讨论的议题,以及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会议的说明,并在事后补送书面通知。
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专门会议,并对审议事项表达明确的意见。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
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应列明被委托人的姓名、委托事项、意见、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
签名。
第十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采用现场会议的形式,也可采用非现场会议的通讯表决方式。除《公司章程》或本规则另有规定
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在保障独立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通讯表决方式做出决议,并由参会独立董事签字。
第十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如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则独立董事在会议决议上签字者即视为出
席了相关会议并同意会议决议内容。
第十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但非独立董事人员对会议议案没有表决权。
第十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按规定制作会议记录,独立董事的意见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载明。独立董事应当对会议记录签字
确认。
第十六条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十七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规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
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第十
九条 本规则所称“以上”含本数,“过”不含本数。
第二十条 本议事规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本规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30/dea02463-0f3a-41c5-b0f0-9002783241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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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00:00│康达新材(00266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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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达新材(00266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5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30/e38f6aec-7323-47b0-9644-10eecfa56a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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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00:00│康达新材(002669):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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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达新材(002669):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5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30/74fe1467-f4bb-4ff3-b466-3d46a0ff11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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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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