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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669(康达新材)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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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669 康达新材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2-01 18:12 │康达新材(002669):关于延长第三期和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公告 │ ├─────────┼──────────────────────────────────────────────┤ │2025-12-01 18:11 │康达新材(002669):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2-01 18:09 │康达新材(002669):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12-01 18:09 │康达新材(002669):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11-14 19:22 │康达新材(00266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 │2025-11-14 19:22 │康达新材(002669):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 ├─────────┼──────────────────────────────────────────────┤ │2025-11-14 19:21 │康达新材(002669):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1-14 19:20 │康达新材(002669):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 │2025-11-14 19:20 │康达新材(002669):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 │2025-11-14 19:20 │康达新材(002669):关于调整202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 ─────────┬──────────────────────────────────────────────── 2025-12-01 18:12│康达新材(002669):关于延长第三期和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公告 ─────────┴────────────────────────────────────────────────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 长第三期和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 下简称“《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和《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第四期员工持股 计划》”)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第三期和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分别延长12个月,即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至20 27年1月5日,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至2027年2月27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一)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以及2021年12月17日召开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分别于20 21年12月1日和2021年12月18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2年1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 持有的公司股票3,899,100股已于2022年1月6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 工持股计划”专户,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5442%。 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名下之日起算,即2022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5日。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第二期和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存续期延长至2026年1月5日。具体内容详见于2024年10月30日披露的相关公 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锁定期已全部届满,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达成条件解锁 的股票3,418,550股,未能解锁股票480,550股,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累计减持718,500股,剩余股数3,180,600股,剩余持有的股 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483%。未出现员工持股计划累计持有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0%及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 份额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情形。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公司股票未出现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 等情形;未出现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 (二)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28日、2023年1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分别于2022年 12月29日和2023年1月14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3月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 持有的公司股票4,691,400股已于2023年2月28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 工持股计划”专户,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5361%。 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 名下之日起算,即2023年2月28日至2026年2月27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已全部解锁,累计减持51,500股,剩余股数4,639,900股,剩余持有的股份 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5293%。未出现员工持股计划累计持有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0%及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 额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情形。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公司股票未出现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 情形;未出现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 二、员工持股计划展期情况 根据《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和《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规定:“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未全部出售股票的,则在存续 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过半数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可以展期”。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第三期和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尚未全部出售。考虑当前证券市场情况,基于对公司未来持 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2025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延长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存续期延长至2027年1月5日 ;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2025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 案》,同意将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存续期延长至2027年2月27日。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本次仅对第三期和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进行展期。除此之外,第三期和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内容均不变更。 本次展期后的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公司将严格遵守证监会、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市场情况择机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 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出售所持有的股份。 公司将根据第三期和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2/3c5edb72-d625-46b5-8e1e-0f5720edab38.PDF ─────────┬──────────────────────────────────────────────── 2025-12-01 18:11│康达新材(002669):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26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向 公司董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12月1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13人,实际出席董事13人, 全体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的董事13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建祥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 、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第三期和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和《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 持股计划》等有关规定,经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2025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2025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与董事会审 议通过,同意将公司第三期和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分别延长12个月,即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至2027年1月5日, 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至2027年2月27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延长第三期和 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王建祥、姚其胜、刘丙江、宋兆庆、程树新、陈宇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2/51f2c5a9-b2e1-43da-a328-853115ee2cb4.PDF ─────────┬──────────────────────────────────────────────── 2025-12-01 18:09│康达新材(002669):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植德沪(会)字[2025]0053 号 致: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 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对贵公司本次会议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所发表的结论性 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 2025年 11月 15 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发布了《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会通知的公告》(以下简称“会议通知”),该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召开日期和时间、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地点、股权登 记日、出席本次会议对象、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方法、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事项,并说明了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贵公司全体股东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贵公司股东。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5年 12月 1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五星路 707弄御河企业公馆 A区 3号楼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贵公 司董事长王建祥主持。 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年 12月 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2月 1日 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12月 1日上午 9: 15-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查验,贵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召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 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提供的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反馈的网络投票统计 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 合计 296人,代表股份 6,170,032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219%。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了贵公司已公告 的会议通知中所列明的唯一议案《关于调整 202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总表决情况:同意 5,43 4,13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88.0730%;反对 703,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 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1.3986%;弃权 32,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 .5284%。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 4,524,53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86.0107%;反对 703, 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3.3696%;弃权 32,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6197%。 该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本所律师、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决结 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结果。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2/392393a8-4e8e-4479-b05b-638f19954dc9.PDF ─────────┬──────────────────────────────────────────────── 2025-12-01 18:09│康达新材(002669):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七期)的议案》,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公司已 于2023年12月19日,完成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宜,并将部分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和注销。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八期)的议案》,决定使用自有 资金及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公司已于2025年5月31日,完成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宜,回 购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303,400,000股,其中公司存放于回购专户中的已回购的股份 数量为12,621,627股,该等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90,778,373股。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于2025年11月15日刊登了《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1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 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五星路707弄御河企业公馆A区3号楼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王建祥。 7、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大会的公司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共计 296 人,代表股份6,170,0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2.1219% 。 (1)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共计 4人,代表股份 2,506,6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8620%。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292 人,代表股份 3,663,3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1.2599%。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见证律师通过现场的方式参加会议并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434,1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730%;反对 70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986%;弃权 3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8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524,5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0107%;反对 703,3 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696%;弃权 3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6197%。 关联股东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周峰、韩明强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2/b5b0558f-1b9a-4a3b-96eb-d1ad04302c3b.PDF ─────────┬──────────────────────────────────────────────── 2025-11-14 19:22│康达新材(00266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康达新材(00266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5/efdb8b18-1d7d-466a-b3a1-6f2abf248f6b.PDF ─────────┬──────────────────────────────────────────────── 2025-11-14 19:22│康达新材(002669):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 康达新材(002669):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5/0057e136-2ede-4bd8-99bc-ace1af083817.PDF ─────────┬──────────────────────────────────────────────── 2025-11-14 19:21│康达新材(002669):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10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向 公司董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11月14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13人,实际出席董事13人 ,全体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的董事13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建祥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 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调整2025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0)。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王建祥、刘丙江、宋兆庆、程树新、陈宇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向泰国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向泰国控 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2)。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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