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671 龙泉股份 更新日期:2025-08-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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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3 17:05 │龙泉股份(002671):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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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 16:58 │龙泉股份(002671):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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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2 16:50 │龙泉股份(002671):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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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17:27 │龙泉股份(002671):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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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6:30 │龙泉股份(002671):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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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7:52 │龙泉股份(002671):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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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7:51 │龙泉股份(002671):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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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7:50 │龙泉股份(002671):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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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7:50 │龙泉股份(002671):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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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7:50 │龙泉股份(002671):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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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3 17:05│龙泉股份(002671):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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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事项概述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无锡市新峰管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峰管业”)因业务开展
需要,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近日,公司收到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Ec144192
507080016428】,约定公司为新峰管业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3,000.00 万元。
(二)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担保期限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
议之日止。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关于 202
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和《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根据上述会议决议,2025 年度,公司为资产负债率在 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 17,500.00 万元担保额度;为资
产负债率在 70%以下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 25,000.00 万元担保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担保额度范围内签署与对外提
供担保事项相关的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
根据担保预计情况及相关授权,本次公司为新峰管业提供担保的事项,属于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
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事项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担保 授权担保对 本次被担 被担保方最 截至目前经 本次使用担 本次使用担 剩余可用
方 象 保方 近一期资产 审批可用担 保额度 保额度占公 担保额度
负债率 保总额度 司最近一期
净资产比例
公司 资产负债率 无锡市新 25.97% 25,000.00 3,000.00 1.83% 4,000.00
在 70%以下 峰管业有
的全资子公 限公司
司、控股子
公司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无锡市新峰管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1136192777A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振胡北路 95 号
法定代表人:姚静波
注册资本:151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8 年 7 月 18 日
经营范围:高中低压管道配件、XF 双向空气马达阀门执行器的制造,冷作、金属切削加工,管件、管材、阀门的销售;自营和
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阀门和旋塞销售;阀门和旋塞研发;核电设备成套及工程技术研发;特
种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关系:新峰管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3、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新峰管业总资产 52,691.91 万元,净资产 36,190.57万元,资产负债率 31.32%;2024 年度实现
营业收入 15,507.99 万元,利润总额-36.76 万元,净利润 101.54 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新峰管业总资产 48,545.38 万元,净资产 35,937.94万元,资产负债率 25.97%;2025 年 1-3 月
累计实现营业收入 2,174.74 万元,利润总额-226.43 万元,净利润-251.41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新峰管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甲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保证人(乙方):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无锡市新峰管业有限公司
1、被担保主债权及债权确定期间
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25年 7月 8日起至 2026年 7月 6日止(下称“债权确定期间”),甲方依据主合同为债务人
办理具体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贷款承诺、承兑、贴现、商业承兑汇票保贴、证券回购、贸易融资、保理(含反向保理及无
追索权保理)、信用证、保函、透支、拆借、担保等表内外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本金。甲方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为债务人办理的包括但
不限于保函、汇票承兑、汇票保贴、汇票贴现、信用证、衍生品等授信业务,甲方于债权确定期间之后实际发生垫款的,亦属于本合
同项下被担保主债权。
2、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本合同项下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在债权确定期间届满之日或发生法律规定的其他债权确定情形时,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所对应
的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下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以及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付的其他款项等,
均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3、保证方式
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担保范围
乙方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范围为被担保主债权及其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下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债务人
应付的其他款项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5、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每次使用授信额度而发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违约及影响甲方债权安全事件的处理
发生合同约定的违约事件或影响甲方债权安全的事件之一的,甲方有权行使下述一项或几项权利:
(1)要求乙方或债务人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要求乙方立即按所有未偿还融资本息的 100%缴纳/补足保证金;
(3)要求乙方另行提供为甲方所认可的担保;
(4)宣布主合同项下债权提前到期并收回主合同项下债权或解除主合同,要求乙方立即履行保证责任;
(5)扣收乙方在甲方或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各级机构开立账户(包括但不限于保证金账户、活期账户、定期账户、国债账户
等)中的资金用于受偿债权,乙方自行承担因扣款而产生的利息、手续费、汇兑等损失,扣收款项与授信业务约定币种不一致的,按
扣收日甲方系统挂牌汇率折算还款金额;
(6)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任何损失和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7)就乙方财产提前采取保全措施;
(8)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本合同约定可以行使的其他权利。
7、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 30,000.00 万元(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18.01%。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4/ccfe6854-a821-4772-bb7a-6dba50606f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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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 16:58│龙泉股份(002671):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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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目 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6月 30日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盈利:3,500 万元至 4,700 万元 盈利:1,652.79 万元
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111.76%至 184.3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盈利:3,300 万元至 4,500 万元 盈利:1,390.65 万元
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137.30%至 223.59%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627 元/股至 0.0841 元/股 盈利:0.029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业绩变动主要原因如下:
1、本报告期,PCCP 大项目订单交付执行情况较好,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且公司持续开展“严精细活、提质增效”行动,
相关费用率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2、本报告期,南通市电站阀门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对公司业绩产生了一定积极影响。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5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
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1/e098bb1d-5e56-475a-8e64-8b4c588c5a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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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2 16:50│龙泉股份(002671):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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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事项概述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江苏龙泉管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龙泉”)因业务开
展需要,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2025 年 7 月 2 日,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常州分行
”)出具了《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编号:BZ063325001014),公司就江苏龙泉向江苏银行常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最高
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债权额为:最高债权本金人民币伍仟伍佰万元整以及前述本金对应利息、费用等全部债权之和。
(二)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担保期限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
议之日止。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关于 202
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和《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根据上述会议决议,2025 年度,公司为资产负债率在 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 17,500.00 万元担保额度;为资
产负债率在 70%以下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 25,000.00 万元担保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担保额度范围内签署与对外提
供担保事项相关的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
根据担保预计情况及相关授权,本次公司为江苏龙泉提供担保的事项,属于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
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事项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担保 授权担保对 本次被担 被担保方最 截至目前经 本次使用担 本次使用担 剩余可用
方 象 保方 近一期资产 审批可用担 保额度 保额度占公 担保额度
负债率 保总额度 司最近一期
净资产比例
公司 资产负债率 江苏龙泉 79.89% 17,500.00 5,500.00 3.35% 8,500.00
在 70%以上 管道科技
的全资子公 有限公司
司、控股子
公司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龙泉管道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17455717488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常州市新北区沿江东路 533 号
法定代表人:徐伟
注册资本:9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 年 12 月 23 日
经营范围:预制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的研发,制造,销售和安装;金属制品加工、制造和销售;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预应
力混凝土输水管、钢筋混凝土排水管的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
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
目:特种设备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喷涂加工;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市政设施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
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
工产品);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
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关系:江苏龙泉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3、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江苏龙泉总资产 31,454.35 万元,净资产 8,068.42万元,资产负债率 74.35%;2024 年度实现营
业收入 29,524.45 万元,利润总额-1,165.51 万元,净利润-1,118.40 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江苏龙泉总资产 41,128.95 万元,净资产 8,270.78万元,资产负债率 79.89%;2025 年 1-3 月累
计实现营业收入 4,876.61 万元,利润总额-177.07 万元,净利润-180.34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江苏龙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债务人:江苏龙泉管道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1、主合同
本保证书之主合同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与债务人之间自 2025年 6 月 10 日起至 2026 年 6 月 9 日止办理贷款、
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商业承兑汇票贴现、贸易融资、银行保函及其他授信业务所对应的单项授信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
2、主债权及确定期间
本保证人无条件地且不可撤销地向江苏银行常州分行保证,为江苏银行常州分行依据主合同而形成的下述主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江苏银行常州分行在本保证书第一条约定的期限内为债务人办理授信业务所发生的全部债权。
本条第一款确定的期限为本合同项下主债权确定期间。
3、担保最高债权额
本保证人在本保证书项下的担保最高债权额为:最高债权本金(币种)人民币(大写)伍仟伍佰万元整以及前述本金对应利息、
费用等全部债权之和。
4、保证范围
本保证人在本保证书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江苏银行常州分行与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
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江苏银行常州分行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
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
鉴定费等)。
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债权额的部分,本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5、保证期间
本保证书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
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每期债务保证期间均为自本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6、保证人的特别声明和保证
本保证人确认,不论债务人或其他第三方是否为主债权提供保证、抵押、质押、非典型担保等其他担保(以下简称“其他担保”
),不论上述其他担保何时成立、是否有效、江苏银行常州分行是否向其他担保人提出权利主张,也不论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担主合
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债务,江苏银行常州分行均有权直接要求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本保证人确认,无论江苏银行常州分行过去、现在或将来是否已经、将要或可能放弃(包括但不限于放弃抵押权或其他担保权利
、放弃抵押权或其他担保权利的顺位)、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变更抵押权或其他担保权利的顺位、担保金额或范围)、减免债务人或
任何第三方过去、现在或将来已经、将要或可能提供的其他担保,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均不因此而减少或免除,本保证人承诺仍然按
照本保证书约定的保证范围承担保证责任,江苏银行常州分行有权在各项担保中自主选择实现担保的顺序。
7、争议解决
本保证书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可协商或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以下的方式解决争议:向本保证书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8、本保证书的生效和终止
本保证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本保证书自本保证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保证人为自然人的,本保证书自本保证人签名后生效。
本保证书于主合同项下全部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全部清偿之日终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 27,000.00 万元(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16.21%。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2/7d36a9a5-6beb-4ad6-b4d0-331f71c5a7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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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17:27│龙泉股份(002671):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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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股份(002671):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7/7c1097d7-8ba9-41b1-beef-08b7446287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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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6:30│龙泉股份(002671):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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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股份(002671):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6/08f2e5b7-bb65-4e3a-865d-87de3068b7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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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7:52│龙泉股份(002671):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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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股份(002671):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6/ef4ce0d7-875a-4812-9da4-85eb7d3034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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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7:51│龙泉股份(002671):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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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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