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672 东江环保 更新日期:2026-07-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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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 │东江环保(002672):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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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 │东江环保(00267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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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 │东江环保(002672):关于变更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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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7:46 │东江环保(002672):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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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7:45 │东江环保(002672):关于参与相关项目投标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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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7:44 │东江环保(00267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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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9:18 │东江环保(00267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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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8:42 │东江环保(002672):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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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8:40 │东江环保(002672):关于履行担保责任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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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6:31 │东江环保(002672):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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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东江环保(002672):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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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江环保”或“公司”)委托,指派律师
出席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东
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东江环保《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进行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东江环保本次股东会所涉事宜进行了审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
核查和验证。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东江环保本次股东会公告材料,随同其他会议文件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
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
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本次股东会由东江环保董事会根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召集,东江环保董事会于 2026年 5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
tp://www.cninfo.com.cn/)刊载了《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https
://www.hkex.com.hk/)刊载了《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公告了有关本次股
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会议审议议案、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登记事项、投票方式及程序等相关事项。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6月 29 日(星期一)15:00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 9号东江环保大楼 11
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如期召开。东江环保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时间:2
026年 6月 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29日(星期一)9:15 ~ 9:25、9:30
~ 11:30和 13:00 ~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月 29 日(星期一)9:15 ~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程序、审议事项均与会议通知中的有关内容一致。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东江环保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东江
环保《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一)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如下: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1.00《关于 2025年度报告、摘要及年度业绩公告的议案》
2.00《关于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00 《关于 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00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00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7.00 《关于选举胡瑞芳为第八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8.00 《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9.00 《关于 202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00 《关于续聘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经核查,本次股东会未出现修改原议案或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三、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投票人员的资格
经查验东江环保股东名册、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报到名册等资料,出席本次年度股东会的股
东及其股东代表共 114人,代表股份 474,701,44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2.9495%。其中出席的 A股股东及股东代表 113人,代表
股份 473,066,599股,占公司 A股股份总数的 52.265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9人,代表股份 82,315,28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4476%);出席本次会议的 H股股东及股东代表 1人,代表股份为 1,634,845股,占公司 H股股份总数的 0.8169%。出席本次会议
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5%以上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其股东代表(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
”)109人,代表股份 8,045,92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7280%。
经验证,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东江环保《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1.现场会议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就审议的提案,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了表决,表决时由股东代表和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股东会规
则》和东江环保《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计票和监票。
2.网络投票表决程序
东江环保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 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部分 A 股股东在有效时间
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了表决权。
(二)表决结果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的全部议案均经出席东江环保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审议,第 1.00至第 10.00项议案以非累积投票制
方式进行表决并获得通过。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00《关于 2025年度报告、摘要及年度业绩公告的议案》
同意 474,093,3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19%。
表决结果:通过。
2.00《关于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473,534,1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41%。
表决结果:通过。
3.00《关于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 474,072,1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74%。
表决结果:通过。
4.00 《关于 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 468,563,8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071%。
表决结果:通过。
5.00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473,621,8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26%。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966,3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5825%。
表决结果:通过。
6.00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 473,525,7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23%。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870,2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3881%。
表决结果:通过。
7.00 《关于选举胡瑞芳为第八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同意 472,408,9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71%。
表决结果:通过。
8.00 《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 468,465,6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864%。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10,1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4977%。
表决结果:通过。
9.00 《关于 202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 468,467,2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867%。
表决结果:通过。
10.00 《关于续聘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474,147,2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3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491,7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1119%。
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第 5.00、6.00、8.00、10.00项议案已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已经由东江环保本次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票的过半数通过。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东江环保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东江环
保《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东江环保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东江环保《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
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壹式叁份。
本法律意见书经本所盖章和本所律师签字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dc4d42b8-98be-4069-96b5-4906a61b3e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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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东江环保(00267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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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6月 29日召开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年度股东会”),
有关会议的决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6月 29日(星期一)15:00;(2)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6月 29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月 29 日(星期一)9:15 ~ 9:25、9:30 ~ 11:30 和
13:00 ~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29日(星期一)9:15 ~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
2、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 9号东江环保大楼 11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碧安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年度股东会的股东及其股东代表共 114 人,代表股份 474,701,444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42.9495%。其中出席的 A
股股东及股东代表 113人,代表股份 473,066,599 股,占本公司 A股股份总数的 52.265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9人,代表股份
82,315,287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7.4476%);出席本次会议的 H股股东及股东代表 1人,代表股份为 1,634,845 股,占本公
司 H股股份总数的 0.8169%。出席本次会议除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5%以上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及其股东代表(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109人,代表股份 8,045,925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0.7280%。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代表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年度股
东会进行了见证。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年度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王碧安先生主持,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 2025年度报告、摘要及年度业绩公告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具体表决情况详见投票结果(见附
表)。
2、《关于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具体表决情况详见投票结果(见附
表)。
3、《关于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具体表决情况详见投票结果(见附
表)。
4、《关于 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具体表决情况详见投票结果(见附
表)。
5、《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具体表决情况详见投票结果(见附
表)。
6、《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具体表决情况详见投票结果(见附
表)。
7、《关于选举胡瑞芳为第八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具体表决情况详见投票结果(见附
表)。
8、《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具体表决情况详见投票结果(见附
表)。
9、《关于 202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具体表决情况详见投票结果(见附
表)。
10、《关于续聘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具体表决情况详见投票结果(见附
表)。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经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本所律师认为,东江环保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东江环保《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b0f35970-464a-4a14-b7c7-b499d0fd89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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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东江环保(002672):关于变更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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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变更情况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
胡瑞芳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提案经 2026年 6月 29日召开的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胡瑞
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非执行董事),任期自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
月 28日及 2026年 6月 29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此次变更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备查文件
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d2d21dac-7560-4502-b386-6f456e80d3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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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7:46│东江环保(002672):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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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6 年 6 月 2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广东省深
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9 号东江环保大楼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6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
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要求,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
碧安先生召集并主持,本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参与相关项目投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刘晓轩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参与相关项目投标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edae8182-3f2d-4527-924b-f42b8f2c86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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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7:45│东江环保(002672):关于参与相关项目投标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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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上海欧冶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欧冶物流”)于2026年6月24日发布关于“2026-2027年度中南股份钢材产成品汽运直发配送
2项目”(下称“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鉴于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子公司广东大象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下
称“大象物流”)具有相关运输资质及能力,符合标的项目招标条件,拟在3,000万元额度范围内参与标的项目的投标,但能否成功
中标存在不确定性。
截止本公告日,欧冶物流系公司主要股东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宝武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欧冶物流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故大象物流参与标的项目投标构成关联交易。
2026年6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相关项目投标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关联董事刘晓轩回避表决。本事项亦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出具审核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欧冶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公司
注册地:上海市宝山区宝杨路2035号25幢
法定代表人:朱静
注册资本:62,28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船舶运输;水路普通货物运输;第二类增值电
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
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
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船舶管理业务;国际船舶代理;无船承运业务;数据处理服务;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装卸搬运;集装箱租赁服务;集装箱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信息咨询
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金属材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材料制造;广告设计
、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
股权结构:欧冶云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65.7916%股权,上海宝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持有30.9088%股权,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持有2.9945%股权,江苏华溢物流有限公司持有0.3051%股权。
历史沿革及主要业务:欧冶物流注册成立于2015年2月11日,旗下的欧冶物流网是欧冶物流亲历打造的面向大宗物资流通领域的
在线物流服务平台;平台业务范围包含大宗物资物流工程中的仓储服务、运输服务、加工服务、物流交易、融资监管等。
财务数据:2025年总资产140,500万元,总负债100,200万元,净资产40,300万元,营业收入288,800万元,净利润1,000万元。
关联关系:欧冶物流系公司主要股东宝武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欧冶物流为公司的关
联法人,故大象物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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