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674 兴业科技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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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42 │兴业科技(002674):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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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6 │兴业科技(002674):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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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4 │兴业科技(002674):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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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4 │兴业科技(002674):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戴仲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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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4 │兴业科技(00267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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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4 │兴业科技(002674):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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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4 │兴业科技(002674):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守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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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4 │兴业科技(002674):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苏超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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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2 │兴业科技(002674):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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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2 │兴业科技(00267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监督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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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42│兴业科技(002674):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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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5年
年度报告》。为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 2025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定于 2026年 5月 8日(星期五)下午 15:00—17:00举行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具体事宜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安排
1、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8日(星期五)下午 15:00—17:00
2、参与方式:投资者可登录“互动易”平台(https://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公司 2025年度网上业
绩说明会。
3、会议参加人员:董事、总裁孙辉永先生,独立董事戴仲川先生,副总裁、财务总监李光清先生,董事会秘书张亮先生。
二、投资者问题征集
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现就公司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
投资者可提前登录“互动易”平台(https://irm.cninfo.com.cn) “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本次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届
时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复。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c4fc24d-cc8f-4883-883b-f84bd81e85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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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6│兴业科技(002674):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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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
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 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授权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股票”)的条件,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
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本次发行融资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且不
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
,发行对象不超过 35名(含35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
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
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和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
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
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
下:
派发现金股利: P1=P0-D
资本公积送股或转增股本: P1=P0/(1+N)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 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金额,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的数量,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股东会授权后,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报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安排。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
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
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于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
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九)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十)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
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以及决定发行时机
等;
3、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
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在本次发行股份完成后,根据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并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等;
8、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
市等相关事宜;
9、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
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政策发生变化时,可以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或终止实施,或者按照新的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1、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2、办理与本次发行股份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审议程序
2026年 4月 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
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议案尚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
四、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尚需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董事会将
根据公司实际融资需求及市场情况,决定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和实行时间,且须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c34044d-d361-465a-bac2-f3878d7a9f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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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4│兴业科技(002674):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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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9日(星期二)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9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9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
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6年 5月 14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福建省晋江市安海第二工业区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如下: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3.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 2026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7.00 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0.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11.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制度》的议案
2、特别提示和说明
(1)以上议案均已于 2026年 4月 25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26年 4月 28日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议案 8、议案 1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3)议案 4、议案 5、议案 6、议案 7、议案 8、议案 9、议案 10、议案 11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表决结果情况
进行披露。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事项
1、会议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
书、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
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2、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5日(9:00—12:00、14:00—1
7:00)。
3、登记地点:福建省晋江市安海第二工业区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4、公司地址:福建省晋江市安海第二工业区
邮编:362261
联系人:张亮、苏雅蓉
联系电话:0595-68580886
传真:0595-68580885
电子邮箱:taylorz@xingyeleather.com
5、本次会议时间为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e006eb8-966f-4a79-ab39-4baafc1b7f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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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4│兴业科技(002674):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戴仲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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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科技(002674):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戴仲川。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4c18606-876b-44f6-a335-2a2f977649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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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4│兴业科技(00267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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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
激励和约束机制,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原则如下:
(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二)与权、责、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与年度经营业绩相匹配的原则;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讨论其报酬确定依据和
构成时,该董事应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第五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第六条 公司相关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考核与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
第七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如下:
(一)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具体金额由股东会决定,除此之外,不在公司领取其他报酬。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
会的差旅费用以及依据《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除董事长外,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相应的薪酬,不以董事的名义再另行领取董事薪
酬。
(三)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
薪酬与绩效薪酬总和的 50%。
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等确定。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情况以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相挂钩。
第四章 薪酬发放及止付追索
第八条 公司股东会决定的董事津贴与薪酬,以及董事会确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均为税前金额,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
税。
第九条 独立董事津贴、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度发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
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和履行考核情况发放薪酬。
第十一条 公司因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虚假记载等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
予以重新考核并追索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诚、勤勉尽责义务等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等违规行为负责过错责任的,
应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并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调查评估,并提出追索建议,报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ff91ff9-24fc-40c9-9c71-7fdbe1af8e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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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4│兴业科技(002674):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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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
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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