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677 浙江美大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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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浙江美大(002677):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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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4 │浙江美大(002677):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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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4 │浙江美大(002677):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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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4 │浙江美大(00267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龚刚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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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4 │浙江美大(00267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加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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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4 │浙江美大(00267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美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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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2 │浙江美大(002677):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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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1 │浙江美大(00267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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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1 │浙江美大(002677):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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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1 │浙江美大(00267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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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浙江美大(002677):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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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美大(002677):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f8136979-46cf-4027-aa49-19dd747d37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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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4│浙江美大(002677):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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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决定于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和《
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8日(星期一)14:00;(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5月 18日(星期一),其中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8 日 9:15—9:25, 9:30—11:30 和13:00—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5月 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1)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
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
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8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
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海宁市袁花镇谈桥 81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 案 名 称 备 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3.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4.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 √
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的议案》
2、披露情况
(1)上述 1.00、2.00、3.00、4.00议案已经公司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5.00、6.00议
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2)根
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
定,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
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三、提案编码
1、公司已对提案进行编码,详见前表;
2、本次股东会已经针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 100;
3、除总议案以外,本次股东会的提案编码按提案 1.00、2.00 的格式顺序且不重复地排列;
4、本次股东会无互斥提案,不含需逐项表决的议案,不含需分类表决的提案。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上午 9:30-11:00,下午 14:00-16:00)。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
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
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见附件三)。传真或信函在 2026 年 5 月 11日下午 16: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
室,并拨打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电话进行确认。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浙江省海宁市袁花镇谈桥8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 红 周 欢
联系电话:86-573-87813679,86-573-87812298
联系传真:86-573-87816199
邮箱地址:meida@meida.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海宁市袁花镇谈桥81号(海宁东西大道60km处)
邮政编码:314416
5、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
入场。
7、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
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规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
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8b0a0538-b8e8-4d20-b0d2-fa9c66a0ed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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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4│浙江美大(002677):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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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
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对象
(一)董事: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成员,包括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公司章程》中约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兼顾公司行业地位、市场薪酬水平,保持公司薪酬水平具有竞
争力;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绩效机制挂钩。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制定与考核的指导及管理机构,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五条 董事的薪酬方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会批准后实施。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经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六条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及标准
第七条 董事薪酬
(一)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照本制度第八条执行。未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
的具体职务、岗位按照公司薪酬制度领取薪酬。
(二)独立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每年度给予独立董事一定的津贴,具体标准以公司股
东会决议为准。
第八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
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一)基本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所任职位的管理范围、目标责任、重要性水平及市场薪酬行情等因素综合确定。
(二)绩效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及分管工作目标等完成情况综合考核后确定。
(三)中长期激励:对于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等与公司中长期经营业绩挂钩的激励方式。
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上
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第九条 公司对属于国内外顶尖
稀缺技术人才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实行特殊的薪酬决定机制,不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
第十条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公司可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或对公司发展可能产生重大贡献的事项,设置特殊贡献奖
励方案,作为对相关任职的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与管理
第十一条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考核周期发放,一定比
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扣除下列事项后,剩余部
分发放给个人。
(一)应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和津贴并予以发放。
第五章 薪酬止付追索及补偿
第十四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
励收入的追索扣回程序。第十七条 公司提前解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补偿内容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合法权益,
不得进行利益输送。
第六章 薪酬调整
第十八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可根据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通胀水平、公司盈利状况、个人业绩表现、组织结构调
整、岗位变动为依据进行调整。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8aa7fca9-a2da-4638-a328-7ffd0479f2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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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4│浙江美大(00267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龚刚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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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美大(00267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龚刚敏)。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e9fcf3e9-9005-4b92-96d3-54bbdd19c8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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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4│浙江美大(00267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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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美大(00267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加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db1d1d4a-2b2e-483c-9584-482f586e66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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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4│浙江美大(00267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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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美大(00267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美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4dcb7cb9-55c9-4284-835a-13b8750abe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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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2│浙江美大(002677):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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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542,324.00 元,母公司实现
净利润 11,605,253.00 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截至 2025 年12 月 31 日,公司合
并报表的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493,499,004.61 元,母公司的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467,688,315.66 元。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6)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在综合考虑本公司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
、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 2025年年度末总股本 646,051,6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6元(含税),共计派发10,336,826.35元人民币。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以 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当天的总股本
为基数,分红总额不变仍为10,336,826.35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 483,162,178.26 元结转至下一年度。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 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0,336,826.35 193,815,494.10 484,538,735.25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11,542,324.00 110,448,098.43 464,289,209.04
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493,499,004.61
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467,688,315.66
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 是
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688,691,055.70
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 0
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 195,426,543.82
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688,691,055.70
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否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
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加购注销总额为 688,691,055.70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比例超过 30
%,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九)条规定的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和要求,充分考虑了
公司2025年度的盈利状况、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增强股东信心,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增强股东的信心,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
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此次权益分派相关的具体事
项。
2、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
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认为:公
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
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提升投资者信心,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
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
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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