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677 浙江美大 更新日期:2025-06-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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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18:21 │浙江美大(002677):关于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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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18:21 │浙江美大(00267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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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20:31 │浙江美大(002677):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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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20:30 │浙江美大(002677):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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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 │浙江美大(002677):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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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9:14 │浙江美大(002677):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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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9:14 │浙江美大(002677):202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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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 03:24 │浙江美大(002677):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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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 03:24 │浙江美大(002677):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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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 03:24 │浙江美大(002677):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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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18:21│浙江美大(002677):关于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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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王培飞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王培飞持有公司股份 32,302,5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王培飞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至 5%以下暨权益变
动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王培飞先生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公司股份为 35,860,0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5506%;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公司股份为 32,302,52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现将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5年 6月 23 日至 6月 24日期间,股东王培飞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3,557,5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5507%,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占总股本
名称 (元/股) (股) 比例(%)
王培飞 集中竞价 2025年 6月 23日 6.7740 3,557,200 0.5506
2025年 6月 24日 6.8300 300 0.0001
合 计 3,557,500 0.5507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股 本次减持后持股
名称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 总 股 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王培飞 合计持股 35,860,026 5.5506 32,302,526 4.9999
其中:无限售条 35,860,026 5.5506 32,302,526 4.9999
件股份
有限售股份 0 0 0 0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东权益变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
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股东王培飞先生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并按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 备查文件
1、 王培飞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告知函》;
2、 王培飞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报告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4/4cca298e-a45c-43d7-9246-28592a015b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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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18:21│浙江美大(00267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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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名称: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浙江美大
股票代码:002677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培飞
通讯地址:浙江省海宁市袁花镇谈桥 81 号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减持公司股份)
签署日期:2025 年 6 月 24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下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下
称“准则 15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
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
少其在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
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浙江美大 指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股票代码:002677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王培飞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 指 人民币元
注:本报告中部分数据可能会因四舍五入的原因而与相关单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姓名:王培飞
2、性别:男
3、国籍:中国
4、身份证号码:3304191964********
5、住所:浙江省海宁市袁花镇谈桥村********
6、通讯地址:浙江省海宁市袁花镇谈桥 81 号
7、通讯方式:0573-87812298
8、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5%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 5%以上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要而减持上市公司的股份。
二、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的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以决定未来 12 个月内是否增持或减持浙江美大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的股票,如实施将按照相关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王培飞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5,860,0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5506%。本次权益变
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王培飞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2,302,5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股数 占公司
(股) 总股本
比例
王培飞 集中竞价 2025年 6 月 23日 3,557,200 0.5506%
2025年 6 月 24日 300 0.0001%
合计 3,557,500 0.5507%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王培飞 合计持股 35,860,026 5.5506 32,302,526 4.9999
其中:无限 35,860,026 5.5506 32,302,526 4.9999
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股 0 0 0 0
份
注:(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646,051,647股;
(2)以上限售不包括高管锁定。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目前没有处于质押、冻结状态的股票。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权益变动方式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 其他应披露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
者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投资者也可以登录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阅本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王培飞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王培飞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4/72c032e8-230c-4700-8f40-f7df11bf2f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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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20:31│浙江美大(002677):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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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 2025年 6月 8日以
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年 6 月 13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会议由董
事长王培飞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逐项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近年来,随着智能驾驶系统在乘用车及商用车渗透率的持续提升,智能驾驶行业已进入快速发展期。魔视智能科技(上海)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魔视智能”)作为一家专注于智能驾驶技术研发与量产应用的科技企业,其产品已在多家乘用车及商用车客户中成
功落地。
公司看好智能驾驶行业的发展前景,并认可魔视智能的研发实力与前期技术积累,拟以人民币 100,833,551.50 元认购魔视智能
新增注册资本 100,283 美元,同时以人民币 9,166,448.50 元受让 Motovis Limited 持有的魔视智能注册资本22,791 美元,合计
投资金额 110,000,000.00 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取得魔视智能 123,074美元注册资本,占本次交易后魔视智能 4.8657%的股
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
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0eae843c-6d18-4e4d-ab58-85bcdbda96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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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20:30│浙江美大(002677):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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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美大(002677):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1d917324-320c-4afe-8470-51e5e9e639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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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浙江美大(002677):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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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25年5月16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4年度末总股本646,051,6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
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共计派发人民币193,815,494.10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在分配预
案公告后至实施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3、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4、本次分派的实施时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2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46,051,6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元;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
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
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元;持
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7日(星期二),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8日(星期三)。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5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5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862 夏志生
2 01*****490 夏 鼎
01*****989
3 01*****515 夏 兰
4 01*****298 王培飞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5月19日至登记日:2025年5月2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海宁市袁花镇谈桥8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徐 红
咨询电话: 0573- 87813679 87812298
传真电话: 0573-87816199
七、备查文件
1、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d50b04d3-3e6c-42f2-91ea-b3329aa751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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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9:14│浙江美大(002677):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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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16 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16 日(星期五),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6日 9:15-1
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海宁市袁花镇谈桥 81 号(海宁市东西大道 60Km 处)。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培飞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74 人,代表股份 406,969,5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9933%;其中,现
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6人,代表股份 398,652,2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7059%;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 168 人,代表股份 8,317,3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74%。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68 人,代表股份 8,317,3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74%。其中,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
股东 168 人,代表股份 8,317,3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74%。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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