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679 福建金森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4 18:58 │福建金森(002679):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 │
├─────────┼──────────────────────────────────────────────┤
│2026-07-10 19:32 │福建金森(002679):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7-03 19:37 │福建金森(002679):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
├─────────┼──────────────────────────────────────────────┤
│2026-07-03 19:37 │福建金森(002679):关于拟聘任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
│2026-07-03 19:36 │福建金森(002679):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
│2026-07-03 19:34 │福建金森(002679):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
├─────────┼──────────────────────────────────────────────┤
│2026-05-21 18:29 │福建金森(00267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21 18:29 │福建金森(00267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
│2026-05-21 18:29 │福建金森(00267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
│2026-04-28 19:55 │福建金森(002679):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
─────────┬────────────────────────────────────────────────
2026-07-14 18:58│福建金森(002679):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6月 30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1,800万元–-1,000万元 亏损:-1,941.10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7.27%-48.49%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1,850万元–-1,050万元 亏损:-1,947.50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5.01%-46.08%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08元/股–-0.04元/股 亏损:-0.08元/股
注:本表格中的“元”均指人民币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根据各季度的天气状况、预测施工方用工情况及年度生产目标制定生产计划的销售节奏与行业一致,历年来公司上半年度业
绩相对较低,属于行业正常经营表现;公司报告期内收到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增加。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数据为准。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edf58bc5-68c8-49f0-87bf-9e8ab52ce7d6.PDF
─────────┬────────────────────────────────────────────────
2026-07-10 19:32│福建金森(002679):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月 21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 5月21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 2025 年 12 月 3
1 日公司总股本 235,756,000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9 元(含税),向新老股东派现人民币 6,836,924.00 元,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经上述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若发
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股东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26 年 5月 22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35,756,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9000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61000 元;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
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80
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9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7月 1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7月 1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7月 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7月 1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41 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
2 08*****931 将乐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3 08*****554 将乐县林业科技推广中心
4 08*****599 将乐县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7 月 8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7月 1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福建省将乐县金森大厦 15 层证券事务部
2.咨询联系人:廖洋
3.咨询电话:0598-2261199
4.传真电话:0598-2261199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f8a2ff8d-ded8-4219-be84-df8f491876df.PDF
─────────┬────────────────────────────────────────────────
2026-07-03 19:37│福建金森(002679):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月 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晓光先生(简历详见
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补选完成后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聘任财务总监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查财务总监候选人任职资格,公司董事
会同意聘任张葡英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00345f32-9792-4ec2-b697-025e5eae07a8.PDF
─────────┬────────────────────────────────────────────────
2026-07-03 19:37│福建金森(002679):关于拟聘任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的 2025 年度审计机构,顺利完成公司 2025 年年度
报告的审计工作。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报审计事务所的总体评价和提议,公司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
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
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5 年度收入总额为 291,008.44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63,719.56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39,069.64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57 家上市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57,550.23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5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 年 9 月 21 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
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 2011 年3 月 17 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
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026 年 3 月 16 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就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相股份)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5
)闽 02 民初 735 号、(2025)闽 02 民初 736 号]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原告(红相股份投资者)主张损失中的合理部分,由红
相股份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容诚在 25%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容诚收到判决书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
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纪律处分 4次、自律处分 1次。
10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5次(共 3个项目)、监督管
理措施 20次、自律监管措施 9次、纪律处分 10 次、自律处分 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林宏华,199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
业,拟于 2026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林辉钦,201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
业,拟于 2026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王传文,201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林宏华最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1次、自律监管措施 1次;未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
签字注册会计师林辉钦、项目质量复核人王传文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
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财务报
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
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合计不超过 100 万元(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不超过 7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 25 万元),较上期审计费
用无明显变化。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情况、投资者保护能力等多方面进行了审查和评价
,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丰富的执业经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
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及时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求。鉴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同时为
保证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建议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回避” 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
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信息。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04a8c463-f712-4206-b9ae-e37ad1f1b588.PDF
─────────┬────────────────────────────────────────────────
2026-07-03 19:36│福建金森(002679):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6月 30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当
面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 2026 年 7 月 3 日下午 3 点在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 50 号金森大厦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名,实到董事 8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 2人,为吴锦凤女士、李良机先生。董事会秘书、拟任
非独立董事、拟任财务总监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潘隆应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征求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董事会认为,被推荐人符合董事任职资格。公司董事
会同意提名补选张晓光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刊登于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总经理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及提名,并征求财务总监候选人本人意见后,董事会同意聘任张葡英女士为
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刊登于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3.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
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不超过 100 万元。
《关于拟聘任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4.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由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6年7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 2026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三、备查材料
1.《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7ae6bc66-6575-457f-b61d-facb16c6d3b7.PDF
─────────┬────────────────────────────────────────────────
2026-07-03 19:34│福建金森(002679):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6 年 7月 23 日在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
50 号金森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充分保护中小
股东行使投票权的权益,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7 月 23 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07月 23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7 月 23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股东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7 月 20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7 月 20 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任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 50 号金森大厦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 √
提案
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 √
提案
2.00 《关于聘任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 √
提案
2.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3.议案 1 仅选举一名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
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7 月 21 日(星期二),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4:30 至 17:30。
2.登记地点: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 50 号金森大厦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法
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
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
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提供的书面材料除以上内容外还应包括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说明、
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并注明“股东会登记”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本次股东会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5.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6.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7.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廖洋
联系电话:0598-2261199
传 真:0598-2261199
邮政编码:353300
电子信箱:jsly@jinsenforestry.com
地址: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 50 号金森大厦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7d7d2058-33c5-42be-bd26-f6af39b11e0c.PDF
─────────┬────────────────────────────────────────────────
2026-05-21 18:29│福建金森(00267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董事会于2026 年 4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的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21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 21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
: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 21 日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地点: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 50 号金森大厦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
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潘隆应先生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155,967,0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66.1561%。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155,698,8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042
4%。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46人,代表股份268,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8%。
(3)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委托投票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9 人,代表股份 5,959,2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本总数 2.5277%。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秘书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
所律师现场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55,911,8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46%;反对 5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1%;弃权 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3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904,00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737%;反对 50,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07%;弃权 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6%。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独立董事吴锦凤、韩立军、李良机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作了述职报告,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9 日登载于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了《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55,918,8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1%;反对 43,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6%;弃权 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3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911,00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12%;反对 43,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33%;弃权 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6%。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55,911,8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46%;反对 5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1%;弃权 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3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904,00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737%;反对 50,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07%;弃权 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6%。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55,917,9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5%;反对 43,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6%;弃权 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3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910,10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61%;反对 43,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33%;弃权 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7%。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55,918,8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1%;反对 43,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6%;弃权 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3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911,00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12%;反对 43,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33%;弃权 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6%。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叶兰昌、韩海洋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
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材料
1.《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03565354-8104-4c1e-8429-b4e6848a430a.PDF
─────────┬────────────────────────────────────────────────
2026-05-21 18:29│福建金森(00267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福建金森(00267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2cbfbef0-92d8-4bc6-a16f-55f97ab39f91.PDF
─────────┬────────────────────────────────────────────────
2026-05-21 18:29│福建金森(00267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2026年4月28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2026年5月21日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
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保证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加强和规范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董事是指公司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
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等《公司章程》中约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方向,健全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将薪酬与责任、风险和贡献相
匹配,将薪酬与经营业绩紧密挂钩,将短期与中长期激励结合起来,强化企业负责人责任,增强企业发展活力。
(二)坚持分类分级管理,建立与国有企业负责人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的差异化薪酬考核分配办法,严格规
范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推进收入分配市场化、货币化、规范化。
(三)坚持统筹兼顾,形成薪酬增长与职工工资增长相协调的合理分配关系,维护出资人、企业负责人、职工等各方合法权益,
合理调节薪酬差距。
(四)坚持国资监管与企业自律相结合,完善企业薪酬管理机制,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接受群众监督,按要求对企业负责人薪酬
予以公开,促进收入分配公正、透明、规范。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
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
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协助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配合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标准及发放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标准如下:
(一)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实行津贴制,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
会审议通过后定期发放。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根据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职责确定。薪酬构成和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相关标
准执行。
除董事长、副董事长外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也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股东会另有决议的除外)
,因履职过程中产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如差旅费、会议费等)。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其薪酬根据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经营管理职务确定,按照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相关年度薪酬方案后执行。
第八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特殊)收入等组成(具体以公司
每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津贴方案为准)。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
营业绩、个人业绩考核结果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九条 基本薪酬是年度收入的固定部分,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第十条 绩效薪酬是年度收入的浮动部分,以年度经营目标及个人业绩考核结果为基础核定。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
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同时,公司另设置任期薪酬,以三年为一个任期,根据任期考核结果兑现,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
,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定。
绩效薪酬以公司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经营效益实现情况和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
考核,并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股东会审批通过的薪酬方案制度框架内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发放。其中,一定
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年度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公司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一条 中长期激励公司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实施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计划,具体方案另行
制定。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需要以特殊激励方式吸引人才的,可由薪酬考核委员会提出其他专项政策及办法。
第十二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进行预算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以上
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结合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第十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
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津贴或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
项,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下列各项费用从基本年薪中扣除:
(一)个人所得税;
(二)按规定需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
(三)国家规定的应缴纳的其他税费;
(四)向公司借取得到期未归还借款。
第四章 薪酬的调整
第十六条 公司可根据经营效益情况、市场及行业薪酬水平变动情况、通货膨胀情况以及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等,对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进行调整。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
酬或补贴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或补贴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调整由董事会审议,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调整经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实施。
第十九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
第二十条 公司亏损时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
第五章 薪酬止付追索
第二十一条 公司可以结合行业特征、业务模式等因素建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明确实施递延支付适用
的具体情形、相关人员、递延比例以及实施安排。
第二十二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
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二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
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
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最新颁布或修订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若本制度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冲突,则以后者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仅作为建立公司薪酬管理体系的总则,具体薪酬标准与方案由公司相关部门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目标制定,并
提交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会批准。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478a889e-bdc6-43cd-8e34-d8577274e4e6.PDF
─────────┬────────────────────────────────────────────────
2026-04-28 19:55│福建金森(002679):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6]361Z0459 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容诚审字[2026]361Z0459号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
建金森公司”)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福建金森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福建金森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ce0d07e-a4c0-4209-8e57-de73661feeb2.PDF
─────────┬────────────────────────────────────────────────
2026-04-28 19:55│福建金森(002679):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361Z0473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1-2
2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1
关于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6]361Z0473号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金森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福建金森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的有
关要求编制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是福建金森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福建金森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明细表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
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上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20
2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福建金森公司 2025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此页为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6]361Z0473 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闫钢军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郭清艺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杨晶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76196b3-cccd-4f6d-8079-358115d71c1c.PDF
─────────┬────────────────────────────────────────────────
2026-04-28 19:55│福建金森(00267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福建金森(00267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144c210-e1f5-448d-9705-d642a4a423b1.PDF
─────────┬────────────────────────────────────────────────
2026-04-28 19:55│福建金森(002679):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达到优化公司贷款结构、降低财务费用以及进一步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并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的目的。公司拟向交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授信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
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
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等业务;贷款期限包括短期借款、中长期借款不限;申请授信期限为连续三年亦
可逐年申请;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并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上述授信事项相关联一切有关的合同、协议
、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以上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授权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f132c62-4ec8-4794-ae1f-1a1b28daf25a.PDF
─────────┬────────────────────────────────────────────────
2026-04-28 19:54│福建金森(002679):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重要提示:
1.提案 5.00 的表决结果生效以提案 4.00 审议通过为前提条件。
2.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6 年 4月 28 日召开,会议决定于 2026
年 5月 21 日(星期四)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21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21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8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5月 18 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 50 号金森大厦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5.00 《关于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9 日登载于《证券日报》《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其他说明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议案 5.00 涉及薪酬事项,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需回避表决。提案5.00 的表决结果生效以提案 4.00 审议通过为前提条
件。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会上作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5 月 19 日(星期二),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14:30 至 17:30。
2.登记地点: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 50 号金森大厦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法
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
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
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提供的书面材料除以上内容外还应包括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说明、
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并注明“股东会登记”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c6406f3-cb2a-48f0-8763-f0e247e05e32.PDF
─────────┬────────────────────────────────────────────────
2026-04-28 19:54│福建金森(00267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锦凤)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
责的态度,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于 2025 年 1月 22 日被选举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就本人2025 年度任职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
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吴锦凤,女)1979 年 3 月出生。无境外居留权,中国国籍,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厦门天健
华天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厦门天健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欣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厦门天健财智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5 年 1 月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任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
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情形,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 7次董事会、4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列席),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并与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积极参与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相关事项建
言献策,为董事会和股东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独立董 应参加 实际出 委托出 是否连续两次 对董事会议案 出席(列
事姓名 董事会 席董事 席董事 未亲自参加董 的投票情况 席)股东
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会议 会
吴锦凤 6 6 0 否 均投同意票 3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规范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本人认为
,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对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
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 2次提名委员会、1次战略决策委员会、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9次审计委员会。其中本人作为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 专门委员会 应参加会议 实际参加会 委托出席会 对会议议案
名 次数 议次数 议次数 的投票情况
吴锦凤 审计委员会 9 9 0 均投同意票
战略决策 1 1 0 均投同意票
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充分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协助制定和审
查公司内部控制,并向董事会报告,配合公司审计监督部进行检查监督活动。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并在专业领域为公司作出指导性工作。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选聘公司财务总监事项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否同意对公司选
聘财务总监事项发出督促函,投同意票。
独立董事姓名 应参加会议 实际参加会议 委托出席会议 对会议议案的
次数 次数 次数 投票情况
吴锦凤 1 1 0 均投同意票
(四)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
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就审计项目组成员的
独立性、审计计划的范围和时间安排、关键审计事项、注册会计师与管理层沟通情况等事项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关注审计工作进
展情况;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通过召开现场沟通会等方式与注册会计师进行充分沟通,了解审计相关情况,维护了
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与中小股东及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出席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积极回复中小股
东的提问,加强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之间的互动,广泛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和建议。同时,作为独立董事,充分利用参加股东会的机会
,积极与投资者沟通交流,解答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履行职责。
(七)现场工作情况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1.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工作
时间达到 15 天,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沟通,了解、指导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或其他通讯方式
,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
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并及时与管理层交换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的健康
发展。
本人对董事、高管的履职情况及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
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
2.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及时、详细提供相关资料,勤勉尽
责地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使我们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在董事会及股东会召开前,公
司及时报送详细的会议资料,使我们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对于我们提出的问题,及时给予反馈和沟通
;对于我们提出的意见建议,公司积极予以采纳;对于需要补充的信息及时进行了补充或解释,保证了我们能够有效行使职权,为履
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下,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
的判断,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任职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
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本人认真阅读定期报告全文,上述报告
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
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4月 14日召开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2025 年 4月 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5 年 5 月 22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 1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符合《证券法》要求
的审计机构,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
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中小股东利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
力。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以上是本人 2025 年度任期内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规定,站在股东及中小股东的角度,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
的法定职责。公司运营合规,管理规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客观判断的情形。
2026 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要求,谨慎、公正、独立地履职尽责,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结合公司实际经营
情况,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继续发挥作用,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吴锦凤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14c9289-89ee-4613-8553-d52ea7f6f35e.PDF
─────────┬────────────────────────────────────────────────
2026-04-28 19:54│福建金森(00267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2026年4月28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年【】月【】日经【】年【】股东会审议,草案,尚需公司股东
会审议批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
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保证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加强和规范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董事是指公司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
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等《公司章程》中约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方向,健全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将薪酬与责任、风险和贡献相
匹配,将薪酬与经营业绩紧密挂钩,将短期与中长期激励结合起来,强化企业负责人责任,增强企业发展活力。
(二)坚持分类分级管理,建立与国有企业负责人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的差异化薪酬考核分配办法,严格规
范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推进收入分配市场化、货币化、规范化。
(三)坚持统筹兼顾,形成薪酬增长与职工工资增长相协调的合理分配关系,维护出资人、企业负责人、职工等各方合法权益,
合理调节薪酬差距。
(四)坚持国资监管与企业自律相结合,完善企业薪酬管理机制,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接受群众监督,按要求对企业负责人薪酬
予以公开,促进收入分配公正、透明、规范。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
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
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协助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配合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标准及发放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标准如下:
(一)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实行津贴制,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
会审议通过后定期发放。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根据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职责确定。薪酬构成和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相关标
准执行。
除董事长、副董事长外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也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股东会另有决议的除外)
,因履职过程中产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如差旅费、会议费等)。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其薪酬根据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经营管理职务确定,按照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相关年度薪酬方案后执行。
第八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特殊)收入等组成(具体以公司
每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津贴方案为准)。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
营业绩、个人业绩考核结果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九条 基本薪酬是年度收入的固定部分,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第十条 绩效薪酬是年度收入的浮动部分,以年度经营目标及个人业绩考核结果为基础核定。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
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同时,公司另设置任期薪酬,以三年为一个任期,根据任期考核结果兑现,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
,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定。
绩效薪酬以公司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经营效益实现情况和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
考核,并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股东会审批通过的薪酬方案制度框架内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发放。其中,一定
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年度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公司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一条 中长期激励公司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实施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计划,具体方案另行
制定。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需要以特殊激励方式吸引人才的,可由薪酬考核委员会提出其他专项政策及办法。
第十二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进行预算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以上
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结合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第十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
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津贴或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
项,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下列各项费用从基本年薪中扣除:
(一)个人所得税;
(二)按规定需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
(三)国家规定的应缴纳的其他税费;
(四)向公司借取得到期未归还借款。
第四章 薪酬的调整
第十六条 公司可根据经营效益情况、市场及行业薪酬水平变动情况、通货膨胀情况以及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等,对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进行调整。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
酬或补贴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或补贴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调整由董事会审议,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调整经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实施。
第十九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
第二十条 公司亏损时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
第五章 薪酬止付追索
第二十一条 公司可以结合行业特征、业务模式等因素建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明确实施递延支付适用
的具体情形、相关人员、递延比例以及实施安排。
第二十二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
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二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
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
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最新颁布或修订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若本制度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冲突,则以后者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仅作为建立公司薪酬管理体系的总则,具体薪酬标准与方案由公司相关部门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目标制定,并
提交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会批准。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de381bb-587f-4764-9d02-bdbed267e70a.PDF
─────────┬────────────────────────────────────────────────
2026-04-28 19:54│福建金森(002679):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
(2026年4月28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
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和《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
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并接受深交所对有关信
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
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以及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
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 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七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
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八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
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
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一)暂缓、豁免披露原因已消除;
(二)有关信息难以保密;
(三)有关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第十条 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
披露该部分信息。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临时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
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在采用上述方式处理后披露仍存在泄密风险的,可以豁免披露临时报告。
第十一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有关内容的,应当在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同
时说明将该信息认定为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内部审核程序以及暂缓披露期限内相关知情人买卖证券的情况等。
第三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审核程序
第十二条 在实际信息披露业务中,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不得随意扩大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并采取
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
第十三条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由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
公司证券事务部协助董事会秘书办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具体事务。
第十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信息时,需事先履行以下内部审批程序:(一)公司相关部门、子公司或
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向公司证券事务部报告重大信息或其他应披露的信息时,认为该等信息
属于需暂缓、豁免披露的,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告知公司证券事务部,提供相关暂缓、豁免披露的申请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二)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对申请拟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是否符合暂缓、豁免披露的条件进行审核,提交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就拟暂缓、豁免披露事项进行复核,给予审核意见,并提交公司董事长审批;
(四)公司董事长负责审批暂缓、豁免披露事项。如暂缓或豁免披露申请未获董事长审批的,应根据有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
第十五条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的,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确认。公司应当妥善保存有关登记材料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
第十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应当登记以下事项:
(一)豁免披露的方式,包括豁免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定期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等;
(二)豁免披露所涉文件类型,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临时报告等;
(三)豁免披露的信息类型,包括临时报告中的重大交易、日常交易或者关联交易,年度报告中的客户、供应商名称等;
(四)内部审核程序;
(五)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登记的事项。
因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除及时登记前款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登记相关信息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认定属于
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披露对公司或者他人可能产生的影响、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等事项。第十七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
当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报告期内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相关登记材料报送公司注册地证监局和深交所
。
第四章 责任追究与处理措施
第十八条 对于不及时上报暂缓、豁免披露事项,将不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暂缓、豁免披露条件的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或
者已经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出现本制度规定的应当及时对外披露的情形而未及时披露的,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公司将严
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公司内部制度等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
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70e5ea4-d7ee-45ed-96d8-5107421bff10.PDF
─────────┬────────────────────────────────────────────────
2026-04-28 19:54│福建金森(00267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良机)
─────────┴────────────────────────────────────────────────
福建金森(00267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良机)。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ae15c6f-11e6-4f5b-95ae-7d59118e18e6.PDF
─────────┬────────────────────────────────────────────────
2026-04-28 19:54│福建金森(00267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韩立军)
─────────┴────────────────────────────────────────────────
福建金森(00267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韩立军)。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4264825-48ab-4ea3-bfba-9667cc0c2e16.PDF
─────────┬────────────────────────────────────────────────
2026-04-28 19:52│福建金森(002679):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 235,756,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29 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 6,836,924.0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审议程序
2026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名,实际出席董事 8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
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回避 0票,并同意将
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 年度。
2.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6]361Z0458号《审计报告》,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9,230,595.19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8,750,053.62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875,055.36 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6,875,048.26 元,加年
初未分配利润 139,054,891.37 元,扣减本年度对股东的分红 8,628,669.58 元,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47,301,270.05
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 249,563,328.18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147,301,270.05 元,依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
孰低原则,本年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47,301,270.05 元。
3.结合公司自身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综合考量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2025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拟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35,756,000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9 元(含税),向新老股东派现
人民币 6,836,924.0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经上述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4.2025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 6,836,924.00 元,2025 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公司 2025 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
总额预计为 6,836,924.00元,占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74.06%。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8,628,669.58 6,011,777.98 10,137,507.99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9,230,595.19 10,410,990.25 8,006,342.42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249,525,840.5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147,301,270.05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4,777,955.55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9,215,975.95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4,777,955.55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是 ?否
则》第 9.8.1 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为 24,777,955.55 元,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268.86%,
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与公司经营业绩相
匹配,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增强股东的信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 年度)》等规定。
公司 2025 年度、2024 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
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
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11,829,100.95 元和 14,187,907.43 元,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0.59%和 0.71%,均低于 5
0%。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0669d24-5009-4c2f-bdb1-320f5eb3a78b.PDF
─────────┬────────────────────────────────────────────────
2026-04-28 19:52│福建金森(002679):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福建金森(002679):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00c7928-ea6e-4952-938b-c55f14846c69.PDF
─────────┬────────────────────────────────────────────────
2026-04-28 19:52│福建金森(002679):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就公司在任的独立董事吴锦凤、韩立军、
李良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吴锦凤、韩立军、李良机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
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53c5bdd-13eb-4158-a8c5-c0da7f8b2542.PDF
─────────┬────────────────────────────────────────────────
2026-04-28 19:52│福建金森(002679):关于举行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均于 2026 年 4月 29 日
披露,为便于与广大投资者就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等情况进行充分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公司将于 2026 年 5月
13日(星期三)下午 15:00-17:00 举行 2025 年度及2026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
一、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
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
1.时间:2026 年 5月 13日(星期三)15:00-17:00;
2.参与方式: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届时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业
绩说明会。
二、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总经理潘隆应先生(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独立董事吴锦凤、董事会秘书林煜星先生。
三、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
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5月 12日(星期二)15:00 前访问 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
。
(全景网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323042e-aa64-4b43-b544-8bb9e3961475.PDF
─────────┬────────────────────────────────────────────────
2026-04-28 19:52│福建金森(002679):2025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作为公司 2
025 年度年报审计师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容诚所
在近一年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近一年容诚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
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资质条件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
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幢 10 层 1001-1 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5 年 12月 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闫钢军,中国注册会计师。负责项目总体质量、进度、人员安排;负责与被审计单位充分且及时沟通;批准项目总
体策略、具体计划及调整计划;检查、指导项目具体负责人切实履行责任;解决项目执行中所有重大方面相关事项;负责报告的重点
复核。
项目负责总监:郭清艺,中国注册会计师。负责项目工作进度和业务质量的控制,关注项目现场负责人的工作情况;负责安排调
配项目人员,落实重大问题;协助项目总体负责人做好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提出项目实施方案及调整方案;对项目组进行指导,检
查项目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向项目总体负责人及时报告项目进度及发现的关键问题;负责报告的详细复核。
项目负责经理:杨晶琦,中国注册会计师。负责项目执行过程的管理和控制;负责项目执行过程的具体工作,包括项目的计划、
执行、组织、协调、控制;现场指导项目人员工作;协调与被审计单位与项目组之间的具体工作;及时向项目具体负责人汇报工作;
研究解决项目执行中的各种问题,保证项目实施方案如期完成;召集例会和汇报总结会。
3.业务规模
2024 年度,容诚所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25.1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3.49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2.38 亿元。容诚所共承
担 518 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6.20 亿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
二、执业记录
2023-2025 年,容诚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12次、自律监管措施 13次、纪律处分 4次
、自律处分 1次;101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4次(共 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
施 9次、纪律处分 10 次、自律处分 1次。
本项目合伙人、项目负责总监、项目负责经理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罚、监管措施或处分。
三、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公司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容诚所项目团队进行了沟通,所有咨询事项均得到妥善解答与专业技术
支持。
2.意见分歧解决
容诚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容诚所制定了业务报告多级复核制度,并对内部复核的层级、各层级的复核范围、执行复核的具体要求以及复核记录要求等做出
明确规范。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所实施了项目质量复核程序。
4.项目质量检查
容诚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构建了质量管理体系,检查人员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扎实专业知识
、丰富实践经验。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容诚所评价在监控活动中发现的情况,以确定是否存在缺陷,包括监控和整改程序中的缺陷。在近一年的监控过程中没有识别出
质量管理缺陷。
四、工作方案
近一年的审计过程中,容诚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
包含审计策略、审计的重点内容、审计方法、审计程序、时间安排等。
容诚所工作目标: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与公司进行沟通协商,在报告出具前进行合理整改,保证财务报告的公允
性。
在项目组成员遵守法律法规、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的前提下,按时、保质地完成审
计服务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并为公司提供增值服务。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容诚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项目管理合伙人、项目合伙人及项目总监均具备超过 10 年以上的从业经验,项目组主要成员
均有 3 年以上经验,且参与过 3个以上的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工作。
六、信息安全与保密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容诚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容诚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
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容诚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5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d85185a-5f70-4f4c-a52f-4af4d361b433.PDF
─────────┬────────────────────────────────────────────────
2026-04-28 19:52│福建金森(002679):关于2025年度转回信用减值损失和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
一、本次转回信用减值损失和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以及 2025 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各类资产
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对公司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本次计提和转回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2,951,937.3
3 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度计提金额
(转回以“-”表示)
1、信用减值损失 -4,428,901.64
其中: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433,250.00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5,306,168.73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444,017.09
2、资产减值损失 1,476,964.11
其中:存货跌价损失及合 1,476,964.11
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合计 -2,951,937.53
二、转回信用减值损失和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方法
1.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通过应收款项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
失。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公司基于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
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得出各应收款
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对于应收账款、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
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的上述应收款项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金融工具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
2.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
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
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
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
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
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本公司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
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转回信用减值损失和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5 年度本次转回信用减值损失和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共计-2,951,937.53 元
,2025 年度利润总额相应增加 2,951,937.33 元,不考虑所得税情况下相应增加报告期末公司所有者权益2,951,937.33 元。
公司本次转回信用减值损失和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遵循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
实际情况,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 2025 年财务状况、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661eb3f-481e-46e6-9b3c-647ffa7328e2.PDF
─────────┬────────────────────────────────────────────────
2026-04-28 19:52│福建金森(002679):董事会审计委员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福建金森林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
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幢 10 层 1001-1 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
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经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同意提交董事会进行审
议。
二、2025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
025 年 12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
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
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
题提出建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
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
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
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
时。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17a471b-c644-4bf8-9e56-1e35b98f26c2.PDF
─────────┬────────────────────────────────────────────────
2026-04-28 19:52│福建金森(002679):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361Z0443 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关于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6]361Z0443号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金森公司)2025年 12月 31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
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2026]361Z0458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规定,福建金森公司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
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保证其真实、
准确、完整是福建金森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本所审计福建金森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
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福建金森公司实施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
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福建金森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福建金森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7544a16-76e8-4a4d-a8ec-b1a998b9e4ee.PDF
─────────┬────────────────────────────────────────────────
2026-04-28 19:52│福建金森(002679):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福建金森(002679):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6112714-19a2-45fb-ba5f-00db04515d80.PDF
─────────┬────────────────────────────────────────────────
2026-04-28 19:52│福建金森(002679):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福建金森(002679):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ebff78a-d38f-4435-bf0f-92c2af02ae0d.PDF
─────────┬────────────────────────────────────────────────
2026-04-28 19:51│福建金森(002679):2026年一季度报告
─────────┴────────────────────────────────────────────────
福建金森(002679):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13f82d6-8d0e-4a37-8c56-70ce001c07f5.PDF
─────────┬────────────────────────────────────────────────
2026-04-28 19:51│福建金森(002679):2025年年度报告
─────────┴────────────────────────────────────────────────
福建金森(002679):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1e43722-2283-4b19-917b-120e8c57bde6.PDF
─────────┬────────────────────────────────────────────────
2026-04-28 19:51│福建金森(00267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福建金森(00267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50c9343-2935-4b8d-971c-fb7826a8b440.PDF
─────────┬────────────────────────────────────────────────
2026-04-28 19:51│福建金森(002679):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福建金森(002679):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648046b-3132-4038-9af3-9a76274a7a69.PDF
─────────┬────────────────────────────────────────────────
2025-11-18 18:39│福建金森(002679):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B座 11楼
电话:0755-88286488 传真:0755-88286499 邮编:518026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的法律意见
德恒 06G20250178-0003号
致: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福建金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11月 18 日(星期二)召开。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德恒”)受公司委托,指派叶兰昌、韩海洋律师(以下
简称“德恒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福建金森林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德恒律师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
程序等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德恒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章程》;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om.cn)公布的《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
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的通知》”);
(四)公司本次会议现场参会股东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五)公司本次会议股东表决情况凭证资料;
(六)本次会议其他会议文件。
德恒律师得到如下保证:即公司已提供了德恒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
、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中,德恒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的要求,仅对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公司章程》以及《股东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和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
有效发表意见,不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德恒及德恒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
定以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
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仅供见证公司本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德恒律师对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的
相关法律问题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1.根据 2025年 10月 28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
2.公司董事会于 2025年 10月 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om.cn)
发布了《股东会的通知》。本次会议召开通知的公告日期距本次会议的召开日期已达到 15 日,股权登记日与会议召开日期之间间隔
不多于 7个工作日。
3.前述公告列明了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召开时间、召开方式、出席对象、会议召开地点、会议登记方法、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
式等,充分、完整披露了所有提案的具体内容。
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1.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星期二)下午 14:30在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 50号金森大厦会议室如期召开。本
次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及方式与《股东会的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及方式一致。
本次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11月 18 日当日交易时间段。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
025年 11月 18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11月 18
日 9:15-15:00。
2.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潘隆应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就会议通知中所列议案进行了审议。董事会工作人员当场对本次会议作记录。
会议记录由出席本次会议的会议主持人、董事、监事等签名。
3.本次会议不存在对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的情形。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
点、会议内容与通知所告知的内容一致,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16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57,565,8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66.8343%。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56,188,8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2502%
。
德恒律师查验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营业执照或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系记载于本次会议股
权登记日股东名册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真实有效。
2.根据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结果,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5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377,01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41%。前述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3.出席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与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6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7,558,019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059%。
(二)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均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德恒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该等人员均具备出
席本次会议的合法资格。
(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其作为本次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德恒律师认为,出席、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及本次
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会议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资格和提案程序
经德恒律师见证,本次会议无股东提出临时提案。
四、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
(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经德恒律师现场见证,公司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与
《股东会的通知》所列明的审议事项相一致,本次会议现场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二)本次会议按《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
事代表与德恒律师共同负责进行计票、监票。
(三)本次会议投票表决后,公司合并汇总了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会议主持人在会议现场公布了投票结果。其中,公司对相关
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结果。
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五、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
(一)结合现场会议投票结果以及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结果,本次会议审议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1.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7,464,893 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359%;
反对 31,800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0.0202%;弃权 69,200 股,占出席
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0.043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457,019 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8.6637%;反对 31,800 股
,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4207%;弃权 69,2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9156%。
回避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本次会议主持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均未对表决结果提出任何异议;本次会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通过;本
次会议的决议与表决结果一致。
德恒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结论意见
综上,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
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德恒律师同意本法律意见作为公司本次会议决议的法定文件随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法律意见一式三份,经本所盖章并由本所负责人、见证律师签字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9/a6de8f20-8930-47e5-a130-e003027bb75b.PDF
─────────┬────────────────────────────────────────────────
2025-11-18 18:39│福建金森(002679):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董事会于2025 年 10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18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8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8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地点: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 50 号金森大厦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
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潘隆应先生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6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157,565,8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66.8343%。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156,188,8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250
2%。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157人,代表股份1,377,0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41%。
(3)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委托投票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60 人,代表股份 7,558,0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本总数 3.2059%。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董事会秘书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德
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57,464,8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59%;反对 31,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2%;弃权 6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43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7,457,01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637%;反对 31,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07%;弃权 6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156%。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该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叶兰昌、韩海洋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
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材料
1.《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9/dc66ceb3-a0dd-4e58-8e0c-184ae1d7f104.PDF
─────────┬────────────────────────────────────────────────
2025-11-18 18:39│福建金森(002679):《股东会议事规则》
─────────┴────────────────────────────────────────────────
福建金森(002679):《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9/6d6b4c83-c6e8-44fc-a915-694aeaf6c6de.PDF
─────────┬────────────────────────────────────────────────
2025-11-18 18:39│福建金森(002679):《公司章程》
─────────┴────────────────────────────────────────────────
福建金森(002679):《公司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9/e505f625-c0cf-407e-9106-12bbc28950bd.PDF
─────────┬────────────────────────────────────────────────
2025-11-18 18:39│福建金森(002679):《董事会议事规则》
─────────┴────────────────────────────────────────────────
福建金森(002679):《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9/65d04505-bbc8-47b2-83b4-6ae55deffc5a.PDF
─────────┬────────────────────────────────────────────────
2025-11-02 15:32│福建金森(002679):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福建金森(002679):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3/0066368b-f578-421a-b3df-05d82570dbc9.PDF
─────────┬────────────────────────────────────────────────
2025-10-28 18:50│福建金森(002679):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25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当
面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 2025年 10 月 28 日上午 10 点 30 分以现场会议方式在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 50号金森大厦会议室
召开,会议由张晓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5名,实到监事 5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举手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成员认为: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
证券报》。
三、备查文件
1.《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86459b98-7c82-4ab9-b926-fa67cec9df7b.PDF
─────────┬────────────────────────────────────────────────
2025-10-28 18:49│福建金森(002679):2025年三季度报告
─────────┴────────────────────────────────────────────────
福建金森(002679):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b2dd09b3-0569-4122-82d8-12d648f05993.PDF
─────────┬────────────────────────────────────────────────
2025-10-28 18:49│福建金森(002679):《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
─────────┴────────────────────────────────────────────────
福建金森(002679):《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72f8c434-0d81-4875-b0b4-acafd8e62cea.PDF
─────────┬────────────────────────────────────────────────
2025-10-28 18:49│福建金森(002679):《股东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
─────────┴────────────────────────────────────────────────
福建金森(002679):《股东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61d191d2-41cf-499e-a416-d32b73368c38.PDF
─────────┬────────────────────────────────────────────────
2025-10-28 18:48│福建金森(002679):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18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13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11 月 13 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
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 50 号金森大厦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议案 1.00 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 年 11 月 14 日(星期五),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14:30 至 17:30。
2.登记地点: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 50 号金森大厦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
明文件或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
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
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提供的书面材料除以上内容外还应包括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说明、
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并注明“股东会登记”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本次股东会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5.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6.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7.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廖洋
联系电话:0598-2261199
传 真:0598-2261199
邮政编码:353300
电子信箱:jsly@jinsenforestry.com
地址: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 50 号金森大厦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
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0a10859d-1b28-4386-95ab-63902890fe5f.PDF
─────────┬────────────────────────────────────────────────
2025-10-28 18:47│福建金森(00267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
福建金森(00267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d3373600-b4df-4a7b-abb2-7506a15048f7.PDF
─────────┬────────────────────────────────────────────────
2025-10-28 18:47│福建金森(002679):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一、2025 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
025 年 9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25 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 2025 年 9月 30 日公司及下属子公
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7
,556,996.10 元(含转回),具体情况如下表:
项目 2025 年 1-9 月计提金额(元) 备注
信用减值损失 7,556,996.10 含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共计提信
用减值损失金额为 7,556,996.10 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 年前三季度,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 7,556,996.10 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 7,556,996.10 元(未计算所得税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减少 7,556,996.10 元
。上述金额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四、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 2025 年 9月 30日的财务状
况和 2025 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fb74bd68-a84e-4f0f-b61a-1b692bb1f7c8.PDF
─────────┬────────────────────────────────────────────────
2025-10-28 18:47│福建金森(002679):《公司章程》(修正草案)
─────────┴────────────────────────────────────────────────
福建金森(002679):《公司章程》(修正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9adde56b-05ea-4153-aeeb-8626f900dd8d.PDF
─────────┬────────────────────────────────────────────────
2025-10-28 18:46│福建金森(002679):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25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
当面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上午 9 点 30 分在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 50 号金森大厦会议室以现场结合
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名,实到董事 8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 3人,为吴锦凤女士、韩立军先生、李良
机先生。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潘隆应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举手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成员认为: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
证券报》。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
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并将股东大会更名为股东会。
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待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董事
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记相关手续。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中国证券报》。
3.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由公司董事会提请于 2025 年 11月 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 202
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三、备查材料
1.《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e17ec859-19a2-4667-b29c-f288f5cb60c1.PDF
─────────┬────────────────────────────────────────────────
2025-08-28 20:03│福建金森(002679):2025年半年度报告
─────────┴────────────────────────────────────────────────
福建金森(002679):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bead89b2-79b3-476d-b09f-19e49a2f2db9.PDF
─────────┬────────────────────────────────────────────────
2025-08-28 20:03│福建金森(002679):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福建金森(002679):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1414b749-d4c7-4d1d-aca4-962bff06a08f.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9│福建金森: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6150.PDF
─────────┬────────────────────────────────────────────────
2026-04-29│福建金森: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6158.PDF
─────────┬────────────────────────────────────────────────
2025-10-29│福建金森: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53231.PDF
─────────┬────────────────────────────────────────────────
2025-08-29│福建金森: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09090.PDF
─────────┬────────────────────────────────────────────────
2025-04-26│福建金森: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09492.PDF
─────────┬────────────────────────────────────────────────
2025-04-26│福建金森: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09378.PDF
─────────┬────────────────────────────────────────────────
2024-10-31│福建金森: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70159.PDF
─────────┬────────────────────────────────────────────────
2024-08-29│福建金森: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29403.PDF
─────────┬────────────────────────────────────────────────
2024-04-30│福建金森: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11516.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