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681 奋达科技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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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 18:56 │奋达科技(00268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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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 18:56 │奋达科技(00268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杨明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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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 18:44 │奋达科技(002681):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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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 18:44 │奋达科技(002681):奋达科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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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18:18 │奋达科技(00268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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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7:23 │奋达科技(00268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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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5 16:58 │奋达科技(00268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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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5 16:57 │奋达科技(002681):关于参加2024年度深圳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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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21:46 │奋达科技(00268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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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1 15:36 │奋达科技(002681):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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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 18:56│奋达科技(00268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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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杨明焕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杨明焕在预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减
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
利益的情形。
3、本次权益变动后,杨明焕持有公司股份 90,270,2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7%,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自持股
比例低于 5%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内,杨明焕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集中竞价继续减持的,仍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大股东减持的规定。
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杨明焕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其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
式减持公司股份 14,729,76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杨明焕持有公司股份 90,270,2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7%,不再是公司持
股 5%以上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杨明焕于 2024年 12月 24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4,729,760 股,持股比例累计减少 0.8
15870%,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占公司总股
名称 (元/股) (股) 本比例(%)
杨明焕 集中竞价 2024/12/24 6.94 14,729,760 0.815870
合计 -- -- 6.94 14,729,760 0.815870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股) (%)
杨明焕 无限售条件股份 105,000,000 5.815867 90,270,240 4.999997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0000 0 0.000000
合计 — 105,000,000 5.815867 90,270,240 4.999997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在《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本次权
益变动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1、杨明焕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5/1b77d7f6-b8e8-4394-ac62-25aedc34f5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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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 18:56│奋达科技(00268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杨明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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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达科技(00268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杨明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5/505b2f0a-9eea-4449-976e-7a54700d89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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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 18:44│奋达科技(002681):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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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18 日下午 14:30
2.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洲石路奋达科技园办公楼 702 会议室
3.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肖奋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3,825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69,756,66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4805%。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5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49,295,27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347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3,82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20,461,39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333%
。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3,82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20,461,39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33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线上形式出席了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2,477,307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313%;反对 2,372,746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6417%;弃权 4,906,614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7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182,03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4239%;反对 2,372,74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962%;弃权 4,906,61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9799%。该议案
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彭素球、郭芷菁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
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8/614b1400-bdcf-4fc3-a8e0-d90b1d0e68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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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 18:44│奋达科技(002681):奋达科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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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之规定,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会议召开
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一起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1.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深圳市奋达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
经本所律师审查,《股东会通知》公告载明了股东会的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内容、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出席会议的办法
,说明了有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及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权利等。所有议案已在《股东会通知》公告中列明
,相关议案内容已依法披露。
公司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现场会议于2024 年 12 月 18 日下午 14:30 在深圳市宝安区石岩
街道洲石路奋达科技园办公楼702 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肖奋先生主持。同时,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向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交易日上午9:15—9:25、9:30—11
: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12 月 18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内容与公告内容一致。
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1.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其具有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2.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3,825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69,756,66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4805%。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49,295,27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347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3,82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20,461,39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333%。
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3,82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20,461,39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333%。
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
人员。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会议人员均具有相应资格,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
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就《股东会通知》列明的议案进行表决,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规定的网络投
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了表决权,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
投票的统计数据文件。以上投票全部结束后,公司按规定指定的股东代表、监事及本所律师对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监票、
计票,并由监事曾秀清女士当场公布最终的表决结果。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2,477,307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313%;反对 2,372,746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6417%;弃权 4,906,614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7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182,03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4239%;反对
2,372,74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962%;弃权 4,906,61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9799%。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等事项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三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9/b4e0a2de-d09a-48c1-9af2-c868c5560a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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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18:18│奋达科技(00268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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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达科技(00268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6/d519f5aa-bc13-4bd0-b30a-14b3cc7bc2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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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7:23│奋达科技(00268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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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奋达科技,股票代码:002681)交易价格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12 月 10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肖奋先生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肖奋先生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经核实并确认不存在前述问题后,声明如下: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0/61ba0a1a-1552-4589-8a9a-ccbe7a328b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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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5 16:58│奋达科技(00268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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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奋达科技,股票代码:002681)交易价格于 2024 年 12
月 4 日、12 月 5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肖奋先生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肖奋先生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经核实并确认不存在前述问题后,声明如下: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6/211a8edf-ca29-4e9a-b0f9-bc44042fe1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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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5 16:57│奋达科技(002681):关于参加2024年度深圳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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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深圳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指导、深圳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4 年度深圳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
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2 日(周四)14:30-17:0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
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
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6/0d908342-77b3-41d1-8014-89470b3f86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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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21:46│奋达科技(00268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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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杨明焕、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东珠海格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珠海格
金六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持有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105,0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
数量后的比例为 5.83%)的股东杨明焕,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4 年 12 月24 日起至 2025
年 3 月 23 日止),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8,050,0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
数量后的比例为
1.00%)。
2、持有公司股份 91,233,381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比例为 5.07%)的股东珠海格力金融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金投”),及持有公司 34,747,1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比例
为 1.93%)的一致行动人股东珠海格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珠海格金六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格金六号”),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4 年 12 月 24 日起至2025 年 3 月 23 日止),以
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6,010,0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比例为 2.00%)。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杨明焕、格力金投及其一致行动人格金六号出具的《关于拟减持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关于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一)杨明焕
1、股东名称:杨明焕
2、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明焕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05,0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
后的比例为 5.83%。
(二)格力金投及格金六号
1、股东名称: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珠海格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珠海格金六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2、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格力金投持有公司股份 91,233,381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
的比例为 5.07%;格金六号持有公司股份 34,747,1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比例为 1.9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杨明焕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周转需要。
2、减持股份来源:协议转让方式取得。
3、减持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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