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682 龙洲股份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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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17:56│龙洲股份(002682):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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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洲股份(002682):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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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17:54│龙洲股份(002682):对外捐赠管理办法(202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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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捐赠行为,在履行社会责任,提升公司形象的同时,切实维护公司和
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员工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企业,所属企业包括公司全资、控股企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公司及所属企业自愿无偿将其有权处分的财产赠送给合法的受赠人,用于与自身生产经营
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公益事业的行为。
第四条 对外捐赠资产应当权属清晰、权责明确,并为公司及所属企业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包括现金资产和实物资产(按账面
净值计算价值)等。生产经营需要的主要固定资产、股权债权、受托代管、已设置担保物权、权属关系不清、不具有处分权的财产或
者变质、残损、过期报废等不合格的商品物资,不得对外捐赠。
第二章 对外捐赠类型和受益人
第五条 对外捐赠包括向国内的受灾地区、定点扶贫地区、定点援助地区、困难的社会弱势群体的救济性捐赠;科教文卫体事业
、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结对共建等社会公益事业的公益性捐赠;社会公共福利事业的其它捐赠。
对外捐赠不含商业合同中与价格相关联的赠送行为。
第六条 除国家特殊规定的捐赠项目外,对外捐赠应当通过依法成立的可接受捐赠的慈善机构、其他公益性机构或政府部门(含
乡镇、街道、社区)进行。
对于有关社会机构、团体摊派性的捐赠请求,应当依法拒绝。
第七条 任何人不得将公司拥有的资产以个人名义对外捐赠。
第八条 对外捐赠应当诚实守信,严禁各类虚假宣传或许诺行为。
第三章 对外捐赠规模
第九条 对外捐赠必须根据公司及所属企业自身生产经营实际,量力而行、理智而为,原则上一年内累计捐赠额不得超过公司上
一年末净资产的千分之一。
经营困难、亏损或者捐赠、赞助行为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原则上不得对外捐赠。
第十条 对外捐赠支出应当纳入公司及所属企业年度预算管理。除特殊情况外,年度捐赠实际支出不得超预算额度。
第四章 对外捐赠的决策程序和管理
第十一条 对外捐赠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
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第十二条 对外捐赠工作归属公司及所属企业综合管理部门职能,负责拟定《捐赠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不限于捐赠事由、捐赠
对象、捐赠途径、捐赠资产类别及捐赠金额等基本信息,并按本办法第十三条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第十三条 对外捐赠按下列决策程序执行
(一)单笔捐赠金额或连续 12 个月累计捐赠金额不超过 1 万元的,经所在企业经理/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单笔金额或连续 12个月累计金额超过 1万元但不超过 50万元,经所在企业经理/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后,书面请示公司
,经公司党委会前置研究,提交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单笔金额或连续 12 个月累计金额超过 50 万元,经所在企业经理/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后,书面请示公司,经公司党委
会前置研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四)达到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由股
东(大)会批准。
对外捐赠因连续 12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仅需要将本次对外捐赠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
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已按照本条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
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所称以上、不超过,包含本数;所称以下、超过,不包含本数。
第十五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如本办法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或政策,
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悖时,冲突部分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证券交易监管部门最新颁布的法规、规则为准,
其余部分继续有效。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修订。
第十七条 本办法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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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17:20│龙洲股份(002682):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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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洲股份(002682):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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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17:20│龙洲股份(002682):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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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00%,且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
高于 7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孙公司龙岩山海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海旅游)基于日常经营需要
,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申请办理人民币 1,000万元综合授信业务,并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申请办理人民币
500 万元综合授信业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龙洲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输集团)为以上两笔业务提供最高额合计不超
过人民币 1,5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运输集团拟于近日分别与前述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合同》。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运输集团内部程序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山海旅游
2.成立日期:2005年 9 月 23 日
3.注册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北城石埠村罗龙西路 165-15 号
4.法定代表人:林志茂
5.注册资本:600万元
6.经营范围:(1)许可项目:旅游业务;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2)一般项目:代驾服务;广告设
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旅客票务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平面设计;计算机
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
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7.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运输集团 100%股权,运输集团持有山海旅游 100%股权,山海旅游是公司全资孙公司。
8.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24年 9月 30日 2023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788.91 975.20
负债总额 729.18 1,326.51
净资产 59.73 -351.31
营业收入 950.37 1,469.39
利润总额 -87.15 203.39
净利润 -87.15 203.39
9.山海旅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一) 担保协议(二)
被担保人 山海旅游 山海旅游
担保最高金额 1,000 万元 500万元
担保人 运输集团 运输集团
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 主债权之本金及所发生的利息
(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
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
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
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
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
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
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起三年
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
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
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
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
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
及其它费用
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
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
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
年止
四、风险控制措施
被担保人山海旅游为运输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运输集团已对被担保人生产经营、资信情况和偿债能力进行充分评估,鉴于山海旅
游经营情况正常,此次申请银行授信为满足其日常经营所需,运输集团能够控制山海旅游的生产经营,因此运输集团为其提供担保的
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和股东利益造成损害。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尚在履行的已审批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206,217.32万元,占公司 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 136.4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担保,不存在因债务逾期、
诉讼及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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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7 10:04│龙洲股份(002682):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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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月 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决定于 2024 年 11月 22日召开公司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
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及《公
司章程》有关召开股东大会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1月 22日(星期五)下午 14时 30分;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
24 年11 月 2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月 22
日 9:15-15:00。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
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月 19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 年 11月 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南环西路 112 号(龙洲大厦)十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0 《关于 2025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
2.议案 1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10 月 12 日 刊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下同)及《证券时报》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
);议案 2 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的
《关于 2025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
3.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本次
会议将对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且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
在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持受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
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上述两项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联系方式及其他说明
(1)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南环西路 112 号(邮编:364000)
电 话:0597-3100699
传 真:0597-3100660
电子邮箱:lzyszqb@163.com
联 系 人:刘材文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7/ebe52310-1be1-4d59-9dab-cf2fa7d44d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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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6 18:40│龙洲股份(002682):关于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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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洲股份(002682):关于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6/dc18367a-3f18-442c-bf33-4387bd1de0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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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6 18:36│龙洲股份(002682):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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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洲股份(002682):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6/d1631b0e-b8fe-4e8f-9960-ac1c2d8f54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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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6 18:34│龙洲股份(002682):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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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月 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决定于 2024年 11 月 22 日召开公司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
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及《公
司章程》有关召开股东大会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 11月 22日(星期五)下午 14时 30分;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
4 年11 月 2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11月 22日
9:15-15:00。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
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 11月 19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年 11 月 2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南环西路 112号(龙洲大厦)十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0 《关于 2025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
2.议案 1 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2 日刊载于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及《证券时报》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议案 2 已经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的《关于 2025 年度为
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
3.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本次
会议将对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且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
在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持受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
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上述两项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联系方式及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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