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683 广东宏大 更新日期:2026-01-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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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8:56 │广东宏大(002683):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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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8:54 │广东宏大(002683):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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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8:54 │广东宏大(002683):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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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8:54 │广东宏大(002683):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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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8:52 │广东宏大(002683):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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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8:52 │广东宏大(002683):关于拟变更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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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00:00 │广东宏大(002683):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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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1 15:32 │广东宏大(002683):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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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 00:00 │广东宏大(002683):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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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18:21 │广东宏大(002683):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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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8:56│广东宏大(002683):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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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 12月 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
全体董事发出通知。
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12月 30 日上午 9:00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人。会议由董事长郜洪青先
生主持。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1/51dcc3fc-8c4a-449a-ad4f-ec20816e9a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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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8:54│广东宏大(002683):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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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
本所经办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5年 12月30日在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 222号 C3天盈广场东塔 56层会议室召开的 2025 年第六次临时
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等中国(为本法律意见之目的,“中国”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下简称“法律、法规”)以及《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会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
本所经办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的事实并基于本所经办律师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发表法律
意见。本所经办律师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发表法律意
见,不对本次股东会提案的内容以及提案中所涉事实和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等问题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本所同意,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作为公司本次
股东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本所依法对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经办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资料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对本
次股东会依法见证。在本所经办律师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核查的过程中,本所假设:
1. 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的所有签署、盖章及印章都是真实的,所有作为正本提交给本所的文件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2. 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所述的全部事实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3. 提供予本所之文件的签署人均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其签署行为已获得恰当、有效的授权;
4. 所有提供予本所的复印件是同原件一致的,并且这些文件的原件均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5. 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的所有资料是完整、充分、真实的,并且不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或重大遗漏的情况。
基于上述,本所经办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1.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负责召集。董事会于2025年12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刊载和公告了《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 董事会发出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
案》等议案。同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保集团”)出具的《关于向广东宏大控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
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2025年12月1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刊载和公
告了《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本所经办律师认为,
截至环保集团提出临时提案之日,其持有公司27.28%的股份,符合公司章程关于提案人的资格要求;提案提出的时间符合公司章程的
规定;提案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3.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2025年12月30日下午15:30在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222号C3天盈广场东塔56层会议室召开,由公司副
董事长王永庆先生主持。
4. 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9:15-15:00。
基于上述,本所经办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会议通知的时间、方式及通知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1.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2. 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
根据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签名册和相关股东的授权委托书等文件,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出
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名,于股权登记日合计代表股份数为 269,339,151股,占公司总股本 35.4393%。除
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基于上述,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
定。
3. 参加网络投票的人员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在本次股东会确定的网络投票时段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226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69,440,2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1368%。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的股东资格,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验证其身份。
三、 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表决由股东代表及本所经办律师进行了计票
、监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对本次会议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38,582,093 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18%;反对 193,912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2%;弃权 3,400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35,443,567 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53%;反对 3,334,238股,占本议案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842%;弃权 1,600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3.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 关于补选梁彤缨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35,538,452 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33%。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3.02 关于补选尤德卫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35,582,452 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63%。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基于上述,本所经办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 结论
综上所述,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1/7ccc191a-e459-471c-b0d0-66ea9dbfd3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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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8:54│广东宏大(002683):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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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15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1月9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
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222号C3天盈广场东塔56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变更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特别说明:
1、上述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
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及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1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222号C3天盈广场东塔56层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保密部;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
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
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可以将上述资料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1月14日前送达公司证券保密部)。
4、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紫沁、黄佳顺
联系电话:020-38031687
传 真:020-38031951
电子邮箱:hdbp@hdbp.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222号C3天盈广场东塔56层
邮 编:510623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1/70fd7070-65c6-4be5-935e-f09fd0b59b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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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8:54│广东宏大(002683):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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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002683):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1/61b8bb81-0140-4892-a8e6-9cd389c8d5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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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8:52│广东宏大(002683):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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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30 日召开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授予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现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内,所有激励对象均完成业绩考核要求,但期间因 2 名激励对象离职,1 名激励对
象退休,1 名激励对象曾任职单位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不能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
注销。此外,1名激励对象于 2025 年 9 月去世,本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可申请解除限售,但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
其剩余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综上,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17,184 股。根据公
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回购价格 13.98 元/股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满足解锁条件的
限制性股票共 117,184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760,002,247 股变更为 759,885,063 股。内容详见公司于 20
25 年 12 月 6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4)。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
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
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办理。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
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可采用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2025 年 12 月 30 日起 45 天内(工作日 8:30-12:00、13:30-17:3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222 号天盈广场东塔 56 层证券保密部
3、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紫沁、黄佳顺
联系电话:020-38031687
电子邮箱:hdbp@hdbp.com
邮 编:510623
4、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
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说明
以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债权的,申报日期以电子邮件收到
文件日为准;寄送文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1/99903bb5-fd8d-4369-b6e4-2a79bf44a2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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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8:52│广东宏大(002683):关于拟变更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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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002683):关于拟变更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1/2077a25d-f682-44ef-8626-f02b21c5e4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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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00:00│广东宏大(002683):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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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002683):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0/c7283959-fcc3-4782-b9ef-9cbd5858bb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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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1 15:32│广东宏大(002683):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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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002683):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2/2e10087f-82a7-4169-ba93-19a6931270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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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 00:00│广东宏大(002683):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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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预计提升至 531,982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的81.93%。
2、本次被担保对象宏大爆破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涟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 年 2 月 12 日和 2025 年 2 月 28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 2025 年度为合并报
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49亿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担保对象
的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46.5 亿元(其中为全资子公司宏大爆破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大工程”)新增担保额度 2
0 亿元,为全资子公司湖南涟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涟邵建工”)新增担保额度 10 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的担保对象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2.5 亿元。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具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
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分配,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次年的担保预计通过股东会审议之日。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3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签署了三份担保合同,均为对全资子公司宏大工程、涟邵建工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流花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宏大工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权最
高余额为 2 亿元。
2、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涟邵建工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所
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 2 亿元。
3、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涟邵建工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
余额为 3,000 万元。
公司本次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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