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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683(宏大爆破)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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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683 广东宏大 更新日期:2025-04-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3-28 18:05 │广东宏大(002683):可持续发展报告 │ ├─────────┼──────────────────────────────────────────────┤ │2025-03-27 18:47 │广东宏大(002683):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 │2025-03-27 18:47 │广东宏大(002683):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2025-03-27 18:47 │广东宏大(00268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 │2025-03-27 18:47 │广东宏大(002683):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2025-03-27 18:47 │广东宏大(002683):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进行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 ├─────────┼──────────────────────────────────────────────┤ │2025-03-27 18:47 │广东宏大(002683):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 │2025-03-27 18:47 │广东宏大(00268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 │报告 │ ├─────────┼──────────────────────────────────────────────┤ │2025-03-27 18:47 │广东宏大(002683):关于举办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 │2025-03-27 18:47 │广东宏大(002683):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 └─────────┴──────────────────────────────────────────────┘ ─────────┬──────────────────────────────────────────────── 2025-03-28 18:05│广东宏大(002683):可持续发展报告 ─────────┴──────────────────────────────────────────────── 广东宏大(002683):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a182e4d4-8592-46ac-88f7-4679b5c8453f.PDF ─────────┬──────────────────────────────────────────────── 2025-03-27 18:47│广东宏大(002683):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该预案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4 年度利润分配。 2、根据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4 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1,137,538,060.30 元 ,按 2024年度母公司税后利润 10%提取盈余公积金 113,753,806.03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749,438,932.22 元,扣除 2024 年 已分配利润573,534,287.64 元,因此母公司 2024 年度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199,688,898.85 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未来实施 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预计为 760,002,247 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6,386,736 股)后,即 753,615,511 股为基 数。 3、本次利润分配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4.5 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共计 派发现金股利不超过 339,126,979.95 元。 4、公司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489,850,082.15 元(含 2024年半年度现金分红 150,723,102.20 元和本次拟实施的现金分 红339,126,979.95 元);公司本年度股份回购金额为 122,932,490.75 元(不含交易费用)。故,公司 2024 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 回购总额为612,782,572.90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8.26%。 (二)公司权益分派具体实施前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 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回购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本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489,850,082.15 422,811,185.44 224,568,924.6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897,766,556.60 715,985,193.06 560,775,842.95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2,432,965,935.96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1,199,688,898.85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137,230,192.19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724,842,530.87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137,230,192.19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否 则》第 9.8.1 条第(九)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本年度现金分红总金额 489,850,082.15 元含 2024 年半年度现金分红150,723,102.20 元和本次拟实施的现金分红 339,12 6,979.95 元。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 2022、2023、2024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 1,137,230,192.19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因此公司 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现金流、资本开支计划、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等因素,符合《关于进 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 2024 年度及 2023 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 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 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16.22 亿元、人民币 4.19 亿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8.25%、2.58%。 四、备查文件 1、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897f2a84-296b-4075-8756-c34e005dfaca.PDF ─────────┬──────────────────────────────────────────────── 2025-03-27 18:47│广东宏大(002683):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024年,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履职,认真监督,积极维护股东、公司及员工的权益,充分发挥了监事会在公司中 应有的作用。现将监事会2024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2024 年监事会工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在 2024 年度共召开 6 次监事会会议。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不存在缺席会议的情况,全体监事对提交至监事 会审议的议案均未提出异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具体会议情况如下: 1、2024 年 1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商业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的议案; 2、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报告、2023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共 6项议案; 3、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1项议案; 4、2024 年 5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向 公司暂缓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 2项议案; 5、2024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和使用情况报告共 2项议案; 6、2024年 10月 23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1项议案。 此外,2024 年度,监事会成员积极列席了董事会、股东会,参与公司重大决策讨论,审查并监督了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会议 内容及审议程序,且就相关事项发表了自己的意见或建议,有效促进了董事会各项决议的正确落实。 二、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 司 2024年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等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董事会、股东会均建立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召开、表决程序等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 能够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管理层认真执行董事会各项决议,依法工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违规违法造成公司损失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报表、财务状况及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审查、监督,并对定期报告发表了书面审 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的现象。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年报、半年报和季报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要求,报告的内容能够公允的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立内部控制的目标,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 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 有效。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四)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和使用管理,保 证了募集资金存储安全、使用合理,未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以及其他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 的情形。 (五)股权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向公司暂缓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了严格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 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 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其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六)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度,公司的关联交易均为日常性关联交易。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各项关联交易都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产生的, 所有关联交易都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 (七)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 2024 年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发生的担保行为均是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未发生 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所发生的对外担保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形。 (八)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依法按 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 三、2025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计划 2025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职 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管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同时,积极有序开展其他各项监督工作,对公司 重大投资及对公司战略方向密切相关的事项进行重点监督,重点关注海外运营项目、研发项目成果转化、投资并购等存在风险的领域 ;继续督促企业加强“六位一体”全面风险体系建设,督促高管层重视抓好六位一体全面风险检查、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落实 整改,夯实基础管理,持续提升公司的内控体系规范运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另外,公司监事会还将加强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会计金融知识的学习,提高监事会履职能力,认真履行职责,更好地 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促使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b7a35b59-9a03-46f1-a87f-09b1dcdf827a.PDF ─────────┬──────────────────────────────────────────────── 2025-03-27 18:47│广东宏大(00268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 本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 3月 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2024年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8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 滚动使用。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取得现金管理收益合计 23,193,304.16元,到期本金及理财收益已全部返还募集资金账户。年末公 司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 521,545,027.11 元,其中未到期现金管理产品余额为 3亿元。 为了充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收益,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现公司拟继续使用不 超过闲置募集资金 5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 年年度董事会审议之日。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70%,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92 号 )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非公开发行 43,037,08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767,532,875.60 元,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 2 3,450,918.91 元后,本公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 1,744,081,956.69 元,扣除由本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1,948,697. 4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43,460,669.74 元。公司已于 2020 年 10 月 9 日收到上述募集资金,并经中审众环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相关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于矿山工程机械设备购置项目,截至 2024年 12 月 31 日的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 号:2025-030)。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 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了充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收益,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现拟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 5 亿元(含本数),即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购买,但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 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 (三)投资品种 国债、央行票据等固定收益类产品,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上述投资品种风险较低,收益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董事会审议之日,在此期限内本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五)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全部为公司的闲置募集资金。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 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纪检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监督、检查及评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坚持规范运作、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向需求、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以及募集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 会影响公司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二)公司将优先选择流动性较强、收益固定的产品进行理财,有效的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 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争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2025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无需提交至公司股东 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和募 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 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通过。上述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未来募投项目 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本次广东宏大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7/cd04d78c-3759-4ae5-b2e5-13740343c0f5.PDF ─────────┬──────────────────────────────────────────────── 2025-03-27 18:47│广东宏大(002683):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和省国资委《关于加强省属企业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 控制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国资函〔2021〕380号)等有关制度和文件的要求,结合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广东环保法〔2022〕4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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