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683 广东宏大 更新日期:2026-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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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8:52 │广东宏大(002683):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及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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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8:51 │广东宏大(002683):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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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8:49 │广东宏大(002683):债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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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8:49 │广东宏大(002683):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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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8:49 │广东宏大(002683):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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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8:49 │广东宏大(002683):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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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7 17:07 │广东宏大(002683):关于参加2026年广东辖区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辖区上市公司中报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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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4 16:05 │广东宏大(002683):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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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2 17:47 │广东宏大(002683):2026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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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1 18:56 │广东宏大(002683):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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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8:52│广东宏大(002683):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及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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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002683):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及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2/2267379f-6f43-4804-855d-4c500d5d7e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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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8:51│广东宏大(002683):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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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002683):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2/815adf8f-e88c-410c-90d4-79478da1c1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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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8:49│广东宏大(002683):债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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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以及交易所制定的有关业务规则和指南(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
及《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或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调整等事项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
信息披露程序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防止募集资金被约定使用主体以外的其他主体违规占用或挪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规、安全。
第四条 公司应当按照规定和生产经营实际需求,合理、审慎确定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国家产业政策。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专项品种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应当同时满足专项品
种公司债券有关募集资金用途的特别规定。
第五条 公司应当按照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约定使用募集资金,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按照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应当用于约定
的用途;改变资金用途,应当履行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程序。
第六条 募集资金由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使用或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者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
制度。
第七条 凡因违反本制度的规定,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相关责任人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章 募集资金的存储
第八条 公司应当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接收、存储、划转募集资金,并在募集资金到达专户前与存
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以下简称“监管银行”)以及受托管理人订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第九条 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前,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监督募集资金专户的规范运作情况,监督每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专户中使用,且与其他债券募集资金及其他
资金不存在混同使用的情形,监督募集资金的流转路径清晰可辨,根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约定的必须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划转的偿
债资金除外。在每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前,若发现募集资金账户存在资金混同存放的,应督促进行整改和纠正。
第十条 公司应当披露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情况,可按相关规定集中归集、统一管理,公司应充分披露资金归集及支
取的具体安排、对其自由支配自有资金能力及自身偿债能力的影响。
第三章 募集资金的使用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可将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股权投资或资产收购
等一类或多类用途,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说明书约定和承诺要求一致,不得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可以制定详细的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
第十二条 公司应建立具体的审批流程,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和支付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制度的规定,并符合
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要求。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需严格按程序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项目的每一笔支出均需由募集资金使用部门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提交资金使用申请。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书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查后提交董事长批准。
(三)公司总经理负责按照经批准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书组织实施。使用资金时,由具体使用部门按照资金使用计划书填写申请
表,经公司董事长签字后,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执行。超出董事长授权范围的,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四)公司财务部门应当至少每月向证券部门提供一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说明,说明应当包括与已公开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的对比分析。
第十三条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经公司董事会或者内设有权机构批准,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交易所债券逆回购等。
第十四条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和公司偿债能力的情况下,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可以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应当在募集说明书中明确约定临时补流的使用期限、回收机制、决策程序。募集说明书未明确约定的,不得将
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流。
公司应当提前做好临时补流资金的回收安排,于临时补流之日起12 个月内或者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的相应付款节点(如有)的
孰早日前,回收临时补流资金并归集至募集资金专户。
第十五条 募集资金限定用于偿还或者置换公司债券的,公司原则上应当在相应债券到期或者回售前 6 个月内,至到期或者回售
后 3个月内发行新的债券。拟偿还或者置换回售公司债券的,债券发行备案前相应债券回售撤销期原则上应已届满。
第四章 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调整
第十六条 在债券存续期内,根据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计划需要,公司可以在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后变更调整募集资金用途。变
更调整募集资金用途需同时符合本制度第五条的规定。
第十七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变更调整募集资金用途还应当同时经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
(一)募集说明书没有约定变更调整程序或者约定不明确;
(二)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变更调整前后的募集资金用途分别属于偿还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股权投资或资
产收购等用途中的不同类别。
第十八条 公司应当披露临时报告,说明变更调整程序、变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是否符合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第五章 募集资金的管理与监督
第十九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在募集说明书、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披露募集资金专
户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变更调整等情况。
第二十条 募集资金专户的设立应履行公司内部审批流程,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监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资金申请手续的审核,
并对涉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建立募集资金使用台账,完整记录募集资金收支和使用情况。
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储、管理和使用情况,制定与募集资金有关的风险控制措施,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益。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不得操控公司擅自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二十二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不得利用募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
益。
公司发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或者挪用公司募集资金的,应当及时要求归还。
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履行募集说明书、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和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公司债券存续期内,监管银行
、受托管理人和有关人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或相关约定持续跟踪和监督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公司应当为其开展工作提供必要
的支持与配合。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中未予规定的事宜或与本制度生效后颁布、修改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冲突的,依照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和修改,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2/7c892a60-a868-4ff0-8495-d6f128bdd8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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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8:49│广东宏大(002683):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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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管理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实现稳
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国资委《关于切实加强金融衍生业
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衍生品是指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外汇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
等。公司及子公司主要是利用银行给予的授信额度,在银行办理的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主要目的的套期保值操作,包括远
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期权及其组合产品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公司及子公司基于套期保值为目的开
展的外汇及利率衍生品业务,按本制度规定执行。
第二章 基本管理原则
第四条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制度规定,树立“风险中性”理念。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必须
以正常经营为基础、以具体业务合同为依托,以锁定成本、规避汇率及利率风险为唯一目的,坚持套期保值原则,严禁进行单纯以盈
利为目的的投机交易。
第五条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须使用与其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严禁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同时
,公司应严格在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开展相关交易,控制交易规模,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第六条 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品种、规模、方向应当与底层业务背景和资金流相匹配,合约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业务合同规定的结
算期限。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的累计持仓头寸不得超过实际需管理的外汇/利率风险敞口,严禁超额套期保值。
第七条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必须以自身法人名义在合规金融机构设立交易账户,严格实行实名制管理,不得使
用他人账户或将自身账户出借给他人进行交易。
第三章 审批授权
第八条 公司从事外汇衍生品交易,应当编制可行性分析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
留的保证金等,下同)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百万元人民币;
(二)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
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原因难以对每次外汇衍生品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可以对未来 12
个月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范围、额度及期限等进行合理预计,并合并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已审批额度的使用
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含使用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已审批额度。
第四章 业务管理及操作流程
第九条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责任机构:
(一)股东会及董事会: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应严格按照相关治理规则
设定的权限标准,分别由董事会或股东会进行审议决策。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董事会负责审批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年度额度计划
、重大交易方案及相关业务基本管理制度。
(二)审计委员会:审查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风险控制情况,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审
计委员会应加强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相关风险控制政策和程序的评价与监督,及时识别相关内部控制缺陷并采取补救措施。
(三)财务共享中心:为外汇衍生品业务的综合实施与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底层外汇/利率业务背景的真实性核实;负责拟订年
度交易额度预算及交易计划;负责开展金融机构询价比价、具体交易指令下达、资金结算与会计核算;负责建立交易台账并对套保效
果进行持续跟踪评估,并向管理层和董事会报告外汇衍生品交易授权执行情况、交易头寸情况、风险评估结果、交易盈亏状况、止损
规定执行情况等。
(四)证券保密部:负责审查业务决策程序的合规性,依据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国际事业部及相关子公司:负责提报本单位外汇及利率风险敞口与额度需求,配合提供真实业务背景支撑材料,对提供的
业务背景材料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负责,并在授权范围内配合执行落地。
(六)纪检审计部:负责审查和监督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实际运作情况,包括资金使用情况、盈亏情况、会计核算情况、内部
操作执行情况及党风廉政监督等。
第十条 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内部操作流程与流转节点:
(一)国际事业部及相关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外汇/利率回款周期评估风险敞口,向财务共享中心提交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申
请及真实业务背景证明材料。
(二)财务共享中心结合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情况,评估申请的合理性及可行性,编制公司年度额度,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
过后,向董事会或股东会提交议案。
(三)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对议案进行审议。
(四)证券保密部根据审议结果,按照信息披露规则及时对外公告。
(五)业务交易主体在财务共享中心统筹安排下,执行并跟踪交易业务状态,妥善安排交割资金,严格控制交易额度,杜绝交割
违约风险的发生。
(六)纪检审计部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盈亏情况进行核查,稽核交易是否根据相关内部控制制度
执行。
(七)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且绝对金
额超过一千万元人民币的,财务共享中心应及时告知证券保密部向市场披露。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出现上述亏损情形时,财务共享中心应当重新评估套期关系的有效性,披露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公允
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未按预期抵销的原因,并分别披露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价值变动情况等。
第五章 后续管理及信息隔离
第十一条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应建立动态止损与风险应对机制:
(一)止损限额的确定依据
各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止损限额(或止损比例)、预警线,由财务共享中心根据基础业务风险敞口、产品类型及市场波动特征在
年度《可行性分析报告》或单项交易方案中明确,并随交易方案一并报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执行。
(二)动态监测与分级预警
日常跟踪:财务共享中心应建立外汇衍生品交易台账,持续跟踪标的汇率/利率变动及持仓公允价值,定期评估套保效果及浮动
盈亏情况;
预警响应:当交易产生浮动亏损接近预警线时,财务共享中心应及时向公司财务负责人提示风险;当浮动亏损触及预警线时,应
在规定时限内向公司总经理提交专项风险评估报告。
(三)止损处置流程
当交易浮动亏损触及或达到批准的止损限额时,财务共享中心应立即启动止损处置程序,制定平仓、反向对冲或展期等处置方案
,经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核、总经理审批后迅速执行,切实防范亏损进一步扩大。
第十二条 参与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所有人员须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方案、交
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外汇衍生品交易有关的信息。
第十三条 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环节相互独立,相关人员相互独立,并由公司纪检审计部负责监督。
第六章 内部风险控制措施与会计政策
第十四条 公司财务共享中心应建立健全外汇衍生品交易风控体系,准确记录、传递各类交易信息,规范操作流程,阻断违规操
作。
第十五条 涉及以下紧急事件之一的,应当立即启动风险应急处理机制:
(一)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可能出现重大风险或损失;
(二)存在违规操作;
(三)交易浮亏触及止损限额或亏损预警线,未采取措施或违规追加保证金;
(四)发生异常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被强制平仓、交易对手违约或破产、发生重大法律纠纷等。
第十六条 当知悉公司外汇衍生品业务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时,财务共享中心应及时汇报,并同步提交分析报告和
解决方案,上报公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同时抄送董事会。针对紧急重大风险,财务共享中心应综合运用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
险分担和风险承受等应对策略,提出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由公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判断后下达操作指令,防止风险进一步扩大。
第十七条 公司纪检审计部对前述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际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八条 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会计政策按照国家现行会计政策执行。
第七章 责任追究
第十九条 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内部规章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或者疏于管理造成重大损失的相关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
肃处理,并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公司纪检审计部对其中涉及违纪违规、利益输送的行为核查属实的,依纪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人党纪政纪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条款如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有关规定调整而发生冲突,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并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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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8:49│广东宏大(002683):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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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002683):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2/2f009f34-5e60-465a-9250-12956cf8fa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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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8:49│广东宏大(002683):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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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002683):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2/3dee36f9-e21b-4ec9-bc71-7d48af2225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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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7 17:07│广东宏大(002683):关于参加2026年广东辖区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辖区上市公司中报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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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002683):关于参加2026年广东辖区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辖区上市公司中报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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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8/ac5b2eb4-f4bb-40c2-80f6-3b5b65d44a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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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4 16:05│广东宏大(002683):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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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预计提升至542,967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77
.31%。
2、本次被担保对象湖南涟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宏大国际(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年 3月 25日和 2026年 4月 1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和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 2026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
属子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81.53亿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担保对象的新增担保
额度为不超过 22.47亿元(其中为全资子公司湖南涟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涟邵建工”)新增担保额度 155
,270.00万元),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的担保对象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59.06亿元(其中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宏大国际(香港)
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大国际”)新增担保额度 177,613.83万元)。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具
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分配,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
同为准。
上述担保预计额度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次年的担保预计通过股东会审议之日。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3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签署了 3份担保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与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补充合同,为全资子公司湖南涟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
供担保,担保的债权本金由 3000万元变更为 5000万元。
2、公司与中国银行广州海珠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宏大国际(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的债权本金最
高额为2亿元。
3、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广州海珠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宏大国际(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责任最高
限额为 2.14亿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涟邵建工
1、公司名称:湖南涟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01-08-14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300732845535F
4、注册地址: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芙蓉片区隆平高科技园合平路 618号 A座 2楼 208-518
5、法定代表人:鲁军纪
6、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7、主要经营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等
8、股权结构:涟邵建工为公司间接持股 100%的全资子公司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6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46,438.43 282,111.04
负债总额 193,219.27 227,245.89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4,034.94 -
流动负债总额 183,271.46 217,198.77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
净资产 53,219.17 54,865.15
资产负债率 78.40% 80.55%
项目 2025 年 1-12 月 2026 年 1-6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50,340.80 74,934.62
利润总额 2,781.73 1,946.31
净利润 2,243.31 1,705.38
注:上表中的财务数据为涟邵建工单体财务报表数据。
10、最新的信用等级:无外部评级
11、经查询,被担保人涟邵建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宏大国际
1、公司名称:宏大国际(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4-04-16
3、商业登记证号码:76443319
4、注册地址:香港
5、董事:谢守冬
6、注册资本:1000万港币
7、主要经营范围:矿业相关投资和工程服务、国际贸易、设备租赁以及技术服务
8、股权结构:宏大国际为公司间接持股 100%的全资子公司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6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2,185.84 48,594.46
负债总额 342.10 35,753.59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
流动负债总额 342.10 35,753.59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
净资产 11,843.74 12,840.87
资产负债率 2.81% 73.58%
项目 2025 年 1-12 月 2026 年 1-6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50.23 34.81
利润总额 44.02 47.15
净利润 44.42 47.13
注:上表中的财务数据为宏大国际单体财务报表数据。
10、最新的信用等级:无外部评级。
11、经查询,被担保人宏大国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合同主要内容
(一)与中国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补充合同(为涟邵建工提供的担保)
1、保证人: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
3、主合同:债权人与涟邵建工签署的《授信额度协议》及依据该协议已经和将要签署的单项协议,及其修订或补充,其中约定
其属于本合同项下之主合同。
4、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3000万元变更为 5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的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债务
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二)与中国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宏大国际提供的担保)
1、保证人: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
3、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宏大国际(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之间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其中约定其属
于本合同项下之主合同。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的本金最高限额:人民币 2亿元整
6、保证范围: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
费用、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7、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与中国建设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宏大国际提供的担保)
1、保证人: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
3、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宏大国际在 2026年 8月 14日至 2029年 10月 14日期间签订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外汇资金借款合
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合同、出具保函协议及/或其他法律性文件。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的最高限额:人民币 2.14亿元整
6、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
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7、保证期间: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获得审批通过的担保总金额为 915,283.83万元。本次提供担保后,预计公司对外担保总
余额提升至 542,967 万元,占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77.31%,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补充合同;
2、公司与中国银行广州海珠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3、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广州海珠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5/e4f01534-18c1-4552-a004-5e32baa3d1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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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2 17:47│广东宏大(002683):2026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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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7,38
2,636股后的 752,502,427股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2、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9月 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9月 10日。
公司 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经 2026年 8月 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2026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鉴于公司 2025年度股
东会已同意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权益分派实施事宜公告如
下:
一、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6年 3月 25日、2026年 4月 17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提
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2、公司于 2026年 8月 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6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公
司 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后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权益分派具体实施前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
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回购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
3、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公司以总股本 759,885,063股剔除 7,382,636股后的总股本 752,50
2,42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150,500,485.40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4、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6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5、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总股本 759,885,063股剔除回购专户持有 7,382,636股后的总股本 752,502,427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2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A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
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1.8元;A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A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
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
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4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9月 9日,除权日(除息日)为:2026年 9月 1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 2026年 9月 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A股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 9月 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20 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2 00*****601 郑炳旭
3 00*****781 王永庆
4 08*****287 厦门鑫祥景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5 08*****684 广东省伊佩克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9月 2日至登记日:2026年9月 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
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公司目前的总股本为 759,885,063股,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7,382,636股)不参与 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公司
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150,500,485.40元=752,502,427股×0.2元/股。因公司已回购股
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利润分配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
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 , 每 10 股 现 金 红 利 的 比 例 = 本 次 实 际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总 股 本*10=150,500,485.40元÷759,885,063股*10≈1.980569(结果取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
入)。
综上,在保证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
次利润分配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80569元/股。
2、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对股权激励计划中的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届时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该调整事项并予以披露。
3、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
040)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2):回购实施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
、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
格区间。因此,在 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实施完成后,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41.85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41.65
元/股(即41.85元/股-0.1980569元/股≈41.65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本次利润分配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 222号 C3天盈广场东塔 56层咨询联系人:王紫沁、黄佳顺
咨询电话:020-38031687
传真电话:020-38031951
八、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六届董事会 2026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3、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3/9ad00808-b478-470a-a707-1e13d96c86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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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1 18:56│广东宏大(002683):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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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8月 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普通股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
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1.85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
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年 8月 15日、2026年 8月 2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分别发布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
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
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6年 8月 31日,就本次股份回购事项,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742,6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10%,最高成交价为 30.5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9.0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1,921,072.00 元(不含交易费
用)。本次股份回购事项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
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
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2/48000a86-91ce-4c98-8b1c-f735349448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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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8:23│广东宏大(002683):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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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002683):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c8f07cd6-bbfd-4d72-b734-eda30c1e7e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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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8:23│广东宏大(002683):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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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002683):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6abb2c2a-d18e-4f98-b4d3-2b9d0c0252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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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8:17│广东宏大(002683):关于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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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8月 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6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于 2026年 4月 17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年中期利润方案的议案》,
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 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2、根据公司 2026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2026 年上半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0,21
5,619.15元,母公司净利润为 464,674,417.43元。截至 2026年6月 30日,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3,072,285,444.37元,母公
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917,842,079.52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
2026年上半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917,842,079.52元。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后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
金股利 2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按2026 年 6月末数据测算,本次利润分配预计共派发现金股利
不超过150,699,665.40元,占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 16.42%。
(二)公司权益分派具体实施前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
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回购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现金流、资本开支计划、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等因素,符合《关于
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6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ef333911-cf2c-4da9-9b0e-56cb2c4151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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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8:16│广东宏大(002683):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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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002683):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49a952a2-db45-4d6a-8a15-01b9bed190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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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8:14│广东宏大(002683):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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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002683):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1ad390de-f53e-4e28-b1de-d67ccb7c6f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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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8:14│广东宏大(002683):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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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002683):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4c79390c-f042-483d-8a5f-e1df82bbc3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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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17:26│广东宏大(002683):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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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002683):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1/7e4eb321-ee8a-441f-b2e7-96f1f6a47c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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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00:00│广东宏大(002683):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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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002683):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0/4720c3ff-9095-48cd-8509-bd783fa886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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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00:00│广东宏大(002683):回购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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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002683):回购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0/c62ac488-1163-4c0c-85e7-427b484fbd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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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4 17:26│广东宏大(002683):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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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002683):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5/b1ea2623-9429-4a43-93af-a75c01b174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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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4 17:24│广东宏大(002683):职业经理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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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002683):职业经理人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5/f008775b-dadd-4705-b751-749b5df1ed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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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4 17:22│广东宏大(002683):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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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002683):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5/682e371b-fef2-4f94-bae6-3fd5d12ac9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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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19:16│广东宏大(002683):关于收到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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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7月 30日收到公司董事长郜洪青先生《关于提议广东宏大控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郜洪青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
票,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董事长郜洪青先生
2、提议时间:2026年 7月 30日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为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公司董事长郜洪青先生提
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回购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回购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未能实
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相关回购方案按调
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 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
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并应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之相关规定,具体以董
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郜洪青先生在本次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增减持计划的说明
郜洪青先生目前在回购期间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计划,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
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承诺
提议人郜洪青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上述提议及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
回购股份事项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1/05b4fbf3-7bd8-483a-9a60-57f5bb94dd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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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7:45│广东宏大(002683):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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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002683):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8/6c4578e0-981d-4ac7-8433-266da4f227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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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广东宏大(002683):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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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召集人: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召开时间:2026年 6月 29日下午 15:30
3、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 222号 C3天盈广场东塔 56层会议室
4、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郜洪青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66人,代表股份336,338,339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4.261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270,078,41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5.5420%;通过网络投票
的股东257人,代表股份66,259,92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8.7197%。
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参加了现场会议。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00 关于制定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4,457,8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409%;反对 1,71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093
%;弃权16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683,9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2253%;反对 1,712,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2
600%;弃权 16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147%。
2.00 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马英华持有公司股份 27,859股,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4,429,8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408%;反对 1,71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093
%;弃权16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683,8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2250%;反对 1,712,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2
600%;弃权 16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150%。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席的律师见证。见证律师倪艾坦、李丹虹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c3181ad3-1d4f-44dc-badb-13d045d5e4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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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广东宏大(002683):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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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
本所经办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6年 6月29日在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 222号 C3天盈广场东塔 56层会议室召开的 2026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等中国(为本法律意见之目的,“中国”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下简称“法律、法规”)以及《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会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
本所经办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的事实并基于本所经办律师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发表法律
意见。本所经办律师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发表法律意
见,不对本次股东会提案的内容以及提案中所涉事实和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等问题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本所同意,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作为公司本次
股东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本所依法对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经办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资料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对本
次股东会依法见证。在本所经办律师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核查的过程中,本所假设:
1. 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的所有签署、盖章及印章都是真实的,所有作为正本提交给本所的文件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2. 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所述的全部事实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3. 提供予本所之文件的签署人均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其签署行为已获得恰当、有效的授权;
4. 所有提供予本所的复印件是同原件一致的,并且这些文件的原件均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5. 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的所有资料是完整、充分、真实的,并且不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或重大遗漏的情况。
基于上述,本所经办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1.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负责召集。董事会于2026年6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刊载和公告了《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6月29日下午15:30在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222号C3天盈广场东塔56层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
长郜洪青先生主持。
3. 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
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15:00。
基于上述,本所经办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会议通知的时间、方式及通知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1.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2. 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
根据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签名册和相关股东的授权委托书等文件,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出
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名,于股权登记日合计代表股份数为 270,078,414股,占公司总股本 35.5420%。除
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基于上述,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
定。
3. 参加网络投票的人员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在本次股东会确定的网络投票时段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257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66,259,9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7197%。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的股东资格,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验证其身份。
三、 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表决由股东代表及本所经办律师进行了计票
、监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对本次会议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 关于制定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34,457,839 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09%;反对 1,712,900股,占本议案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93%;弃权 167,600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8%。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2. 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34,429,880 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08%;反对 1,712,900股,占本议案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93%;弃权 167,700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9%。
关联股东马英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基于上述,本所经办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 结论
综上所述,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6cb168be-f6ca-473b-a132-458a74f88f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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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7:47│广东宏大(002683):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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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公司章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同行业及同地区薪
酬水平,制定 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12月 31日。
三、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所担任的职务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领取相应薪酬。
四、薪酬构成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超额利润奖励组成。绩效年薪、超额利润奖励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
价为重要依据。
1、基本年薪由公司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按月平均发放。
2、绩效年薪依据公司年度经营情况、经营班子目标责任书考核及个人履职情况、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综合评定,根据考
核结果发放。其中绩效年薪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总额的百分之六十。
3、超额利润奖励依据目标经营业绩、经营班子目标责任书考核结果综合评定,按超额利润奖励具体实施细则规定发放。
4、福利按公司当年执行的福利制度规定执行。
五、其他规定
1、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年薪在董事会考核结束及年度报告披露后支付。其中,绩效年薪 10%递延至 3年后一次性发放
,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2、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3、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兼任多个职务的,薪酬发放标准按其在公司所任职务标准执行,不重复领薪、不重复
计算。
4、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5、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并向股东会说明情
况。
六、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077d2528-e2ad-4525-9eb0-ecb9ddccef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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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7:47│广东宏大(002683):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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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公司章程》《董事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同行业及同地区薪酬水平,
制定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董事。
二、适用期限
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12月 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 12万元/年,全年津贴按月发放。
(二)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由公司根据其岗位职责、工作内容,根据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制度执行,其董事职务不单独领取董事津
贴;不在公司担任具体经营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四、其他事项
1、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3、非独立董事薪酬发放时间、方式根据公司内部薪酬制度确定及执行。
4、本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a2d720d8-3d52-4332-8ba0-41fd95d3f2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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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7:46│广东宏大(002683):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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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6年第四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5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送
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并于 2026年 6月 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及书面送达发出会议补充通知。
本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12日上午 9:30在公司天盈广场东塔 56层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出席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人。会议由董事长郜洪青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纪委书记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需提交至股东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制定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制度》。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的董事马英华女士、于长顺先生、梁彤缨先生、尤德卫先生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至股东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修订后
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的相关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 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7fb8bce5-0d5e-4073-b16e-0e6e612423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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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7:44│广东宏大(002683):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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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9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24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6月24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
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
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222号C3天盈广场东塔56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制定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特别说明:
1、上述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
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及公开披露。
3、本次会议议案2.00《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股东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6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222号C3天盈广场东塔56层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保密部;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
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
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可以将上述资料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6月26日前送达公司证券保密部)。
4、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紫沁、黄佳顺
联系电话:020-38031687
传 真:020-38031951
电子邮箱:hdbp@hdbp.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222号C3天盈广场东塔56层
邮 编:510623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35ad02ed-fed6-4f22-affd-2e3dca2500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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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7:44│广东宏大(002683):董事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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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的薪酬管理,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和发挥董事的积极性,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发
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有关薪酬管理政策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原则
公司对董事的薪酬管理应遵循依法合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和有效激励、适度约束原则,符合薪酬与企业经营效益联动、与
考核结果挂钩等市场化改革和激励约束的相关政策规定。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董事会成员(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已退休的非独立董事除外)。其中,独立董事根据股东会批准的标准领取津贴;
同时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领取薪酬;同时担任非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含职工代表董事),按其所在的岗位及所担任的具体职位以及与公司(包括子公司)签订的合同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股东会职责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确定董事薪酬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根据薪酬管理制度,每年度制定公司董事薪酬与
考核方案,并由股东会决定,由公司予以披露。
第五条 党委会职责
党委会前置研究董事薪酬管理制度和薪酬方案。
第六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责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董事进行考核并确定薪酬的执行机构,负责制定公司董事薪酬与考核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薪酬确定依据、薪酬构成、发放标准、发放方式、考核指标、考核标准及调整方案;负责监督检查公司董事履职情况,并对其进行年
度考核。
第七条 职能部门职责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协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基础考核数据,辅助薪酬制度实施和报备。
第三章 董事薪酬与考核发放
第八条 非独立董事的薪酬
公司董事的工资总额结合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经考核后综合确定。公司应合理确定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
通职工薪酬水平。
董事年度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组成,公司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单位有关规定,合理确定董事薪酬总水平。每年薪酬的
具体数额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同行业薪酬、所在地区薪酬、通货膨胀水平,公司业绩、个人业绩达成情况以及组织结构调
整、岗位调整或职责变化进行年度考核确认,并在公司年度报告中披露。
(一)基本年薪,按月发放。
(二)绩效年薪,绩效年薪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考核评价为重要依据。绩效年薪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总额
的百分之六十。每年根据其预估考核结果预发 80%,剩余部分依据其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认后以及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清算发放。其
中,绩效年薪的 10%递延至 3 年后一次性发放,绩效考核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三)福利按公司当年执行的福利制度规定执行。
第九条 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和履职考核情况予以发放薪酬。
第十条 独立董事津贴。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定预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公司对独
立董事开展常态化履职评价,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次,评价结果为不
合格的独立董事,予以解聘。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以及履行其他法定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由公
司承担。
第四章 薪酬止付追索
第十一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绩效年薪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
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年薪,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年薪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涉嫌违纪违法,被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依法采取留置或刑事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的,停止支付其在此
期间薪酬;涉嫌违纪违法,被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调查但未被采取上述措施,对无法正常履职的,暂缓支付其无法正常履职期间
的薪酬,按照不超过本人当年基本年薪月发放标准计发生活费。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有关规定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资监管和行业主管等部门规定不一致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资监管
和行业主管等部门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董事会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842e13b1-6e66-4da7-8531-071122c31c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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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7:44│广东宏大(00268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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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00268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054e210e-c43e-43c4-ada4-f89c7cf2dc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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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7:16│广东宏大(002683):关于增持雪峰科技股票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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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拟增持雪峰科技股票的议案》,公司拟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雪峰科技”)股票,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5亿元、不高于 3亿元。上述增持安排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计划”。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1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拟增持雪峰科技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在 2026年 5月 15日至 2026年 6月 1日期间,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了雪峰科技 A股股份 33,838,257
股,增持股份占雪峰科技总股本的 3.16%,累计增持金额为 29,996.86 万元,已达到本次增持计划的下限要求,本次增持计划已在
增持期限内实施完毕。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公司持有雪峰科技股份数量为 258,300,582股,持有雪峰科技股份比例为 24.10%。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后
,公司持有雪峰科技股份数量为 292,138,839 股,持有雪峰科技股份比例27.26%。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47637af4-1b59-42f0-8785-01a81bd84c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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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16│广东宏大(002683):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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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及
书面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
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上午 9:00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人。会议由董事长郜洪青先
生主持。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增持雪峰科技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1cdeb610-172d-44ce-ad67-ff7b29b3ac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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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11│广东宏大(002683):关于拟增持雪峰科技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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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雪峰科技”)股票,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不高于3亿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增持计划”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属于关联交易。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交易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本次交易的实施无法达到预
期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强化风险监控,在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安排资金使用,并依据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在 2026 年 3月 20 日至 2026 年 3月 27 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了雪峰科技 33,245,117股
A股股份,增持股份占雪峰科技总股本的 3.10%,增持金额为 29,996.96 万元。截至 2026 年 5 月 14 日,公司持有雪峰科技股份
258,300,582 股,占雪峰科技总股本的 24.10%。基于对雪峰科技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拟采用集中
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以自有资金及股票增持专项贷款增持雪峰科技股票,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不高于人民币 3 亿
元。本次交易拟增持股份价格不超过 9.60 元/股(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则增持价格上限作相应调整),公司将基于对雪峰科技股
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择机实施增持计划。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自公告之日起 12 个月
内(2026 年 5 月 15 日至 2027 年 5 月 14 日)组织实施增持事宜。
上述增持事宜将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5月 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增
持雪峰科技股票的议案》。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雪峰科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3.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阿里山街 500 号
4.法定代表人:张大松
5.注册资本:107,169.2689 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1984 年 06 月 27 日
7.经营范围:民用爆破器材生产、销售;地爆器材回收利用;化工生产设备制造;仪器仪表、五金交电、机电产品销售;停车场
;房屋租赁;装卸;劳务管理;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计算机系统服务和软件开发。
(二)股权结构: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日,公司为雪峰科技控股股东,雪峰科技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58,300,582 24.10%
2 新疆农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40,717,670 13.13%
3 四川金象赛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82,549,757 7.70%
4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41,420,000 3.86%
5 合肥五丰投资有限公司 25,360,801 2.37%
6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0 1.87%
7 朱建伟 12,507,089 1.17%
8 北京广银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6,894,800 0.64%
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澳匠心回 6,701,467 0.63%
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6,441,169 0.60%
合计 600,893,335 56.07%
(三)雪峰科技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3月31日(未审计) 2025年12月31日(已审计)
总资产 885,912.18 861,226.57
净资产(归属于母公 522,437.64 516,337.24
司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104,735.03 556,381.47
净利润(归属于母公 4,568.18 50,367.14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三、本次增持计划基本情况
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 12个月内,公司于 2026年 3月 20日-2026年 3 月 27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增持雪峰科技股份 33,245,117 股,累计增持比例占雪峰科技总股本的3.10%,累计增持金额为 29,996.96 万元。前述增持
计划完成后,公司持有雪峰科技股份 258,300,582 股,占雪峰科技总股本的 24.10%。
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 6 个月内,公司未减持过所持雪峰科技 A股股份,不存在违反短线交易、敏感期交易等监管规定的情形
。
本次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如下:
增持主体名称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增持股份目的 基于对雪峰科技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
值的认可
拟增持股份种类 公司 A股
拟增持股份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
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
拟增持股份金额 A 股: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不高于人民币 3亿元
拟增持股份数量 A 股:以实际发生为准
拟增持股份比例(占 A 股:以实际发生为准
总股本)
拟增持股份价格 增持价格不超过 9.60 元/股(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则增
持价格上限作相应调整)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 本次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2 个月内,即 2026 年 5 月 15
间 日至 2027 年 5月 14 日,实施期间,若雪峰科技股票因筹
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本次增持计划
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拟增持股份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及股票增持专项贷款(截至 2026 年 5月 14 日,
公司已取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出具的
《贷款承诺函》,承诺为公司本次增持计划提供贷款支持,
贷款额度不超过 40000 万元且不超过增持金额的 90%;贷款期限不超过 3年)
拟增持主体承诺 公司承诺在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的相
关规定,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
四、增持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持行为系基于对雪峰科技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而实施,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巩固在雪峰科技的控
股格局,增强控制权稳定性。本次交易将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造成重
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增持事项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雪峰科技仍为公司
控股子公司。
五、风险分析
本次交易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本次交易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公司将
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强化风险监控,在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安排资金使用,并依据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依法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bbdb104b-3f83-490e-b760-150d28eee8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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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7:47│广东宏大(002683):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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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总经理张耿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张耿城先生因个人
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上述职务原定任期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张耿城先生辞任公司总经理职务后,将继续在公司子公
司担任其他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张耿城先
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张耿城先生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工作交接,其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在新任总经理聘任到位前,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王丽娟将代为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尽快完成新任总经理的聘任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耿城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400,519 股(含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49,537 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
行的公开承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69eabd8e-491b-46b3-a183-171235fc0a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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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35│广东宏大(002683):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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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预计提升至 486,982.00 万元,占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的69.34%。
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 年 3 月 25 日和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和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 2026 年度为合并报表范
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81.53 亿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担保对象
的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22.47 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的担保对象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59.06 亿元(其中为公司全资子
公司宏大国际(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大国际”)新增担保额度 177,613.83 万元)。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公
司之间互相担保的具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分配,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
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预计额度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次年的担保预计通过股东会审议之日。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
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了《存单质押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宏大国际提供存单质押担保,担
保的债权本金为 1.5 亿元。
本次担保在《关于 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所述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担保额度及被担保人已经公司股东会批准,不再另
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进行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宏大国际(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4-04-16
3、商业登记证号码:76443319
4、注册地址:香港
5、董事:谢守冬
6、注册资本:1000 万港币
7、主要经营范围:矿业相关投资和工程服务、国际贸易、设备租赁以及技术服务
8、股权结构:宏大国际为公司间接持股 100%的全资子公司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日 2026 年 3月 31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2,185.84 16,004.65
负债总额 342.10 3,144.23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
流动负债总额 342.10 3,144.23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
净资产 11,843.74 12,860.42
资产负债率 2.81% 19.65%
项目 2025 年 1-12 月 2026 年 1-3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50.23 128.60
利润总额 44.02 66.68
净利润 44.42 66.68
注:上表中的财务数据为宏大国际单体财务报表数据。
10、最新的信用等级:无外部评级
11、经查询,被担保人宏大国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合同主要内容
1、出质人: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质权人: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3、主合同:宏大国际与质权人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及其修改或补充。
4、担保主债权本金:1.5 亿元
5、质押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宏大国际应向质权人履行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本金及利息(包括正常
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补偿金、损害赔偿金、质权人实现债权和质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
、公证费用、执行费用、差旅费用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因宏大国际违约而给质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
应付费用等。
6、担保方式:存单质押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获得审批通过的担保总金额为 91.53 亿元。本次提供担保后,预计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
提升至486,982.00 万元,占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69.34%,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
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的《存单质押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4eaa008-03af-43d3-b25b-88210a5dd8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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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42│广东宏大(002683):关于子公司雪峰科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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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峰科技”
)拥有尿素产能约 60 万吨/年。受天然气成本刚性及下游农业需求季节性影响,尿素价格呈现高波动特征。
为平滑成本波动、增强经营的可预测性,公司将在完善的风险管理框架下,审慎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匹配的套期保值业务。
二、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1.必要性:通过开展尿素套期保值业务,提前锁定产品的销售利润,规避未来现货价格下跌风险,抵御产品周期性波动,保障业
绩的稳定性和预算的可执行性。在价格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可在产品定价、长期合同谈判和产能规划上更具前瞻性和主动权。
2.可行性:国务院国资委明确支持国有企业利用期货市场管理经营风险;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有明确的规范指引,支持实体企业为管理风险敞口而进行的衍生品交易;公司及雪峰科技作为上市公司,具备完善的治理结构和内控
体系,为制定并执行严格的套保制度奠定了基础。
三、业务概述
1.套保额度:本次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上限不超过 1200 万元人民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5
000 万元人民币,上述资金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套保工具:郑州商品交易所的尿素期货合约(UR 合约)。
3.业务流程:根据《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交易管理制度》规定的流程开展交易。
4.交易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5.资金来源: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风险分析及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开展尿素套期保值业务可能面临的各类风险,公司已制定相应风险控制措施,确保业务合规、有序开展,具体如下:
1.价格波动风险
风险描述:尿素期货合约价格易受基差(基差为同一商品现货价格与期货价格的差额,下同)变化影响,行情波动较大,可能产
生价格波动风险,导致期货交易产生亏损。
应对措施:公司将套期保值业务与生产经营规模相匹配,持仓时间与现货保值所需的计价期相匹配。
2.基差风险
风险描述:新疆现货价格与内地基准交割库价格存在较大的运费价差。若因内地行情独立上涨而新疆运力受阻,可能导致期货亏
损大于现货盈利。
应对措施:建立基差监控模型,设定安全边际;优先选择在郑商所新疆交割库进行注册仓单,实现实物交割闭环。
3.内部控制风险
风险描述: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导致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严格依规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配备专业人员,建立健全授权管理与岗位制衡机制,强化业务培训,提升人员专
业素养。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及高效应急处置机制,完善汇报与内部审计流程。套期保值交易计划须事前报备,如超出董事会
授权范围,业务部门应立即暂停执行并向总经理报告,由总经理按程序提请董事会审批新的授权。
五、结论与建议
本次开展尿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核心目的在于对冲尿素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价格波动风险,降低产品价格波动对雪峰科技业绩造
成的不确定性影响,增强雪峰科技应对大宗商品价格波动的能力。雪峰科技已制定了《套期保值交易管理制度》,建立了完善的内部
控制制度,公司所计划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具备可行性。综上,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符合生产经营实际需求及长远发展战略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7de4e2f-7cc2-444b-be21-7a2afe3dc4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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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41│广东宏大(002683):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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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002683):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d51020f-9efe-4800-bd61-f177496440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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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41│广东宏大(002683):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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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及
书面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
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4月 23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人,实到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郜洪青先生主持。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雪峰科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ace336c-e1b8-4848-b227-f7f34c5ff8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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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40│广东宏大(002683):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尿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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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为对冲尿素产品价格波动的不确定性影响,增强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子公司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峰科技”)拟基于自身实际业务需求,开展尿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本次套期保值业务品种为郑州商品交易所上市的尿素期货合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上限不超过 1200 万元人民币,任一交易日持
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上述资金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雪峰科技开展商品期货套
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尿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降低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交易,尽管
公司已配备相关专业人员开展上述业务,但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履约风险、法律风险等风险,敬请投资者充分
关注相关风险。
一、业务概述
(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雪峰科技主要核心原材料及化工产品价格均具有较强周期性,波动幅度较大,为降低大宗商品市场价格不确
定性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冲击,平滑原材料与产品价格波动,公司控股子公司雪峰科技拟基于自身实际业务需求,开展尿素期货套期保
值业务。
(二)交易金额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上限不超过 1200 万元人民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上述资金额度
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交易方式
本次套期保值业务通过郑州商品交易所上市的尿素期货合约进行套期保值。
(四)交易期限
本次套期保值金额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交易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五)资金来源
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 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雪峰科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的议案》。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分析及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开展尿素套期保值业务可能面临的各类风险,公司已制定相应风险控制措施,确保业务合规、有序开展,具体如下:
(一)价格波动风险
风险描述:尿素期货合约价格易受基差(基差为同一商品现货价格与期货价格的差额,下同)变化影响,行情波动较大,可能产
生价格波动风险,导致期货交易产生亏损。
应对措施:公司将套期保值业务与生产经营规模相匹配,持仓时间与现货保值所需的计价期相匹配。
(二)基差风险
风险描述:新疆现货价格与内地基准交割库价格存在较大的运费价差。若因内地行情独立上涨而新疆运力受阻,可能导致期货亏
损大于现货盈利。
应对措施:建立基差监控模型,设定安全边际;优先选择在郑商所新疆交割库进行注册仓单,实现实物交割闭环。
(三)内部控制风险
风险描述: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导致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严格依规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配备专业人员,建立健全授权管理与岗位制衡机制,强化业务培训,提升人员专
业素养。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及高效应急处置机制,完善汇报与内部审计流程。套期保值交易计划须事前报备,如超出董事会
授权范围,业务部门应立即暂停执行并向总经理报告,由总经理按程序提请董事会审批新的授权。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开展尿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核心目的在于对冲尿素价格波动风险,有效降低产品价格波动对雪峰科技业绩造成的不确定性
影响,增强雪峰科技应对大宗商品价格波动的能力,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求及长远发展战略。
本次尿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投入的保证金规模与公司自有资金、经营状况及实际业务需求相匹配,不会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五、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严格遵循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及《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结合本次尿素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情况,合理进行会计核算、计量
与列报,确保会计处理合规、准确,真实反映业务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编制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ae191e6-9c14-4e01-a4e9-5815644d18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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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32│广东宏大(002683):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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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6,386,736股后的753,498,327
股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2、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4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4月29日。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2025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利润分配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预计为759,885,063股)扣除
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6,386,7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5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本次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不超过339,074,247.15元,占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42.80%,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
公司权益分派具体实施前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
维持每股的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回购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动。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本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6,386,736股后的753,498,327股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
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QFII、RQF
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0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
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9元;持
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6,386,736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
权利,本次利润分配实际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为753,498,327股。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4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4月29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利润分配对象为:截至2026年4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4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20 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2 00*****601 郑炳旭
3 00*****781 王永庆
4 01*****941 郑明钗
5 08*****684 广东省伊佩克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业务申请期间:2026年4月20日(申请日)—2026年4月28日(登记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公司目前的总股本为759,885,063股,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6,386,736股)不参与2025年度利润分配,公司本
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 =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 ×分配比例,即339,074,247.15元=753,498,327股×0.45元/股。因公司已回购股
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利润分配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
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10股现金红利的比例=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33
9,074,247.15元÷759,885,063股*10≈4.462178(结果取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综上,在保证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
利润分配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4462178元/股。
2、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对股权激励计划中的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届时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该调整事项并予以披露。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222号C3天盈广场东塔56层
咨询联系人:王紫沁、黄佳顺
咨询电话:020-38031687
传真电话:020-38031951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f68f5eb9-8b41-44a1-bf40-7c8ec3c494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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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8:44│广东宏大(002683):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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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002683):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1b8fdb30-ccce-4a33-a791-9d963c88c0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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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8:40│广东宏大(002683):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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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002683):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99d0956e-0e86-4d36-b199-9c39415ad0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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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广东宏大(002683):重大资产购买之2025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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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002683):重大资产购买之2025年度持续督导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56b5e3c6-830f-4037-91a4-c329387a32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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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00:36│广东宏大(002683):可持续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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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002683):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c14caeb6-cfc0-44d1-90de-2729e6ca39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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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8:06│广东宏大(002683):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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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002683):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903d92dc-ba37-4659-ac48-49ae6c37f5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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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8:05│广东宏大(002683):广东宏大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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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002683):广东宏大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a20088b4-f323-44ce-988c-981723080f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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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8:05│广东宏大(00268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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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00268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50eec613-0e78-46a2-9e5a-a04685396c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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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8:05│广东宏大(002683):关于授权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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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品种:国债、央行票据等固定收益类产品,大型金融机构发行的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逆
回购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2、投资金额: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 55亿元(含本数),即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购买,但任一时点持有未到
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5亿元。
3、特别风险提示:投资风险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
的系统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概况
2026年 3月 25日,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授权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次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之日。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
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保证资金使用连续性,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
司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 55亿元(含本数),即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购买,但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
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5亿元。
(三)投资品种
国债、央行票据等固定收益类产品,大型金融机构发行的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安全性高
的保本型产品。
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风险投资的有关规定,风
险较低,收益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
(四)投资期限
自获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次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之日,在此期限内本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五)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全部为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
制投资风险。
3、公司纪检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监督、检查及评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坚持规范运作、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不
超过55亿元的资金进行理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公司将优先选择流动性较强、保底收益固定的产品进行理财,有效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而提升
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17b77f23-8845-4e57-8407-ced9fcbe8d33.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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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广东宏大: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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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5/12254966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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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广东宏大: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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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614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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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广东宏大: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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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27/12250342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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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广东宏大: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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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4/12247291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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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广东宏大: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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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2/12245343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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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广东宏大: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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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609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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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广东宏大: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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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3-28/12229245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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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广东宏大: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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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4/12214895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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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4│广东宏大: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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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4/12209583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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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广东宏大: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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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5/1219789270.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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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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