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685 华东重机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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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1 17:42 │华东重机(002685):关于华东光能科技(徐州)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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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 │华东重机(002685):关于股东上层股权结构变动暨实际控制人之间内部股权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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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 │华东重机(002685):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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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 │华东重机(002685):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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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 │华东重机(002685):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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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 │华东重机(002685):关于增补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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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 │华东重机(002685):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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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 │华东重机(002685):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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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 │华东重机(002685):《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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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 │华东重机(002685):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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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1 17:42│华东重机(002685):关于华东光能科技(徐州)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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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徐州光能破产重整概述
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沛县法院”)于 2025年 4月 23日作出(2025)苏 0322破申 1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
浙江凯盈新材料有限公司对华东光能科技(徐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光能”或“债务人”)的破产重整申请,并于2025年 6
月 16日作出(2025)苏 0322破 8号《决定书》,于 2025年 6月 25日作出(2025)苏 0322 破 8号之一《决定书》,指定清算组为
华东光能科技(徐州)有限公司管理人。管理人接受指定后开展重整程序各项工作。2025年 8月 4日华东光能徐州公司重整案第一次
债权人会议召开。
以上事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年 4月 26日、2025年 6月 19日、2025年 7月 8日、2025年 8月 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基本情况
为依法尽快推进债务人重整工作,徐州光能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公开招募徐州光
能的重整投资人(以下简称“投资人”)。招募公告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1.重整企业概况
华东光能科技(徐州)有限公司,于 2023年 4月 19日设立,股东为无锡华东光能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程帝军,注册资
本金 50,0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设立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沛县经济开发区沛公路北侧
、汉润路东侧(科技创业园)D2栋 3层 30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施工(
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
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电池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
销售;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资产概况
经评估,截止 2025年 4月 23日,徐州光能资产合计 511,145,143.20元,主要资产包括:原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机器设
备、车辆、办公家具和电子设备、仪器仪表、发明专利、银行存款及现金等。
3.债务概况
截止 2025 年 8月 28日,申报债权金额共计 787,760,700.58 元,初步确认债权金额为 607,576,359.24元。
以上情况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意向投资人以自行尽职调查的结果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管理人或债务人不因介绍上述情况承担
任何责任,上述事项不构成邀约或承诺事项。
(二)债务人主要产品和相关情况
1.公司主要从事于光伏电池和组件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公司目前拥有年产能 4GW TOPCon高效太阳能电池片生产基地。采用
PE 工艺路线,包括 15 条丝网印刷生产线,设备兼容 183/210RN各产品尺寸;工厂水、电(110KVA电站)、气等动力配套设施齐全
,于 2023年 8月投产。
2.公司产品主要为高效 TOPCon电池片。光伏电池片是太阳能发电的核心部件,N型电池片产品广泛应用于家庭、商业太阳能系
统以及大型太阳能电站。
3.公司完全按照智能化要求建设。工厂车间生产拥有高端智能化、自动化设备配置,实现实时在线调度和全流程追溯。
4.公司通过了徐州市生态环境局 10GW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环评。
5.公司主要客户。主要客户包括一道、海泰、英利、国晟、爱康等知名行业组件企业。
公司位于苏鲁交界的徐州沛县,为淮海经济区工业生产大县,光能产品产业链上下游配套完整,营商环境优越,高速、高铁、水
路、航空网线交织,交通便利。
(三)招募目的和投资方式
1.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的目的在于以重整的方式使得企业复工复产、最大化产生经济效益,维护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
2.投资方式:不限于股权收购、资产融资、债转股等方式。
(四)招募须知与条件
1.投资人须知
(1)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管理人可根据重整工作的需要中止/终止/继续投资人招募。
(2)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
(3)本公告所述信息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如需开展尽职调查或进一步了解重整企业的有关情况,需向管
理人提交报名申请以及满足本公告明确的相关条件,并向管理人提交保密承诺,缴纳保证金。
2.投资人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三年财务状况
良好且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意向投资人投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贰亿伍仟万元(具体金额需根据投资方式确定),具备重整计划自法院批准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支付完毕上述投资金额的能力。
(3)意向重整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实力、光伏行业经验进行重整投资。
(4)意向投资人应能提供足量的资源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5)如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投资人的主体资格有相关规定的,意向投资人应确保符合该等要求。
(6)意向投资人须具备光伏行业经营业绩,并向管理人提供相关开发、运营及销售证明材料、业绩、成功案例等。
(7)管理人根据重整工作需要认为意向投资人应当符合的其他条件。
(五)招募流程
1.报名
(1)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人应于 2025 年 9月 21 日 17 时(含当日)前,向管理人指定地点提交或邮寄纸质版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一式贰份,
同时将全套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管理人指定邮箱:13852462255@163.com。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地点:江苏省徐州市绿地商务城蓝海 OFFICEA座 20层
联系人:孙律师
联系电话:13852462255
(3)缴纳尽调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如需要进行尽职调查需向管理人缴纳尽调保证金伍佰万元,如意向投资人经管理人初步筛选后不符合招募条件的或意
向投资人尽调后放弃重整投资的,则管理人在筛选结果确定之日或收到意向投资人书面放弃重整投资函件后七个工作日内向意向投资
人无息返还全部尽调保证金。
(4)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①报名意向书;
②意向投资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证明材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s://zxgk.court.gov.cn截图),以及
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承诺函;
③资金或资产来源合法合规的承诺函;
④意向投资人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架构、资产负债等信息。如为联合投资人参
与遴选的,需要介绍各自角色、分工及职责等情况);
⑤意向投资人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但
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⑥同意对知悉的债务人情况予以保密的承诺书;
⑦已支付尽调保证金的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明材料(如需尽调);
⑧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意向投资人未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报名。
2.初步筛选
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将筛选结果通知各意向投资人,筛选通过的投资人即为合格意向投资人。
3.尽职调查
合格意向投资人可在管理人申请并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后,根据管理人的安排,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重整企业开展尽职调
查工作。合格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均由其自行承担。
管理人有权对意向投资人进行调查,核查其咨询情况、业务情况、履约能力等条件,意向投资人应当予以配合。
4.提交方案
合格意向投资人应当根据管理人的要求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结构及具体操盘方案、TOPCon电池片市
场行情分析、上下游行业分析、拟投入的资源、投资所需条件等相关内容。
5.遴选
重整投资人将通过遴选方式确定,具体遴选规则另行制定后由管理人通知合格意向投资人。
6.签署协议
重整投资人确定后,应按照管理人要求签署相关重整投资协议,其已向管理人缴纳的尽调保证金(不包含利息)自动转为履约保
证金,并根据重整投资协议中的约定进行处理。
三、其他
1.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需要变更招募事项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招募的意向投
资人需无条件接受可能的变化,并根据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招募进程。
2.管理人发布的《华东光能科技(徐州)有限公司重整案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原文内容详见“全国企业破产重整
案件信息网”(网址:https://pccz.court.gov.cn)。
3.公司是徐州光能的重要债权人之一,后续能否顺利推进重整事宜,包括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重整计划顺利实施等尚具有
不确定性。如果后续徐州光能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债务结构,化解风险,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公司将
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在接到管理人的通知后,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2/253063b5-f2dc-4b03-b96a-f1d8b2e0cb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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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华东重机(002685):关于股东上层股权结构变动暨实际控制人之间内部股权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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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无锡华东重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翁耀根、孟正华、翁杰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重要内容提示:
1.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翁耀根、翁杰、孟正华,其中翁耀根、孟正华拟分别将
其持有的无锡华东重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重集团”)87%、12%的股权转让给翁杰。华重集团持有公司股票48,035,33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77%),本次华重集团的上层股权结构变动,不涉及华重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的变动。
2.上述股权调整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内部调整,不涉及要约收购,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司实际控制
人仍为翁耀根、孟正华、翁杰。
一、华重集团上层股权结构变动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华重集团的通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拟就华重集团上层股权结构进行调整,翁
耀根、孟正华分别将其持有的华重集团 87%、12%的股权转让给翁杰。本次股权变动前,翁耀根持有华重集团 87%股份,孟正华持有
华重集团 13%的股份。本次股权变动后,翁杰持有华重集团 99%股份,孟正华持有华重集团 1%股份。
华重集团持有公司股票 48,035,3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77%),本次华重集团的上层股权结构变动,不涉及华重集团持有公
司股份的变动。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翁耀根、孟正华、翁杰,其中翁耀根和孟正华是夫妻关系,翁杰为翁耀根和孟正华
之子,翁杰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公司控制关系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3,249,6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2.23%,未发生
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注:翁耀根、孟正华,翁杰(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翁霖系翁耀根与孟正华之女,为一致行动人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内部股权调整,不涉及要约收购,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司的实际控
制人仍为翁耀根、孟正华、翁杰。本次股权转让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内部资产安排,不会引起公司管理层变动,不会导致公司业务结构
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30/669e4043-9d70-4bee-9967-3c07172951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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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华东重机(002685):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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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通过通讯、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
其中监事谢奕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邓丽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
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2025 年半年
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
修订《公司章程》,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并对现行的《公
司章程》进行修改。
表决结果:赞成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修订对
照表》及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30/13bb5d7f-829d-4dcd-aec9-1453f2218a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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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华东重机(002685):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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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通过通讯、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
,其中独立董事高卫东先生、苏晓东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翁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全体董事一致认为《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0票。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2025 年半年
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增补黄羽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黄羽女士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黄羽女士已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
完整以及符合任职资格,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黄羽女士当选为公司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人数为 9人,其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赞成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增补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
修订《公司章程》,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并对现行的公司
章程进行修改。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相关工作人员全权负责办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变更内容最终
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表决结果:赞成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修订对
照表》及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最新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及制定,各制度之子议案及董事会分项表决
详情如下:
4.1 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股东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2 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3 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尚需提交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4 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尚需提交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5 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尚需提交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6 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尚需提交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7 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4.8 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4.9 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4.10 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4.11 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4.12 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4.13 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
过了《总经理工作细则》;
4.14 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4.15 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内部审计制度》;
4.16 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4.17 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管理制度》;
4.18 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4.19 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4.20 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
过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4.21 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4.22 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4.23 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4.24 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上述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制度
文件。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将于 2025年 9月 16 日下午 14: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5年 9月 9日。
表决结果:赞成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1)。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30/ff9bc33f-b3d8-44c9-9b23-75c900c6c5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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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华东重机(002685):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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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王珂先生的辞职报告。王珂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
,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其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王
珂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王珂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
的正常生产经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珂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王珂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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