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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686(亿利达)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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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686 亿利达 更新日期:2026-10-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10-10 00:00 │亿利达(00268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10-10 00:00 │亿利达(00268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10-10 00:00 │亿利达(002686):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10-10 00:00 │亿利达(002686):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 │ │告 │ ├─────────┼──────────────────────────────────────────────┤ │2026-10-10 00:00 │亿利达(002686):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 │2026-10-07 15:38 │亿利达(002686):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9-21 18:39 │亿利达(002686):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9-21 18:37 │亿利达(00268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辛波) │ ├─────────┼──────────────────────────────────────────────┤ │2026-09-21 18:37 │亿利达(00268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孙 俊) │ ├─────────┼──────────────────────────────────────────────┤ │2026-09-21 18:37 │亿利达(00268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赵克薇) │ └─────────┴──────────────────────────────────────────────┘ ─────────┬──────────────────────────────────────────────── 2026-10-10 00:00│亿利达(00268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亿利达(00268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0/516762f5-883b-4d56-ab08-7d9975d1fcf6.PDF ─────────┬──────────────────────────────────────────────── 2026-10-10 00:00│亿利达(00268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利达”或“公司”)的委托,指派 本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 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亿利达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 资料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亿利达本次股东会所涉及 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于 2026年 9月 22日在指定媒体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 (二)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 2026 年 10月 9日下午 14:00;召开地点为浙江省台州市路桥 区横街镇亿利达路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一楼大会议室。经本所律师的审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本 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一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9 日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10月 9日 9:15-15:00。 (三)根据本次股东会的议程,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 1、《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2、《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1选举沈璐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2.2选举陈心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2.3选举沈晶晖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2.4选举周运昊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2.5选举张俊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3、《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1选举陈辛波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2选举赵克薇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3选举孙俊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次股东会的上述议题与相关事项与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及披露的一致。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按照 公告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参加会议的方式及召开程序进行,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 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 1、股权登记日(2026年 9月 28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所见证律师; 4、其他人员。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现 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6人,代表股份共计 268,825,681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9970%。结合深圳证券信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 共 123名,代表股份共计 1,519,200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12%。通过网络投票参加表决的股东的资格,其身份已由 信息公司验证。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该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具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资格。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本次股东会 审议的议题进行了投票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对表 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 (二)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的表决以及本次股东会对表决结果的统计,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同意211,743,481股,反对409,400股,弃权198,3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38%,表决结果 为通过。 2、《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1选举沈璐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269,061,931股,表决结果为当选。 2.2选举陈心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269,010,537股,表决结果为当选。 2.3选举沈晶晖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269,044,438股,表决结果为当选。 2.4选举周运昊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269,044,339股,表决结果为当选。 2.5选举张俊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269,044,237股,表决结果为当选。 3、《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1选举陈辛波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269,034,331股,表决结果为当选。 3.2选举赵克薇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269,044,327股,表决结果为当选。 3.3选举孙俊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269,044,438股,表决结果为当选。 经本所律师查验,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经合法表决通过;其中,对于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 决单独计票。本次股东会没有对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0/22783f05-dd1c-4a8a-8911-9b7f1e1ba99e.PDF ─────────┬──────────────────────────────────────────────── 2026-10-10 00:00│亿利达(002686):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6 年 10月 9 日下午 1 6:00 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6 年9 月 28 日通过专人、通讯的方式传达全体董事 ,会议应到董事 9 人,现场参加和通讯参与的董事 9 人,经全体董事同意,会议由沈璐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和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 的董事的议案》。 会议选举沈璐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和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2、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陈心泉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3、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确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沈璐、陈辛波、周运昊组成,沈璐担任主任(召集人),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一致 。 4、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确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孙俊、沈璐、赵克薇组成,孙俊担任主任(召集人),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一致。 5、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 会议确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陈辛波、沈璐、赵克薇组成,陈辛波担任主任(召集人),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一致。 6、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确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赵克薇、沈璐、孙俊组成,赵克薇担任主任(召集人),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一致 。 7、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提名委员会提议及董事长提名,会议同意聘任江澜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止。 8、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提名委员会提议及总经理提名,会议同意聘任陈卫兵、周运昊、张俊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9、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提名委员会提议及董事长提名,会议同意聘任周运昊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 会届满止。 周运昊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76-82655833 传 真:0576-82655758 电子邮件:zhouyunhao@yilida.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亿利达路 99 号 公司网址:www.yilida.com 10、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提名委员会提议及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会议同意聘任张俊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11、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会议同意聘任罗阳茜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罗阳茜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76-82655833 传 真:0576-82655758 电子邮件:luoyangxi@yilida.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亿利达路 99 号 公司网址:www.yilida.com 12、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经审计委员会提名,会议同意聘任朱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上述人员的主要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0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网》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0/c407bdb5-a92d-4279-8002-24e0867247f7.PDF ─────────┬──────────────────────────────────────────────── 2026-10-10 00:00│亿利达(002686):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月 9 日召开了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及第七届第八 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六届董事会董 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了新一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负责人。公司董事会换届 选举已顺利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非独立董事:沈璐(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和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心泉(副董事长)、沈晶晖、周运昊、张俊 、黄陈港(职工代表董事) 独立董事:陈辛波、赵克薇、孙俊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 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且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三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上述董事会成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沈璐主任(召集人)、陈辛波、周运昊 提名委员会:孙俊主任(召集人)、沈璐、赵克薇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陈辛波主任(召集人)、沈璐、赵克薇审计委员会:赵克薇主任(召集人)、沈璐、孙俊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的独立董事均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主任 (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委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要求。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三年,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聘任情况总经理:江澜 副总经理:陈卫兵、周运昊、张俊 董事会秘书:周运昊 财务负责人:张俊 证券事务代表:罗阳茜 内部审计部负责人:朱鑫 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公司聘任 的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 ,其中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秘书周运昊、证券事务代表罗阳茜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 备的职业品德、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76-82655833 传 真:0576-82655758 电子邮件:db@yilida.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亿利达路 99 号 公司网址:www.yilida.com 二、董事高管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吴晓明、黄灿、蒋鹤翔和方旭军在本次换届选举后不再担任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 会委员职务,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独立董事陆志红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亦不在公司担任其 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人员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上述人员均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上述届满离任的董事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以上届满离任 的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备查文件 1、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公司六届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0/0dd40d31-8af4-4537-afc2-e2b1fb6d188a.PDF ─────────┬──────────────────────────────────────────────── 2026-10-10 00:00│亿利达(002686):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 10 月 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 表决,同意选举黄陈港(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共同组成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 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核实,黄陈港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后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0/511ff187-effe-4ea3-ab67-91333d6f6824.PDF ─────────┬──────────────────────────────────────────────── 2026-10-07 15:38│亿利达(002686):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月2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 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4),公司将于 2026年 10 月 9 日(星期五)14:00 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股东会的相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0 月 9日(星期五)14: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6 年 10 月 9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9月 28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9月 2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全 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 。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亿利达路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一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 非累积投票提 √ 险的议案》 案 2.00 《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5)人 2.01 选举沈 璐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02 选举陈心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03 选举沈晶晖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04 选举周运昊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05 选举张 俊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人 3.01 选举陈辛波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3.02 选举赵克薇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3.03 选举孙 俊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或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9 月 22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的相关规定,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事项。 4、本次股东会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9 月 29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00-16:00。3、登记地点: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亿利达路 99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其他能 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法人单位盖章) 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法人单位盖章)、委托人 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4)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 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 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因此参与融 资融券业务的股东如需参加本次股东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证券 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罗阳茜 2、联系电话:0576-82655833 3、联系传真:0576-82655758 4、邮箱地址:luoyangxi@yilida.com 5、通讯地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亿利达路 99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6、邮政编码:318056 7、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8、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8/8f53d1ef-2223-4d6a-9036-ae86fe4fdaaa.PDF ─────────┬──────────────────────────────────────────────── 2026-09-21 18:39│亿利达(002686):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亿利达(002686):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2/a7564b10-c6a8-419b-b0c5-cab502ca2b06.PDF ─────────┬──────────────────────────────────────────────── 2026-09-21 18:37│亿利达(00268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辛波) ─────────┴──────────────────────────────────────────────── 声明人陈辛波作为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 人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 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 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 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 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 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公司独立董 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 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 履职。 候选人(签署):陈辛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2/74512b9a-4b52-4d96-8232-2ea469daea79.PDF ─────────┬──────────────────────────────────────────────── 2026-09-21 18:37│亿利达(00268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孙 俊) ─────────┴──────────────────────────────────────────────── 声明人孙俊作为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 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 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 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 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 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 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公司独立董 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 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 履职。 候选人(签署):孙 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2/aaa43ad0-393d-490f-b2c5-aede54bd0f11.PDF ─────────┬──────────────────────────────────────────────── 2026-09-21 18:37│亿利达(00268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赵克薇) ─────────┴──────────────────────────────────────────────── 声明人赵克薇作为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 人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 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 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 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 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 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公司独立董 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 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 履职。 候选人(签署):赵克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2/43e9dd88-da01-49d5-90f9-64c99f112910.PDF ─────────┬──────────────────────────────────────────────── 2026-09-21 18:37│亿利达(002686):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赵克薇) ─────────┴──────────────────────────────────────────────── 亿利达(002686):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赵克薇)。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2/d8bc09ef-4365-4c4a-abdf-d63be0bf2ea2.PDF ─────────┬──────────────────────────────────────────────── 2026-09-21 18:36│亿利达(002686):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亿利达(002686):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2/1c9272f1-1160-47d6-8743-ca5349c12cdf.PDF ─────────┬──────────────────────────────────────────────── 2026-09-21 18:32│亿利达(002686):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孙 俊) ─────────┴──────────────────────────────────────────────── 提名人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孙俊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 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 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 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 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 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 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2/74e54ed4-0bca-48ff-9968-585d85eed3fd.PDF ─────────┬──────────────────────────────────────────────── 2026-09-21 18:32│亿利达(002686):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辛波) ─────────┴──────────────────────────────────────────────── 提名人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陈辛波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 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 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 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 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 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 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2/e7b98ec8-388a-48da-a105-d400ac372a64.PDF ─────────┬──────────────────────────────────────────────── 2026-09-21 18:32│亿利达(002686):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 亿利达(002686):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2/f657d7f3-068b-4cb0-8f53-bf7e719025de.PDF ─────────┬──────────────────────────────────────────────── 2026-09-16 17:45│亿利达(00268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事项概述 1、基本情况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亿利达”)全资子公司铁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城信息”) 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杭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亿利达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于 2026 年 9月 16 日与宁波银行杭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2,000万元。 2、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2 日、2026 年 5月 14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6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三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0 亿元的担保 。对于公司为各全资子公司在上述额度内提供担保,实际办理中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签署相关文件。详见 2026 年 4月 24 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6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 2 号)。 二、被担保对象的审批额度及担保余额情况 表 1:本次担保审批额度情况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 授权担保 本次使用 本次担保后 本次担保额 持股比 的余额上 担保额度 是否突破授 度占上市公 例 限 权担保的余 司最近一期 额上限 净资产比例 浙江亿利达 铁城信息科 100% 20,000 万 2,000 万 否 1.24% 风机股份有 技有限公司 元 元 限公司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铁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 108 号 1 幢 501 室 法定代表人:谢大卫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3 年 12 月 09 日 营业期限:2003 年 12 月 09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电机及其 控制系统研发;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 ;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配电开 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充电桩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计算机软 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销售 (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表 2:铁城信息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口径为合并,公允调整)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4年 12月 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75,276.86 96,467.72 负债总额 58,245.69 75,419.02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980.00 0.00 流动负债总额 55,957.57 72,440.59 净资产 17,031.18 21,048.70 项目 2025 年度(经审计) 2024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59,645.20 51,375.80 利润总额 -4,248.84 -874.67 净利润 -4,088.62 -999.15 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主要内容 担保方: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铁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 2,000 万元 债权确定期间:自 2026 年 9月 10 日起至 2027 年 9月 10 日止。 保证担保范围:本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 、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 保证期间: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同约定债务分笔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每 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审议的担保额度为 10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62.09%;实际履行担保总额(不含子 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为 33,9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1.05%,上述担保均为上市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 供的担保,无对外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与宁波银行杭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7100BY26000841)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7/b9df5a92-cb40-46cd-9a6f-0f8fce569245.PDF ─────────┬──────────────────────────────────────────────── 2026-09-10 16:15│亿利达(002686):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2026年第二季度持续督导意见 ─────────┴──────────────────────────────────────────────── 亿利达(002686):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2026年第二季度持续督导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1/be31d248-0d74-4c7e-8e31-d57d3d5d0a04.PDF ─────────┬──────────────────────────────────────────────── 2026-08-26 16:34│亿利达(002686):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亿利达(002686):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8529ec6b-5f00-43ac-9416-faf8ae709fa9.PDF ─────────┬──────────────────────────────────────────────── 2026-08-26 16:34│亿利达(002686):2026年半年度报告 ─────────┴──────────────────────────────────────────────── 亿利达(002686):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b7ce755f-dbf1-4597-8c51-9fe8866996a0.PDF ─────────┬──────────────────────────────────────────────── 2026-08-26 16:33│亿利达(002686):亿利达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亿利达(002686):亿利达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10554c5b-3dc0-4304-98b0-01e060e395e5.PDF ─────────┬──────────────────────────────────────────────── 2026-08-26 16:33│亿利达(00268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亿利达(00268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e00f8293-54e5-4329-b648-8986c6643679.PDF ─────────┬──────────────────────────────────────────────── 2026-08-26 16:32│亿利达(002686):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亿利达(002686):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83322d0b-6aeb-48c9-a5ff-61c684822075.PDF ─────────┬──────────────────────────────────────────────── 2026-08-25 17:45│亿利达(00268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事项概述 1、基本情况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亿利达”)全资子公司广东亿利达风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亿利达 ”)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清远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亿利达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 于 2026 年8 月 25 日与建设银行清远分行签订《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 2、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2 日、2026 年 5月 14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6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三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0 亿元的担保 。对于公司为各全资子公司在上述额度内提供担保,实际办理中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签署相关文件。详见 2026 年 4月 24 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6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 2 号)。 二、被担保对象的审批额度及担保余额情况 表 1:本次担保审批额度情况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 授权担保 本次使用 本次担保后 本次担保额 持股比 的余额上 担保额度 是否突破授 度占上市公 例 限 权担保的余 司最近一期 额上限 净资产比例 浙江亿利达 广东亿利达 100% 12,500 万 5,000 万 否 3.10% 风机股份有 风机有限公 元 元 限公司 司 三、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广东亿利达风机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佛冈县龙山镇学田管理区 法定代表人:邓祥生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叁仟陆佰陆拾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4 年 12 月 24 日 营业期限:2004 年 12 月 24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制造、加工、销售:风机,风扇,电机,制冷空调设备及配件,塑料制品,金属制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表 2:广东亿利达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口径为单体)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 2025年 12月 31日(经审计) 2024年 12月 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9,403.37 26,909.67 负债总额 4,644.52 7,366.39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500.37 1,000.83 流动负债总额 4,644.52 7,366.39 净资产 14,758.85 19,543.28 项目 2025 年度(经审计) 2024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21,892.86 26,720.38 利润总额 1,658.70 2,563.63 净利润 1,215.56 1,997.94 四、担保主要内容 担保方: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广东亿利达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 5,000 万元 债权确定期间:自 2026 年 7月 31 日起至 2027 年 7月 31 日止保证担保范围: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 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建设银行清远分行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建 设银行清远分行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建设银行清远分行为实现债权 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 告费、律师费等)。 保证期限: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建设银行清远分行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 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审议的担保额度为 10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62.09%;实际履行担保总额(不含子 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为 31,9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9.81%,上述担保均为上市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 司提供的担保,无对外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与建设银行清远分行签订的《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HTC440760000ZGDB2026N00R)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a613360c-f4b6-429a-b142-78629fc3a3b1.PDF ─────────┬──────────────────────────────────────────────── 2026-08-20 17:21│亿利达(002686):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 2026 年 8月 20 日,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亿利达”)收到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浙商资产”)的通知,浙商资产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浙商资产通过 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桐乡市润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桐控股”)转让其所持有的亿利达 169,815,632 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 总股本的 29.99%)、向浙江嘉兴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国投”)转让其所持有的亿利达 40,316,349 股股份 (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7.12%)(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或“本次股权转让”),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过户完成日期为 202 6 年 8月 19 日。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由浙商资产变更为润桐控股,实际控制人由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浙江省国资委”)变更为桐乡市财政局。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转让基本情况 2026 年 4 月 3 日,公司控股股东浙商资产分别与润桐控股、嘉兴国投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根 据转让协议,浙商资产向润桐控股转让其所持有的亿利达 169,815,632 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9.99%),每股转让价格为 7.80 元,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 1,324,561,929.60 元;浙商资产向嘉兴国投转让其所持有的亿利达 40,316,349 股股份(约占上市 公司总股本的 7.12%),每股转让价格为 7.55元,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 304,388,434.95 元。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已分别获得浙江省国资委、嘉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桐乡市财政局(国资办)的批复或备案 同意,已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 2026 年 8 月 4 日,浙商资产分别与润桐控股、嘉兴国投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4 日、2026 年 5 月 16 日、2026 年 7 月 30日和 2026 年 8月 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关于收到浙江省国资委批复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关于收到<经营者集中 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和《关于签署<股份 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2026 年 8月 19日,公司收到浙 商资产通知,本次股权转让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深证协〔2026〕第 130 号、第131 号)。 二、本次股权转让过户完成情况 2026 年 8月 20 日,公司收到浙商资产通知,浙商资产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本次股权转让的股份已于 2026 年 8 月 19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转让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过户登记完成后,本次股权转让各方的持股变化情况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过户前 本次过户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浙商资产 210,131,981 37.11% 0 0% 润桐控股 0 0% 169,815,632 29.99% 嘉兴国投 0 0% 40,316,349 7.12% 三、本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已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润桐控股直接持有公司 169,815,632 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9.99%,为公司第一 大股东。公司控股股东由浙商资产变更为润桐控股,实际控制人由浙江省国资委变更为桐乡市财政局。 (一)公司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桐乡市润桐控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83MA28B3786H 注册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梧桐街道校场西路 188 号 3层西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叁拾亿元整 法定代表人 董飞龙 经营期限 2016 年 12 月 21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城市、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城市 配套设施投资、建设,城市开发建设、投资;受托从事国 有资产经营、管理;投资管理。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桐乡市财政局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结构图 四、其他说明 1、本次股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 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相关股东的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本次股份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4、本次股权转让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 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 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1/80f5b630-5726-4c7e-a4dc-8a0a8d5ab3c6.PDF ─────────┬──────────────────────────────────────────────── 2026-08-20 17:20│亿利达(00268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事项概述 1、基本情况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亿利达”)全资子公司浙江亿利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利达科技 ”)、广东亿利达风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亿利达”)分别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台州分行 ”)申请综合授信,亿利达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于 2026 年8 月 20 日与浙商银行台州分行分别签订《最高额保 证合同》,为亿利达科技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100 万元、为广东亿利达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3,300 万元。 2、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2 日、2026 年 5月 14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6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三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0 亿元的担保 。对于公司为各全资子公司在上述额度内提供担保,实际办理中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签署相关文件。详见 2026 年 4月 24 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6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 2 号)。 二、被担保对象的审批额度及担保余额情况 表 1:本次担保审批额度情况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 授权担保 本次使用 本次担保后 本次担保额 持股比 的余额上 担保额度 是否突破授 度占上市公 例 限 权担保的余 司最近一期 额上限 净资产比例 浙江亿利达 浙江亿利达 100% 40,000 万 1,100 万 否 0.68% 风机股份有 科技有限公 元 元 限公司 司 浙江亿利达 广东亿利达 100% 12,500 万 3,300 万 否 2.05% 风机股份有 风机有限公 元 元 限公司 司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浙江亿利达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新区三甲街道海茂路 1368 号 法定代表人:吴晓明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贰亿陆仟陆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0 年 8月 27 日 营业期限:2010 年 8月 27 日至 2060 年 8月 26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风机、风扇制造;风机、风扇销售; 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 制造;有色金属铸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 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表 2:亿利达科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口径为单体)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 2025年 12月 31日(经审计) 2024 年 12 月 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48,727.37 47,444.03 负债总额 8,102.52 7,843.53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0 流动负债总额 8,102.52 7,843.53 净资产 40,624.85 39,600.50 项目 2025 年度(经审计) 2024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27,719.50 29,815.60 利润总额 1,185.47 1,198.89 净利润 1,010.96 1,138.55 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广东亿利达风机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佛冈县龙山镇学田管理区 法定代表人:邓祥生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叁仟陆佰陆拾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4 年 12 月 24 日 营业期限:2004 年 12 月 24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制造、加工、销售:风机,风扇,电机,制冷空调设备及配件,塑料制品,金属制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表 3:广东亿利达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口径为单体)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 2025年 12月 31日(经审计) 2024 年 12 月 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9,403.37 26,909.67 负债总额 4,644.52 7,366.39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500.37 1,000.83 流动负债总额 4,644.52 7,366.39 净资产 14,758.85 19,543.28 项目 2025 年度(经审计) 2024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21,892.86 26,720.38 利润总额 1,658.70 2,563.63 净利润 1,215.56 1,997.94 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主要内容 担保方: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及担保金额: (1)浙江亿利达科技有限公司 人民币 1,100 万元;(2)广东亿利达科技有限公司 人民币 3,300 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债权确定期间:自 2026 年 7月 27 日起至 2027 年 1月 22 日止。 保证担保范围:保证人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 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保证期限: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审议的担保额度为 10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62.09%;实际履行担保总额(不含子 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为 31,9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9.81%,上述担保均为上市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 司提供的担保,无对外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与浙商银行台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浙商银高保字(2026)92211 号) 2、公司与浙商银行台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浙商银高保字(2026)92212 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1/894d8ef0-5c87-4563-ad32-23599e33b9fd.PDF ─────────┬──────────────────────────────────────────────── 2026-08-04 17:06│亿利达(002686):关于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 亿利达(002686):关于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5/2038d6ea-3de2-4c17-9f50-e21ba061ebe7.PDF ─────────┬──────────────────────────────────────────────── 2026-07-30 00:00│亿利达(002686):关于收到《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 │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利达”“公司”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浙商资产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资产”)将其合计持有的公司 210,131,981 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7.11%)分别转让给 桐乡市润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桐控股”)和浙江嘉兴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国投”)。浙商资产向 润桐控股转让其所持有的亿利达 169,815,632 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9.99%),浙商资产向嘉兴国投转让其所持有的亿利 达 40,316,349 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7.12%)。 2、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浙商资产变更为润桐控股,实际控制人将由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浙江省国资委”)变更为桐乡市财政局。 3、本次交易不触及要约收购,亦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4、本次权益变动已取得主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仍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意见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6 年 4月 3日,浙商资产与润桐控股、嘉兴国投分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根据转让协议,浙 商资产向润桐控股转让其所持有的亿利达 169,815,632 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99%),每股转让价格为7.80元,股份转 让价款总额为1,324,561,929.60元;浙商资产向嘉兴国投转让其所持有的亿利达 40,316,349 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7.12% ),每股转让价格为 7.55 元,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 304,388,434.95 元。 2026 年 5 月中旬,公司收到浙商资产通知:1、浙江省国资委已出具《关于同意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协议 转让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关事项的批复》(浙国资产权【2026】9 号),原则同意浙商资产非公开协议转让亿利达股 权交易方案。浙商资产以 7.80元/股向桐乡市润桐控股有限公司转让所持 16981.5632 万股亿利达股份,交易总价 132456.19 万元 ;以 7.55 元/股向浙江嘉兴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转让所持 4031.6349 万股亿利达股份,交易总价 30438.84 万元。交易完成 后,浙商资产不再持有亿利达股份,桐乡市润桐控股有限公司成为亿利达控股股东。2、嘉兴国投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的投资事项已获 得嘉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通过。3、润桐控股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的投资事项已获得桐乡市财政局(国资办)备 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4 日、2026 年 5 月 1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关于收到浙江省国资委批复暨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二、本次权益变动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6)37 6 号】,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桐乡市润桐控股有限公司收购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 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 办理。” 三、其他事项及风险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已取得主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仍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意见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权益变动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6)376 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0/2164c314-17ed-4dcf-bd4d-1a2d96ebab6e.PDF ─────────┬──────────────────────────────────────────────── 2026-07-14 19:03│亿利达(002686):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 月 1日至 2026 年 6月 30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下降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0 ~ 150 4,003.09 比上年同期下降 97.50% ~ 96.2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00 ~ 300 2,122.84 比上年同期下降 90.58% ~ 85.8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18 ~ 0.0027 0.0707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系公司初步测算结果。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业绩下降主要原因:1、汽车零部件业务受行业和市场的影响,订单量下降、利润缩减,新订单导入不及预期;2、资产处置收益 同比大幅下滑,系上年同期因土地征收事项确认较高处置收益,本期因腾空剩余厂房产生设备处置损失;3、毛利较高的外贸订单交 付未达预期;4、本期政府补助同比明显减少。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 五、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前述指 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a259009f-74c9-4405-8de8-0be473216b32.PDF ─────────┬──────────────────────────────────────────────── 2026-07-14 17:51│亿利达(00268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事项概述 1、基本情况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亿利达”)全资子公司铁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城信息”) 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义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亿利达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于 2026 年 7月 14 日与平安银行义乌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5,000万元。 2、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2 日、2026 年 5月 14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6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三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0 亿元的担保 。对于公司为各全资子公司在上述额度内提供担保,实际办理中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签署相关文件。详见 2026 年 4月 24 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6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 2 号)。 二、被担保对象的审批额度及担保余额情况 表 1:本次担保审批额度情况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 授权担保 本次使用 本次担保后 本次担保额 持股比 的余额上 担保额度 是否突破授 度占上市公 例 限 权担保的余 司最近一期 额上限 净资产比例 浙江亿利达 铁城信息科 100% 15,000 万 5,000 万 否 3.10% 风机股份有 技有限公司 元 元 限公司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铁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 108 号 1 幢 501 室 法定代表人:谢大卫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3 年 12 月 09 日 营业期限:2003 年 12 月 09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电机及其 控制系统研发;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 ;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配电开 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充电桩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计算机软 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销售 (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表 2:铁城信息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口径为合并,公允调整)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75,276.86 96,467.72 负债总额 58,245.69 75,419.02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980.00 0.00 流动负债总额 55,957.57 72,440.59 净资产 17,031.18 21,048.70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59,645.20 51,375.80 利润总额 -4,248.84 -874.67 净利润 -4,088.62 -999.15 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主要内容 担保方: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铁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 5,000 万元 债权确定期间:自 2026 年 7月 14 日起至 2027 年 7月 8日止。 保证担保范围:本保证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所有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本金(包括根据主合同所发生的垫款)、利息、复息、罚息、执 行程序中迟延履行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 他应付费用。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从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为免疑义,具体授信的种类包括贷款及/或主合同下的任何其 他的银行授信品种,以下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授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顺延至展期期间届满之日后三年;若主 合同项下存在不止一项授信种类的,每一授信品种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审议的担保额度为 10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62.09%;实际履行担保总额(不含子 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为 27,5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7.07%,上述担保均为上市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 供的担保,无对外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与平安银行义乌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杭义二部额保字 20260507 第 001 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74606be3-450e-4849-9929-4ee4429d4847.PDF ─────────┬──────────────────────────────────────────────── 2026-07-14 17:47│亿利达(002686):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部分征收补偿款的进展公告 ─────────┴──────────────────────────────────────────────── 一、情况概述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1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 年 5 月 7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署国有土地征收补偿协议书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 三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进科技”)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与浙江路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路桥经开区” )以及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峰江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峰江街道办事处”)签署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书》,约定 路桥经开区以及峰江街道办事处补偿给三进科技各项费用和金额合计人民币 354,825,259 元(大写:叁亿伍仟肆佰捌拾贰万伍仟贰 佰伍拾玖元整),上述费用包含签约腾房奖励。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对外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国有土地征收补 偿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2025 年 6月 3日,三进科技与路桥经开区以及峰江街道办事处就土地征收具体实施计划及征迁补偿款支付方案达成一致,签署 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并收到首期征收补偿款人民币30,000,000 元(大写:叁仟万元整)。详见公司 于 2025 年 6月 10 日对外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国有土地征收补偿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及收到部分征收补偿款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3)。 2025年12月1日,三进科技收到第二笔征收补偿款人民币22,033,459元(大写:贰仟贰佰零叁万叁仟肆佰伍拾玖元整),三进科 技已收到本次征收补偿事项涉及的征收补偿款合计人民币 52,033,459 元(大写:伍仟贰佰零叁万叁仟肆佰伍拾玖元整)。详见公司 于 2025 年 12 月 2 日对外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部分征收补偿款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2026 年 3 月 27 日,三进科技与路桥经开区以及峰江街道办事处签署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二)》 ,并收到第三笔征收补偿款人民币 68,035,019 元(大写:陆仟捌佰零叁万伍仟零壹拾玖元整),三进科技已收到本次征收补偿事项 涉及的征收补偿款合计人民币120,068,478 元(大写:壹亿贰仟零陆万捌仟肆佰柒拾捌元整)。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对 外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国有土地征收补偿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二)及收到部分征收补偿款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 07)。 二、本次进展情况 2026 年 7 月 14 日,公司收到第四笔征收补偿款 50,000,000 元(大写:伍仟万元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三进科技已收到 本次征收补偿事项涉及的征收补偿款合计人民币 170,068,478 元(大写:壹亿柒仟零陆万捌仟肆佰柒拾捌元整)。 公司将严格按《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上述征收补偿款进行会计处理。具体的会计处理和对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以公司年 度审计机构的审计结果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3ec75523-9e55-492b-93ff-fa04f1d261fe.PDF ─────────┬──────────────────────────────────────────────── 2026-07-02 17:37│亿利达(002686):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浙江亿利达风 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6,151,100 股不享有参与本次权益分 派的权利。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66,239,133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6,151,100 股后的 560,08 8,03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1,201,760.66 元,不送红股,不以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根据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11,201,760.66 元= 560,088,033 股×0.02 元/股。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股份不参与现金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 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 ,每 10 股现金红利应以 0.197827 元计算(每10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即 0.197827元=11,201,760.66元÷566,2 39,133 股×10,结果直接截取小数点后六位,不四舍五入)。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 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197827 元/股。 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目前总股本566,239,133股扣除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560,088,033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 本总额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2、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将保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分配,本次实 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和分配原则一致。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66,239,133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6,151,100 股后的 560,088,033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 每 10 股派 0.18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 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 4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7 月 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7月 1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7 月 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 年 7 月 1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根据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11,201,760.66 元=560 ,088,033 股×0.02 元/股。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股份不参与现金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 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 每 10 股现金红利应以 0.197827 元计算(每10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即 0.197827元=11,201,760.66元÷566,239 ,133 股×10,结果直接截取小数点后六位,不四舍五入)。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197827 元/股。 七、咨询机构: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横街亿利达路 咨询联系人:罗阳茜 咨询电话:0576-82655833 传真电话:0576-82651228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本次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82533e88-5f6b-4197-b1bf-4cffa0d89d26.PDF ─────────┬──────────────────────────────────────────────── 2026-05-15 18:31│亿利达(002686):关于收到浙江省国资委批复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 一、本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基本情况 2026 年 4 月 3 日,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亿利达”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浙商资产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资产”)与桐乡市润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桐控股”)、浙江嘉兴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国投”)分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根据转让协议,浙商资产向润桐控股转让 其所持有的亿利达 169,815,632 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9.99%),每股转让价格为 7.80 元,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1,324, 561,929.60 元;浙商资产向嘉兴国投转让其所持有的亿利达40,316,349 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7.12%),每股转让价格为 7.55元,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 304,388,434.95 元。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浙商资产为公司控股股东,其持有公司股份210,131,981 股,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7.11%。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浙商资产变更为润桐控股,实际控制人将由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浙江省国资委”)变更为桐乡市财政局。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4 日 披 露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上(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二、本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浙商资产通知:1、浙江省国资委已出具《关于同意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协议转让浙江亿利 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关事项的批复》(浙国资产权【2026】9 号),原则同意浙商资产非公开协议转让亿利达股权交易方案。 浙商资产以 7.80 元/股向桐乡市润桐控股有限公司转让所持 16981.5632 万股亿利达股份,交易总价132456.19 万元;以 7.55 元/ 股向浙江嘉兴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转让所持 4031.6349 万股亿利达股份,交易总价 30438.84 万元。交易完成后,浙商资产 不再持有亿利达股份,桐乡市润桐控股有限公司成为亿利达控股股东。2、嘉兴国投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的投资事项已获得嘉兴市人民 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通过。3、润桐控股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的投资事项已获得桐乡市财政局(国资办)备案通过。 三、风险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就权益变动涉及的关于经营者集中事宜出具批准或同意的决定或出具不予进一步审 查的决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意见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公司将持续关注进展情 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598cc12d-afed-4c0a-9f38-1c422ffba089.PDF ─────────┬──────────────────────────────────────────────── 2026-05-14 18:54│亿利达(002686):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亿利达(002686):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2cf1ff86-e69f-4dc8-95f1-247eb68b3f02.PDF ─────────┬──────────────────────────────────────────────── 2026-05-14 18:54│亿利达(002686):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利达”或“公司”)的委托,指派 本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 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亿利达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 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亿利达本次股东会所涉及 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于 2026年 4月 24日在指定媒体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 (二)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14日下午 14:00;召开地点为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 横街镇亿利达路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一楼大会议室。经本所律师的审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本次 股东会的会议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一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4 日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4日 9:15-15:00。 (三)根据本次股东会的议程,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 1、《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4、《关于2026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5、《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6、《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7、《关于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8、《关于2026年度授信规模额度的议案》; 9、《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的上述议题与相关事项与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及披露的一致。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按照 公告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参加会议的方式及召开程序进行,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 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 1、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7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所见证律师; 4、其他人员。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现 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5人,代表股份共计 268,893,181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0091%。结合深圳证券信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 共 135名,代表股份共计 1,379,950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4%。通过网络投票参加表决的股东的资格,其身份已由 信息公司验证。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该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具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资格。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本次股东会 审议的议题进行了投票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对表 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 (二)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的表决以及本次股东会对表决结果的统计,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270,146,431股,反对58,200股,弃权68,5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1%,表决结果为 通过。 2、《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270,146,931股,反对58,200股,弃权68,0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3%,表决结果为 通过。 3、《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同意270,145,431股,反对58,200股,弃权69,5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8%,表决结果为 通过。 4、《关于2026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同意270,146,931股,反对58,200股,弃权68,0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3%,表决结果为 通过。 5、《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同意270,146,931股,反对58,200股,弃权68,0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3%,表决结果为 通过。 6、《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同意212,143,831股,反对67,600股,弃权68,0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1%,表决结果为 通过。 7、《关于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270,141,531股,反对64,200股,弃权67,4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3%,表决结果为 通过。 8、《关于2026年度授信规模额度的议案》 同意270,141,531股,反对63,600股,弃权68,0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3%,表决结果为 通过。 9、《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270,137,631股,反对67,600股,弃权67,9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9%,表决结果为 通过。 经本所律师查验,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经合法表决通过;其中,对于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 决单独计票。本次股东会没有对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96543501-a7ec-419b-9180-24d02a53f1d2.PDF ─────────┬──────────────────────────────────────────────── 2026-04-24 15:52│亿利达(002686):亿利达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亿利达(002686):亿利达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c5565860-05ce-4a40-8fd8-6bdbe7a05f69.PDF ─────────┬──────────────────────────────────────────────── 2026-04-24 00:38│亿利达(002686):亿利达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 亿利达(002686):亿利达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6d716db-f43f-4d7f-ab97-9c7ea948110e.PDF ─────────┬──────────────────────────────────────────────── 2026-04-23 19:26│亿利达(002686):2026年一季度报告 ─────────┴──────────────────────────────────────────────── 亿利达(002686):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ea584d3-0d48-47cc-8217-b1820ea3b53c.PDF ─────────┬──────────────────────────────────────────────── 2026-04-23 19:26│亿利达(002686):2025年年度报告 ─────────┴──────────────────────────────────────────────── 亿利达(002686):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c7bbf73-e4a5-465e-b148-9e2a6d79f951.PDF ─────────┬──────────────────────────────────────────────── 2026-04-23 19:26│亿利达(002686):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亿利达(002686):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7e4587b-5c25-4d18-85dd-c76413b03372.PDF ─────────┬──────────────────────────────────────────────── 2026-04-23 19:25│亿利达(00268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亿利达(00268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0371455-3e22-484e-a3f5-ae8cf4b54157.PDF ─────────┬──────────────────────────────────────────────── 2026-04-23 19:25│亿利达(002686):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 关于对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天职业字[2026]15492 号对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利达公司”)委托,在审计了亿利达公司 2025 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 础上,对后附的由亿利达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扣除情况表”)进行了专项核查。 一、管理层的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要求,亿利达公司编制了上述扣除情况表。设计、执行和维护与 编制和列报扣除情况表有关的内部控制,采用适当的编制基础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扣除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亿 利达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亿利达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扣除情况表发表核查意见。我们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 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核查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 划和实施核查工作,以对扣除情况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规则相关要求编制获取合理保证。在对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 ,我们结合亿利达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对、询问、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核查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核查工作为 发表核查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我们的工作程序,我们认为,亿利达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扣除情况表已按照上市规则的要求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 亿利达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亿利达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亿利达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 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亿利达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北京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编制单位: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上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 163,191 161,851 .27 .28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4,883.0 4,065.6 0 3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2.99% 2.51%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 4,883.0 材料销售、租赁 4,065.6 材料销售、租赁 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 0 收入、劳 3 收入、劳 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 务收入等其他收 务收入等其他收 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 入,债权 入。 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清收处置收入。 。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 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 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 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 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 收入。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 收入。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6.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4,883.0 4,065.6 0 3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上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1.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 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 入。 2.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 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 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 等。 3.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4.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 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 产生的收入。 5.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6.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158,308 157,785 .27 .65 本表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经董事会批准。 法定代表人:吴晓明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张俊 会计机构负责人:阮丹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508a87c-fbd5-47e3-a733-fb00ef92cc92.PDF ─────────┬──────────────────────────────────────────────── 2026-04-23 19:25│亿利达(002686):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亿利达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亿利达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亿利达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亿利达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affb558-9de2-4a59-8dec-8b2cc9e6aaf1.PDF ─────────┬──────────────────────────────────────────────── 2026-04-23 19:25│亿利达(00268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事项概述 1、基本情况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亿利达”)全资子公司铁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城信息”) 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保俶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亿利达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于 2026 年 4月 23 日与杭州银行保俶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 2、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2 日、2025 年 5月 15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5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四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2 亿元的担保 。对于公司为各全资子公司在上述额度内提供担保,实际办理中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签署相关文件。详见 2025 年 4月 24 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5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 8 号)。 二、被担保对象的审批额度及担保余额情况 表 1:本次担保审批额度情况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 授权担保 本次使用 本次担保后 本次担保额 持股比 的余额上 担保额度 是否突破授 度占上市公 例 限 权担保的余 司最近一期 额上限 净资产比例 浙江亿利达 铁城信息科 100% 13,000 万 10,000万 否 6.21% 风机股份有 技有限公司 元 元 限公司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铁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 108 号 1 幢 501 室 法定代表人:谢大卫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3 年 12 月 09 日 营业期限:2003 年 12 月 09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电机及其 控制系统研发;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 ;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配电开 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充电桩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计算机软 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销售 (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表 2:铁城信息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口径为合并,公允调整)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75,276.86 96,467.72 负债总额 58,245.69 75,419.02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980.00 0.00 流动负债总额 55,957.57 72,440.59 净资产 17,031.18 21,048.70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59,645.20 51,375.80 利润总额 -4,248.84 -874.67 净利润 -4,088.62 -999.15 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主要内容 担保方: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铁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 1亿元 债权确定期间:自 2026 年 4月 23 日起至 2027 年 4月 23 日止。 保证担保范围:本保证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所有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本金(包括根据主合同所发生的垫款)、利息、复息、罚息、执 行程序中迟延履行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 他应付费用。 保证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每一笔具体融资业务的保证期限单独计算,为自具体融资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因 法律规定或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具体融资合同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日)起三年。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审议的担保额度为 12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74.51%;实际履行担保总额(不含子 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为 24,5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5.21%,上述担保均为上市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 供的担保,无对外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与杭州银行保俶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60305101077500001)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93951f3-a72d-41ed-b2ae-31d3840aa467.PDF ─────────┬──────────────────────────────────────────────── 2026-04-23 19:25│亿利达(002686):关于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关于规范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 知》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确保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全资子公司授信额度顺利取得和满 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三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0 亿元的担保,期限为自 2025 年度股东会通过 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对于公司为各全资子公司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提供的担保,实际办理中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 具体的担保事宜,签署相关文件。 公司为下述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如下表: 被担保人名称 公司持股比例(%) 最高担保额(万元) 浙江亿利达科技有限公司 100 40,000 铁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00 40,000 广东亿利达风机有限公司 100 20,000 (一)浙江亿利达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 年 8月 27 日 注册资本:26,6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新区三甲街道海茂路 1368 号 法定代表人:吴晓明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风机、风扇制造;风机、风扇销售;制冷、空调 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有色 金属铸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 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与上市公司的 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经营状况(口径为单体):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浙江亿利达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48,727.37 万元,负债总额 8,10 2.52 万元,净资产40,624.85 万元,营业收入 27,719.50 万元,净利润 1,010.96 万元(已经审计)。 (二)铁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 年 12 月 9日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 108 号 1幢 501 室 法定代表人:谢大卫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电机及其 控制系统研发;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 ;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配电开 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充电桩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计算机软 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销售 (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经营状况(口径为合并,公允调整):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铁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75,276.86 万元,负债总 额 58,245.69 万元,净资产 17,031.18 万元,营业收入 59,645.20 万元,净利润-4,088.62 万元(已经审计)。 (三)广东亿利达风机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 年 12 月 24日 注册资本:3,66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佛冈县龙山镇学田管理区 法定代表人:邓祥生 经营范围:制造、加工、销售:风机,风扇,电机,制冷空调设备及配件,塑料制品,金属制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经营状况(口径为单体):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广东亿利达风机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19,403.37 万元,负债总额 4,64 4.52 万元,净资产14,758.84 万元,营业收入 21,892.86 万元,净利润 1,215.56 万元(已经审计)。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担保的具体期限和金额等依据被担保公司与业务相关方最终协商确定后,最终实际担保金额不超过 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三、董事会意见 上述 2026 年度的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系为更好地满足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的融资需求,进一步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有 利于降低子公司财务费用,保障子公司稳健经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该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原则上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 保或者反担保。公司对各子公司的经营决策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 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通过加强财务内部控制、监控被担保人的合同履行、及时跟踪被担保人的经济运行情况,强化担保管控,降低担保风险。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除对全资子公司进行担保外,公司未有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约为人民币 24,500 万元,占公司2025 年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 15.21%。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bbfe87b-d469-42b8-8583-9486c87af772.PDF ─────────┬──────────────────────────────────────────────── 2026-04-23 19:25│亿利达(002686):拟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涉及的青岛海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项目 ─────────┴────────────────────────────────────────────────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8610)88018769 传真:(8610)88019300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国际传播科技文 化园 8 号楼 3 层(100044) 资产评估报告·声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 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三、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 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 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 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六、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清单由委托人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 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七、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 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八、资产评估师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 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8610)88018769 传真:(8610)88019300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国际传播科技文化园 8 号楼 3 层(100044) 1 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且已提请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完 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 九、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8610)88018769 传真:(8610)88019300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国际传播科技文化园 8 号楼 3 层(100044) 2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 资产减值测试涉及的青岛海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沃克森评报字(2026)第 0678 号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 原则,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涉及的青岛海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无形资产在 2 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摘要报告如下: 一、评估目的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减值测试。 二、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 本次资产评估对象为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涉及的青岛海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无形资产;评估范围 为经济行为之目的所涉及的青岛海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申报的所有资产。 三、价值类型 可收回金额。 四、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五、评估方法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净额。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8610)88018769 传真:(8610)88019300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国际传播科技文化园 8 号楼 3 层(100044) 3 六、评估结论及其使用有效期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减值测试资产纳入评估范围内的账面价值为 6,308.20 万元,本次评估确定评估结论: 减值测试资产不含增值税可收回金额为 7,849.00 万元。本金额并非计提减值的依据、仅为各单项资产可收回金额的合计数,报告使 用人应以单项资产为单元逐项计提减值。 在使用本评估结论时,特别提请报告使用人使用本报告时注意报告中所载明的特殊事项以及期后重大事项。 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为一年,自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起至 2026 年12 月 30 日止。除本报告已披露的特别事项, 在评估基准日后、使用有效期以内,当经济行为发生时,如企业发展环境未发生影响其经营状况较大变化的情形,评估结论在使用有 效期内有效。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8610)88018769 传真:(8610)88019300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国际传播科技文化园 8 号楼 3 层(100044) 4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 资产减值测试涉及的青岛海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沃克森评报字(2026)第 0678 号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 原则,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涉及的青岛海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无形资产在 2 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产权持有人及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一) 委托人概况 公司名称: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住所: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亿利达路 法定代表人:吴晓明 注册资本:56,623.9133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风机、风扇制造;风机、风扇销售;电机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动机制造;制冷、空调设备制 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 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设备 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通用零部件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 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企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8610)88018769 传真:(8610)88019300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国际传播科技文化园 8 号楼 3 层(100044) 5 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6fa2720-0262-4a25-a4dc-31d469c8f8e8.PDF ─────────┬──────────────────────────────────────────────── 2026-04-23 19:25│亿利达(002686):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铁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包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 │告 ─────────┴──────────────────────────────────────────────── 亿利达(002686):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铁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包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21067b8-3d4c-4085-ad9d-35b35fc8effd.PDF ─────────┬──────────────────────────────────────────────── 2026-04-23 19:25│亿利达(002686):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公司包含商誉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 ─────────┴──────────────────────────────────────────────── 亿利达(002686):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公司包含商誉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d760228-4489-4c95-83dd-e6f0c3b858bd.PDF ─────────┬──────────────────────────────────────────────── 2026-04-23 19:25│亿利达(002686):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江苏富丽华通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包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 │资产评估报告 ─────────┴──────────────────────────────────────────────── 亿利达(002686):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江苏富丽华通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包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91722a1-5d6b-444e-9d9f-a163cc7801b1.PDF ─────────┬──────────────────────────────────────────────── 2026-04-23 19:24│亿利达(002686):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重要提示: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于 2026 年 5月 14 日下午 14:00 召开公 司 2025 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14日(星期四)14: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4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4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7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亿利达路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一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 2026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 2026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 2026 年度授信规模额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0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议案披露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月 24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特别说明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 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上述提案 7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8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通讯地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亿利达路 邮政编码:318056 5、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 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出席手续,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 完整。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罗阳茜 2、联系电话:0576-82655833 3、联系传真:0576-82655758 4、邮箱地址:db@yilida.com 5、通讯地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亿利达路 6、邮政编码:318056 7、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8、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e32be1a-df43-4676-a9aa-4fad477a1201.PDF ─────────┬──────────────────────────────────────────────── 2026-04-23 19:24│亿利达(00268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 俊) ─────────┴──────────────────────────────────────────────── 2025 年度,本人作为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制度规定 ,以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审慎公正为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监督与专业咨询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孙俊,男,研究生学历,中级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2023 年 3月16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金诚同达(上海 )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合伙人。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应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会会议,均全部出席。 2025 年,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 本年应参加董事 亲自出席 委托出 对会议议案的投 备注 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票情况 孙俊 8 8 0 对董事会审议的 议案均投同意票 2025 年,出席股东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 本年应参加股东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备注 孙俊 4 4 0 在每次召开董事会前,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按照法定时间向本人提供了会议资料,并介绍了相关情况。本人在认真阅 读会议资料,熟悉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出席每次会议,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审查意见,为董事会决策尽职尽责。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2次提名委员会、2次薪酬委员会、4次审计委员会、1次战略委员会,其中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 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加专门委员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备注 孙俊 6 6 0 1、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对审议《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认 真履行了职责。 2、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关于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浙江亿利达风机 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计划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 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等共 12 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认真履行了职责。 (三)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2025 年度,未发生以下事项:主要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 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特别是年报审计期间,通过视频会议和现场会议与内部审计人 员及会计师事务所对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审计人员配备等事项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 、准确、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本人出席股东会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5 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以及通过实地考察、座谈交流、线上会议等多种方式开 展履职工作,现场履职时间15 天;期间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重大事项进展 ,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依托法律专业背景,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维度提出专业意见与建议, 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撑保障工作,建立了立体多元、多部门联合协作的独立董事履职保障机制,并通过规范的 会议履职支撑机制、完善的日常履职服务机制和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机制,为我们提供周到、严谨、高效的服务。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 年度,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披露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 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本人认真阅读定期报告全文,上述报告 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 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用、解聘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 4月 2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 (四)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情况 2025 年 7 月 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上述人员的提名及选举工作,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5 年 8月 2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上述人员的提名及聘任工作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的召集人,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密切关注公司合规管理和法治建设,并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同时与 董事会、经理层之间保持良好有效的沟通,在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应 有的作用。 2026 年,本人将继续秉持诚信勤勉、独立公正的履职态度,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持续关注宏观经济形势、 行业发展趋势与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不断强化与董事会及管理层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与监督职能,积极推动公司治理水平 持续提升,促进公司规范、稳健、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a147c26-dd79-4568-9c8c-0ad94c5eaff4.PDF 【2.财报链接】 ─────────┬──────────────────────────────────────────────── 2026-08-27│亿利达:2026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7/1225508815.PDF ─────────┬──────────────────────────────────────────────── 2026-04-24│亿利达: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66416.PDF ─────────┬──────────────────────────────────────────────── 2026-04-24│亿利达: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66423.PDF ─────────┬──────────────────────────────────────────────── 2025-10-25│亿利达: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5/1224733995.PDF ─────────┬──────────────────────────────────────────────── 2025-08-23│亿利达: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3/1224554414.PDF ─────────┬──────────────────────────────────────────────── 2025-04-24│亿利达: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43861.PDF ─────────┬──────────────────────────────────────────────── 2025-04-24│亿利达: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43887.PDF ─────────┬──────────────────────────────────────────────── 2024-10-26│亿利达: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6/1221521664.PDF ─────────┬──────────────────────────────────────────────── 2024-08-27│亿利达: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后)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7/1220980919.PDF ─────────┬──────────────────────────────────────────────── 2024-08-24│亿利达: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4/1220961132.PDF ─────────┬──────────────────────────────────────────────── 2024-04-24│亿利达: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4/1219768052.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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