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686 亿利达 更新日期:2025-08-1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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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17:01 │亿利达(00268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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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7 19:13 │亿利达(00268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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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7 19:13 │亿利达(00268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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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4 17:35 │亿利达(00268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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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7:41 │亿利达(002686):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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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7:39 │亿利达(002686):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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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7:21 │亿利达(00268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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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20:26 │亿利达(002686):关于实施权益分派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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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8:32 │亿利达(002686):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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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8:32 │亿利达(002686):关于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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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17:01│亿利达(00268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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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4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
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50
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2025年 6 月 27日,公司在指定媒体网站披露了《关于实施权益分派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由于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现金红利的情形,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2025 年 7月 7 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6.50 元/
股(含)调整为 6.49元/股(含)。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公司股
份进展具体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143,300 股,累计回购
的股份数量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2019%,最高成交价为 6.4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17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7,207,661元(不含
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进展情况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以及公司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为: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1/4844924f-8033-41c6-9659-fce6fb6e4a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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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7 19:13│亿利达(00268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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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利达”或“公司”)的委托,指派
本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
有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亿利达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
披露资料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亿利达本次股东大会所涉
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 2025 年 7 月 2 日在指定媒体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
(二)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 2025 年7 月 17 日下午 15:00;召开地点为浙江省台州市
路桥区横街镇亿利达路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经本所律师的审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本
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一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17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17 日 9:15-15:00。
(三)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1、《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上述议题与相关事项与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及披露的一致。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告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参加会议的方式及召开程序进行,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为:
1、股权登记日(2025 年 7 月 10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所见证律师;
4、其他人员。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5人,代表股份共计 268,955,681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4986%。
结合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本
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48 名,代表股份共计 9,846,088 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389%。通过网络投票参加表
决的股东的资格,其身份已由信息公司验证。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该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具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本次股东
大会审议的议题进行了投票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
人对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
(二)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的表决以及本次股东大会对表决结果的统计,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274,376,981股,反对3,594,700股,弃权830,088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29%,表决
结果为通过。
经本所律师查验,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经合法表决通过;其中,对于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
表决单独计票。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对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8/0ad783dd-48c2-47a2-85e0-c949eb698f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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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7 19:13│亿利达(00268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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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利达(00268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7/75dda8bf-89c1-4f32-b3ca-6e1b832996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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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4 17:35│亿利达(00268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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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概述
1、基本情况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亿利达”)全资子公司铁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城信息”)
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杭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亿利达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于 2025 年
7 月 4 日与宁波银行杭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2,000万元。
2、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2025 年 5月 15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5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四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2 亿元的担保
。对于公司为各全资子公司在上述额度内提供担保,实际办理中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签署相关文件。详见 2025 年
4 月 24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5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
8 号)。
二、被担保对象的审批额度及担保余额情况
表 1:本次担保审批额度情况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 授权担保 本次使用 本次担保后 本次担保额
持股比 的余额上 担保额度 是否突破授 度占上市公
例 限 权担保的余 司最近一期
额上限 净资产比例
浙江亿利达 铁城信息科 100% 4,000万 2,000万 否 1.23%
风机股份有 技有限公司 元 元
限公司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铁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 108 号 1 幢 501 室
法定代表人:谢大卫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3 年 12 月 09日
营业期限:2003 年 12 月 09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电机及其
控制系统研发;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
;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配电开
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充电桩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计算机软
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销售
(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表 2:铁城信息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口径为合并,公允调整)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 2024年 12月 31 日 2023年 12 月 31日
(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96,465.71 83,520.63
负债总额 75,418.72 61,662.33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00 3,400.00
流动负债总额 72,440.59 58,248.06
净资产 21,046.99 21,858.30
项目 2024年度 2023 年度
(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51,375.80 43,898.96
利润总额 -748.83 -181.70
净利润 -892.18 -136.75
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主要内容
担保方: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铁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 2,000万元
债权确定期间:自 2025 年 6月 25 日起至 2026 年 6 月 25日止。保证担保范围:本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
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
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
保证期间: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同约定债务分笔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每
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审议的担保额度为 12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73.89%;实际履行担保总额(不
含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为 50,6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1.16%,上述担保均为上市公司为下属全资
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对外担保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与宁波银行杭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7100BY25000738 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4/c78fc235-066b-4388-a968-ced452c286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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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7:41│亿利达(002686):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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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1 日下午 1
4:00 在公司一楼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 6 月 20日通过专人、通讯的方式传达全体董事
,会议应到董事 8 人,现场出席董事 8 人,会议由董事长吴晓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由于董事离职,经广泛征询意见,现补选蒋鹤翔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
致,简历附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17 日
(周四)下午 15:00。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 2025 年 7月 2 日 《 中 国 证 券 报 》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1/cfbb22de-0dc3-4d63-8d23-e162e313d6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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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7:39│亿利达(002686):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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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于 2025 年 7 月 17 日下午 15:00 召开公
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将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
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7 月 17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17 日 9:15—9:25,9:30
—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7 月 17日上午 09:15至下午 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
.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将予以单独计票。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7 月 10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亿利达路(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经公司 2025年 7月 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 2025年
7 月 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5年 7 月 11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通讯地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亿利达路,邮政编码:318056
5、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
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出席手续,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
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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