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686 亿利达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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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9:03 │亿利达(002686):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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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7:51 │亿利达(00268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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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7:47 │亿利达(002686):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部分征收补偿款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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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7:37 │亿利达(002686):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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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31 │亿利达(002686):关于收到浙江省国资委批复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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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8:54 │亿利达(002686):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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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8:54 │亿利达(002686):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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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5:52 │亿利达(002686):亿利达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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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00:38 │亿利达(002686):亿利达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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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26 │亿利达(002686):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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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9:03│亿利达(002686):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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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 月 1日至 2026 年 6月 30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下降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0 ~ 150 4,003.09
比上年同期下降 97.50% ~ 96.2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00 ~ 300 2,122.84
比上年同期下降 90.58% ~ 85.8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18 ~ 0.0027 0.0707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系公司初步测算结果。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业绩下降主要原因:1、汽车零部件业务受行业和市场的影响,订单量下降、利润缩减,新订单导入不及预期;2、资产处置收益
同比大幅下滑,系上年同期因土地征收事项确认较高处置收益,本期因腾空剩余厂房产生设备处置损失;3、毛利较高的外贸订单交
付未达预期;4、本期政府补助同比明显减少。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
五、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前述指
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a259009f-74c9-4405-8de8-0be473216b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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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7:51│亿利达(00268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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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概述
1、基本情况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亿利达”)全资子公司铁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城信息”)
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义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亿利达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于 2026 年
7月 14 日与平安银行义乌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5,000万元。
2、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2 日、2026 年 5月 14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6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三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0 亿元的担保
。对于公司为各全资子公司在上述额度内提供担保,实际办理中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签署相关文件。详见 2026 年
4月 24 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6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
2 号)。
二、被担保对象的审批额度及担保余额情况
表 1:本次担保审批额度情况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 授权担保 本次使用 本次担保后 本次担保额
持股比 的余额上 担保额度 是否突破授 度占上市公
例 限 权担保的余 司最近一期
额上限 净资产比例
浙江亿利达 铁城信息科 100% 15,000 万 5,000 万 否 3.10%
风机股份有 技有限公司 元 元
限公司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铁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 108 号 1 幢 501 室
法定代表人:谢大卫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3 年 12 月 09 日
营业期限:2003 年 12 月 09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电机及其
控制系统研发;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
;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配电开
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充电桩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计算机软
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销售
(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表 2:铁城信息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口径为合并,公允调整)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75,276.86 96,467.72
负债总额 58,245.69 75,419.02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980.00 0.00
流动负债总额 55,957.57 72,440.59
净资产 17,031.18 21,048.70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59,645.20 51,375.80
利润总额 -4,248.84 -874.67
净利润 -4,088.62 -999.15
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主要内容
担保方: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铁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 5,000 万元
债权确定期间:自 2026 年 7月 14 日起至 2027 年 7月 8日止。
保证担保范围:本保证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所有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本金(包括根据主合同所发生的垫款)、利息、复息、罚息、执
行程序中迟延履行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
他应付费用。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从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为免疑义,具体授信的种类包括贷款及/或主合同下的任何其
他的银行授信品种,以下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授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顺延至展期期间届满之日后三年;若主
合同项下存在不止一项授信种类的,每一授信品种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审议的担保额度为 10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62.09%;实际履行担保总额(不含子
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为 27,5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7.07%,上述担保均为上市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
供的担保,无对外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与平安银行义乌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杭义二部额保字 20260507 第 001 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74606be3-450e-4849-9929-4ee4429d48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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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7:47│亿利达(002686):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部分征收补偿款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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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情况概述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1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 年 5 月 7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署国有土地征收补偿协议书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
三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进科技”)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与浙江路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路桥经开区”
)以及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峰江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峰江街道办事处”)签署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书》,约定
路桥经开区以及峰江街道办事处补偿给三进科技各项费用和金额合计人民币 354,825,259 元(大写:叁亿伍仟肆佰捌拾贰万伍仟贰
佰伍拾玖元整),上述费用包含签约腾房奖励。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对外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国有土地征收补
偿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2025 年 6月 3日,三进科技与路桥经开区以及峰江街道办事处就土地征收具体实施计划及征迁补偿款支付方案达成一致,签署
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并收到首期征收补偿款人民币30,000,000 元(大写:叁仟万元整)。详见公司
于 2025 年 6月 10 日对外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国有土地征收补偿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及收到部分征收补偿款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3)。
2025年12月1日,三进科技收到第二笔征收补偿款人民币22,033,459元(大写:贰仟贰佰零叁万叁仟肆佰伍拾玖元整),三进科
技已收到本次征收补偿事项涉及的征收补偿款合计人民币 52,033,459 元(大写:伍仟贰佰零叁万叁仟肆佰伍拾玖元整)。详见公司
于 2025 年 12 月 2 日对外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部分征收补偿款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2026 年 3 月 27 日,三进科技与路桥经开区以及峰江街道办事处签署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二)》
,并收到第三笔征收补偿款人民币 68,035,019 元(大写:陆仟捌佰零叁万伍仟零壹拾玖元整),三进科技已收到本次征收补偿事项
涉及的征收补偿款合计人民币120,068,478 元(大写:壹亿贰仟零陆万捌仟肆佰柒拾捌元整)。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对
外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国有土地征收补偿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二)及收到部分征收补偿款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
07)。
二、本次进展情况
2026 年 7 月 14 日,公司收到第四笔征收补偿款 50,000,000 元(大写:伍仟万元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三进科技已收到
本次征收补偿事项涉及的征收补偿款合计人民币 170,068,478 元(大写:壹亿柒仟零陆万捌仟肆佰柒拾捌元整)。
公司将严格按《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上述征收补偿款进行会计处理。具体的会计处理和对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以公司年
度审计机构的审计结果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3ec75523-9e55-492b-93ff-fa04f1d261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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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7:37│亿利达(002686):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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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浙江亿利达风
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6,151,100 股不享有参与本次权益分
派的权利。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66,239,133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6,151,100 股后的 560,08
8,03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1,201,760.66 元,不送红股,不以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根据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11,201,760.66 元=
560,088,033 股×0.02 元/股。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股份不参与现金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
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
,每 10 股现金红利应以 0.197827 元计算(每10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即 0.197827元=11,201,760.66元÷566,2
39,133 股×10,结果直接截取小数点后六位,不四舍五入)。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
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197827 元/股。
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目前总股本566,239,133股扣除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560,088,033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
本总额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2、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将保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分配,本次实
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和分配原则一致。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66,239,133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6,151,100 股后的 560,088,033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
每 10 股派 0.18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
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
4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7 月 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7月 1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7 月 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 年 7 月 1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根据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11,201,760.66 元=560
,088,033 股×0.02 元/股。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股份不参与现金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
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
每 10 股现金红利应以 0.197827 元计算(每10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即 0.197827元=11,201,760.66元÷566,239
,133 股×10,结果直接截取小数点后六位,不四舍五入)。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197827 元/股。
七、咨询机构: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横街亿利达路
咨询联系人:罗阳茜
咨询电话:0576-82655833
传真电话:0576-82651228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本次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82533e88-5f6b-4197-b1bf-4cffa0d89d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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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31│亿利达(002686):关于收到浙江省国资委批复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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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基本情况
2026 年 4 月 3 日,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亿利达”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浙商资产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资产”)与桐乡市润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桐控股”)、浙江嘉兴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国投”)分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根据转让协议,浙商资产向润桐控股转让
其所持有的亿利达 169,815,632 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9.99%),每股转让价格为 7.80 元,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1,324,
561,929.60 元;浙商资产向嘉兴国投转让其所持有的亿利达40,316,349 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7.12%),每股转让价格为
7.55元,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 304,388,434.95 元。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浙商资产为公司控股股东,其持有公司股份210,131,981 股,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7.11%。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浙商资产变更为润桐控股,实际控制人将由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浙江省国资委”)变更为桐乡市财政局。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4 日 披 露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上(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二、本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浙商资产通知:1、浙江省国资委已出具《关于同意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协议转让浙江亿利
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关事项的批复》(浙国资产权【2026】9 号),原则同意浙商资产非公开协议转让亿利达股权交易方案。
浙商资产以 7.80 元/股向桐乡市润桐控股有限公司转让所持 16981.5632 万股亿利达股份,交易总价132456.19 万元;以 7.55 元/
股向浙江嘉兴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转让所持 4031.6349 万股亿利达股份,交易总价 30438.84 万元。交易完成后,浙商资产
不再持有亿利达股份,桐乡市润桐控股有限公司成为亿利达控股股东。2、嘉兴国投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的投资事项已获得嘉兴市人民
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通过。3、润桐控股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的投资事项已获得桐乡市财政局(国资办)备案通过。
三、风险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就权益变动涉及的关于经营者集中事宜出具批准或同意的决定或出具不予进一步审
查的决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意见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公司将持续关注进展情
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598cc12d-afed-4c0a-9f38-1c422ffba0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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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8:54│亿利达(002686):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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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利达(002686):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2cf1ff86-e69f-4dc8-95f1-247eb68b3f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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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8:54│亿利达(002686):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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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利达”或“公司”)的委托,指派
本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
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亿利达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
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亿利达本次股东会所涉及
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于 2026年 4月 24日在指定媒体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
(二)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14日下午 14:00;召开地点为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
横街镇亿利达路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一楼大会议室。经本所律师的审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本次
股东会的会议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一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4 日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4日 9:15-15:00。
(三)根据本次股东会的议程,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
1、《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4、《关于2026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5、《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6、《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7、《关于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8、《关于2026年度授信规模额度的议案》;
9、《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的上述议题与相关事项与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及披露的一致。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按照
公告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参加会议的方式及召开程序进行,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
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
1、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7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所见证律师;
4、其他人员。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现
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5人,代表股份共计 268,893,181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0091%。结合深圳证券信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
共 135名,代表股份共计 1,379,950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4%。通过网络投票参加表决的股东的资格,其身份已由
信息公司验证。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该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具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资格。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本次股东会
审议的议题进行了投票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对表
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
(二)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的表决以及本次股东会对表决结果的统计,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270,146,431股,反对58,200股,弃权68,5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1%,表决结果为
通过。
2、《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270,146,931股,反对58,200股,弃权68,0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3%,表决结果为
通过。
3、《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同意270,145,431股,反对58,200股,弃权69,5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8%,表决结果为
通过。
4、《关于2026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同意270,146,931股,反对58,200股,弃权68,0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3%,表决结果为
通过。
5、《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同意270,146,931股,反对58,200股,弃权68,0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3%,表决结果为
通过。
6、《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同意212,143,831股,反对67,600股,弃权68,0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1%,表决结果为
通过。
7、《关于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270,141,531股,反对64,200股,弃权67,4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3%,表决结果为
通过。
8、《关于2026年度授信规模额度的议案》
同意270,141,531股,反对63,600股,弃权68,0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3%,表决结果为
通过。
9、《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270,137,631股,反对67,600股,弃权67,9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9%,表决结果为
通过。
经本所律师查验,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经合法表决通过;其中,对于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
决单独计票。本次股东会没有对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96543501-a7ec-419b-9180-24d02a53f1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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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5:52│亿利达(002686):亿利达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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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利达(002686):亿利达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c5565860-05ce-4a40-8fd8-6bdbe7a05f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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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00:38│亿利达(002686):亿利达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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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利达(002686):亿利达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6d716db-f43f-4d7f-ab97-9c7ea94811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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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26│亿利达(002686):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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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利达(002686):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ea584d3-0d48-47cc-8217-b1820ea3b5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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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26│亿利达(002686):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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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利达(002686):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c7bbf73-e4a5-465e-b148-9e2a6d79f9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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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26│亿利达(002686):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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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利达(002686):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7e4587b-5c25-4d18-85dd-c76413b033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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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25│亿利达(00268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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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利达(00268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0371455-3e22-484e-a3f5-ae8cf4b541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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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25│亿利达(002686):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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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天职业字[2026]15492 号对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利达公司”)委托,在审计了亿利达公司 2025 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
础上,对后附的由亿利达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扣除情况表”)进行了专项核查。
一、管理层的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要求,亿利达公司编制了上述扣除情况表。设计、执行和维护与
编制和列报扣除情况表有关的内部控制,采用适当的编制基础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扣除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亿
利达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亿利达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扣除情况表发表核查意见。我们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
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核查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
划和实施核查工作,以对扣除情况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规则相关要求编制获取合理保证。在对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
,我们结合亿利达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对、询问、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核查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核查工作为
发表核查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我们的工作程序,我们认为,亿利达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扣除情况表已按照上市规则的要求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
亿利达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亿利达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亿利达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
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亿利达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北京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编制单位: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上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 163,191 161,851
.27 .28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4,883.0 4,065.6
0 3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2.99% 2.51%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 4,883.0 材料销售、租赁 4,065.6 材料销售、租赁
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 0 收入、劳 3 收入、劳
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 务收入等其他收 务收入等其他收
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 入,债权 入。
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清收处置收入。
。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
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
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
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
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
收入。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
收入。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6.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4,883.0 4,065.6
0 3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上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1.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
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
入。
2.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
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
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
等。
3.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4.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
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
产生的收入。
5.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6.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158,308 157,785
.27 .65
本表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经董事会批准。
法定代表人:吴晓明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张俊 会计机构负责人:阮丹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508a87c-fbd5-47e3-a733-fb00ef92cc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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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25│亿利达(002686):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亿利达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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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亿利达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亿利达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亿利达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affb558-9de2-4a59-8dec-8b2cc9e6aa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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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25│亿利达(00268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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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概述
1、基本情况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亿利达”)全资子公司铁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城信息”)
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保俶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亿利达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于 2026 年
4月 23 日与杭州银行保俶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
2、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2 日、2025 年 5月 15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5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四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2 亿元的担保
。对于公司为各全资子公司在上述额度内提供担保,实际办理中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签署相关文件。详见 2025 年
4月 24 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5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
8 号)。
二、被担保对象的审批额度及担保余额情况
表 1:本次担保审批额度情况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 授权担保 本次使用 本次担保后 本次担保额
持股比 的余额上 担保额度 是否突破授 度占上市公
例 限 权担保的余 司最近一期
额上限 净资产比例
浙江亿利达 铁城信息科 100% 13,000 万 10,000万 否 6.21%
风机股份有 技有限公司 元 元
限公司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铁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 108 号 1 幢 501 室
法定代表人:谢大卫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3 年 12 月 09 日
营业期限:2003 年 12 月 09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电机及其
控制系统研发;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
;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配电开
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充电桩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计算机软
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销售
(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表 2:铁城信息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口径为合并,公允调整)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75,276.86 96,467.72
负债总额 58,245.69 75,419.02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980.00 0.00
流动负债总额 55,957.57 72,440.59
净资产 17,031.18 21,048.70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59,645.20 51,375.80
利润总额 -4,248.84 -874.67
净利润 -4,088.62 -999.15
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主要内容
担保方: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铁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 1亿元
债权确定期间:自 2026 年 4月 23 日起至 2027 年 4月 23 日止。
保证担保范围:本保证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所有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本金(包括根据主合同所发生的垫款)、利息、复息、罚息、执
行程序中迟延履行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
他应付费用。
保证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每一笔具体融资业务的保证期限单独计算,为自具体融资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因
法律规定或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具体融资合同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日)起三年。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审议的担保额度为 12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74.51%;实际履行担保总额(不含子
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为 24,5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5.21%,上述担保均为上市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
供的担保,无对外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与杭州银行保俶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60305101077500001)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93951f3-a72d-41ed-b2ae-31d3840aa4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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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25│亿利达(002686):关于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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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关于规范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
知》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确保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全资子公司授信额度顺利取得和满
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三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0 亿元的担保,期限为自 2025 年度股东会通过
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对于公司为各全资子公司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提供的担保,实际办理中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
具体的担保事宜,签署相关文件。
公司为下述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如下表:
被担保人名称 公司持股比例(%) 最高担保额(万元)
浙江亿利达科技有限公司 100 40,000
铁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00 40,000
广东亿利达风机有限公司 100 20,000
(一)浙江亿利达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 年 8月 27 日
注册资本:26,6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新区三甲街道海茂路 1368 号
法定代表人:吴晓明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风机、风扇制造;风机、风扇销售;制冷、空调
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有色
金属铸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
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与上市公司的
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经营状况(口径为单体):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浙江亿利达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48,727.37 万元,负债总额 8,10
2.52 万元,净资产40,624.85 万元,营业收入 27,719.50 万元,净利润 1,010.96 万元(已经审计)。
(二)铁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 年 12 月 9日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 108 号 1幢 501 室
法定代表人:谢大卫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电机及其
控制系统研发;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
;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配电开
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充电桩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计算机软
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销售
(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经营状况(口径为合并,公允调整):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铁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75,276.86 万元,负债总
额 58,245.69 万元,净资产 17,031.18 万元,营业收入 59,645.20 万元,净利润-4,088.62 万元(已经审计)。
(三)广东亿利达风机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 年 12 月 24日
注册资本:3,66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佛冈县龙山镇学田管理区
法定代表人:邓祥生
经营范围:制造、加工、销售:风机,风扇,电机,制冷空调设备及配件,塑料制品,金属制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经营状况(口径为单体):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广东亿利达风机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19,403.37 万元,负债总额 4,64
4.52 万元,净资产14,758.84 万元,营业收入 21,892.86 万元,净利润 1,215.56 万元(已经审计)。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担保的具体期限和金额等依据被担保公司与业务相关方最终协商确定后,最终实际担保金额不超过
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三、董事会意见
上述 2026 年度的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系为更好地满足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的融资需求,进一步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有
利于降低子公司财务费用,保障子公司稳健经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该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原则上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
保或者反担保。公司对各子公司的经营决策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
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通过加强财务内部控制、监控被担保人的合同履行、及时跟踪被担保人的经济运行情况,强化担保管控,降低担保风险。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除对全资子公司进行担保外,公司未有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约为人民币 24,500
万元,占公司2025 年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 15.21%。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bbfe87b-d469-42b8-8583-9486c87af7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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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25│亿利达(002686):拟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涉及的青岛海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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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园 8 号楼 3 层(100044)
资产评估报告·声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
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三、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
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
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
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六、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清单由委托人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
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七、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
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八、资产评估师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
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8610)88018769 传真:(8610)88019300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国际传播科技文化园 8 号楼 3 层(100044) 1
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且已提请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完
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
九、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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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
资产减值测试涉及的青岛海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沃克森评报字(2026)第 0678 号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
原则,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涉及的青岛海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无形资产在 2
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摘要报告如下:
一、评估目的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减值测试。
二、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
本次资产评估对象为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涉及的青岛海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无形资产;评估范围
为经济行为之目的所涉及的青岛海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申报的所有资产。
三、价值类型
可收回金额。
四、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五、评估方法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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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评估结论及其使用有效期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减值测试资产纳入评估范围内的账面价值为 6,308.20 万元,本次评估确定评估结论:
减值测试资产不含增值税可收回金额为 7,849.00 万元。本金额并非计提减值的依据、仅为各单项资产可收回金额的合计数,报告使
用人应以单项资产为单元逐项计提减值。
在使用本评估结论时,特别提请报告使用人使用本报告时注意报告中所载明的特殊事项以及期后重大事项。
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为一年,自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起至 2026 年12 月 30 日止。除本报告已披露的特别事项,
在评估基准日后、使用有效期以内,当经济行为发生时,如企业发展环境未发生影响其经营状况较大变化的情形,评估结论在使用有
效期内有效。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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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
资产减值测试涉及的青岛海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沃克森评报字(2026)第 0678 号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
原则,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涉及的青岛海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无形资产在 2
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产权持有人及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一) 委托人概况
公司名称: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住所: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亿利达路
法定代表人:吴晓明
注册资本:56,623.9133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风机、风扇制造;风机、风扇销售;电机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动机制造;制冷、空调设备制
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
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设备
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通用零部件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
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企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8610)88018769 传真:(8610)88019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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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6fa2720-0262-4a25-a4dc-31d469c8f8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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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25│亿利达(002686):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铁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包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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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利达(002686):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铁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包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21067b8-3d4c-4085-ad9d-35b35fc8ef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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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25│亿利达(002686):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公司包含商誉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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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利达(002686):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公司包含商誉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d760228-4489-4c95-83dd-e6f0c3b858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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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25│亿利达(002686):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江苏富丽华通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包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
│资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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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利达(002686):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江苏富丽华通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包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91722a1-5d6b-444e-9d9f-a163cc7801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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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24│亿利达(002686):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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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于 2026 年 5月 14 日下午 14:00 召开公
司 2025 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14日(星期四)14: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4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4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7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亿利达路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一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 2026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 2026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 2026 年度授信规模额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0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议案披露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月 24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特别说明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
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上述提案 7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8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通讯地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亿利达路 邮政编码:318056
5、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
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出席手续,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
完整。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罗阳茜
2、联系电话:0576-82655833
3、联系传真:0576-82655758
4、邮箱地址:db@yilida.com
5、通讯地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亿利达路
6、邮政编码:318056
7、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8、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e32be1a-df43-4676-a9aa-4fad477a12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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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24│亿利达(00268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 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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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度,本人作为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制度规定
,以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审慎公正为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监督与专业咨询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孙俊,男,研究生学历,中级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2023 年 3月16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金诚同达(上海
)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合伙人。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应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会会议,均全部出席。
2025 年,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 本年应参加董事 亲自出席 委托出 对会议议案的投 备注
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票情况
孙俊 8 8 0 对董事会审议的
议案均投同意票
2025 年,出席股东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 本年应参加股东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备注
孙俊 4 4 0
在每次召开董事会前,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按照法定时间向本人提供了会议资料,并介绍了相关情况。本人在认真阅
读会议资料,熟悉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出席每次会议,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审查意见,为董事会决策尽职尽责。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2次提名委员会、2次薪酬委员会、4次审计委员会、1次战略委员会,其中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
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加专门委员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备注
孙俊 6 6 0
1、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对审议《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认
真履行了职责。
2、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关于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浙江亿利达风机
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计划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 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等共 12 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认真履行了职责。
(三)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2025 年度,未发生以下事项:主要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
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特别是年报审计期间,通过视频会议和现场会议与内部审计人
员及会计师事务所对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审计人员配备等事项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
、准确、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本人出席股东会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5 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以及通过实地考察、座谈交流、线上会议等多种方式开
展履职工作,现场履职时间15 天;期间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重大事项进展
,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依托法律专业背景,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维度提出专业意见与建议,
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撑保障工作,建立了立体多元、多部门联合协作的独立董事履职保障机制,并通过规范的
会议履职支撑机制、完善的日常履职服务机制和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机制,为我们提供周到、严谨、高效的服务。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 年度,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披露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
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本人认真阅读定期报告全文,上述报告
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
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用、解聘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 4月 2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
(四)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情况
2025 年 7 月 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上述人员的提名及选举工作,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5 年 8月 2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上述人员的提名及聘任工作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的召集人,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密切关注公司合规管理和法治建设,并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同时与
董事会、经理层之间保持良好有效的沟通,在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应
有的作用。
2026 年,本人将继续秉持诚信勤勉、独立公正的履职态度,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持续关注宏观经济形势、
行业发展趋势与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不断强化与董事会及管理层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与监督职能,积极推动公司治理水平
持续提升,促进公司规范、稳健、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a147c26-dd79-4568-9c8c-0ad94c5eaf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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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24│亿利达(00268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克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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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度,本人作为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制度规定
,以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审慎公正为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监督与专业咨询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赵克薇,女,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2023 年 3月 16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大悦城控股集团(浙江)有限
公司财务部副总监。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应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会会议,均全部出席。
2025 年,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 本年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对会议议案的投 备注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票情况
赵克薇 8 8 0 对董事会审议的
议案均投同意票
2025 年,出席股东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 本年应参加股东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备注
赵克薇 4 4 0
在每次召开董事会前,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按照法定时间向本人提供了会议资料,并介绍了相关情况。本人在认真阅
读会议资料,熟悉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出席每次会议,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审查意见,为董事会决策尽职尽责。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2次提名委员会、2次薪酬委员会、4次审计委员会、1次战略委员会,其中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出席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加专门委员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备注
赵克薇 8 8 0
1、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对《关于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浙江亿利达风
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计划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关
于 2025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
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
案》《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等共 12 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认真履行了职责。
2、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对审议《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认真履
行了职责。
3、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关于公司领导班子 2024 年度契约化绩效结果的议案》《关于公司领导班子 2025
年度契约化绩效目标与基数的议案》《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认真履行了职责。
(三)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2025 年度,未发生以下事项:主要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
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特别是年报审计期间,通过视频会议和现场会议与内部审计人
员及会计师事务所对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审计人员配备等事项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
、准确、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本人出席股东会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5 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以及通过实地考察、座谈交流、线上会议等多种方式开
展履职工作,现场履职时间15 天;期间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重大事项进展
,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依托财务专业背景,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维度提出专业意见与建议,
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撑保障工作,建立了立体多元、多部门联合协作的独立董事履职保障机制,并通过规范的
会议履职支撑机制、完善的日常履职服务机制和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机制,为我们提供周到、严谨、高效的服务。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 年度,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披露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
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本人认真阅读定期报告全文,上述报告
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
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用、解聘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 4月 2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
(四)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情况
2025 年 7 月 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上述人员的提名及选举工作,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5 年 8月 2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上述人员的提名及聘任工作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的召集人,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密切关注公司合规管理和法治建设,并对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同时与
董事会、经理层之间保持良好有效的沟通,在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应
有的作用。
2026 年,本人将继续秉持诚信勤勉、独立公正的履职态度,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持续关注宏观经济形势、
行业发展趋势与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不断强化与董事会及管理层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与监督职能,积极推动公司治理水平
持续提升,促进公司规范、稳健、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5ffca27-8fc7-41fe-bcc7-22b4d6529a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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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24│亿利达(002686):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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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利达(002686):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35ef07a-2c13-417b-a2df-129477ddb4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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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24│亿利达(00268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陆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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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度,本人作为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制度规定
,以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审慎公正为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监督与专业咨询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陆志红,女,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自 2023 年 3月 16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应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会会议,均全部出席。
2025 年,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 本年应参加董事 亲自出席 委托出 对会议议案的投票 备注
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情况
陆志红 8 8 0 对董事会审议的议
案均投同意票
2025 年,出席股东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 本年应参加股东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备注
陆志红 4 4 0
在每次召开董事会前,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按照法定时间向本人提供了会议资料,并介绍了相关情况。本人在认真阅
读会议资料,熟悉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出席每次会议,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审查意见,为董事会决策尽职尽责。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2次提名委员会、2次薪酬委员会、4次审计委员会、1次战略委员会,其中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出席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加专门委员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备注
陆志红 3 3 0
1、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对《关于公司领导班子 2024年度契约化绩效结果的议案》《关于公司领导班子 202
5 年度契约化绩效目标与基数的议案》《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认真履行了职责。
2、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对《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认真履行了职责。
(三)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2025 年度,未发生以下事项:主要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
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特别是年报审计期间,通过视频会议和现场会议与内部审计人
员及会计师事务所对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审计人员配备等事项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
、准确、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本人出席股东会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5 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以及通过实地考察、座谈交流、线上会议等多种方式开
展履职工作,现场履职时间15 天;期间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重大事项进展
,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依托金融专业背景,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维度提出专业意见与建议,
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撑保障工作,建立了立体多元、多部门联合协作的独立董事履职保障机制,并通过规范的
会议履职支撑机制、完善的日常履职服务机制和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机制,为我们提供周到、严谨、高效的服务。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 年度,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披露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
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本人认真阅读定期报告全文,上述报告
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
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用、解聘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 4月 2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
(四)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情况
2025 年 7 月 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上述人员的提名及选举工作,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5 年 8月 2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上述人员的提名及聘任工作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的召集人,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密切关注公司合规管理和法治建设,与董事会、经理层之间保持良好有效的沟通,在
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2026 年,本人将继续秉持诚信勤勉、独立公正的履职态度,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持续关注宏观经济形势、
行业发展趋势与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不断强化与董事会及管理层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与监督职能,积极推动公司治理水平
持续提升,促进公司规范、稳健、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cca404d-1653-44db-bd96-e7289a90cf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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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22│亿利达(002686):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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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2025年度可分配利润情况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26]第15489号”《审计报告》:2025年公司合并口径年初未分
配利润152,714,041.81元,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495,527.95 元 , 报 告 期 末 的 合 并 口 径 未 分 配 利
润 为168,490,948.22元;2025年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198,469,064.03元,母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90,638,562.09元,报告期末母公
司未分配利润为274,389,004.58元。
2、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
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且公司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
的百分之三十”。结合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绩情况,建议2025年度分红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总股本566,239,133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的股份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0元(
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
于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2025年4月22日至2026年4月2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151,100股。按公司目前总股本566,239,133股扣除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560,088,033股为基数进行测算
,预计本次利润分配派发现金股利11,201,760.66元,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金额为准。上述现金红利派发后,结余的未分配利润全部
转至下年度。
若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总额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
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1,201,760.66 5,654,765.33 11,324,782.66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30,495,527.95 22,696,944.68 20,606,776.99
的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168,490,948.22
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274,389,004.58
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 ?是 □否
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28,181,308.65
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0
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24,599,749.8733
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28,181,308.65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 □是 ?否
规则》第 9.8.1 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情形
其他说明:上表中上年度(2024 年度)以公司总股本 566,239,133 股扣除已回购股份 762,600 股后的 565,476,533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10 元(含税)。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广大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原因说明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
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将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结合公司当前经营、财务状况等具体
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平均可分
配利润的比例已超过30%,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于公司未来业务拓展对资金的需求,在确保
公司具有充足流动资金支持正常经营和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行业情况、战略规划、经营目标等因素后制定,将有助于保持公司财
务稳健性、增强公司抵御风险能力,同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以及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深化战略布局、推进业务拓展及保障日常经营运转,持续夯实核心竞争力,提升综合发展实力
。公司将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管部门相关要求,立足公司长远发展与投资者回报,结合战略发展规划与
业务经营需求,科学合理安排资金使用计划,不断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与盈利水平,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同时,公司将综合考量利润
分配相关各项因素,持续为股东创造长期稳定的投资价值。
(3)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为
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相关决策提供便利。本次股东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对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实行单
独计票及公开披露,充分保障中小股东的表决权与知情权。
(4)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章程》已对分红政策作出明确规定,确保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为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公司将严
格遵循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要求,在保障主营业务发展合理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结合
实际经营状况与未来发展规划,平衡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积极通过现金分红等多元化利润分配方式,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实现持续、稳健的投资回报。
2、最近两个会计年度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科目金额的情况
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2024、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
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
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4,612.47万元、人民币7,589.50万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4.65%、2.69%,均低于5
0%。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061dd87-9a45-451d-b9f9-e51cbf47c7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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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22│亿利达(00268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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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浙江亿利达风机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5 年 12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
释 19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
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
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 2026 年 1 月 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
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
规定。
(四)变更的日期
公司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施行日期起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公
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
会审议。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1775535-c90e-46c9-a66b-04a9823b96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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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22│亿利达(002686):关于举行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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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已于2026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上披露。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能进一步了解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5月7日(星期四)下午15:00-17:
00在“约调研”小程序举行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约调研”小程序
参与互动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约调研”后,点击“网上说明会”,搜索“亿利达”参与交流;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约调研”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吴晓明先生,公司总经理江澜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张俊先生,公司董
事会秘书蒋鹤翔先生,公司独立董事赵克薇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d7fcd97-00cd-4c0b-a0fa-5478d931ca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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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22│亿利达(002686):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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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24 日发布了《2025 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深入
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在 2025 年度股东会召开期间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接待日:2026 年 5 月 14 日(星期四)2025 年度股东会召开期间。
2、接待时间:接待日当日上午 09:30-11:30。
3、接待地点: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亿利达路(公司一楼会议室)。
4、登记预约:参与投资者请于“投资者接待日”前 3 个工作日内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并同时提供问题提纲,以便接待登
记和安排。
联系人:罗阳茜;电话:0576-82655833;传真:0576-82655758。
5、来访证件:来访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卡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
复印件,公司将对来访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6、保密承诺: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7、公司参与人员:公司董事长吴晓明先生,公司总经理江澜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张俊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蒋鹤翔
先生,公司独立董事赵克薇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487c0aa-ed23-482d-804d-9252aa785a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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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22│亿利达(002686):亿利达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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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浙江亿
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我们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按照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的
内部控制体系进行持续改进、优化,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及内部管理要求。
(一)内部控制的目标
1、建立和完善符合上市公司现代管理要求的公司治理结构及内部组织架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确保
公司达到或者实现各项经营管理目标。
2、建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提高风险意识,强化风险管理,合理保证公司各项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有序运行。
3、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4、规范公司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5、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下属
全资、控股子公司。包括广东亿利达风机有限公司、浙江亿利达科技有限公司、天津亿利达风机有限公司、亿利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上海朗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铁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三进科技有限公司7家全资子公司,铁城信息科技(台州)有限公司、
台州伟隆新型金属材料有限公司2家全资孙公司,台州华德通风机有限公司、江苏富丽华通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天国际贸易
有限公司、青岛海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4家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孙公司爱绅科技有限公司和分公司铁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
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层面风险评估涵盖了公司战略、运营、法律、市场及财务领域的风险,涉及:组织架
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生产管理、资产管理、销售业务、财务报告、预算管理、合
同管理、信息系统。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资产管理、财务报告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公司开展内控评价的依据主要包括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影响合并报表 销售收入错报≥销 销售收入总额的1%≤ 销售收入错报<销
相关数据总额 售收入总额2%,资产 销售收入错报<销售 售收入总额1%,资
的比例指标 总额错报≥资产总 收入总额2%,资产总额 产总额错报<资产
额的2%。 的1%≤资产总额错报 总额的1%。
<资产总额的2%。
公司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缺陷划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所采用的认定标准直接取决于由于内部控制缺陷的存在
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这种重要程度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的因素:(1)该缺陷是否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企业的内部
控制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错报。合理可能性是指大于微小可能性(几乎不可能发生)的可能性,确定是否具备合理可
能性涉及评价人员的职业判断。(2)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潜在错报金额的大小。
如果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则将该缺陷
认定为重大缺陷。重大错报中的“重大”,涉及企业管理层确定的财务报告的重要性水平。本公司所采取的重要性水平为销售收入错
报≥销售收入总额2%,资产总额错报≥资产总额的2%。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
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重要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
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要错报,虽然未达到重大缺陷认定标
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影响合并报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2000 2000万元以下(含
表相关数据 5000万元以上。 万元-5000万元(含5000 2000万元)。
金额 万元)。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
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
重要缺陷 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
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
一般缺陷 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
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
(五)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本年度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a2393b9-f8b5-4948-9f2c-e6f9f1f48f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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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22│亿利达(002686):亿利达董事会2025年度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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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陆志红、赵克薇、孙俊的
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陆志红、赵克薇、孙俊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
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e3a2db3-2e5d-46d1-9e47-1a5592181f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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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22│亿利达(002686):亿利达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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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利达(002686):亿利达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b211b7b-fbbd-42de-adbb-60e0a1aef8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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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22│亿利达(002686):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损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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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利达”或“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损失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减值损失的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计提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一)计提减值损失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反映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梳理,对各项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进行评估和分
析,通过资产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二)计提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总金额、拟计入的报告期间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
主要涉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商誉、存货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明细如下:
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资产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1,424.30 -1,424.30
应收账款减值损失 12,018,421.58 -10,914,345.50其他应收款减值损失 -1,189,755.06 -3,136,306.07
合计 10,830,090.82 -14,052,075.87
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资产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存货跌价损失 -10,729,356.24 -17,668,288.62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1,595,614.75
商誉减值损失 -15,360,967.95 -28,987,774.00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686,123.75 -2,351,099.88
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136,549.94 -429,600.00
合计 -28,508,612.63 -49,436,762.50
公司 2025 年度共计提减值损失 17,678,521.81 元。该事项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确认在公司
2025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
二、计提减值损失合理性的说明
1.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说明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含应收款项)、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含应收款项融资)、租赁应收款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
确认损失准备。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
当期损益。2025 年,结合年末的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性质、客户和风险程度等信息,根据公司的会计政策,冲回应收账款信用减
值损失 12,018,421.58 元,计提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1,189,755.06 元。
2.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说明
(1)计提商誉减值损失的说明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
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2025 年,公司聘请专业评估机构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
进行减值测试,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本年度商誉减值主要对子公司铁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计提商誉减值损失15,360,967
.95 元。
(2)计提存货跌价损失的说明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号-存货》的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5 年末公
司根据上述原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0,729,356.24 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损失,预计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17,678,521.81元。
公司计提减值损失的程序遵守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
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的反映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的行为。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减值损失计提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的反
映了截止 2025 年12 月 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减值损失计提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
映了截止 2025 年12 月 31 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dbf4c8d-3c30-4891-b3d0-efb91dd42c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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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22│亿利达(002686):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亿利达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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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审计了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度的合并和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6年4月22日
签署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安部、国资委、中国银保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
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要求,贵公司编制了后附的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已审计财务
报表进行复核。经复核,我们认为,贵公司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保持了一致。除复核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
信息执行额外的审计或其他工作。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202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项目合伙人):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非经营性资 资金占 占用方 上市公 2025 年 2025 年度 2025 年 2025 2025 占用形 占用性
金占用 用方名 与上市 司核算 期初占 占用累计 度占用资 年度偿 年期末 成原因 质
称 公司 的会计 用 发 金 还 占
的关联 科目 资金余 生金额( 的利息( 累计发 用资金
关系 额 不含利息 如有) 生金额 余额
)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及其
附属企业
小计
前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
人及
其附属企业
小计
其他关联方
及附属企业
总计
其它关联资 资金往 往来方 上市公 2025 年 2025 年度 2025 年 2025 2025 往来形 往来性
金往来 来方名 与上市 司核算 期初往 往来累计 度往来资 年度偿 年期末 成原因 质
称 公司 的会计 来 发 金 还 往
的关联 科目 资金余 生金额( 的利息( 累计发 来资金
关系 额 不含利息 如有) 生金额 余额
)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及其
附属企业
上市公司的 浙江三 子公司 其他应 28,614. 288.84 4,314. 24,588 资金往 非经营
子公司及其 进科技 收款 59 59 .84 来 性资金
附属企业 有限 往来
公司
铁城信 子公司 其他应 14,870. 14,870 资金往 非经营
息科技 收款 00 .00 来 性资金
有限 往来
公司
上海朗 子公司 其他应 1,000.0 14.72 1,014. 资金往 非经营
炫企业 付款 0 72 来 性资金
管理 往来
有限公
司
其它关联资 资金往 往来方 上市公 2025 年 2025 年度 2025 年 2025 2025 往来形 往来性
金往来 来方名 与上市 司核算 期初往 往来累计 度往来资 年度偿 年期末 成原因 质
称 公司 的会计 来 发生金额 金 还 往
的关联 科目 资金余 (不含利 的利息( 累计发 来资金
关系 额 息) 如有) 生金额 余额
其他关联方
及其附属企
业
总计 44,484. 303.56 5,329. 39,458
59 31 .84
法定代表人:吴晓明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张俊 会计机构负责人:阮丹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b7ece30-1802-4d23-881c-803587c3b1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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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21│亿利达(00268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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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利达(00268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1a6951f-262d-4ff3-8f42-e0b79f340a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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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11│亿利达(002686):关于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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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4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
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50
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0)
2025 年 6 月 27 日,公司在指定媒体网站披露了《关于实施权益分派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由于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现金红利的情形,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2025 年 7月 7 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6.50 元
/股(含)调整为 6.49 元/股(含)。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5 年 5 月 21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1)。回购实施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公司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6 年 4月 21 日,公司回购股份的期限已到期。2025 年 4月 22 日至 2026 年 4 月 21 日期间,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6,151,100 股,累计回购的股份数量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0863%,最高成交价
为 6.4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17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9,277,656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回购金
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完成回购,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股
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
公司管理团队、核心骨干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升团队凝聚力和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
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桐乡市
润桐控股有限公司、浙江嘉兴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转让尚未完成过户
登记手续,公司将跟踪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
公司股票的情形。
五、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6,151,100 股,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公司股本结构变动
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43,510,275.00 7.68% 49,661,375.00 8.77%
无限售条件股份 522,728,858.00 92.32% 516,577,758.00 91.23%
总股本 566,239,133.00 100% 566,239,133.00 100%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以及公司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为: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
关权利。根据公司回购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本次回购完成后的 36 个
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的股份将在依法履行程序后予以注销。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0d4c5cfb-607a-4c09-8dfe-1770208243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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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20:00│亿利达(002686):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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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利达(002686):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4/9d77406e-2566-46e7-af1a-a8a8dae5c9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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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19:56│亿利达(002686):亿利达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润桐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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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利达(002686):亿利达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润桐控股)。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4/1788b50e-a8a7-4d78-9163-597b8eb49a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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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19:56│亿利达(002686):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进展暨复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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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4月 7 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2、本次控制权变更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一、停牌情况概述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3 月 30 日接到控股股东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浙商资产”)书面通知,浙商资产正在筹划涉及所持有公司股份转让事宜,该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经公司向
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代码:002686,股票简称:亿利达)自2026 年 3 月 31 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
时间不超过 2个交易日。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停牌期间,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各项工作,公司预计无法于 2026 年 4 月 2 日(星期四)上午开市起复牌。经公司向深
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亿利达,证券代码:002686)自2026 年 4 月 2 日(星期四)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停
牌时间不超过 3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 日披露的《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公告
编号:2026-010)。
二、交易进展情况
2026 年 4 月 3 日,公司控股股东浙商资产分别与桐乡市润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桐控股”)、浙江嘉兴国有资本投
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国投”)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浙商资产向润桐控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 169,815,632 股股
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9.99%),每股转让价格为 7.80 元,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 1,324,561,929.60 元;浙商资产向嘉兴国
投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 40,316,349 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7.12%),每股转让价格为 7.55 元,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 304
,388,434.95 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浙商资产变更为润桐控股,实际控制人将由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变更为桐乡市财政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4 日披露的《关于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三、股票复牌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停复牌》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
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亿利达,证券代码:002686)自2026 年 4 月 7 日(星期二)上午开市起复牌。
四、风险提示
1、本次协议转让尚需经主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合规性确认及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该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完成时间尚
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公司股票复牌后,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
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4/19f17497-9578-4fbb-9083-d54eca0f00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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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19:56│亿利达(002686):亿利达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嘉兴国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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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利达(002686):亿利达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嘉兴国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4/7156e2c0-c47f-4d91-907a-29bec2bb25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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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19:56│亿利达(002686):关于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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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利达(002686):关于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4/887cd5f6-b644-4114-97d2-8a6714ce1c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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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19:56│亿利达(002686):亿利达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浙商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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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利达(002686):亿利达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浙商资产)。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4/2225e314-1aa5-41d5-8fda-f5064d4cbf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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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19:38│亿利达(00268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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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4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
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50
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0)
2025 年 6 月 27 日,公司在指定媒体网站披露了《关于实施权益分派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由于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现金红利的情形,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2025 年 7月 7 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6.50 元
/股(含)调整为 6.49 元/股(含)。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公司股
份进展具体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6 年 3月 31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6,151,100 股,累计回购
的股份数量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0863%,最高成交价为 6.4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17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9,277,656 元(不
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进展情况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以及公司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为: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2/70471809-dc38-4589-9c6e-1ebd39ff9f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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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19:37│亿利达(002686):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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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停牌情况概述: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3 月 30 日接到控股股东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浙商资产”)书面通知,浙商资产正在筹划涉及所持有公司股份转让事宜,该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经公司向
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代码:002686,股票简称:亿利达)自2026 年 3 月 31 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
时间不超过 2个交易日。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二、交易进展情况暨继续停牌的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交易各方尚未签署正式协议,公司预计无法于 2026 年 4 月
2 日(星期四)上午开市起复牌。鉴于本次交易事项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号——停复牌》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
请,公司股票(股票代码:002686,股票简称:亿利达)自 2026 年 4月 2日(星期四)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3
个交易日。
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上述事项确定后,公
司将及时发布相关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
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2/aa7a6948-1fbb-49e0-a78a-b6983394c1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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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01│亿利达(002686):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的停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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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2个交易日。
2、本次交易事项目前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3 月 30 日接到控股股东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浙商资产”)书面通知,浙商资产正在筹划涉及所持有公司股份转让事宜,该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鉴于本次交易事项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停复牌》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代码:0
02686,股票简称:亿利达)自 2026 年 3月 31 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2个交易日。股票停牌期间,公司
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上述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发布相关公告并
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
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d4629e20-d4f4-4b12-b03d-dfaa686834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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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7:12│亿利达(002686):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国有土地征收补偿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二)及收到部分征收补偿款的
│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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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情况概述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1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 年 5 月 7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署国有土地征收补偿协议书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
三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进科技”)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与浙江路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路桥经开区”
)以及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峰江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峰江街道办事处”)签署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书》,约定
路桥经开区以及峰江街道办事处补偿给三进科技各项费用和金额合计人民币 354,825,259 元(大写:叁亿伍仟肆佰捌拾贰万伍仟贰
佰伍拾玖元整),上述费用包含签约腾房奖励。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对外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国有土地征收补
偿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2025 年 6月 3日,三进科技与路桥经开区以及峰江街道办事处就土地征收具体实施计划及征迁补偿款支付方案达成一致,签署
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并收到首期征收补偿款人民币30,000,000 元(大写:叁仟万元整)。详见公司
于 2025 年 6月 10 日对外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国有土地征收补偿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及收到部分征收补偿款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3)。
2025年12月1日,三进科技收到第二笔征收补偿款人民币22,033,459元(大写:贰仟贰佰零叁万叁仟肆佰伍拾玖元整),三进科
技已收到本次征收补偿事项涉及的征收补偿款合计人民币 52,033,459 元(大写:伍仟贰佰零叁万叁仟肆佰伍拾玖元整)。详见公司
于 2025 年 12 月 2 日对外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部分征收补偿款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二、本次进展情况
2026 年 3 月 27 日,三进科技与路桥经开区以及峰江街道办事处签署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二)》
,并收到第三笔征收补偿款人民币 68,035,019 元(大写:陆仟捌佰零叁万伍仟零壹拾玖元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三进科技已收到本次征收补偿事项涉及的征收补偿款合计人民币 120,068,478 元(大写:壹亿贰仟零陆万
捌仟肆佰柒拾捌元整)。
公司将严格按《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上述征收补偿款进行会计处理。具体的会计处理和对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以公司年
度审计机构的审计结果为准。
三、备查文件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d46f29b6-eadb-4458-836a-ca8677b096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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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18:40│亿利达(00268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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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概述
1、基本情况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亿利达”)全资子公司广东亿利达风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亿利达
”)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冈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佛冈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亿利达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于
2026 年 3 月 25日与工商银行佛冈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 万元。
2、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2 日、2025 年 5月 15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5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四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2 亿元的担保
。对于公司为各全资子公司在上述额度内提供担保,实际办理中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签署相关文件。详见 2025 年
4月 24 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5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
8 号)。
二、被担保对象的审批额度及担保余额情况
表 1:本次担保审批额度情况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 授权担保 本次使用 本次担保后 本次担保额
持股比 的余额上 担保额度 是否突破授 度占上市公
例 限 权担保的余 司最近一期
额上限 净资产比例
浙江亿利达 广东亿利达 100% 13,000 万 500 万元 否 0.31%
风机股份有 风机有限公 元
限公司 司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广东亿利达风机有限公司
住所:佛冈县龙山镇学田管理区
法定代表人:邓祥生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仟陆佰陆拾万元
成立日期:2004 年 12 月 24 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制造、加工、销售:风机,风扇,电机,制冷空调设备及配件,塑料制品,金属制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表 2:广东亿利达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口径为单体)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 2025 年 9月 30日(未经审计)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27,806.82 26,909.67
负债总额 7,075.61 7,366.39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500.00 1,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7,075.61 7,366.39
净资产 20,731.21 19,543.28
项目 2025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4 年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16,542.41 26,720.38
利润总额 1,509.85 2,563.63
净利润 1,183.14 1,997.94
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主要内容
担保方: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广东亿利达风机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 500 万元
债权确定期间:自 2026 年 3月 4 日至 2027 年 3月 3日止。
保证担保范围:本保证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
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
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
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保证担保期限: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审议的担保额度为 12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73.89%;实际履行担保总额(不
含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为 24,5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5.09%,上述担保均为上市公司为下属子公
司提供的担保,无对外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与工商银行佛冈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201800221-2026 年佛冈(保)字 0023 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6701707e-a90c-48c1-9226-573eac73cd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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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17:42│亿利达(002686):关于董事会延期换届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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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利达(002686):关于董事会延期换届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bd0cae16-5d37-4ddc-8287-f2f706b4f7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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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2 16:26│亿利达(00268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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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4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
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50
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0)
2025 年 6 月 27 日,公司在指定媒体网站披露了《关于实施权益分派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由于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现金红利的情形,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2025 年 7月 7 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6.50 元
/股(含)调整为 6.49 元/股(含)。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公司股
份进展具体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6 年 2月 28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6,151,100 股,累计回购
的股份数量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0863%,最高成交价为 6.4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17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9,277,656 元(不
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进展情况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以及公司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为: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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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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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亿利达: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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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亿利达: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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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5│亿利达: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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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亿利达: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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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亿利达: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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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亿利达: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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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亿利达: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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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亿利达: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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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4│亿利达: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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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亿利达: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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