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688 金河生物 更新日期:2025-06-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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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2 15:32 │金河生物(002688):关于子公司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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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6:47 │金河生物(002688):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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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8:18 │金河生物(002688):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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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8:18 │金河生物(002688):二零二四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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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5:58 │金河生物(002688):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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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20:31 │金河生物(002688):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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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7:42 │金河生物(002688):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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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7:41 │金河生物(002688):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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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15:43 │金河生物(002688):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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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16:57 │金河生物(002688):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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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2 15:32│金河生物(002688):关于子公司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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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金河佑本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河佑本”)于近日获得由国
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1、证书号:第7967580号
2、发明名称:一种猫传染性鼻气管炎和猫泛白细胞减少症的二联亚单位疫苗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3、专利权人:金河佑本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4、地址:010000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盛乐经济园区盛乐五街北(北奇公司东)
5、发明人:康斌;李雪峰;张金龙;武玉梅;董鹏;赵炳武;朱国坡;王家福
6、专利号:ZL 2022 1 1403538.8
7、专利申请日:2022年11月10日
8、授权公告号:CN 115998855 B
9、授权公告日:2025年05月30日
本发明创新地实现了一次表达纯化过程即可同时生产两种病毒亚单位疫苗的方法,纯化过程简单,生产用酶可回收再利用,降低
生产成本。本发明专利的取得是公司不断进行创新形成的成果,有利于保护和发挥公司自主知识产权优势,形成持续创新机制,保持
技术领先地位,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本发明专利的取得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30/0b466e20-c9c8-4024-a213-6d5097355a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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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6:47│金河生物(002688):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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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分红年度: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 分配方案:分配比例固定
股权登记日:2025 年 6月 5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6月 6 日
除权前总股本:771,634,398股 回购专户上已回购的股份数量:19,521,410股每 10股派息(含税):1元 现金分红总额
:75,211,298.80 元
除权后总股本:771,634,398股
按 A 股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及其他不参与分红的股份)计算的每 10 股派息(含税):0.974701元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9,521,410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
派将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71,634,398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9,521,410股后的 752,112,9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人民币 1.00元(含税),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752,112,988 股×1.00元/10股=75,211,298.80元(含税)。
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75,211,298.80元÷771,634,398股=0.0974701 元/
股【按总股本折算每 10股派息(含税):0.974701元;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本次权益分派实
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74701 元/股。
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年 5月 23日召开的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元(含税)。在权益分派预案披露日至实施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发生变化,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
2、自 2024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于 2025年 5月 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 6
0,000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 771,694,398 股变更为 771,634,398 股。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9,521,410.00股后的 752,112,988.00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股派 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 10股派 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
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
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6月 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6月 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外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公司因存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
现有总股本 771,634,398 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19,521,410 股后的 752,112,988 股为基数,采用分配比例固定的原则进行
,现金分红总金额为 75,211,298.80元。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6月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57 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
2 00*****228 路漫漫
3 01*****127 路牡丹
4 03*****701 李守业
5 01*****241 李守业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 5月 27日至登记日 2025年 6月 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
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除权除息与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 2024 年权益分配方案为:以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
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采用分配比例固定的
原则进行,现金分红总金额为 75,211,298.80元。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 =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75,2
11,298.80 元÷771,634,398 股=0.0974701 元/股【按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派息(含税):0.974701 元;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最后
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74701元/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根据《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金河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对股权激励计划中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
行调整,本公司将届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84号鼎盛华世纪广场写字楼22层
咨询联系人:高婷
咨询电话:0471-3291630
传真电话:0471-3291625
八、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8/a06cb8e8-49c6-477f-adda-c611f5243c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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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8:18│金河生物(002688):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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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河生物(002688):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3/11bdca2d-4ec5-406b-89e7-af926b7fa5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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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8:18│金河生物(002688):二零二四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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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河生物(002688):二零二四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4/7f3a765c-55bd-4c2d-9a8f-651a2d12bf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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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5:58│金河生物(002688):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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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河控股”)的通
知,获悉金河控股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开始 质押解除日 质权人
或第一大股东及 质押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日期 期
其一致行动人 数量 比例 比例
金河控股 是 22,800,000 9.43% 2.95% 2023年 10 2025年 5月 广发证券股
月 30日 21日 份有限公司
合计 — 22,800,000 9.43% 2.95% — —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金河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路牡丹、王志军、路漫漫、王晓英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股) 比例 数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比例 比例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金河控股 241,758,670 31.33% 140,241,000 58.01% 18.17% 0 0 0 0
路牡丹 25,964,401 3.36% 0 0 0 0 0 0 0
王志军 2,318,931 0.30% 0 0 0 0 0 0 0
路漫漫 7,599,645 0.98% 0 0 0 0 0 0 0
王晓英 1,102,405 0.14% 0 0 0 0 0 0 0
合计 278,744,052 36.12% 140,241,000 50.31% 18.17% 0 0 0 0
注:上表中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金河控股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140,241,000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58.01%;控股股东金河控股及其
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140,241,000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50.31%,不存在平仓风险,不存在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
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产生任何影响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解除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3/d79fe6d2-d5f2-450e-90ba-9bf9fe27c8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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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20:31│金河生物(002688):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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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河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
241,758,67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32.14%(总股本按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19,521,410 股计算,下同),计划在
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5年 6月 10日至 2025 年 9月 9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22,563,389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其中,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7,521,130 股(
占总股本比例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5,042,259股(占总股本比例 2%)。
公司于近期收到控股股东金河控股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拟减持主体控股股东金河控股持有公司股份241,758,67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2.1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的具体内容
1、减持原因:偿还质押债务。
2、股份来源:因原控股股东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存续分立,受让其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和非公
开发行股票及因权益分派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4、减持期间: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5年 6月 10 日至 2025年 9月 9日)。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
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本次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22,563,389 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 3%,其中,拟以集
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7,521,130 股(占总股本比例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5,042,259股(占总股
本比例 2%)。
7、本次减持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情形,未作为融资融券业务担保物,不属于因违约处置导致的股份减持,不属于人民法院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处置股份的情形。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减持比例保持不变。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上述股东此前已作出的承诺一致的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河控股不存在此前已作出、公司已公开披露且尚未履行完毕的、与股份变动有关的承诺。
(三)是否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
情形的说明
金河控股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情形
。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金河控股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全部或者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
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能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情况。本次
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金河控股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金河控股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6/2dcf5e5e-72f0-4922-a5f1-be07f54502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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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7:42│金河生物(002688):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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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河控股”)的通
知,获悉金河控股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质押数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为 质押开 质押到 质权 质押用途
名称 股东或第一 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补充质 始日期 期日 人
大股东及其 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一致行动人
金河 是 19,750,000 8.17% 2.56% 否 否 2025年 5 2026年 红塔 借款给内蒙
控股 月 14日 5月 14 证券 古金河建筑
日 股份 安装有限责
有限 任公司用于
公司 生产经营。
合计 — 19,750,000 8.17% 2.56% — — — — —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金河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路牡丹、王志军、路漫漫、王晓英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比例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量 量 比例 比例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金河控股 241,758,670 31.33% 143,291,000 163,041,000 67.44% 21.13% 0 0 0 0
路牡丹 25,964,401 3.36% 0 0 0 0 0 0 0 0
王志军 2,318,931 0.30% 0 0 0 0 0 0 0 0
路漫漫 7,599,645 0.98% 0 0 0 0 0 0 0 0
王晓英 1,102,405 0.14% 0 0 0 0 0 0 0 0
合计 278,744,052 36.12% 143,291,000 163,041,000 58.49% 21.13% 0 0 0 0
注:上表中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质押融资仅与质押人自身资金需求有关,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对上
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产生任何影响的情形。
2、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106,591,000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38.2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3.81%,对应
融资余额 211,800,000 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163,041,000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58.49%,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为 21.13%,对应融资余额 328,300,000元。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本次质押融资交易相关风险可控。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5/99880cd5-5ed9-48b3-9481-1b38154393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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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7:41│金河生物(002688):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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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河生物(002688):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5/31b7dbc3-f3dd-4103-848d-dfb17cf61e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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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15:43│金河生物(002688):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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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河控股”)的通
知,获悉金河控股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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