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688 金河生物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11-07 16:27│金河生物(002688):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去世的公告
─────────┴────────────────────────────────────────────────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获悉,公司独立董事姚民仆先生于 2024年 11月 7日不幸因病去世。
姚民仆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期间,
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了作为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为公司相关决策事项提供了专业意见和建议,积极维护中小股
东利益。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姚民仆先生表示衷心感谢。
姚民仆先生逝世后,公司现任董事会成员由 9 名变为 8 名,未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但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成员人数
和独立董事人数,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公司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尽快按照相关
程序增补新的独立董事。在新任独立董事选举完成之前,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暂由卢文兵先生和谢晓燕女士两位独立董事履行。公司的
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8/dacb4eeb-4f07-49f7-8c5e-4dceda322c37.PDF
─────────┬────────────────────────────────────────────────
2024-11-01 00:00│金河生物(002688):关于农业部批准公司申报的兽药产品变更注册的公告
─────────┴────────────────────────────────────────────────
近日,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以下简称“农业部”)公告第 839
号文件,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公司申报的金霉素预混剂兽药产品变更注册,发布修订后的说
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详情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兽药名称:金霉素预混剂
申请单位: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兽药标准来源:农业农村部公告第 246号同品种相应内容
变更事项:增加靶动物绵羊羔羊
监测期(针对变更事项):3年
适应证:用于治疗 40 日龄左右绵羊羔羊大肠埃希菌性腹泻;用于治疗断奶仔猪腹泻;治疗猪气喘病、增生性肠炎等。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获得批准的金霉素预混剂兽药产品增加靶动物绵羊羔羊是公司持续注重技术创新和研发工作取得的重要成果,将增加公
司产品金霉素预混剂的适用范围和市场空间,对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巩固行业地位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因产
品的上市销售受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1/c07efc15-b609-4f80-b18d-e02604675bbd.PDF
─────────┬────────────────────────────────────────────────
2024-10-28 00:00│金河生物(002688):2024年三季度报告
─────────┴────────────────────────────────────────────────
金河生物(002688):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8/3352aa0e-44f2-4158-add3-77f10393e156.PDF
─────────┬────────────────────────────────────────────────
2024-10-28 00:00│金河生物(002688):关于2024年1-9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
原则,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
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2024 年 1-9 月,公司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 20,911,292.70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2024 年 1-9 月计提金额
信用减值损失 3,572,694.97
其中:应收账款 3,264,287.36
其他应收款 308,407.61
资产减值损失 17,338,597.73
其中:存货 17,338,597.73
合 计 20,911,292.70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主要项目说明及计提依据
(一)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
准备。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等单独进行减值
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或当单
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
资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 1 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 2 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
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 1 本集团内关联方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 2 账龄组合
对于本集团内母子公司及各子公司之间形成的应收账款,若有客观证据表明应收账款发生减值,如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濒
临破产等情况,则在单项工具层面以单项工具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并计提坏账准备,除此以外纳入本集团内关联方组合,不计提坏账
准备。
对于划分为账龄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
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并考虑本期的前瞻性信息,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 1 本集团内关联方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 2 账龄组合
对于集团内母子公司及各子公司之间形成的其他应收款,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他应收款发生减值,如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濒临破产等情况,则在单项工具层面以单项工具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并计提坏账准备,除此以外纳入本集团内关联方组合,不计提坏
账准备。
对纳入账龄组合的其他应收款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政策,参照本公司应收账款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估计政策。
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 1 应收票据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 2 应收账款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
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如下:
账 龄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1.00% 1.00%
1 至 2 年 10.00% 10.00%
2 至 3 年 30.00% 30.00%
3 至 4 年 50.00% 50.00%
4 至 5 年 80.00% 8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二)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存货在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20
24 年 1-9 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7,338,597.73 元,转销存货跌价准备 14,492,775.49 元。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计算过程:
1、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
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2、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3、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
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照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 2024 年1-9 月经营成果,使公司
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 年 1-9 月公司共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20,911,292.70 元,其中:计提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 3,572,694.97 元;计提
存货减值损失 17,338,597.73元。 考虑所得税的影响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 2024 年 1-9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799,924.91 元,减少 2024 年 1-9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19,799,924.91 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相关的财务数
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执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4 年 9月 30 日的财
务状况和 2024 年 1-9月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5/ba950a2f-4f74-4100-993c-277f69876446.PDF
─────────┬────────────────────────────────────────────────
2024-10-22 00:00│金河生物(002688):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金河生物(002688):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2/69160b88-a733-4ef4-83f2-2ab37991bc81.PDF
─────────┬────────────────────────────────────────────────
2024-10-22 00:00│金河生物(00268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7 号》”)、《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以下简称“《指南汇编 2024》”)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 10月 25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 17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
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自 2024年 1月 1日起施行。2024年 3月,财政部发布了《指南汇编 2024》自
2024年 1月 1日起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2、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 17号》、《指南汇编 2024》的相关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
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
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 2024年 1月 1日起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准则解释第 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
资安排的披露”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和《指南汇编 2024》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公司自
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审议。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
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2/da85b2b8-cec4-43fe-96e3-65139a5a1694.PDF
─────────┬────────────────────────────────────────────────
2024-10-22 00:00│金河生物(002688):关于2024年与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
金河生物(002688):关于2024年与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2/3ac335d7-f9fc-4202-bf1c-ec4e6370c898.PDF
─────────┬────────────────────────────────────────────────
2024-10-22 00:00│金河生物(002688):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4年 10月 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
并于 2024年 10 月 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千岁先生主持,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人,本次监事会出席会
议监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
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以 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公司与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2票,其中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监事张千岁先生依法回避表决。
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2/8ca37812-5548-457d-b21d-ebe2c3b48113.PDF
─────────┬────────────────────────────────────────────────
2024-10-22 00:00│金河生物(002688):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河控股”)的通
知,获悉金河控股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基本情况
金河控股于近日办理了股份质押延期手续,将部分质押股份购回日延期至2025 年 10 月 29 日。本次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主要
原因是其根据自身资金需求所做出的安排,不涉及新增融资。详见下表: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数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为 质押开始 质押到 延期购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股东或 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补充质 日期 期日 回后到 用途
第一大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期日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
金 河 是 27,420,000 11.34% 3.55% 否 否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广发证券 偿还
控股 10月 30 10月 10月 29 股份有限 债务
日 29日 日 公司
合计 — 27,420,000 11.34% 3.55% — — — — — —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一)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情况 情况
比例 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比例 比例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金河控股 241,758,670 31.33% 144,910,999 59.94% 18.78% 0 0 0 0
路牡丹 25,964,401 3.36% 7,960,000 30.66% 1.03% 0 0 0 0
王志军 2,318,931 0.30% 2,310,000 99.61% 0.30% 0 0 0 0
路漫漫 7,599,645 0.98% 0 0 0 0 0 0 0
王晓英 1,102,405 0.14% 0 0 0 0 0 0 0
合计 278,744,052 36.12% 155,180,999 55.67% 20.11% 0 0 0 0
注:上表中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质押融资仅与质押人自身资金需求有关,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对上
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产生任何影响的情形。
2、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10,27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3.6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33%,对应融资
余额 25,880,000 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127,760,999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45.8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6.56%,对应融资余额 264,180,000元。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本次质押融资交易相关风险可控。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1/b1998158-2d0c-4831-9204-42c5e0d3b1f8.PDF
─────────┬────────────────────────────────────────────────
2024-10-12 00:00│金河生物(002688):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
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最高价不超过人民币 6.60 元
/股,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及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
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因回购方案发布后公司实施了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6.6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6.50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5 月 24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
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 2024 年 10 月 10 日,公司上述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4年 2月 6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月
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
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以及回购
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事实发生之日起 3日内,公司均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
—回购股份》等规定,及时披露了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月 8日、2024年 3月 2日、2024年 4月 3日、2024
年 5月 8日、2024年 6月 5日、2024年 7月 2 日、2024年 8月 2日、2024 年 9月 4日、2024年 10月 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进展公告。
截至 2024年 10 月 1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15,221,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97%,最高成交价为 5.16元/股,最低
成交价为 2.9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50,098,780.21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 2024 年 2月 6日至 2024年 6月 12日,本次回购符合
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来源、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及比例、回购实施期限等,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相关内容,实施结果与已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回购金额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
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已按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回购股份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
披露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的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