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688 金河生物 更新日期:2026-07-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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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5:42 │金河生物(002688):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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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47 │金河生物(002688):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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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47 │金河生物(002688):关于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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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46 │金河生物(002688):金河生物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 │报告(修订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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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46 │金河生物(002688):金河生物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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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46 │金河生物(002688):关于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 │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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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46 │金河生物(002688):金河生物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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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46 │金河生物(002688):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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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45 │金河生物(002688):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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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45 │金河生物(002688):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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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5:42│金河生物(002688):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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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及 2026 年 5月 21 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
次会议和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实施 2026 年员工持股
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同时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29 日及 2026 年 5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
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 A股普通股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截至 2024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已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15,221,5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1.97%,最高成交价为 5.16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92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0,098,780.21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方案
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 2月 6日、2024 年 10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取得的股份数量合计 7,946,41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769,504,398 股的 1.03%,均来源于上述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 A股普通股股票。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账户开立、股份认购及过户情况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本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559217”。
2、本员工持股计划股份认购及过户情况
根据《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 24,872,
263.30 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00 元。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金河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6 年 7月 3日验资报告》(XYZH/2026XAAA5B0326),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资金总额为 24,077,622.30 元,实际认
购份额为 24,077,622.30 份,实际受让的股份总数 7,946,410 股。原拟定的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中 1人因自愿弃购其
全部份额,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数由原拟定 382 人变更为 381 人,总份额不变,实际认购情况未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拟
认购份额上限。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存在向持有人提供垫资、
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情形。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与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兜底、补贴等安排的情形,资金来
源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相关内容一致。2026 年 7月 1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
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7,946,410 股已于 2026年 7 月 16 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
的“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1.03%,过户价格为 3.03元/股。
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剩余公司股份数量为5,875,000 股。上述回购股份的实际使用用途与回购方案的拟
定用途不存在差异。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
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24 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公司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取得的公司股票锁
定期为 12 个月,自上市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
,具体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且本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
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本员工持股计划,以上人员及其关联方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人员外
,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其他董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公司股东会审议与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提案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应回避表决。
4、公司股东会审议与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有关的交易相关提案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应回避表决。
5、持有人会议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对员工持
股计划持有人会议负责,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的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中担任任何职务。本员工持股计划在相关操作运行等事务方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独立。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持有的份额相对分散,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为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和管理
委员会审议与其相关事项时将回避表决,任意单一持有人均无法对持有人会议及管理委员会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综上所述,除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以上持有人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以外,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并无一致行动安排。本员工持股计划在相关操作运行等事务方面与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独立。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构成一致行
动关系。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
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
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将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8/f893f05f-d669-4b18-84a2-d83167d473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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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47│金河生物(002688):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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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河生物(002688):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09c81b8f-508a-4731-b0b8-a80aafad5a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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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47│金河生物(002688):关于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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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河生物(002688):关于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1)。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943a990a-b480-4993-99d1-ba0708ec58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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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46│金河生物(002688):金河生物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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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河生物(002688):金河生物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公告
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aa076c87-a815-476d-941e-cfb163c776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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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46│金河生物(002688):金河生物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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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河生物(002688):金河生物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6dce5bc6-9da1-4882-a08d-a9e9356129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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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46│金河生物(002688):关于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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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月 1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次预案的披露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
,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ff2edc84-ae10-46fb-ad58-f5e60facee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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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46│金河生物(002688):金河生物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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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河生物(002688):金河生物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8175ad40-9192-4ec4-9d0f-088d4970c6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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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46│金河生物(002688):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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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河生物(002688):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52d92bb9-d87b-4bc2-a63c-6efa733d3c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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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45│金河生物(002688):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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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1
本鉴证报告仅供金河生物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应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霍华甫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雷雷
中国 北京 二○二六年七月十五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e2e08415-c6f9-4ce7-ac6e-6811285da5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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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45│金河生物(002688):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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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河生物(002688):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1c0a62a8-0a90-4516-8498-64cb9d9c4e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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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43│金河生物(002688)::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
│报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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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河生物(002688)::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fb078b6f-2975-4c8b-bb77-3bc2700c8c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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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6:54│金河生物(002688):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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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知于 2026 年 6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公告方式发出。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7月 13 日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7月 1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7月 1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7 月 1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6 年 7月 7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托克托县新坪路 71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李福忠先生
7、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8、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249 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38,831,7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经剔除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所持公司股票的股份 13,821,410 股,下同)的 31.6048%。其中
,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7 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33,546,6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9054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为 242 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5,285,0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94%。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 243 人,代表股数 5,355,0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86%。
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9、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华联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见证
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法玛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及收益权协议>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股) 236,021,530 2,594,800 215,400
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 98.8234 1.0865 0.09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票数 2,544,850 2,594,800 215,400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7.5224 48.4552 4.0224
比例(%)
表决结果 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华联律师事务所律师赫志和郝丽霞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
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和
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华联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c983e20a-6177-42d1-bfec-f86225e974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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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6:54│金河生物(002688):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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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北京市朝陽區亮马桥路32號高斓大厦10层 郵編: 100125
電話: 8610-84417811傳真: 8610-84417306電郵: hualian@hllf.cn網址: www.hllf.cn
北京市华联律师事务所
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致: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华联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赫志律师、郝
丽霞律师出席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现
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在本法律意见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
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本次股东会审
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本次股东会之见证目的,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必备
文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及经办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
则,对本次股东会的相关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验证,现发表如下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2026年 6月 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于 2
026 年 6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
了《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的公告(以下简称“召开通知公告”)。本次股东会召
开通知公告载明了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股东会届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会议召开地
点、股权登记日、会议登记日)、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出席对象、现场会议登记方法、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以及其他事项
。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7月 13日下午 14:30在内蒙古自治区托克托县新坪路 7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按照本次股东会的
会议通知内容如期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李福忠主持。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的时间和方式与本次股东会召开通知公告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在本次股东会召开前十五日刊登了召开通知公告,公司本次股东会召开通知公告的时间、方式和内容以及公
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
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
(一)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人员资格
1.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6年 7月 7日。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持
股凭证和授权委托书等法律文件及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 249名,代表股份 238,831,7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剔除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所持公司股票的股份 13,821,410 股,下同)的 31.6048%(四舍五
入保留四位小数,下同)。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7名,代表 233,546,6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0.905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42 名,代表 5,285,0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94%;通过现场和网络方式出
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243名
,代表 5,355,0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86%。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委托代理人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
2.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核查,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除上述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外,还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
师。经验证,上述人员均具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合法资格。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具备召集本次股东会的合法资格。
综上,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人员及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均具有合法有效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召开通知公告中列明的议案已按照本次股东会议程由公司股东进行了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1.现场会议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7月 13日下午 14:30开始,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就召开通知公告中列明的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公司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由两名股东代表和律师进行计票、监票,
并当场公布现场表决结果。
2.网络投票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部分股东按照召开通知公告载明的
投票有效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了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召开通知公告载明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共计 1项,为普通决议议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
效表决权股份过半数同意通过。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并披露。综合现场会议的投票及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过半数同意通过。本次股东会的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具体如下:
1、《关于签署〈法玛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及收益权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36,021,5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23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544,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5224%。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没有提出新的提案,本次股东会亦没有对会议召开通知公告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
综上,本次股东会的上述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通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经股东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未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履行法定表决程序得出的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874132f6-5a90-48d4-812d-6f89f50dd2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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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金河生物(002688):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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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涉及以下哪种情形:
?股份质押 □股份冻结 □股份拍卖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河控股”)的通
知,获悉金河控股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质押数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为 质押起 质押到期 质权人 质押用途
名称 股东或第一 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补充质 始日 日
大股东及其 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一致行动人 (%) (%)
金河 是 1,750,000 0.80% 0.23% 否 是 2026 年 2026 年 中信证券 补充质押
控股 06 月 26 10 月 29 股份有限
日 日 公司
合计 — 1,750,000 0.80% 0.23% — — — — —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股) 比例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 量(股) 量(股) 比例 比例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 (%)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结、标记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数量 (%) (股) (%)
(股)
金河控股 219,195,570 28.49% 86,610,000 88,360,000 40.31% 11.48% 0 0 0 0
路牡丹 25,964,401 3.37% 0 0 0 0 0 0 0 0
王志军 2,318,931 0.30% 0 0 0 0 0 0 0 0
路漫漫 7,599,645 0.99% 0 0 0 0 0 0 0 0
王晓英 1,102,405 0.14% 0 0 0 0 0 0 0 0
合计 256,180,952 33.29% 86,610,000 88,360,000 34.49% 11.48% 0 0 0 0
(二)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股份风险可控,目前不存在平仓
风险,且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注
意风险。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7fcf5047-57bf-4208-b0a9-60dbc1b92b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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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7:45│金河生物(002688):关于投资年产10,000吨地霉素、20,000吨辅酶Q10中间体柔性生产建设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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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项目概述
2026 年 6月 26 日,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河生物”)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9票同
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年产 10,000 吨地霉素、20,000 吨辅酶 Q10 中间体柔性生产建设项目的议案》,同
意公司投资年产 10,000 吨地霉素、20,000 吨辅酶 Q10 中间体柔性生产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预计总投资 54,
957.24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投资事
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项目已完成相关备案程序,其他审批事项后
续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进行办理。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10,000 吨地霉素、20,000吨辅酶 Q10 中间体柔性生产建设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托克托经济开发区西区升华路东金河生物(六期)北溢多利南,不涉及新增获取土地
4、项目建设内容:投资建设年产地霉素 10,000 吨;年产辅酶 Q10 中间体20,000 吨的生产装置及其相应配套设施,主要建设
内容包括:配料及原料车间、发酵车间、提取车间、自来水及消防水泵房、危废库、污水池及事故应急池、循环水池、自来水及消防
水池等其他辅助设施。
5、项目建设规模:年产 10,000 吨地霉素、20,000 吨辅酶 Q10 中间体
6、项目计划建设起止年限:2026 年 08 月 01 日至 2028 年 04 月 30 日
7、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本项目预计总投资 54,957.24 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8、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政策环境优越。国家及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层面均出台政策支持兽药产业升级、设备更新及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为本项目
提供了良好的政策保障与发展环境。本项目属于医药产业,为托克托工业园区重点发展产业,符合促进托克托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
要求。本项目产品是当地“十五五”生物发酵+合成生物产业链的重要配套品种,符合托克托开发区化工集中区总体规划。
(2)产品拥有广泛的市场前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市场对高端医药产品的需求量也在不断增加。地霉素是发酵法生产的广
谱抗生素,工艺与金霉素高度同源,地霉素为广谱抑菌剂,许多立克次体属、支原体属、衣原体属、螺旋体、阿米巴原虫和某些疟原
虫也对本品敏感,其他如放线菌属、炭疽杆菌、单核细胞增多性李斯特菌、梭状芽孢杆菌、奴卡菌属、弧菌、布鲁菌属、弯曲杆菌、
耶尔森菌等对本品敏感。在内蒙古(含托克托县)生物发酵产业中为核心关联品种,是当地“十五五”生物发酵+合成生物产业链的
重要配套品种。辅酶 Q10 是微生物发酵法生产的脂溶性多功能物质,核心价值为能量代谢和抗氧化护心,广泛应用于医药、保健品
和化妆品等领域。全球辅酶 Q10 市场需求持续增长,是当地“十五五”生物制造+合成生物的核心增长产业。地霉素、辅酶产品拥有
广泛的市场前景。本项目产品地霉素、辅酶 Q10 中间体的市场空间广阔。
(3)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随着金霉素产品市场的不断扩大,公司依托自主研发技术及当地生物发酵制药产业链集群优势,
结合呼和浩特市打造生物医药产业集群的总体政策,继续夯实产业龙头地位,拟投资年产 10,000 吨地霉素、20,000 吨辅酶 Q10 中
间体柔性生产建设项目。本项目生产线均选用国内智能化程度高的先进发酵和提取工艺设备,采用先进的发酵和提取法生产工艺,依
托公司拥有的丰富发酵、提取的生产经验和技术储备,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本项目实施后将培育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与公司现有
业务形成战略协同,提升整体业务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本项目实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是公司巩固和
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战略布局,符合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
三、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本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进
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整体经济效益,符合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本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会对
公司当期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周转。本项目的实施不会影响现有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加强经营管理,
及时关注市场环境、国家及行业政策变化,按照当地相关部门要求,积极推进项目投资建设实施工作,积极防范及化解各类风险。公
司后续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a578b5e4-1fda-4769-be02-346759c6d5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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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6:22│金河生物(002688):关于签署《法玛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及收益权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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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河生物”“公司”)于 2019 年11月 15日及2019年 12月 2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法玛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法玛威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玛威公司”)全体股东金河生物、Colin Gray(柯林)、Jianhong Chen(陈建鸿)签署了《法玛威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增资协议》主要内容为“柯林、陈建鸿增加实收资本款以 6年为限
,逐步增资到位。6年内,柯林、陈建鸿可以享有 15%的收益权(其中:柯林 10%,陈建鸿 5%),6年内所享有的收益作为增加实收
资本来源,柯林、陈建鸿也可以以现金提前缴足。柯林、陈建鸿作为法玛威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应当为达至足够其转增实收资本的收
益而努力经营,如在 6年内未能达至经营目标,则以其实际经营归属柯林、陈建鸿的收益按实际计算其实收资本到位金额。此后只能
按实际到位的实收资本享有收益权。6年期限自 2020 年 1月 1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19 年 1
1 月 16 日 、 2019 年 12 月 3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增资协议》的签署主要是为了增加法玛威公司注册资本,增强其市场竞争能力,改善财务结构。同时由于法玛威公司处于发展
阶段,需要良好的现金流保障其运营,因此,自 2020 年 1月 1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法玛威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截至2025
年12月31日,法玛威公司未分配利润合计金额为21,925.04万元。因此,综合以上原因影响,截至目前柯林、陈建鸿未能按照《增资
协议》实缴出资。
经过多年来出海战略的部署和全球化市场的持续开拓,公司美国市场业务稳步增长。美国市场是公司重要的海外市场,养殖业景
气度高,客户稳定,销售规模占比高,有效地对冲了国内猪周期波动的影响,毛利率水平较高,是公司主要的利润来源之一。法玛威
公司为公司海外业务重要的运营平台,主要从事饲用金霉素、盐酸金霉素、盐霉素等产品的销售业务。经过近年来的发展,法玛威公
司经营业绩水平实现了持续增长,已成为公司主要业绩增长平台之一,未来发展势头强劲。法玛威公司自 2020 年至 2025 年营业收
入由 33,685.88 万元增长至84,512.99 万元,复合增长率为 20.20%;净利润由-2,644.55 万元增长至11,629.47 万元。经 Stifel
Healthcare 于 2026 年 6月出具的《估值分析报告》显示,法玛威公司估值水平远高于其账面净资产。法玛威公司良好地运营也得
益于优秀的核心管理人才柯林、陈建鸿的突出贡献。因此,为了法玛威公司未来更好地经营发展,同时为了保障核心管理人才利益,
实现共同发展,2026 年 6 月2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法玛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及收益
权协议>的议案》,同意修订原《增资协议》内容。公司与柯林、陈建鸿签署了《法玛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及收益权协议》。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Colin Gray(柯林),男,1959 年出生,美国国籍,现任法玛威公司总经理,历任 Alpharma Inc.(美国雅莱制药公司)副
总裁。
2、Jianhong Chen(陈建鸿),男,1966 年出生,美籍华人,2023 年取得美国国籍,现任法玛威公司副总裁,历任 Alpharma
Inc.(美国雅莱制药公司)北京代表处商务经理,Alpharma Inc.(美国雅莱制药公司)上海代表处总监,Alpharma Animal Health
(美国雅莱动保公司)北京商贸公司总经理,金河生物董事长助理。
(二)柯林和陈建鸿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法玛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Pharmgate Inc.)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8年3月10日
注册地:美国特拉华州
注册资本:5,650万美元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饲用金霉素、盐酸金霉素、盐霉素等产品的销售业务。股东情况:公司持有法玛威公司 85%的股权,自然人
柯林持有法玛威公司 10%的股权,自然人陈建鸿持有法玛威公司 5%的股权,法玛威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法玛威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40.35%。
(二)法玛威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2025 年度 2026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54,018.64 71,159.16 84,512.99 25,018.48
营业利润 5,240.46 10,848.79 14,797.05 5,965.80
利润总额 5,240.46 10,845.68 14,796.95 5,965.80
净利润 4,171.48 8,944.03 11,629.47 5,198.65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年 3月31日
总资产 102,799.66 109,668.84 104,605.60 115,425.79
总负债 57,995.95 55,138.10 39,858.32 46,578.63
其中:有息负债总额 37,511.02 26,980.00 22,676.66 22,448.23
流动负债总额 9,737.28 30,050.97 15,568.83 22,667.19
净资产 44,803.72 54,530.73 64,747.28 68,847.16
未分配利润 1,351.54 10,295.57 21,925.04 27,123.69
注:2023 年、2024 年和 2025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6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
计。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A方: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B方:柯林、陈建鸿(Colin Gray and Jianhong Chen)
C方:法玛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Pharmgate Inc.)
(一)为保证 A方公司长远发展的利益,同时也保障 B方作为核心管理人员的利益,A、B双方充分协商同意,拟签署补充协议修
订原 2019 年约定内容,主要条款如下:
1、给予 B方 15%的(柯林 10%,陈建鸿 5%)经营收益分配权,不限时间;
2、B方仅享有累计实现利润的 15%收益权,经营收益的计算以经审计按照美国会计准则核算的金额为准。股本归属仅计算其实际
投入金额;
3、经营期内,C方公司经营成果积累逐步增大,且现金流可以支撑、不影响经营现金流的前提下,A方公司有权陆续收回 4,650
万美元的投资,此举不影响双方收益分配股比,仍为 85:15。每次收回的金额、时点,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4、经营期内,在 C方公司现金流需求保证的前提下,A、B双方可决议分配红利,按 85:15 的比例分配,各自按美国税法规定纳
税;
5、留足 C 方公司生产经营需求现金后,其余可支配现金用于 A 方先行收回投资资本及向股东分配利润;
6、未来如发生部分或全部股权转让时,A 方公司将优先从转让款中收回其2019 年投资的 4,650 万美元中尚未收回的部分及归
还其他欠付金河的欠款(如有),以及债权人欠款(如有),其余转让价值全部视同投资收益,按 85:15 的比例予以分配,各自按
美国税法规定纳税;
7、B方及 C方公司应当努力经营,实现良好的业绩。按约定条款及时归还母公司其他借款及利息,现金流支持的前提下,尽可能
提前归还。
(二)此协议经各方签署并经各方有权机关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核查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 2026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致同意将《关于签署<法玛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及收益权协议>的
议案》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发表如下审查意见:本次《法玛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及收益权协议》的签署,有利
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有利于保障核心管理人才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协议的签署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法玛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及收益权协议》的签署,有利于促进法玛威公司经营业务的进一步发展,有利于保障核心管
理人才利益,有利于双方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是公司结合长期发展战略与当前业务需求开展的,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及全体
股东的根本利益,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形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2026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787d7ccb-42c6-40ee-8aee-f7fb9535b8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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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6:21│金河生物(002688):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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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6 年 6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
于 2026 年 6月 2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东晓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9人,实到董事 9人。本次董事会出席会议董事人
数符合法律法规,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以通讯表
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法玛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及收益权协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已经 2026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作出了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
报》披露的《关于签署<法玛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及收益权协议>的公告》。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年产 10,000吨地霉素、20,000 吨辅酶 Q10 中间体柔性生产建设
项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
报》披露的《关于投资年产10,000 吨地霉素、20,000 吨辅酶 Q10 中间体柔性生产建设项目的公告》。
三、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6 年 7月 13 日下午 14:30 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四、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b258478e-cde1-4e33-be5f-11aa159f36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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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6:19│金河生物(002688):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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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会议决定于 2026年 7月 13 日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7月 13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7月 13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7月13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
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7月 7日
7、出席对象:
(1)2026 年 7月 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托克托县新坪路 71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1.00 《关于签署<法玛威药业股份有限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司资本及收益权协议>的议案》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相关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
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
人身份证。
2、登记时间:2026 年 7月 8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 84 号鼎盛华世纪广场写字楼 22 层。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二)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婷
联系电话:0471-3291630
传真:0471-3291625
联系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 84 号鼎盛华世纪广场写字楼22 层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a91332f8-c596-40c9-8098-fd536befb0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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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7:52│金河生物(002688):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解除质押及质押股份延期购回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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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河控股”)的通
知,获悉金河控股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质押、解除质押及质押股份延期购回。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本次质押、解除质押及质押股份延期购回的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质押数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为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用途
名称 股东或第一 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补充质 始日 期日
大股东及其 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一致行动人
金河 是 8,900,000 4.06% 1.16% 否 否 2026 年 6 2028 年 中国银河 生产经
控股 月 15 日 6 月 14 证券股份 营、股权
日 有限公司 性投资、
偿还债务
合计 — 8,900,000 4.06% 1.16% — — — — — —
2、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押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其一致行动人
金河控股 是 4,900,000 2.24% 0.64% 2024 年 6 2026 年 6 华西证券股份有
月 17 日 月 16 日 限公司
3,940,000 1.80% 0.51% 2025 年 10 2026 年 6 广发证券股份有
月 27 日 月 16 日 限公司
合计 — 8,840,000 4.03% 1.15% — — —
3、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股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为 质押起 质押到 延期购 质权 质押
名称 股股东或 份延期购回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补充质 始日 期日 回后到 人 用途
第一大股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期日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
金河 是 2,450,000 1.12% 0.32% 否 否 2024 2026年 2027 年 华西 融资
控股 年 6 6 月 1 6 月 17 证券 安排
月 17 7 日 股份
日 日 有限
公司
合计 — 2,450,000 1.12% 0.32% — — — — — — —
4、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金河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路牡丹、王志军、路漫漫、王晓英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及 本次质押及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比例 解除质押前 解除质押后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比例 比例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量(股) 量(股)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金河控股 219,195,570 28.49% 86,550,000 86,610,000 39.51% 11.26% 0 0 0 0
路牡丹 25,964,401 3.37% 0 0 0 0 0 0 0 0
王志军 2,318,931 0.30% 0 0 0 0 0 0 0 0
路漫漫 7,599,645 0.99% 0 0 0 0 0 0 0 0
王晓英 1,102,405 0.14% 0 0 0 0 0 0 0 0
合计 256,180,952 33.29% 86,550,000 86,610,000 33.81% 11.26% 0 0 0 0
注:上表中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股份风险可控,目前不存在平仓
风险,且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注
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e40633c8-e07f-4324-a422-c12cc242b3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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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6:02│金河生物(002688):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开户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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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河生物(002688):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开户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14b6db28-bf0a-4a4b-b31a-d4aee02237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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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6:42│金河生物(002688):关于调整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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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及 2025 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购
买价格由 3.13 元/股调整为 3.03 元/股。该议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决策程序和审议情况
(一)2026 年 4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
议案》《关于<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上述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律师对
上述事项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二)2026 年 5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员工持股计
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并同意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三)2026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和《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将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由 3.1
3 元/股调整为 3.03 元/股。
二、关于调整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情况
(一)调整事由
2026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以 2025 年度权
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 1元(含税)。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日完成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工作。
(二)调整依据及调整结果
根据《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中“第三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和股票来源”之“三、购买股票价格”的规定:“在本员工
持股计划购买公司回购股份完成非交易过户之前,公司若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事宜,公
司董事会可决定是否对该标的股票的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因此,公司将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从 3.13 元/股调整为 3.03
元/股。
上述调整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等文件的有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除上述调整内容外,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
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根据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调整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符合《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调整事项并提交至董事会审
议。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华联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内
容符合《指导意见》《1 号监管指引》及《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华联律师事务所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625fb075-d612-44f5-b42c-00b9e4cdfe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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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6:42│金河生物(002688):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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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路漫漫先生召集并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共计 382 人,代表
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24,077,622.30 份,占本员工持股计划已认购总份额的 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本员工持
股计划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持有人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持有人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根据《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设立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与
监督机构。管理委员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负责,代表持有人行使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对应的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由 3名委员组
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1名。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24,077,622.3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 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
所持份额总数的 0%;弃权 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本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同意选举白美霞女士、高婷女士和孟昭宇先生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员工持
股计划的存续期一致。上述选任的管理委员会成员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职务,均不属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与前述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 24,077,622.3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 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
所持份额总数的 0%;弃权 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
同日,公司召开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孟昭宇先生为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
任期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一致。(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
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持有人会
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或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股份的股东权利或者授权资产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
4、负责决策是否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5、负责与专业机构的对接工作(如有);
6、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7、按照《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七章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权益的处置”及“第八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及终止”相关规定对持有人权益进行处置;
8、决策本员工持股计划弃购份额、被收回份额或权益的归属;
9、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在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时,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归属安排决定标的股票处置及分配
、清算等相关事宜;
10、为本员工持股计划开立证券账户、资金账户及其他相关账户;
11、决策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延长;
12、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登记、继承登记;
13、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减持安排;
14、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上述授权自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24,077,622.3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 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
所持份额总数的 0%;弃权 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
三、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
2、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98907557-d40c-4db1-84ab-ca80416718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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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6:41│金河生物(002688):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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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6 年 6月 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6 年 6月 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东晓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9人,实到董事 9人。本次董事会出席会议董事人数符
合法律法规,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以通讯表决的
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6 票,其中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由于公司董事李福忠先生、谢昌贤先生、王月清女士参
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为关联董事,因此上述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
报》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b18127ac-ec4c-4da7-8123-5a6059d0e7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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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6:40│金河生物(002688):调整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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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 郑州 ? 呼和浩特 Beijing ? Zhengzhou ? Hohhot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华联律师事务所
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
法律意见书
致: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华联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河生物”)的委托,担
任其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
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1号监管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以及《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规定,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调整事项(以
下简称“本次调整”)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
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所律师已经得到公司以下保证:公司向本所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及所作出的所有陈述和说明均是完整、真实和有效的,且一切
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而无任何隐瞒、误导或疏漏;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中的所有签字及印章均是真
实的,文件的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与原件相符。
本所律师仅就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法律事项发表意见,而不对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标的价值、考核标准等方
面的合理性以及会计、审计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本所及经办律师不具备对该等专业事项进行核查和作出判断的合法资格。本所及经
办律师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对与该等专业事项有关的报表、数据或对会计报告、审计报告等专业报告内容的引用,不意味着本所及经办
律师
法律意见书
对这些引用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必备法定文件,随其他材料一同披露,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在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充分核查验证的基础
上,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调整的批准或授权
1、2026 年 4月 2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关联董事李福忠先生、谢昌贤先生、王月清女士回避表决。上述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
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2、2026年 5月 21日,公司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同意
公司实施《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并同意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
3、2026年 6月 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
整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调整属于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指导意见》《1号监管指引
》及《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调整的具体情况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6年 5月 23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本次权益分派将以公司现有总股
本 769,504,398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3,821,410股后的 755,682,9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法律意见书
人民币 1.00 元(含税),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755,682,988 股×1.00 元/10 股=75,568,298.80 元(含税)。”“本年度
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月1日。”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调整方法
根据《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章之“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拟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
受让公司回购的股票,购买价格为 3.13元/股。”“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公司回购股份完成非交易过户之前,公司若发生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事宜,公司董事会可决定是否对该标的股票的价格做相应的调整”等规定以及第
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
派息调价公式: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初始购买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初始购买价格)。
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确定的调整前初始购买价格与 2025 年权益分派方案的相关数值代入上述公式则为:P(3.03元/股)=P0(3
.13元/股)-V(0.1元/股)。
(三)调整结果
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经过本次调整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
格由 3.13元/股调整为 3.03元/股。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调整内容符合《指导意见》《1号监管指引》及《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内容符合《指导意见》
《1号监管指引》及《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后
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0b6d1d79-8078-476b-8ae4-bff7e1529a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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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07│金河生物(002688):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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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分红年度: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 分配方案:分配比例固定
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29 日 除权除息日:2026 年 6月 1日
除权前总股本:769,504,398 股 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量:13,821,410 股每 10 股派息(含税):1元 现金分红总额:75,5
68,298.80 元
除权后总股本:769,504,398 股
按 A 股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及其他不参与分红的股份)计算的每 10 股派息(含税):0.982038 元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3,821,410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
派将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69,504,398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3,821,410 股后的 755,682,98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股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755,682,988 股×1.00 元/10股=75,568,298.80 元(含税)。
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75,568,298.80 元÷769,504,398 股=0.0982038 元
/股【按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派息(含税):0.982038 元;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本次权益分派
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82038 元/股。
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21日召开的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在权益分派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发生变化,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
2、自 2025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3,821,410.00 股后的 755,682,988.00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
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
0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月 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外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公司因存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
现有总股本 769,504,398 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13,821,410 股后的 755,682,988 股为基数,采用分配比例固定的原则进行
,现金分红总金额为 75,568,298.80 元。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6月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57 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
2 01*****127 路牡丹
3 00*****228 路漫漫
4 01*****999 李福忠
5 01*****032 王志军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月 22 日至登记日 2026 年 5月 2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除权除息与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 2025 年权益分配方案为:以 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
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采用分配比例固定的
原则进行,现金分红总金额为 75,568,298.80 元。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75,5
68,298.80 元÷769,504,398 股=0.0982038 元/股【按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派息(含税):0.982038 元;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最后
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82038 元/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根据《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对股权激
励计划中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价格进行调整,本公司将届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
并披露。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84号鼎盛华世纪广场写字楼22层咨询联系人:高婷
咨询电话:0471-3291630
传真电话:0471-3291625
八、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c8c0a272-34b6-4246-95ed-38605b3494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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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6:32│金河生物(002688):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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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及2026年1月16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和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具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 、 2026 年 1 月 17 日 于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现将具体信息公
告如下:
一、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000114368372K
名称: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托克托县新坪路71号
注册资本:柒亿陆仟玖佰伍拾万肆仟叁佰玖拾捌元(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王东晓
成立日期:1990年03月14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兽药生产;兽药经营;药品进出口;饲料添加剂生产;饲料生产;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文化经营。(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饲料添加剂销售;饲料原料销售;货物进出口;草种植;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备查文件
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b9a5815e-cd10-4787-a858-65b3bfa74b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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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20:39│金河生物(00268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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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河生物(00268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d798ba65-fd00-498d-9598-276051afc7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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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20:37│金河生物(002688):关于参加内蒙古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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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内蒙古监管局、内蒙古上市公司
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6年内蒙古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2026年5月27日(周三)14:30-17:0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业绩、公司治理
、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
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4c25b471-97f0-4d7a-a272-b45fc7024c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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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20:37│金河生物(002688):关于职工代表董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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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 年 5月 21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同意选举王月清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
代表董事(以下简称“职工董事”),王月清女士与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的 8 名非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上述职工董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第七届董事会
职工董事事项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7061e2c3-7074-4caa-bfaf-28e05b3d51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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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20:37│金河生物(002688):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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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1 日召开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会议选举产生了 5名非独立董事和 3
名独立董事,与公司同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审计总监、证券事务代
表等议案。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第七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名(含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 3名。
1、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王东晓先生、李福忠先生、谢昌贤先生、王志军先生、路漫漫先生、王月清女士
2、独立董事:郭晓川先生、徐玲女士、孙坚先生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任期自公司 2025 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战略委员会:召集人:王东晓先生,委员:李福忠先生、谢昌贤先生、王志军先生、路漫漫先生、王月清女士、郭晓川先生和孙
坚先生;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独立董事孙坚先生,委员:李福忠先生、郭晓川先生;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独立董事徐玲女士,委员:
李福忠先生、郭晓川先生;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独立董事郭晓川先生,委员:王月清女士、孙坚先生。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中,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
已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其中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徐玲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二、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情况
1、总经理:谢昌贤先生
2、董事会秘书:路漫漫先生
3、财务总监:牛有山先生
4、副总经理:王志军先生、代长清先生、王鹏飞先生、郭晟旻先生
5、审计总监:杨廷先生
6、证券事务代表:高婷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审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任期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董
事会秘书路漫漫先生、证券事务代表高婷女士均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专业胜任能力与从
业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471-3291630
传 真:0471-3291625
电子邮箱:jinhe@jinhe.com.cn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 84 号鼎盛华世纪广场写字楼22 层
邮政编码:010000
三、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离任情况
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刘迎春先生、关映贞先生、菅明生先生和云喜报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卢文兵先生、谢晓燕女士因任期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刘迎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25,000 股,关映贞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30,000 股,菅明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80,000 股,
云喜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55,000 股,卢文兵先生、谢晓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上述人员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
上述人员离任后,其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ca4dd89a-dd36-47ef-9c30-9a4652f5eb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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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20:36│金河生物(002688):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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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5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
于 2026 年 5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东晓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9人,实到董事 9人。本次董
事会出席会议董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王东晓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
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二、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李福忠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
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同意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3.01 选举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战略委员会:召集人:王东晓先生,委员:李福忠先生、谢昌贤先生、王志军先生、路漫漫先生、王月清女士、郭晓川先生和孙
坚先生。
3.02 选举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独立董事孙坚先生,委员:李福忠先生、郭晓川先生。3.03 选举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独立董事徐玲女士,委员:李福忠先生、郭晓川先生。3.04 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
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独立董事郭晓川先生,委员:王月清女士、孙坚先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
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四、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4.01 聘任谢昌贤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同意聘任谢昌贤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4.02 聘任路漫漫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同意聘任路漫漫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路漫漫先生已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董事会秘书培训班并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与岗位要
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有关规定。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471-3291630
传 真:0471-3291625
电子邮箱:jinhe@jinhe.com.cn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 84 号鼎盛华世纪广场写字楼22 层
邮政编码:010000
4.03 聘任牛有山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同意聘任牛有山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4.04 聘任王志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同意聘任王志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4.05 聘任代长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同意聘任代长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4.06 聘任王鹏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同意聘任王鹏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4.07 聘任郭晟旻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同意聘任郭晟旻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其中子议案 4.03 聘任牛有山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
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五、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总监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聘任杨廷先生为公司审计总监,负责内部审计事务,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
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六、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高婷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高婷女士已参加深圳证
券交易所举办的董事会秘书培训班并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专业胜
任能力与从业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有关规定。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471-3291630
传 真:0471-3291625
电子邮箱:jinhe@jinhe.com.cn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 84 号鼎盛华世纪广场写字楼22 层
邮政编码:0100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
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0f8946fc-6c88-4278-9c3d-14d9b5d7cf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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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20:34│金河生物(002688):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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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河生物(002688):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5e4c481f-3aea-4d79-b713-a6889ae662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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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7:07│金河生物(002688):关于子公司获得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批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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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杭州佑本动物疫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佑本”)获得中华
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签发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批件》,详情如下:
一、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基本信息
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兽药生字 110541229
通用名称:猪乙型脑炎灭活疫苗(A6-C 株)
商品名称:无
含量规格:无
有效期:2026 年 05 月 06 日至 2031 年 05 月 05 日
监测期:2026 年 05 月 06 日至 2029 年 05 月 05 日
二、新兽药上市前的相关程序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该产品已经取得兽药产品批准文号,除常规监管批签发程序
外,无须履行其他审批程序,公司将积极组织生产销售。
三、新兽药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杭州佑本取得该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是公司持续重视研发创新的结果,将进一步丰富公司兽用疫苗产品结构,对持续提升公司经
营业绩和市场竞争力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58baa3e1-9c1b-4ab5-addd-971f0f682b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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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2│金河生物(002688):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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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河生物(002688):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9461469-dfd4-4317-b62e-09a970d808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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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2│金河生物(002688):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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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河生物(002688):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dce1024-9d4b-41a8-b043-790d128f0e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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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46│金河生物(002688):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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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4月 22 日,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监管指引第 1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制定《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的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本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监管指引第 1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持股计划已通过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公司审议本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持股计划的情形。
4、本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
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实施本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公司与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
公司的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实施本持股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b509bcb-8173-4de5-b720-17a57bfd35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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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45│金河生物(002688):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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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河生物(002688):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e9f995d-71e6-467a-9ee8-72dd74360e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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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45│金河生物(002688):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0,000吨辅酶Q10中间体柔性生产线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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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项目概述
因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河生物”)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通过对现有发酵和提取车间的技术改造
,建成年产 20,000 吨辅酶Q10 中间体的柔性生产线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用于满足市场对高品质辅酶 Q10 中间体的需求
。本项目预计总投资额为 5,767 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2026 年 4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20,000 吨辅酶 Q10 中间体柔性生产线项目的议案》。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
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项目已完成相关备案程序,其他审批
事项后续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进行办理。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20,000 吨辅酶 Q10 中间体柔性生产线建设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双河镇新坪路71号,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院内。
项目具体内容:本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现有1033 3发酵车间改造内容:新增2台3m 一级种子罐,新增2
台4m 种子罐及换热盘管,新
增发酵系统冷却器,对车间的工艺系统和尾气系统自动化控制进行适配性改造。(2)现有105发酵车间改造内容:新增罐体设备
15台,空气系统新增旋风分离器、加热器和冷凝器等,对车间工艺系统和尾气系统自动化控制进行适配性改造。(3)提炼一车间和
提炼二车间改造内容:新增盐酸供应设备和仪表设备。新增过滤系统滤板滤布,防腐加强和尾气系统改造等。
建设工期:9个月
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本项目预计总投资5,767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辅酶 Q10 是一种重要的脂溶性抗氧化剂和细胞代谢激活剂,广泛应用于医药、保健品和化妆品领域。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和健
康意识提升,全球辅酶 Q10市场需求持续增长。本项目产品为辅酶 Q10 的中间体,属于医药中间体制造项目,公司项目定位为向多
家下游厂商供应基础原料,市场空间广阔。公司拥有丰富的发酵生产经验和技术储备,本项目采用先进的发酵法生产工艺,通过对现
有生产设施适当改造即可满足辅酶 Q10 中间体的生产需求,可以最大化利用现有厂房和设备,提高设备利用率和经济效益。本项目
的实施将培育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整体业务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本项目的实施不会影响现有业务
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加强经营管理,
及时关注市场环境、国家及行业政策变化,按照当地相关部门要求,积极推进项目投资建设实施工作,积极防范及化解各类风险。公
司后续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d907c4f-685c-4d1c-bef8-7f15870df5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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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44│金河生物(002688):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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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河生物(002688):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b0a47ae-8440-4d6b-958a-de48e1804a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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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10│金河生物(00268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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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河生物(00268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ffe85e9-f5bc-4094-9f69-69e695ee2d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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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10│金河生物(002688):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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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河生物”或“公司”)的持续
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金河生物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44 号)核准,
金河生物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5,132,743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5.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819,999,997.95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7,756,396.6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02,243,601.33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
21 年 7月 5日全部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XYZH/2021XAAA5030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2021年 7月 5日募集资金净额 802,243,601.33
减:以前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654,300,473.85
减:以前年度手续费支出 5,301.78
减:2021年度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10,000,000.00
项目 金额
加:2022年度收回补充流动资金 210,000,000.00
减:2022年度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55,000,000.00
加:2023年度收回补充流动资金 155,000,000.00
减:2023年度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00.00
加:2024年度收回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00.00
减:2024年度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0.00
减:2024年度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6,829,802.96
加:以前年度利息收入 1,178,109.56
2024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 42,286,132.30
2025年度,其中:
加:收回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0.00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46,714,366.34
减:手续费支出 1,389.10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00.00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327,678.92
加:利息收入 23,571.61
2025年末募集资金余额 13,266,269.55
其中:活期存款 13,266,269.55
理财产品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得到
严格执行,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项目支出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2021年 7月 30日,公司、原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经办行为兴业银行呼和浩特
海拉尔中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经办行为交通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经办行为民生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经办行为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东达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 2021年 8月 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并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
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公司控股子公司金河佑本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河佑本”)和杭州佑本动物疫苗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杭州佑本”)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增资等相关事项。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及相关规定,2021 年 9 月 2日,公司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控股子公司金河佑本和杭州佑本与东方投行及募
集资金专户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由于公司在兴业银行呼和浩特海拉尔中路支行、交通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营业部所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已全部转至
金河佑本和杭州佑本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东达支行所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已按照
计划使用完毕,上述三个募集资金账户不再使用,公司已于 2021年 11月 5日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原保荐
机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签
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于 2025年 9月 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开
立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户,用于存储及管理 2021年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该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
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子公司金河佑本、原保荐机构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
开通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471901636110000)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专户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监管协议职责履行
情况良好。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
募集资金 利息收入 合计
民生银行呼和浩 633142845 0.00 0.00 0.00
特分行营业部
招商银行呼和浩 471901636110333 13,258,256.95 8,012.60 13,266,269.55
特分行营业部
合计 — 13,258,256.95 8,012.60 13,266,269.55
注:表中利息收入 8,012.60与本年累计利息收入 23,571.61 元差异的 15,559.01元,系本年已结项“生产工艺系统降耗增效改
造项目”相关的民生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账号:633142845)实际在本年度收到的利息。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5 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发生变更的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1。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1。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1。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此类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详见报告附表 1。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
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鉴证报告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034ec64-df6c-4429-9deb-4579c71d2b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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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09│金河生物(002688):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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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河生物(002688):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9250809-c4e8-4b73-b346-e412b0a870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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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09│金河生物(00268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晓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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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河生物(00268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晓川)。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fa1ad99-1cc7-48e2-8b42-dff2ccf873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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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09│金河生物(002688):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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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
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薪酬水平与岗位价值、责任义务、风险大小相匹配,推动履职落地;
(二)业绩导向原则:薪酬紧密关联公司整体经营业绩、部门工作目标及个人履职情况,实现业绩与薪酬的同向联动;
(三)公平性与竞争性兼顾原则:薪酬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现状,同时参考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保障内部公平并维持外部
竞争力;
(四)可持续发展导向原则:薪酬设计融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引导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注公司长期价值创造。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
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财务等相关部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的指导下,负责配合实施本制度,包括数据提供、绩效考核、薪酬核算及日常发放等工作。
第三章 薪酬构成与标准
第七条 独立董事薪酬标准
实行固定津贴制,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确定。独立董事因履行职务所需的相关费用(如差旅费、会议费等)由公司承担。
第八条 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
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一)基本薪酬:根据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任岗位的职责、价值、责任大小,并参考行业薪酬水平确定。基本薪酬按月
发放。
(二)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绩效考核目标完成情况为综合考核基础,绩效薪酬的确定和支付以绩效评价为重要
依据。公司确定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开展。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公司可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对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
励措施,具体方案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另行制定。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同样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第九条 公司可根据经营情况、同行业市场薪酬水平变动情况、公司战略调整等因素,对薪酬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第四章 薪酬发放与止付追索
第十条 薪酬发放规则
(一)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等应
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任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期间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津贴并予以发放
。
第十一条 止付与追索机制
(一)财务重述追索: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
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的部分。
(二)违法违规追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勤勉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
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其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
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三)其他情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可酌情减少、停止支付其绩效薪酬或津贴:
1、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2、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
3、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
4、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辞职或被公司解聘的;
5、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冲突,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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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09│金河生物(00268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谢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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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河生物(00268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谢晓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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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09│金河生物(00268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卢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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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河生物(00268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卢文兵)。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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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07│金河生物(002688):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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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 年度
2、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3,125,997.83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0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18,313,808.87 元,扣除本年度分配以前年度利润 74,785,298.80 元,2025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90,402,512.24 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前提下,现拟定公司 2
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 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若以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公司现有总股本 769,504,398股扣除已回购股份 13,82
1,410 股后的 755,682,988 股为基数进行测算,预计分派现金 75,568,298.80 元。在权益分派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因股权激励计划等因素发生变化,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股利分配总额,具体以实际
派发金额为准。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如本方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 75,568,298.80 元(预计),占 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274.23%。
(二)若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已回购的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分配总额进行调整的原则分配。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度(预计)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75,568,298.80 74,785,298.80 75,321,068.8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27,556,698.77 100,200,680.03 86,457,012.48
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529,589,632.63
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90,402,512.24
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 是
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225,674,666.40
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 0
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 71,404,797.09
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225,674,666.40
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 否
第 9.8.1 条第(九)项规
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情形
注: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因退休离职、因其他原因身故以及部分激励对象 2024 年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未完全达标,公
司回购注销相应限制性股票。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进行了股份回购注销事宜,因此 2024 年度实际利润分配金额
与 2025 年 5 月 29 日披露的《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利润分配总额存在差异。
其他说明:
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3-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3-2025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16.05%,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
配政策。公司综合考虑了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制定了本次利润
分配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现金分红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
短缺、不影响公司偿债能力,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披露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募投项目“生产工艺系统降耗增效改造项目”已经基本建设完成。由于项目少量尾款支付周期相对较长,为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对“生产工艺系统降耗增效改造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来十二个月内公司可
能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2025 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资产合计金额分
别为 22,258,117.14 元、21,525,195.85 元,占当年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0.39%、0.39%,均低于 50%。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合并资产负债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交易性金融资产 1,384,330.77 - 553,121.00 -
衍生金融资产(套期 - - - -
保值工具除外)
债权投资 5,008,737.50 - 5,003,883.33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1,900,000.00 400,000.00 11,900,000.00 400,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其他流动资产(待抵 3,232,127.58 1,399,111.52 4,801,112.81 4,431,316.50
扣增值税、预缴税费、
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
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
外)
合计 21,525,195.85 1,799,111.52 22,258,117.14 4,831,316.50
总资产 5,518,939,756.76 4,361,674,137.33 5,650,587,583.04 4,497,840,920.07
占总资产比例 0.39% 0.04% 0.39% 0.11%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5f28e36-c1c6-4f1b-9eae-75b66b84ac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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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07│金河生物(002688):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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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河生物(002688):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e2c6c6c-fb67-4752-8f71-692256d764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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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07│金河生物(00268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孙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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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河生物(00268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孙坚)。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5e0cf06-237d-44e7-aa3e-af48f84f90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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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07│金河生物(00268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郭晓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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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河生物(00268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郭晓川)。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a12fd3b-7d5b-4b45-a436-59f886e98838.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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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金河生物: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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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81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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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金河生物: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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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81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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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金河生物: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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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23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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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1│金河生物: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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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7-31/12243415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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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金河生物: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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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046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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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金河生物: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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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046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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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金河生物: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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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8/12215190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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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金河生物: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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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241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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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金河生物: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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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9/1219863882.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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