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689 ST远智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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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56 │ST远智(00268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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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56 │ST远智(002689):2025年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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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56 │ST远智(002689):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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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55 │ST远智(00268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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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55 │ST远智(002689):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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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55 │ST远智(002689):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
│ │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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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55 │ST远智(002689):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专项核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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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55 │ST远智(002689):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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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54 │ST远智(002689):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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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54 │ST远智(00268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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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56│ST远智(00268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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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远智(00268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0f8be1c8-b061-43e8-b3c9-7b4cb64ec7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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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56│ST远智(002689):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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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远智(002689):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57113d08-cd6c-4a4e-af38-0656337c94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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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56│ST远智(002689):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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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远智(002689):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2e19f2a7-df6b-4916-be87-c9999bdfed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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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55│ST远智(00268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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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远智(00268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2cd054f5-3118-430b-860e-36f3fd44c8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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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55│ST远智(002689):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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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CAC 内字[2026]0023 号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C普通合伙)CA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4636bbd4-c6d6-47f4-8435-d927f8365d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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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55│ST远智(002689):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
│已消除的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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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远智(002689):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
。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1f060205-7d95-4c12-8b03-64aa510a71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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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55│ST远智(002689):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专项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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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C专字[2026]1525号C中审华会C计师事A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目AC
录
目 录 页次
一、专项核查报告 1-2
二、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 3-4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三、审计机构营业执照及执业许可证复印件CA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65a197ee-bdb9-45d7-981d-08fc838f69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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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55│ST远智(002689):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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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未形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没有因本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运作效率,公司控股股东沈阳远大
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集团”)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 77,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担保
费,期限一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远大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
事康宝华回避了表决。上述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 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
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210106410718023F
公司住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三号街 20号
成立日期:1993年 02月 17日
法定代表人:康宝华
注册资本:3,25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铝门窗、屋顶、幕墙、不锈钢制品;室内外装修、机电装修;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机电产品加工、制造;经营本
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
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口商品除外);经营
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电机、风力发电设备、工业风机、气体压缩机、泵类、石油人工机械设备、轨道交通设备制
造;海洋石油设备制造及工程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历史沿革
远大集团前身沈阳市现代铝业有限公司,设立于 1993 年 1 月。1998 年 12月 3日,经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名称变更
为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截至目前,康宝华先生持有远大集团 99%股权,为远大集团实际控制人。
(三)远大集团最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最近三年以来,远大集团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
(四)远大集团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合并数)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9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301,127.92 307,102.40
净资产 234,910.49 236,373.29
营业收入 121,617.62 85,464.06
利润总额 -36,189.16 1,826.01
净利润 -36,855.49 1,544.58
(五)远大集团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远大集团持有公司 34.64%的股份系公司控股股东。
(六)远大集团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远大集团依法存续经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七)远大集团股权控制关系:
远大集团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康宝华 闫连学
99% 1%
远大集团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远大集团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的 77,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担保费,期限一年。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与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控股股东远大集团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担保费。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
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未与该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6年 4月 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布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公司的发展,有利于公司的长远
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在审议
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 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d48dc5be-4c56-4791-8515-0bbee72eac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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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54│ST远智(002689):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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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12日 14:00: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
26年 05月 12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12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0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本次会议中,需在本次股东会上回避表决相关议案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不接
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 27号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2025年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 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与津贴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17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
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3、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
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议案 8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需
回避表决。4、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8日(8:30~11:30,13:30~16:00)。
2、登记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 27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
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方式须在2026年 5月 8日 16:00前送达本公司。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5、联系方式
联系人:齐博宇
联系电话:024-25162569
传真:024-25162732
6、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7、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
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
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提请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741061e9-604a-4dcc-9897-6b86fe8315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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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54│ST远智(00268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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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的管理,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适用对象为《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基本
原则:
(一)公平原则: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挂钩,与公司激励机制挂钩。
(五)考核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科学考评、严格兑现。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薪酬方案,须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提交股东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董事会在换届选举时统一审议新一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确需调整的,按照上述程序执行。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度复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执行情况。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和调整
第六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如下:
(一)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具体金额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独立董事津贴的实际
情况等确定或调整,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之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三)参与公司日常经营,并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按公司相关薪
酬标准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
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基本薪酬:根据所任职位的管理范围、目标责任、重要性水平及市场薪酬行情等因素综合确定。
绩效薪酬:按照公司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根据对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及分管工作目标等完成情况综合考核后确定。
中长期激励收入:根据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
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
职工代表董事不以董事身份另行领取薪酬,其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岗位及劳动合同约定进行发放。
第七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通过市场薪资报告或公开的薪资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资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资调
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资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应按照本制度规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四章 薪酬管理和支付
第八条 独立董事津贴按每半年发放,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时间、方式根据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确定及执行。
第九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发生变动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按有关规定
办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
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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