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689 ST远智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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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7:23 │ST远智(00268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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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12 │ST远智(002689):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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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9:27 │ST远智(002689):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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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9:24 │ST远智(002689):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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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9:24 │ST远智(002689):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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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6:34 │ST远智(002689):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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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ST远智(002689):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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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05 │ST远智(002689):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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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05 │ST远智(002689):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境外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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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59 │ST远智(002689):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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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7:23│ST远智(00268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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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公司于 2025年 11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及《
关于收到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 2025年 11
月 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6号)。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
认定情况,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但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2025
年 12 月 19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辽宁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8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2
月 2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8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8.1 条第八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后,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本所申请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1)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
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2)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 公司已对《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
涉事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了追溯重述,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距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尚未满十二个月,申请撤销
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尚未完全满足。公司将持续跟踪相关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名称:ST 远智;证券代码:002689)于 20
26 年 7 月 1 日、2026 年 7月 2日、2026年 7月 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公司通过现场、电话问询,发函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司未发现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不存在发生或预计将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在本次股票异动期间(2026年 7月 1日、2026年 7月 2日、2026年 7月3日),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本公司
股票的行为。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
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及《关于收到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 2025
年 11月 2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6号)。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书》的认定情况,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但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2025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辽宁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8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
5年 12月 2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9.8.8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8.1 条第八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同时符合下
列条件的,可以向本所申请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1)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
述;(2)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公司已对《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涉事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
告进行了追溯重述,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距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尚未满十二个月,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尚未完
全满足。公司将持续跟踪相关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相关信息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
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
资风险。
五、报备文件
1.公司向有关人员的核实函及回函;
2.董事会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分析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d96ab0a2-ebe5-4f8c-8725-5b8e78b62f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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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12│ST远智(002689):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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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 2026年 5月 12日召开的公
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 符 合 中
国 证 监 会 规 定 条 件 的 媒 体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度股
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现将 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5年度以总股本 1,043,310,72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
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2,165,536.2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距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43,310,72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
每 10股派 0.4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
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
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
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
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5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5月 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年 5月 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5月 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5*****394 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2 06*****666 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3 06*****371 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4 08*****048 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5 08*****342 远大铝业工程(新加坡)有限公司
6 01*****733 康宝华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5月 19日至登记日:2026年 5月 2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 27号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齐博宇
咨询电话:024-25162569
电子邮件:cnydzqb@bltcn.cn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18c51710-de03-4f77-8ef5-8a4861d59c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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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9:27│ST远智(002689):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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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2月 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并于 2026年 1月 15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该议案,王岩东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年。
截至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发出通知之日,王岩东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相关规定,王岩东先生已
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12月 31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
近日,公司收到王岩东先生的通知,王岩东先生已按照相关规定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线上
),并取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02584a12-4a82-4110-959a-4af809adb3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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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9:24│ST远智(002689):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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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远智(002689):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cef3601b-9c98-4fa1-a65e-92a93cf48d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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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9:24│ST远智(002689):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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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6年 05月 12日 14:00: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12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12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27号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王维龙先生
(6)召开方式: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59人,代表股份379,137,8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39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人,代表股份361,367,4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636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57人,代表股份17,770,398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3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58人,代表股份17,770,5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3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
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57人,代表股份17,770,398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33%。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辽宁磐盾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投票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7,522,7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40%;反对 1,55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4093%;弃权63,10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155,3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113%;反对 1,55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336%;弃权 63,10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551%。
2.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7,524,7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45%;反对 1,55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4095%;弃权60,7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157,3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225%;反对 1,55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358%;弃权 60,71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416%。
3.审议通过《2025年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7,568,1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60%;反对 1,50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980%;弃权60,7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200,7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1668%;反对 1,50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916%;弃权 60,71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416%。
4.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7,656,6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93%;反对 1,41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740%;弃权63,10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289,2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6648%;反对 1,41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801%;弃权 63,10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551%。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7,275,7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089%;反对 1,80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4771%;弃权53,2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908,3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5213%;反对 1,80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792%;弃权 53,2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994%。
6.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与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7,360,0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11%;反对 1,71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4531%;弃权59,91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992,6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9957%;反对 1,71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71%;弃权 59,91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72%。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7,492,0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59%;反对 1,57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4156%;弃权70,21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124,6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385%;反对 1,57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664%;弃权 70,21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51%。
8.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119,1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7072%;反对 1,57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8.8759%;弃权74,0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119,1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072%;反对 1,57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759%;弃权 74,0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68%。
该项议案属于关联交易议案,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本次会议上,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向大会宣读了 2
025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的资格和本次会议的表决
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形
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会议备查文件
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23ddaaaa-fa28-4cbc-aa93-aae0ec7cb7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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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6:34│ST远智(002689):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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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
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5)。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便各位股东行
使股东会表决权,现将召开本次股东会有关事宜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6年 4月 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 2025年度股
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6年 5月 12日 14:00: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12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0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
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本次会议中,需在本次股东
会上回避表决相关议案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 27号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2025年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 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与津贴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 17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
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3.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议案 8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需回
避表决。
4.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8日(8:30~11:30,13:30~16:00)。
2.登记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 27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
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方式须在 2026年 5月 8日 16:00前送达本公司。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5.联系方式
联系人:齐博宇
联系电话:024-25162569
传真:024-25162732
电子邮箱:cnydzqb@bltcn.cn
6.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7.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
验证入场。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
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提请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067b1a5e-e2a0-41bb-ad08-8248c9dc8c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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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ST远智(002689):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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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远大铝业集团”)函告,获悉其将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进行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1.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 占公司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或第一大股东及 押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其一致行动人 (股) 比例 比例
沈阳远大铝业 是 85,324,233 23.61% 8.18% 2025年 5 2026年 4 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集团有限公司 月 16日 月 28日 有限公司葫芦岛支行
合计 -- 85,324,233 23.61% 8.18% -- -- --
更名提示: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支行已更名为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中心支行。
本次解除后,远大铝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质押股 合计占 合计占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股) 份数量(股) 其所持 公司总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股份比 股本比 份限售和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例 例 冻结数量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沈阳远大铝业 361,367,379 34.64% 100,000,000 27.67% 9.58% 0 0.00% 0 0.00%
集团有限公司
远大铝业工程 173,306,391 16.61% 0 0.00% 0.00% 0 0.00% 0 0.00%
(新加坡)有限
公司
康宝华 532,268 0.05% 0 0.00% 0.00% 0 0.00% 399,201 75.00%
合计 535,206,038 51.30% 100,000,000 18.68% 9.58% 0 0.00% 399,201 0.09%
注:康宝华先生所持限售股份性质为高管锁定股,以上内容中计算比例合计数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导致。
二、本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其所持 占公司 是否为 是否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股东或 数量 股份比例 总股本 限售股 为补 起始日 到期日 用途
第一大股 (股) 比例 (如是, 充质
东及其一 注明限 押
致行动人 售类型)
沈阳远 是 85,324,233 23.61% 8.18% 否 否 2026年 4 2027年 4 辽宁农村商业 担保
大铝业 月 28日 月 27日 银行股份有限
集团有 公司葫芦岛中
限公司 心支行
合计 -- 85,324,233 23.61% 8.18% -- -- -- -- -- --
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本次股东股份质押后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远大铝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比例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量 量 比例 比例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质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押股份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沈阳远大铝 361,367,37 34.64% 100,000,00 185,324,23 51.28% 17.76% 0 0.00% 0 0.00%
业集团有限 9 0 3
公司
远大铝业工 173,306,39 16.61%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程(新加坡 1
)
有限公司
康宝华 532,268 0.05% 0 0 0.00% 0.00% 0 0.00% 399,20 75.00%
1
合计 535,206,03 51.30% 100,000,00 185,324,23 34.63% 17.76% 0 0.00% 399,20 0.11%
8 0 3 1
注:康宝华先生所持限售股份性质为高管锁定股,以上内容中计算比例合计数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导致。
3.其他情况说明
远大铝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上述质押股份行为不会导致控制权的变更,所质押的股
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不会对公司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
质押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远大铝业集团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5.《权利质押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62315815-56dc-4e61-9d26-f2d996f581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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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05│ST远智(002689):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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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2月 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了 2026年公司将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
易总金额不超过 5,187.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现根据实际经营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沈阳远大智循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新增关联交易预计 500万元
人民币(不含税),实际发生金额据实结算。本次增加后,2026 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
不超过 5,687.00万元。
(二)审议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增加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额度,并将该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增加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
布如下审核意见:
经查核,公司增加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依据公司经营需要,属于公司正常业务往来。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
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运营实际,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相关
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3.2026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
议案》,关联董事康宝华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 4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后,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此次关联交
易无须获得股东会的批准。
(三)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 关联交易 2026 年预计金额 截至 2026年 3 上年发生
类别 容 定价原则 月 31 日发生 金额
调整前 调整后 金额
向关联 沈阳远大电力电 销售产品 市场定价 20.00 20.00 0 0
人销售 子科技有限公司
产品、 同一控制人控制 销售产品、 市场定价 85.00 585.00 0.12 0.50
商品、 的其他企业 商品、原材
原材料 料、废品废
料等
小计 105.00 605.00 0.12 0.50
注:沈阳远大智循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沈阳远大智循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十六号街 6号-6(全部)
法定代表人:康宝华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非金属废料
和碎屑加工处理;报废农业机械回收;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国
内贸易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环境卫生管理(不含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的处置服务)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进出口代理;装卸搬运;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
的商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许可项目:报废机动车回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城市生
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财务数据:公司新设立,暂无相关数据。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沈阳远大智循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康宝华先生为
沈阳远大智循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董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沈阳远大智循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是公司关联法人,本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沈阳远大智循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存续经营,能够履行与本公司达成的协议,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采用支票及电汇的结算方式
。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均遵照市场价格按实际发生额不定期结算。上述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因公司经营业务所需,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维护了交
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
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董事会 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b515e10-b875-476f-bd54-7ce3d0a038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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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05│ST远智(002689):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境外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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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对外投资事宜尚未签署正式协议或合同,对外投资相关事项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本次对外投资事宜如因国家有关政策、项目
审批等条件发生变化,可能存在延期、变更、暂停或终止的风险。其余风险详见“六、存在的风险提示”。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落实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规划,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布局海外产能,公司拟
与 ZAMIR Limited LiabilityCompany(以下简称:ZAMIR)共同签署合资协议,计划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设立合资公司,公司持股
60%,ZAMIR持股 40%。
本次事项已经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
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对外投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协议的签署、境外控股子公司的注册及组织架构搭建
等事宜。
二、合资对手方介绍
公司名称:ZAMIR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注册时间:1995年 8月 14日
纳税人识别号:201277829
登记号:8/697-6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纳曼干州,纳曼干市,新纳曼干区,明奇诺尔行政村,S.霍利科夫街 22号。
主营业务:其他未分类建筑安装工程(行业代码 43.29.9)
股权结构:普拉托夫·瓦利琼·阿布杜卡季罗维奇(PULATOV VALIJONABDUKADIROVICH)持有公司 100%注册资本。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ZAMIR及其实际控制人未被列入任何政府机关严重违法名单,不存在被法院强制执行的重大案件,不存在
不良信用记录,且未受到任何监管制裁。
ZAMIR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文:博林特电梯合资有限公司(以注册机关核定为准)
英文:BLT Brilliant Elevator JV LLC(以注册机关核定为准)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乌兹别克斯坦纳曼干州纳曼干市尤克萨利什地方自治机构 7-努拉巴德街 47号
主营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客梯、货梯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改造及售后服务;电梯配件的生产、销售;承接电梯 OEM/O
DM 合同项目;电梯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及技术服务;电梯相关设备租赁,进出口业务等。
注册资本:拟定注册资本为 66.67万美元
出资方式及股权结构:公司拟以自有货币资金出资 40万美元,占股 60%。ZAMIR拟以自有货币资金出资 6万美元,其他实物出资
20.67 万美元(实物出资以资产评估值为准),占股 40%。
合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5人组成,其中公司委派 3名董事,ZAMIR委派 2名董事。
注:上述信息,最终以注册机关核定为准。
四、拟签署合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对外投资事宜尚未签署正式协议或合同,公司将关注协议签署和业务进展变化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作为中亚地区第二大经济体,其政府大力招商引资并持续投入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了房地产市场的蓬勃发展,
催生了对电梯产品持续的增量需求。在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建设合资公司能够充分发挥劳动力优势、区域贸易协定优势、地理位置优
势及辐射中亚五国的区域战略优势,有效降低生产成本,缩短交付周期,快速响应市场变化,从而深化公司在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以
及整个中亚市场的战略布局,提升公司在中亚地区的品牌影响力、市场占有率和综合竞争力。
六、存在的风险提示
(一)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获得中国的境外投资主管机关、发展和改革主管机关、外汇管理机关等相关政府机构的审批或备案
,以及所属境外国家相关政府部门最终核准,能否取得上述相关部门的审批、备案、核准以及最终取得审批、备案、核准的时间存在
不确定性。
(二)本次对外投资事宜尚未签署正式协议或合同,对外投资相关事项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三)本投资项目如因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项目审批、商业环境等条件发生变化,可能存在延期、变更、暂停或终止的风
险。
(四)本次对外投资受政治局势、经济环境、行业变化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可能存在经济效益和经营管理不及预期的风险。
为应对上述风险,公司将依规履行相关审批与备案程序,持续跟踪两国政策动态,审慎评估双方合作关系,完善内部控制机制,
强化风险防范与管理,依法合规推进境外控股子公司的设立及其后续运营事宜。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b68511d-74d2-480b-bf73-a3740209ac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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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59│ST远智(002689):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沈
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召开了 2026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拟提交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增加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进行审议,审阅相关资料后,基
于独立判断的原则,就审议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经查核,公司增加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依据公司经营需要,属于公司正常业务往来。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
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运营实际,能对公司经营起到积极作用,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
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
避表决。
独立董事:隋欣、王岩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389b331-daa7-4401-a580-63fcb75f70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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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56│ST远智(002689):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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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远智(002689):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1fbc41a-bd56-457a-b2f0-f2d4fc89cf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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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56│ST远智(002689):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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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23 日以电话、邮件形式向公司各董事发出了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6年 4月 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
加董事 5人,实际参加董事 5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康宝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同意公司 2026年
第一季度报告的报出。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关联董事康宝华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全体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六届董事会 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关于增加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
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境外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为落实公司战略发展规划,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布局海外产能,公司拟与ZAMIR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以下简称:ZAM
IR)共同签署合资协议,计划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设立合资公司,公司持股 60%,ZAMIR持股 40%。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对外投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协议的签署、境外控股子公司的注册及组织架构搭建
等事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对外投资事宜尚未签署正式协议或合同,公司将关注协议签署和业务进展变化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本议案已经公司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境外控股子公司的公告》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
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 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4.战略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9611d72-bfdd-4a27-88f7-4882dcf065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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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56│ST远智(00268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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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远智(00268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0f8be1c8-b061-43e8-b3c9-7b4cb64ec7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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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56│ST远智(002689):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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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远智(002689):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57113d08-cd6c-4a4e-af38-0656337c94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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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56│ST远智(002689):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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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远智(002689):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2e19f2a7-df6b-4916-be87-c9999bdfed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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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55│ST远智(00268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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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远智(00268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2cd054f5-3118-430b-860e-36f3fd44c8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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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55│ST远智(002689):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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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CAC 内字[2026]0023 号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C普通合伙)CA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4636bbd4-c6d6-47f4-8435-d927f8365d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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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55│ST远智(002689):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
│已消除的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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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远智(002689):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
。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1f060205-7d95-4c12-8b03-64aa510a71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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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55│ST远智(002689):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专项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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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C专字[2026]1525号C中审华会C计师事A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目AC
录
目 录 页次
一、专项核查报告 1-2
二、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 3-4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三、审计机构营业执照及执业许可证复印件CA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65a197ee-bdb9-45d7-981d-08fc838f69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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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55│ST远智(002689):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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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未形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没有因本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运作效率,公司控股股东沈阳远大
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集团”)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 77,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担保
费,期限一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远大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
事康宝华回避了表决。上述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 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
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210106410718023F
公司住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三号街 20号
成立日期:1993年 02月 17日
法定代表人:康宝华
注册资本:3,25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铝门窗、屋顶、幕墙、不锈钢制品;室内外装修、机电装修;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机电产品加工、制造;经营本
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
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口商品除外);经营
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电机、风力发电设备、工业风机、气体压缩机、泵类、石油人工机械设备、轨道交通设备制
造;海洋石油设备制造及工程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历史沿革
远大集团前身沈阳市现代铝业有限公司,设立于 1993 年 1 月。1998 年 12月 3日,经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名称变更
为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截至目前,康宝华先生持有远大集团 99%股权,为远大集团实际控制人。
(三)远大集团最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最近三年以来,远大集团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
(四)远大集团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合并数)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9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301,127.92 307,102.40
净资产 234,910.49 236,373.29
营业收入 121,617.62 85,464.06
利润总额 -36,189.16 1,826.01
净利润 -36,855.49 1,544.58
(五)远大集团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远大集团持有公司 34.64%的股份系公司控股股东。
(六)远大集团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远大集团依法存续经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七)远大集团股权控制关系:
远大集团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康宝华 闫连学
99% 1%
远大集团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远大集团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的 77,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担保费,期限一年。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与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控股股东远大集团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担保费。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
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未与该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6年 4月 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布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公司的发展,有利于公司的长远
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在审议
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 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d48dc5be-4c56-4791-8515-0bbee72eac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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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54│ST远智(002689):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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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12日 14:00: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
26年 05月 12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12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0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本次会议中,需在本次股东会上回避表决相关议案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不接
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 27号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2025年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 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与津贴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17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
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3、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
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议案 8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需
回避表决。4、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8日(8:30~11:30,13:30~16:00)。
2、登记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 27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
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方式须在2026年 5月 8日 16:00前送达本公司。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5、联系方式
联系人:齐博宇
联系电话:024-25162569
传真:024-25162732
6、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7、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
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
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提请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741061e9-604a-4dcc-9897-6b86fe8315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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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54│ST远智(00268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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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的管理,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适用对象为《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基本
原则:
(一)公平原则: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挂钩,与公司激励机制挂钩。
(五)考核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科学考评、严格兑现。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薪酬方案,须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提交股东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董事会在换届选举时统一审议新一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确需调整的,按照上述程序执行。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度复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执行情况。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和调整
第六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如下:
(一)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具体金额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独立董事津贴的实际
情况等确定或调整,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之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三)参与公司日常经营,并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按公司相关薪
酬标准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
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基本薪酬:根据所任职位的管理范围、目标责任、重要性水平及市场薪酬行情等因素综合确定。
绩效薪酬:按照公司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根据对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及分管工作目标等完成情况综合考核后确定。
中长期激励收入:根据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
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
职工代表董事不以董事身份另行领取薪酬,其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岗位及劳动合同约定进行发放。
第七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通过市场薪资报告或公开的薪资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资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资调
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资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应按照本制度规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四章 薪酬管理和支付
第八条 独立董事津贴按每半年发放,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时间、方式根据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确定及执行。
第九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发生变动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按有关规定
办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
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一条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分别从公司获得的薪酬情况。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
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
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五章 薪酬的止付追索
第十二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给予降薪或不予发放绩效奖金,若当年薪酬和奖金已发放的
,亦应予以追回:
(一)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受到公司内部书面警告以上处分的;
(二)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
(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或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
(四)离开本职岗位或不再具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或无法履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不应发放薪酬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
过错的,上市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
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内容与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公司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9ceaea82-2ed9-468a-9729-96021ada49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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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54│ST远智(00268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水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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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远智(00268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水园)。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8de8fc0f-b754-4811-a0dd-0da1720f0a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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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54│ST远智(002689):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6年4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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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建
立科学、规范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中针对薪酬与考核的对象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含董事会聘任的总
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席委员(召集人,下同)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在委员内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
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包括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
筹备委员会会议并执行有关决议等。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
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依照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通胀水平、公司盈利状况、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等因素进
行动态调整,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应按照本制度规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提出的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
(三)审议、监督执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具有有效激励与约束作用的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四)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审查薪酬结构中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
励收入的比例关系,确保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五)监督本公司内设部门及分支机构负责人(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除外)的绩效考核及薪酬水平评估;
(六)检查及批准向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与丧失或终止职务或委任有关的赔偿,以确保该等赔偿按有关合同条款决定;若
未能按有关合同条款决定,有关赔偿须合理适当;
(七)检查及批准向因董事行为失当而解雇或罢免有关董事所涉及的赔偿安排,以确保该安排按有关合同条款决定;若未能按有
关合同条款决定,有关赔偿须合理适当;
(八)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情况进行监督;
(九)向董事会汇报其决定或建议,除非受法律或监管限制所限不能作此汇报;
(十)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委员应履行如下职责:
(一)召集、主持委员会会议;
(二)审定、签署委员会的报告;
(三)检查委员会决议和建议的执行情况;
(四)代表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五)其他应由委员会主席委员履行的职责。
第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十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就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计划推出前征求员工意见的情况,公司是否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持股计划等事项发表意见。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时,公司应提供有关书面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履行情况;
(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工作业绩考评系统中涉及指标的完成情况;
第十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程序是:
(一)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交述职和自我评价报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
(二)根据岗位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分配政策提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的建议报告,报公司董事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
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三)如涉及公司董事会换届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可进行专项考核评价,并在董事会召开前完成。
如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中第十二条提及的任一情况,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
在提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中说明对相关人员薪酬支付追索的计划和说明;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
重述时,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计划,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度复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执行情况。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席委员主持,主席委员因故
不能出席时应书面委托其他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主持会议。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委员或两名以上委员联名可以要求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临时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一天通知全体委员。
第十六条 委员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
,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委托委员的权利。
第十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
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第十八条 会议表决时,由主席委员根据需要决定采取举手表决方式或书面投票表决方式。临时会议可以
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可根据需要,邀请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如审议有关委员会成员的议题,当事人
应回避并不参与表决。第二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年度考核评价时,应注意收集听取审计委员会的评价意见。
第二十一条 如有必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二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有关方案、决议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及
本规则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有关文件、计划、方案、决议和纪要(记录)应交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十年),有关
决议和纪要(记录)应由参加会议的委员签字。
第二十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六条 参加会议的委员及列席人员均对会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规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
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报董事会通过。第二十九条 本规则由
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21b27de4-0114-47a5-8124-fe1cbdc11b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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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54│ST远智(00268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花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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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远智(00268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花迪)。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4fcc01b7-bdae-4976-874a-7613c60ed4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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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54│ST远智(00268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石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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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远智(00268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石海峰)。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2ce2af37-7dd3-41ae-b4a3-bdacb75047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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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54│ST远智(002689):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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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沈
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召开了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拟提交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审议,审阅相
关资料后,基于独立判断的原则,就审议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公司的发展,有利于公司的长远
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在审议
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隋欣、王岩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60e5826d-e137-4946-9b7d-936d4e9f44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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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52│ST远智(002689):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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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以 5票同
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5年度利润分配
(二)公司分别于 2025年 8月 28日和 2025年 9月 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 2
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盈余公积弥补母公司亏损的议案》,使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后,公司母公司盈余
公积减少至 68,695,450.40元,母公司报表口径未分配利润由-8,140,716.19元变为 0.00 元,合并报表口径未分配利润由-22,147,3
48.84元变为-14,006,632.65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8月 29日披露的《关于拟使用盈余公积弥补母公司亏损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32)。
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100,655,022.48元,母公司的净利润 1
06,426,639.55元,提取盈余公积 10,642,663.96元后,2025年度母公司报表可分配利润 95,783,975.59元,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 76
,005,725.87元,根据母公司和合并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 76,005,725.87元。
(三)公司 2025年度拟以总股本 1,043,310,72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
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52,165,536.2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
(四)2025年公司未实施其他报告期分红和股份回购事宜。如本预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公司 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
为 52,165,536.25元(含税),占 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51.83%。
(五)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
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52,165,536.25 0.00 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00,655,022.48 18,117,139.43 31,013,103.31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76,005,725.87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95,783,975.59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52,165,536.2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49,928,421.7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52,165,536.25
(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九) □是?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
.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公司为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同时在保证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基于公司当前经
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制定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公司章程》
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资金短缺,不影响公司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 2024年度及 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
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的财务
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19,055,716.32元、70,562,776.19元,其分别占当期总资产的比例为 1.04%、3.59%,均低于 5
0%。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ba9a2842-e334-4bf4-a650-dcefaffb76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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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52│ST远智(002689):公司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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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
作为 2025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
审华 2025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基本信息及业务规模
事务所名称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00年 9月 19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21 号 4栋 1003室
首席合伙人 黄庆林 2024 年末合伙人数量 100 人
2024 年 末执 业 注册会计师 550 人
人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23 人
2024年(经审计) 业务收入总额 80,831.77万元
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54,297.32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8,752.55万元
2024 年 上市 公 客户家数 22家
司(含A、B股) 审计收费总额 1,912.60万元
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C-27制造业、C-30制造业、C-38制造业
F-52批发和零售业
I-65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二、执业记录
中审华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2次、监督管理措施 8次、自律监管措
施 1次、纪律处分0次。
1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4次、监督管理措施 14次、自
律监管措施 2次和纪律处分0次。
三、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项目组成员 姓名 何时成为注册 何时开始在 何时开始为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会计师 本所执业 本公司提供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审计服务 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 刘昕宁 2007年 2013年 2023年 签署:远大智能
字注册会计师
签字注册 李海潮 2009年 2016年 2023年 签署:远大智能
会计师
项目质量 郭春玲 2009年 2009年 2025年 复核:山西振东制药
复核人 股份有限公司
中审华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
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四、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咨询
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审华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二)意见分歧解决
中审华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
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审华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
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中审华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
(四)项目质量检查
中审华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
中审华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
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
计程序。
(五)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中审华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要
求等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中审华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基于该质量管理体系,中审
华在近一年的审计过程中没有识别出质量管理缺陷。
综上,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审华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五、审计工作方案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审华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
。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金融工具、合并报表、关
联方交易、租赁业务等。
中审华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中审华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合
理有序的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中审华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中审华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
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
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评估结论
经审查评估,公司认为,中审华在执业资质、质量管理等方面合规有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能够保持充分独立性和专业性,
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e56a3a76-2c76-4997-aec5-882efadb07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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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52│ST远智(002689):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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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3,831.56万元,核销坏账金额 957.93万元,
上述总体将减少 2025年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3,831.56万元(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以
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的资产状况和 2025年度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范围内
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对应收款项中长期挂账追
收无果、法院出具终本执行书等款项,予以核销。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原因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以
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的资产状况和 2025年度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范围内
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对应收款项中长期挂账追
收无果、法院出具终本执行书等款项,予以核销。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1)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 2025 年 1-12月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合同资产等进
行全面清查、评估和减值测试后,2025年 1-12月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3,831.56万元。明细如下表:
项目 2025 年 1-12 月 占 2024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元) 绝对值的比例
1.信用减值损失 -33,147,631.49 -182.96%
其中: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32,909,970.39 -181.65%
其中: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126,211.62 -0.70%
其中: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111,449.48 -0.62%
2.资产减值损失 -5,167,954.14 -28.53%
其中: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1,884,172.16 10.40%
其中: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2,232,010.06 -12.32%
其中: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451,046.24 -2.49%
其中: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 -3,159,909.73 -17.44%
其中:存货跌价损失 -1,209,160.27 -6.67%
合计 -38,315,585.63 -211.49%
注:①损失以“-”号填列;
②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期间为 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 月 31日。
(2)核销资产项目
项目 2025 年 1-12 月 核销坏账原因 是否因关联交易产生
核销资产(元)
应收账款 8,387,338.53 无法收回 否
其他应收款 1,191,975.92 无法收回 否
合计 9,579,314.45 -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具体情况说明
1.单项重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资产名称 应收账款
账面余额(元)(计提减值前账面价值) 687,332,647.61
资产可收回金额(元) 497,640,348.86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算过程 ①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按照客户类别等共
同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分为不同组别;
②利用应收账款账龄为基础来评估各类应收账
款的预期信用损失;
③对于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信用减值的,
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
账款、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
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将该应收账款作为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款项并按照单项工具整
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财会〔2017〕7号)
计提金额(元) 32,909,970.39
计提原因 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2.其他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资产名称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计提原因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 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
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 确认损失准备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 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
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 确认损失准备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 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
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 确认损失准备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 《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 预计该资产可收回金额
失 低于其账面价值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 预计该资产可收回金额
低于其账面价值
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 《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 预计该资产可收回金额
损失 低于其账面价值
存货跌价损失 《企业会计准则第 1号——存货》 预计该资产可变现净值
低于其账面价值。
3.核销资产相关情况说明
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相关审
批手续符合公司规定,公司法务部及财务部对本次核销款项明细建立备查账目,保留以后可能用以追索债权的资料,继续落实责任人
随时跟踪,一旦发现对方有偿债能力将立即追索。
4.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审批程序
《关于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3,831.56万元,核销坏账金额 957.93万元,预计上述总体影响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将减少 3,831.56万元、202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将减少 3,831.56 万元;以上影响均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以
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状况和 2025 年度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范
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对应收款项中长期挂
账追收无果、法院出具终本执行书等款项,予以核销。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审议后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
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后,
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 2025年度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
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合理性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08a70465-ffec-4efa-a45a-28797058bd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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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52│ST远智(00268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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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
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于 2000年成立,注册地天津,在山西、辽宁、上海、安徽、江
西等 15个地区设立了分所,中审华首席合伙人为黄庆林先生。前身天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84年,是新中国恢复注册会计师制度
以来成立最早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也是天津市规模最大的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4年取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证券期货特许从业
资质,后经脱钩改制和数次机构重组及更名,将若干家具有各种资源优势及背景的专业机构整合而成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
2024年末,中审华的合伙人为 100 人,注册会计师 55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23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及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已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10月 29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审华对公司 2025年度
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
项报告。
经审计,中审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财务状况、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
中审华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审华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
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 10月22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 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作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年 3月 2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签字项目合伙人及注册会计师进行事前沟通,对 2025年度审计工作
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年 4月 3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本次审计工作的情况、审计结论及
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中审华关于公司审计过程中重要事项及执行的审计程序、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以及
关注的事项等的汇报。同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2025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等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
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
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华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2729c330-3d58-4b47-a5c4-b9373e1b45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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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52│ST远智(00268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合理性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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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核查了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及核销资产的相关材料,并对公司《关于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就公司本次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作如下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后,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
及 2025年度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
审计委员会委员:隋欣 王岩东 付峥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24533c34-cffe-478f-93a2-3761c87069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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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52│ST远智(002689):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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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要求,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就公司离任独立董事石海峰、郑水园、花迪,现任独立董事隋欣、王岩东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离任独立董事石海峰、郑水园、花迪,现任独立董事隋欣、王岩东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公司认为上述人
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
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09119479-67fc-4538-a0e8-a08630bd70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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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52│ST远智(002689):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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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远智(002689):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d0cd2f7d-100d-444a-a64f-425437079e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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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52│ST远智(002689):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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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远智(002689):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0347fd18-78b4-4ae5-9047-ef517074ac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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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52│ST远智(002689)::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
│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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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远智(002689)::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c1e89489-117a-417c-9954-9ba4ed28f4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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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52│ST远智(002689):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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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远智(002689):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3115048f-fbe9-4b68-bb98-5120f392ae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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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52│ST远智(002689):202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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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远智(002689):202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dfb4cee9-82bf-4c0c-94a5-ca5f93caee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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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52│ST远智(002689)::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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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报告编号:CAC审字〔2025〕0075号)和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报告编号:CAC内字〔2025〕0051
号),现就 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涉及的事项影响已消除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具体内容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分别载明,“远大智能于2024年 4月 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2202400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
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截至报告日,
远大智能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二、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所涉及的事项影响已消除的情况说明
2025年 12月 19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以下简称“辽宁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
决定书》(〔2025〕8号),经查明,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1.利用伪造的《验收证明》提前确认电梯销售收入,导致《2019年年
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利用未实际履行的租赁协议确认租赁业务
收入,导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情形,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3)。辽宁证监局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 600万元罚款,对相关当事人给予警告并处
以罚款,所涉罚款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已于 2025年 12月底前缴清。公司已针对该事项作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
3年 4月 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至此,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95748827-c782-4ffb-9849-2db68eb160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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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15:47│ST远智(002689):关于变更公司企业类型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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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的规定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工作的通
知》等规范性文件要求,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企业类型需由“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
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其他信息保持不变。
近日,公司已取得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6/97edd15b-9ccb-48eb-b6c9-ffc1ddd711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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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16:23│ST远智(00268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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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名称:ST 远智;证券代码:002689)于 20
26 年 1 月 16 日、2026 年 1 月 19日、2026年 1月 2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公司通过现场、电话问询,发函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司未发现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不存在发生或预计将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在本次股票异动期间(2026年 1月 16 日、2026年 1月 19 日、2026年 1月 20日),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
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
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披露了《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07),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
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请以公司披露的 2025年度报告为准。
3.公司于 2025年 11月 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及《
关于收到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 2025年 11
月 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6号)。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认
定情况,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但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2025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辽宁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8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12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相关信息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
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
资风险。
五、报备文件
1.公司向有关人员的核实函及回函;
2.董事会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分析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1/e98e4320-6412-4848-950d-8a64eb6e78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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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00:00│ST远智(002689):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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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 50%以上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盈利:9,000万元-11,000万元 盈利:1,811.71万元
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396.77%-507.1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盈利:6,600万元-8,600万元 亏损:2,076.98万元
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863元/股-0.1054元/股 盈利:0.0174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但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度审计
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国际市场受益于“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推进,为公司电梯产品及服务拓展提供了广阔空间。公司深耕国际市场多年
,凭借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出口业务持续保持良好增长态势。国内市场方面,公司紧抓超长期国债支持旧梯改造的机遇,凭借品牌、
技术及综合服务优势积极参与旧梯改造项目;同时,公司大力拓展新梯市场,通过优化销售策略、提升服务质量,进一步巩固了国内
市场份额。国内外市场协同发展,使本期营业收入实现稳步增长。
公司持续加强成本与费用管控,深化精益生产和供应链管理。通过优化生产流程、提高生产自动化水平,有效降低生产成本;加
强与供应商的合作,优化采购策略,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同时,公司持续提升运营效率,加强内部管理,这些举措有效提升了公司
毛利率,进而实现净利润水平大幅提升。
未来,公司将坚持低负债的稳健经营理念,深耕国内市场布局,加大国际市场拓展力度,持续增加在智能电梯、绿色电梯等领域
的研发投入,提升产品竞争力,保障公司高质量发展。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5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
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2025年度业绩预告的董事会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0/437b313a-6d56-449b-97ed-3f34129260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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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18:22│ST远智(002689):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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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1月 15日召开了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产生了 2名非独立董事和2名独立董事,
与公司 2025年 12 月 29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名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
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同时聘任了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内部审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1.非独立董事:康宝华先生(董事长)、王维龙先生;
2.独立董事:隋欣女士、王岩东先生;
3.职工董事:付峥一先生。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
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上述董事任期三年,自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康宝华先生(主席)、隋欣女士(委员)、王岩东先生(委员)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隋欣女士(主席、会计专业人士)、王岩东先生(委员)、付峥一先生(委员)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康宝华先生(主席)、隋欣女士(委员)、王岩东先生(委员)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王岩东先生(主席)、隋欣女士(委员)、付峥一先生(委员)
以上委员任期三年,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
附件。
二、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总经理:王延邦先生
2.财务总监:王维龙先生
3.董事会秘书:杜羽先生
4.内部审计负责人:高敏女士
5.证券事务代表:齐博宇先生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杜羽 齐博宇
联系地址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 27 号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 27号
电话 024-25162751 024-25162569
传真 024-25162732 024-25162732
电子信箱 duyu@bltcn.cn qiboyu@cnydii.com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
事会届满之日止。杜羽先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具备五年以上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工作经验。杜羽先生、齐博宇
先生均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三、相关事项说明
康宝华先生、王维龙先生和王延邦先生于 2023年 5月收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
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于2023年 9月收到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于 2025年 12月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作出警告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公司董事会认为:康宝华先生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自公司创立至今一直担任董事长一职,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及领导能力,
在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管理等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王维龙先生拥有多年的公司管理经验,具有深厚的行业积累,具备良好的领导及
决策能力;王延邦先生具备专业的行业素养和敏锐的市场洞察力,能够为公司的运营和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上述人员对于前期违规事项已有充分的认知并改正,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对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产生影
响。
四、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王延邦先生、非独立董事朱永鹤先生、非独立董事彭安林先生、非独立董事王昊先生,独立董事石
海峰先生、独立董事郑水园先生、独立董事花迪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
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上述人员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相关承诺。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6/08517915-1c40-4351-8303-52cb2cd932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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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18:21│ST远智(002689):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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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6年
1月 15日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因本次会议为新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已申请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会议
通知于 2026年 1月 15日以电话、口头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5人,实际参加董事 5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康宝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豁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同意豁免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期限,不再提前五日发出会议通知,决定 2026年 1月
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
2.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康宝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
3.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全体与会董事充分协商,选举产生各专门委员会新一届
成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康宝华先生(主席)、隋欣女士(委员)、王岩东先生(委员)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隋欣女士(主席、会计专业人士)、王岩东先生(委员)、付峥一先生(委员)(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康宝华先生(主席)、隋欣女士(委员)、王岩东先生(委员)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王岩东先生(主席)、隋欣女士(委员)、付峥一先生(委员)
4.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延邦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5.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维龙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6.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杜羽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7.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高敏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8.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齐博宇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上述议案详见刊登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6/c80494a7-24e5-4bcf-9bd3-3ea65225f6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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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18:18│ST远智(00268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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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6年1月15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1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1月15日9:15至15:00的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27号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王维龙先生
(6)召开方式: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85人,代表股份 366,954,9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72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
东1人,代表股份361,367,3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636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84 人,代表股份 5,587,542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5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84 人,代表股份 5,587,54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5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84人,代表股份 5,587,542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56%。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辽宁磐盾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投票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5,245,8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42%;反对 1,442,5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931%;弃权266,5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78,4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4121%;反对 1,442,5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8176%;弃权 266,5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7703%。
本事项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5,243,7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37%;反对 1,442,5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931%;弃权268,6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76,3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3746%;反对1,442,5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176%;弃权268,6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4.8078%。
本事项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选举康宝华先生、王维龙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
起三年。
累积投票制表决的具体结果如下:
3.0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康宝华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362,513,083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45,704股。
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同意,康宝华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2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王维龙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362,628,170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260,791股。
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同意,王维龙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选举隋欣女士、王岩东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累积投票制表决的具体结果如下:
4.0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隋欣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362,503,378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35,999股。
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同意,隋欣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2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王岩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362,627,454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260,075股。
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同意,王岩东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的资格和本次会议的表决
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形成的决议
合法、有效。
四、会议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6/beefbeae-796b-43a3-9583-2dd8d81fa7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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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18:18│ST远智(00268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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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远智(00268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6/2e5427be-47aa-4cdd-9bf4-80fccffbfe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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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0 00:00│ST远智(002689)::《远大智能拟资产入账涉及的梁河县南甸伴山温泉小镇、滇池明珠广场的三处房地产公
│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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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远智(002689)::《远大智能拟资产入账涉及的梁河县南甸伴山温泉小镇、滇池明珠广场的三处房地产公允价值...。公告
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0/5e596362-943e-4c1c-b538-132f16a522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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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0 00:00│ST远智(002689):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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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远智(002689):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0/e12e4166-6f03-4e43-8b64-2f7abc42c6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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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0 00:00│ST远智(002689):关于云南省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玉溪棚户区改造分公司以房抵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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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远智(002689):关于云南省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玉溪棚户区改造分公司以房抵债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0/dd8cc83a-ec90-4b51-be04-b5be145d26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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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4 16:20│ST远智(002689):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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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
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
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近日,本次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成都市双流区政务服务管理和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具体登记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成都远大智能工业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王亮
4.注册资本:叁仟万元整
5.成立日期:2025年 12月 31日
6.住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泽瑞路 333号 1栋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特种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专
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备查文件
1.成都远大智能工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5/591c77d0-f67b-42e3-beac-102db3d800a4.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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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ST远智: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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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18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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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ST远智: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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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7/12251140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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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远大智能: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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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远大智能: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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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128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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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远大智能: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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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远大智能: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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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236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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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远大智能: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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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8/12215193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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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远大智能: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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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10050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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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远大智能: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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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03724.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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