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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690(美亚光电)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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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690 美亚光电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6-02 17:09 │美亚光电(00269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6-02 17:09 │美亚光电(00269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6-02 17:07 │美亚光电(002690):关于完成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选举的公告 │ ├─────────┼──────────────────────────────────────────────┤ │2026-05-14 16:26 │美亚光电(002690):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5-14 16:24 │美亚光电(002690):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5-14 16:22 │美亚光电(002690):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 ├─────────┼──────────────────────────────────────────────┤ │2026-05-14 16:22 │美亚光电(002690):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徐景明) │ ├─────────┼──────────────────────────────────────────────┤ │2026-05-14 16:22 │美亚光电(002690):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徐景明) │ ├─────────┼──────────────────────────────────────────────┤ │2026-05-06 16:47 │美亚光电(002690):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4-24 18:21 │美亚光电(002690):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 2026-06-02 17:09│美亚光电(00269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5月15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 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6月2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月 2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月 2日上午9:15至下午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望江西路668号公司会议室 (3)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6日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田明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2、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77人,代表股份数量672,920,3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2 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7人,代表股份数量596,803,0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6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70人,代表股份数量76,117,3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3%。 (4)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行使表决权,经过与会股东的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72,474,9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38%;反对303,72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451%;弃权141,6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1,502,1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632%;反对303,720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79%;弃权141,6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89%。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68,053,7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68%;反对4,708,305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6997%;弃权158,3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7,080,89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2263%;反对4,708,305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184%;弃权158,3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5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李军律师、陈策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及召开程序、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3ed033b5-3b06-4ce9-9dfa-0babb0b99bbd.PDF ─────────┬──────────────────────────────────────────────── 2026-06-02 17:09│美亚光电(00269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和《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接受合肥美亚光电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李军、陈策律师出席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 ,并对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公告文件,随公司其他文件一并报送有关主管部门审查并予以公告。 本所根据《证券法》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进行了见证,现对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其他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经查验,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以公告方式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合肥美 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通知的内容包括会议召集人、会议召开时间、会议方式、会 议出席对象、会议地点、会议审议议案、股权登记日等事项。上述通知公告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经查验,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6 月 2日下午 14:30 在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望江西路 668号公司会议室 召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田明主持。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6月 2日上午 9:15~9:2 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2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 5:00。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 (一)经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及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 277 名,共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72,920,3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28%。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7 名,共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 596,803,01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65%。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的统计 数据,在有效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投票的股东共 270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6,117,3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 .63%。 经查验,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均为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26日下午股票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股东本人出席的均出示了本人的身份证明,股东代理人出席的均出示了授权委托 书及相关身份证明。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列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 议的还有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经查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经查验,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 决方式。其中,现场投票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投票结束后公司当场统计了表决结果;股东以网络投票的,在网络投票结束后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公司对每项议案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投票结果,并当 场予以公布。与本次相关审议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其持有股份不计入相关议案有表决权股份的总数。公司对每项 议案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投票结果,并当场予以公布。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的表决以及本次股东会对表决结果的统计,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72,474,9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38%;反对303,72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451%;弃权141,6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1,502,18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632%;反对 303,72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79%;弃权 141,6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8 9%。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68,053,7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68%;反对4,708,305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6997%;弃权158,3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7,080,89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2263%;反对4,708,305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184%;弃权158,3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53%。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 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b57c9ecb-db86-4b29-8a03-7313cbe77fcc.PDF ─────────┬──────────────────────────────────────────────── 2026-06-02 17:07│美亚光电(002690):关于完成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选举的公告 ─────────┴────────────────────────────────────────────────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6 年 6月 2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 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徐景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郭廷超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上述议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徐景明先生、郭廷超先生简历 请见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5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和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上述任职生效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f589f414-4e69-4002-9b8c-d5be989288f4.PDF ─────────┬──────────────────────────────────────────────── 2026-05-14 16:26│美亚光电(002690):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1 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6 年 5月 14 日上午 9:30 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人,实际出席董事 6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田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和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徐景明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和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 2026 年 6月 2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请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d1fdc28c-9b97-4468-b7e1-17e7bf926aa3.PDF ─────────┬──────────────────────────────────────────────── 2026-05-14 16:24│美亚光电(002690):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6月 02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月 02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月 02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月 2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望江西路 66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 公告。 3、根据相关规定,提案 1中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与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4、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6月 1日上午9:00-12:00,下午 14:00-17:0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望江西路 668号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30088,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 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 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 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51-65305898,传真:0551-65305898 电子邮箱:mygd@meyerop.com 5、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a24077a8-d4f6-468f-8358-0d2d25052fab.PDF ─────────┬──────────────────────────────────────────────── 2026-05-14 16:22│美亚光电(002690):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亚光电”或“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徐景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郭廷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 历请见附件),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徐景明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 格证书,其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任职生效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38fb1eb9-7fea-4787-9f08-1edee01f44aa.PDF ─────────┬──────────────────────────────────────────────── 2026-05-14 16:22│美亚光电(002690):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徐景明) ─────────┴──────────────────────────────────────────────── 美亚光电(002690):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徐景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7efd6691-a39d-4e2b-97a8-39607d0312b1.PDF ─────────┬──────────────────────────────────────────────── 2026-05-14 16:22│美亚光电(002690):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徐景明) ─────────┴──────────────────────────────────────────────── 美亚光电(002690):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徐景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6b813d79-89bb-4e7e-aec7-698ce4383437.PDF ─────────┬──────────────────────────────────────────────── 2026-05-06 16:47│美亚光电(002690):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4月 22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 2026 年 2月 28 日公司股份总数882,228,9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 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617,560,23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股本总额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未发生变化;若公司股本总额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 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股后的882,228,9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7 .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 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6.3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4000 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70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月 1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月 1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月 1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5月 1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037 郝先进 2 01*****018 田明 3 01*****369 田明 4 01*****002 沈海斌 5 01*****373 沈海斌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4月 30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5月 1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望江西路 668 号 咨询联系人:证券部 咨询电话:0551-65305898 传真电话:0551-65305898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926505bf-5466-463c-9f9b-7d0a643bccd2.PDF ─────────┬──────────────────────────────────────────────── 2026-04-24 18:21│美亚光电(002690):2026年一季度报告 ─────────┴──────────────────────────────────────────────── 美亚光电(002690):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ec0b2294-3a80-4fdf-8655-e1af56e23d5f.PDF ─────────┬──────────────────────────────────────────────── 2026-04-24 18:21│美亚光电(002690):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3 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6 年 4月 24 日上午9:30 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人,实际出席董事 6人。会 议由公司董事长田明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2026年4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工作需要,董事会决定对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董事郝先进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选举董事倪迎久先生为审计委 员会委员。调整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如下:潘立生先生(召集人、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杨辉先生(独立董事)、倪迎久先生 。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32b8aae0-d705-4c4b-a043-0eea2014f461.PDF ─────────┬──────────────────────────────────────────────── 2026-04-22 19:09│美亚光电(00269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美亚光电(00269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fca1bc70-719d-41af-a73e-4ea7a541a0cc.PDF ─────────┬──────────────────────────────────────────────── 2026-04-22 19:09│美亚光电(002690):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美亚光电(002690):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de778a0c-8f1f-4df6-95be-327520fb277c.PDF ─────────┬──────────────────────────────────────────────── 2026-04-22 19:09│美亚光电(002690):公司章程(2026年4月) ─────────┴──────────────────────────────────────────────── 美亚光电(002690):公司章程(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2c7d371b-85b9-4c10-b9d5-fe104ec7bf43.PDF ─────────┬──────────────────────────────────────────────── 2026-04-22 19:07│美亚光电(002690):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2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产 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名非独立董事和 2名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同日,公司召开了职工代表大 会,选举产生了 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 6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名(含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 2名,具体如下: 非独立董事:田明先生、郝先进先生、吴明先生、倪迎久先生 独立董事:潘立生先生、杨辉先生 上述董事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 情形。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比例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的 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召开前 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以上董事会成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月 3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 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6年 4月 23 日披露的《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二、部分董事离任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沈海斌女士任期届满后离任,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离任后将继续在公 司担任其他职务。沈海斌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25,777,700 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对沈海斌女士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其他说明 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发展需要,公司决定将董事会成员 数由 6名调增为 8名,新增 1名独立董事、1名非独立董事。具体请见 2026 年 3月 3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司章程>修订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在该议案通过股东会审议之日起 60 日内补选上述两名董事,保障公司董事会正常 有效履职。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f1d0c0b5-4762-42cd-abe9-0975cf720f8f.PDF ─────────┬──────────────────────────────────────────────── 2026-04-22 19:07│美亚光电(002690):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一、选举情况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亚光电”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 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 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一致同意选举倪迎久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其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倪迎久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 定的关于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的人数总计不 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备查文件 1、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46bbbd43-a91f-4b2e-846a-73a5e9b89884.PDF ─────────┬──────────────────────────────────────────────── 2026-04-22 19:07│美亚光电(002690):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其他人员的公告 ─────────┴────────────────────────────────────────────────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亚光电”或“公司”)于2026 年 4月 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 生了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了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审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董事长 田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简历请见附件。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潘立生先生(召集人、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杨辉先生(独立董事)、郝先进先生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杨辉先生(召集人、独立董事)、潘立生先生(独立董事)、吴明先生 上述人员简历请见附件。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审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 总经理:郭廷超先生 副总经理:吴明先生、向晟先生、刘松先生、郝先进先生 财务总监:陈凯先生 董事会秘书:程晓宏先生 审计部负责人:朱丽女士 证券事务代表:慈瑾女士 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比例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认为上述人员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聘任财务总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 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上述人员简历请见附件。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的情况说明 公司实际控制人田明先生同时担任公司的董事长。公司治理结构健全有效,内部控制制度机制完善,《公司章程》和相关内部制 度中清晰界定了董事会、董事长的权限与职责范围,确保公司在业务、资产、机构设置、重大决策、财务运作、关联交易、规范人员 任职等方面,均能够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进行运作,有效防止利益冲突,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说明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沈海斌女士、齐志伟先生、张建军先生在任期届满后离任,离任后以上三人仍将继续在公 司担任其他职务。沈海斌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25,777,700 股,齐志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3,800 股、张建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90,9 64 股,以上三人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对沈海斌女士、齐志伟先生、张建军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六、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1、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晓宏 联系电话:0551-65305898 联系传真:0551-65305898 电子邮箱:mygd@meyerop.com 联系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 668 号 2、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人:慈瑾 联系电话:0551-65305898 联系传真:0551-65305898 电子邮箱:mygd@meyerop.com 联系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 668 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02230bbe-7934-48cb-a3cc-31741e509677.PDF ─────────┬──────────────────────────────────────────────── 2026-04-22 19:06│美亚光电(002690):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4月 22日下午 16:00 在公司会议室 现场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人,实际出席董事 6人,会议由公司董事田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选举田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如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召集人:潘立生(独立董事) 委员:潘立生(独立董事)、杨辉(独立董事)、郝先进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如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召集人:杨辉(独立董事) 委员:杨辉(独立董事)、潘立生(独立董事)、吴明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决定聘任郭廷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经营工作,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经总经理郭廷超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吴明先生、向晟先生、刘松先生、郝先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陈凯先生为 公司财务总监;同意聘任程晓宏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意见,认为上述人员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聘任财务总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聘任朱丽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负责审计部门日常审计管理工作,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聘任慈瑾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简历,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刊登在《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其他人员的 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08b80798-6a00-4791-af04-e10bf19cd70b.PDF ─────────┬──────────────────────────────────────────────── 2026-03-30 19:17│美亚光电(00269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3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将由 6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名(含职工代表董事 1名),独立董事 2名。经公司董事会 提名,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田明先生、郝先进先生、吴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 杨辉先生、潘立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前述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经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不存 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辉先生、潘立生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其中潘立生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 2名独立董 事候选人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超过 6年的情形,且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未超过 3家。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 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其他说明 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b69211b8-8ef4-465f-9544-35b13a5701ef.PDF ─────────┬──────────────────────────────────────────────── 2026-03-30 19:17│美亚光电(002690):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 为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 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积极响应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入开展深市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 ”专项行动的倡议,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不断提升公司质量,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合肥美亚光电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结合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方案,主要内容 如下: 一、聚焦优势产业,做强做大主业 公司深度聚焦食品安全、医疗健康、再生资源三大板块,业务覆盖 100 多个国家和地区。依托色选机、X 光异物检测机、口腔 CBCT、移动 CT、骨科手术机器人等核心产品,美亚光电持续推动产业技术革新。进入人工智能时代,公司率先推出新一代智能体产 品及数智化系统解决方案,引领行业全面迈向数字化与智能化。 在色选领域,作为国内色选机产业的领军企业,公司新一代智能体色选机深度融合了 AI、大模型、物联网及大数据技术,具备 智能感知、智慧决策和自主进化三大核心能力,可实现分选品质精准可控、设备异常智能提醒与运行自动调节;同时,通过工业物联 技术,带动整个生产线的智能协同,串联起整条产业链的数字化进程。在医疗健康领域,公司推出的行业首款口腔影像智能体,实现 了口腔影像智能采集、影像质量智能质控、多模态影像融合解析、AI 辅助精准诊断、设备异常智能提醒等功能;还能通过美亚美牙 云平台系统,与口腔机构经营数据智能协同,驱动机构经营决策,实现诊疗全流程数字化升级。此外,公司骨科手术导航设备、移动 CT 等高端医疗装备均已实现了市场化销售,标志着公司在高端医疗器械赛道上迈出了关键一步。 未来,美亚光电将以科学谋划“十五五”发展规划为契机,继续秉持“智能识别,让人人都享有幸福生活”的企业使命,践行“ 追求品质、服务客户”的核心价值观,以持续创新为驱动,引领产业技术进步,在做强做大主营业务的同时,进一步推动行业高质量 发展。 二、加强研发投入,增强核心竞争力 公司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多次打破国际垄断,两度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五次荣获省级科学技术一等奖。公司建有国家认定 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农产品智能分选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创新平台,并相继获评国家技术创新型 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此外,公司已累计承担 40 余项国家及省部级重大科技计划项目,主 持或参与制定 12 项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截至 2025 年底,公司拥有授权有效发明专利 193 件,构筑起坚实的技术壁垒。 凭借现有的技术积累和研发平台优势,公司将持续强化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未来将进一步完善研发体系建设,保持稳定的研发 投入强度,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推动光电识别核心技术的市场多样化应用、保障现有核心产品的技术升级迭代和关键工艺的持续改进 ,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品质和市场竞争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与行业引领能力。 三、完善公司治理,夯实发展基础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股东会、董事 会和经理层权责明确、各司其职、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治理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效能。 公司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核心,以《公司章程》为基础,根据法律法规要求持续动态修订股东会、董事会议事规则等配套制度,并 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流程,构建了企业依内控管人管事、部门依内控考核评价、个人依流程规范操作的管理环境,确保企业运营 顺畅有效,全面提升治理体系的规范性与执行力。 未来,公司将不断健全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持续强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能,保障独立董事依法独立有效履职 ,深化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机制,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全面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并逐步将 ESG 理念融入经营管理全过程,不断提升 环境、社会及治理绩效,为公司可持续发展筑牢基础。 四、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一直以来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与内部规章,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障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公司通过定期报告、临时公告、投资者互动平台等多种渠道,全面、透明地向投资者呈现公司经营状况、财务表现与战略布局,切实 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为投资者进行价值判断与投资决策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公司积极构建多维度、立体化的投资者沟通机制,通 过投资者热线、邮箱、互动易平台、业绩说明会、特定对象调研以及参与券商策略会等多种形式,与投资者保持深入、畅通的交流, 持续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理解与认同。 展望未来,公司将继续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不断丰富披露内容,加强对公司核心业务、技术创新及战 略规划等关键信息的解读,助力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认知企业价值。此外,公司还将进一步拓展投资者交流形式、拓宽沟通渠道,提 升沟通效率与效果,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 五、优化利润分配,积极回报股东 公司始终秉持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自上市以来,公司 已连续 13 年现金分红,累计分红金额近 49 亿元。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 18.52 亿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归母净利润 的 261.50%。公司始终将股东价值创造放在重要位置,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了利润分配的最低比例,并将逐步建立健全长效回 报机制,持续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未来,公司将结合自身发展阶段和经营情况,进一步优化利润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回报机制。在保障公司持 续发展的前提下,灵活提高现金分红比例,切实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实现公司与股东的共赢发展。 六、其他说明 公司将以推进“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作为重要发展契机,深入践行高质量发展要求,推动企业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 理增长,努力为投资者创造可持续的收益,为员工搭建实现价值的平台,为社会贡献更大力量。 本方案系基于公司当前所处外部环境及实际经营状况制定,所涉及的公司规划与发展战略等内容不代表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 未来可能因市场环境变化、行业发展趋势、政策调整等因素而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cf45d833-dc6b-480a-9f8c-56bb6110c6ea.PDF ─────────┬──────────────────────────────────────────────── 2026-03-30 19:17│美亚光电(002690):《公司章程》修订案 ─────────┴────────────────────────────────────────────────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 882,257,450 元。 币 882,228,900 元。 2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882,257,450 股,全部为普通 882,228,900 股,全部为普通 股。 股。 3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由 6 名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由8名董 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人, 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 非独立董事 4人(含职工代表 非独立董事 5 人(含职工代表 董事 1 人),设董事长 1 人、 董事 1人),设董事长 1人,可 副董事长 1人。 设副董事长 1-2 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b8697084-327a-4334-baa1-f23ba9524ca3.PDF ─────────┬──────────────────────────────────────────────── 2026-03-30 19:17│美亚光电(002690):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特别提示:本财务预算为公司 2026 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并不代表公司管理层对 2026 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 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一、预算编制说明 本预算报告是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结合市场需求和业务拓展计划,在公司的预算基础上,按合并报表的要求,依据 2026 年预 算的产量、销售量、品种等生产经营计划及销售价格编制。本预算报告的编制基础是:假设公司签订的供销合同均能按时按计划履行 。 本预算报告在总结 2025 年经营情况和分析 2025 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充分考虑了市场开拓、销售价格及 汇率等因素对预算期的影响。 二、基本假设 1、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无重大变化; 2、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3、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及市场行情无重大变化; 4、公司 2026 年度销售的产品涉及的市场无重大变动; 5、公司主要产品和原料的市场价格和供求关系不会有重大变化; 6、公司 2026 年度生产经营运作不会受诸如交通、电信、水电和原材料的严重短缺和成本中客观因素的巨大变动而产生的不利 影响; 7、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涉及的信贷利率、税收政策以及外汇市场汇价将在正常范围内波动; 8、公司现行的生产组织结构无重大变化,计划的投资项目能如期完成并投入生产; 9、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对本公司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三、主要财务预算指标 1、营业收入:27.5 亿元,同比增长 14.26%; 2、利润总额:9.72 亿元,同比增长 17.89%; 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46 亿元,同比增长 17.68%。 四、确保财务预算完成的措施 1、加大研发、生产、销售力度,实现营业收入稳步增长。 2、继续落实全面预算管理,完善全员成本控制体系和制度。 3、以经济效益为中心,挖潜降耗,把降低成本作为重要目标。 4、合理安排、使用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 5、强化财务管理,加强成本控制分析、预算执行、资金运行情况监管等方面的工作,建立成本控制、预算执行、资金运行的预 警机制,降低财务风险,及时发现问题并持续改进,保证财务指标的实现。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e4aa0636-f568-40e7-84ac-672f36746b85.PDF ─────────┬──────────────────────────────────────────────── 2026-03-30 19:16│美亚光电(002690):2025年年度报告 ─────────┴──────────────────────────────────────────────── 美亚光电(002690):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a9fee390-0501-4eb2-8df7-a759770713d7.PDF ─────────┬──────────────────────────────────────────────── 2026-03-30 19:16│美亚光电(00269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美亚光电(00269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78f01cb2-4c34-4fcf-baf1-8b6957f0cf87.PDF ─────────┬──────────────────────────────────────────────── 2026-03-30 19:16│美亚光电(002690):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美亚光电(002690):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b0ee3754-0b8d-4d50-a053-34396ca2c18d.PDF ─────────┬──────────────────────────────────────────────── 2026-03-30 19:15│美亚光电(002690):委托理财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低风险金融机构投资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 18亿元。 3、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8 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金融机构投资产品。 闲置资金在授权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前提下,以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业务,能获得一定 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及方式:根据资金状况以及未来合理盈利预计,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8 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金融机构 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且公司任一时点购买的投资产品总额不超过18 亿元。在额度范围内授 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3、理财额度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4、资金来源: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进行上述投资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 合法合规。 5、风控措施: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制度进行决策、实施、检查和监督,确保所投资产品的规范化运行,严格控制资金的安 全性。公司在每次购买投资产品前,需明确该购买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并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 6、公司购买的投资产品受托方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本次委托理财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 三、投资风险、风险控制措施以及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投资风险 (1)公司闲置资金投资标的为低风险金融机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产品所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 限于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相关风险将影响理财收益、甚至本金安全。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投资低风险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决 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风险。公司将定期向董事会汇报投资情况,并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投资产品的购买以及 损益情况。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资金只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 债券为投资标的投资产品。 (2)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要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 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每季度一次)审查投资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操作情况、资金使用 情况及盈亏情况等,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结果。 (4)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资金 正常周转需要。 2、部分闲置资金适度投资低风险投资产品,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的意见 经核查,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公司计划运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8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 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金融机构投资产品。 六、其他重要事项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管理,并将对公司的经营和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但 鉴于投资收益不确定性等因素,该事项的实施存在一定的收益风险。公司将继续关注投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0e29ed60-fe12-4794-8fc5-e70e27fa92a9.PDF ─────────┬──────────────────────────────────────────────── 2026-03-30 19:14│美亚光电(002690):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4 月 22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04 月 22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4 月 2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4 月 15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望江西路 668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和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5.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委托理财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8.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9.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人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9.01 选举田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9.02 选举郝先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累积投票提案 √ 事 9.03 选举吴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0.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2)人 独立董事的议案 10.01 选举潘立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10.02 选举杨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2、上述提案中除提案4涉及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外,其他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具 体 内容请见公司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提案8为特别表决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提案9-10 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 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与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 表决。 4、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6 年 4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望江西路668号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30088,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 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 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 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51-65305898,传真:0551-65305898 电子邮箱:mygd@meyerop.com 5、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daf4168a-4198-4230-ba55-9420852fd8bf.PDF ─────────┬──────────────────────────────────────────────── 2026-03-30 19:14│美亚光电(002690):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了规范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加强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合肥美 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 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期权、结构性远期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第三条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需要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 业务操作原则 第四条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得进行投机和单纯的套利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真实的交易背景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和利率风险为目的。 第五条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 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第六条 外汇套期保值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量。外汇套期保值的交割期间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回 款时间相匹配。 第七条 公司必须以其自身名义或子公司名义设立外汇套期保值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外汇套期保值。 第八条 公司须具有与外汇套期保值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且严格按照审议批准 的外汇套期保值额度,控制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第三章 审批权限 第九条 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应当编制可行性分析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 留的保证金等,下同)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百万元人民币; (二)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 公司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原因难以对每次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可以对未来十二个月内外汇套期保 值交易的范围、额度及期限等进行合理预计并审议。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十二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含前述交易的 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已审议额度。 第十条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体方案和额度需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相关规定,在公司董事会的经营决策权限内 ,由董事会审议批准总体方案和额度后实施;如超出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规定的董事会的决策权限,则应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总体 方案和额度后方可进行。 第四章 业务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 第十一条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涉部门的职责如下: (一)公司财务部是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办部门,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计划制订、资金筹集、日常管理(包括提请审批、实 际操作、资金使用情况及收益情况统计等工作)。 (二)公司审计部是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监督部门,负责审查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会 计核算及收益情况等。 (三)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审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决策程 序的合法合规性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四)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如有)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第十二条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操作流程: (一)公司财务部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对拟进行外汇交易的汇率水平、外汇金额、交割期限等进行分析,在进行分析 比较的基础上,提出开展或中止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建议方案,经财务总监审核后,按本制度第九条规定的审批权限报送批准后实施 。 (二)公司财务部根据经过本制度规定的相关程序审批通过的交易计划,选择具体的外汇衍生品,经董事长审批后,向金融机构 提交相关业务申请书。 (三)金融机构根据公司申请,确定外汇衍生品价格,双方确认后签署相关协议。(四)公司财务部应对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的盈亏情况进行关注,并定期向董事长报告相关情况。 (五)公司审计部应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将审查情况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报告。 (六)财务部根据本制度规定的内部风险报告和信息披露要求,及时将有关情况告知董事会秘书。 第五章 信息隔离措施 第十三条 参与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所有人员须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交 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关的信息。 第十四条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环节相互独立,相关人员相互独立,并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监督。 第六章 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 第十五条 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过程中,公司财务部应根据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授权范围及批准额度内与金融机构签署的 外汇套期保值协议中约定的外汇金额、汇率及交割期间,及时与金融机构进行结算。 第十六条 当汇率发生剧烈波动时,财务部应及时进行分析,并将有关信息及时上报财务总监,财务总监经审慎判断后下达操作 指令,防止风险进一步扩大,并将有关信息及时报告董事长。 第十七条 当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重大异常情况,并可能出现重大风险时,财务部应及时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并随 时跟踪业务进展情况;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商讨应对措施,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 第七章 信息披露 第十八条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经董事会审议之后,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以专项公告的形式详 细说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情况以及必要性和合理性。 第十九条 套期保值业务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绝对金额超过一 千万元人民币的,应当及时披露。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以将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价值变动加总后适用前述规定。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出现前款规定的亏损情形时,还应当重新评估套期关系的有效性,披露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 或现金流量变动未按预期抵销的原因,并分别披露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价值变动情况等。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日后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抵触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并由董事会及时修订。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最终修订权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执行。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9361ad36-a92d-4370-9efa-8cc1562c6a69.PDF ─────────┬──────────────────────────────────────────────── 2026-03-30 19:14│美亚光电(002690):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潘立生) ─────────┴────────────────────────────────────────────────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 度》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 用,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潘立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安徽省皖投 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曾任合肥城建、科大讯飞、铜陵有色、立方制药独立董事,现任美亚光电、炬芯科技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股东以及关联企业中 担任任何职务,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会,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5次,亲自出席会议5次,列席公司股东会2次。在召 开董事会前,本人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有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沟通。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 参与讨论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2025年度,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 的原则,所有议案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 2、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2025年主持召开了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各项工 作,对公司续聘外部审计机构事项以及内审部门提交的内部审计报告、公司财务报告、取消监事会等议案进行审议;对内部控制的实 施情况进行监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提高公司定期报告等信息披露质量。 (2)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年参加了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等事宜进行监督检查,切实地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我们将在2026年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4、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在职期间,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履行职责,除积极现场参加公司相关会议外,还积极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现场办公 时间累计15天。由董事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先对公司提供待决策事项的背景资料进行审查,并多次对议案所涉及的内容提出建议 ;利用现场办公机会,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沟通,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 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关注企业外部环境及行业市场变化,关注公司舆情;不定期通过邮件、电话等 途径向公司董秘等相关人员了解公司运营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并提出专业建议意见。 公司能够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提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行职责, 未有任何干预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情形。 5、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单独聘请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咨询,也未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董事会会议。 6、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积极沟通,通过现场会议、电话交流等方式与内部审计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 对公司重大事项、内部审计重点等事宜进行沟通,确保公司内部审计的有效性。 7、维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事项的相关资料提前认真审核,必要时会及时向公司问询,并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 ,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通过现场调查和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的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及风险,对公司财务运作、对外投资、 股权激励实施进展情况、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等重大事项进行主动查询,独立、客观、公正地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确保全体股东利益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受侵害。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投资者关系工作和舆情,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信 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此外,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了独 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如认真解读《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董事履职要点,不断学习并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落实到实际工 作中去,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2025年度重点关注事项 1、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 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定期报告均履行了董事会审议程序,其中《20 24年年度报告》经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内容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 露程序合法合规,内容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3、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公司以总股本882,257,4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6 17,580,215.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独立、勤勉、诚信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促进董事会规范运作发挥了应有作用。谨此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期间给予的支持与配合表示诚挚感谢。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不断提升专业能力与履职水平,积极为公司治理、战略发展与风险控制提 供专业意见,助力董事会提高决策效能,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潘立生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a1fc8adf-a008-4b0d-bdc8-b65237508e4d.PDF ─────────┬──────────────────────────────────────────────── 2026-03-30 19:14│美亚光电(002690):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杨辉) ─────────┴────────────────────────────────────────────────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 度》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 用,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杨辉,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安徽大学法学学士,北京大学法学硕士。现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公共事务学院副教授,合肥 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律顾问。曾任金禾实业、惠而浦等公司独立董事,现任美亚光电、九华旅游、汇成股份 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股东以及关联企业中 担任任何职务,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会,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5次,亲自出席会议5次,列席公司股东会2次。在召 开董事会前,本人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有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沟通。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 参与讨论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2025年度,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 的原则,所有议案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 2、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年参加了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各项工作,对 公司续聘外部审计机构事项以及内审部门提交的内部审计报告、公司财务报告、取消监事会等议案进行审议;对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 进行监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提高公司定期报告信息披露质量。 (2)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2025年主持召开了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等事宜进行监督检查,切实地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我们将在2026年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4、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在职期间,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履行职责,除积极现场参加公司相关会议外,还积极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现场办公 时间累计16天。由董事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先对公司提供待决策事项的背景资料进行审查,并多次对议案所涉及的内容提出建议 ;利用现场办公机会,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沟通,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 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关注企业外部环境及行业市场变化,关注公司舆情;不定期通过邮件、电话等 途径向公司董秘等相关人员了解公司运营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并提出专业建议意见。 公司能够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提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行职责, 未有任何干预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情形。 5、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单独聘请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咨询,也未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董事会会议。 6、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积极沟通,通过现场会议、电话交流等方式与内部审计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 对公司重大事项、内部审计重点等事宜进行沟通,确保公司内部审计的有效性。 7、维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事项的相关资料提前认真审核,必要时会及时向公司问询,并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 ,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通过现场调查和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的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及风险,对公司财务运作、对外投资、 股权激励实施进展情况、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等重大事项进行主动查询,独立、客观、公正地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确保全体股东利益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受侵害。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投资者关系工作和舆情,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信 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此外,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了独 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如认真解读《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董事履职要点,不断学习并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落实到实际工 作中去,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2025年度重点关注事项 1、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 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定期报告均履行了董事会审议程序,其中《20 24年年度报告》经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内容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 露程序合法合规,内容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3、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公司以总股本882,257,4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6 17,580,215.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独立、勤勉、诚信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促进董事会规范运作发挥了应有作用。谨此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期间给予的支持与配合表示诚挚感谢。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不断提升专业能力与履职水平,积极为公司治理、战略发展与风险控制提 供专业意见,助力董事会提高决策效能,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杨辉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d0b2edc1-d951-4b76-9cec-bd0e8b8487ae.PDF ─────────┬──────────────────────────────────────────────── 2026-03-30 19:14│美亚光电(002690):董事会议事规则 ─────────┴──────────────────────────────────────────────── 美亚光电(002690):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7a065c46-2e5f-4b03-af09-461a005e18f4.PDF ─────────┬──────────────────────────────────────────────── 2026-03-30 19:14│美亚光电(00269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规范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 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任、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 等情形。 第五条 董事辞任、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自董 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但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独立 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第六条 公司应在收到辞职报告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相关情况,并说明原因及 影响。涉及独立董事辞职的,需说明是否对公司治理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提出辞任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相关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应当立即停止履职并由公司按相应规定解除其职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董事会可以决议解任高级管理人员,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 第八条 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公司应依据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合同的相关约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确定是否补偿以及补偿的合理数额。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离职后两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网站申报其姓名、职务、身份证号、证券账 户、离职时间等个人信息。 第三章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及义务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于正式离职五日内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完成工作交接,包括但不限于未完结事项的说明 及处理建议、分管业务文件、财务资料,以及其他物品等的移交。 第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作出的公开承诺,无论其离职原因如何,均应继续履行。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 时尚未履行完毕公开承诺,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离职前提交书面说明,明确未履行完毕承诺的具体事项、预计完成时间及后 续履行计划,公司在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督促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承诺。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不得利用原职务影响干扰公司正常经营,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离职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在《公司章程》规定的合理期限内仍然有效。离职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因执行职务而应承担的责任,不因离职而免除或者终止。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到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 。 第十四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承担的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职之间时间的长短 ,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第十五条 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因其擅自离职而致使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违反《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相关规定,给公 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涉及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管理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 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十八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变动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遵守以下规定: 1、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 、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规定。 第十九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动数量、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 所作出的承诺。 第二十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变动情况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监督,如有需要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与现行或日后颁布的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8f5781f7-17b5-463e-ac1d-d3105a6b2fb8.PDF ─────────┬──────────────────────────────────────────────── 2026-03-30 19:14│美亚光电(002690):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6]230Z0014 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审字[2026]230Z0014 号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美亚光电公司”)2025 年 12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美亚光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美亚光电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1067f8fd-012a-473c-8901-8c6f18f61f8d.PDF ─────────┬──────────────────────────────────────────────── 2026-03-30 19:14│美亚光电(002690):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6]230Z0702 号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亚光电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 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 [2026]230Z0013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美亚光电公司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 对外披露汇总表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是美亚光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本所审计美亚光电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 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美亚光电公司实施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 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美亚光电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美亚光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1eb5272d-0a37-479d-b666-d609527df0a4.PDF ─────────┬──────────────────────────────────────────────── 2026-03-30 19:14│美亚光电(00269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美亚光电(00269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0355a0a4-1ff2-4dba-8154-b40d294a737e.PDF ─────────┬──────────────────────────────────────────────── 2026-03-30 19:14│美亚光电(00269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美亚光电(00269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c37825dd-463c-498f-872e-3ba6045af7e5.PDF ─────────┬──────────────────────────────────────────────── 2026-03-30 19:12│美亚光电(002690):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特别提示: 1、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 882,228,900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7元(含税)。2、公司披露的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 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1、2026 年 3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母公司)2025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721,666,183.13 元,加上年初未分 配利润 852,451,729.04 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期无需提取盈余公积,减去已分配红利 617,512,260.00 元,可供分配 的利润为 956,605,652.17 元。 根据《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公司现处于的发展阶段及资金使用安排,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性 发展,兼顾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拟定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截至 2026 年 2月 28 日股份总数 882,228,9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7.00 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617,560,23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实施前,若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致使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利 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作相应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情况为 准。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公司近 3年现金分红指标如下: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617,560,230.00 617,580,215.00 616,231,28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19,117,651.30 649,173,516.27 744,834,380.64 (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1,001,618,367.23 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956,605,652.17 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1,851,371,725.00 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 0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704,375,182.7367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1,851,371,725.00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是 ?否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 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公司 2025 年度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以总股本 882,228,900 股为基数计算,公司 2025 年度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617,560,230.00 元,占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85.88%。公司2023-2025 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为 1,851,371,725.00 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平均净利润 704,375,182.7367 元的 262.84%。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致力于企业持续稳定高质量发展,并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在综合考虑股东意愿、外部环境、公司实际情况包括盈 利能力、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战略规划等基础上,对公司利润分配做出合理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2beb8a93-7245-434c-a5af-0dc6060e0862.PDF ─────────┬──────────────────────────────────────────────── 2026-03-30 19:12│美亚光电(002690):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际业务持续发展,外汇结算需求增加。在人民币汇率双 向波动及利率市场化的金融市场环境下,为有效平抑外汇敞口风险、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财务稳健性,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 经营需要,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品种及交易工具: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 、利率期权、结构性远期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交易对手方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 格的金融机构。 3、交易金额: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全年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1亿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 4、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该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风险提示: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从事以投机 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但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仍会存在市场风险、履约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 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况 (一)交易目的:公司国际业务持续发展,外汇结算需求增加。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及利率市场化的金融市场环境下,为有效 平抑外汇敞口风险、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财务稳健性,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的前提下,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具备 必要性。 (二)交易金额: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全年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1亿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 (三)交易方式:交易对手方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本次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手方不涉及关联方。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 利率互换、利率期权、结构性远期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四)交易期限:与基础交易期限相匹配,一般不超过一年。 (五)资金来源: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和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 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 险: 1、市场风险。汇率波动具有双向性,在汇率走势波动中,可能出现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汇率锁定价格低于交割当日公司记账汇率 ,造成公司汇兑损失。 2、流动性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 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四、公司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影响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交易规模不得 超过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授权交易规模上限;公司不得进行带有杠杆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 2、公司已制定严格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 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风险预警及处置机制、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财务部将持续跟踪外汇套期保值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 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五、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 算,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9705a1a8-9d69-482c-b137-e6baea187767.PDF ─────────┬──────────────────────────────────────────────── 2026-03-30 19:12│美亚光电(002690):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报告 ─────────┴──────────────────────────────────────────────── 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 议案》,同意公司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现将相关业务开展 的可行性分析说明如下: 一、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背景 公司国际业务持续发展,外汇结算需求增加。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及利率市场化的金融市场环境下,为有效平抑外汇敞口风险 、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财务稳健性,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具备必要性。同时,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具有可行性。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期权、结构性远期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2、合约期限:与基础交易期限相匹配,一般不超过一年。 3、交易对手: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4、业务金额: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全年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 1亿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 5、流动性安排:外汇套期保值以正常外汇资产、负债为背景,业务金额和业务期限与预期外汇收支期限相匹配。 6、其他条款: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使用公司的综合授信额度交易,占用的授信额度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内容确定,到期采用全 额交割或差额交割的方式。 7、授权事项:鉴于公司业务发展和风险管理的需要,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部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经董事长审批后实施 ,并负责日常跟踪、报告业务开展情况。 四、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 险: 1、市场风险。汇率波动具有双向性,在汇率走势波动中,可能出现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汇率锁定价格低于交割当日公司记账汇率 ,造成公司汇兑损失。 2、流动性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 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其他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五、公司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影响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交易规模不得 超过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授权交易规模上限;公司不得进行带有杠杆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 2、公司已制定严格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 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风险预警及处置机制、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财务部将持续跟踪外汇套期保值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 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六、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是围绕公司实际外汇收支业务进行的,以正常业务背景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风险为目的,是出 于公司稳定经营的需求。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所计划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具有可行性。公司通过开展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根据公司具体经营、投资业务需求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收益;平 衡公司外币资产与负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66f64bf3-d086-4089-8634-93ec73f86637.PDF ─────────┬──────────────────────────────────────────────── 2026-03-30 19:12│美亚光电(002690):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一、2025 年度财务决算的编制范围 本次财务决算的范围包括母公司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美亚光电(香港)有限公司 、安徽美亚智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美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美亚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美亚智能装备有限责任 公司、全资孙公司美亚越南有限公司、美亚科技(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 二、会计报表审计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会计报表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认为:美亚光电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美亚光电公司2025 年 12月 31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经营利润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增减幅度 营业收入 2,406,863,327.55 2,310,770,382.50 4.16% 营业成本 1,109,069,582.87 1,145,487,082.11 -3.18% 销售费用 295,736,044.36 293,574,376.30 0.74% 管理费用 101,838,595.20 110,366,493.18 -7.73% 研发费用 163,996,831.97 159,533,543.70 2.80% 财务费用 -24,612,674.69 -61,250,654.05 59.82% 其他收益 86,842,322.92 86,043,489.68 0.93% 营业利润 825,714,529.07 738,643,536.27 11.79% 营业外收入 1,375,396.01 6,267,672.19 -78.06% 营业外支出 2,243,912.27 620,769.16 261.47% 利润总额 824,846,012.81 744,290,439.30 10.82% 所得税费用 105,728,361.51 95,116,923.03 11.1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719,117,651.30 649,173,516.27 10.77% 者的净利润 毛利润 1,297,793,744.68 1,165,283,300.39 11.37% 经营利润分析: (一)2025 年,公司实现年营业收入 2,406,863,327.55 元,同比增长 4.16%。营业收入增长主要原因是本期色选机销售收入 增长所致。 (二)2025 年,公司实现毛利润 1,297,793,744.68 元,同比增长 11.37%。销售毛利润增长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收入增长及营 业成本降低所致。 (三)公司本期管理费用为 101,838,595.20 元,同比降低 7.73%。管理费用降低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办公及通讯费及股份支付降 低所致。 (四)公司本期财务费用为-24,612,674.69 元,同比增长 59.82%。财务费用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外币因汇率变动产生汇兑损 益所致。 (五)公司本期营业外收入为 1,375,396.01 元,同比降低 78.06%。营业外收入降低的主要原因是公司违约赔偿收入减少所致 。 (六)公司本期营业外支出为 2,243,912.27 元,同比增长 261.47%。营业外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捐赠及其他支出增加所 致。 四、现金流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增减幅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62,109,305.17 877,680,664.64 9.6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9,077,452.72 -243,713,877.94 -43.2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17,832,839.00 -617,025,438.00 -0.13% 现金流量分析: (一)公司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962,109,305.17 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9.6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 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长所致。 (二)公司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49,077,452.72 元,比上年同期降低 43.2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降低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金支付增加所致。 (三)公司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17,832,839.00 元,比上年同期降低 0.13%。 五、资产负债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增减幅度 流动资产合计 2,882,733,873.91 2,629,825,325.31 9.62% 非流动资产合计 725,457,268.05 707,958,665.30 2.47% 资产总计 3,608,191,141.96 3,337,783,990.61 8.10% 流动负债合计 654,194,336.33 513,057,844.82 27.51% 非流动负债合计 27,014,082.06 36,721,352.98 -26.43% 负债合计 681,208,418.39 549,779,197.80 23.9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2,926,982,723.57 2,788,004,792.81 4.98% 者权益合计 资产负债构成分析: (一)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3,608,191,141.96 元,同比增长 8.10%。其中:流动资产 2,882,733,873.91 元,同比增长 9.62%,主要系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存货增长所致;非流动资产725,457,268.05元,同比增长2.47%,主要系公司在 建工程、无形资产增长所致。 (二)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负债为 681,208,418.39 元,同比增长23.91%。其中:流动负债为 654,194,336.33 元 ,同比增长 27.51%,主要系公司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增长所致;非流动负债为 27,014,082.06元,同比降低 26.43% ,主要系公司预计负债、递延收益、递延所得税负债降低所致。 六、主要财务指标分析 (一)盈利能力分析 2025 年度公司产品平均毛利率为 53.92%,较上年的 50.43%增加 3.49%,销售毛利率较上期有所增长;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每股收益为 0.8151 元/股,较上期 0.7372 元/股增加 0.0779 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26.05%,较上期的 24.31%增 加 1.74%。 (二)偿债能力分析 2025年末公司流动比率为4.41,流动比率较上年有所下降。速动比率为3.90,速动比率较上年有所下降。公司年末资产负债率为 18.88%,较去年年末的 16.47%上升了 2.41%。 (三)资产营运能力分析 2025 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为 4.95,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存货周转率为3.70,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f9379745-ee3e-4d02-a4dd-2af78aac8f73.PDF ─────────┬──────────────────────────────────────────────── 2026-03-30 19:12│美亚光电(002690):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潘立生) ─────────┴──────────────────────────────────────────────── 美亚光电(002690):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潘立生)。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626d3053-8c70-4034-a46d-7370e2cb496d.PDF ─────────┬──────────────────────────────────────────────── 2026-03-30 19:12│美亚光电(002690):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杨辉) ─────────┴──────────────────────────────────────────────── 美亚光电(002690):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杨辉)。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08b82232-5d1e-4469-a7cf-2120f65e10df.PDF ─────────┬──────────────────────────────────────────────── 2026-03-30 19:12│美亚光电(002690):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潘立生) ─────────┴──────────────────────────────────────────────── 美亚光电(002690):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潘立生)。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bfa08389-78a7-4dd1-8bca-6ff0b9b2862d.PDF ─────────┬──────────────────────────────────────────────── 2026-03-30 19:12│美亚光电(002690):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2025 年,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恪尽职守,审慎履行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 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 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幢 10 层 1001-1 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3月 28 日、2025 年 4月 2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截至 2025 年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 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美亚光电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 程中,容诚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 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查阅了容诚关于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相关资料,认为其能够满足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2025 年 3月 2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审计工作开始前与会计师事务所讨论审计性质及服务范围;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的时间安排及审计计划,督促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定期财务报告审计、审阅和 商定程序执行情况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2026 年 3月 2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经审计的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委员会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 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 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 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等各项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 审计报告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90194531-c4f3-4591-a1f8-e63d2a9cdf5d.PDF ─────────┬──────────────────────────────────────────────── 2026-03-30 19:12│美亚光电(002690):独立董事2025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潘立生先生、 杨辉先生的 2025 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 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117ff1c7-17c8-4041-8b17-4519d5570f57.PDF ─────────┬──────────────────────────────────────────────── 2026-03-30 19:12│美亚光电(002690):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杨辉) ─────────┴──────────────────────────────────────────────── 美亚光电(002690):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杨辉)。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5fb19dae-7314-49b0-a00d-86104300c423.PDF ─────────┬──────────────────────────────────────────────── 2026-03-30 19:12│美亚光电(002690):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董事会责任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全 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 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对内部控制评价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内部控制的重大变化。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与方法 公司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并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依据所处的环境和自身经营特点, 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采取成员企业自评和公司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公司在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设计与 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二)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包括本公司及下属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及相关实施细则中公司层面控制所涉及的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组 织架构、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职业道德与专业胜任能力、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各项流程,业务层面控制中涉及的资金、投资、 采购、销售、存货、无形资产、工程项目、研发、预算管理、关联方交易等各类流程和高风险领域。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 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分别针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该缺陷造成财产损失大于或等于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 重要缺陷:该缺陷造成财产损失大于或等于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0.5%,但小于1%; 一般缺陷:该缺陷造成财产损失小于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0.5%。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如: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企业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企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5)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重要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 性水平、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该缺陷造成财产损失大于或等于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 重要缺陷:该缺陷造成财产损失大于或等于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0.5%,但小于1%; 一般缺陷:该缺陷造成财产损失小于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0.5%。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以下情形的,可认定为重大缺陷,其他情形视其影响程度分别确定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1)企业决策程序不科学;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如环境污染; (3)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纷纷流失; (4)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5)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6)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3、公司无以前年度延续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情形。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田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7557a860-f05c-4494-ba58-57598cdd28de.PDF ─────────┬──────────────────────────────────────────────── 2026-03-30 19:12│美亚光电(002690):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亚光电”或“公司”)于 2026年 3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 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幢 10 层 1001-1 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34,862.94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23,764.58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 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62,047.52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对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83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5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 年 9月 21 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 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 2011 年 3月17 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 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纪律处分 4次、自律处分 1次。 10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次(共 2个项目)、监督 管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9次、纪律处分 10 次、自律处分 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海涛,200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 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中电鑫龙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胡金金,202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 年开始在容诚所执业 ,2024 年开始为美亚光电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安利股份(300218)、海螺新材(000619)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熊明峰,200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6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铜峰电子(600237)、同庆楼(605108)、华塑股份(600935)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胡金金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王海涛近三年内因执业行为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证监局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 1次,除此之外,未受 到其他刑事、行政处罚、纪律处分。 项目质量复核人熊明峰近三年内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口头警示 1次,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出具的警示函 1次,除此之外 ,未受到其他刑事、行政处罚、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号——财务报表 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 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本期年报审计费用为 35 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本期内控审计费用为 10 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该 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委员会一致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人无关联关系。在 2025 年 度审计工作中,容诚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等各 项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 将此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ccad4626-9a13-425d-943f-f686dafe08ad.PDF ─────────┬──────────────────────────────────────────────── 2026-03-30 19:12│美亚光电(00269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5年12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19号解释 ”),规定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 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 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解释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以上相关文件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 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 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2eabab14-a34c-4c98-aa98-a5f00d7fd6a9.PDF ─────────┬──────────────────────────────────────────────── 2026-03-30 19:12│美亚光电(002690):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 美亚光电(002690):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271324b1-ae1f-46c0-9bff-31aa187c80ab.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5│美亚光电: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80415.PDF ─────────┬──────────────────────────────────────────────── 2026-03-31│美亚光电: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31/1225055340.PDF ─────────┬──────────────────────────────────────────────── 2025-10-25│美亚光电: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5/1224730927.PDF ─────────┬──────────────────────────────────────────────── 2025-08-26│美亚光电: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6/1224563416.PDF ─────────┬──────────────────────────────────────────────── 2025-04-26│美亚光电: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299970.PDF ─────────┬──────────────────────────────────────────────── 2025-03-28│美亚光电: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3-28/1222922411.PDF ─────────┬──────────────────────────────────────────────── 2024-10-26│美亚光电: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6/1221519623.PDF ─────────┬──────────────────────────────────────────────── 2024-08-22│美亚光电: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2/1220937425.PDF ─────────┬──────────────────────────────────────────────── 2024-04-26│美亚光电: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15027.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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