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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692(ST远程)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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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692 远程股份 更新日期:2025-09-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9-04 19:06 │远程股份(002692):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财务数据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09-04 19:06 │远程股份(002692):远程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 ├─────────┼──────────────────────────────────────────────┤ │2025-09-04 19:05 │远程股份(002692):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 ├─────────┼──────────────────────────────────────────────┤ │2025-09-04 19:05 │远程股份(002692):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远程股份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 │ │二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 ├─────────┼──────────────────────────────────────────────┤ │2025-09-04 19:05 │远程股份(002692):远程股份与中信建投关于远程股份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 ├─────────┼──────────────────────────────────────────────┤ │2025-09-04 19:05 │远程股份(002692):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远程股份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 │ │核问询函之回复 │ ├─────────┼──────────────────────────────────────────────┤ │2025-09-04 19:05 │远程股份(002692):中信建投关于远程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 ├─────────┼──────────────────────────────────────────────┤ │2025-09-04 19:05 │远程股份(002692):中信建投关于远程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 ├─────────┼──────────────────────────────────────────────┤ │2025-09-04 19:05 │远程股份(002692):远程股份与中信建投关于远程股份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 │ │回复 │ ├─────────┼──────────────────────────────────────────────┤ │2025-08-25 21:09 │远程股份(002692):《董事长工作细则》(2025年8月) │ └─────────┴──────────────────────────────────────────────┘ ─────────┬──────────────────────────────────────────────── 2025-09-04 19:06│远程股份(002692):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财务数据的提示性公告 ─────────┴──────────────────────────────────────────────── 鉴于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8月26日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等相关申请文件的财务数据及其他变动事项等内容进行了同步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公司将在上述文件披露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业 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 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 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5/eb0adf02-2a17-4c2d-aa39-5edc484b9346.PDF ─────────┬──────────────────────────────────────────────── 2025-09-04 19:06│远程股份(002692):远程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 远程股份(002692):远程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5/89a16e47-2eda-4326-86ce-9742ea86326b.PDF ─────────┬──────────────────────────────────────────────── 2025-09-04 19:05│远程股份(002692):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 远程股份(002692):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五)。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5/dda90951-331a-4d97-a3e0-b2ffae8c37de.PDF ─────────┬──────────────────────────────────────────────── 2025-09-04 19:05│远程股份(002692):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远程股份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 │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 远程股份(002692):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远程股份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5/d6bf8a7f-baf2-4569-8791-372186a8776b.PDF ─────────┬──────────────────────────────────────────────── 2025-09-04 19:05│远程股份(002692):远程股份与中信建投关于远程股份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 远程股份(002692):远程股份与中信建投关于远程股份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5/2e4d7b22-96dc-4372-a73c-8793034536ec.PDF ─────────┬──────────────────────────────────────────────── 2025-09-04 19:05│远程股份(002692):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远程股份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 │询函之回复 ─────────┴──────────────────────────────────────────────── 远程股份(002692):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远程股份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公告 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5/1c3fc95f-12b7-440b-be03-09baa7b2efc1.PDF ─────────┬──────────────────────────────────────────────── 2025-09-04 19:05│远程股份(002692):中信建投关于远程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 远程股份(002692):中信建投关于远程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5/041fb849-cb69-44fd-bc11-5f05f29d6b91.PDF ─────────┬──────────────────────────────────────────────── 2025-09-04 19:05│远程股份(002692):中信建投关于远程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 远程股份(002692):中信建投关于远程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5/4a78bed9-6429-43f7-9505-b69c847ca11e.PDF ─────────┬──────────────────────────────────────────────── 2025-09-04 19:05│远程股份(002692):远程股份与中信建投关于远程股份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 远程股份(002692):远程股份与中信建投关于远程股份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5/583b5e18-d6cc-49bb-b254-e67919f1bd07.PDF ─────────┬──────────────────────────────────────────────── 2025-08-25 21:09│远程股份(002692):《董事长工作细则》(2025年8月) ─────────┴──────────────────────────────────────────────── 第一条 为确保董事长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完善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长主持董事会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条 公司设董事长 1 名,根据需要可以设副董事长 1 名,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第二章 任职资格和义务 第五条 董事长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素质,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踏实做事、坦荡做人的品质; (二)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大局意识; (三)具有组织发挥董事会集体领导作用、沟通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善于协调董事会内部、董事会与股东、董 事会与总经理之间的关系; (四)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工作经历,熟悉公司所处行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诚信勤勉,廉洁奉 公,民主公道; (五)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甘于吃苦的进取精神和奉献精神。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长: (一)《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二)被国家有关部门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期限未满的人员; (三)董事会认为不适合担任董事长的。 第七条 董事长应当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一)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挪用公司资金; (二)不得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不得利用职权贿赂或者收受其他非法收入; (四)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通过,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与公司订立合 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但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经股东会决议通过,或者公 司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能利用该商业机会的除外; (六)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经股东会决议通过,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业务; (七)不得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八)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九)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忠实义务。董事长违反本条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给 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董事长应当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勤勉义务: (一)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等法定文件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二)应当如实向审计委员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审计委员会或内部审计人员行使职权; (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勤勉义务。第九条 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的过 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除非出现董事长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细则规定而被解职或董事长自行辞职的情形,否则 不得在任期内无故罢免董事长。 第三章 董事长的职权 第十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 (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 董事会和股东会报告;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 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其中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第十二条 董事 长在行使董事会授予的职权时,如涉及事项按有关规定应由董事会集体决策的,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投资金额未达到董事会审批标准的对外投资项目,由董事长审批。第十四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公司董事 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 董事履行职务。 第四章 经营分析专题会议 第十五条 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经营分析专题会议。 第十六条 经营分析专题会议议题的征集:董事会办公室提前 3 天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分管领导及各部门征集经营分析 专题会议议题,并列出议题、议程,报董事长审批后提交会议审议。 第十七条 经营分析专题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主持。 第十八条 经营分析专题会议的参会人员应当包括以下人员: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助 理等。各部门负责人根据经营分析专题会议议题及讨论情况,经董事长指定可列席会议。 第十九条 经营分析专题会议由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对经营分析专题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由董事长审定签发后执行。 凡需保密的会议材料,应由董事会办公室注明密级,会议结束后,由会议记录人负责收回。参会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不得 私自泄露密级会议内容和议定事项。 一般的经营分析专题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第二十条 经营分析专题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由总经理指定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和反馈落实情况。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由董事会解释。若本细则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有冲突的,以国家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修改时,由董事会办公会提出修改意见,提请董事会批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5d6ec7fb-1c5c-46a3-8300-40101afbeec9.PDF ─────────┬──────────────────────────────────────────────── 2025-08-25 21:09│远程股份(00269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8月) ─────────┴────────────────────────────────────────────────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 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从公司和中小股 东利益角度进行思考判断,并且形成讨论意见。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 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二章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职责 第四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四)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六)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独立董事行使上述(一)至(三)项所列职权的,应 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过半数同意。独立董事行使第一款所列职权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的,公司应当披露 具体情况和理由。 第五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公司董事会针对公司被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六条 本制度第四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第五条所列 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除本制度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事项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根据需要研究讨论公司其他事 项。 第三章 议事规则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但是遇有紧 急事由时,可以口头、电话等方式随时通知召开会议。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董事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 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采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开。第八条 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 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第九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 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第十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书面投票表决,也可以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 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应在专门会议中发表独立意见,意见类型包括同意意见、保留意见及其理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和无法发表 意见及其障碍,所发表的意见应当明确、清楚。 第十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充分反映独立董事对所审议事项提出的意见 ,独立董事应对会议记录签字确认。会议记录应当至少保存十年。 第十三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人员支持,指定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 员协助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公司应当保障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前提供公司运营情况资料,组织或者配合开展实地考察等工作 。公司应当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其他行使职权时所需的费用。 第十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在年度述职报告中记录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所列事项进行审议的情 况及行使本制度第四条第一款所列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并在公司年度股东会上进行汇报。 第十五条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监管规定、交易所相关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 制度如与有权机关或部门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或不一致的,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9a26beb1-5fe7-4606-a844-c39cf5039a0f.PDF ─────────┬──────────────────────────────────────────────── 2025-08-25 21:09│远程股份(002692):《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 第一条 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 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战略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 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项决议无效;战略委员会决策程序违反《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的,自该决议做出之日起 60 日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撤销该项决议。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 3人组成。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战略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 员会主任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 委员履行战略委员会主任职责。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的任期一致。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议事规 则规定的不得任职之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战略委员会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战略委员会委员资格。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尽快增补新的委员人选 。 在战略委员会委员人数达到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前,战略委员会暂停行使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权。 第八条 《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的任职资格、义务等规定适用于战略委员会委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经营目标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战略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对本议事规则规定的事项进行审议后,应形成战略委员会会议决议连同相关议案报送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在公司董事会闭会期间,可以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对本议事规则第九条规定的相关事项作出决议,相关议案 需要股东会批准的,应按照法定程序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如有需要,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 用由公司承担。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主任或两名以上(含两名)委员联名可要求召开战略委 员会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委员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采 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开。第十五条 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的,公司原则上应当不迟于战略委员会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 料和信息。如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提名委员会临时会议的,可以不受前款通知方式及通知时限的限制,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 出说明。第十六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通知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二)会议需要讨论的议题; (三)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四)会议通知的日期。 第十七条 战略委员会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含三分之二)出席方可举行。第十八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 可以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第十九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向会议主持人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不迟于 会议表决前提交给会议主持人。第二十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既不亲自出席会议,亦未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的,视为未出席相关 会议。 战略委员会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的,视为不能适当履行其职权。公司董事会可以撤销其委员职务。 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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