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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693(双成药业)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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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693 *ST双成 更新日期:2025-08-1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8-05 18:02 │*ST双成(002693):双成药业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 ├─────────┼──────────────────────────────────────────────┤ │2025-08-05 18:00 │*ST双成(002693):双成药业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 │2025-08-04 17:03 │*ST双成(002693):双成药业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风险提示性公告 │ ├─────────┼──────────────────────────────────────────────┤ │2025-08-01 18:42 │*ST双成(002693):双成药业关于精氨加压素注射液获得澳大利亚药物管理局(TGA)上市许可的公告 │ ├─────────┼──────────────────────────────────────────────┤ │2025-08-01 00:00 │*ST双成(002693):双成药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08-01 00:00 │*ST双成(00269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7-30 16:39 │*ST双成(002693):双成药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修订) │ ├─────────┼──────────────────────────────────────────────┤ │2025-07-30 16:39 │*ST双成(002693):双成药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7月制定) │ ├─────────┼──────────────────────────────────────────────┤ │2025-07-30 16:39 │*ST双成(002693):双成药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修订) │ ├─────────┼──────────────────────────────────────────────┤ │2025-07-30 16:39 │*ST双成(002693):双成药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修订) │ └─────────┴──────────────────────────────────────────────┘ ─────────┬──────────────────────────────────────────────── 2025-08-05 18:02│*ST双成(002693):双成药业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金额:51,984,794.52元人民币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和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一、本次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2年 9月和 2023年 4月购买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融信托”)理财产品合计 5,000万元。上述理财产品均已逾期,仅兑付部分利息款,剩余本息尚未兑付。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9 日、2023 年 10 月 21 日披露的《关于部分理财产品逾期兑付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2023-061)。 近日,公司收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传票等相关资料,公司因营业信托纠纷对中融信托提起诉讼。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上述案件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二、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1、诉讼受理日期:2025年 8月 4日 2、诉讼受理法院: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3、诉讼当事人情况: 原告: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4、案由:营业信托纠纷 5、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向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支付B859类信托单位项下的信托利益 21,054,794.52 元(含 本金 20,000,000 元及截至 2023 年 9 月 29 日的未支付收益 1,054,794.52 元)以及 A36 类信托单位项下的信托利益 30,930,00 0 元(含本金 30,000,000 元及截至 2023 年 10 月 18 日的未支付收益 930,000 元); (2)请求判令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向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其中以 21,054,794.52 元为 基数自 2023年 9月 29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 30,930,000元为基数自 2023年 10月 18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 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其他诉讼事项参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 告》。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和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6/f16226e5-0d8f-43b0-82ff-91937a2a1719.PDF ─────────┬──────────────────────────────────────────────── 2025-08-05 18:00│*ST双成(002693):双成药业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 2025 年 7 月 31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双成药 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双成”)因日常经营需要,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 ”)申请4,000万元借款。公司和公司控股股东海南双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成投资”)拟为宁波双成向建设银行借款分别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主合同下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具体内容详见 2025年 7月 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及双成投资分别与建设银行签订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鉴于两份《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的格式及主要内容基 本一致,对主要内容予以合并说明如下: 保证人(甲方):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 甲方愿意为宁波双成药业有限公司(下称“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一)保证范围 1、本保证的担保范围为: (1)主合同项下不超过(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肆仟万元整的本金余额;以及 (2)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 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 乙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 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2、如果甲方根据本合同履行保证责任的,按甲方清偿的本金金额对其担保的本金的最高额进行相应扣减。 3、主合同项下的贷款、垫款、利息、费用或乙方的任何其他债权的实际形成时间即使超出主合同签订期间,仍然属于本合同的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不受主合同签订期间届满日的限制。 (二)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三)保证期间 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乙方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 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2、乙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展期无需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乙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止。 (四)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及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金额 16,500 万元,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宁波双成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 41.94%;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提供担保。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涉及 诉讼的对外担保,无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交易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6/a4f8475d-a888-43cb-bd87-d0d7632673bb.PDF ─────────┬──────────────────────────────────────────────── 2025-08-04 17:03│*ST双成(002693):双成药业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风险提示性公告 ─────────┴──────────────────────────────────────────────── 重要风险提示: 1、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因公司 2 024 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公司股票 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 2025年 7月 31日披露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49),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8,412.2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46.66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净利润-2,101.58 万元。如公司 2025 年度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终 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ST 双成,证券代码:002693)股票交易价格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至 2025 年 8 月 4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 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实,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 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 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因公司 2 024 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公司股票 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 2025年 7月 31日披露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49),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8,412.2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46.66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净利润-2,101.58 万元。如公司 2025 年度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终 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 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5/cd4a3b68-b564-4f33-871e-fc618e621582.PDF ─────────┬──────────────────────────────────────────────── 2025-08-01 18:42│*ST双成(002693):双成药业关于精氨加压素注射液获得澳大利亚药物管理局(TGA)上市许可的公告 ─────────┴────────────────────────────────────────────────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近日收到澳大利亚药物管理局(TGA)签发的精氨加压素注射液的上市许可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1、药品商品名:精氨加压素注射液 2、剂型:注射剂 3、规格:20 pressor units/1 mL 4、获批适应症:适用于预防和治疗术后腹胀;清除腹部 X 射线检查中的干扰性气体阴影;以及用于治疗尿崩症。 二、药品相关的其他情况 精氨加压素注射液(vasopressin injection)是由美国 Par Pharmaceutical开发研制,其 20 pressor units/1 mL 规格于 2014 年 4月 17日获得美国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批准上市。 根据 Insight数据库查询到的销售信息显示,精氨加压素注射液(20 pressorunits/1 mL 规格)2024 年全球销售总额约 7,200 万美元,其中美国市场销售额约为 4,600万美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精氨加压素注射液获得澳大利亚药物管理局签发的上市许可,表明公司精氨加压素注射液具备了在澳大利亚进行销售的资质 。对公司拓展海外市场、提升公司业绩带来积极的影响。由于药品出口业务容易受到市场需求变化、政策环境变化、汇率波动、市场 竞争等因素的影响,上述产品在澳大利亚市场销售的时间、市场规模、后续拓展进度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防范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2/6eb9fa7a-a9f3-4604-8776-c00b4d69c6d4.PDF ─────────┬──────────────────────────────────────────────── 2025-08-01 00:00│*ST双成(002693):双成药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7月31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7月31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兴国路16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成栋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和《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7、出席会议的股东(含网络投票)共596人,代表股份213,952,81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5935%。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2人,代表股份205,898,13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9.6511%; (2)网络投票的股东584人,代表股份8,054,68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9423%。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584人,代表股份8,054,68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9423%。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84人,代表股份8,054,684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9423%。 8、公司全部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海南双成投资有限公司、HSP Investment HoldingsLimited及王成栋先生为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0 3,226,831股。关联股东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10,338,9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919%;反对30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00%;弃权8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667,6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953%;反对301,4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419%;弃权8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2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 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1/75ac89c3-cf82-4c38-9d8b-aa681eba9c7f.PDF ─────────┬──────────────────────────────────────────────── 2025-08-01 00:00│*ST双成(00269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但不包含网络投票股东的资格)、 会议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而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 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相关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或合法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会之目的而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委派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和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在本所律师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核查和验证的过程中,本所假设: 1. 提供给本所的文件中的所有签署、盖章及印章都是真实的,所有作为正本提供给本所的文件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2. 提供给本所的文件中所述的全部事实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3. 提供给本所的文件的签署人均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其签署行为已获得恰当、有效的授权; 4. 所有提供给本所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且这些文件的原件均是真实、完整、准确的; 5. 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的所有资料是完整、充分、真实的,并且不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或重大遗漏的情况。 基于上述,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的相关法律问题 出具如下意见: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通知 根据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和《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 ),公司董事会已就本次股东会的召开作出决议,并以公告形式通知召开本次股东会。 经本所律师核查,《股东会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会议时间、会议地点、审议议案、出席对象、现场出席会议登记 方法、网络投票操作流程等内容。《股东会通知》的刊登日期距本次股东会通知召开时间超过十五日,且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 的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通知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7月 31 日 14:30 在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兴国路 16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成栋先生主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7 月 31 日 9:15~ 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31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与《股东会通知》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一)经查验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公司股东名册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的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代 表身份证明及/或授权委托书等文件,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最终确认,本所律师确认出席本次股东会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 596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213,952,815 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 51.5935%(按四舍五 入保留四位小数方式计算,下同)。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相关出席会议股东符合资格。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视频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三)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所述内 容相符,本次股东会没有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也未出现修改原议案和提出新议案的情形。网络投票按照《股东会通 知》确定的时段,通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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