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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696(百洋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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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696 百洋股份 更新日期:2026-03-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2-11 16:57 │百洋股份(002696):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意见 │ ├─────────┼──────────────────────────────────────────────┤ │2026-02-11 16:57 │百洋股份(002696):关于注册资本变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 │2026-02-11 16:56 │百洋股份(002696):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2-11 16:56 │百洋股份(002696):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库存股的公告 │ ├─────────┼──────────────────────────────────────────────┤ │2026-02-11 16:55 │百洋股份(002696):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2-11 16:54 │百洋股份(002696):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2-11 16:54 │百洋股份(002696):《公司章程》(2026年2月) │ ├─────────┼──────────────────────────────────────────────┤ │2026-02-10 15:45 │百洋股份(00269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2-06 16:10 │百洋股份(00269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1-30 15:45 │百洋股份(002696):关于在子公司之间调剂担保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 2026-02-11 16:57│百洋股份(002696):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意见 ─────────┴────────────────────────────────────────────────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作为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我们 认真审核了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鉴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 1 名激励对象因组织安排调离公司(含分子公司)且不在公司(含分子公司)任职 ,已不符合本次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拟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380,000股进行回 购注销处理。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和要求,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同意本次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2/c6793163-b760-4b77-bece-b5175ce83afa.PDF ─────────┬──────────────────────────────────────────────── 2026-02-11 16:57│百洋股份(002696):关于注册资本变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 2 月 1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册资本变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库存股,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相关条款修订前后的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4,636.2262 万元。 34,575.4232 万元。 2 第二十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第二十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34,636.2262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 34,575.4232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 为:普通股 34,636.2262 万股。 为:普通股 34,575.4232 万股。 除修订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6 年 2 月修订)》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信息 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文稿。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事项的工商登记变更及《公司章程》备案 等事宜。 二、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2/cac8ffd8-9a0f-42b4-8df7-4b6030155f20.PDF ─────────┬──────────────────────────────────────────────── 2026-02-11 16:56│百洋股份(002696):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 2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 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2 月 6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短信息等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 7人,实际出 席会议董事 7 人。其中,董韶光先生、王玲女士、徐国君先生、何艮先生、肖俊先生以视频实时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李奉强先生、 孙立海先生现场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奉强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鉴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 1 名激励对象因组织安排调离公司(含分子公司)且不在公司(含分子公司)任职 ,已不符合本次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同意公司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380,000股进行 回购注销处理,并按规定向其支付同期银行存款利息。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总额约为人民币 92.72 万元及对应银行同期存款 利息,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的议案》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 董事会同意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228,030 股库存股进行注销,并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上述议案一及议案二的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 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库存股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注册资本变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库存股事项经股东会批准后,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346,362,262 元变更为人民币 345,754,232 元,股份总数由 346,362,262 股变更为 345,754,232 股。公司根据上述变更情况对《 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事项的工商登记变更及《公司章程》备案等事宜。 《关于注册资本变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 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以 2026 年 2月 26 日为股权登记日,于2026 年 3 月 5 日下午 15:00 在南宁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 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的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 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2/6ac1b6ce-80c3-4884-95f0-8a8e3ec120eb.PDF ─────────┬──────────────────────────────────────────────── 2026-02-11 16:56│百洋股份(002696):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库存股的公告 ─────────┴────────────────────────────────────────────────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 2 月 1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有 1 名激励对象因组织安排调离公司(含分子公司)且不在公司(含分子公司)任职,已不符合本次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 定,公司拟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380,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同时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的 228,030 股库存股进行注销,并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注销手续。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 年 10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2024 年 10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 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三)2024 年 10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 复的公告》。公司已收到控股股东之母公司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转的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青岛市国资委”)出具的《青岛市国资委关于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青国资 委〔2024〕54 号),青岛市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四)2024 年 10 月 10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内部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 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4年 12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五)2024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六)2024 年 12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 (七)2024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并发 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5 年 7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 2025 年 7月 31 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 予日,以人民币 3.14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1 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 98.8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九)2026 年 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 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的议案》,其中《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 鉴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 1 名激励对象因组织安排调离公司(含分子公司)且不在公司(含分子公司)任职 ,已不符合本次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 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380,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鉴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 1 名激励对象因组织安排调离公司(含分子公司)且不在公司(含分子公司)任职 ,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由公司按人民币 2.44 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回购。本次回购 价格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具体计算方式为:回购价格=授予价格×(1+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 案之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距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的天数÷365 天)。 (三)本次回购注销的注销数量、资金总额及来源 公司拟对 1 名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380,000 股(占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总数的 3.94%,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11%)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并按规定向其支付同期银行存款利息。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 总额约为人民币 92.72 万元及对应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库存股注销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 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的,应当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披露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毕暨股份变动的公告》,截至 2024年 11 月 29 日,公司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已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9,880,030 股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2025 年 2 月 11 日、2025 年 8 月 29 日,公司分 别完成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及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实际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 9,652,000 股,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剩余 228,030 股库存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并结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相关规定,公司拟对该等库存股 进行注销,并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四、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及库存股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及库存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合计减少608,030 股,股份总数由 346,362,262 股变更为 345,754,232 股。 股份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比例 变动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股) (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1,875,314 3.43% -380,000 11,495,314 3.3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34,486,948 96.57% -228,030 334,258,918 96.68% 三、股份总数 346,362,262 100.00% -608,030 345,754,232 100.00% 注:具体数据以本次回购注销及库存股注销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公司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本次回购注销及库存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及库存股注销将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进行,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 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关于本次回购注销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 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 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减少,公司尚需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履行减资程序,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相关股份注销、减资的手续。 七、本次回购注销及库存股注销计划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及库存股注销的相关手续并 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2/b0e04863-8db1-46ea-849f-bafa0c0d846d.PDF ─────────┬──────────────────────────────────────────────── 2026-02-11 16:55│百洋股份(002696):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 致: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百洋股份”)的委托, 担任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事项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业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就百洋股份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本着审慎性及重要 性原则对本激励计划的有关文件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作出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在工作过程中,已获得公司的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提供了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的、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 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扫描件以及书面说明、承诺或口头证言;公司所提供的文件材料和所作的陈述真实、准 确、完整,无任何隐瞒、虚假或重大遗漏之处;公司提供的文件材料中所有的盖章及签字全部真实,文件材料的副本、复印件或扫描 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 2.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 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并基于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 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与本次回购注销相关的文件和资料。对于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 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依赖于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公开披露信息或出具的证明文件、公司及有关主体出具的说明 文件。 4.本所及本所律师仅就与本次回购注销有关的中国境内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本次回购注销有关会计、财务、审计等 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 5.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回购注销所必备的法定文件之一,随其他申请材料一并上报或公开披露。 6.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实施本次回购注销的而使用,非经本所事先书面许可,不得被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 勉尽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批准与授权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批准与授权 2024年 10月 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 表决。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 2024年 12月 20日,公司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4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 见。 2025年 7月 3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 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批准与授权 2026年 2月 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已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回购注销将导致公 司注册资本及股本减少,公司尚需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履行减资程序,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相关股 份注销、减资的手续。 二、关于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因组织 安排调离公司(含分子公司)且不在公司(含分子公司)任职,其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回购时中国人民 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及公司说明,本次激励计划的 1名激励对象,根据组织安排调离公司 (含分子公司)且不在公司(含分子公司)任职,因其已不符合本次激励计划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决定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及公司提供的《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5]第 29-00001号),本次回购注销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80,000股。 2.本次回购注销的价格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及“第十四章 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之和作为回购价格,回 购价格=授予价格×(1+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 之日距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的天数÷365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 同期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及公司提供的《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5]第 29-00001号),本次回购注销激励 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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