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698 博实股份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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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 16:22 │博实股份(002698):重大合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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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3 16:12 │博实股份(002698):重大合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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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7 15:47 │博实股份(002698):重大合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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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 │博实股份(002698):重大合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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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 │博实股份(002698):重大合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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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 00:00 │博实股份(002698):2024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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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 00:00 │博实股份(002698):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英文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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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 00:00 │博实股份(002698):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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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 00:00 │博实股份(002698):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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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7 00:00 │博实股份(002698):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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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 16:22│博实股份(002698):重大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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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实股份”或“公司”)收到与湖南省冶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务
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5,381.70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合同的签署权限在总经理权限范围内。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名称:湖南省冶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2、住所: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北路505号
3、法定代表人:沈学强
4、注册资本:陆仟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特种设备设计
;建设工程监理;建筑劳务分包。一般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工程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
技术咨询;噪声与振动控制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工
仪器仪表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化工产品销售(
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住房租赁。
6、博实股份与湖南省冶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最近三年,博实股份与湖南省冶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未签订同类合同。
8、履约能力分析:本合同交易对手湖南省冶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是湖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湖南省人民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属企业,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智能化(钢材)物理检验中心自动化升级改造设备及安装。
2、合同金额:伍仟叁佰捌拾壹万柒仟元(人民币)。
3、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4、合同日期:合同买卖双方确定合同内容后,履行签字及盖章流程,公司近日收到经合同买卖双方签字并盖章的合同。
5、交货日期:设备分批交货,一期工程最迟到货时间2025年8月10日;二期工程最迟到货时间2026年1月1日,如施工进度有调整
,以买方实际通知时间为准。
6、结算方式:根据卖方各阶段完成内容情况,买方分阶段支付给卖方预付款及相应阶段款项。
7、主要违约责任:
(1)由于卖方原因造成本工程工期延误,每拖期一天,卖方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千分之三的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
价的百分之十;如卖方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完工,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2)买方无故未能按本合同规定向卖方支付合同款,买方向卖方支付延期付款金额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规定
的基准利率)的违约金,违约金额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如买方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支付,卖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合同为公司面向钢铁生产领域的钢材物理检验智能车间项目,是公司在相关领域的示范应用项目。如项目得以顺利落地
实施与交付,相关智能车间解决方案,有望以最大可能实现少人、无人车间,助力用户提质增效,推动相关行业智能制造产业升级。
2、上述合同为公司智能制造装备领域的产品销售合同,博实股份在资金、人员、技术及产能方面均具备履行上述合同的能力。
3、上述合同不含税金额为 4,797.71万元,占公司 2023年度营业收入的 1.87%。由于相关设备需要根据用户现场条件进行安装
、验收,预计对公司 2025 年度和 2026年度业绩有积极的影响。
4、上述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博实股份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对交易对手形成依赖的情况。
五、风险提示
本次合同为公司面向钢铁生产领域的钢材物理检验智能车间项目,是公司首次实施该类示范应用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排
除存在未预见的因素或困难影响项目的实施或影响实施进度;不排除存在用户运行测试、验收确认周期长的可能,如出现此类风险,
将对该项目合同能否实施完成或对项目的执行预期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首次实施该类示范应用项目,不排除存在项目成本相对较高的情况,甚至出现项目亏损的可能,如出现此类风险,该项目在
验收当期可能拉低公司的综合毛利率。
从本次合同签订至相关收入确认期间,不排除存在其它不可预见的因素影响合同不能按约定履行的可能,如出现此类风险,将对
公司对应的收入预期造成不利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六、备查文件
相关合同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7/f683ea94-8e85-43ce-be5e-3c441d3726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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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3 16:12│博实股份(002698):重大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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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实股份”或“公司”)收到与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龙石
化”)签订的《包装线设备专项维保服务合同》,合同预估总金额为5,823.25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合同的签署权
限在总经理权限范围内。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名称: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
2、住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黄山馆镇裕龙岛
3、法定代表人:程仁策
4、注册资本:叁佰捌拾亿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仓储;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经营;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
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新化学物质生产;新化学物质进口;燃气经营;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危险废物
经营;保税物流中心经营;保税仓库经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水路危险货物运输;港口经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
务;自来水生产与供应;热力生产和供应。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
脂销售;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
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润滑油加工、制
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
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陆地管道运输;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
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通讯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消防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
服务);住房租赁;固体废物治理;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进出口代理。
6、博实股份与裕龙石化不存在关联关系。
7、最近三年及本年度,博实股份与裕龙石化签订工业服务类合同金额为1,550万元(不含本次)。
8、履约能力分析:本合同交易对手裕龙石化为公司的合作客户,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包装线设备专项维保服务及备件销售。
2、合同金额:暂定总含税金额为人民币 5,823.25万元,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2年),每年合同额约为 2,911.63万元,以
具体结算金额为准。
3、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
4、合同日期:近期合同双方确定合同内容后,履行签字及盖章流程,公司近日收到经合同双方签字并盖章的合同。
5、履行期限:合同的服务期限为2年。
6、主要违约责任:
(1)博实股份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每延误1天应向裕龙石化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格万分之六的违约金,延误超过30天时,裕龙
石化有权解除合同,此等解除并不减轻或免除博实股份依据本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的义务;
(2)如裕龙石化未按期付款,逾期超过45日的,自第46日起,则按应付金额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息向博实股份支付
违约金。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合同为公司工业服务类合同,博实股份在资金、人员、技术及产能方面均具备履行上述合同的能力。
2、在本次合同约定的服务运营期间内,以年度测算,每年不含税金额约为2,690.95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的 1.05%
,占公司 2023 年度工业服务营业收入的 3.75%。预计在本合同履约期间,约定的工业服务内容对公司业绩有积极影响。
3、上述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博实股份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对交易对手形成依赖的情况。
五、风险提示
从本次合同签订至相关收入确认期间,不排除存在不可预见的因素影响合同不能按约定履行的可能,如出现此类风险,将对公司
对应的收入预期造成不利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六、备查文件
相关合同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4/33cee726-2047-4e83-b744-a04326db58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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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7 15:47│博实股份(002698):重大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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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实股份”或“公司”)收到与中煤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务
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5,300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合同的签署权限在总经理权限范围内。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名称:中煤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2、住所: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榆马大道北 B1路东
3、法定代表人:梁云峰
4、注册资本:壹佰零贰亿玖仟陆佰陆拾陆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煤炭洗选;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
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矿山机械制造;仪器仪表制造;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仪器仪表修理;热
力生产和供应;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煤炭及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仪器仪表销售;
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合成材料销售;特种设备销售;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小
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固体废物治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
可项目:煤炭开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制造;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公共铁路运输;道路货物运输
(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住宿服务;餐饮服务;检验检测服务;危险废物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
6、博实股份与中煤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最近三年及本年度,博实股份与中煤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同类合同的金额为 255 万元(不含本次)。
8、履约能力分析:中煤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包装码垛成套装备(含嵌入式软件)。
2、合同金额:伍仟叁佰万元整(人民币)。
3、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章或公章后生效。
4、合同日期:合同买卖双方确定合同内容后,履行签字及盖章流程,公司近日收到经合同买卖双方签字并盖章的合同。
5、交货日期:技术协议签订后 10个月内货到现场。
6、结算方式:根据卖方各阶段完成内容情况,买方分阶段支付给卖方预付款及相应阶段款项。
7、主要违约责任
如果由于卖方原因未能按本合同附件 7交货期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不可抗力除外),买方有权按下列比例向卖方收取违约金:迟
交 1-4 周,每周罚迟交设备金额的0.5%;迟交 5-8周,每周罚迟交设备金额的 1%;迟交 9 周以上,每周罚迟交设备金额的 1.5%;
不满一周按一周计算。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合同为公司智能制造装备领域的产品销售合同,博实股份在资金、人员、技术及产能方面均具备履行上述合同的能力。
2、上述合同不含税金额为 4,690.27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的 1.83%。由于相关设备需要根据用户现场条件进行安
装、验收,预计对公司 2025 年度或 2026年度业绩有积极的影响。
3、上述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博实股份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对交易对手形成依赖的情况。
五、风险提示
从本次合同签订至相关收入确认期间,不排除存在不可预见的因素影响合同不能按约定履行的可能,如出现此类风险,将对公司
对应的预期收入造成不利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六、备查文件
相关合同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7/0a219d07-2752-4a96-ad3e-b4c467e923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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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博实股份(002698):重大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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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实股份”或“公司”)收到与浙江圆锦新材料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务合同,
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4,188 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合同的签署权限在总经理权限范围内。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名称:浙江圆锦新材料有限公司
2、住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康阳大道 88号
3、法定代表人:钟建明
4、注册资本:叁拾亿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6、博实股份与浙江圆锦新材料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最近三年,博实股份与浙江圆锦新材料有限公司未签订同类合同。
8、履约能力分析:浙江圆锦新材料有限公司商业信誉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包装码垛成套装备(含嵌入式软件)。
2、合同金额:肆仟壹佰捌拾捌万元整(人民币)。
3、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4、合同日期:合同买卖双方确定合同内容后,履行签字及盖章流程,公司近日收到经合同买卖双方签字并盖章的合同。
5、交货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货到现场周期为 8个月。
6、结算方式:根据卖方各阶段完成内容情况,买方分阶段支付给卖方预付款及相应阶段款项。
7、主要违约责任
卖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一周,按逾期交货部分价款总额的 5‰计算(不满7 天按 7 天计),累计至交齐货物之日止。向买
方支付违约金,卖方仍需履行合同向买方交付货物;如卖方逾期 4周仍未交齐货物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应向买方返还未交货
物的己付款项,并按合同总价的 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合同为公司智能制造装备领域的产品销售合同,博实股份在资金、人员、技术及产能方面均具备履行上述合同的能力。
2、上述合同不含税金额为 3,706.19万元,占公司 2023年度营业收入的 1.44%。由于相关设备需要根据用户现场条件进行安装
、验收,预计对公司 2025年度或 2026年度业绩有积极的影响。
3、上述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博实股份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对交易对手形成依赖的情况。
五、风险提示
从本次合同签订至相关收入确认期间,不排除存在不可预见的因素影响合同不能按约定履行的可能,如出现此类风险,将对公司
对应的预期收入造成不利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六、备查文件
相关合同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3d1847ed-b62e-46c8-b437-34f511a63f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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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博实股份(002698):重大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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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实股份”或“公司”)收到与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石
化”)及其子公司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石化”)签订的商务合同,合同合计金额为人民币 11,500万元。根据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合同的签署权限在总经理权限范围内。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一)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1、名称: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住所:浙江省萧山区益农镇红阳路 98 号
3、法定代表人:李水荣
4、注册资本:壹佰零壹亿贰仟伍佰伍拾贰万伍仟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涤纶丝,化纤布的制造、加工,纸制品加工,轻纺原料及产品,五金,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
化学品)的销售,实业投资,普通货物的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道路货物运输(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经营进出口业务。
6、博实股份与荣盛石化不存在关联关系。
7、最近三年及本年度,博实股份与荣盛石化签订同类合同金额合计 5,230 万元(不含本次)。
(二)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1、名称: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住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翁山路 555 号大宗商品交易中心 5201室(自贸试验区内)
3、法定代表人:李水荣
4、注册资本:伍佰伍拾捌亿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石油、天然气管道储运;成品油零售(限危险化学品);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发电
、输电、供电业务;港口经营;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基础化学原
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炼焦;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成品油仓储(不含危
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装卸搬
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6、博实股份与浙江石化不存在关联关系。
7、最近三年及本年度,博实股份与浙江石化签订同类合同金额合计 21,836.31万元(不含本次)。
(三)履约能力分析:荣盛石化及其子公司浙江石化与公司有较长的合作历史,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包装码垛成套装备、装车机(含嵌入式软件)。
2、合同金额:壹亿壹仟伍佰万元整(人民币)。其中,公司与荣盛石化签订合同金额 6,516万元,与浙江石化签订合同金额 4,
984万元。
3、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4、合同日期:合同买卖双方确定合同内容后,履行签字及盖章流程,公司近日收到经合同买卖双方签字并盖章的合同。
5、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 11个月。
6、结算方式:根据卖方各阶段完成内容情况,买方分阶段支付给卖方预付款及相应阶段款项。
7、主要违约责任
由于卖方原因,卖方未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检验、安装、机械试车、性能试车和考核、验收设备、提供其他技术服务或出现其他
延期履约行为的,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每延期一天,违约金按延迟合同总价的 3‰/天计算。
买方若无正当理由拒付或延期支付合同款时,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一年定期存款利率,向卖方支付延期付款赔偿金或违约金,最
高以未付款项的 3%为限。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合同为公司智能制造装备领域的产品销售合同,博实股份在资金、人员、技术及产能方面均具备履行上述合同的能力。
2、上述合同不含税金额为 10,176.99万元,占公司 2023年度营业收入的 3.97%。由于相关设备需要根据用户现场条件进行安装
、验收,预计对公司 2025 年度或 2026年度业绩有积极的影响。
3、上述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博实股份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对交易对手形成依赖的情况。
五、风险提示
从本次合同签订至相关收入确认期间,不排除存在不可预见的因素影响合同不能按约定履行的可能,如出现此类风险,将对公司
对应的预期收入造成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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