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700 万憬能源 更新日期:2025-06-3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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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7:27 │新疆浩源(002700):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暨完成工商登记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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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20:44 │新疆浩源(002700):新疆浩源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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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20:44 │新疆浩源(002700):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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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20:39 │新疆浩源(002700):公司章程(2025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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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7:57 │新疆浩源(002700):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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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8:17 │新疆浩源(002700):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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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 │新疆浩源(002700):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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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 │新疆浩源(002700):关于参加新疆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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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 │新疆浩源(002700):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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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 │新疆浩源(002700):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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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7:27│新疆浩源(002700):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暨完成工商登记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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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文名称由“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新疆万憬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Xinjiang Haoyuan Natural Gas Co.,Ltd.”变更为“Xinjiang WanjingEnergy Co.,Ltd.”;
2. 公司中文证券简称由“新疆浩源”变更为“万憬能源”,英文证券简称由“Xj Haoyuan”变更为“Wj Energy”,启用时间为
2025年6月23日;
3. 公司证券代码“002700”保持不变。
一、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变更的说明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2025 年 6 月 12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该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年 5月 20
日、2025年 6月 13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
24)及《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变更内容如下表:
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公司名称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万憬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 新疆浩源 万憬能源
英文名称 Xinjiang Haoyuan Natural Xinjiang Wanjing Energy
Gas Co.,Ltd. Co.,Ltd.
英文简称 Xj Haoyuan Wj Energy
证券代码 002700(不变)
二、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近日,公司完成了名称变更登记手续和修改《公司章程》的备案,并取得了阿克苏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
体内容如下:
1. 名称:新疆万憬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9007846613320
3. 法定代表人:谭帅
4.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5. 成立日期:2006年02月21日
6. 注册资本:413,628,185元整
7. 住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兰干街道海江社区英阿瓦提路 2 号商业楼B座D22室
8.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燃气经营;燃气汽车加气经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建设工程施工;燃气
燃烧器具安装、维修;食品销售;酒类经营;烟草制品零售;小食杂;石油、天然气管道储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计量技术服务;科技中介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
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终端计量设备销售;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五金产品零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
销售;合成材料销售;防火封堵材料销售;耐火材料销售;特种设备销售;安防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制造;非电力家
用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新鲜蔬菜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文具用品零售;办公用品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汽车零配
件零售;润滑油销售;电池销售;家居用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日用品销售;食品用
洗涤剂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化妆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特种设备出租;机械设备
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自2025年6月23日起,公司中文证券简称由“新疆浩源”
变更为“万憬能源”,公司证券代码“002700”保持不变。
四、备查文件
1. 新疆万憬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2.《变更公司全称报备、变更证券简称申请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0/51c23fb2-0381-496b-8ed2-e9f2b25b60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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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20:44│新疆浩源(002700):新疆浩源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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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根据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贵公司”)的委托
,指派本所律师通过视频方式对贵公司2025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
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在此同意,贵公司可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
次股东大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并向公众披露,本所律师将依法对本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的
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系由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召集的,并由贵公司董事长主持。为召开本次股东大会,贵
公司董事会已于2025年5月20日公告了《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贵公司前述公
告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地点、会议表决方式、会议审议事项、股权登记日、参加现场会议登记办法、网络投票
方式、关于股东有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说明及公司通信地址、联系人、电话等事项。此外,贵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
对议案内容进行了披露。
经核查,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12日14:00在新疆
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兰干街道海江社区英阿瓦提路2号商业楼B座D22会议室召开。同时,为股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提供便利,本次股
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为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股东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
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经核查,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在通知的时间、地点召开;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根据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签名及授权委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共计4人,代表股份202,002
,348股,占贵公司股份总数48.8367%;经核查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文件,上述人员均为股权登记日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合法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除贵公司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外,贵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所律师及贵公司同意的相关人员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经核查,本所律师
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的股东81人,代表股份2,197,909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0.5314%。上述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身份验证机构验证。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合计代表股份204,200,25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3681%。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对列入会议通知中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
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就列入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的所有提案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时根据有关规定由本所律师、股东
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进行监票、验票、计票。本次股东大会同时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
司向贵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总数和表决情况的统计数据,贵公司根据有关规则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的表决结果。主持人在会议现场宣布了表决结果,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没有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并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修订<公
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03,924,45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649%;反对270,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0.1326%;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24%。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922,109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4517%;反对27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3208%;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275%。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以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四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30c52634-04d4-411d-a30d-6ff8bb31d5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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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20:44│新疆浩源(002700):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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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日期及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 年 6 月 12 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会议召开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兰干街道海江社区英阿瓦提路2号商业楼 B座 D22 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钟志刚先生。
6.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5 人,代表股份 204,200,2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368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02,002,3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836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1 人,代表股份 2,197,9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1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1 人,代表股份 2,197,9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1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1
人,代表股份 2,197,9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14%。
7. 本次会议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召开,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 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通过现场以及视频参会的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
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经过认真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与网络投票方式,对以下提案进行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0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203,924,4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49%;反对 27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326%;弃权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4%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22,1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4517%;反对 27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208%;弃权 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75%。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韦微、刘欣
3. 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以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87f6c343-5418-44a9-a514-d5848a0027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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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20:39│新疆浩源(002700):公司章程(202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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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浩源(002700):公司章程(2025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fd49c27e-99ef-49d7-ae89-983a3cfe7d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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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7:57│新疆浩源(002700):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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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副总经理朱明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朱明先生已达到法
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也不
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公司董事会对朱明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3/24b4e971-d32a-4c26-a783-6a3af5eaba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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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8:17│新疆浩源(002700):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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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疆浩源”)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2024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 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13,628,185股为基数,拟向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 0.66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股利27,299,460.21元,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
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之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或授予股份回购注销、
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增减变化的,公司将依照变动后的最新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权益分派比例不变的原则
调整分派总额。
2.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3. 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4. 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13,628,1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6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94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
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32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66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3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5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5月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 以 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257 李猛龙
2 03*****012 崔长斌
3 03*****937 钟志刚
4 02*****840 钟浩
5 08*****982 阿克苏众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5月19日至登记日:2025年5月2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兰干街道海江社区英阿瓦提路2号商业楼B座D22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陶晖 翟新超
咨询电话:0997-2530396
传真电话:0997-2530396
七、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 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3.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2/4bb48198-4aad-4b0e-a361-a50fa34e6b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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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新疆浩源(002700):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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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疆浩源”)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8 日 11:0
0 时在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兰干街道海江社区英阿瓦提路 2号商业楼 B座 D22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会董
事 5人,实际参会董事 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钟志刚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星期四)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有关议案。会议通知详见刊登在《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会议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60dc13a5-76ac-4ee9-9c60-33e08e41a8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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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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