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701 奥瑞金 更新日期:2025-03-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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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3 17:57 │奥瑞金(002701):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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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4 19:25 │奥瑞金(002701):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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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1 00:00 │奥瑞金(00270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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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1 00:00 │奥瑞金(002701):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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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3 17:57 │奥瑞金(002701):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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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2 19:23 │奥瑞金(002701):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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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2 19:22 │奥瑞金(002701):关于增加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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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2 19:21 │奥瑞金(002701):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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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2 19:20 │奥瑞金(002701):关于增加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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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2 19:20 │奥瑞金(002701):关于增加公司合并报告范围内担保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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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3 17:57│奥瑞金(002701):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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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于2024年9月4日披露的《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下称“本次交易草案”)“重大风
险提示”及“第十一章 风险因素分析”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其他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交易项下的强制收购正在进行中,预计于2025年4月17日完成。
3、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本次交易草案披露的风险因素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本次交易中止或者对本次交易方案作出实
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本次交易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一、 本次交易概述
本公司拟通过下属北京市华瑞凤泉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下称“华瑞凤泉有限公司”)的境外下属公司(作为“要约人”)向香港
联交所上市公司中粮包装的全体股东发起自愿有条件全面要约,以现金方式收购中粮包装全部已发行股份(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
有的股份除外,下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组上市。
二、 本次交易的历史披露情况
2023年12月1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奥瑞)2023-临071号)。
2024年1月12日、2024年2月7日、2024年3月7日、2024年4月8日、2024年5月7日、2024年5月2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奥瑞)2024-临001号)、《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奥瑞)2024-临005号)、《关于筹划重
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奥瑞)2024-临015号)、《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奥瑞)202
4-临018号)、《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奥瑞)2024-临035号)、《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奥瑞)2024-临040号)。
2024年6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关于本次
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为其提供
担保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相关公告。
2024年6月24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减资及注销下属有限合伙企业的议
案》《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5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4年7月6日、2024年8月6日、2024年8月29日、2024年8月3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奥瑞)2024-
临063号)、《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奥瑞)2024-临069号)、《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奥瑞)2024-临071号)、《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奥瑞)2024-
临072号)。
2024年9月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4年9月2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奥瑞)2024-临094号)。
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
(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
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4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
方案的议案》《关于<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奥瑞)2024-临
107号)。
2024年11月12日、2024年12月14日、2024年12月20日、2025年1月9日、2025年1月18日、2025年1月23日、2025年2月14日,公司
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
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奥瑞)2024-临108号)、《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奥瑞)2024-临110号)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奥瑞)2024-临111号)、《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奥
瑞)2025-临001号)、《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奥瑞)2025-临002号)、《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奥瑞)2025-临003号)、《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奥瑞)2025-临011号)。
三、 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交易项下的强制收购正在进行中,预计于2025年4月17日完成。
本次交易项下强制收购的相关安排可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hkexnews.hk)查阅。
四、 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
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3/6d4349d7-abc1-43ac-876b-851d3ee79a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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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4 19:25│奥瑞金(002701):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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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及 2024 年 5月 27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下属公司之间、下属公司之间未来十二个月在额度内相互提供担
保。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内。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2024 年 5 月 2
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担保进展情况概述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奥瑞金包装有限公司(下称“山东包装”)与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下称“永赢租赁”)签署了《
融资租赁合同》,租赁期限 36 个月,租金初始金额为本金人民币 13,500万元。公司就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并与永赢租赁签署了《保证合同》。
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下称“佛山建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就公司全资子公司奥瑞金(佛山
)包装有限公司(下称“佛山包装”)与佛山建行签署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最高债权限额为人民币 5
,500万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奥瑞金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奥瑞金国际”)及全资下属子公司 JAMESTRONG PACKAGING AUSTRALIA PTY LT
D(下称“澳大利亚景顺”)、JAMESTRONGPACKAGING NZ LIMITED(下称“新西兰景顺”)与日铁物产株式会社(下称“日铁”)签
署《Guarantee Agreement》(下称“担保契据”),奥瑞金国际为澳大利亚景顺、新西兰景顺与日铁签署的采购订单项下形成的债
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上限不超过 2,925 万美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山东包装
公司名称:山东奥瑞金包装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 03月 17日
法定代表人:周原
住所:青岛平度市经济开发区长江路 97号
经营范围:金属包装制品设计、制造、销售;塑料包装制品设计(不含生产)、销售;节能技术、资源再生技术开发;货物进出
口(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情况:截至 2023 年 12月 31日,总资产人民币 54,862.52万元,净资产人民币 12,068.60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 42,793.
92 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67,328.55万元,2023 年实现净利润人民币-611.08 万元。(经审计)
2.佛山包装
公司名称:奥瑞金(佛山)包装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1,432.0435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2年 06月 01日
法定代表人:马斌云
住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三达路六号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饮料食品金属罐、盖等金属包装容器(厚度 0.3毫米以下);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销售罐装水、罐装饮料
;进口金属包装、塑料包装及其他包装容器,从事公司同类商品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
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企业管理、采购管理、财务软件管理及财务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计算机、无线网络
及通信软件技术的设计、开发、销售及相关售后服务。(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情况: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人民币 143,868.49 万元,净资产人民币 65,815.43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 78,
053.07 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252,404.50万元,2023年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3,942.25万元。(经审计)
3.澳大利亚景顺
公司名称:JAMESTRONG PACKAGING AUSTRALIA PTY LTD
注册资本:人民币 76,927,725 元
成立日期:2006年 9月 13日
注册地:澳大利亚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二片金属罐包装容器及易拉盖等
经营情况:截至 2023 年 12月 31日,总资产人民币 41,772.18万元,净资产人民币-853.33 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 42,625.51
万元,2023 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40,435.65万元,2023年实现净利润人民币-959.80 万元。(经审计)
4.新西兰景顺
公司名称:JAMESTRONG PACKAGING NZ LIMITED
注册资本:人民币 513,686,914.52 元
成立日期: 2006年 9月 12日
注册地:新西兰
主营业务:生产易开罐、盖、易开罐印版等
经营情况:截至 2023 年 12月 31日,总资产人民币 72,116.46万元,净资产人民币 22,942.06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 49,174.
40 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55,639.84万元,2023 年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862.73 万元。(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永赢租赁签署《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甲方):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保证人(乙方):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主债权:被担保的主债权为甲方依据主合同享有的全部债权,其中,租金初始金额为本金人民币 13,500万元
4.保证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租金、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担保费、公证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的拍卖、评估及处置等费用)以及
债务人其他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及租金变化情况,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后的款项。
6. 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如主合同项下债务约定分期履行的,则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
务人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二)公司与佛山建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甲方):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
3.最高债权限额:人民币 5,500万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
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
、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
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6. 保证期间:2025 年 2月 17日至 2027年 12 月 31日。
(三)奥瑞金国际及澳大利亚景顺、新西兰景顺与日铁签署担保契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甲方):日铁物产株式会社
2.担保人(乙方):奥瑞金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3.债务人(丙方):JAMESTRONG PACKAGING AUSTRALIA PTY LTD、JAMESTRONGPACKAGING NZ LIMITED
4.担保额度:担保额度上限不超过 2,925万美元
5.担保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
6.担保范围:本契据下担保的主合同范围为甲丙双方 2024年 8月至 2026 年 10月期间签订的采购订单。乙方承担的担保范围为
主合同甲方对丙方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金、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
杂费等)、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管费、评估费、资产处置费、拍卖费、过户费、税费、诉
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执行费等)。
7.保证期间:乙方完全并不可撤销地履行其在本契据项下的义务之日终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5年 2月 28 日,公司及下属公司(公司与下属公司之间、下属公司之间)累计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938,511.47万元。
其中,中粮包装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54,651.94万元,占其 2023年 12月 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净资产的 45.84%;其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683,859.53 万元,占公司 2023年 12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
的 78.2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合并报表范围外的担保情形,亦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五、备查文件
(一)《保证合同》;
(二)《最高额担保合同》;
(三)《担保契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05/9d22486a-3b36-4e67-b3d7-47fc7e98b8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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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1 00:00│奥瑞金(00270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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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融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瑞金”)的委托,指派本所
律师参加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
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是否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
随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
说明。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经本所律师核查,2025 年 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增加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
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5 年 2月 28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已于 202
5 年 2 月 13 日在指定媒体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人
、召开时间、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地点、股权登记日、会议出席对象、审议事项、会议登记办法、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及其他事
项等内容,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已达十五日。
(二)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 2025 年2 月 28 日下午 14:00;召开地点为北京朝阳区
建外大街永安里 8 号华彬大厦六层会议室。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
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一致。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周云杰主持。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2 月 28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2 月 2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经查,本
次股东大会已按照会议通知通过网络投票系统为相关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安排。
(三)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1. 《关于增加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
2. 《关于增加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的上述议题与相关事项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中列明及披露的一致。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告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参加会议的方式及召开程序进行,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1.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61 人,均为截至 2025 年2 月 25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该等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1,079,917,7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1882%,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4 人,持股数共计 780,696,578 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4988%。
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股东、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本
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47人,代表股份共计 299,221,133 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894%。通过网络投票参
加表决的股东的资格,其身份已由信息公司验证。
(3)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
以外的股东)共 449 人,代表股份共计 299,593,1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040%。
2. 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以外,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公司董事会秘书以及本所律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该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具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
(二)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本次股东
大会审议的议题进行了投票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
人对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
(二)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的表决以及本次股东大会对表决结果的统计,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增加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 1,015,904,001 股,反对 23,300,867 股,弃权 40,712,843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0724%,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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