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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701(奥瑞金)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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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701 奥瑞金 更新日期:2024-04-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10 00:00│奥瑞金(00270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收到北京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原龙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于2024年4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监局出具 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上海原龙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二十一兄弟商贸有限公司等采取出具警示函 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4〕59号)(下称“警示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内容 上海原龙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二十一兄弟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原龙华欣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原龙京联咨询有限公 司、北京原龙京阳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原龙京原贸易有限公司、北京原龙兄弟商贸有限公司、周原、沈陶、章良德、张少军: 经查,你们作为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瑞金)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于 2019 年 8月 14日至 2022年 2 月 22 日期间,持股比例自 45.29%变动为 36.15%,权益变动比例达 9.14%,你们在持有奥瑞金股份比例变动达 5%时,未按规定履行报告、公 告义务。 你们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现对你 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你们应当遵守资本市场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 违法违规交易。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 决定书之日起 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上述上海原龙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减少超出5%后的变动,系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本增加导致 的持股比例被动减少,以及因上海原龙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导致。 上海原龙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就相关问题进行认真总结, 深入反思,引以为戒,后续切实加强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同时,公司也将进一步加强 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对《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学习,督促相关人员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杜绝上述事项再次发生。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相关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9/e5e3eaae-3079-4dc3-a26c-d0728dbeb199.PDF ─────────┬──────────────────────────────────────────────── 2024-04-08 00:00│奥瑞金(002701):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本公司正在筹划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下称“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中粮包装控股有限公司(下称“中粮包装”或 “标的公司”)全体股东发起自愿有条件全面要约,以现金方式收购中粮包装全部已发行股份(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除 外)(下称“本次交易”或“潜在要约”)。本潜在要约如进一步落实,将由本公司下属北京市华瑞凤泉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下属公 司(下称“要约人”)提出。 2、根据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涉及公司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 机构等中介机构开展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本次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论证,并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必要的内外部 决策和审批程序。 4、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审批程序,分 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 本次交易概述 本公司正在筹划向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中粮包装的全体股东发起自愿有条件全面要约,以现金方式收购中粮包装全部已发行股份 (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除外)。本潜在要约如进一步落实,将由本公司下属北京市华瑞凤泉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下属公 司提出。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间接持有标的公司24.40%的股份,标的公司为本公司参股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预计将取得标的 公司控制权。 根据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涉及公司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 等中介机构开展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潜在要约的条款及相关安排尚未确定。本次交易未来仍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 行必要的内外部决策和审批程序。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二、 本次交易的历史披露情况 2023年12月1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奥瑞)2023-临071号)。 2024年1月1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奥瑞)2024-临001号)。 2024年2月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奥瑞)2024-临005号)。 2024年3月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奥瑞)2024-临015号)。 三、 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自本次交易提示性公告披露后,公司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后续工作。2024年2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议案》及《关于下属合伙企业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拟分别向全资子公司北京 景和包装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景和包装制造有限公司增资并通过北京景和包装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景和包装制造有限公司与厦门瑞彬 消费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北京市华瑞凤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由北京市华瑞凤 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市华瑞凤泉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309,208万元,用于筹划本次交易 。 2024年2月22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合伙企业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上述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奥瑞)2024—临007号)。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完成北京市华瑞凤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设立以及北京景和包装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景和包装 制造有限公司、北京市华瑞凤泉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增资的工商登记工作。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正在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其他有关事项。 四、 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本次交易方案仍在进一步研究过程中,并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必要的内外 部决策和审批程序。除本公告上述进展事项外,公司还在与金融机构进一步沟通本次交易的融资安排。此外,根据相关公开披露的信 息,本次交易可能面临竞争要约的情况。 综上,本次交易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7/ab78e29b-e752-4937-97b0-b241cc06868c.PDF ─────────┬──────────────────────────────────────────────── 2024-04-02 00:00│奥瑞金(00270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股),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10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具 体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等将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月 1日 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公告》(2024-临 010 号)。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截至上月 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3月 5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截至 2024 年 3月 29日,公司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10,316,9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4.37 元/股,最低价为 4.25 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171,620.9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 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上市公司股 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和董事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1/496fb9f7-edbc-4f95-9001-f7765ca61053.PDF ─────────┬──────────────────────────────────────────────── 2024-03-29 00:00│奥瑞金(00270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展期及补充质押的公告 ─────────┴────────────────────────────────────────────────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原龙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原龙”)函告,获悉上海 原龙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展期及补充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 本次质押展期及补充质押基本情况 股 是否为 本次 占其所 占公 是 是 质押 质押 质 质押 东 控股股 质押展 持股份 司总 否 否 起始 到期 权 用途 名 东或第 期/补充 比例 股本 为 为 日 日 人 称 一大股 质押数 % 比例 限 补 东及其 量 % 售 充 一致行 (万股) 股 质 动人 押 上 是 4,463 5.31 1.73 否 否 2023 至质 开源 展期 海 年 3 权人 证券 原 月 21 申请 股份 龙 日 解除 有限 质押 公司 5,500 6.54 2.14 否 否 2022 之日 国联 展期 年 3 止 证券 月 15 股份 日 有限 500 0.59 0.19 否 是 2024 公司 补充 年 3 质押 月 27 日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海原龙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质押 合计 合计 已质押股 未质押股份 名称 (万股) 比例 数量 占其 占公 份情况 情况 (%) (万股) 所持 司总 已 占 未质 占未 股份 股本 质 已 押股 质押 比例 比例 押 质 份限 股份 (%) (%) 股 押 售和 比例 份 股 冻结 (%) 限 份 数量 售 比 和 例 冻 (%) 结 合 计 数 量 上海 84,057.0606 32.6656 28,583 34.00 11.11 无 无 无 无 原龙 北京二 1,748.7360 0.6796 0 0.00 0.00 无 无 无 无 十一兄 弟商贸 有限公 司 北京原 8.8320 0.0034 0 0.00 0.00 无 无 无 无 龙华欣 科技开 发有限 公司 北京原 8.8320 0.0034 0 0.00 0.00 无 无 无 无 龙京联 咨询有 限公司 北京原 8.8320 0.0034 0 0.00 0.00 无 无 无 无 龙京阳 商贸有 限公司 北京原 8.8320 0.0034 0 0.00 0.00 无 无 无 无 龙京原 贸易有 限公司 北京原 8.8320 0.0034 0 0.00 0.00 无 无 无 无 龙兄弟 商贸有 限公司 周原 107.7782 0.0419 0 0.00 0.00 无 无 无 无 沈陶 134.8630 0.0524 0 0.00 0.00 无 无 无 无 章良德 20.8933 0.0081 0 0.00 0.00 无 无 无 无 张少军 23.3000 0.0091 0 0.00 0.00 无 无 无 无 合计 86,136.7911 33.4738 28,583 33.18 11.11 -- -- -- -- 三、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展期及补充质押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不存在业 绩补偿义务履行等情况。 (2)上海原龙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原龙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所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股份质押展期相关资料;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8/b287b414-a15b-49ce-8701-3695a05ffc69.PDF ─────────┬──────────────────────────────────────────────── 2024-03-07 00:00│奥瑞金(002701):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本公司正在筹划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下称“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中粮包装控股有限公司(下称“中粮包装”或 “标的公司”)全体股东发起自愿有条件全面要约,以现金方式收购中粮包装全部已发行股份(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除 外)(下称“本次交易”或“潜在要约”)。本潜在要约如进一步落实,将由本公司下属北京市华瑞凤泉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下属公 司(下称“要约人”)提出。 2、根据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涉及公司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 机构等中介机构开展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本次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论证,并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必要的内外部 决策和审批程序。 4、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审批程序,分 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 本次交易概述 本公司正在筹划向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中粮包装的全体股东发起自愿有条件全面要约,以现金方式收购中粮包装全部已发行股份 (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除外)。本潜在要约如进一步落实,将由本公司下属北京市华瑞凤泉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下属公 司提出。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间接持有标的公司24.40%的股份,标的公司为本公司参股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预计将取得标的 公司控制权。 根据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涉及公司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 等中介机构开展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潜在要约的条款及相关安排尚未确定。本次交易未来仍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 行必要的内外部决策和审批程序。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二、 本次交易的历史披露情况 2023年12月1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奥瑞)2023-临071号)。 2024年1月1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奥瑞)2024-临001号)。 2024年2月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奥瑞)2024-临005号)。 三、 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自本次交易提示性公告披露后,公司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后续工作。2024年2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议案》及《关于下属合伙企业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拟分别向全资子公司北京 景和包装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景和包装制造有限公司增资并通过北京景和包装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景和包装制造有限公司与厦门瑞彬 消费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北京市华瑞凤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由北京市华瑞凤 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市华瑞凤泉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309,208万元,用于筹划本次交易 。 2024年2月22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合伙企业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上述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奥瑞)2024-临007号)。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正在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其他有关事项。 四、 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本次交易方案仍在进一步研究过程中,并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必要的内外 部决策和审批程序。除本公告上述进展事项外,公司还在与金融机构进一步沟通本次交易的融资安排。此外,根据相关公开披露的信 息,本次交易可能面临竞争要约的情况。 综上,本次交易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7/8d067843-fc17-4c27-ab7a-7c8a239e1a41.PDF ─────────┬──────────────────────────────────────────────── 2024-03-06 00:00│奥瑞金(002701):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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