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703 浙江世宝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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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 │浙江世宝(002703):关于完成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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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 │浙江世宝(002703):浙江世宝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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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 │浙江世宝(00270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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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5:49 │浙江世宝(002703):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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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5:46 │浙江世宝(002703):第八届董事会书面议案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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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5:44 │浙江世宝(00270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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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00:00 │浙江世宝(002703):关于独立董事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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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00:00 │浙江世宝(002703):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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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00:00 │浙江世宝(002703):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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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00:00 │浙江世宝(002703):第八届董事会书面议案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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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浙江世宝(002703):关于完成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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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世宝(002703):关于完成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f32c8401-5f9f-41c5-8d09-39ed39374a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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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浙江世宝(002703):浙江世宝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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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世宝(002703):浙江世宝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698b9c1e-ddd0-492c-9a34-15b60619d9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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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浙江世宝(00270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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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世宝(00270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a441c434-b501-42c3-902e-04d6f42729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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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5:49│浙江世宝(002703):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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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H股股东登记及出席须知请参阅公司于港交所发布的有关公告。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 20
26 年 6 月 30 日在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17号大街6号办公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6 月
24 日,具体会议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
通知》(公告编号:2026-025)。
公司于 2026年 6月 4日收到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浙江世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提请浙江世宝股
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告知函》,书面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列入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审议事项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可以在
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世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31.79%的股份,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法定资格,且临时提案有明确的
议题和具体的决议事项,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公司于 2026 年 6月 5 日形成的第八届董事会书面议案决议,董事会同意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
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原《
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开地点、现场会议时间、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
,敬请各位投资者注意。
现将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补充通知,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30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
: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A股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
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A股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月 24 日
7、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
于 A 股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A股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
人。H股股东登记及出席须知请参阅公司于港交所发布的有关公告。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17号大街6号办公大楼三楼会议室
二、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事项
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如下表所列: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浙江世宝 2025 年度审计报告》(普通决议案) √
2.00 《浙江世宝 2025 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摘要及业绩公告》(普通决 √
议案)
3.00 《浙江世宝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普通决议案) √
4.00 《浙江世宝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普通决议案) √
5.00 《浙江世宝 2025 年度公司治理报告》(普通决议案) √
6.00 《浙江世宝 2026 年度董事的薪酬方案》(普通决议案) √
7.00 《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浙江世宝 2026 年度 √
审计机构的议案》(普通决议案)
8.00 《补选王志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普通决 √
议案)
9.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
案》
载有提案 1-7 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载有提案 8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6 年 5 月 29 日书面议案决议和载
有提案 9 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6 年 6 月 5 日书面议案决议的公告分别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2026 年 6 月 1日及 2026 年
6月 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提案 8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提案 4、7 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根据相关规定,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于年度股东会上向股东报告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该等报告将作为听取报告,无需股东作出决议。公司独立董事
年度述职报告已经于 2026年 3月 3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6年6月26日9:30-11:30和14:00-16: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 17 号大街 6号办公大楼三楼会议室
3、登记方式:
A 股股东:拟出席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 A 股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东账户、持股证明及个人身份证;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证明、
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2025 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H股股东:登记及出席须知请参阅公司于港交所发布的有关公告。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刘晓平(公司董事会秘书)
电话:0571-28025692
传真:0571-28025691
电邮:ir@shibaogroup.com
5、会期及费用说明: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股东会上,A股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
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5月29日书面议案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6月5日书面议案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89eb145c-5117-44b3-a05f-50a0a5b869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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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5:46│浙江世宝(002703):第八届董事会书面议案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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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书面议案情况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世宝”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 2026 年 6月 5日以书面议案的方式形成决议。相
关书面议案于 2026 年 6月 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书面议案决议应表决董事 11 名,实际表决董事 11名。书面议案决议符
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书面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
公司于 2026年 6月 4日收到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浙江世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提请浙江世宝股
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告知函》,书面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列入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审议事项中。
董事会同意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于 2026 年3 月 3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修订后的《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于本公告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6 年 6月 5日书面议案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cfdceb34-0b7f-4a4f-9e9b-0dd2a4975c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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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5:44│浙江世宝(00270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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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强化公司业务经营责任,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高人员”)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充
分调动董高人员的积极性和创新性,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管理水平,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对象为:
(一)公司董事;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
1、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2、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三)公司独立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高人员的薪酬以外部薪酬调研水平、公司经营规模以及公司经营业绩为基础,结合公司经营计划和分管工作的职
责、岗位价值以及任职人员的能力等进行综合考核确定。第四条 公司董高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原则
(一) 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二) 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 坚持绩效优先原则,体现公司收益分享、风险共担的价值理念;
(四) 坚持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的原则;
(五) 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决策程序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是对董高人员进行考核并确定薪酬的管理机构。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负责制定董高人员
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高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 董高人员的薪酬;
(二) 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 董高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
披露。
第七条 公司董高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
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
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八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等配合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进行董高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及确定
第九条 公司董高人员的薪酬按以下标准确定:
(一) 公司独立董事的报酬实行年度津贴制,依相关专项制度确定。
(二)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以下统称“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管人员”)按以下标准确定: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管人员实行年薪制,薪酬水平与其承担责任、风险和公司经营业绩挂钩。年度薪酬主要包括基本(固定
)薪酬、绩效(浮动)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绩效(浮动)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固定)薪酬与绩效(浮动)薪
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1、 基本(固定)薪酬:根据职级、岗位价值等确定。
2、 绩效(浮动)薪酬:根据岗位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公司总体业绩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的结果确定。绩效(浮动)薪酬
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考核为重要依据,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浮动)薪酬应当在年度报告披露和年度绩效考核后支付,年度绩效
考核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3、 中长期激励收入: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考核为重要依据,由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制定激励方案,依相
关激励方案确定。
(三) 不在公司任实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四) 公司董高人员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如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等)所需的通讯、交通
、住宿等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第十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高人员兼任公司其他职务的,薪酬以其实际从事的主要工作岗位、所兼
职务中较高标准确定,不得随意选择和两(多)头兼得;兼任分、子公司或参股、实际控制单位职务的,不得在兼职单位领取除津贴
外的薪酬。第十一条 经营年度开始前,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公司总体业绩目标及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
高管人员所分管的工作拟订目标责任书,目标责任书应对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管人员的工作计划与目标中各项内容的权重予以确
认。经营年度内,如经营环境等外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可以调整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管人员工作计划和
目标。
第十二条 经营年度结束后,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对全部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管人员进行年度绩效考核。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与止付追索
第十三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管人员的基本(固定)薪酬按月度发放,绩效(浮动)薪酬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发放。薪
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扣除下列事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内容:
(一)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 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 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四条 独立董事津贴在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按月度发放。第十五条 公司董高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
任/离职的,按其实际任职期间计算薪酬/津贴并予以发放。
第十六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高人员绩效(浮动)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公司董高人员违反忠实义务或勤勉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
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浮动)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并对相关行为
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浮动)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七条 公司董高人员任职期间,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取消其绩效(浮动)薪酬或津贴等的发放,并对相关情形发
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浮动)薪酬或津贴等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一) 《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高人员的;
(二)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高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
(三)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四) 严重失职或者滥用职权的;
(五) 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
(六) 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八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十九条 公司董高人员的薪酬每年原则上可进行一次调整。薪酬调整的依据包括但不限于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所在地区薪酬
水平、通胀水平、公司经营业绩状况、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等。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 本管理办法作为董高人员薪酬考核体系的基本制度,具体实施细则另定,并作为本管理办法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二条 本管理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核报公司股东会批准后实施,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1347a9ee-710a-456e-a9ea-b4e28927da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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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00:00│浙江世宝(002703):关于独立董事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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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独立董事辞任情况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世宝”或“公司”) 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龚俊杰递交的书面辞任报告。龚俊
杰先生自 2020 年 6月 30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时间已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连续任职年限的有关规定,龚俊杰先生的任期已届满,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龚俊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鉴于龚俊杰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成员人数少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其辞任将在公司股东会补选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生效。在此之前,龚俊杰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其
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龚俊杰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在加强公司规范运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龚俊杰
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9 日形成第八届董事会书面议案决议,审议通过了《补选王志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王志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 年年度股
东会结束止(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志福先生已获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王志福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就公司补选王志福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出具了同
意的审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c6448d1a-adde-465c-88b2-a8ebf14276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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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00:00│浙江世宝(002703):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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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9 日形成第八届董事会书面议案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委任梁瑞
欣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7 年 6月 17 日止。
因工作安排原因,陈文洪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离任后,陈先生仍在公司任职。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一职由梁瑞欣女
士接替。梁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能力和工作经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梁瑞欣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号码:0571-28025692
传真号码:0571-28025691
电子邮箱:ir@shibaogroup.com
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 17 号大街 6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3dbf73a7-6930-46ae-bbb4-af3c828c7d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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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00:00│浙江世宝(002703):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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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H股股东登记及出席须知请参阅公司于港交所发布的有关公告。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9 日形成第八届董事会书面议案决议,审议通过了《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定于2026 年 6 月 30 日在浙江
省杭州市钱塘区 17 号大街 6 号办公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30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
: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A股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
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A股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月 24 日
7、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
于 A 股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A股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
人。H股股东登记及出席须知请参阅公司于港交所发布的有关公告。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17号大街6号办公大楼三楼会议室
二、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事项
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如下表所列: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浙江世宝 2025 年度审计报告》(普通决议案) √
2.00 《浙江世宝 2025 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摘要及业绩公告》(普通决 √
议案)
3.00 《浙江世宝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普通决议案) √
4.00 《浙江世宝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普通决议案) √
5.00 《浙江世宝 2025 年度公司治理报告》(普通决议案) √
6.00 《浙江世宝 2026 年度董事的薪酬方案》(普通决议案) √
7.00 《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浙江世宝 2026 年度 √
审计机构的议案》(普通决议案)
8.00 《补选王志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普通决 √
议案)
载有提案 1-7 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载有提案 8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书面议案决议的公告分别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2026 年 6 月 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提案 8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提案 4、7 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根据相关规定,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于年度股东会上向股东报告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该等报告将作为听取报告,无需股东作出决议。公司独立董事
年度述职报告已经于 2026年 3月 3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6年6月26日9:30-11:30和14:00-16: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 17 号大街 6号办公大楼三楼会议室
3、登记方式:
A 股股东:拟出席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 A 股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东账户、持股证明及个人身份证;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证明、
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2025 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H股股东:登记及出席须知请参阅公司于港交所发布的有关公告。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刘晓平(公司董事会秘书)
电话:0571-28025692
传真:0571-28025691
电邮:ir@shibaogroup.com
5、会期及费用说明: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股东会上,A股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
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5月29日书面议案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447e3d27-6700-4c2a-b7ba-d1f26aa1c0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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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00:00│浙江世宝(002703):第八届董事会书面议案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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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书面议案情况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世宝”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 2026 年 5月 29 日以书面议案的方式形成决议。
相关书面议案于 2026 年 5月2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书面议案决议应表决董事 11 名,实际表决董事11 名。书面议案决议
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书面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补选王志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补选王志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 年年度股东会
结束止(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董事会提议王志福先生的每年薪酬为人民币 60,000 元(包括基本薪金、其他福利及退休
金供款),同时提议确切金额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参考其职责、经验、工作量及投入本公司的时间厘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于本公告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
证券时报》。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待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6月 30 日(星期二)下午二点正在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 17 号
大街 6号办公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同时,公司将为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提供网络投票。
表决结果: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于本公告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
时报》。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委任梁瑞欣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 年 6月 17 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于本公告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
。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6 年 5月 29 日书面议案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 5月 29 日书面议案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f337bfae-591d-4886-8c75-1c4cfccbe8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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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6:53│浙江世宝(00270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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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A股股票(证券代码:002703,证券简称:浙江世宝)连续三个交易日(2026年 5
月 21日、2026年 5月 22日、2026年 5月 25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 A股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自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自查,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世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宝控股”)于 2026年 5月 22日合计减持公司A股股份 9,1
28,1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1%,减持符合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
、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
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d4c285f5-c4af-4c4b-9f1f-ceb41d0ada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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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20:26│浙江世宝(002703):浙江世宝: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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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世宝(002703):浙江世宝: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
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7f7d9a9f-b7dc-4780-be11-684a969584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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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20:26│浙江世宝(00270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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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世宝(00270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0547cdf2-9349-4072-9dbc-c9d8d8557e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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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56│浙江世宝(002703):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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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世宝”、“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世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世宝控股”)发来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世宝控股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 2026
年 5月 22 日至 2026 年 8月 19 日,敏感期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 A股股份合计不超过 8,226,323 股,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A 股股份合计不超过 16,452,647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合计减持不超过 24,678
,970 股 A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浙江世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70,657,951 32.90%
二、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计划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及上述股份在公司上市后因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获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4、减持期间:本次减持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6 年
5 月 22 日至 2026 年 8 月 19证券代码:002703 证券简称:浙江世宝 公告编码:2026-020
日,敏感期不减持)进行;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6 年 5
月 22 日至 2026 年 8月 19 日,敏感期不减持)进行,且受让方 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股份。
5、减持股份数量和比例:本次拟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24,678,970股 A股(含)(若此期间上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股价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拟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含)。按照相关规定,通
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且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
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6、减持价格区间:视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减持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的,减持股份数量及减持价格区间将作相应调整)。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不一致的情况。
(二)承诺及履行情况
世宝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张世权、张宝义、汤浩瀚、张兰君、张世忠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1、世宝控股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
分股份,在上述期限届满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2、张世权、张宝义、汤浩瀚、张兰君、张世忠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世宝控股的出资,在上
述期限届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世宝控股的出资不超过所持世宝控股出资的百分之二十五,其在离任浙江世宝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职务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世宝控股的出资。
3、张世权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
股份,同时作为公司董事、
证券代码:002703 证券简称:浙江世宝 公告编码:2026-020高级管理人员,张世权还承诺在上述期限届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世宝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
露的承诺、意向一致,不存在违反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
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拟减持股份的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
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能按期实施完毕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的相关规定。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世宝控股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501bde6-a96e-44b2-bb74-cf9dafa9ff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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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36│浙江世宝(002703):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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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世宝(002703):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c966bf0d-0238-46bd-a738-777323faaf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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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7:22│浙江世宝(002703):董事会会议召开日期(H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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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Zhejiang Shibao Company Limited*
浙 江 世 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責任公司)
(股份代號:1057)
董事會會議召開日期
浙江世寶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謹此宣布,董事會將於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星
期五)假座中國浙江省杭州市錢塘區17號大街6號辦公室大樓三樓本公司會議室舉行會議,藉以(其中包括)批准刊發本公司及其附
屬公司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之第一季度業績公告。
承董事會命
浙江世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張世權
中國˙浙江˙杭州
二零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包括執行董事張寶義先生、湯浩瀚先生、張蘭君女士及周裕先生;非執行董事張世權先生及張世忠先生;
職工董事吳琅平先生;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龔俊傑先生、閔海濤先生、徐晋誠先生及李興建先生。
* 僅供識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043aa8c7-8f05-4950-8aff-d9117e9215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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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15:57│浙江世宝(002703):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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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世宝(002703):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7a061c03-4d26-4a72-bf85-f058117293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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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15:56│浙江世宝(002703):第八届董事会书面议案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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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书面议案情况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世宝”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 2026 年 4月 8日以书面议案的方式形成决议。相
关书面议案于 2026 年 4月 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书面议案决议应表决董事 11 名,实际表决董事 11名。书面议案决议符
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书面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的情况,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于本公告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
保荐人对该事项发表专项核查意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核查意见》于本公告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 2026 年 4月 8日书面议案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 4月 8日书面议案决议;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941da4b1-ff18-47d6-a45a-fa1b3deb97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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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15:55│浙江世宝(002703):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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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世宝(002703):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94a53b28-7da1-46d0-b63e-94f42c3a76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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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15:44│浙江世宝(002703):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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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世宝(002703):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4/1c1582a4-b2c8-40b4-ad43-09f5dbe777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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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15:52│浙江世宝(002703):关于归还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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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世宝”、“公司”)于 2025 年 4月 9日通过第八届董事会书面议案以及第八届监事会
书面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的
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
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信
息披露。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及资金安排,公司已于近日将上述部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2,0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
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并将上述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10,000 万元已经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备查文件
1、本次归还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凭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2/247c5eb2-ac99-48a6-82ca-fac15fdc6a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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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浙江世宝(002703):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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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57 号)
批准,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世宝”、“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
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 32,987,747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0.6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49,999,995.67
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912,250.65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44,087,745.02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80 号)予以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统称“本公司”)开设
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近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吉林世宝机械制造有限
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地直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
监管协议》。
截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 募集资金用途
(万元)
吉林世宝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地 160471331304 0.00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直街支行
三、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1、关于专户:
经本公司同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世宝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已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地直街支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
”)开设专户,账号为160471331304,截止 2026 年 3月 13 日,专户余额为 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吉林世宝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存储及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公司和开户银行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章。甲方应当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甲方
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本公司及开户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
询。保荐机构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本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审批制度,妥善管理和使
用募集资金,并建立每笔募集资金使用的记账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审批单据、银行划款凭证、公司记账凭证等内容)。
4、本公司授权保荐机构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张小宙、孟晓翔可以随时到开户银行查询、复印本公司专户的资料;开户银行应当及
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保荐代表人向开户银行查询本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保荐机构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开户银行查询本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开户银行按月(每月 10 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本公司一次或者 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按孰低原则确定),本公司
及开户银行应当及时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保荐机构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保荐机构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开户银行,
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开户银行三次未及时向保荐机构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保荐机构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保荐机构调查专户情形
的,本公司或者保荐机构可以要求本公司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应尽快另行确定募集资金专户,并且应当自
本协议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与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及丙方签署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公告。
9、本协议自本公司及子公司、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四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
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四、备查文件
本公司和保荐机构共同与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213389f3-722b-4cd4-93eb-2e00f51292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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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浙江世宝(002703):关于提前归还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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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世宝”、“公司”)于 2025 年 4月 9日通过第八届董事会书面议案以及第八届监事会
书面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的
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
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信
息披露。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及资金安排,公司已于近日将上述部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2,0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
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并将上述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归还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2,000 万元,公司将在规定期限内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备查文件
1、本次提前归还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凭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7087150b-062c-4cbb-a6ed-b07e54503f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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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52│浙江世宝(002703):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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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世宝”、“公司”)于 2026 年 3 月3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董
事会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
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 年度。
2、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先提取利润的 10%列入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
额为公司注册资本 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同时,根据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母公司 2025 年度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03,365
,110.95 元。
3、公司决定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822,632,38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60 元
(含税),共派发股利人民币49,357,943.04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公司实施年度现金分红的说明
(1)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 49,357,943.04 元,占本年度净利润的 27.34%;
(2)本年度不存在以现金为对价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内容
(一)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49,357,943.04(a1) 49,357,943.04(a2) 19,996,998.90(a3)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b1) 0.00(b2) 0.00(b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80,516,932.51 149,123,766.76 77,204,342.79
净利润(元) (c1) (c2) (c3)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605,235,280.29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103,365,110.95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18,712,884.98 (A=a1+a2+a3)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00 (B=b1+b2+b3)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135,615,014.02 (C=(c1+c2+c3)/3)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18,712,884.98 (D=A+B)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否
则》第 9.8.1 条第(九)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
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
公司 2024 年度、2025 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
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的合
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78,827,873.57 元、29,213,493.18元,分别占 2024 年度、2025 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2.41%、0.76%。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
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6 年 3月 3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 2
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是综合考虑公司 2025 年度经营情况、未来发展
规划的基础上提出的,本次现金分红不影响公司经营,又能回报公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同意公司 2025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
公司于 2026 年 3月 3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核查,审计
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是综合考虑公司 2025 年度经
营情况、未来发展规划的基础上提出的,本次现金分红不影响公司经营,又能回报公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同意
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备查文件
1、2025 年度审计报告
2、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23ed59f5-38a4-4d93-bc38-d62869dadb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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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52│浙江世宝(002703):关于召开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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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世宝”、“公司”)已于 2026 年3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上披露了公司《2025年度报告》。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 2025 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 2026 年 4月 8日(星期三)下午 15:00 至 17:00 时在“约
调研”小程序举行 20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约调研”小程序参
与互动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约调研”;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约调研”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宝义、董事兼财务负责人张兰君女士、独立董事龚俊杰先生、独立董事
闵海涛先生、独立董事闵海涛先生、独立董事徐晋诚先生、独立董事李兴建先生、董事会秘书刘晓平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
员将可能做出调整)。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8cb50f62-5b89-470e-bee5-b06c595442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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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52│浙江世宝(002703):浙江世宝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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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世宝(002703):浙江世宝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f3293754-73a5-4f72-bb61-bd5d14f72c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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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52│浙江世宝(002703):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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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世宝”、“公司”)于 2026 年 3 月3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审
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
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 人
2025 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2363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2024 年(经审计) 业务收入总额 29.69 亿元
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5.63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4.65 亿元
2024 年上市公司 客户家数 756 家
(含 A、B 股)审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
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
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
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
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78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
截至 2025 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
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
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 被告 案件时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告 间
投 华仪电 2024年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 2017 年度、2019 年 已完结(天健需在 5%
资 气、东海 3 月 6 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电气涉嫌财务 的范围内与华仪电气
者 证券、天 日 造假,在后续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案件中 承担连带责任,天健
健 被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 已按期履行判决)
任。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的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 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 年 1月 1日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 次、监督
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13 次,纪律处分 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5 人次
、监督管理措施 6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42 人次、纪律处分 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 项目信息
1.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俞佳南,2004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
2026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超过 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苑,2018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6 年起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余建耀,2008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6 年起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超过 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
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 俞佳南 2025 年3 月21日 监管警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 因江升华云峰新材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主板上市申请项目,
被予以监管警示
3. 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 审计收费
经公司股东会授权后,公司管理层将依据 2026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经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同时也是港交所准许为在中国注册成立的香港上市公司采用中国会计准则
编制报表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
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公司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同
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任期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结束后生效至公司
下次年度股东会结束时止。公司管理层在取得股东会授权的情况下,可根据公司 2026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厘定审计费用。
(二)独立董事审查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以往的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较好地
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公司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为保持审计工作的一致性、
连续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更好的安排公司 2026 年度审计工作,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任期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结束后生效至公司下次年度股东会结束时止。公司管理层在取得股东会授权的情
况下,可根据公司 2026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厘定审计费用。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
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的审计机构,任期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结束后生效至公司下次年度股东
会结束时止。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6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厘定审计费用。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226305d5-6d1d-4fcf-8ca8-0f8b0fa132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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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52│浙江世宝(002703):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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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世宝”、“公司”)于 2026 年 3 月3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7.6.6
条,“上市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或者核销资产,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
达到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百万元的,应当及时披露。”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报表中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分析,按资产类别进行了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
备,同时对符合财务核销确认条件的资产经确认后予以核销。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经公司对合并报表中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存货、应收账款等)进行全面的清查和资产减值
测试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 7,873.72 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减值项目 年初至年末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
应收账款 2,568.60
存货 4,298.57
固定资产 1,006.55
合计 7,873.72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25 年 1月 1日至 2025 年 12 月31 日。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主要项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本期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人民币 2,568.60 万元;公司对期末存货的
可变现净值进行了测算,部分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实际成本,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 4,298.57 万元。公司本期计提固定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1,006.55 万元。
(三)核销资产情况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对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合计人民币 225.21 万元和其他应收款
合计人民币 10 万元予以核销。核销后,公司财务和业务部门将建立已核销应收账款备查账,继续全力追讨。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 7,873.72 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少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
所有者净利润人民币6,490.40万元,相应减少 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人民币6,490.40万元。
公司本次核销的资产已按会计准则有关规定计提坏账准备,不影响公司2025 年度及以前年度的利润。本次核销资产事项基于会
计谨慎性原则,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依据、方法和原因说明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及方法
1、应收账款
公司根据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应收账款或应收账款组合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
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综合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
且有依据的信息,估计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以账龄
等为依据划分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考虑前瞻性估计予以调整,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按谨慎性原则,对部分客户的应收账款单项计提了坏账准备, 其余应收账款按资产的预期信
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
本报告期公司对应收账款拟计提坏账准备人民币 2,568.60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期初数 本期变动金额 期末数
计提 收回或转回 核销 其他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3,858.32 2,256.82 6.08 93.30 6,015.76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646.53 311.78 131.91 826.40
合 计 4,504.85 2,568.60 6.08 225.21 6,842.16
2、存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及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
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
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
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经测算,本报告期公司对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 4,298.57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计提 其他 转销 转回
原材料 3,914.41 1,233.69 1,685.88 3,462.22
库存商品 3,110.43 2,662.40 1,866.78 3,906.05
低值易耗品 192.63 402.48 169.64 425.47
合 计 7,217.47 4,298.57 3,722.30 7,793.74
3、固定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及方法
对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
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本期公司对固定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 1,006.55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账面价值 可收回金额 本期计提减值金额
机器设备 4,242.48 3,235.93 1,006.55
小 计 4,242.48 3,235.93 1,006.55
(二)核销应收账款的依据及原因
本次核销的坏账原因包括债务重组完成减少及部分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账龄过长且经各种渠道催收后均无法回收而核销。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审批、账销案存的原则进行核销
四、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审议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审议
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截止 2
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
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截止 2
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528500c9-1263-4805-9236-9cc0408a3a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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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52│浙江世宝(002703):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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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世宝(002703):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eafc85c4-96c3-4ff8-8136-8157bfed7b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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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52│浙江世宝(002703):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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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浙江世
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世宝”、“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成立于 2011 年 7月,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先
生。天健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含 A、B股)审计客户共计 756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7.35 亿元,涉及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
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
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
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天健合伙人数量 250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2,363 人,其中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注册会计师人数 954 人。
(二)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该议案于 2025 年 5 月 15日经 2024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审计说明,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
经审计,天健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
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评估,公司认为:天健作为本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的反映公司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三、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天健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同时也是港交所准许为在中国注册成立的香港上市公司采用中国
会计准则编制报表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公司对公证天业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
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和评估,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本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天健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
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a6aa9bf2-397b-448b-a62c-8b122cef4f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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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52│浙江世宝(002703):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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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世宝(002703):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1d77e7f6-1bbc-43e6-aa83-1dc24b8f50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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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52│浙江世宝(002703):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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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世宝(002703):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3ad3c7ca-cb08-486d-9367-bd2b5293c9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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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51│浙江世宝(002703):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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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世宝”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6 年 3月 30 日在中国杭州市钱
塘区 17 号大街 6号办公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3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
式召开,应到董事 11 名,实到董事 11 名,其中董事张兰君和周裕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世权先生主持,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于本公告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摘要及业绩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于本公告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年度报告摘要于本公告日刊登在《
证券时报》。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已列载于公司 2025 年度报告第七节。
(四)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决定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822,632,38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60 元(
含税),共派发股利人民币49,357,943.04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是综合考虑公
司 2025 年度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规划的基础上提出的,本次现金分红不影响公司经营,又能回报公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
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于本公告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公司治理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 2025 年度公司治理报告已列载于公司 2025 年度报告第四节。
(六)审议通过了《2026 年度董事的薪酬方案》。
同意 2026 年度董事的薪酬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 万元(税前),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每位董事个别之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七)审议通过了《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的审计机构,任期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结束后生效至公司下次
年度股东会结束时止。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6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厘定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公告》于本公告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于本公告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
意见,相关意见及报告于本公告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相关意见及报告于本公告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十)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5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于本公告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的要求,董事会对本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作出评估如下: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于本公告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m.cn)。
同时,审计委员会出具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于本公告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
(十三)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
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截止 2
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
表决结果: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于本公告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
(十四)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于本公告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鉴证报告,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核查意见,相关意见及报告于本公告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于本公告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上述第(一)至(七)项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事项将另行通知和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bac395c8-79ae-4200-b347-61679f1269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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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51│浙江世宝(002703):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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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世宝(002703):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54f7af25-cb06-4e97-988a-86a9377e85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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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51│浙江世宝(00270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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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世宝(00270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4e11fdde-ef19-477b-ad96-a4eb7f6173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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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49│浙江世宝(00270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李兴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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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李兴建,作为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自 2025 年 11 月 7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将
本人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召开了 7次会议。本人应出席 1次,亲自出席 1次。本人对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
权票。
2025 年度,公司召开了年度股东会 1 次及临时股东会 2 次。本人分别应出席 0次及 1次,亲自出席 0次、及 1次。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未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担任成员职务。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0次。
四、与公司审计机构的沟通
2025 年 12 月 5 日与承办公司 2025 年度审计业务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进行进场审计前阶段沟通,本人对 2025 年
度审计工作计划无异议。
五、对上市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出席股东会及其他工作时间不定期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考察,现场工作
时间累计超过 15 个工作日。同时本人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获悉公司经营
财务状况及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重点关注了与董事会议案形成及决议执行相关的事项,以及与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相关的
管理制度的建设与执行情况。同时,本人密切关注媒体与公司相关的报道,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就有关资讯与公司
董事会及管理层沟通交流。
六、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其他工作
2025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举办的股东会,与中小投资者保持沟通。2025 年度,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
开临时股东会及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七、上市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025 年度,公司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表示衷心
的感谢。同时,本人期望公司在下一年度里继续保持较高的公司治理、规范运作水平,为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八、本人联系方式
姓名:李兴建
邮箱:137233678788@163.com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兴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f4ddea61-aa62-453b-9f25-285596b17faa.PDF
─────────┬────────────────────────────────────────────────
2026-03-30 18:49│浙江世宝(002703):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世宝”或“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在
任独立董事闵海涛先生、龚俊杰先生、徐晋诚先生、李兴建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闵海涛先生、龚俊杰先生、徐晋诚先生、李兴建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
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7889da4d-9be1-4378-b689-a98bf66c6e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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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49│浙江世宝(00270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闵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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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闵海涛,作为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召开了 7次会议。本人应出席 7次,亲自出席 7次。本人对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
权票。
2025 年度,公司召开了年度股东会 1 次及临时股东会 2 次。本人分别应出席 1次及 2次,亲自出席 1次及 2次。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担任委员的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召开了 2 次会议,本人应出席 2次,亲自出席 2次。会议审议内容及本人投票情
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2025 年 10 月 15日 审议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兴建年度薪酬的议 √
案
2025 年 12 月 5日 审议 2026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2025 年度,本人担任召集人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了 3 次会议,本人应出席 3次,亲自出席 3次。会议审议内容及本人投票
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2025 年 6月 27日 审议员工多元化政策的议案 √
2025 年 10 月 15 日 审议关于增选李兴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
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核修订〈董事提名政策〉的议案 √
2025 年 12 月 5日 审议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的议案 √
审议董事会成员多元化的可计量目标的议案 √
审议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的议案 √
2025 年度,本人担任成员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4 次会议,本人应出席 4次,亲自出席 4次。会议审议内容及本人投票情
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2025 年 3月 28 日 审议 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 √
审议 2024 年内部审计报告 √
审议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审议 2024 年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
司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审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 √
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 √
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审议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审议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 √
议案
审议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
报告的议案
审议 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
2025 年 4月 22 日 审议 2025 年第一季度未经审计财务报告 √
审议 2025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报告 √
审议 2025 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
2025 年 8月 26 日 审议 2025 年半年度未经审计财务报告 √
审议 2025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
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审议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
专项报告
审议 2025 年半年度内部审计报告 √
审议 2025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
2025 年 10 月 27日 审议 2025 年第三季度未经审计财务报告 √
审议 2025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报告 √
审议 2025 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5 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过对相关资料的调阅及与公司其他独董的讨论,本人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就相关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2025 年 3月 28 日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
审议关于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 √
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2025 年 8月 26 日 审议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
审议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
况的独立意见
四、与公司审计机构的沟通
2025 年 3 月 28 日与承办公司 2024 年度审计业务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报告沟通,本人对 2024 年度审计
报告无异议。
2025 年 12 月 5 日与承办公司 2025 年度审计业务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进行进场审计前阶段沟通,本人对 2025 年
度审计工作计划无异议。
五、对上市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出席股东会及其他工作时间不定期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考察,现场工作
时间累计超过 15 个工作日。同时本人通过现场调研、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获
悉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及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重点关注了与董事会议案形成及决议执行相关的事项,以及与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相关的管理制度的建设与执行情况。同时,本人密切关注媒体与公司相关的报道,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就有关
资讯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沟通交流。
六、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其他工作
2025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举办的年度业绩说明会、股东会,与中小投资者保持沟通。
2025 年度,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及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七、上市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025 年度,公司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表示衷心
的感谢。同时,本人期望公司在下一年度里继续保持较高的公司治理、规范运作水平,为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八、本人联系方式
姓名:闵海涛
邮箱:minht@jlu.edu.cn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闵海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101c7f62-ca14-4f31-b5c2-9b7fcbed91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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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49│浙江世宝(00270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龚俊杰)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龚俊杰,作为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召开了 7次会议。本人应出席 7次,亲自出席 7次。本人对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
权票。
2025 年度,公司召开了年度股东会 1 次及临时股东会 2 次。本人分别应出席 1次及 2次,亲自出席 1次及 2次。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未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担任委员职务。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5 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过对相关资料的调阅及与公司其他独董的讨论,本人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就相关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2025 年 3月 28 日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
审议关于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 √
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2025 年 8月 26 日 审议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
审议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
况的独立意见
四、与公司审计机构的沟通
2025 年 3 月 28 日与承办公司 2024 年度审计业务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报告沟通,本人对 2024 年度审计
报告无异议。
2025 年 12 月 5 日与承办公司 2025 年度审计业务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进行进场审计前阶段沟通,本人对 2025 年
度审计工作计划无异议。
五、对上市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出席股东会及其他工作时间不定期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考察,现场工作
时间累计超过 15 个工作日。同时本人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获悉公司经营
财务状况及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重点关注了与董事会议案形成及决议执行相关的事项,以及与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相关的
管理制度的建设与执行情况。同时,本人密切关注媒体与公司相关的报道,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就有关资讯与公司
董事会及管理层沟通交流。
六、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其他工作
2025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举办的年度业绩说明会、股东会,与中小投资者保持沟通。
2025 年度,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及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七、上市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025 年度,公司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表示衷心
的感谢。同时,本人期望公司在下一年度里继续保持较高的公司治理、规范运作水平,为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八、本人联系方式
姓名:龚俊杰
邮箱:Gongjunjie628@163.com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龚俊杰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8428ac62-de04-4196-9285-cd686a18e1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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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49│浙江世宝(00270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徐晋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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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徐晋诚,作为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召开了 7次会议。本人应出席 7次,亲自出席 7次。本人对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
权票。
2025 年度,公司召开了年度股东会 1 次及临时股东会 2 次。本人分别应出席 1次及 2次,亲自出席 1次及 2次。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担任成员的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召开了 2 次会议,本人应出席 2次,亲自出席 2次。会议审议内容及本人投票情
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2025 年 10 月 15日 审议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兴建年度薪酬的议 √
案
2025 年 12 月 5日 审议 2026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2025 年度,本人担任成员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了 3 次会议,本人应出席 3次,亲自出席 3次。会议审议内容及本人投票情
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2025 年 6月 27日 审议员工多元化政策的议案 √
2025 年 10 月 15 日 审议关于增选李兴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
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核修订〈董事提名政策〉的议案 √
2025 年 12 月 5日 审议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的议案 √
审议董事会成员多元化的可计量目标的议案 √
审议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的议案 √
2025 年度,本人担任召集人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4 次会议,本人应出席 4次,亲自出席 4次。会议审议内容及本人投票
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2025 年 3月 28 日 审议 2024 年审计报告 √
审议 2024 年内部审计报告 √
审议 2024 年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
司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审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 √
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 √
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审议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审议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 √
议案
审议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
报告的议案
审议 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
2025 年 4月 22 日 审议 2025 年第一季度未经审计财务报告 √
审议 2025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报告 √
审议 2025 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
2025 年 8月 26 日 审议 2025 年半年度未经审计财务报告 √
审议 2025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
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审议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
专项报告
审议 2025 年半年度内部审计报告 √
审议 2025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
2025 年 10 月 27日 审议 2025 年第三季度未经审计财务报告 √
审议 2025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报告 √
审议 2025 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5 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过对相关资料的调阅及与公司其他独董的讨论,本人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就相关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2025 年 3月 28 日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
审议关于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 √
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2025 年 8月 26 日 审议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
审议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
况的独立意见
四、与公司审计机构的沟通
2025 年 3 月 28 日与承办公司 2024 年度审计业务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报告沟通,本人对 2024 年度审计
报告无异议。
2025 年 12 月 5 日与承办公司 2025 年度审计业务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进行进场审计前阶段沟通,本人对 2025 年
度审计工作计划无异议。
五、对上市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出席股东会及其他工作时间不定期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考察,现场工作
时间累计超过 15 个工作日。同时本人通过现场调研、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获
悉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及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重点关注了与董事会议案形成及决议执行相关的事项,以及与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相关的管理制度的建设与执行情况。同时,本人密切关注媒体与公司相关的报道,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就有关
资讯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沟通交流。
六、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其他工作
2025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举办的年度业绩说明会、股东会,与中小投资者保持沟通。
2025 年度,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及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七、上市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025 年度,公司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表示衷心
的感谢。同时,本人期望公司在下一年度里继续保持较高的公司治理、规范运作水平,为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八、本人联系方式
姓名:徐晋诚
邮箱:chunstsui@gmail.com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徐晋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40aa607c-648e-4030-88e5-6fd1b57e17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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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49│浙江世宝(002703):广发证券关于浙江世宝2025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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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浙江世宝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小宙 联系电话:021-38003789
保荐代表人姓名:孟晓翔 联系电话:021-3800378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是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
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 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2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7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5年 12月 30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围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关于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规范运作的要求,在募集
资金使用、募集资金安全性、中介机构履
职尽责等方面做了讲解和说明,并结合相
关监管案例,传达了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动向
11.上市公司特别表决权事项(如有)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续符 不适用
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4.6.3条/《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第 4.4.3条的要求;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股票上市规 不适用
则》第 4.6.8条《/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4.4.8
条规定的情形并及时转换为普通股份;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股票上 不适用
市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滥 不适用
用特别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
的情形;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不适用
遵守《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六节/《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四节其他规定的情
况。
12.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无 不适用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 无 不适用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无 不适用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
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及解决措施
1.股份限售承诺 是 不适用
2.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方面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3.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 是 不适用
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 无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
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1974ab1e-dc83-410d-af74-e83079e36a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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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49│浙江世宝(002703):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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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世宝(002703):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81f9682a-3414-4677-a68c-5d5fd71ac5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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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49│浙江世宝(002703):广发证券关于浙江世宝保荐总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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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世宝”或“公司
”或“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广发证券对浙江世宝持
续督导期限已届满,现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情况 内容
上市公司名称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002703
注册地址 浙江省义乌市稠江街道荷花南街 2290号
法定代表人 张世权
董事会秘书 刘晓平
证券事务代表 陈文洪
联系电话 0571-28025692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4年 4月 10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保荐工作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浙江世宝的保荐工作期间分为两个阶段,第
一阶段为发行保荐工作阶段,第二个阶段为持续督导阶段,广发证券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恪守业务规则和
行业规范勤勉尽责地完成了对浙江世宝的保荐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保荐工作阶段
保荐机构针对发行人的具体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完成推荐发行人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工作。保荐机构在尽职推荐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
1、对发行人进行全面尽职调查,并根据发行人的委托,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同时出具推荐文件;
2、提交推荐文件,并主动配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意见
等进行答复;
3、指定保荐代表人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职能部门进行专业沟通;
4、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提交推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上市相关文件。
(二)持续督导阶段
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保荐机构针对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了持续督导的内容、重点和计划,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
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
1、督导发行人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各项内部规章制度,包括公司治理制度、内控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
2、审阅发行人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3、持续关注并督导发行人及其股东履行相关承诺;
4、持续关注发行人经营环境变化状况、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
5、持续关注发行人是否提供正常经营范围外的担保和财务资助等事项;
6、关注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交易所监管措施或
者纪律处分的情况;
7、关注社交媒体关于发行人的报道和传闻,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实;
8、按照持续督导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进展等事项,对发行人的募集资金置换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9、制定对发行人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现场检查结束后完成现场检查报告及
现场培训报告,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三、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保荐机构在对浙江世宝履行保荐职责期间未发生重大事项。
四、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发行保荐工作阶段,公司能够及时向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提供本次发行所需的文件、材料及相关信息,积极配合保荐机构
及其他中介机构的尽职调查和核查工作,并保证所提供的文件、材料、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为保荐机构推荐证券发行及上市工作提供了必要条件和便利。
在持续督导阶段,公司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及时、准确的按照要求进行信息披露,重要事项能够及
时通知保荐机构、并与保荐代表人沟通,同时根据保荐机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保证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及时对有关重
大事项提出建议和发表专业意见。
五、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发行保荐阶段,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专业意见,并能够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协调和核查
工作。
在持续督导阶段,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出具专业意见。
六、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持续督导期间与保荐工作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及事后
及时审阅,督导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荐机构认为,在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档案资料保存完整。
七、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将继续履行与前述事项相关的持续督导责任。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c1833d6d-55ad-41fb-9a3c-34dab47626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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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49│浙江世宝(002703):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 1—2页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6〕2918 号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世宝
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浙江世宝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浙江世宝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0e12ed9f-59fe-4fa4-acb8-308f8d5859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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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49│浙江世宝(002703):会计师事务所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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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天健审〔2026〕2917 号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世宝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
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浙江世宝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
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浙江世宝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浙江世宝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
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浙江世宝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浙江世宝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6 年修订)
》(深证上〔2026〕134 号)的规定编制汇总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浙江世宝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发表专项审计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审计对象信息
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
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审计结论
我们认为,浙江世宝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6 年修订)》(
深证上〔2026〕134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浙江世宝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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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49│浙江世宝(002703):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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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世宝”或“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
定,对《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人的核查工作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记录,《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各项业务
和管理规章制度,并结合与公司相关人士的访谈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完整性、有效性、合理性以及《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进行了核查。
二、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具有固有的限制,难免存在由于错误、疏忽等而导致错报发生和未被发现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制度、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
险。
三、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
子公司(杭州世宝汽车方向机有限公司、吉林世宝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杭州新世宝电动转向系统有限公司、北京奥特尼克科技有限公
司、芜湖世特瑞转向系统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世特瑞转向系统有限公司和江苏斐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共 8家单位的主要业务和事
项,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被评价单位的各项经济业务和事项: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
化、资金活动、风险管理、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
合同管理、关联方交易、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等。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本年度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风险管理、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
、财务报告、合同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结合《内部控制评价方法》开展了 2025年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目的是加强和规范公司内
部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达到全面贯彻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等
五部委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确保公司各项管理和业务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内部控制
缺陷标准设置定性标准和定量标准,在认定内部控制缺陷时,同时考虑定性标准和定量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
1、内部控制缺陷定义:
内部控制缺陷分为一般缺陷、重要缺陷、重大缺陷。
(1)一般缺陷:是指除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
(3)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一般缺陷:潜在影响或财产损失小于合并财务报表税前净利润的 3%。
重要缺陷:潜在影响或财产损失大于或等于合并财务报表税前净利润的 3%,但小于 5%。
重大缺陷:潜在影响或财产损失大于或等于合并财务报表税前净利润的 5%。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如下:
一般缺陷:
给公司带来轻微的财务损失;造成公司财务报告的轻微错报、漏报;其造成的负面影响在部分区域流传,给公司声誉带来轻微损
害。
重要缺陷:给公司带来一定的财务损失;造成公司财务报告中等程度的错报、漏报;其造成的负面影响波及范围较广,在部分地
区给公司声誉带来较大损害。
重大缺陷:未按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损失;造成公司财务报告重大错报、漏报;其造成的
负面影响波及范围极广,普遍引起公众关注,给公司声誉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害。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一般缺陷:
(1)公司决策程序效率不高;
(2)公司违反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
(3)公司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4)媒体出现负面新闻,但影响不大;
(5)公司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6)公司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7)公司存在的其他缺陷。
重要缺陷:
(1)公司民主决策存在但不够完善;
(2)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
(3)公司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
(4)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5)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
(6)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7)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重大缺陷:
(1)公司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2)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处罚;
(3)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4)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
(5)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6)公司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五、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与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注意到,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态和风险水平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未来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六、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浙江世宝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经营管理
相关的有效内部控制,《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本反映了浙江世宝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437ad8ec-0394-4e03-8d7e-6009dcd5b2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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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49│浙江世宝(00270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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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世宝(00270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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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5:43│浙江世宝(002703):关于提前归还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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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世宝(002703):关于提前归还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6defa272-6f47-4227-adf1-2789f03b13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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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18:42│浙江世宝(002703):董事会会议召开日期(H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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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Zhejiang Shibao Company Limited*
浙 江 世 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責任公司)
(股份代號:1057)
董事會會議召開日期
浙江世寶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謹此宣布,董事會將於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日(星期一)假座中國
浙江省杭州市錢塘區 17 號大街 6 號辦公室大樓三樓本公司會議室舉行會議,藉以(其中包括)批准刊發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截至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全年業績公告,以及考慮派發末期股息之建議。
承董事會命
浙江世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張世權
中國˙浙江˙杭州
二零二六年三月十六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包括執行董事張寶義先生、湯浩瀚先生、張蘭君女士及周裕先生;非執行董事張世權先生及張世忠先生;
職工董事吳琅平先生;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龔俊傑先生、閔海濤先生、徐晋誠先生及李興建先生。
* 僅供識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6077f9b5-0bba-4aad-be2e-2c183cca9c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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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16:07│浙江世宝(002703):关于提前归还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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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世宝(002703):关于提前归还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1/8681ae8b-1e3f-468e-b090-7bd4a249fd59.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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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浙江世宝: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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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7/12251750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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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浙江世宝: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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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31/12250503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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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浙江世宝: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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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384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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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浙江世宝: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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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7/12245746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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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浙江世宝: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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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3/12232097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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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1│浙江世宝: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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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3-31/12229471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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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浙江世宝: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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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6│浙江世宝:2024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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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9-06/12211454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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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6│浙江世宝: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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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6/12209579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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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浙江世宝: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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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16345.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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