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705 新宝股份 更新日期:2026-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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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8:34 │新宝股份(002705):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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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0 00:00 │新宝股份(002705):关于参加2026年广东辖区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辖区上市公司半年报业绩说明会活动│
│ │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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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6:41 │新宝股份(002705):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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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6:40 │新宝股份(002705):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6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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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6:37 │新宝股份(002705):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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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6:37 │新宝股份(002705):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马千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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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6:37 │新宝股份(002705):关于选举产生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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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6:37 │新宝股份(002705):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曾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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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6:37 │新宝股份(002705):公司章程(2026年8月修订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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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6:37 │新宝股份(002705):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曹春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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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8:34│新宝股份(002705):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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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股份(002705):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2/339b4d6f-f143-4485-ad2c-93400cd4dd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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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0 00:00│新宝股份(002705):关于参加2026年广东辖区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辖区上市公司半年报业绩说明会活动的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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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将参加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及广东上市公司协
会主办,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协办的“2026年广东辖区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辖区上市公司半年报业绩说明会活动”,现将有关事
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名称:全景财
经),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
本次交流活动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15:30-17:00。届时公司董事长郭建刚先生,董事、总裁王伟先生,财务总监蒋演彪先生,董
事会秘书陈景山先生,独立董事谭有超先生将在线就公司2026年半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投资者可于2026年9月15日14: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
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提交问题。公司将在本次集体接待日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0/6fa4f05b-17bf-4127-ad61-e215ecdd8c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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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6:41│新宝股份(002705):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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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8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决定于 2026年 9月 18日 14:30在公司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
简称“本次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9月 18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9月 18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9月 18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参加股东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
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9月 11日
7、出席对象:
(1)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 9月 11日)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出席,被委托人可不必为公
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新宝股份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5)人
议案》
1.01 《提名郭建刚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累积投票提案 √
事候选人》
1.02 《提名郭建强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累积投票提案 √
事候选人》
1.03 《提名王伟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候选人》
1.04 《提名朱小梅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累积投票提案 √
事候选人》
1.05 《提名郭涛臻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累积投票提案 √
事候选人》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人
案》
2.01 《提名曾萍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累积投票提案 √
选人》
2.02 《提名马千里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候选人》
2.03 《提名曹春方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候选人》
3.00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4.00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5.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上述提案 1-2均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应选举非独立董事 5人、独立董事 3人,其中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
进行。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
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提案 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提案 5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8月 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及相关公告文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 9月 17日 8:30-11:30,13:30-17:30;
2、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新宝股份证券部;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
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
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
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 2026年 9月 17日 17:30前
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
528322,信函请注明“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邝女士
联系电话:0757-25336206
联系传真:0757-25521283
联系邮箱:investor@donlim.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28322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f9a87190-5af3-4e9b-97fc-bd5b269f5f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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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6:40│新宝股份(002705):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6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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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股份(002705):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6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c5195afe-0889-4516-a95b-d437b37237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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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6:37│新宝股份(002705):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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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
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郭建刚先生、郭建强先生、王伟先生、朱小梅女士、蒋演彪先生(职工代表董事)、郭
涛臻先生和独立董事候选人曾萍先生、马千里先生、曹春方先生的提名,均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经审查,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
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
司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
件。
三、本次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曹春方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本次被提名的上述独立董事候
选人均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
综上所述,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郭建刚先生、郭建强先生、王伟先生、朱小梅女士、郭涛臻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不含职工代表董事),同意提名曾萍先生、马千里先生、曹春方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相关
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工会提名蒋演彪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职工代表
大会审议。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1ca31c70-0ce1-4128-8d4e-ff2f630a9e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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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6:37│新宝股份(002705):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马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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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 马千里 作为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 广东新宝电器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为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八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
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
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
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
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
履职。
候选人(签署):马千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7cb55235-419e-4ac7-8417-b7fce9d635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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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6:37│新宝股份(002705):关于选举产生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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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将于 2027年 1月 5日任期届满,因独立董事宋铁波先生自 2020年 8月 3日起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满六年,已于 2026年 7月 31日提出辞职。为确保董事会规范运作,同时提高公司会议召开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规程序提前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工作。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 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于 2026年 8月 2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蒋演
彪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蒋演彪先生将与经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其余 8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自公
司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蒋演彪先生简历见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c79b16f9-33bb-4020-9943-2d702a8576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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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6:37│新宝股份(002705):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曾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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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股份(002705):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曾萍)。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5f43daf2-3b15-4dca-bd71-27452cd059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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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6:37│新宝股份(002705):公司章程(2026年8月修订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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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股份(002705):公司章程(2026年8月修订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f8802b0b-4d6b-427f-8d62-917514138c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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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6:37│新宝股份(002705):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曹春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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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股份(002705):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曹春方)。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f5440556-21de-4937-89fd-dd0bee0c5f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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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6:37│新宝股份(002705):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马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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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股份(002705):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马千里)。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da7b94d2-f412-432b-a6e1-bbcc1b5572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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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6:37│新宝股份(002705):《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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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股份(002705):《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e84f92fa-831d-4c6a-a9da-8847b9d3b1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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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6:36│新宝股份(002705):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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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 2026年 8月 28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已于 2026年 8月 25日通过书
面通知、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应出席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 9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 9人(其中,董
事曾展晖先生、朱小梅女士、周荣生先生、独立董事宋铁波先生因工作安排,采用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独立董事谭有超先生,因工作
安排,委托独立董事曹晓东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郭建刚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召开的方式,审议并通过
如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将于 2027 年 1月 5日任期届满,因独立董事宋铁波先生自 2020年 8月 3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已
于 2026年 7月 31 日提出辞职。为确保董事会规范运作,同时提高公司会议召开效率,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规程序提前进行董事会
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拟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名(含 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独
立董事 3名。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提名郭建刚先生、郭建强先生、王伟先生
、朱小梅女士、郭涛臻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通过。
为保障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生效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本议案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郭建刚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2、提名郭建强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3、提名王伟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4、提名朱小梅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5、提名郭涛臻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之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分别进行逐项表决。
二、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曾萍先生、马千里先生、曹春方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通过。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为保障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生效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本议案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曾萍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2、提名马千里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3、提名曹春方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之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分别进行逐项表决。
三、《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结合独立董事的工作性质、国内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整体津贴水平及公司实际情况,拟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税前 15 万元人民币,由公司代扣代
缴个人所得税,按季度支付。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之前,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部分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郭建刚先生、郭建强先生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其余7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
拟定2026年度公司部分拟变更的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部分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2026年度。
(三)薪酬标准:
姓名 职务 基本薪酬(元) 绩效薪酬(元) 合计(元)
蒋演彪 现任财务总监、高级副总裁,拟 600,000 1,200,000 1,800,000
任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郭涛臻 拟任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尚需股 180,000 320,000 500,000
东会审议通过)
(四)发放办法
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根据2026年绩效考核发放,年终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评定。
(五)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上述薪酬方案不包含其他专项奖金、职工福利费、各项保险费等;
3、上述方案中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之前,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章程》修订草案及《<公司章程>
六、《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
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
会秘书工作细则》。
七、《关于召开公司 2026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
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
订对比表》。
作细则>的议案》
、0票弃权审议通过。
http://www.cninfo.com.cn
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0票弃权审议通过。
http://www.cninfo.com.cn
同日披露的《董事
及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报刊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a5b6a478-2d67-4ac7-a68a-3d176f6cee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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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6:32│新宝股份(002705):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曾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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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 曾萍 作为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为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八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
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
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
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
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
履职。
候选人(签署):曾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b5d08ab3-53d9-4843-bc72-9ac802ae37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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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6:32│新宝股份(002705):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曹春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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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股份(002705):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曹春方)。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b1dd7aa0-9304-43c9-9b2c-1496746ea6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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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7:33│新宝股份(002705):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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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股份(002705):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f3053e77-8c1c-48d7-8001-5f9c39e8d7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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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7:33│新宝股份(002705):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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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股份(002705):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4d588eb4-b8c9-4d54-979e-5192e78453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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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7:32│新宝股份(002705):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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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股份(002705):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6b9bf5a4-4a24-4193-af96-bfa6e607b3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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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7:32│新宝股份(002705):关于注销深圳分公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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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深圳分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在深圳设立的分公司,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拟注销分公司的概况
1、根据经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提高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公司决定注销在深圳设立的分公司“广东新
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研发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深圳分公司注销等相关事宜。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注销分公司属于董事会审批权
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拟注销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1、分公司名称: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研发部;
2、成立日期:2024年 11月 1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E4DMBX71
4、分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5、分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永丰社区新湖路 4008号蘅芳科技大厦 1501I1;
6、分公司负责人:孙宏伟;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家用电器研发;凭总公司授权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注销分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分公司是考虑了分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降低管理运营成本,优化组织架构,提
高公司的管理运作效率。
本次注销分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主要数据产生影响,亦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
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分公司注销尚需取得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公司将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工商注销手续。
五、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b5ee985c-6113-4bbd-b5b0-474eab8b09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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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7:32│新宝股份(002705):董事会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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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股份(002705):董事会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5a568fbb-7987-4f18-bd10-099bb51a76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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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7:31│新宝股份(002705):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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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6年 8月 24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已于 2026年 8月 13日通过书面通
知、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应出席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 9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 9人(其中,独立董
事曹晓东先生因工作安排,采用通讯方式参加;董事曾展晖先生因工作安排,委托董事朱小梅女士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
议由董事长郭建刚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召开的方式,审议并
通过如下议案:
一、《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
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
二、《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6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关于拟注销深圳分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同日披露的《关于注销深圳分公司的公告》
。
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0f7096a0-e436-466e-a996-fa2f66534b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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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2 16:17│新宝股份(002705):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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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将于 2027年 1月 5日任期届满,因独立董事宋铁波先生自 2020年 8月 3日起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满六年,已于 2026年 7月 31日提出辞职。为确保董事会规范运作,同时提高公司会议召开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规程序提前进行董事会换届
选举工作。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第八届董事会的组成
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将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名(含 1名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 3名。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
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董事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职工代表董事除外),实行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开选举的原则,即股东会选举非独立董
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
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三、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职工代表董事除外)
(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职工代表董事除外)
公司现任董事会及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第七届董事会书面提名第八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提名人提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
公司现任董事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第七届董事会书面提名第八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提名人提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独立董事人数。
前款规定的提名人不得提名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或者有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关系密切人员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事的权利。
四、本次换届选举程序
(一)因公司需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召开董事会会议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提名人需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6年 8
月 18日 15:00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第八届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二)在上述提名时间届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提名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并形成明确的审查
意见,对于符合资格的非职工代表董事人选,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提名委员会提交的合格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召开会议,确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
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符合任职条件,
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亦应依法作出相关声明与承诺;
(五)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股东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
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表》《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等)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审核,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在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就任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且需具有与担任董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董事职责。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
未逾 5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
之日起未逾 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 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
8、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最多在 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公司独立董事除
具备上述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外,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和规则;
2、具有 5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经验;
3、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5、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1) 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
、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 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公司前 5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 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6) 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
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7) 最近 12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之一的人员;(8)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6、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记录:
(1) 最近 36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 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3) 最近 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4) 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5)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
予以解除职务,未满 12 个月的;
(6)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7、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2) 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
(3) 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六、关于提名人应提供文件的说明
(一)提名董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提名表原件(格式见附件 1);
2、被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被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履历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如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提供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复
印件(原件备查);
4、被提名董事候选人承诺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2);
5、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提名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提名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 若为自然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若为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持股证明材料。
(三)提名人向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方式:
1、本次提名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提名人必须在公告通知的截止日期 2026年 8月 18 日 15:00 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公司指定
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邝女士
联系电话:0757-25336206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528322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3/8c1b9f92-5ad6-4fa3-969b-066ab7283a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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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7 17:50│新宝股份(002705):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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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6年5月22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印尼东菱科技有限公司(PTDonlim Technology Indonesi
a)(以下简称“印尼东菱科技”)的融资业务(用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
贴现、押汇、远期外汇等业务)及其他日常经营业务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向供应商申请赊销额度、履约担保、产品质量担保及其他日
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担保等)提供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6年8月7日,公司与华侨银行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银行”“华侨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鉴于华侨银
行与印尼东菱科技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以及合作协议的任何补充、修订、更新(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华侨银行已同意按照
该合作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向核心买方企业印尼东菱科技提供供应商融资买方信用额度,公司就相关被担保债务以连带保证方式向
银行提供担保,被担保债务的本金限额为5,000万美元。
三、本次担保事项基本情况表
担保方 被担 担保方 被担保方 经审批总 本次使用 剩余可用 担保额度占上 是否关
保方 持股 最近一期资 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 市公司最近一 联担保
比例 产负债率 (万元) (万元) (万元) 期净资产比例
新宝股份 印尼东 100% 25.74% 100,000 33,952.00 66,048.00 11.52% 否
菱科技 注(1)
注 1:本次使用担保额度 5,000 万美元,按 2026年 8月 7日的汇率 6.7904进行折算。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华侨银行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核心买方企业:印尼东菱科技有限公司(PT Donlim Technology Indonesia)鉴于华侨银行与印尼东菱科技签订的《项目合作协
议》以及合作协议的任何补充、修订、更新(以下称为“合作协议”),银行已同意按照该合作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向核心买方企
业提供供应商融资买方信用额度。
供应商在其日常经营业务过程中向核心买方企业提供商品或服务并据此对其享有应收账款,供应商有意向向银行转让应收账款,
申请供应商融资(以下称为“直接保理”或“供应商融资”)。
合作协议项下银行给予核心买方企业的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以下称为“授信额度”),银行在该授信额度内,根
据银行对每一位供应商的信贷审核,向各供应商提供融资,并签署各自的应收账款转让协议(以下称为“应收账款转让协议”)。
保证人新宝股份就被担保债务(定义见下文)以连带保证方式向银行提供担保,签署和执行本合同,是银行根据合作协议向核心
买方企业提供授信额度的条件之一。
核心买方企业作为应收账款的最终付款人,对银行承担应收账款的付款义务。为了确保银行根据合作协议向核心买方企业授予的
授信额度产生的所有债权和权益的实现(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在合作协议、应收账款转让协议及应收账款项下享有的任何权利和利益)
,保证人愿意提供本最高额连带担保。
2、被担保债务:指核心买方企业在合作协议及应收账款项下和/或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应向银行支付的、无论是实际发生的或是
或有的所有现在和将来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授信额度的本金、利息、逾期利息、手续费、杂费、佣金及其他在到期日应付的款
项)。
3、保证:保证人在此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向银行保证,核心买方企业将充分并及时地遵守和履行被担保债务。保证人在本合同
项下承担的保证责任为连带保证责任。
4、被担保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以合作协议和本合同约定的履行债务的期限为准。
5、保证的范围:被担保债务和银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
、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和开支。
6、被担保债务的本金限额:5,000万美元。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 480,000万元人民币,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5.63%;公司实际签署正在履行的对外担保合同总额为 126,740.88万元人民币,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
担保,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14.69%。
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也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六、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8/ff4bcbac-7617-4674-a2d8-caf5a5cfc9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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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5 16:41│新宝股份(002705):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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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
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保证公告内容与
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菱集团”)计划自本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
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8,000万元。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东菱集团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成长价值的认可,
计划自本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东菱集团
2、计划增持主体已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菱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354,519,1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3.6
7%;通过东菱电器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83,816,7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64%;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38,335,961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66.31%。
3、计划增持主体东菱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东菱电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公告前的 12
个月内无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
4、计划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公告前 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计划增持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成长价值的认可,公司控股股东东菱集团计划增持本公司
股份。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 8,000万元。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东菱集团将基于对本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结合公司股票价格
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在增持计划期间实施增持。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期
限可予以顺延,并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
6、本次增持计划不基于增持主体东菱集团控股股东的特定身份。
7、本次增持股份的锁定安排: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股票买卖窗口期(
如有)及短线交易等相关规定。
8、相关承诺:东菱集团承诺在上述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并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9、本次拟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来源:东菱集团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目前尚无法预判的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调整或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本次增持计划实施
过程中出现上述情况,公司将按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股票买卖窗口期(如有)及短线交易等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
3、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东菱集团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东菱集团出具的《关于增持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及承诺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6/edd916a6-1bfb-4aaf-b23b-55ddef34ba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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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3 17:16│新宝股份(002705):关于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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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股份(002705):关于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4/a91294af-ec40-4421-8202-8c1c7bb15c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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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新宝股份(002705):关于公司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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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宋铁波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宋铁波先生自 2020 年 8 月 3 日起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因在公司连续任职即将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关联交易审核委员会委员及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宋铁波先生在辞职报告生效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宋铁波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及《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宋铁波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
。在辞职生效前,宋铁波先生将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补
选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铁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宋铁波先生将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做好工作交接。公司董事会对宋铁波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委员会职务期间勤勉尽
责及对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备查文件
独立董事宋铁波先生的辞职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c9740c86-2917-4631-b70c-398763ed06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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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6:03│新宝股份(002705):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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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6月 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下降情形
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12,500.00万元—15,500.00 万元 盈利:54,277.21万元
比上年同期下降 71.44%—76.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盈利:10,200.00万元—13,200.00 万元 盈利:53,208.84万元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 75.19%—80.83%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1552 元/股—0.1925元/股 盈利:0.6717 元/股
二、 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的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 2026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
方不存在分歧。
三、 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 2026年半年度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全球宏观环境复杂多变,市场总体需求较弱,小家电行业竞争加剧,价格竞争激烈;
同时,受大宗原材料价格上涨及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持续升值等因素影响,公司总体毛利率有所下降;另外,公司出口业务占比 80%左
右,主要结算货币是美元,受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持续升值的影响,公司 2026年上半年财务费用中的汇兑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较多。
面对现实经营压力,公司已采取提高出口产品价格、内部降本增效等措施,逐步改善经营质量,但改善效果有一定的滞后性。公
司会持续寻求改善经营的措施,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争取早日实现经营质量的好转。
四、 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2026 年半年度业绩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e0f2991e-f5a9-4b27-95fd-4634ddd9a6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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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7:05│新宝股份(002705):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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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6年5月22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东东菱智慧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菱智慧”)的
融资业务(用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押汇、远期外汇等业务)及其他
日常经营业务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向供应商申请赊销额度、履约担保、产品质量担保及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担保等)提供不超过
80,00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6年7月3日,公司签订了致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佛山分行”)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编号“757XY260624T00036201”),同意为东菱智慧与招商银行佛山分行签订的《授信协议》项下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所担保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整。
三、本次担保事项基本情况表
担保方 被担 担保方 被担保方 经审批总 本次使用 剩余可用 担保额度占上 是否关
保方 持股 最近一期资 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 市公司最近一 联担保
比例 产负债率 (万元) (万元) (万元) 期净资产比例
新宝股份 东菱 100% 33.51% 80,000 20,000 41,350 9.22% 否
智慧
四、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主要内容
1、保证人: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申请人:广东东菱智慧电器有限公司
2、本担保书为最高额担保书。在授信期间内,招商银行佛山分行可分次向授信申请人提供授信。具体授信业务品种及额度金额
,各授信业务品种之间是否可调剂使用,以及具体使用条件等均以招商银行佛山分行审批同意的内容为准。如在授信期间内招商银行
佛山分行根据授信申请人申请对原审批意见进行调整的,后续招商银行佛山分行出具的审批意见构成对原审批意见的补充和变更,并
依此类推。各具体业务到期日可晚于《授信协议》约定的授信期间到期日。
3、保证范围:
本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招商银行佛山分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
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
和其他相关费用。
4、保证方式:本保证人确认对保证范围内授信申请人的所有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责任。
5、保证责任期间:
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佛山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
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6、本担保书是不可撤销和无条件的。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 480,000万元人民币,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5.63%;公司实际签署正在履行的对外担保合同总额为 92,820.34 万元人民币,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
担保,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10.76%。
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也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六、备查文件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a018c582-3be2-4fe1-9049-212497c59f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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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6:21│新宝股份(002705):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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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股份(002705):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c5904557-a423-41d4-bebd-54096d0692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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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9:57│新宝股份(002705):2025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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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分红年度:2025年度;
2、分配方案:分配比例固定;
3、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17日;除权除息日:2026年 6月 18日;
4、A 股除权前总股本:811,875,780 股,回购专户上已回购的股份数量7,556,700股,除回购股份外不存在其他不参与分红的股
份;
5、每 10股派息(含税):3.00元;现金分红总额:241,295,724.00元;
6、除权后总股本:811,875,780 股;
7、按 A股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及其他不参与分红的股份)计算的每10股派息(含税):2.972076元,每股派息(含税)
:0.2972076元;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本次实施的 2025年末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11,875,78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所持股份 7,556,700股后的股本 804,319,080股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向全
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241,295,724.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9、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241,295,724.00 元=804,319,080 股×0.30 元/股。因公
司已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现金分红实施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
以 0.2972076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0.2972076元/股=241,295,724.00元÷811,875,780股,根据相关
要求保留到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综上,本次 2025年末分红派息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
盘价-0.2972076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公司于 2026年 5月 22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4.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元
(含税)的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本次 2025 年末利润分配方案为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
具体如下: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11,875,78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所持股份(截至董事会审议本方案之日,公司回购专户所持股份为 6,3
56,700 股)后的股本805,519,0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 241,655,724.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
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
则对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2、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因公司实施股份回购 1,200,000股,回购专用账户所持股份增加至
7,556,700股,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总额变更为 804,319,080 股(公司现有总股本 811,875,
78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所持股份 7,556,700股)。公司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
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额进行调整,本次实际实施的现金分红总额为241,295,724.00元(含税)。
公司股份回购进展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
进展情况的公告》。
3、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5、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公司本次实施的 2025 年末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11,875,78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所持 7,556,700 股后
的股本 804,319,080 股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3.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
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2.70 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
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60元
;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3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证券账户中股份不享
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股 7,556,700股,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为公司现有总股本 811,8
75,78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所持 7,556,700 股后的804,319,080股。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6月 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月 18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6年 6月 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外)。
五、分红派息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43 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
2 08*****373 东菱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6 年 6 月 9 日至登记日 2026 年 6 月1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241,295,724.00 元=804,319,080 股×0.30 元/股。因公司
已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现金分红实施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2972076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0.2972076元/股=241,295,724.00元÷811,875,780股,根据相关要
求保留到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综上,本次 2025年末分红派息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
价-0.2972076元/股。
七、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咨询联系人:邝小姐
3、咨询电话: 0757-25336206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40001537-0033-4c42-a1a6-c06c84f956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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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6:41│新宝股份(002705):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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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
公司拟使用人民币 5,000万元—8,000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
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4元/股(含本数);按回购金额及回购
股份全部以最高价 24元/股回购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208.3333万股—333.3333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25
66%—0.4106%,具体回购股份金额及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公司披露上述回购方案后收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同意为公
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7,200万元且不超过本次回购实际使用金额的 90%的贷款资金,专项用于公司股票回购,贷款期限不超过 3年。
本次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回购股份数
量等将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和 2026年 5月 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
承诺函的公告》。
二、本次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规规定,公司应当在每
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 2026年 5月 20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截至 2026年 5月 31日,公司累计
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8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0%,最高成交价为 13.35元/股,最
低成交价为 12.40元/股,回购总金额为 10,449,962.00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回购价格上限 24元
/股(含本数),上述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710e0a5a-e25c-4184-9255-6489f30f83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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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53│新宝股份(00270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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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股份(00270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b5638d52-0af8-4dec-8d57-3e1be502cb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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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53│新宝股份(002705):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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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股份(002705):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28e666c6-61cc-4df0-9972-0a506ad5bb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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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7:26│新宝股份(002705):关于首次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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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公告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
公司拟使用人民币 5,000万元—8,000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
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4元/股(含本数);按回购金额及回购
股份全部以最高价 24元/股回购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208.3333万股—333.3333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25
66%—0.4106%,具体回购股份金额及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公司披露上述回购方案后收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同意为公
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7,200万元且不超过本次回购实际使用金额的 90%的贷款资金,专项用于公司股票回购,贷款期限不超过 3年。
本次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回购股份数
量等将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和 2026年 5月 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
承诺函的公告》。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规规定,公司应当在首
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 2026年 5月 20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本次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 600,000股,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 0.07%,最高成交价为 13.3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3.16元/股,回购总金额为 7,963,063元(不含交易费用),回
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回购价格上限 24元/股(含本数),上述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7a24a0c5-bbfb-4c7c-bb47-a81da927d4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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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7 15:34│新宝股份(002705):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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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 “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
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
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将采用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22日 14:1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22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22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参加股东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
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15日
7、出席对象:
(1)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5日)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出席,被委托人可不必为公
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新宝股份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提请股东会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权董事会制定 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00 《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26-2028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 2026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公司 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2026年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薪酬方案的议案》
9.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0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制度>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就 2025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
公告文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21日 8:30-11:30,13:30-17:30;
2、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新宝股份证券部;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
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
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 2026年 5月 21日 17:30前
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
528322,信函请注明“2025年年度股东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邝女士
联系电话:0757-25336206
联系传真:0757-25521283
联系邮箱:investor@donlim.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28322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68077de1-5a64-4b8a-9301-0dd388c33e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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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7:12│新宝股份(002705):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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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近日收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佛山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招商银行佛山分行承
诺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200 万元且不超过本次回购实际使用金额的 90%的贷款资金,专项用于公司股票回购,贷款期限不超过
3 年。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
公司拟使用人民币 5,000万元—8,000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
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4元/股(含本数);按回购金额及回购
股份全部以最高价 24元/股回购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208.3333万股—333.3333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25
66%—0.4106%,具体回购股份金额及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相关回购筹备工作正在进行中,公司尚未开展本次回购。
二、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招商银行佛山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贷款银行:招商银行佛山分行;
2、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200万元且不超过本次回购实际使用金额的90%的贷款资金;
3、贷款期限:不超过 3年;
4、贷款用途:专项用于公司股票回购;
5、承诺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12个月。
公司本次回购专项贷款业务符合《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等
相关要求,并符合招商银行佛山分行按照上述通知制定的贷款政策、标准和程序。
三、其他说明
《贷款承诺函》的获得可为公司回购股份提供融资支持,具体贷款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等相关协议约定为准。
本次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回购股
份数量等将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招商银行佛山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96ecb5b3-a243-40f0-a2f3-f0264589ed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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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5:46│新宝股份(002705):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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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
公司拟使用人民币 5,000万元—8,000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
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4元/股(含本数);按回购金额及回购
股份全部以最高价 24元/股回购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208.3333万股—333.3333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25
66%—0.410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
二、本次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规规定,公司应当在每
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6年 4月 30日,相关回购筹备工作正在进行中,公司尚未开展本次回购。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edc26c68-2b4a-49f4-b42d-547479e8f9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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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新宝股份(002705):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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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
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6年 4月 28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2026 年 4 月 28 日):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 354,519,179 43.67
2 东菱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183,816,782 22.64
3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8,257,836 1.02
4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四组合 5,415,700 0.67
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中证价 2,545,000 0.31
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6 曾展晖 2,307,447 0.28
7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社保基金 1903 1,948,289 0.24
组合
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红新动 1,907,493 0.23
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红京东大数 1,667,700 0.21
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0 熊梦锦 1,621,300 0.20
二、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2026 年 4 月 28 日):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无限售流通股
份总数比例(%)
1 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 354,519,179 43.87
2 东菱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183,816,782 22.75
3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8,257,836 1.02
4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四组合 5,415,700 0.67
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中证价 2,545,000 0.31
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6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社保基金 1903 1,948,289 0.24
组合
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红新动 1,907,493 0.24
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红京东大数 1,667,700 0.21
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 熊梦锦 1,621,300 0.20
10 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盛世华彩投 1,567,438 0.19
资账户
注 1: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注 2: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特别说明:2026年
4月 28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6,356,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78%,占无限售流通股份总数比例为 0.79%
,不纳入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列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f7ffd7ab-eb53-42b0-9944-2640902b7c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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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13│新宝股份(002705):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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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实际情况递减
。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有关情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37号)的核准,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3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5,254,895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
币 38.25元,共计募集人民币 965,999,733.75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26,123,819.09 元,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939,875,914.66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12月 25 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
[2020]第 ZC1061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 636,033,530.01 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结构性存款)利息扣除银
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9,885,786.27元,募投项目结项转出金额为 1,726.00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93,726,444.92元(包括累计
收到的银行存款(结构性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 250,000,000.00 元用于办理了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14
3,726,444.92 元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二、本次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具有一定周期。目前,公司正按照项目的实际需求,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了进一步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使用的连续性,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金额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实际情况递减。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交易对方均为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商业银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投资的上述产品不
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高风险
投资品种。
(三)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投资品种的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在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披露现金管理的进展和执行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商业银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
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商业银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投资产品,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投资理财的审计与监督。每半年度末应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进
展和执行情况。
5、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通知保荐机构。
五、上述以现金管理产品存放的募集资金的管理
1、公司承诺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本金和利息及时转入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相同方式续存
,公司同时承诺续存均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经过,并通知保荐机构。
2、公司不得对以现金管理产品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设定质押。
3、公司上述现金管理产品账户不得直接支取资金,也不得向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之外的其他账户划转资金
。公司如需支取资金,上述现金管理产品资金必须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六、对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同时,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上市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董事会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市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
所需资金充足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新宝股份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的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应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实际情况递减,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开展。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c8e63fa-8943-4b1c-b117-2bf10ca933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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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11│新宝股份(002705):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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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股份(002705):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650d764-5eef-467d-af99-b3edc40b1f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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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11│新宝股份(002705):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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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股份(002705):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f60bbae-ab32-43d7-9631-3d6036bcfb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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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10│新宝股份(002705):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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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或“
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新宝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37 号)的核准
,新宝股份于 2020 年 12月 23 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254,895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
人民币 38.25 元,共计募集人民币 965,999,733.75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26,123,819.09 元,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39,875,914.66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12 月 25 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0]第 ZC10610 号《
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 636,033,530.01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结构性存款)利息扣除
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9,885,786.27 元,募投项目结项转出金额为 1,726.00 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393,726,444.92 元(包
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结构性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 250,000,000.00 元用于办理了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
),143,726,444.92 元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二、本次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具有一定周期。目前,公司正按照项目的实际需求,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了进一步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使用的连续性,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金额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实际情况递减。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交易对方均为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商业银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投资的上述产品不
涉及《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高风险投资品种。
(三)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投资品种的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在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披露现金管理的进展和执行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商业银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
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商业银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投资产品,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投资理财的审计与监督。每半年度末应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进
展和执行情况。
5、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通知保荐机构。
五、上述以现金管理产品存放的募集资金的管理
1、公司承诺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本金和利息及时转入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相同方式续存
,公司同时承诺续存均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经过,并通知保荐机构。
2、公司不得对以现金管理产品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设定质押。
3、公司上述现金管理产品账户不得直接支取资金,也不得向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之外的其他账户划转资金
。公司如需支取资金,上述现金管理产品资金必须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六、对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同时,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2026年 4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
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5,000万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
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实际情况递减。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上市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董事会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市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
所需资金充足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0万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新宝股份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0万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的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应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实际情况递减,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开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1f20c12-f981-4b3c-a5ba-2f49faa353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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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10│新宝股份(002705):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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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公告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
理财业务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下同)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
00,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理财业务概述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可以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为控制风险,公司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较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
受托方,投资的品种将选择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且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主要是结构性存款等。
4、投资期限:拟投资业务合约期限不超过三年,一般不超过一年。
5、资金来源: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闲置资金。
6、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7、实施方式: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8、关联关系说明:公司拟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受托方是商业银行等专业理财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9、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资金仅限于自有闲置资金。在具体投资决策时,公司将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
并视公司资金情况确定具体投资期限,同时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
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丰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利益。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公司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主要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投资风险,投资产品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制定了《理财产品管理制度》,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的投资品种。公司财务部门
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
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 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理财产品管理制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3b2e6a6-e78b-43e0-a369-4bb8b0aad9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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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53│新宝股份(002705):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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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股份(002705):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85fa4bc-dcc4-4444-baa8-39024e6679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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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52│新宝股份(002705):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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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股份(002705):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226afc6-a01b-4109-9fca-7fa9034d86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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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52│新宝股份(00270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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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股份(00270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74e0a6b-0aac-49e9-801c-c459e3c24d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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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52│新宝股份(002705):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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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
”“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董事 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董事 2
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基于谨慎性原则,相关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请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5 年度,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综合其履职情况、绩效考核结果、公司业绩水平等因素,确定
其薪酬,其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独立董事的津贴是公司根据独立董事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并结合当前市场实际确定,经公
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制定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税前 15 万元人民币,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按季度支付。
2025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性 年龄 职务 任职 从公司获得 是否在公司关联
别 状态 的税前报酬 方获取报酬
总额
郭建刚 男 59 董事长 现任 396.02 否
郭建强 男 57 副董事长 现任 是
王伟 男 53 董事、总裁 现任 356.93 否
曾展晖 男 53 董事 现任 260.62 否
杨芳欣 男 53 董事 离任 是
朱小梅 女 49 董事、常务副总裁 现任 256.64 否
周荣生 男 49 职工董事 现任 122.50 否
宋铁波 男 60 独立董事 现任 15.00 否
曹晓东 男 48 独立董事 现任 15.00 否
谭有超 男 42 独立董事 现任 15.00 否
蒋演彪 男 50 财务总监、高级副 现任 177.95 否
总裁
张军 男 46 营运副总裁 现任 158.10 否
黄伟标 男 52 副总裁 离任 70.64 否
陈景山 男 47 董事会秘书 现任 112.94 否
合计 -- -- -- -- 1,957.34 --
注:1、郭建强先生、杨芳欣先生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黄伟标先生于 2025 年 8月 26 日离任副总裁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编制提示,报告期内离职或离任的,披露的薪
酬金额为该名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期间获取的薪酬总额。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编制提示,上述年度薪酬金额的披露口径为按权责发生制应归属于本报告期的现金薪酬。上述披露
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包含已离任高管黄伟标先生)2025年度部分绩效薪酬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尚未发放,待公司 2025年
年度报告披露并履行相应程序后发放。
二、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公司根据《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拟定2026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
薪酬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2026年度。
(三)薪酬标准:
公司副董事长郭建强先生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其余非独立董事2026年度薪酬标准如下表:
姓名 职务 基本薪酬(元) 绩效薪酬(元) 合计(元)
郭建刚 董事长 1,008,000 2,942,000 3,950,000
王伟 董事、总裁 900,000 2,700,000 3,600,000
曾展晖 董事 720,000 1,880,000 2,600,000
朱小梅 董事、常务副总裁 720,000 1,880,000 2,600,000
周荣生 职工董事 456,000 1,144,000 1,600,000
(四)发放办法
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根据2026年绩效考核发放,年终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评定。
(五)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上述薪酬方案不包含其他专项奖金、职工福利费、各项保险费等;
3、公司独立董事宋铁波先生、谭有超先生、曹晓东先生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内(即2024年1月5日至2027年1月5日)的津贴
标准,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税前15万元人民币,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按季度
支付,不在本方案审议之列;
4、上述方案中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5、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
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拟定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2026年度。
(三)薪酬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标准如下表:
姓名 职务 基本薪酬(元) 绩效薪酬(元) 合计(元)
蒋演彪 财务总监、高级 600,000 1,200,000 1,800,000
副总裁
张军 营运副总裁 540,000 1,060,000 1,600,000
陈景山 董事会秘书 420,000 730,000 1,150,000
(四)发放办法
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根据2026年绩效考核发放,年终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评定。
(五)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上述薪酬方案不包含其他专项奖金、职工福利费、各项保险费等。
3、上述方案中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四、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涉及《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
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相关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涉及《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度
薪酬方案的议案》相关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653dd7a-7b2d-43cc-aee6-a47836e93e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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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52│新宝股份(002705):关于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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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目的:公司(含合并范围子公司,下同)拟开展的衍生品投资主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用于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
风险、提高资金利用率,与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衍生品,且衍生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匹配,符合公
司安全稳健、适度合理的风险管理原则。
2、投资方式: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掉期、期权、互换等业务或上述产品的组合,以外汇期权合约及远
期外汇合约为主。拟投资业务交易对手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
构。
3、投资金额:根据公司进出口业务及市场汇率、利率条件,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投资累计未交割金额控制在 50,000万美元(等
值 35亿元人民币)范围内,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4、审议程序:本次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风险提示: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安全、有效、审慎的原则,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进行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及其他可能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
》。为实现稳健经营,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降低外汇结算成本,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掉
期、期权、互换等业务或上述产品的组合,以外汇期权合约及远期外汇合约为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
可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开展衍生品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投资主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用于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提高资金利用率,与主
营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衍生品,且衍生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匹配,符合公司安全稳健、适度合理的风险
管理原则。
2、投资必要性: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目标为规避进出口业务所面临的汇率风险,整体衍生品投资业务规模与公司实际进
出口业务量规模相适应,不存在投机性操作。公司销售收入中外销占比较大,2023-2025 年,公司营业收入中,外销收入占比分别
为 73.81%、78.21%和 78.17%,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
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及基于经营战略的需要,使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并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计划与相关
银行开展以外汇期权合约及远期外汇合约为主的衍生品投资业务。
3、拟投资金额:根据公司的进出口业务及市场汇率、利率条件,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投资累计未交割金额控制在 50,000万美元
(等值 35亿元人民币)范围内,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4、投资方式: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掉期、期权、互换等业务或上述产品的组合,以外汇期权合约及远
期外汇合约为主;拟投资业务交易对手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
构。
5、投资期限:拟投资业务合约期限不超过三年,一般不超过一年。
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7、流动性安排:所有衍生品投资均对应正常合理的业务背景,投资金额和投资期限与公司预期收支期限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
流动性造成影响。
8、其他条款:衍生品投资主要使用公司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的方式。
9、决议有效期: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10、实施方式: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
长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本次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公司拟开展衍生品投资的准备情况
1、公司制定了《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进行衍生品投资的风险控制、审批程序、后续管理和信息披露、档案管理与信
息保密等进行明确规定,以有效规范衍生品投资行为,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
2、公司进行衍生品交易前,由公司财务部门在多个市场与多种产品之间进行比较、询价;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对待选的衍生
品进行分析比较。
3、公司财务部门衍生品投资专业人员已充分理解衍生品投资的特点和潜在风险,严格执行衍生品投资的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制
度。
四、衍生品投资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衍生品投资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当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相应的汇率、利率将可能对公司衍生品交易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及时根据
市场变化调整策略。
2、流动性风险: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投资业务性质简单,交易的期限均根据公司目前的业务情况及未来的收付款预算进行操作
,基本在一年以内;衍生品投资主要使用公司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的方式,对公司流动性没有影响。
3、履约风险:公司衍生品投资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无投机性操作,基本不存在履约风
险。
4、其他风险: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衍生品投资操作或未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
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衍生品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秉承安全稳健、适度合理的原则,所有衍生品投资业务均需有正常合理的业务背景,杜绝投机行为。同时公司的《衍生
品投资管理制度》已明确了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职责分工与审批流程,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监督机制,通过加强业务流程、决策流程和交
易流程的风险控制,有效降低操作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
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五、衍生品投资公允价值分析、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开展的衍生品投资主要针对具有较强流通性的货币,市场透明度大,成交价格和当日结算单价能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进行确认计量,公允价值基本按照银行、路透系统等定价服务机构提供或
获得的价格厘定。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
第 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
南,对已开展的衍生品投资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项目。
六、备查文件
1、《关于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696e014-b61d-497d-bf91-43fe0ee0ed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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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52│新宝股份(002705):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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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股份(002705):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3c3e328-28ca-4d0c-9cd9-eeee8ab794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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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52│新宝股份(00270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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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主要内容
财政部于2025年12月19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 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
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
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该解释自 2026年 1月 1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
公司自 2026年 1月 1日起执行。
(三)变更前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 19号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变更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fdaa0df-afc4-46d3-848b-4ffd619cf892.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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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新宝股份: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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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5/12254957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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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新宝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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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264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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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新宝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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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264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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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新宝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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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1/12247713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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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新宝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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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871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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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新宝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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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648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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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新宝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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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648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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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新宝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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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413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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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新宝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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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10002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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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新宝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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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581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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