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705 新宝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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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6:03 │新宝股份(002705):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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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7:05 │新宝股份(002705):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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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6:21 │新宝股份(002705):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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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9:57 │新宝股份(002705):2025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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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6:41 │新宝股份(002705):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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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53 │新宝股份(00270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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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53 │新宝股份(002705):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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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7:26 │新宝股份(002705):关于首次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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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7 15:34 │新宝股份(002705):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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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7:12 │新宝股份(002705):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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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6:03│新宝股份(002705):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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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6月 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下降情形
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12,500.00万元—15,500.00 万元 盈利:54,277.21万元
比上年同期下降 71.44%—76.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盈利:10,200.00万元—13,200.00 万元 盈利:53,208.84万元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 75.19%—80.83%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1552 元/股—0.1925元/股 盈利:0.6717 元/股
二、 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的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 2026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
方不存在分歧。
三、 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 2026年半年度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全球宏观环境复杂多变,市场总体需求较弱,小家电行业竞争加剧,价格竞争激烈;
同时,受大宗原材料价格上涨及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持续升值等因素影响,公司总体毛利率有所下降;另外,公司出口业务占比 80%左
右,主要结算货币是美元,受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持续升值的影响,公司 2026年上半年财务费用中的汇兑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较多。
面对现实经营压力,公司已采取提高出口产品价格、内部降本增效等措施,逐步改善经营质量,但改善效果有一定的滞后性。公
司会持续寻求改善经营的措施,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争取早日实现经营质量的好转。
四、 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2026 年半年度业绩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e0f2991e-f5a9-4b27-95fd-4634ddd9a6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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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7:05│新宝股份(002705):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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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6年5月22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东东菱智慧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菱智慧”)的
融资业务(用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押汇、远期外汇等业务)及其他
日常经营业务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向供应商申请赊销额度、履约担保、产品质量担保及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担保等)提供不超过
80,00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6年7月3日,公司签订了致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佛山分行”)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编号“757XY260624T00036201”),同意为东菱智慧与招商银行佛山分行签订的《授信协议》项下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所担保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整。
三、本次担保事项基本情况表
担保方 被担 担保方 被担保方 经审批总 本次使用 剩余可用 担保额度占上 是否关
保方 持股 最近一期资 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 市公司最近一 联担保
比例 产负债率 (万元) (万元) (万元) 期净资产比例
新宝股份 东菱 100% 33.51% 80,000 20,000 41,350 9.22% 否
智慧
四、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主要内容
1、保证人: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申请人:广东东菱智慧电器有限公司
2、本担保书为最高额担保书。在授信期间内,招商银行佛山分行可分次向授信申请人提供授信。具体授信业务品种及额度金额
,各授信业务品种之间是否可调剂使用,以及具体使用条件等均以招商银行佛山分行审批同意的内容为准。如在授信期间内招商银行
佛山分行根据授信申请人申请对原审批意见进行调整的,后续招商银行佛山分行出具的审批意见构成对原审批意见的补充和变更,并
依此类推。各具体业务到期日可晚于《授信协议》约定的授信期间到期日。
3、保证范围:
本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招商银行佛山分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
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
和其他相关费用。
4、保证方式:本保证人确认对保证范围内授信申请人的所有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责任。
5、保证责任期间:
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佛山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
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6、本担保书是不可撤销和无条件的。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 480,000万元人民币,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5.63%;公司实际签署正在履行的对外担保合同总额为 92,820.34 万元人民币,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
担保,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10.76%。
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也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六、备查文件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a018c582-3be2-4fe1-9049-212497c59f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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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6:21│新宝股份(002705):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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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股份(002705):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c5904557-a423-41d4-bebd-54096d0692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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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9:57│新宝股份(002705):2025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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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分红年度:2025年度;
2、分配方案:分配比例固定;
3、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17日;除权除息日:2026年 6月 18日;
4、A 股除权前总股本:811,875,780 股,回购专户上已回购的股份数量7,556,700股,除回购股份外不存在其他不参与分红的股
份;
5、每 10股派息(含税):3.00元;现金分红总额:241,295,724.00元;
6、除权后总股本:811,875,780 股;
7、按 A股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及其他不参与分红的股份)计算的每10股派息(含税):2.972076元,每股派息(含税)
:0.2972076元;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本次实施的 2025年末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11,875,78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所持股份 7,556,700股后的股本 804,319,080股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向全
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241,295,724.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9、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241,295,724.00 元=804,319,080 股×0.30 元/股。因公
司已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现金分红实施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
以 0.2972076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0.2972076元/股=241,295,724.00元÷811,875,780股,根据相关
要求保留到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综上,本次 2025年末分红派息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
盘价-0.2972076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公司于 2026年 5月 22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4.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元
(含税)的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本次 2025 年末利润分配方案为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
具体如下: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11,875,78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所持股份(截至董事会审议本方案之日,公司回购专户所持股份为 6,3
56,700 股)后的股本805,519,0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 241,655,724.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
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
则对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2、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因公司实施股份回购 1,200,000股,回购专用账户所持股份增加至
7,556,700股,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总额变更为 804,319,080 股(公司现有总股本 811,875,
78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所持股份 7,556,700股)。公司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
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额进行调整,本次实际实施的现金分红总额为241,295,724.00元(含税)。
公司股份回购进展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
进展情况的公告》。
3、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5、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公司本次实施的 2025 年末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11,875,78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所持 7,556,700 股后
的股本 804,319,080 股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3.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
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2.70 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
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60元
;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3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证券账户中股份不享
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股 7,556,700股,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为公司现有总股本 811,8
75,78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所持 7,556,700 股后的804,319,080股。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6月 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月 18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6年 6月 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外)。
五、分红派息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43 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
2 08*****373 东菱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6 年 6 月 9 日至登记日 2026 年 6 月1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241,295,724.00 元=804,319,080 股×0.30 元/股。因公司
已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现金分红实施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2972076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0.2972076元/股=241,295,724.00元÷811,875,780股,根据相关要
求保留到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综上,本次 2025年末分红派息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
价-0.2972076元/股。
七、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咨询联系人:邝小姐
3、咨询电话: 0757-25336206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40001537-0033-4c42-a1a6-c06c84f956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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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6:41│新宝股份(002705):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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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
公司拟使用人民币 5,000万元—8,000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
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4元/股(含本数);按回购金额及回购
股份全部以最高价 24元/股回购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208.3333万股—333.3333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25
66%—0.4106%,具体回购股份金额及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公司披露上述回购方案后收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同意为公
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7,200万元且不超过本次回购实际使用金额的 90%的贷款资金,专项用于公司股票回购,贷款期限不超过 3年。
本次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回购股份数
量等将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和 2026年 5月 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
承诺函的公告》。
二、本次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规规定,公司应当在每
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 2026年 5月 20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截至 2026年 5月 31日,公司累计
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8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0%,最高成交价为 13.35元/股,最
低成交价为 12.40元/股,回购总金额为 10,449,962.00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回购价格上限 24元
/股(含本数),上述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710e0a5a-e25c-4184-9255-6489f30f83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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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53│新宝股份(00270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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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股份(00270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b5638d52-0af8-4dec-8d57-3e1be502cb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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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53│新宝股份(002705):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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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股份(002705):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28e666c6-61cc-4df0-9972-0a506ad5bb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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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7:26│新宝股份(002705):关于首次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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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公告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
公司拟使用人民币 5,000万元—8,000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
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4元/股(含本数);按回购金额及回购
股份全部以最高价 24元/股回购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208.3333万股—333.3333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25
66%—0.4106%,具体回购股份金额及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公司披露上述回购方案后收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同意为公
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7,200万元且不超过本次回购实际使用金额的 90%的贷款资金,专项用于公司股票回购,贷款期限不超过 3年。
本次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回购股份数
量等将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和 2026年 5月 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
承诺函的公告》。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规规定,公司应当在首
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 2026年 5月 20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本次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 600,000股,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 0.07%,最高成交价为 13.3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3.16元/股,回购总金额为 7,963,063元(不含交易费用),回
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回购价格上限 24元/股(含本数),上述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7a24a0c5-bbfb-4c7c-bb47-a81da927d4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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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7 15:34│新宝股份(002705):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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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 “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
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
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将采用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22日 14:1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22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22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参加股东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
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15日
7、出席对象:
(1)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5日)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出席,被委托人可不必为公
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新宝股份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提请股东会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权董事会制定 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00 《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26-2028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 2026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公司 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2026年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薪酬方案的议案》
9.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0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制度>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就 2025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
公告文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21日 8:30-11:30,13:30-17:30;
2、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新宝股份证券部;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
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
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 2026年 5月 21日 17:30前
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
528322,信函请注明“2025年年度股东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邝女士
联系电话:0757-25336206
联系传真:0757-25521283
联系邮箱:investor@donlim.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28322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68077de1-5a64-4b8a-9301-0dd388c33e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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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7:12│新宝股份(002705):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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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近日收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佛山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招商银行佛山分行承
诺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200 万元且不超过本次回购实际使用金额的 90%的贷款资金,专项用于公司股票回购,贷款期限不超过
3 年。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
公司拟使用人民币 5,000万元—8,000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
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4元/股(含本数);按回购金额及回购
股份全部以最高价 24元/股回购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208.3333万股—333.3333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25
66%—0.4106%,具体回购股份金额及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相关回购筹备工作正在进行中,公司尚未开展本次回购。
二、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招商银行佛山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贷款银行:招商银行佛山分行;
2、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200万元且不超过本次回购实际使用金额的90%的贷款资金;
3、贷款期限:不超过 3年;
4、贷款用途:专项用于公司股票回购;
5、承诺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12个月。
公司本次回购专项贷款业务符合《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等
相关要求,并符合招商银行佛山分行按照上述通知制定的贷款政策、标准和程序。
三、其他说明
《贷款承诺函》的获得可为公司回购股份提供融资支持,具体贷款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等相关协议约定为准。
本次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回购股
份数量等将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招商银行佛山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96ecb5b3-a243-40f0-a2f3-f0264589ed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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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5:46│新宝股份(002705):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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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
公司拟使用人民币 5,000万元—8,000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
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4元/股(含本数);按回购金额及回购
股份全部以最高价 24元/股回购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208.3333万股—333.3333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25
66%—0.410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
二、本次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规规定,公司应当在每
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6年 4月 30日,相关回购筹备工作正在进行中,公司尚未开展本次回购。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edc26c68-2b4a-49f4-b42d-547479e8f9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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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新宝股份(002705):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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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
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6年 4月 28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2026 年 4 月 28 日):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 354,519,179 43.67
2 东菱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183,816,782 22.64
3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8,257,836 1.02
4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四组合 5,415,700 0.67
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中证价 2,545,000 0.31
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6 曾展晖 2,307,447 0.28
7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社保基金 1903 1,948,289 0.24
组合
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红新动 1,907,493 0.23
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红京东大数 1,667,700 0.21
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0 熊梦锦 1,621,300 0.20
二、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2026 年 4 月 28 日):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无限售流通股
份总数比例(%)
1 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 354,519,179 43.87
2 东菱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183,816,782 22.75
3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8,257,836 1.02
4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四组合 5,415,700 0.67
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中证价 2,545,000 0.31
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6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社保基金 1903 1,948,289 0.24
组合
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红新动 1,907,493 0.24
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红京东大数 1,667,700 0.21
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 熊梦锦 1,621,300 0.20
10 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盛世华彩投 1,567,438 0.19
资账户
注 1: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注 2: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特别说明:2026年
4月 28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6,356,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78%,占无限售流通股份总数比例为 0.79%
,不纳入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列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f7ffd7ab-eb53-42b0-9944-2640902b7c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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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13│新宝股份(002705):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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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实际情况递减
。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有关情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37号)的核准,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3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5,254,895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
币 38.25元,共计募集人民币 965,999,733.75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26,123,819.09 元,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939,875,914.66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12月 25 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
[2020]第 ZC1061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 636,033,530.01 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结构性存款)利息扣除银
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9,885,786.27元,募投项目结项转出金额为 1,726.00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93,726,444.92元(包括累计
收到的银行存款(结构性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 250,000,000.00 元用于办理了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14
3,726,444.92 元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二、本次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具有一定周期。目前,公司正按照项目的实际需求,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了进一步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使用的连续性,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金额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实际情况递减。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交易对方均为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商业银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投资的上述产品不
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高风险
投资品种。
(三)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投资品种的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在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披露现金管理的进展和执行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商业银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
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商业银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投资产品,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投资理财的审计与监督。每半年度末应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进
展和执行情况。
5、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通知保荐机构。
五、上述以现金管理产品存放的募集资金的管理
1、公司承诺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本金和利息及时转入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相同方式续存
,公司同时承诺续存均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经过,并通知保荐机构。
2、公司不得对以现金管理产品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设定质押。
3、公司上述现金管理产品账户不得直接支取资金,也不得向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之外的其他账户划转资金
。公司如需支取资金,上述现金管理产品资金必须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六、对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同时,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上市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董事会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市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
所需资金充足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新宝股份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的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应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实际情况递减,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开展。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c8e63fa-8943-4b1c-b117-2bf10ca933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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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11│新宝股份(002705):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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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股份(002705):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650d764-5eef-467d-af99-b3edc40b1f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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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11│新宝股份(002705):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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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股份(002705):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f60bbae-ab32-43d7-9631-3d6036bcfb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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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10│新宝股份(002705):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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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或“
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新宝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37 号)的核准
,新宝股份于 2020 年 12月 23 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254,895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
人民币 38.25 元,共计募集人民币 965,999,733.75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26,123,819.09 元,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39,875,914.66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12 月 25 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0]第 ZC10610 号《
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 636,033,530.01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结构性存款)利息扣除
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9,885,786.27 元,募投项目结项转出金额为 1,726.00 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393,726,444.92 元(包
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结构性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 250,000,000.00 元用于办理了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
),143,726,444.92 元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二、本次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具有一定周期。目前,公司正按照项目的实际需求,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了进一步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使用的连续性,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金额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实际情况递减。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交易对方均为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商业银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投资的上述产品不
涉及《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高风险投资品种。
(三)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投资品种的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在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披露现金管理的进展和执行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商业银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
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商业银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投资产品,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投资理财的审计与监督。每半年度末应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进
展和执行情况。
5、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通知保荐机构。
五、上述以现金管理产品存放的募集资金的管理
1、公司承诺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本金和利息及时转入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相同方式续存
,公司同时承诺续存均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经过,并通知保荐机构。
2、公司不得对以现金管理产品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设定质押。
3、公司上述现金管理产品账户不得直接支取资金,也不得向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之外的其他账户划转资金
。公司如需支取资金,上述现金管理产品资金必须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六、对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同时,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2026年 4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
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5,000万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
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实际情况递减。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上市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董事会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市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
所需资金充足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0万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新宝股份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0万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的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应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实际情况递减,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开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1f20c12-f981-4b3c-a5ba-2f49faa353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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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10│新宝股份(002705):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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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公告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
理财业务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下同)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
00,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理财业务概述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可以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为控制风险,公司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较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
受托方,投资的品种将选择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且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主要是结构性存款等。
4、投资期限:拟投资业务合约期限不超过三年,一般不超过一年。
5、资金来源: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闲置资金。
6、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7、实施方式: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8、关联关系说明:公司拟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受托方是商业银行等专业理财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9、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资金仅限于自有闲置资金。在具体投资决策时,公司将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
并视公司资金情况确定具体投资期限,同时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
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丰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利益。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公司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主要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投资风险,投资产品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制定了《理财产品管理制度》,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的投资品种。公司财务部门
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
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 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理财产品管理制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3b2e6a6-e78b-43e0-a369-4bb8b0aad9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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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53│新宝股份(002705):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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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股份(002705):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85fa4bc-dcc4-4444-baa8-39024e6679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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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52│新宝股份(002705):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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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股份(002705):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226afc6-a01b-4109-9fca-7fa9034d86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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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52│新宝股份(00270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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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股份(00270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74e0a6b-0aac-49e9-801c-c459e3c24d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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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52│新宝股份(002705):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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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
”“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董事 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董事 2
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基于谨慎性原则,相关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请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5 年度,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综合其履职情况、绩效考核结果、公司业绩水平等因素,确定
其薪酬,其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独立董事的津贴是公司根据独立董事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并结合当前市场实际确定,经公
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制定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税前 15 万元人民币,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按季度支付。
2025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性 年龄 职务 任职 从公司获得 是否在公司关联
别 状态 的税前报酬 方获取报酬
总额
郭建刚 男 59 董事长 现任 396.02 否
郭建强 男 57 副董事长 现任 是
王伟 男 53 董事、总裁 现任 356.93 否
曾展晖 男 53 董事 现任 260.62 否
杨芳欣 男 53 董事 离任 是
朱小梅 女 49 董事、常务副总裁 现任 256.64 否
周荣生 男 49 职工董事 现任 122.50 否
宋铁波 男 60 独立董事 现任 15.00 否
曹晓东 男 48 独立董事 现任 15.00 否
谭有超 男 42 独立董事 现任 15.00 否
蒋演彪 男 50 财务总监、高级副 现任 177.95 否
总裁
张军 男 46 营运副总裁 现任 158.10 否
黄伟标 男 52 副总裁 离任 70.64 否
陈景山 男 47 董事会秘书 现任 112.94 否
合计 -- -- -- -- 1,957.34 --
注:1、郭建强先生、杨芳欣先生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黄伟标先生于 2025 年 8月 26 日离任副总裁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编制提示,报告期内离职或离任的,披露的薪
酬金额为该名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期间获取的薪酬总额。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编制提示,上述年度薪酬金额的披露口径为按权责发生制应归属于本报告期的现金薪酬。上述披露
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包含已离任高管黄伟标先生)2025年度部分绩效薪酬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尚未发放,待公司 2025年
年度报告披露并履行相应程序后发放。
二、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公司根据《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拟定2026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
薪酬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2026年度。
(三)薪酬标准:
公司副董事长郭建强先生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其余非独立董事2026年度薪酬标准如下表:
姓名 职务 基本薪酬(元) 绩效薪酬(元) 合计(元)
郭建刚 董事长 1,008,000 2,942,000 3,950,000
王伟 董事、总裁 900,000 2,700,000 3,600,000
曾展晖 董事 720,000 1,880,000 2,600,000
朱小梅 董事、常务副总裁 720,000 1,880,000 2,600,000
周荣生 职工董事 456,000 1,144,000 1,600,000
(四)发放办法
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根据2026年绩效考核发放,年终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评定。
(五)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上述薪酬方案不包含其他专项奖金、职工福利费、各项保险费等;
3、公司独立董事宋铁波先生、谭有超先生、曹晓东先生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内(即2024年1月5日至2027年1月5日)的津贴
标准,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税前15万元人民币,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按季度
支付,不在本方案审议之列;
4、上述方案中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5、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
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拟定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2026年度。
(三)薪酬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标准如下表:
姓名 职务 基本薪酬(元) 绩效薪酬(元) 合计(元)
蒋演彪 财务总监、高级 600,000 1,200,000 1,800,000
副总裁
张军 营运副总裁 540,000 1,060,000 1,600,000
陈景山 董事会秘书 420,000 730,000 1,150,000
(四)发放办法
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根据2026年绩效考核发放,年终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评定。
(五)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上述薪酬方案不包含其他专项奖金、职工福利费、各项保险费等。
3、上述方案中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四、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涉及《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
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相关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涉及《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度
薪酬方案的议案》相关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653dd7a-7b2d-43cc-aee6-a47836e93e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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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52│新宝股份(002705):关于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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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目的:公司(含合并范围子公司,下同)拟开展的衍生品投资主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用于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
风险、提高资金利用率,与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衍生品,且衍生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匹配,符合公
司安全稳健、适度合理的风险管理原则。
2、投资方式: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掉期、期权、互换等业务或上述产品的组合,以外汇期权合约及远
期外汇合约为主。拟投资业务交易对手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
构。
3、投资金额:根据公司进出口业务及市场汇率、利率条件,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投资累计未交割金额控制在 50,000万美元(等
值 35亿元人民币)范围内,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4、审议程序:本次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风险提示: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安全、有效、审慎的原则,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进行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及其他可能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
》。为实现稳健经营,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降低外汇结算成本,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掉
期、期权、互换等业务或上述产品的组合,以外汇期权合约及远期外汇合约为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
可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开展衍生品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投资主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用于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提高资金利用率,与主
营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衍生品,且衍生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匹配,符合公司安全稳健、适度合理的风险
管理原则。
2、投资必要性: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目标为规避进出口业务所面临的汇率风险,整体衍生品投资业务规模与公司实际进
出口业务量规模相适应,不存在投机性操作。公司销售收入中外销占比较大,2023-2025 年,公司营业收入中,外销收入占比分别
为 73.81%、78.21%和 78.17%,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
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及基于经营战略的需要,使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并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计划与相关
银行开展以外汇期权合约及远期外汇合约为主的衍生品投资业务。
3、拟投资金额:根据公司的进出口业务及市场汇率、利率条件,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投资累计未交割金额控制在 50,000万美元
(等值 35亿元人民币)范围内,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4、投资方式: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掉期、期权、互换等业务或上述产品的组合,以外汇期权合约及远
期外汇合约为主;拟投资业务交易对手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
构。
5、投资期限:拟投资业务合约期限不超过三年,一般不超过一年。
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7、流动性安排:所有衍生品投资均对应正常合理的业务背景,投资金额和投资期限与公司预期收支期限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
流动性造成影响。
8、其他条款:衍生品投资主要使用公司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的方式。
9、决议有效期: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10、实施方式: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
长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本次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公司拟开展衍生品投资的准备情况
1、公司制定了《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进行衍生品投资的风险控制、审批程序、后续管理和信息披露、档案管理与信
息保密等进行明确规定,以有效规范衍生品投资行为,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
2、公司进行衍生品交易前,由公司财务部门在多个市场与多种产品之间进行比较、询价;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对待选的衍生
品进行分析比较。
3、公司财务部门衍生品投资专业人员已充分理解衍生品投资的特点和潜在风险,严格执行衍生品投资的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制
度。
四、衍生品投资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衍生品投资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当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相应的汇率、利率将可能对公司衍生品交易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及时根据
市场变化调整策略。
2、流动性风险: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投资业务性质简单,交易的期限均根据公司目前的业务情况及未来的收付款预算进行操作
,基本在一年以内;衍生品投资主要使用公司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的方式,对公司流动性没有影响。
3、履约风险:公司衍生品投资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无投机性操作,基本不存在履约风
险。
4、其他风险: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衍生品投资操作或未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
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衍生品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秉承安全稳健、适度合理的原则,所有衍生品投资业务均需有正常合理的业务背景,杜绝投机行为。同时公司的《衍生
品投资管理制度》已明确了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职责分工与审批流程,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监督机制,通过加强业务流程、决策流程和交
易流程的风险控制,有效降低操作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
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五、衍生品投资公允价值分析、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开展的衍生品投资主要针对具有较强流通性的货币,市场透明度大,成交价格和当日结算单价能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进行确认计量,公允价值基本按照银行、路透系统等定价服务机构提供或
获得的价格厘定。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
第 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
南,对已开展的衍生品投资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项目。
六、备查文件
1、《关于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696e014-b61d-497d-bf91-43fe0ee0ed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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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52│新宝股份(002705):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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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股份(002705):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3c3e328-28ca-4d0c-9cd9-eeee8ab794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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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52│新宝股份(00270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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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主要内容
财政部于2025年12月19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 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
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
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该解释自 2026年 1月 1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
公司自 2026年 1月 1日起执行。
(三)变更前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 19号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变更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fdaa0df-afc4-46d3-848b-4ffd619cf8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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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52│新宝股份(00270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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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相关规定,现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2025 年度履职
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董事郭建强先生、独立董事谭有超先生及独立董事宋铁波先生三位成员组成,由会计专业人士谭
有超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职责。2025 年度,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各
委员均亲自参加,审议并提交董事会讨论的具体事项如下:
会议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决议情况
第七届董事 2025 年 02 审议通过: 一致同意
会审计委员 月 21 日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四季度工作报告》;
会 2025 年第 2、《审计部门 2024 年第四季度工作报告》;
一次会议 3、《审计部门 2024 年工作总结报告》;
4、《审计部门 2025 年工作计划》。
第七届董事 2025 年 04 审议通过: 一致同意
会审计委员 月 28 日 1、《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会 2025 年第 2、《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二次会议 3、《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5、《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6、《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会议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决议情况
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季度工作报告》;
8、《审计部门 2025 年第一季度工作报告》。
第七届董事 2025 年 08 审议通过: 一致同意
会审计委员 月 27 日 1、《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会 2025 年第 2、《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次会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季度工作报告》;
4、《审计部门 2025 年第二季度工作报告》。
第七届董事 2025 年 10 审议通过: 一致同意
会审计委员 月 30 日 1、《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会 2025 年第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季度工作报告》;
四次会议 3、《审计部门 2025 年第三季度工作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主要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积极组织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会
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内部审计报告、审计部门工作计划等事项,同时督促和指导内审部门对公司内
部控制及公司财务管理运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估,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同时提出合理建议,具
体情况如下: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公司根据股东会相关决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公司 2025 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及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对其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及评估。
审计委员会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制定的审计范围、计划、方法等事项及在审计中发现的关注事项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
的沟通,认真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尽职尽责地进行审计,并确保如期出具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执行年审的会计师未在公司任
职,和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会计师审计小组成员和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会计师审计小组具有承办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能力,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
司 2025 年度年报审计、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审计工作。
(二)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核算与报告体系完备,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相
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
事项。审计委员会对财务报告中的相关财务科目情况进行了审阅及讨论,对报告期内公司的关键审计事项、非经常性损益确认等相关
事项进行了认真地了解与核实,认为相关事项的程序与运作符合公司的内部控制程序要求,相应的财务核算在财务报告中的反映客观
、公允、合理。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无异议,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对内部审计发现
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并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有效防范经营风险,确保公司的规范运
作和健康发展。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
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会、董事会、监
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
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的需要,并得到了
切实有效的执行,能够对公司生产经营关键环节起到良好的管理控制和风险防范。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地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年审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了积极的沟通,与公司管理层一起了解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中梳理发现的问题,积极讨论分析,督促内部审计部门加
强内部审计工作,及时完善制度建设,防范经营风险。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
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6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持续
关注公司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情况、内部审计工作、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外部审计工作等事项,保证公司董事会客观、公正与独立运
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9eede56-8308-4952-9b23-a099d6afbb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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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52│新宝股份(002705):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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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及必要性说明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小家电研发、生产、销售,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直接材料构成,直接材料占比 75%左右。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
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市场风险,降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提升公司整
体抵御风险能力,公司(含合并范围子公司,下同)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业务以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套期保值为原则,不
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通过期货和现货市场对冲的方式,锁定公司部分主要原材料价格,加强对原材料
采购、库存管理,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发展。
二、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情况概述
1、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期货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铜、铝、不锈钢、塑料等。
2、交易场所:国内期货交易所。
3、交易金额:公司在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中拟投入的资金(保证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万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且任一交
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4、合约期限:公司所开展的所有大宗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期限不超过 1 年。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6、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
7、实施流程: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期货领导小组作为管理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机构,并按照公司建立的《期货套期保值
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操作。
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当期货行情大幅剧烈波动时,公司可能无法在要求锁定的价格买入套保或在预定的价格平仓,造成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业务按照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中规定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
金流动性风险,此外,在期货价格波动巨大时,公司可能存在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导致交易指令延迟、中
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带来的风险。
5、政策风险: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的风险。
四、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在国
内期货交易所交易的期货合约,严禁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
2、严格控制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
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不超过公司董事会批准的保证金额度;加强账户资金监管,充分考虑
期货合约价格波动幅度,设置合理的风险保证金比例;持仓过程中,持续关注账户风险程度,及时平衡、调拨账户可用资金,防范账
户持仓风险。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设定止损目标,将损失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防止由于市场出现系统性风险造成严重损失。
3、公司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公司将严格按照《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
制度》等规定安排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
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机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4、公司将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加强分析判断,及时合理地调整期货套期保值思路与方案。
五、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套期保值交易品种为国内主要期货市场主流品种,市场透明度高,成交活跃,成交价格和当日结算单价能充分反映其公
允价值。
2、公司进行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的是锁定原材料价格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公司在签
订套期保值合约及平仓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依据自身生产经营规模锁定原材料价格和数量情况,使用自有资金适时购入相应的期
货合约;在现货采购合同生效时,做相应数量的期货平仓。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一定程度上可以规避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3、鉴于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具有一定的风险,对公司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
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等相关规定执行,并在财务报告中准确列报。
七、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发挥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锁定部分原材料价格,减少相关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生
产经营带来的不确定影响,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和平抑价格震荡的能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商品期
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制度,具有与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落实风险防
范措施,审慎操作。
综上所述,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512f85c-509d-48a6-9c27-7458390558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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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52│新宝股份(002705):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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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股份(002705):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d38dc73-d657-4dc0-aff2-b81f7bb57f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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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52│新宝股份(002705):关于举行2025年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并征集相关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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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说明会召开方式及时间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为了让广
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将于 2026年 5月 8日 15:00至 17:00在全景网举行2025年年度网上业绩
说明会。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 http://rs.p5w.net 参与本次业绩说
明会。
二、公司参会人员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郭建刚先生,董事、总裁王伟先生,财务总监蒋演彪先生,董事会秘书陈景山先生,
独立董事谭有超先生。
三、投资者互动
说明会分为业绩介绍和问答环节。为做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
年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6年 5 月 8日 15:00 前访问 http:/
/ir.p5w.net/zj/ ,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 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
行回答。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移动端,扫码即可跳转)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5c4ac42-8173-42b7-8d6b-13b2c33762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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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52│新宝股份(002705):关于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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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衍生品投资的目的及必要性说明
公司(含合并范围子公司,下同)拟开展的衍生品投资主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用于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提高资金
利用率,与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衍生品,且衍生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匹配,符合公司安全稳健、适
度合理的风险管理原则。
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目标为规避进出口业务所面临的汇率风险,整体衍生品投资业务规模与公司实际进出口业务量规模相
适应,不存在投机性操作。公司销售收入中外销占比较大,2023-2025 年,公司营业收入中,外销收入占比分别为 73.81%、78.21%
和 78.17%,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
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及基于经营战略的需要,使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并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计划与相关银行开展以外汇期
权合约及远期外汇合约为主的衍生品投资业务。
二、拟开展衍生品投资情况概述
1、拟投资金额:根据公司的进出口业务及市场汇率、利率条件,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投资累计未交割金额控制在 50,000万美元
(等值 35亿元人民币)范围内,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2、投资方式: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掉期、期权、互换等业务或上述产品的组合,以外汇期权合约及远
期外汇合约为主;拟投资业务交易对手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
构。
3、投资期限:拟投资业务合约期限不超过三年,一般不超过一年。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流动性安排:所有衍生品投资均对应正常合理的业务背景,投资金额和投资期限与公司预期收支期限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
流动性造成影响。
6、其他条款:衍生品投资主要使用公司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的方式。
7、决议有效期: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8、实施方式: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三、公司拟开展衍生品投资的准备情况
1、公司制定了《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进行衍生品投资的风险控制、审批程序、后续管理和信息披露、档案管理与信
息保密等进行明确规定,以有效规范衍生品投资行为,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
2、公司进行衍生品交易前,由公司财务部门在多个市场与多种产品之间进行比较、询价;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对待选的衍生
品进行分析比较。
3、公司财务部门衍生品投资专业人员已充分理解衍生品投资的特点和潜在风险,严格执行衍生品投资的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制
度。
四、衍生品投资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当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相应的汇率、利率将可能对公司衍生品交易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及时根据
市场变化调整策略。
2、流动性风险: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投资业务性质简单,交易的期限均根据公司目前的业务情况及未来的收付款预算进行操作
,基本在一年以内;衍生品投资主要使用公司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的方式,对公司流动性没有影响。
3、履约风险:公司衍生品投资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无投机性操作,基本不存在履约风
险。
4、其他风险: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衍生品投资操作或未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
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五、衍生品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秉承安全稳健、适度合理的原则,所有衍生品投资业务均需有正常合理的业务背景,杜绝投机行为。同时公司的《衍生
品投资管理制度》已明确了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职责分工与审批流程,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监督机制,通过加强业务流程、决策流程和交
易流程的风险控制,有效降低操作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
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六、衍生品投资公允价值分析、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开展的衍生品投资主要针对具有较强流通性的货币,市场透明度大,成交价格和当日结算单价能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进行确认计量,公允价值基本按照银行、路透系统等定价服务机构提供或
获得的价格厘定。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
第 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
南,对已开展的衍生品投资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项目。
七、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是围绕公司实际外汇收支业务进行的,以正常业务背景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是
出于公司稳定经营的需求。公司已制定了《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
。公司通过开展衍生品投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根据公司具体经营、投资业务需求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
本、收益,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保值增值。
因此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3b25c18-bef7-4b8a-a21a-9b360331f1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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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52│新宝股份(002705):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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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股份(002705):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2f9c5a8-6b7e-4f3b-b833-92532904b4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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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52│新宝股份(002705):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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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实施进展专项评估的公告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
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为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维护全体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基于对公司
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秉承公司“品质、创新、成长、共享”的核心价值观,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
案。主要措施有:一、不忘初心,专注公司主业发展;二、强链固基,提高研发创新能力;三、不忘根本,共享经营发展成果 ;四
、夯实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五、完善信披,多渠道加强沟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月 2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现将“质量回报双提
升”行动方案的实施进展专项评估情况公告如下:
一、“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实施进展情况
(一)不忘初心,专注公司主业发展
上市以来,公司秉承初心,专注小家电主业,守正创新蹄疾步稳,以实干作风推动内生增长,从传统代工向自主研发设计转型升
级,再到大力发展国内自主品牌业务,从以出口为主到国内国际“双循环”双向促进转变,凭借强大的产品研发能力、生产制造能力
及供应链实力,把握机遇、开拓市场、扩充产能,实现了经营规模和质量效益的层层跨越,综合实力稳步提升,多次荣登中国民营制
造业企业 500强榜单。
2025 年,受全球复杂多变的宏观环境以及美国关税政策扰动等因素影响,小家电传统欧美市场总体需求趋弱。据海关统计,202
5年,我国家用电器出口金额(人民币值)同比下降 3.3%(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同时,国内小家电市场竞争加剧,
受宏观环境影响,消费者需求更加理性。
2025 年,面对复杂的宏观环境变化,公司始终专注主业,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坚定贯彻“变革、技术、质量、安全、效
率、客户评价”的经营方针,结合国内外经济形势和行业发展趋势,积极调整应对策略,在董事会的带领下以及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
下,保持了企业的稳健经营。2025 年公司营业总收入实现 1,619,205.3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3.7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99,936.8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5.08%。
未来,公司仍将坚持主业,继续围绕“实现有质量的增长”的战略目标开展各项经营工作,保持业务规模的总体稳定,努力改善
经营质量,实现有质量的增长。
(二)强链固基,提高研发创新能力
一直以来,公司秉承“持续创新”的发展思路,建立健全企业科技创新机制,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研发满足全球消费者需求
的小家电产品。通过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创新,不断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近年来,公司不断增加研发投入,研发队伍不断壮大,
强大的研发设计能力可以保障公司每年不断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创新产品。公司被评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级工业设
计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等多项称号。公司产品多次获得“中国创新设计红星奖”“IF设计奖”“红点
奖”等奖项,并将各项创新设计成果应用于新产品的研制和投产,实现产品向高档次、高附加值方向的转变,有力地提高了公司产品
的市场竞争力。
2025年公司研发投入超 5.5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 3.40%;2025年末在职研发技术人员超 3,000人,硕士以上学历的研发技术
人员持续增加。目前公司拥有专利技术近 5,100项,其中发明专利超 330项。近年来公司设立电器研究院,在深圳及广州设立了研究
中心,扩展核心研究领域,满足中长期发展规划;持续强化专业产品创新能力,打造自主核心技术;加强新品类、新技术人才引进,
积极研究、开拓新赛道产品。
未来,公司会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强化核心研发人才梯队的培养,提高基础研究和新品研发能力;同时提高智能制造水平,降本
增效,促使公司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
(三)不忘根本,共享经营发展成果
公司始终将股东利益放在首位,致力于通过稳健的经营业绩、透明的公司治理和积极的股东回报政策,为股东创造长期价值。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自上市以来坚持以相对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
现金分红方案积极回报股东,让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2025年 6 月,公司实施 2024年度分红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3.62亿元;
2025年 10月,公司实施 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1.21亿元
,持续为股东提供稳定的投资回报。
公司 2025年末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11,875,78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所持股份(截至董事会审议本方案之日,
公司回购专户所持股份为6,356,700 股)后的股本 805,519,080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元(含税),
共派发现金股利 241,655,724.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如享有利润分配权
的股本总额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
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额进行调整。该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未来,公司将继续优化资本结构,提升股东权益;在保证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制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政策,继续切实让
投资者分享企业的发展成果,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
(四)夯实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一直以来,公司不断夯实治理基础,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及股东的权利义务,防止滥用股东权利、管理层优势地位损害
中小投资者权益。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拓宽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渠道,引导中小投资者积极参加股东会,为各类投资者主体
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创造便利。
2025年度,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等 30多项制度进行了全面的修订,并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持续完善公司制度体系,促进公司规范治理。
未来,公司将不断加强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持续完善内控管理制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培训
,增强各类人员的法规意识和规范运作意识,充分发挥内部审计部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提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履职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五)完善信披,多渠道加强沟通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进
一步提高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主动接受社会和广大投资者的监督。公司依托信息披露、业绩
说明会、股东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投资者电话、投资者邮箱、投资者实地调研等互动交流平台,积极建立公开、公
正、透明、多维度的投资者关系,保持与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充分的沟通,不断加深投资者对公司发展战略、财务状况、经营情
况及未来发展等情况的了解,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度,切实提升公司价值及市场影响力。公司投资者热线及“互动易”平台的回
复率始终保持在 100%。通过多元化的沟通渠道与高效地反馈机制,IR团队赢得了投资者的广泛认可。
凭借卓越的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近年来获得了监管机构及资本市场的广泛认可。2025年公司再次获得深圳证券
交易所信息披露“A”级最高评级(2024年度),公司已连续 9年荣获“A”级最高评级。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荣获多项信息披
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奖项。
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实施进展的专项评估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实施进展专项评估的
议案》,对实施进展进行专项评估。董事会经评估后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要求,坚定聚焦
主业发展,积极应对行业竞争格局变化,不断加强核心竞争力,扎实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重视技术积累与产品创新,持续加大
研发投入,强化核心研发人才梯队的培养,不断提高研发创新能力,为长远发展储备力量。公司持续完善治理制度,提升规范运作水
平。公司通过优化信息披露质量,畅通投资者沟通渠道,为广大投资者了解公司发展战略、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等信息提
供重要支撑。公司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则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要求,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坚持为广大
投资者提供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并将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和长远发展目标,为股东带来长期的投资回报。
未来,公司将继续以“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为重要契机,围绕既定的战略规划,坚持主业,追求卓越的产品品质,洞察消费者
痛点,聚焦创新产品研发,不断提升自主品牌影响力,持续推进渠道精耕,完善供应链体系,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完善公司治理。
公司将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坚持以投资者为本,继续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执行到位,切实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为稳
市场、稳信心积极贡献力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d23af40-97cd-4303-8845-86401438c6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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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52│新宝股份(00270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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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
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5年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年 7月 18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人
上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2,363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人
2025年(经审 业务收入总额(注 1) 29.88 亿元
计)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6.01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5.47 亿元
2024 年 上 市 客户家数 756家
公司(含 A、B 审计收费总额 7.35亿元
股)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
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
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
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
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
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78家
注 1:因审计业务收入与证券业务收入有重叠,因此业务收入总额不等于审计业务收入与证券业务收入的加总。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5 年末,
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
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投资者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 2024年 3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华 已完结(天健会计师
公司(简称“华仪电 6日 仪电气 2017年度、2019年 事务所需在 5%的范
气”)、东海证券股 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 围内与华仪电气承担
份有限公司、天健会 电气涉嫌财务造假,在后 连带责任,天健会计
计师事务所 续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案件 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
中被列为共同被告,要求 判决)
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3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次、监督管理措施 17次、自律监
管措施 13次,纪律处分 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63人次、自
律监管措施 42人次、纪律处分 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
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审计委员会对 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
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在查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
记录后,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独立性、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
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 8月 27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公司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业务约定、关键审计事项、风险和控制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督促了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完成相关审计工作,并向公司提交相关报告。
(三)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出具初步意见及出具终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均审阅了公司财务报告,并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就公司 2025年度审计计划执行情况、重要会计政策、重要会计估计、重大事项、2025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
通。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和《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
审议。
四、 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相关制度要求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
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
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审计团队严谨敬业。
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重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等;遵照勤勉、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
则,工作勤勉尽责,审计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5年各项审计工作,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公司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690ba40-ff0a-46b0-ad38-199d8bcbbb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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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52│新宝股份(002705):董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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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股份(002705):董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7d2210a-cacf-4b3d-bcea-47346fab18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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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52│新宝股份(002705):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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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股份(002705):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fbf4997-204e-402f-9af6-6cfc4a604f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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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52│新宝股份(002705):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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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广东新宝电器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 2025年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 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年 7月 18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人
上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2,363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人
2025年(经审 业务收入总额(注 1) 29.88 亿元
计)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6.01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5.47 亿元
2024 年 上 市 客户家数 756家
公司(含 A、B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股)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
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
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
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
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
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78家
注 1:因审计业务收入与证券业务收入有重叠,因此业务收入总额不等于审计业务收入与证券业务收入的加总。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5 年末,
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
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投资者 华仪电气股份有 2024年 3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华 已完结(天健会计师
限公司(简称“华 6日 仪电气 2017 年度、2019年 事务所需在 5%的范
仪电气”)、东海 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 围内与华仪电气承担
证券股份有限公 电气涉嫌财务造假,在后 连带责任,天健会计
司、天健会计师事 续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案件 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
务所 中被列为共同被告,要求 判决)
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3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次、监督管理措施 17次、自律监
管措施 13次,纪律处分 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63人次、自
律监管措施 42人次、纪律处分 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
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 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1、人力资源配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项目配备了专属的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制造行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
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项目负责人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专业配置合理,人数、执业水平和经验等满足项目要求。
2、审计工作方案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约定书》的约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
业规范及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制度的
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同时出具了
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关于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及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能够全面配合
公司的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报告披露的时间要求,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完成各项工
作。
3、审计质量管理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
要执行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
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专业技术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等。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
定,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
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等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完整、全面的质量
管理体系。
四、 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在为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重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等;遵照勤勉、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工
作勤勉尽责,审计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5年各项审计工作,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情
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87d1989-6c66-4da0-9a0a-69f3437493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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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52│新宝股份(002705):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26-202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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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明确及完善公司分红机制,增强利润分配决策机制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
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广东新宝电器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在关注自身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广东
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26-2028年)》,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平稳、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现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意愿、发展战略、社会资金成本
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资金需求等情况,建立对投资
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公司利润分配做出明确的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在遵循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
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兼顾处理好公司短期经营与长远发展的关系,充分听取和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独立董事的意
见,制定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内容
(一)利润的分配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在满足购买原材料的资金需求、
可预期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经营利润和现金流情况进行中期分红,具体方案须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二)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1、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
(1)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盈利,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数,且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除外);
(2)审计机构对公司最近一年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现金流能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需要。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 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
2、现金分红的比例:
满足上述条件后,公司每年应当至少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一次,现金分红在当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最低比例为 20%。
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
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时,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
额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 5,000万元。
3、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公司可以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和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保持股本扩张
与业绩增长相适应,采取股票股利等方式分配股利。
4、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
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
,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处理。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
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三)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在满足购买原材料的
资金需求、可预期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经营利润和现金流情况进行中期分红,具
体方案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会审
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
的中期分红方案。
四、本规划的制定周期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议一次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股东回报规划由董事会根据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结合公司具体
经营情况、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独立董事的意见后,制定该时段的股东
回报规划,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会审议。
五、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在制定利润分配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
程序要求等事宜。
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
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2、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
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采取股票
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或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需经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3、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后,或者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
案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六、本规划的调整机制
未来三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重大投资、发展规划等方面的资金需求情况,确需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调整后的利润分
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且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的意见,经公司董
事会详细论证并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该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七、附则
本股东回报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764b093-eb5b-41e8-a4ea-a36c4b7677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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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51│新宝股份(002705):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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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股份(002705):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748d656-1c82-4bc8-8210-ff59aded5a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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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51│新宝股份(002705):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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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股份(002705):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4bcd93e-fb49-4518-b903-11f43f51a5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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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51│新宝股份(00270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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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股份(00270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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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50│新宝股份(002705):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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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股份(002705):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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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50│新宝股份(00270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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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股份(00270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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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50│新宝股份(00270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
│项审计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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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股份(00270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公告
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4a32596-26eb-4f66-9f00-557d4630c7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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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50│新宝股份(002705):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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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股份(002705):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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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50│新宝股份(002705):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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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或“
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新宝股份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837 号)《关于核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
准,新宝股份于 2020 年 12 月 23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254,895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
为人民币 38.25元,共计募集人民币 965,999,733.75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26,123,819.09 元,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39,875,914.66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年 12月25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0]第 ZC10610号《验资
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607,422,135.81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结构性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
续费等的净额为 88,196,995.40元,募投项目结项累计转出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1,726.00元。
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余额为 420,649,048.25 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结构性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
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防范资金使用风险,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分别在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勒流支行、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勒流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勒流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勒流支行四家银行开立
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分别用于存放和管理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创意小家电建设项目”“品牌营销管理中心建设项目”“企业
信息化管理升级项目”募集资金,并于 2021年 1月 13日与保荐机构东莞证券及上述四家银行(或其上级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东菱智慧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菱智慧”)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
德大良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和管理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压铸类小家电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并于 2021年
1月 13日与公司、东莞证券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大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
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本公告日,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
金使用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号)。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企业信
息化管理升级项目” 已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0.
17万元(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的余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转出到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同时将注销存放上
述募投项目资金的专项账户。公司已于 2024 年 11 月 13日办理完成上述转账(实际转出 0.17万元)及销户事宜。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及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相应银行共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
止。
公司于 2025年 12月 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截至 2025年 12月 15日,公司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压铸类小家
电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2,535.69
万元(截至 2025年 12月15日的余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转出到公司“品牌营销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将注销存放上述募投项目资金的专项账户。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菱智慧已于 2025年 12 月 30日办理完成上述转账
(实际转出 2,539.13万元)及销户事宜。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东菱智慧及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相应银行共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
协议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账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说明
户
名
称
新宝 广东顺德农村 801101001202397751 募集资金专户 51,886,462.45 活期
股份 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勒流
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 757900014810308 募集资金专户 - 已注销
有限公司佛山
勒流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 44050166733900000621 募集资金专户 46,455,080.98 活期
股份有限公司 44050266733900000007 理财专户 170,000,000.00 结构性存
顺德勒流支行 款
中国农业银行 44483001040036604 募集资金专户 22,307,504.82 活期
股份有限公司
顺德勒流支行 44483001040036604 130,000,000.00 定期存款
东菱 广发银行股份 9550880214903400322 募集资金专户 - 已注销
智慧 有限公司佛山
顺德大良支行
合计 420,649,048.2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35923e5-2304-4151-a8f5-7851119fce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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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50│新宝股份(002705):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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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及必要性: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小家电研发、生产、销售,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直接材料构成,直接材料占比 75%左
右。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市场风险,降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保障公司生
产经营稳定,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公司(含合并范围子公司,下同)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业务以生产经营为基础
,以套期保值为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通过期货和现货市场对冲的方式,锁定公司部分主要原
材料价格,加强对原材料采购、库存管理,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发展。
2、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期货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铜、铝、不锈钢、塑料等。
3、交易场所:国内期货交易所。
4、交易金额:公司在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中拟投入的资金(保证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万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且任一交
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5、合约期限:公司所开展的所有大宗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期限不超过 1 年。
6、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7、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
8、审议程序:本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9、风险提示: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安全、有效、审慎的原则。但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会存在一定的价格波
动风险、资金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技术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可能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
案》,同意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拟投入的资金(保证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万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且任一交易日持
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
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交易目的及必要性: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小家电研发、生产、销售,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直接材料构成,直接材料占比 75%左
右。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市场风险,降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保障公司生
产经营稳定,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公司(含合并范围子公司,下同)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业务以生产经营为基础
,以套期保值为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通过期货和现货市场对冲的方式,锁定公司部分主要原
材料价格,加强对原材料采购、库存管理,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发展。
2、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期货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铜、铝、不锈钢、塑料等。
3、交易场所:国内期货交易所。
4、交易金额:公司在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中拟投入的资金(保证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万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且任一交
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5、合约期限:公司所开展的所有大宗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期限不超过 1 年。
6、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7、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
8、实施流程: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期货套期保值工作小组作为管理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机构,并按照公司建立的《期货
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操作。
二、审议程序
本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当期货行情大幅剧烈波动时,公司可能无法在要求锁定的价格买入套保或在预定的价格平仓,造成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业务按照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中规定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
金流动性风险,此外,在期货价格波动巨大时,公司可能存在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导致交易指令延迟、中
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带来的风险。
5、政策风险: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在国
内期货交易所交易的期货合约,严禁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
2、严格控制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
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不超过公司董事会批准的保证金额度;加强账户资金监管,充分考虑
期货合约价格波动幅度,设置合理的风险保证金比例;持仓过程中,持续关注账户风险程度,及时平衡、调拨账户可用资金,防范账
户持仓风险。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设定止损目标,将损失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防止由于市场出现系统性风险造成严重损失。
3、公司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公司将严格按照《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
制度》等规定安排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
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机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4、公司将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加强分析判断,及时合理地调整期货套期保值思路与方案。
四、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套期保值交易品种为国内主要期货市场主流品种,市场透明度高,成交活跃,成交价格和当日结算单价能充分反映其公
允价值。
2、公司进行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的是锁定原材料价格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公司在签
订套期保值合约及平仓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依据自身生产经营规模锁定原材料价格和数量情况,使用自有资金适时购入相应的期
货合约;在现货采购合同生效时,做相应数量的期货平仓。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一定程度上可以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3、鉴于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具有一定的风险,对公司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
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等相关规定执行,并在财务报告中准确列报。
六、备查文件
1、《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
4、《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ea08bdc-e25b-4cc5-aa29-3d107835d3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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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50│新宝股份(002705):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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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股份(002705):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10a5875-7787-4a0c-9c31-85662b0066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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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50│新宝股份(002705):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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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股份(002705):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f7b258b-ee52-4480-83cf-737e83d87f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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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50│新宝股份(002705):关于2026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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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
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含合并范围子公司,下同)拟向各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15亿元
的综合授信(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
兑汇票、信用证、票据贴现、押汇等。
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银行名称 授信额度 备注
(亿元)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 7.00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勒流支行 10.30
3 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 0.70 美元 1,000万
4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勒流支行 16.00
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 4.50
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 4.60
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天长路支行 1.00
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 0.80
9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4.90
1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9.00
11 华侨银行有限公司佛山支行 7.50
12 PT Bank OCBC NISP Tbk华侨银行(印尼) 2.10 美元 3,000万
13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2.80 美元 4,000万
序号 银行名称 授信额度 备注
(亿元)
14 花旗银行香港分行 0.35 美元 500万
15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1.50
16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 4.00
17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6.00
18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4.63
19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凤凰路支行 0.70
20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1.00
21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2.00
2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 0.80
2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1.00
24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2.00
25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3.00
26 中国进出口银行广东省分行 4.00
27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
28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
29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北滘支行 2.00
30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支行 1.50
31 其他银行 7.32
合计 115.00
上述授信总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管理层可根据经营情况增加授信银行范围,调整银行之间的授信额度。具体实
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的实际资金需求而定(最终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实际使用额度控制在
人民币 85亿元以内。
公司授权董事长郭建刚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与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
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公司管理层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
强资金监管。
上述银行综合授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授权期限自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67257d5-a18b-4f01-bbae-8fc8daecae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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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50│新宝股份(002705):关于公司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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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的
议案》,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下同)为员工提供资助,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00万元,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
使用。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借款对象:适用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
除外;
2、借款用途:用于公司员工解决生活困难、购房购车等资产配置;
3、借款理由:为体现公司的人文关怀,解决员工的生活困难;更好地吸引和留住关键岗位核心人才,减轻公司员工的经济压力
,进一步完善员工福利制度体系建设。
4、借款额度: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00 万元,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5、借款期限:根据《借款协议》约定,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 5年;
6、借款利息:根据《借款协议》约定;
7、还款方式:根据员工实际情况选择,《借款协议》约定;
8、实施方式: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资助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9、审批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也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被资助对象为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除外。
被资助对象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风险防范措施
员工自向公司借款之日起,与公司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单方面提出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
满不再续订、因员工个人原因导致公司提出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协商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员工退休等),该员工须在离职前还
清所有借款本金及利息(如有);如有异常情况按协议约定办理,同时公司保留法律追诉的权利。
四、董事会意见
为了体现公司的人文关怀,解决员工的生活困难,更好地吸引和留住关键岗位核心人才,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万元的自有资金向员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
人除外)提供借款,以减轻公司员工的经济压力,有利于稳定公司的人才队伍,提升人才团队的凝聚力。本次公司为员工提供财务资
助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总额度为 1,200万元人民币,全部为公司为员工提供的财务资助,占 2025年度公司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净资产的 0.14%。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对员工提供财务资助借款余额为 44.3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0.01%。
公司无其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也无重要逾期未收回的对员工提供财务资助的借款。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6090e43-24a3-41e0-a942-1d25106c47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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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49│新宝股份(002705):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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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决定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下午 2 点 15 分在公司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22日 14:1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22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22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参加股东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
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15日
7、出席对象:
(1)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5日)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出席,被委托人可不必为公
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新宝股份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提请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
方案的议案》
4.00 《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26-2028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 2026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6.00 《关于公司 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7.00 《关于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10.00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就 2025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
公告文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21日 8:30-11:30,13:30-17:30;
2、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新宝股份证券部;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
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
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
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 2026年 5月 21日 17:30前
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
528322,信函请注明“2025年年度股东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邝女士
联系电话:0757-25336206
联系传真:0757-25521283
联系邮箱:investor@donlim.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28322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e56d9ae-e8d3-4823-8792-a68c5806daab.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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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新宝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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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264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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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新宝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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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264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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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新宝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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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1/12247713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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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新宝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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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871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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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新宝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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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648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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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新宝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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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648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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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新宝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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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413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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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新宝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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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10002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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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新宝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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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58103.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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