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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706(良信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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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706 良信股份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18 00:00│良信股份(002706):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4年 4月 17日收到公司副总裁张广智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张广智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按照相关规定,张广智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 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正常开展。 张广智先生原定高管任期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即 2021年 9月 14日至 2024 年 9 月 13 日止。截至本公告日,张广智先 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91,676股,张广智先生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后,承诺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张广智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董事会对张广智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7/7fd5a63c-7b8d-4c66-9c5e-515c2d22947b.PDF ─────────┬──────────────────────────────────────────────── 2024-04-13 00:00│良信股份(002706):2024-029公司2020年奋斗者1号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 良信股份(002706):2024-029公司2020年奋斗者1号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3/b1059b48-e967-4ce7-9e90-d9c74d585c4b.PDF ─────────┬──────────────────────────────────────────────── 2024-04-13 00:00│良信股份(002706):2024-028关于2020年奋斗者1号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出售完毕暨提前终止的公告 ─────────┴──────────────────────────────────────────────── 鉴于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奋斗者 1号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 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 2020 年奋斗者 1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现 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 4月 23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0 年 5月 11 日召开了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奋斗者1 号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4 月24日、5月 1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内已回购的股份。公司自 2018 年 11月 29 日实施了首次回购,至 2019年 5月 5日回购实施完毕,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实施回购股份数量共计 16,108,708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为1.43%。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的 16,108,708 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0 年 6 月 8日非交易过户至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 券账户,具体详见公司 2020年 6月 9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0年奋斗者 1号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 过户完成的公告》(2020-043)。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 2022年 3月 15日审批通过了公司 2020年奋斗者 1 号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提交的《公司 20 20 年奋斗者 1 号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方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认购对象要求, 同意确定本次预留份额 2029.81万份进行分配归属,本次预留份额确认分配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已无尚未分配的预留份额。具体详 见2022 年 3 月 16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0 年奋斗者 1 号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公告》(2022-019)。 4、根据《关于 2020年奋斗者 1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补充公告》及《公司 2020 年奋斗者 1 号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 配的方案》,本次预留份额确认的生效日期为 2022年 3月 15日,锁定期为本次授予生效日起的 12个月,即 2022年 3 月 15 日至 2023 年 3 月 14 日。2023 年 3 月 14 日,本次预留份额锁定期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1 日于巨潮资讯网披 露的《关于 2020 年奋斗者 1号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2023-027)。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出售情况及后续工作 本次持股计划预留份额锁定期于 2023 年 3月 14日届满,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持股计划预留份额所持有的 3,863,480 股公司股 票已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的方式全部出售完毕。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34%。前述大宗交易的受让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 2020年奋斗者 1号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 16,108,708股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 .4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期间,公司严格遵守股票市场交易规则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 规定,未利用任何内幕信息进行交易。 根据公司《2020 年奋斗者 1 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 48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 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存续期届满为 2024 年 6 月 8 日。根据《公司 2020年奋斗者 1 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 《公司 2020年奋斗者 1号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存续期届满前,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 部出售时,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经公司 2024 年 4 月 10 日召开的 2020 年奋斗者 1 号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鉴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 司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同意提前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产进行清算和分配等相关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4年 4月 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 2020年奋斗者 1号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9)。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3/21f2d6a3-4877-4dd1-95d5-582125c798e5.PDF ─────────┬──────────────────────────────────────────────── 2024-04-12 11:42│良信股份(002706):东吴证券关于良信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 良信股份(002706):东吴证券关于良信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2/5fefcb1e-7a22-4ec1-8af9-af828c892edd.PDF ─────────┬──────────────────────────────────────────────── 2024-04-11 00:00│良信股份(002706):关于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并完成注册登记的公告 ─────────┴──────────────────────────────────────────────── 基于公司业务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需要,为加强公司海外市场竞争力,强化区域战略布局,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以自有资金一万美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良信電器(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良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总经理的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 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经取得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注册处颁发的《公司注册证明书》和《商业登记证》,具体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良信電器(香港)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LAZZEN ELECTRICAL (HONG KONG) CO., LIMITED 3、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4、住所: UNIT 08, 15/F WITTY COMMERCIAL BUILDING 1A-1L TUNG CHOISTREET HONG KONG 5、公司董事:乔嗣健 6、注册资本:一万美元 7、商业登记号码:76213162 8、注册证明书号码:76213162-000-02-24-1 9、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一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 二、设立子公司的目的、存在的风险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系基于公司海外业务布局考虑,有利于强化公司区域布局,增强核心竞争力及持续经营能力, 保证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上述子公司设立后,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该事项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 东利益的行为。 2、本次对外投资存在一定的经营管理风险,同时还将面临不同地域的法律、市场环境、法规政策、运营管理、商业环境、文化 背景等诸多方面不确定因素风险。子公司将通过采取积极的经营策略,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和有效的管理体系,以预防和控制上 述可能存在的风险。 3、公司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从长远看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及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4、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备查文件 1、《公司注册证明书》; 2、《商业登记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1/bf1f8b4f-3b39-4122-be0c-f77a478ba390.PDF ─────────┬──────────────────────────────────────────────── 2024-04-11 00:00│良信股份(002706):关于控股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 良信股份(002706):关于控股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1/0b7b5924-5f19-498f-9bad-ee4081dc90f5.PDF ─────────┬──────────────────────────────────────────────── 2024-03-30 00:00│良信股份(002706):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提名委 员会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由公司董事组成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二名。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以上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选举由全体董事的二分之 一以上通过。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全体委员的二分之一以上 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 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四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其董事任期相同,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 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动丧失。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增补新的委员。委员中的独立董事因触及相关规定情形 提出辞职或者被解除职务导致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本工作细则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应当自前述事实发生之日起 六十日内完成补选,拟辞职的独立董事应当继续履行职责至新任独立董事产生之日。 第三章 职责与权限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 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法规、本所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以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 行披露。 第八条 董事会应充分尊重提名委员会关于董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提名的建议,在无充分理由或可靠证据的情况下, 不得对提名委员会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予以搁置。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提名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研究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当选 条件、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形成决议后备案并提交董事会通过,并遵照实施。 第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 (一)提名委员会应积极与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交流,研究公司对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需求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 (二)提名委员会可在本公司、控股(参股)企业内部以及人才市场等广泛搜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三)搜集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 (四)征求被提名人对提名的同意,否则不能将其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五)召集提名委员会会议,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对候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六)在选举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向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新聘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建议并提供相关资料; (七)根据董事会决定和反馈意见进行其他后续工作。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在召开前七天将会议内容书面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 他一名委员(应为独立董事)主持。 第十三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至少应有两名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做出决议,至少经两名委员通过。 第十四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会议在必要时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五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六条 如有必要,在征得公司董事会同意的前提下,提名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 第十七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讨论有关委员会成员的议题时,当事人应回避。第十九条提名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 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的规定。 第十八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安排,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 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十九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条 出席和列席会议的委员和代表对会议所议事项均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 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30/2f813d7c-8d64-42b5-8745-b30bf96a72da.PDF ─────────┬──────────────────────────────────────────────── 2024-03-30 00:00│良信股份(002706):2023年独董述职报告(李传轩)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在 2 023 年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忠实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以谨慎的态度对相关议案发表了表决意见,维护了 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 2023年度工作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情况 李传轩先生,男,博士学历,现任复旦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兼任上海市环境和资源保护法研究会秘书长,中国环境资源法研究会 理事,国家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评审专家,上海市“浦江学者”,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 (二)关于独立性的说明 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情形,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董事会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7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类型 应出席 现场出 通讯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董事会 3 1 2 0 0 否 2、股东大会 本人于 2023年 5月 17日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后就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 期起始时间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未召开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年度,本人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序 会议日期 会议名称 事项内容 独立 号 意见 1 2023年 8 第六届董事会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 同意 月 1日 第十四次会议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同意 理的议案 2 2023年 9 第六届董事会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 同意 月 22日 第十五次会议 募投项目的议案 (三)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 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工作细则》要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积极 召集并主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详细了解公司薪酬与考核方案,对此提出相关建议。 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开展工作。 (四)现场工作及与业务讨论情况 2023 年度,本人除按规定积极出席董事会及其专业委员会外,持续通过多种方式履职: 1、定期不定期获取公司经营情况等资料:除审阅历次会议材料外,本人通过公司报送信息及市场舆情,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 营情况及资本市场最新动态,积极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2、定期不定期与管理层沟通:本人通过现场沟通、邮件、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等保持 密切联系,提出相应问题及,并运用本人的法律专长在公司的内控完善及规范运作等方面向管理层提出意见与建议。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及时传递公司经营情况及市场趋势,及时提交 详细的相关会议文件及材料,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六)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2023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各个事项,事前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 认真、充分的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2023年度,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了所有应披露的事项,信息披露 工作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3、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参加新法律法规的培训,及时掌握相关政策,尤其是加强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强化法律风险意识,以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确认,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 年度,公司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各项信息披露相关监管规定,及时有效地组织了各项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 告及定期报告的编制工作。本人对公司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各期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认真审核,与年审会计师就年度审计 工作进行了充分沟通,履行了相关审议职责。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相关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2023 年度,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基础上,组织开展了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工作,编制了《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三)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2023 年度,公司除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亦不存在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和其他关 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为公司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事项 均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 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四、 参加培训与学习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参加了独立董事新规等培训,通过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加深对规范公司治理和保护中 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五、 总体评价与建议 2023 年度,本人始终坚持独立、诚信、勤勉的工作态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 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 年,本人将继续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积极履职。建议公司及时跟进新修订《公司法》及监管机构新修订的法规、 规范性文件等的深入学习,掌握修订要义,并做好公司治理架构、基本管理制度等的调整及完善,确保公司治理规范、决策有效。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李传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30/2499d144-b1ab-4a26-bdb1-da0e19d0cdd9.PDF ─────────┬──────────────────────────────────────────────── 2024-03-30 00:00│良信股份(002706):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的有 效监督,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和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由公司董事组成的专门工作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代表董事会评价和监督财务会计报告过程和 内部控制,以合理确信财务报告的公允性和公司行为的合法合规性。 第二章 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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